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024-06-05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精选8篇)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1篇

化学化工学院团学规章制度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本办法适用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综合评估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德育表现两方面对学生进行定量考核,其中学业成绩占70%,德育成绩30%,即:

综合评估总分=学业成绩*70%+德育成绩*30%

(一)学业成绩的考核

1、学业成绩是指本学期考试、考查的所有科目的成绩总和(其中公共选修课不记入综合测评),其计算公式为:

学业成绩=考试总成绩/科目数+考查总成绩/科目数*60%

2、说 明:

(1)考试科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必修科目

(2)考查科目:教学大纲规定的选修科目或以开卷或论文方式考核的科目

3、等级记分折合百分记分法:

优--90分良--80分 中--7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

(二)德育成绩的考核

德育成绩=基础分30分+∑加分-∑减分

1、加分项目:

(1)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分别加10分、3分。

(2)受学校通报表扬一次加2分、受学院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

(3)被评为优秀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获免检的寝室成员每次加1分。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义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一次加1分。

(5)参加本院、本班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一次加1分。

(6)参加以二级学院为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每次加0.5分,获得一、二、三等和优胜奖的依次加4、3、2、1分。

(7)参加校级竞赛活动(以学校或学生处、团委名义发文)的一次加1分,获得一、二、三等和优胜奖的依次加5、4、3、2分。

(8)凡获国家级、省市级、校级科研论文及作品获奖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9)代表学生参加国家级有关竞赛前8名者,第一名加20分,依次减2分。

(10)参加省市级有关竞赛(含文艺、演讲等)获奖者前三名,第一名加10分,依次递减2分。

(11)非通讯部成员每撰写一则消息或通讯并通过广播站或校园网进行发表者加1分。在报刊发表文章或作品者校级报刊加3分,一般报刊加5分,核心党报加10分。

(12)在本期内通过四级或计算机二级考试者分别加4分,通过英语六级的加6分。

(13)各班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加分,1分/次。

(14)学生干部职务分根据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规定执行。

2、减分项目

(1)受学校通报批评、院警告一次减2分,受院通报批评一次减1分。

(2)受警告处分减8分,严重警告处分减1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班组织的学习活动、各种会议、党团活动、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包括早操、班会、上课),每次减1分。

(4)寝室未达到创优标准者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0.5分,不达标的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

(5)私自使用禁止的电热器、在宿舍做饭一次扣2分。

(6)擅自离校、夜不归寝每次扣5分。

(7)遇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凡遇到同类项目同时加分,只记高分,减分直至减完。

三、优秀等级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1、优秀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名额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长师院办【2007】166号)文件执行,不足0.5比例者不取名额。其中: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600元/每生每期

二等奖学金:比例为7%,350元/每生每期

三等奖学金:比例为10%,200元/每生每期

学习优秀奖学金:比例为2%,100元/每生每期

2、奖学金评定人数以年级总人数的相应比例进行确定。

3、本学期受到全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一律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4、有补考科目和学习成绩总分排名在本班后35%的同学不得评定奖学金。

四、综合测评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办法

(一)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审核。

(二)学生综合测评的具体工作,由班级测评小组完成。班级评议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全班推选出的二至六名学生代表组成。

(三)评定工作在每学期的第三周前完成。

(四)本办法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

五、该细则从2011年9月执行,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学生评奖评优、择优推荐就业等提供依据,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适用的对象为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大类,主要包括品德表现测评、学业表现测评、能力表现测评、文体表现测评四个方面:

(一)品德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培养和道德表现;

(二)学业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

(三)能力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四)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构成和比例为:品德素质测评得分占20%,学业素质测评得分占60%,能力素质测评得分占10%、文体素质测评得分占1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0.2+学业测评得分×0.6+能力测评得分×0.1+文体测评得分×0.1。

个人自评分占40%,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占60%。

各班级依据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的名次进行评优评奖。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为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年测评得分的平均数,学校和各二级学院依据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进行就业评比与推荐。

第五条 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主要为下列工作提供依据:

(一)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班级、学院、学校及以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

(三)毕业生鉴定;

(四)毕业生择优推荐工作。

第二章 品德表现测评

第六条 品德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占60%,品德奖励分占40%。

品德表现测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奖励分-扣除分。

第七条 品德基本分满分为60分。评估的内容包括如下六大项,每项10分。

(一)政治与思想表现。主要包括:爱国热忱,对待四项基本原则的态度,对时事政治的关心程度,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的态度和表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法纪与集体观念。主要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表现,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关系的态度和集体荣誉感。

(三)道德修养。主要包括:处理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方法和艺术,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表现,能否做到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协作,乐于助人;举止得体;遵守文明守则,维护公共秩序,不妨碍别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和粮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生活习性。

(四)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参加各种公益性劳动的表现,完成宿舍、教室等区域卫生工作的自觉性。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等。

(五)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主要包括: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学习动机和学习态度,具有奋发向上、竞争进取、自强不息的意识,具有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精神。

(六)品德培养教育课。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品德培养八个教育手册情况来测评得分。

