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2024-08-07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精选6篇)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1篇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摘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财务工作已经由过去的“报帐记账算账”为主的“核算型”逐渐转向以“预算控制分析参与决策”为主的“管理型”财务。为了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学校财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除正常的日常管理外,必须加大高校财务监督、审核和服务工作的力度。

关键词:高校财务;服务;审核。

当教育财政从事业性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以成本和效率为基础的新体制后,高校财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做一些有益的探讨,以促进高校财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加强高校财务工作监督,提高高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健全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完善健全其内部监督制度。一是要遵循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适用性的原则,以保证内部财务监督制度更加适应财务管理的需要。二是要按照《会计法》对单位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的基本规定,明确财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章、纪律要求,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实行高校财务公开。

高校财务公开是高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务公开中处于重要地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高校财务公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体现在:

1.高校财务公开是由我国教育体制的基本性质决定的,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

2.高校财务公开是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内在要求,是依法治国实行群众民主理财,提高经济效益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高校财务公开的内容是真正实现公开的实质与核心,其公开的形式则是切实实行公开的载体和效果。因而,重视和规范高校财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具有重要意义。

(三)审核岗位加强对各种报销凭证的审核1.审核凭证的合法性。报销凭证所附票据除金融机构、保险、航空、铁路等由国务院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外,必须符合《发票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发票一律套印税务机关的发票监制章(或印制章),并附有防伪标记;收费票据套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票据专用章(或印制章)。另外即使符合有关票据合法条件,但税务和财政部门已宣布作废的票据仍然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2.审核凭证所附发票的行业性和版式。报销费用类别应与所附发票内容一致,发票开据内容应与所属行业一致,不能使用跨行业、跨种类票据;发票的版式要符合有关规定。

3.审核凭证所附票据的真实性。

4.审核票据的合理性。一般情况,在购置货物、商品时,要就近不就远,对数额较大的,要了解与市场行情是否存在较大偏差,对质次价高、舍近求远等情况,在没有搞清原因的基础上,不予报销。对限额发票,如百元版、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等不能超限额度,否则是无效发票。对定额发票要在定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数予以报销,不能让报销人有机可乘。

5.审核票据报销审批手续。正确签批报销票据是各级领导经济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必须要求审批人在各自所管理的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批。签署的意见必须明确表态,不得模棱两可,所签署的意见可认定为对该费用发生负责。因此,对意见的地方、签字笔迹、签字内容等均可列入审核范围。

二、强化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电算化会计的档案管理主要是指打印出的凭证、账簿、报表、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硬盘及其他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管理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的保障,是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维护的保证,是保证系统内数据安全与完整的关键环节,也是会计信息得以充分利用的保证。

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完成既定任务,保证系统内各种资源信息的安全与完整,应制定严密的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包括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操作密码的严格管理,预防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入机内帐簿,保存上机操作记录,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等制度。与此同时加强日常使用管理,防止各种

非法人员上机操作,为计算机设备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保护机内程序和数据的安全。

三、提高高校财务工作的服务水平,使高校教学、科研更上一层楼。当高校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一的计划性教学转向社会性教学,各类科研项目,各种科技咨询,各类培训班等涉及税收和物价等经济因素的工作在高校逐渐出现。

这种新形势要求高校财务工作必须在服务与高校的教学、科研这个大目标。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章守纪,强化法律意识。

高校财务工作是教育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强化财务监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是重要环节。高校财务部门应肩负起财务法制法规宣传的重任,对高校各个部门的财务人员、领导和教职工进行财务法制宣传,宣传财会法规,税收政策,财务制度,强化法制观念,使大家懂法、执法、坚持按财务法制法规办事,坚决制止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保证财务监督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熟悉相关政策,多方提供咨询服务。

依据国家的财政法规,结合高校发展与改革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财务规章制度,在制度中体现宽严、管放的政策。建立政策、制度信息库,围绕高校不同经济类型,多方收集各类政策、制度,将其进行分类、汇总,形成一套适合高校的法规制度。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咨询服务,并根据政策的变化随时进行扩充与完善,为高校的发展与改革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三)及时编制财务报告,为高校决策者提供宏观服务信息。

高校财务部门要通过微观的财务监督,注重发掘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高校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深层问题,从机制上、管理制度上深入思考,适时提出财务报告,充分发挥财务的宏观服务作用,为高校党政领导加强高校宏观管理、制定高校教育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网络财务,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根据国家财政部对财务电算化软件的要求,开发研究适应高校各种经济类型的财务软件。使其快、易、准地适用于高校各单位。开发网络功能,方便高校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工上网查询政策法规、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科研项目资金节余等,尽快了解有关财务信息,并进行财务软件的培训服务及维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大发展的新形势必将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更新和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陈国民、华文英,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再思考,[J]经济师,2005年第8期。

[2]曹建晋,如何确定财务管理目标,[J]经济师,2006年。

[3]张国红,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教版),2003.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2篇

高校会计专业是在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若干方面存在紧密联系的,在导师传授有关会计知识的时候,会有很多的问题出现在导师们面前,有的导师会思考怎样才能让学生更好更快并且能够更好地加以应用所学的知识,这时就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会计专业课程是否该有案例呢?显而易见,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课程案例教学会使学生更好的掌握会计专业的知识,而且用实际事例让学生们在课堂上做为小组讨论,发表他们的观点,看法,这样更加深了学生们对知识点的掌握,打破以往的教学方式,但是,当有案例教学的出现的时候,这是顺其自然的会出现更多的令人值得探讨的问题,会计专业课程案例教学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就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就高校会计专业课程案例教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展开讨论。

一、案例教学的概念

案例教学最重要最突出的的一个特点就是案例的运用,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和载体,没有这个载体,案例教学也就不复存在,教学是为了让学生掌握知识并加以运用到实践生活当中,但教学中更多的是理论性知识,如果光靠学生机械的记忆而不加以理解就达不到教学的真正目的,这时案例对于学习这些机械化的理论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那么,什么是案例教学呢?