第八条 品德奖励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被评为优秀党员、三好学生,国家级的加20分,省级的加16分,校级的加10分,院级的加8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员者,国家级的加18分,省级的加15分,校级的加12分,院级的加6分;各类先进个人(如:单项活动优秀奖、军训优秀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酌情加2-8分,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因相同事迹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二)先进事迹受学校、院(系)通报表扬者,分别加5分、3分,每学年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三)所在班级或团支部,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学校或院先进集体的,每人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同一单位在同一学年中因相同事迹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四)被评为学校文明寝室的,所在寝室每人分别加1分。

(五)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捐书、捐款、捐物、献血以及义务劳动或服务等集体活动者,每次加1—2分,但该项累计加分超过10分者仍按10分计。

(六)如果品德奖励分超过40分者,以40分计。第九条 品德测评扣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集会和规定必须参加的劳动或集体活动不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2分。

(二)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律者,受院通报批评者扣6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40分,受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扣50分。同一错误行为同时受行政和党(团)纪律处分者,按最高级别扣分一次。

第三章 学业表现测评

第十条 学业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除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占80%,奖励分占20%。

学业测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第十一条 学业基本分根据各二级学院专业的特点参照以下计算公式: 本人学年平均分(或者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或专业学年最高平均分(或者平均学分绩点)×100×0.8。

第十二条 学业奖励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每篇按地级市(指设区的市)、省级、国家级(核心、权威刊物)分别加6分、8分、20分,专科学校学报、本科学校学报分别按地级市和省级标准加分;专业学术论文被地级市、省级、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会议采用者,每篇分别加4分、5分、10分、20分。同一篇论文被多家刊物转载或多次学术会议采用,在按最高等级刊物的标准计分一次的基础上,可适当加1—2分。同一论文为多人合作者,按第一作者得分高于其他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凡需要加分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登载刊物原件或学术会议信函,并经有关专家鉴定文章的性质和级别。

(二)学业奖励分的折算公式为:

本人原始奖励分÷班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2。 第十三条 学业扣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为:

(一)凡考试作弊者,除在其品德测评中扣分外,在学业中另扣5分。

(二)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2节(含本数)以下者,每旷课一节扣其综合综合素质测评学业分1分;旷课13节及以上者,每节扣其学业分2分。

第四章 能力表现测评

第十四条 能力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和奖励分各占 50%。

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第十五条 能力表现基本分满分为50分。评估的内容包括如下五项,每项10分:

(一)自学能力。主要评估:科学运筹时间,运用正确的学习方法,独立地进行有效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

(二)表达能力。主要评估:普通话技能,汉语写作技能,外语表达能力等;

(三)社会工作与社会交际能力。主要评估:从事社会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管理等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宣传能力;

(四)动手操作能力。主要评估:从事实验、课件制作、科技制作的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

(五)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能力。主要评估:开展社会调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的能力,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发现新事物、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第十六条 能力表现奖励(扣)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在学校或院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中,参加者(完成全过程)每次加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校级分别另加10分、8分、6分,院级分别另加6分、5分、4分。在其它与职业技能训练有关的各类竞赛活动(如朗诵、演讲、书法、形象设计等)中,参加者每次加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的分别另加 25分、20分、15分,省级的分别另加18分、14分、10分,校级的分别另加8分、7分、5分,院级的分别另加6分、5分、4分。

(二)参加各种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和社会调查报告评选者,每次加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的分别另加20分、15分、12分,省级的分别另加15分、10分、8分,校级的分别另加8分、7分、6分,院(系)级的分别另加6分、5分、4分。

(三)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非学术性文章和文艺作品者,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分,省级刊物每篇加8分,地级市刊物加5分,县和县级市刊物每篇加3分;在校级媒体(如:江西蓝天学院报)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4分,发表简讯、消息者,每篇加2分。在其他没有发行号或准印证号刊物(如学校主管部门或学生组织经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按校级、院级分别加2分、1分。被学校广播站、校园电视台、调频电台、校院墙报所采用的稿件,每篇加1分,但宣传干部、记者、通讯员向校园广播站、校园电视台、调频电台、校院墙报所投稿件,从第11篇开始计分。凡在没有发行刊号或准印证号刊物及其他媒体上发表稿件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5分。

(四)参加科技成果展览评比、竞赛活动者,每人每次加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的分别另加30分、20分、15分,省级的分别另加20分、15分、10分,校级的分别另加10分、7分、5分,院级的分别另加6分、5分、4分。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专利者,每项加30分(多人合作者按参加人数平均计分或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五)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并经考试合格者,按完成课程门数每门课程加2分;考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课程,每门分别另加1分。

(六)参加计算机统考,文科过一级、理科过二级(计算机专业除外)者加2分,每递增一级加1分。

(七)担任学生干部或从事公益性、服务性工作满一年且能履行职责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1.校团委委员及副部长、校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学工助理中心正副主委、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主任、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正副会长、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和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加15分。

2.院团总支委员、校或院学生会正副部长、校学工助理中心正副部长、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正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校学生艺术团各队队长、学生党支部委员、校社团联合会委员加12分。

3.校团委和学生会、校学工助理、青年志愿者联会(分会)干事、校社团联合会干事、院团干部总支学生会干事加10分。4.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加8分。 5.小组长和室长、课代表成员加6分。

6.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经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

7.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班级测评小组审议通过或辅导员决定,可酌情减1—5分。

8.学生干部任职不满一学年者,按50%计算奖励分。

(八)能力奖励分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原始奖励分÷班级专业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5。

第五章 文体表现测评

第十七条 文体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和奖励分各占50%。

计算公式为: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第十八条 文体表现的基本分为50分。评估的内容包含以下四项:

(一)参加学校、院和班级组织的文娱活动;(15分)

(二)坚持课外体育锻炼的情况;(10分)

(三)参加学校、院和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15分)

(四)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较强,体质、体魄以及体育达标状况。(10分)第十九条 文体表现奖励分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原始奖励分÷班级或专业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5。文体表现奖励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参加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每届每项按照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2分、4分、8分、10分。

(二)在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校级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第三名加 8分,第四名加7分、第五名加 6分,第六名加5分,第七名加4分,第八名加3分;省级的获奖按校级的2倍计分;国家级的获奖者按校级的3倍计分;破记录者按照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另加10、15、20分;院级竞赛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

(三)参加文艺演出或竞赛者,每次每项按照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2分、4分、6分、8分。

(四)在文艺竞赛中获得名次的演出者,按照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 10分、8分、6分、4分;省级的获奖者按校级的2倍计分;国家级的获奖按校级的3倍计分;院级的获奖者按校级的50%计分。

(五)为文娱演出或文体竞赛做服务工作者(含比赛裁判),每次加1分(裁判1.5分),但一学期累计超过10分仍按10分计算。

(六)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作为正式队员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校级加8分,院级加6分;训练只达一学期者按50%计分;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被评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者加8分。 第二十条 文体表现扣分的适用条件和标准是:

(一)凡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二)不参加体育达标测试者扣5分(经校体育部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第六章 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监督和指导,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成立院级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一)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二)组织部署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对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四)裁决综合素质测评纠纷,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五)审定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第二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四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撰写一学年的书面总结,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地填写德、智、体等方面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并在班级总结会议上作汇报。

(二)评议与评分。学习小组全体同学在听取个人汇报以及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在阅读个人总结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该同学平时的表现进行评议与评分。

(三)审核。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审查核准每一位同学各项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发现错漏者,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正或增补。

(四)公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经过审查核准和换算后,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含德、智、体、能四个单项和合成总分)向班级全体同学公示,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自公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日起的三日内,学生若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出,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三日之内作出答复。经过复查,确有错漏的,经班导复核批准,予以更正或增补。

(五)评优。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和条件评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活动优秀奖等人选。

(六)审批与备案。各二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对各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构和评优结果进行审定,填写好有关表格及材料后由各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校学生工作处(部)。学校审核批准后,进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3篇

1 当前奖学金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评选导向存在偏差

高校奖学金制度是激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 获得奖学金既是对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肯定, 也是对其综合素质的肯定。换言之, 通过自身努力, 获得高校奖学金是在校表现优秀的代名词, 是在校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方面的精神时尚, 也是学生时代的荣耀和追求, 它对大学生全面发展理应具有导向性的作用。由于历史原因, 我院的奖学金评定办法滞后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目前的做法是倚重于学习成绩, 主要是把学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成绩汇总为综合排名, 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正式因为奖学金侧重考评学习成绩, 让学生产生了只要是学习成绩好, 就是好学生, 就能得到奖学金的惯性思维, 在某种意义上偏离了高校设立奖学金的初衷。学习成绩固然重要, 但是也不能有失偏颇, 奖学金应该是对大学生思想素质、职业技能、志愿服务等方面素质的综合测评。

1.2 缺乏量化考评, 主观因素过多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行的奖学金评定办法主要是把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成绩汇总为综合排名, 除了学习成绩为每门课程的客观分数之外, 操行成绩存在过多的主观因素。由于缺乏日常量化考评机制, 目前的操行成绩测评不够合理, 缺乏科学性。在评定奖学金期间, 各系组织教师和辅导员, 对班级的每个学生操行成绩进行测评, 多凭印象打分, 难以准确考评学生一学年来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纪律、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随意性大。其中综合排名在前2%的同学可以获得一等奖学金, 综合排名在前3%~6%的同学可以获得二等奖学金, 综合排名在前7%~15%的同学可以获得三等奖学金。

1.3 考评指标不够全面, 考评要素单一

高校奖学金评定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专业和技能素质、综合素质。目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的奖学金评定办法由于过多倚重学习成绩, 缺乏对综合素质的考评, 加上操行成绩测评不够科学合理, 导致考评的指标片面, 考核要素单一。容易助长学生的功利心理, 使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被扭曲, 甚至为奖学金而斤斤计较、自私自利, 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缺乏对集体的关心、逃避志愿服务等公益劳动、对有益于身心健康并能为班级、系部和学校争光添彩的活动缺乏热情。