案例教学,首先从案例着手,所谓的案例,就是人们生活当中所经历的集中性事件的描述。案例在生活当中和学习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案例教学当中以案例为载体有针对性教育学生更好地学习会计知识,因此,人们常常用案例把复杂的、难以理解的一些事通过案例来解决。所以案例在人们的生活中形成了一定的样式,为人们能够更好的适应案例情景提供很多便利。案例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事物当中、说法当中也有不同的观点。一些人认为,案例是在许多问题当中或疑点难点在内的生活当中发生的典型性事件。还有些人认为案例是研究者感兴趣的运用实例对一类事进行描述。通过以上两种观点的描述,所以案例就是指人们对典型事件的描述和概括。类似于故事,但又不是一般的故事。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组合而来的,教师要有目的,有组织的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使学生们积极主动的学习和掌握一些生活中的基本技能,促进学生们多方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案例教学,就是把生活当中的案例运用到教学当中,当然,教学中所选的案例不是生活当中的任何案例,而是有选择性的,对学生有帮助的那些案例,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案例教学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

二、会计专业课程案例教学推广的必要性

随着知识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不得不对会计专业教育和人才的培养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传统的机械化会计教学模式已经无法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为此,会计专业案例教学法的推广的重要性及案例教学的准备与组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的部分高校也相继就会计专业的案例教学法问题进行了相应的问卷调查和研究,事实证明分析的结果均显示出了传统的教学方法的许多不足之处以及案例教学方法的重要性及优越性,教师和学生在对会计专业实行案例教学都表现出比较高的评价。与传统的的教学方法相比较,案例教学方法的优越性是无可替代的,案例教学的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考方式,并且能够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阐述问题的表达能力,快速提高学生在实践生活当中的技能。同时,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深化会计教学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这也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综合水平。因此,在会计专业教学中推广适应现阶段发展的案例教学是切实可行的方法。

三、会计专业课程案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探讨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是依据课本的内容为辅助对象进行学习,但是课本案例本身有很多不足,例如,课本内容没有按照章节相关的内容设计该有的案例,这样就使的学生学起来不容易理解。还有就是一些案例所列的数据的来源无从证实,没有来龙去脉,例如,制会计报表的时候,仅仅有报表的数据,但并未指明其来源,这样就无法正确说明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有时候课本案例的设计与实际情况距离还不是很近,特别是当新的制度颁布以后,教材中出现的案例与当下的制度已有很多不相符的,这时,我们不得不引用案例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出现在学生面前。

在课堂教学中,大多数都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每个教师都把自己所知道的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学生,但是不要忘记教师的角色相当于讲解员,但案例教学对教师的观察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有着更深层次的挑战,不同的教师教学能力也是不同的,这样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教学的水平。

我国长期的教育形式形成了一种现象,教师在讲台上讲课,学生坐在讲台下听课,这时出现的案例教学就要求师生互动,当教师参与到学生当中,学生可能会显得拘谨,不能畅所欲言,还有学生缺少积极性,有的学生把自己置身事外,没有真正的投入其中,这样在讨论案例的时候不能达到真正的案例教学的目的。

虽说我们提倡案例教学,但教师也不必要每节课都采用这种方法,要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教学,选择适合的章节进行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耗时长,所以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可提前让学生们在课下以小组的方式讨论问题,收集资料,这样既可调动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更好地更深刻的掌握所学的知识并加以应用,又能不在课堂上浪费太多的时间,这样就打破了以往教师在讲台上讲课,学生没有太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在讲台下听课的传统教学,在课程教学案例中,教师要吸取其他的教学方式的优点,在实践中扬长避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在案例教学当中,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教师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时就需要教师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渊博的知识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来引导学生。其次,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案例选择有着很大的关系。案例的选择要从案例教学的目标出发,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要适合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案例的选择要注意它的典型性,科学性,启发性和探索性,这样才会吸引学生投入到案例情景当中。案例的选择同时还要注意到它的可实践性和适度性,这样使得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结构,也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担当着许多职责,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观察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教师要为学生努力营造一个温馨而又积极向上的氛围,如果教师能和学生以朋友关系相处那会使课堂气氛更加活跃,那样将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课上的知识和不易理解的理论,当然教师更应该注意那些把自己置身事外的学生,对这种学生教师应多关心,多加以引导并在精神上鼓励他们。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3篇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基础建设

一、高校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 扩大办学规模, 在当前投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形下, 各高校积极转变自身办学观念, 改变投资方式, 改革教育体制, 逐步实现高校发展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进而解决高校发展和经费紧张之间的矛盾, 不断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用有限的资金, 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为了保证以上目标的实现, 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首先,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国家财务和法律的有关规定, 正确处理学校的基建业务, 使之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学校基础建设的经济运行情况, 并确保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 为高校的基础建设提供准确可靠地会计资料。其次,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编制各种报表, 向上级领导反映资金的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 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三, 要严格执行基建投资计划, 对于已经批准的基建计划、工程合同及设计概算等, 要严格按照计划预算执行, 加强控制, 严格遵守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 做到专款专用。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财经制度, 对高校的各项基建活动进行监督, 提高会计监督建设的有效性。第四, 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和档案保存工作。在基建项目完工后, 对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整理, 并与工程管理部门进行相互协调和配合做好工程决算工作, 保证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提高工程效益。