2 改革奖学金评定办法, 引导大学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

2.1 加强思想教育, 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奖学金, 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获得奖学金是国家、社会对大学生学习生活表现和思想品德的认可, 高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誉观, 加强感恩教育, 教育大学生们对国家、社会心存感恩, 珍惜荣誉和奖励, 并将积极参评奖学金的正能量传递给更多的同学, 让奖学金成为引导学生积极成才的导向, 在同学中间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2.2 扩大奖学金考评范围, 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校要将奖学金评定与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相结合,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 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奖学金评选条件不仅局限于学习成绩考评, 还要将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专业技能、社会工作和公益活动等纳入考评范围, 公平公正地考核学生个人表现。通过扩大考评范围, 引导学生树立奋勇当先、勇攀高峰的精神, 树立超越前人、超越自己的勇气, 自觉提升综合素质, 在认真学习知识的前提下,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校园文化生活, 掌握职业技能, 增长见识、提高本领, 让青春因实践的历练而更加坚强, 努力成长为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2.3 以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分为依据, 评定大学生综合素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 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力求全面、真实、公正地反映学生个人的整体素质状况。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目前正推行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将学生在校表现归类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技能竞赛、社会工作和纪律处分等方面, 使量化考核的大类别与大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相对接, 制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时明确每一类的加扣分标准。例如加分方面:通过大学英语考试B级、四六级、计算机二级考试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加分, 荣获校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加分, 代表校系参加校内外各类比赛获奖进行不同层次的加分, 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也进行相应的加分。对于违反课堂纪律、作息纪律和受纪律处分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扣分。

2.4 规范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程序, 为奖学金评定提供科学依据

大学生德育素质考核每学期一次, 每学期期末完成考核, 并在放假前提交学院学工处。德育素质考核分为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评议、系级审核及公示、学院记录及公布三个环节, 具体程序有:一是班级辅导员 (班主任) 组织班级学生干部根据《德育素质考核表》内容, 每天收集、记录、整理班级德育实践的第一手材料, 每星期汇总一次。并在班会上对同学的德育素质践行情况进行通报;二是系部根据德育素质考核各项观测点, 每个月汇总、审核一次各班级提交的德育评议结果, 并报送学工处备案。各系要将学生德育考核等级以适当方式在全系公布;三是学工处每月底对各系报送的分数进行审核后, 并计入大学生德育素质信息档案。通过建立一个班级、系部和学工处三级管理机制, 加强了评定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5 完善奖学金评定办法

在现有的奖学金评定办法操作中, 各系在每学年第四周, 根据辅导员班主任提供的各班级操行成绩级学习成绩测评分, 排出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分排名, 核定出本系获得相应奖学金等级的名单。由于缺乏相应的要求, 评选过程不够规范。在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后, 将有效解决该问题。奖学金评定采取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采取“学科总成绩*70%+德育量化考核成绩*30%”的计算方式, 不再片面强调学习成绩, 而是考评学习成绩之外, 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

3 结语

建立科学高效的奖学金评定机制, 是促进高校教育管理, 引导大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需要。根据高校教育教学发展, 适时健全和完善奖学金评定办法, 推动奖学金评定工作发展, 发挥奖学金引领和导向的作用, 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知识和职业技能, 自觉练就过硬本领, 锤炼高尚品格, 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摘要:高校设立奖学金制度, 是奖励品学兼优在校大学生的措施, 有利于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 针对高校中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过多强调学习成绩, 评选办法单一的现象, 提出改革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建议, 突出奖学金在促进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关键词:奖学金,改革完善,评选办法,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1]王俐, 顾彤彤.高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改革初探[J].科教导刊, 2012, (9) :201-202.

[2]胡涛.创建高校奖学金评定新模式[J].赤峰学院学报 (科学教育版) , 2011, (9) :209-211.

[3]王再军.高校奖学金量化评定模式探索[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8) :101-103.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4篇

关键词:初中化学;课堂教学;加强双基;不失时机;德育渗透教育

学校工作要以“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德育为首”要求学校开设的全部课程都有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任务。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培养学生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是目前化学教学的主要任务。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初中化学教师,既要培养学生的化学双基,又要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这是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有效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德育是教育的灵魂,教人要教心,育才先育德。所以我们在初中化学教学中必须要渗透德育教育,寓思想政治教育于化学教学之中,才能达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的目的。在教学中,根据化学学科特点,结合实际,在加强双基教学的同时,不失时机的渗透德育教育,既教书又育人,从而让新课改的预期目标得以完美实现。

一、通过化学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曾对人类文明作出过巨大贡献。在初中化学课本上,介绍了许多令人骄傲的成就:古代四大发明;商代制造的精美青铜器;春秋战国的冶铁炼钢,西汉的湿法冶金;我国还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天然气的国家等等。通过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优秀的化学工艺的介绍,孩子们从中体会到中华民族是真正古老文明而伟大的民族,是勤奋、勇敢、智慧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不畏艰难,勇于创造,在科学技术方面有许多杰出的发明,爱国之情便会油然而生。

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后我国钢铁、化肥等方面产量的对比,使孩子们切实感受到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国家的正确选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救中国,才能够发展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新成就——纳米碳管,高分子材料等等,更激发了他们对祖国的强烈的爱慕和崇敬之情。