二、高校基础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高校的快速发展, 高校的基础建设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不过由于我国许多高校的基础建设都是在过去那种不断扩招的情况下产生的, 许多工程未经严格论证, 纷纷通过上马, 工程建设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从而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困难重重。具体表现如下:首先, 高校基础建设的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对预算作的不够细致, 一些没有编制明细的工程预算执行困难, 预算的执行随意性较大, 很多都是领导的拍脑袋工程, 而有些项目完全就是门面工程, 很多预算做完以后, 完全不按预算执行, 导致很多三超工程的产生。其次, 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与基建部门沟通协调不够, 很多项目财务管理人员都是后知后觉, 一些建筑工程项目已经支付了工程款, 可是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对各种批复文件却还没有掌握, 许多工作未能按照规范流程有序进行, 从而导致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的被动, 影响财务管理人员对资金的有效控制。第三, 高校基础建设管理监督不到位, 由于高校建设的投资者和使用者相互分离, 导致很多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为了迎合使用单位的需要, 改变基建工程的档次和标准, 致使基建工程不符合高校的实际情况, 进而增加了基建成本。

三、加强高校基础建设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1.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要全程参与高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并积极参与到工程管理中去。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要想做好高校的基础建设财务管理问题, 必须积极参与到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各种经济活动的特定工作中来。对施工队伍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一个清楚地了解, 明确工程的特点、工期、预算和承包方式, 看各项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相应的财经法律制度, 从财会的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 约束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充分行使各项监督和控制职能, 从而避免出现各种漏洞给高校带来损失。高校财务管理人员除了要参与工程及其各种合同的签订之外, 还要亲自参与到工程的管理中去, 要积极向工程管理人员学习, 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通过在第一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 从而实现对工程款的高效利用, 缩短工程工期, 提高工程质量, 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因此, 只有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变被动为主动, 才能有效提高工程效益, 在支配工程款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2.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履行自身责任。

随着当前时代的发展,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的事后记账工作, 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管理的需要, 因此,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不断拓展自身的知识范围, 优化自身知识结构, 积极学习政策、法律、经济学、管理学等于财会相关的专业知识, 将财会的工作逐步转向到工程基础建设的全过程。另外, 就基础建设工作来说, 财务管理人员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学习各种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 加强对工程建设方面知识的了解。如果对工程建设不了解, 就很难从一堆枯燥的数据中发现问题。如果对工程的预决算和定额费用等不够熟悉, 那么就很难履行审核监督的职责。因此, 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要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面, 掌握各种预决算知识, 对工程造价、工程工艺和项目管理等都要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只有高校财务人员拥有工程建设方面的各种知识, 才能把工程建设的会计工作推向深入。当然, 基础建设的财务管理除了与财务管理人员的各项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有关, 还与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有着重要的关系。高校基础建设对各项财务活动要实行会计监督工作, 同时要主动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 通过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一套多群体共同参与的财务监督体系, 防止各种财务问题的发生。

四、结语

当前我国高校正在飞速发展, 基础建设逐步加强, 因此, 高校基建工作财务管理已经成为高校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当前可见的一段时间来看, 高校基建工程仍是未来高校发展中的一个热点, 因此, 基建工作的财务管理工作也将是未来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高校应不断适应当前高校体制改革的趋势, 进一步加强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尽量使每一分钱都能够为高校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晖.强化高等学校的内部会计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 2010, (21) [1]赵晖.强化高等学校的内部会计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 2010, (21)

[2]黄维.高校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04) [2]黄维.高校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J].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04)

[3]彭金洲, 黄麟.新经济条件下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6) .[3]彭金洲, 黄麟.新经济条件下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 (6) .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4篇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预算单位编制预算主体与会计主体不一致,未能全面反映单位资金运动

由于上级部门预算下达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时,一所高校作为一个主体预算单位,编制一套预算。而事实上,由于会计制度及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每所高校客观上存在多个会计核算主体,如高校后勤实体、独立民办学院,以及独立基建帐套等等。预算主体与核算主体不一致导致预算编制集合多个会计核算主体,而编制的依据往往不够充分、甚至有冲突。

根据财政要求,各高校年初预算收入与支出都包含了独立学院的收入与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收入未纳入预算。而举办独立学院的高校,目前至少存在校部会计核算、独立学院会计核算、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多个主体。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将学校本部的资金及独立学院的资金纳入一个支付系统,而基本建设资金分离在国库支付之外。

2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定额体系不完整

作为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其人员编制和开支标准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执行比较严格,具有一定稳定性。但公用经费的预算定额比较复杂,缺乏完整的标准。

按照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公用事业经费的核定应落实到具体的用途和项目上,但目前财政要求预算单位的预算定额按支出经济科目核定。这种定额方法与传统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没有很大区别,失去了单位预算细化的特点,造成单位预算的稳定性差、功效低。而高校内部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内部预算,将上报的经济科目拆分成项目,做好预算细化,而国库支付是按经济科目控制。这种按经济科目控制支出与校内预算按项目控制缺乏直接的勾稽关系。

其次,支出标准不合理,甚至无标准,不能体现公平性。现行的定额是在承认单位以前年度支出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历年的决算数据倒推出来的。这样的定额承认了以前不公平的单位间支出水平,无法真实反映单位的职能大小和权责轻重。

另外,标准缺乏科学性,估算定额较为普遍。定员定额标准是个平均数,但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平均数。它应是利用科学方法测算出来的,既符合需要、又与可实际开支情况相符的平均数,是大多数单位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指标,具有一定先进性。但现行的支出标准多年来未作调整,即使有了调整也只是通过大概估算,而没有经过科学的测算。在国库集中支付中体现为频繁的经济调整,正是预算粗糙而造成。

3预算单位预算的编制方法滞后

受技术、人力等客观因素和利益驱动等主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大部分单位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实质上仍采用“基数加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方法,并未真正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此外,项目预算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项目评估机制。

另外,单位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时间较短。这造成测算预算收支指标时信息资料掌握得不完备、不准确,使预算编制中的收支安排带有一定不确定性;且在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缺少严密科学论证,影响了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时间仓促,造成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只能频繁进行追加和调整。体现在国库集中支付环节时间延后,用款计划不能及时批复,使用经费、清算款项延期。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核算存在的问题

1高校事业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收付实现制核算有一定的局限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的拨付办法从原来的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给事业单位存款账户支用,改为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支出项目,将资金直接从国库存款账户通过单位零余额帐户清算方式支付给商品供应者和劳务供应者的财政直接支付方法,以及将用款限额下达到事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并由事业单位在零余额账户内使用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这种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从而改变了现有事业会计制度对收支确认的条件,但会计制度上未作出相应修改与之相适应。

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基本上能够满足预算收支管理的需要,但是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流转程序。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将受到挑战。当高校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批复的用款计划书时,增加用款额度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当通过国库支付发生实际支出时,减少用款额度表现为费用的增加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这表明了高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支出确认是随同零余额帐户结算而实现,但现行的收入确认方式是随同国库用款计划批复而实现,并非真实收到资金,出现了收入界定与制度相矛盾的问题。这些新情况提出了收支确认的基础如何改变的问题,目前有些核算内容尚无明文规定。

二是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造成会计信息不实。财政国库支付及预算管理其实说透了还是离不开事业会计制度的框架束缚,仍然体现为“以支定收”的收付实现制模式,即以国库实际支出数作为当年财政的实际拨款数来实现当年单位的收入标准计量。虽然,在年终处理事项时,引用了权责发生制下“财政应返还额度”,来人为地解决当年预算及收入实现的矛盾,但总觉得此法不得体,与现行会计制度不相符。不对现行会计制度及预算管理改革,找出相适应的制度模式,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的。

因此,现行事业会计制度及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势在必行。

2会计科目不适应、功能不足、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财政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存有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科目设置过于简单,随着资金来源的多渠道,现有的一些科目,已不能满足核算的需要,必须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比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应选择往来核算功能进行明细核算,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费科目应按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预算支出科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国库支付下“财政应返还额度”惭增科目用于核算当年未能使用或往年积留的计划用款额度等。

对于新增“财政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的使用,与现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有些不符的事实。类似银行类科目,又非银行类科目;又似应收类科目,又非应收类科目。是一种特殊类别的科目或帐户,正是这种特殊性,就影响到期末报表的编制,无论是将其看作是银行类或应收类科目,都最终归属于资产类科目。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下核算的是一种额度,并非真正收到实物资金,只有支付以后才真正实现资金运动实现收入,与现行会计制度很不协调,并不能用收付实现制来解释。

所以,要解决此类问题,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势在必行了。即使使用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值得注意“额度”是预算经费指标,应视为一种预计性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国库处批复的用款计划,并非财政最终拨款的资金额度,现以财政批复的用款计划数,当作实现的当年收入,其实是一种不真实的收入,从而影响报表的真实性。

3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在事业会计核算中未能充分体现

顾名思义“零余额账户”,其实是银行清算的问题,做到零余结算。在现行的收支确认方式下,预算单位核算科目中将其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合二为一在使用,既当表示可用款计划额度,又表示银行户存款,两者混淆不清。因此出现了应为“零”,而不为“零”的问题。加上现有支付管理系统与银行衔接上的问题,我们平时也不能确定当天银行结算了多少,结算了哪些款项。系统缺少实时信息记录,无法对当天国库清算额对账入账处理。信息平台不够完善,影响会计核算,甚至单位核算上就没有起用“零余额账户”银行管理。确切地说,只是根据向国库提交的支付令核算了“用款额度”而已。

三、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设备仪器及其他货物实行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1高校设备仪器采购周期长,付款不及时,影响资金周转

自从高校设备仪器采购纳入政府采购以来,由于采购中标,到付款期,其中需做确认书计划,生成国库支付用款计划,再进行合同备案,其周期较长,一般一两个月的时间,但按合同协议书规定,往往中标合同,需支付首期款项。问题是从做计划到合同备案期限长影响了支付进度,使得首期款项不能支付。从而影响交货时间,影响财务资金正常运作。

高校建设的实验室,许多是重点项目,其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且所需设备仪器许多采用进口或定制,工期较长,跨年度的现象普遍。自项目开始生成用款计划确认书,就意味着配套资金被占用。特别是在预算外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很不利于高校财务资金周转。

2高校图书采购,特别是图书数据库是否纳入政府采购。程序操作存在问题

现在高校图书馆采购图书,品种多、量少而分散,且大多是唯一供应商,在操作采购程序投标过程,其实多为人为完成,没实质性意义。图书数据库所占比例不断提升,其实它并不是购买了其版权,仅仅是一定时限内使用费,由于供应商唯一,无从竞标,同样需实行采购操作程序,是否考虑能简化其申报采购程序,形成用款计划,方便高校图书采购,利于财务及时付款结算。

四、问题解决建议

(1)预算管理改革需进一步完善,提高预算编制计划管理的科学合理预见性,细化预算编制,探索经济科目与经济用途性质相匹配的预算项目管理体系;国库集中支付要和其他的财政改革措施相互配套,相互协调,别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办法,做到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制度相一致。

(2)事业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探讨研究适合现行国库支付方式下的事业会计制度出台,解决好现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之间的冲突;合理配置贴切实用的会计核算科目。

(3)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合理申报各项用款计划,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减少中间环节,充分利用资金,加速资金流动,减少长期占用额度沉淀资金。

(4)加强网络技术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广无纸化信息传输及安全性加密;完善各个环节的链接问题,特别是财务管理系统与国库网衔接问题,提升高校财务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白延军,白云龙,试论新形执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与改革,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2]卢建超,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四种表现,决策探索,2006(6)