在化学学习中,学生们也发现我国现代化学技术与世界先进技术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化学水平还比较低。而未来的世界强国,就是科技强国。中华民族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他们明白这一历史重任是自己应义不容辞地承担的,祖国的未来就在我们身上,激励他们为中华之振兴而发愤读书,立志献身祖国的科技事业。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可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命运是和祖国的兴衰荣辱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克服妄自菲薄、崇洋媚外的错误思想,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确立远大的理想,明确崇高的目标,努力刻苦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二、通过环境教学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类对地球的索取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对地球上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在不断加剧。由于人类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引发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海平面上升,森林被过量砍伐,土地沙漠化等人为和自然的灾害不断,地球环球问题日趋严峻。在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是每个化学教师必需担负的职责。教学中可从规范试验操作、改进实验、从学生身边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出发等方面着手:

比如在讲到硫的燃烧时,就可以渗透环保知识,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告诉学生二氧化硫是一种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成分,它能导致水质酸化,毁坏树木、庄稼。微型实验,既方便施教,又方便操作,更易让学生观察和记忆, 培养学生严谨的实验态度,同时会节省药品,减少污染,也能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如磷的燃烧我们可以让他在密闭的容器中用电或激光点燃,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

三、结合试验过程对学生进行自然科学方法论的教育

指导化学试验时引导学生注意,化学试验不是想当然,而要有一定的研究程序,即科学的研究方法:设计、实验、观察、记录、处理数据、结论、评价反思,用得到的结论指导进一步的实验。让孩子们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形成科学的学习方法,使他们觉得自己才是学习的主人翁,增强学习的兴趣性和主动性。通过潜移默化,他们不自觉地就会养成良好的、科学的学习方法和习惯。

化学作为实验科学,培养学生观察实验的能力很重要。在学习酸、碱、盐的时候,讲到酸碱指示剂时,阅读资料卡片中玻义耳因为浓盐酸溅到紫罗兰花瓣上后变红而发现了酸碱指示剂的故事。然后提示学生,看起来玻义耳是无意中注意到这一现象的,但这并非偶然,正是一贯认真观察实验的好习惯所带来的结果。从而教育学生认识到,实验是化学学习中的重要环节,但必须细致观察,尊重事实,认真思考,善于总结反思。

四、平常教学中,结合已有定律培养学生尊重科学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结合化学的具体内容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有利于学生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和素质的提高,形成了科学的世界观,能使学生在学习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探索研究,掌握科学知识。

在平常教学中,我很重视对学生实事求是的教育,从笔记的整理,作业的格式规范,实验的记录,乃至于考试的卷面书写,我都严格要求学生。我任课班级的很多学生的笔记本作业本都被其他班级或其他学科拿去展览,拿去作范本。学习就好比做人,来不得半点的虚伪和骄傲。我的以身作则和一丝不苟, 让孩子们感受到了老师的严谨,亲其师信其道 ,从而仿效老师养成了良好的學习习惯,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科学精神。让孩子们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观,掌握科学研究的思想和方法,提高自身的科学素质,培养创新能力。

形成了科学的世界观,能使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科学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如学习了质量守恒定律,学生们知道了化学反应生成的新物质,只是分子的破裂原子的重新组合,并没有生成新的元素;任何一个化学反应都是客观存在,而不是凭空臆想、臆造。通过学习,孩子们清醒地使学生认识到:小说中仙人们的点石成金,水变燃料等都是是违反客观事实的,是根本不可能的。学生运用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揭露伪科学的现象,自觉地将所学化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

总之,德育的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教育的方式也是灵活多变的。化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有其自身的德育教育优势, 只要我们注重并坚持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不失时机的德育教育,就可以使化学教学与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环保意识等方面的教育有机结合。我们的学生就能树立起正确的情感态度、人生观、价值观,最终达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总体要求。

参考文献:

[1]张文峰,谈如何在初中化学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1年第6期.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5篇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科学、规范、系统地对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重要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是将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的表现分解为若干子项进行量化考核的一种方法。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学生自我认识和全面发展,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择优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和学生档案的基本材料之一。第四条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测评方案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2、客观性原则:综合素质测评要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平时表现的客观情况。

3、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测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公开测评人员及其产生过程,公开测评过程及测评结果。

4、公正性原则:测评要严格按照测评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统一标准执行,准确评价、规范操作,摒弃人为因素,确保测评过程及结果的公正。

5、激励性原则:通过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实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及评定标准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能力素质、体育素质。第六条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定标准

备注:各院系根据参考标准制订执行本院系具体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德育素 质 20% 政治思想品德 30分

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校的学习及各种时政报告会、讲座等活动

诚实、守信,尊师爱校,团结互助

遵纪守法30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校、系规章制度

基础文明 30分

讲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大学生文明公约;积极为创建文明寝室、文明班集体工作 社会活动 10分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

加分

文明集体成员;担任学生干部(参考附表一)

减分

受处分学生减分标准(参考附表二)智育素 质 60%

学生每学期单位学分成绩(不含体育课)

规定学分以外选修课程加分(以门数计)

五级记分课程的分数折算:优=95分

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能力素质10% 英语过级40分

体现专业及层次特点的要求

计算机过级10分

体现专业及层次特点的要求

参与科技文化 活动20分

组织、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科技文化活动;参加国家级及省市组织的活动。加分参考附表三