[3]关于深化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办法,浙机会函C2008)11号

高校财务报销工作的探讨 第5篇

关键词:高校;票据报销;问题;对策

一、当前高校财务票据报销工作现状及特点

(一)票据报销工作流程现状

笔者所在高校票据报销基本按照整理原始单据―制单―审核―出纳收付款流程进行。

首先原始票据由全校各院系主管财务的领导签批,进行初步把关,然后由院系会计人员、教师或辅助报账人员统一提交到学校财务进行审核报销。

第二步,由财务会计人员对原始票据真实性、合法性、手续是否齐全等进行审验,分类汇总,核算金额,然后按支出经济性质归集会计科目制单。

第三步,财务审核人员对制单员所做工作复查,再次核对,进行复核记账。最后一步财务出纳部门根据会计复核人员提交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付款,完成票据报销。

(二)目前财务报销工作的特点

1、工作量大。随着近年来高校教育经费的不断增加,会计票据报销的数量急剧增加,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2015年会计人均每月制单审核约3000笔,报销单据数每人每月约达20000张,工作量非常大。

2、涉及面广。财务工作本身涉及到学校教学科研各个院系部门、后勤部门、校级附属单位等数十家单位。经费种类多,包括各类科研经费、教学经费、专项经费、捐赠经费、代管经费等等。

3、政策性强。票据报销的每项经济业务,不仅要支持学校事业的发展,更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

4、财务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职业道德水准要求高。不经过系统的培训或实习锻炼,很难顺利完成财务票据报销工作。

二、目前财务票据报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票据报销政策和制度依据有待进一步完善

1、随着新生事物的出现,原有的制度、报销政策等不能满足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发展,新经济事务不断涌现,经济活动产生的各类原始票据、会计票据报销遇到许多新问题。如报销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网费、手机通讯费、网上购物,电子发票、私车代替公车出行,如何界定手机话费、网费是私用还是办公,差旅事由的公私判断,用来报销的票据凭证是否真实有效等等,诸如此类,都是目前票据报销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存在着报销政策依据不明晰的问题:或者经济事项合理性难于判断问题。

2、各类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有待完善。高校经费来源种类多,“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①经费来源多元化,相应的票据报销支出业务复杂多样,各类经费管理政策很多并各有不同,增加了票据报销工作难度。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项目经费等基本上国家都有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如科研经费中的863经费、973经费等,国家都有较为详细的支出规定,为财务会计人员票据报销提供了制度依据。但是,工作中经常出现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合理但不在规定报销范围之内的情况;还有些项目经费预算太过笼统,支出无法与之匹配。此外,高校还存在部分拨款单位对经费管理没有任何支出规定和要求,使得财务票据报销无据可依,支出弹性加大,难于把控。

3、财务票据报销工作的业务流程严肃性不足,较为随意。首先是院系财务主管把关不严,对一些明显不符合报销政策的票据签批放行,财务票据审核人员如果不细心,或对经费管理规定不熟悉,都有可能出现乱报销现象。

其次,科研项目、教学项目等校级管理部门没有更好发挥相关职能作用。比如近年来,教学经费中校外合作办学项目、科研项目中外协费、外包费等都涉及到大额资金的流出,而这些事项产生的合法合规性,需要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仅凭财务部门票据报销人员难于把握判断其合理性,容易导致经费挪用滥用。

现实中,经常遇到上述情况,财务报销人员也很无奈。报销政策执行较为随意,缺乏严肃性。

(二)财务票据报销人员队伍管理欠缺

1、院系老师、报账员等缺乏财务票据报销基本常识。票据报销过程中,有的老师或报账员无意中取得假发票、无财务专用章票据、白条等到校财务报账,导致经费无法支付。还有的报账员经常把老师的报销账号搞错,从而导致不必要的调账等等。

2、财务票据报销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现实中,常常是财务票据报销人手少,任务重,尽管每天做着重复性的工作,但需要耗费大量智力和体力,有时还要被报账老师误解或因坚持执行报销政策得罪人,属于费力不讨好的工作。相关领导应该更加重视和关心负责财务票据报销的会计人员。

3、会计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②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财务报销人员人手紧、外请一些临时人员帮忙审验报销情况时有发生,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仓促上岗。这些都难于保证工作质量。

4、财务票据报销工作人员主动性不足。财务票据报销工作需要业务熟练人员共同承担工作。遇到票据报销问题,大家能够沟通探讨,共同完成。但是这种工作模式也存在缺点,有时会出现工作互相推诿,工作偷懒等现象,时间长了导致会计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

(三)财务报销政策、相关制度规定宣传不到位

1、各类经费报销政策各不相同,需要宣传。有些报账员和老师不了解经费管理规定,还有一些老师学生专注科研、实验等工作,对财务报销政策基本不懂,导致报销受阻,多跑冤枉路,也容易产生对财务报销人员的怨气或矛盾。

2、对新的财经政策法规宣传不及时。近年来,围绕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改革,国家出台了很多新的管理政策,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和经费使用人信息不对称畅通,造成报账员或负责报账老师根本不知道如何把握,也给财务票据报销人员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加强高校财务票据报销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财务建章建制工作,完善报销政策办法

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前提下,高校财务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操作性强的财务规章制度、工作细则、报销办法等。使票据报销等各项财务工作有据可依,规范有序。笔者认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以制度的形式,加强流程控制,强化岗位责任。建立报销岗位责任制,明确报账员的职责、课题负责老师的权限、院系主管财务领导“一支笔”的权责,以制度的形式划分到位,提高财务报销人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因权责含混不清,院系审批过程流于形式,导致财务部门包袱过重,票据报销人员压力过大的现象。

2、完善报销政策,适应发展新需要。对不合时宜的报销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比如过去的学生实习包干办法,教师加班补贴标准,探亲报销规定等,原标准过低,与现实情况差距较大,但一直沿用至今,对此应尽快予以修订完善。对一些没有支出规定的经费,比如一些科技开发经费、院系自我创收经费等,财务部门应主动协调经费主管部门,制定新的报销办法,使经费开支有章可循。

3、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共同制定管理办法。财务部门应加强和校内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承担科研、教学项目等的管理工作。比如学校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部等部门,职责分别涉及全校本硕博学费、教学科研经费管理的很多层面,经费管理需要各方共同配合完成。

4、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审批制度落实。对于重大项目,重要经济决策、单项支出金额较大等事项,高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校内其他管理部门,明确审批职责权限,需要集体联签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比如大型设备采购、对外协作,外包经费,工程款等等,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责任到人;财务票据报销人员,应加强这方面的责任意识,审慎处理,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

5、提高制度执行的严肃性,避免报销的随意性。对于票据报销政策、财务规定等,一经批准确立,各部门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违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对此,高校管理部门应该认真执行,把政策落到实处。

(二)财务报销人员队伍管理应进一步加强

1、加强票据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财务票据报销工作人员要求较高,既要懂得财经法规,报销政策,又要熟悉账务、各类会计科目,还要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按照规定,会计人员都应该持证上岗,并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对财会知识进行及时更新。同时,加强院系级报账员、经常报销的老师财务知识普及工作,定期做好培训。

2、提高对票据报销工作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财务部门领导自身应加强对报账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财务报销人员的地位。票据报销人员工作很辛苦,领导确应关心,在各方面提供全力支持,提升财务工作的水准。

3、明确财务报销人员的责任管理,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报销人员的岗位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避免因财务报销工作量大,而疏于管理的情况发生。高校管理部门应建立内审机制,可设立专人专岗,加强日常业务监督。

4、加强财务绩效管理,提高财务报销工作人员积极性。高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报销的科室,往往是人员最多,工作最忙,又忙又累,很多人不愿意做报账会计。为此,财务部门应制定奖惩措施,打破财务票据报销人员的“大锅饭”,可以根据会计报账人员的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等,制定综合评定办法,定期进行工作量化统计,并以此为基础,作为绩效工资衡量、奖金发放的一项考核指标,激发工作热情,保证财务工作的质量。

(三)完善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大财务政策宣传力度

1、进一步完善高校会计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财会信息可以高度共享。近年来,笔者所在学校加快了校园数字化建设,各部门积极发展网络办公,财务部门利用网上平台建立了财经法规、报销指南、工作流程等宣传窗口,还开通了网上科研经费查询系统,教师工资查询等,为本校教师学生提供了很大便利。同时,财务部门能够及时得到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快速解决,提高了工作效率。

2、加大财务报销政策宣传力度,促进高校和谐发展。去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多个财政部文件,请各高校参照执行。为高校票据报销工作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且较以前执行的报销政策有很大变化,这就需要高校各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加大对新政策宣传力度,制定新的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宣传手册,让相关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按章报销。从而利于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高校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财务部)

注释:

①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

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

参考文献:

高校财务工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第6篇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近20年的不断改革,目前已基本实现了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的重大转变,形成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筹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框架,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但从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强功能的角度上讲,仍有几个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关于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的选择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养老保险费一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征收,具体哪个部门征收由各省市人民政府确定。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征费主体的选择问题。

劳动保障部门征收的优势,一是作为综合管理劳动保障的职能部门,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和实践工作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核定缴费基数方面已形成申报、核审、稽查等一套比较好的工作机制;二是核定缴费基数--征费--记录个人账户--按月记息--定期公布账户--计发退休待遇等整个环环紧扣的业务链,前后贯通,不会出现人为的工作脱节问题;三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执法监察、退休审批、工资管理、劳动关系转移、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等行政工作易于形成合力。缺点是征缴手段缺乏强制性,对有能力但拒不缴费的企业,没有直接有效的强制办法。尽管在行政手段上有代扣代缴、欠费企业领导不评先进、欠费加收滞纳金、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办法,但代扣代缴只能靠企业、靠银行;强制执行只能靠法院;劳动保障部门依赖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

税务部门征收的优势,一是权威性比较高,容易得到社会各方特别是企业的认同。二是队伍装备比较强,经费充足,工作网络比较广密,特别是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零散群体征费的效果更好。但部分地方实行税务部门征收后,也出现了两个新问题,一是在企业财力一定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先税后费”的问题,即企业上缴的资金中,先征足税收部分,其余部分用来缴纳养老保险费,使税前列支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不能落实到位。有些地方税务部门的征缴率反而下降。二是两个部门同时从事一项具体工作,容易出现扯皮脱节问题。收钱的不记账、记账的不收钱,在核定缴费基数、缓缴和处理历史欠费,核定滞纳金等具体问题上,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工作的难度很大。特别是在记录个人账户时,个人缴费和单位划入部分难以及时匹配,给个人账户管理和退休待遇计发等后续工作带来隐患,正因为存在这些问题,有些地方出现了征费主体选择的两次反复。

我认为,社会保险费改革方向应该是“费改税”,而且应该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合并成一个社会保险税,由税务部门统一对企业和个人征收。在目前“五保合一”体制没有完全形成、五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养老保险费仍由劳动部保障部门征收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社会保险待遇是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体,单位或个人没有履行缴费义务,是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同时,待遇水平高低直接与缴费水平高低挂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待遇审定均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工作紧密相连,构成了一个严密的运行框架。特别是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直接与养老金计发、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紧密相连。如果将费用征收主体与后续工作的管理主体错位,会直接影响到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速度,因此,目前还是要由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征收,待“费改税”以后,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工作得到较大改善,“五保合一”体制形成后,即可移交税务部门征收。