跨院系、科、跨校 选修课10分

跨院系、科、跨校选修课程合格;自学考试成绩合格

创新创业能力20分

参加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学科知识竞赛、制作发明、学术论文、创业计划竞赛与创业实践等;

加分

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奖(参考附表三)身心素 质 10% 达标或体育 成绩40分

参加早锻炼及课外 体育活动40分

体育竞赛获奖加分 加分参考附表四

心理健康20分

第七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手册》的记载结果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三章测评组织及程序

第八条各院系根据总则的要求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定标准,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制定本院系的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施行。第九条各院系负责组织本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班级导师或辅导员主持,班长、团支书、3-5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级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

第十条为了保证综合素质测评的客观性,各院系要重视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每学期测评开始前,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测评意义、测评方法等,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端正测评态度,正确评价自己、评价别人,实事求是,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第十二条测评程序

1、个人测评: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要求及本人表现进行个人测评。

2、班级测评:在各院系的指导及监督下,由班级测评小组按各院系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对本班每位学生进行测评,将结果上报各院系。

3、院系审批:各院系按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及实施细则审核各班的测评结果,将审批意见填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并向各班级公布。

4、存档备案:各院系将填写完备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加盖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存档备案。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院系要维护测评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测评结果任何个人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复议的,经院系同意,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复议。各院系负责接受本院系学生对测评的咨询,受理学生的投诉。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第十五条本条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附表一: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校级学生干部

院系级学生干部

班级学生干部

校级学生干事

院系级学生干事

7-10 6-9 5-8 3-5 2-4

附表二:

受处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减分参考标准 留校察看 记过 严重警告 警告 校级 通报批评 院系级 通报批评 60 40 30 20 10 8

附表三:

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等级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院系级 科技类 40-60 30-40 20-30 10-20 6-10 文化类 30-40 30-20 10-20 6-10 4-6

注:科技类活动是指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文化类活动指除科技类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类文化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论文评奖情况)等。

附表四:

参加体育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院系级 15-20

10-15 6-10 4-6 2-4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6篇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配合教学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全面素质教育计划的实施和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学校对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定。评分的成绩作为当年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生”、各类单项奖,以及评定“优秀毕业生”的依据,测评结果直接与升级、留降级、评优、毕业推荐、推荐入党挂钩。

第三条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德育、智育和文体三方面成绩组成。构成比例: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0.2+智育成绩×0.7+文体成绩×0.1。

一、德育表现测评

第四条德育成绩=思想品德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五条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基本分为60分,按以下六项内容,每项分优、良、中三个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表现差者可计5分以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活动,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和校园稳定的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勇于创新,课堂纪律好、出勤率高。

5、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校、系、班级交给的任务。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朴素,不吸烟,不酗酒。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为40分(超出者以40分计),按以下内容加分。

1、担任校团、学生会称职的加4—7分,担任系团、学生会称职的加3—6分,担任班级团、班干部称职的加2—4分,担任宿舍长称职的加1—2分;学生干部不起作用的不加分,身兼多职的以最高职务计分。干部得分与否,班干部由班主任评定,平均分不得超过4分;系级团、学干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辅导员评定,平均分不得超过5分;校级团、学干部由团委会评定,平均分不得超过6分。(校、系有关部门及学生会各部门聘请的人员,不列入干部范畴,但考虑工作关系可加2—3分)。

2、见义勇为、舍已救人,经校、市书面表彰嘉奖者分别加6分、8分。

3、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活动者加1—5分。

4、参加班、系、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扣分规定:

1、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

2、凡未经准假而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劳动者每次扣2分。

3、通报批评一次扣6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分别扣10分、20分、30分、40分。

4、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不合格的集体,具体组织者每次每项扣3分,成员每次每项扣2分。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者每次扣3分,违规达三次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二、智育表现测评

第八条智育成绩=学业基本分+学业表现附加分-学业表现扣分

第九条学业基本分为90分,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规定选修课的成绩计算,考查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折算。插班生经审批同意免修课程的分数以所在班级平均成绩计算。

计算公式:

Σ单科成绩×课程学分

--------------------×0.9

Σ各科学分

第十条学业表现附加分为10分(超出者以10分计),按以下内容加分。

1、凡个人在校、市、省或全国公开出版刊物发表论文者,每篇分别加0.5、1、2、3分(同一篇以最高分计)。

2、在校、市的专业知识竞赛、科技活动中获奖者,每项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为:校级(1、0.6、0.4),市级(1.4、1、0.6)(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

3、通过专业等级考试、资格认证者每通过一项加1分,以证书、成绩证明为准。

4、满勤(含上正课、选修课及班一级以上组织的报告会、讲座及集体活动等)加2分(有请病假或事假者不加)。

第十一条学业表现扣分规定:

1、必修课和规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按各门课程学分值的一半扣分。

2、考试作弊一次扣10分,并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

3、无故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论处。课堂纪律差受老师批评、警告,每次扣0.5—1分。

4、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酌情扣5—10分。

三、文体表现测评

第十二条文体表现=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第十三条文体表现基本分为60分,凡长期坚持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及格,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可得基本分。