二、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设定问题

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覆盖面越大、缴费人数越多,社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就越强;统筹层次越高,基金支付风险也就越小。但从实际工作看,统筹层次越高,利益调整面越大,工作阻力也越大。因此,统筹层次设定过低,必然从制度上束缚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能力;统筹层次设定过高,由于利益调整过大和基础管理不到位影响制度的发育和完善,欲速则不达。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管理层次上,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好,还是省级统筹好。

我国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即全县区域内的企业和职工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支付项目、统一基金管理。在一个县的区域范围内,实现了均衡企业负担,社会保险基金

支付养老金的风险比企业自筹资金大大降低。在县统筹中,主要是解决企业“吃亏”、占“便宜”有利益选择短期行为,工作难度相对要小些。实行市场统筹,就增加了县与县之间利益调整的问题,有的县可以从市级统筹中拿回一块基金,有的县则要上缴一块基金。这样就出现了县级政府决策者的利益选择问题。当然,实行省级统筹同样不仅要解决企业领导人的认识问题,而且要同时解决市、县两级政府领导的认识问题,保证基金在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的全额调剂。

在“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基金调剂难度很大。首先要面对下级政府决策者的态度问题,不少地方县级领导干预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允许将本县的基金上交市里;二是实在顶不住的就采取消极办法,只要求经办机构征收够本县使用的钱,应上交市里的部分留在企业不收缴了,在经办机构属地管理的体制下,下一级经办机构只能听同级政府领导的话,基金调剂也是名存实亡。各县之间基金不能平衡调剂,在一个区域内出现了较大数额结存基金和较大数额养老金拖欠并存的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不可能露在上面,只能埋在基层。实行省级统筹的,省级经办机构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三是资金“逆向流动”的社会认同程度低。大城市一般离退休人员多、负担系数大、费用支出多,按社会统筹调剂的一般计算办法测算,经常出现山区县、贫困县向平川县、富裕县、小城市往大城市调拨基金的问题,从社会统筹工作本身来讲是合情合理的,但难以得到社会的理解,普遍认为社会保险统筹是“杀贫济富”。

社会保险费用统筹的灵魂是“统”的功能,没有统筹就没有社会性的制度保障,就形不成抵御风险的能力。我认为目前养老保险的统筹级次放在市一级为妥,要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统一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市对县实行基金的统收统支。因为实行县级统筹的时间较长,基础工作较好,市级经办机构对各县管理的难度相对要小些,在这一级次上进行基金全额调剂的阻力相对要小点,在市统筹巩固完善的基础上再向省级统筹过渡。目前已基本实现省级统筹的,应坚持完善制度、功能,不要后退;确属名义上的省级统筹,实际工作没有到位、一时又难以改进完善的,应实实在在地退回到市级统筹管理,同时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以逐步均衡各市之间的费用负担,为实现少级统筹创造条件。省级调剂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各市按一定比例上解的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的比例数额,可以在保证各市、县养老金发放、体现公平效率的前提下具体研究确定。

三、关于财政支持机制的建立问题

政府要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承担最终的法定责任。但财政支持社会保险基金的机制如何建立,目前只有原则框架,没有具体操作办法。我认为目前最关键的是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形成共识。一是财政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要有严格的考核条件。养老保险基金主体部分是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筹资形成。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缴费,国家出资首先体现为企业缴费进入生产成本、税前列支,同时国家承担弥补基金缺口的责任。经办机构必须在征收环节上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包括扩大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和清欠率工作到位后,基金仍有缺口的,财政要支持。如果一个县的经办机构因工作不力、收缴率未完成预任务形成的的基金缺口,作为惩罚性措施应从县级财政预算中出资弥补,不允许吃市级或省级统筹的“大锅饭”。对征缴工作好的经办机构,市或省级政府应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予以鼓励。

二是各级财政要科学、合理地均衡负担,一个县或一个市的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后,到底应该找哪一级财政预算弥补,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比如驻在贫困县的一个省属企业,其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应由谁来弥补?站在省的角度讲,这是属地问题,应由市级财政弥补;市里则说要论属地,应由县级财政拿钱;而从县的角度说,企业是省属的,缺口理应由省级财政弥补,再说县里也无钱可拿。如此推诿,责任分不清,弥补渠道不确定,实际工作很难落实到位。有些地方近几年财政确实拿了不少钱,大部分属于防止、解决集体上访时被迫无奈拿出来的,而且越是困难企业集中的地方,越是财政困难的地方,基金缺口越大,稳定工作难度地越大,财政拿钱也越多;反之,有些财政状况很好的市、县,因为当地企业效益好,养老保险负担系数较低,基金没有缺口,财政反而不用拿钱,这不是一种科学合理的财政支持机制。为了防止上下级财政扯皮推诿现象的问题,财政注入资金应在一个市或省的范围内进行统一筹集,比如可按财政总收入、总支出或增收部分的一定比例筹集,集中拨付市或省级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连同正常基金调拨捆在一起向各县、市拨付。

三是财政注入资金要选择合理时机。这是实际工作中经常争论的一个问题。有些地方财政部门要求,只要经办机构账上有钱就不注入;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希望建立一种正常的注入机制,不要等基金不能运转时再注入,这样不仅损害社会保险的信誉,而且会给整个工作带来极大的损失。我认为,目前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支持社会保障工作,不仅仅是应付基金支付风险的问题,同时应体现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消费、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和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等几个方面的意义。因此,财政向养老基金注入资金的时机,应以基金结存的警戒线为标准,当结存基金低于两个月养老金正常发放额时,财政要立即予以支持,不能等基金结存为零时再注入。有些地方企业缴费比例在20%以上的,要利用扩大覆盖面和财政支持的条件,逐步将企业费率降到20%以下。