第十四条文体表现附加分为40分(超出者以40分计),按以下内容加分。

1、参加省级以上(部级、国家级)文体比赛中个人获前六名者,按名次加10、8、6、4、3、2分,体育项目破省高校记录者加15分,运动员每次加1分。

2、校、市运动会个人获前六名者,分别加12、8、6、4、3、2分,运动员每次加1分。

3、凡获校、市、省级以上文艺项目比赛前三名者,每人按等级加分:校级4、3、2分;市级6、4、2分;省级12、8、4分。获优秀奖者,校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第十五条文体表现扣分规定:

1、对学校规定的文体活动消极对待,无故不参加校、系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5分;累计达10次者,扣除体育基础分;累计达20次者,文体分以零分计。

2、体育课考试不及格者扣3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者除外)。

四、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测评时间:每学年进行一次(毕业班为本学年5月份,非毕业班为下一学年9月份),由下至上公开、公正地进行。

第十七条品德行为表现分、学业成绩分和文体表现分,同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第十八条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如下:

1、各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2、各班成立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的三个测评审议组,每组3至5人,由负责该方面工作的学生干部任组长,吸收小组长、宿舍长和部分学生参加,负责核准分数,然后上交班主任,各评议组应将加减分项目每学期二次张榜公布,以便及时纠正;对循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在总分中扣5—10分,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评比前由学习委员公布本班本学期的学生学习成绩。

4、学生必须按测评的办法实事求是地填写综合测评的评分表,并出具有关证明,供小组审议、评分。

5、班主任应全面复核各组的结果,签名后交系领导小组,经审核后向全系学生公布。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厦门理工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公布后,各系可根据本系的实际,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原则下,制定实施细则。

主题词: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抄送:各系团委有关部门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7篇

苏城院„2009‟129号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不断进取,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

第一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素质和学业成绩(含体育)两大方面。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是考评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德育素质和学业成绩两大部分组成,其中每个部分又分若干子项。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的分数构成:德育素质100分,学业成绩100分,分别按20%、80%的比例折算,相加之和即为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第三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

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并且其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素质测评

第四条德育素质评分的计算与要求:德育素质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组成,共100分。

(一)德育素质基本分

总分为70分,是每个学生德育表现的基础分。德育素质的基本分要求为: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学业有成;

3、诚实守信,自尊自爱自省自律,严于律己;

4、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热心公益,身心健康。

(二)德育素质奖励分

l、文体竞赛加分

比如设计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画摄影比赛、征文大赛等各类文体活动和比赛。

(1)在校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加4分,获得其余奖项的加2分;

(2)省级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加6分,获得其余奖项的加4分;

(3)国家级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加8分,获得其余奖项的加6分;

(4)同一学年中参加同一类型竞赛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不累加;

(5)体育比赛中破校、省、国家以上记录者在以上加分的基础上分别加4分、8分、12分。

2、科技竞赛和论文加分

参加科研成果比赛和发表各类文章,以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1)参加科技成果比赛,获校级奖励加4分,获省级奖励加8分,国家级奖励加12分;

(2)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省级每篇加6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分;

(3)虽未获奖或有著作论文发表,但有发明创造的,一次性加1—5分;

(4)参加社会实践,其撰写的文章被评为省级优秀调查报告的加6分。

3、技术技能加分

(1)通过公共英语四级(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加2分;

(2)通过公共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加4分;

(3)获得国家认可的各级各类技能素质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如导游资格证书、单证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计算机程序员、计算机等级证书、汽车驾驶执照

等)每证加4分。

4、公益工作加分

(1)校团委委员、系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寝室长、学生社团干部按工作表现加5—10分(兼任数项工作者,只取最高一项,不累加);

(2)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等,按工作表现加2—12分;

(3)积极参加素质教育讲座、文化艺术节等校园文化活动,按工作表现加2—12分。

5、宿舍表现加分

宿舍检查中,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优秀,宿舍长加3分,每个成员加2分。

(三)德育素质基本分和德育素质奖励分之和不超过100分,超过按100分计。

(四)德育素质减分

1、本年度受到通报批评者减3分,警告处分者减6分,严重警告处分者减8分,记过处分者减10分,留校察看处分者减12分(受到通报批评和处分者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任何级别和类型的评优);

2、在宿舍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者,每次宿舍长减3分,每个成员减2分;

3、有欠费现象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按欠费性质和情况减

3—6分。

第三章学业成绩测评

第五条学业成绩分数按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总分100分。考查科目折算成百分制进行计算。五级制折算办法: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中等为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30分;二级制折算办法:合格为60分,不合格为30分。所有参加补考的学生成绩及格(合格)者为60分;不及格(不合格)者按补考实际成绩算。

第六条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基础课、专业课占90%,体育占10%计算。

第四章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学校成立测评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领导、学工处、团委和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由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测评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测评实施办法,负责本校在籍全日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各系相应成立测评小组,由系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其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系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并将测评材料上报学工处备案。

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由各教学班提供,系测评小组会同宿舍管理部门、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及评定奖学金时,作为申报材料之一上报学生工作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奖学金评选时原则上按照评选所规定的比例,选取综合素质得分位于前列的学生,其中德育素质分不得低于80分。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本校正式注册的普通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一学年为单位,每年6-7月(暑假前)测评,9月上报学工处备案;毕业班5月份测评,6月份上报学工处备案。

第九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主送:各系、高职教育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2009年10月22日印发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8篇

关键词:综合素质,高职,测评,系统

1 设计背景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现有的学生管理方法和手段表现出一些不足和问题。目前学院制定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开始在学生中推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了减轻学生管理人员工作负担,设计开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2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设计

为了能够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真实地反映学生平时在德、智、体、能等方面的表现,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一个学生,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在设计评价指标和体系时将考核分为德、智、体、能4个一级指标,确保将学生在校的各方面表现都纳入进评价体系,保证每位教师都参与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

2.1 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包括毛概、邓小平理论等德育课平均成绩、德育素质评估、德育素质加分、德育素质减分4个二级指标,各个二级指标权值所占比例不同;

2.2智育评估主要评价学生学风、刻苦程度、学习能力3方面的表现。测评学生能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和态度,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遵守考试纪律,遵守教学秩序,能否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无旷课,在课堂上主动发言。

2.3 学生体育素质测评包括体育课平均成绩、体育评估、体育素质加分、体育素质减分4个二级指标。

2.4 学生能力素质测评包括体社会能力素质、资格证书、获奖情况3个二级指标。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可以作为学生评优、奖励、入团、入党、升学、奖助学金评定、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3 系统功能性需求

3.1 功能分析

系统设计目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管理人员只要通过互联网就可以进行学生的各项素质测评,方便地对成绩进行导入导出,并对最终的名次进行排序,改变传统学生管理方式。为了达到以上目的,系统需要包含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用户管理,系统包括学生、学生管理人员和管理员三种用户,改功能主要实现用户信息的添加、删除以及修改。

2)登陆,主要进行身份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用户才可以根据权限进行操作。

3)注销,该功能主要用于退出系统。

4)找回密码,用户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该功能找回密码。

5)数据备份,将系统中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出现故障。

6)数据恢复,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利用该功能可以还原备份数据。

7)加减分处理,当学生受到奖励或处分时,学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该功能进行加减分处理。

8)测评成绩维护,该功能主要管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综合测评成绩的添加、删除和修改。

9)测评成绩导入,该功能可以实现学生综合测评基本成绩的批量添加。

10)测评成绩导出,该功能可以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批量导出到本地Excel中,方面学生档案存档。

11)测评成绩查询,用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3.2 用户分析

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包括三类系统用户角色,即学生、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在测评系统中主要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负责对系统的各个用户根据相应的身份赋予其对应的权限。与此同时,还要负责学生基本信息的导入。其拥有系统的所有功能权限。

学生管理人员:在测评系统中负责学生测评加减分的录入,可以导入、导出和查询所带年级或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拥有的功能包括登陆、注销、找回密码、测评成绩导入、导出结合查询、加减分处理。

学生:本系统的测评对象,主要完成个人信息添加、删除以及修改个人基本资料;可以查询个人综合测评成绩。其拥有的功能包括登陆、注销、找回密码和测评成绩查询。对考核教师所任课程的开展效果做反馈操作。

4 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以B/S架构为基础,以Access为网络数据库,同时应用SQL语言、ASP技术以及VBScript等多种技术。

4.1 系统功能结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包括五个子系统:

1)测评指标管理:这一子系统的主要功能就是创建、添加、删除测评指标,它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基础,系统管理员可以授权学生管理人员用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指标的修改。

2)测评数据管理:这一子系统主要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和学生测评加减分处理两个小模块,首先,抓住学生违纪的教师或者组织学生活动的负责人可以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规定的减分或者加分开具加、减分通知书,学生管理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加、减分操作,系统会自动进行数据处理,然后将测评数据保存至数据库。

3)基本数据管理:这一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测评数据的维护,包括测评数据的添加、删除,还有测评基本数据的导入、导出。用户一般是学生管理人员

4)系统管理:这一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为系统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权限,用户是系统管理员;

5)接口管理:提供和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例如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奖、助贷评优系统以及学生工作处的其他管理系统等的数据共享、交换功能。

4.2 数据库设计

系统设计与实现采用Access数据库作为本系统的后台数据库。以学生系统登陆数据库设计举例:

1)学生系统登录表:(学号id,密码,权限),如表1所示。

4.3 创建数据库连接

前台开发程序需要调数据库的数据,就需要先和后台的数据库进行连接,确定连接后才可数据库进行查询。数据库连接的创建一般包括两个内容。一个内容就是创建数据库连接文件Conn.asp,另一个内容就是在有必要连接数据库的页面中有该文件。

连接数据库代码如下:

4.4 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实现

4.4.1 系统登录模块实现

系统登录模块的主要算法为:

4.4.2 学生信息管理模块实现

学生信息管理模块的主要算法为:

参考文献

[1]黄娟.基于跟踪的角色访问控制[J].南通大学学报,2010(3):22-23.

[2]陈娜.基于角色访问控制的数据库安全模型研究[J].软件导刊,2013(3):76-78.

[3]谭继安.高职院校动态综合素质测评一同设计[J].软件理论与方法,2011(5):25-26.

上一篇:学生会干事申请演讲稿下一篇:消防安小结“五个一“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