四、关于基金增收节支机制的培育问题

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很容易出现企业吃基金“大锅饭”下级经办机构吃上级基金“大锅饭”,基金吃财政“大锅饭”的问题。所以,养老制度本身有一个如何趋利避害、培育增收节支的良性运行机制的问题。

企业吃基金“大锅饭”的主要表现,一是瞒报少报工资总额,人为降低缴费基数,找出种种理由拖欠或不缴养老费,在履行缴费义务上打折扣;二是钻各种政策的空子搞提前退休。在工资发放不能保证、面临下岗、失业风险的情况下,困难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成为一种理想的选择;企业通过鼓动职工提前退休向政府转嫁负担有利可图。如果提前5年退休,每个职工按年缴费1500元、每个退休人员每年按6000元养老金计算,养老金增支减收因素合计37500元。在这个利益机制驱动下,企业和职工成为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因此在部分企业出现了修改身份证加大年龄、伪造特殊工种记录、伪造病历等问题,千方百计搞提前退休,劳动保障部门防不胜防;二是将统筹项目外应由企业支付的费用,千方百计挤入统筹项目内从基金中支付。目前全国养老保险金支付项目并没有统一,各市地之间都是从试点到正式运转,由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市或省及统筹,有些项目在不同地区也有较大出入,目前企业吃基金“大锅饭”的问题比较严重。

下级经办机构吃上级调剂基金“大锅饭”,同样表现为缩小地方缴费基数总额和缴费人数,同时迎合地方领导减轻本地企业负担的要求和意图,在退休审批、待遇计发和征收、清欠等环节执行政策不严,人为形成基金缺口向上要钱。有些地方领导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思维,凡是能从上边要回钱来的都是“有功之臣”,至于是否由于工作不力,当地应收未收回基金的问题则关注和研究不多。致使县里向市里要钱。市里向省里要钱。省里向中央要钱的惯性越来越大。

基金吃财政“大锅饭”的问题,目前在地方表现不太严重,但如果制度完善期拖得过长也会形成一个严重问题。现在财政注入资金主要集中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注入数额不大,也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支持机制。基于上述问题,重点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政府要对经办机构建立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扩大缴费人数,提高征缴率和清欠率,建立具体明确的奖惩制度。二是要赋予经办机构一定的强制手段,包括欠费保全办法,强制封存和申请公开拍卖企业有效资产,企业上市或领导人评选先进、模范的否决权,企业资信评估的参与权、否决权,等等,对企业的违规违纪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权。三是经办机构要建立一支有力的稽核检查和费用征收队伍,要逐年严格核定企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上级经办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经办机构的稽核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同级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而且要加强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控制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方面,一是国家要尽快修订退休政策,坚决不开提前退休的口子。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的政策要尽快修订或废止,现行标准是30年前制订的,现在生产条件已有很大的改善,比如冶金企业的“炉前工”原属高温岗位,现在大都使用计算机操作,但仍执行提前退休政策;有毒有害岗位对职工身体的伤害,应改提前退休为经济补偿。效果可能更好。因病提前退休的政策也应做调整,现在的医疗鉴定费时费力费钱,漏洞环节太多,鉴定结果往往容易失真。二是要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和待遇支付标准。现在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资产重组,人员安置是最复杂的问题。有些地方领导认为,上边弥补养老金缺口,提前退休办得越多越占便宜,劳动保障系统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体系,对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违规扩大养老金支付范围和提高支付标准的问题,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三是要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后问题日趋严重,据抽查,有的地方达到退休人数的1%-3%,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多领少领养老金与企业没有利益关系,企业明知不报告,这也是一个急需解

决的问题。

五、关于基本养老保险与其他补充保险的地位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法定社会保险,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职工因年老退出工作岗位后的基本生活,其待遇水平必须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待遇过高会使国家和发展成本加大,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待遇过低又不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我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不会太高,相互之间的差距也不宜太大。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工资水平差距,不同职工之间也存在较大的待遇差别。这种差别的主体部分是体现在素质和效率上。为了鼓励和支持他们在退休后仍能够享受较高的生活待遇。我国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又设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主要是考虑了企业之间经济效益的差异因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都要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职工可以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要从自有资金中拿出一块钱按职工出资的一定比例与之相匹配,职工出资多,企业补贴多;职工出资少,企业补贴少。原则上企业和职工的出资比例在1:1~1:4之间。这块资金国家不计入征收所得税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直接管理。也可以委托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它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管理,不能用于任何风险性投资,保证基金保值增值。因此,建立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对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体现企业、职工的效益和效率差别,保证退休之后生活待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一种补充保险,是倡导职工个人通过储蓄性存款和参加商业保险的形式,再为自己晚年生活建立一条保障线。这主要体现个人经济承受能力和对晚年生活的预期值,完全由个人自愿选择。储蓄性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广泛的社会基础。参加商业保险要按照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走商业化运作的路子,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总之,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增加这几种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式,不仅可以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进一步增强其保险功能,而且可以多渠道筹资,多层次保障,多意向选择,充分发挥几个方面的积极性,使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六、关于社会养老和企业、家庭养老的关系问题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已经明确,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实现社区管理。目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已经基本实现,人员社区管理的问题正在各地开展试点,但这项工作牵涉面大,发育完善社区组织的工作量十分繁重,绝非在短期内可以完成。现在有几个认识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

一是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是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有的企业在养老金刚刚实现社会化发放后,就要求经办机构将退休人员同时管起来,企业不想再承担这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我认为将远期目标当作近期要求,这是一种苛求。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必须依托社区管理服务组织来实现,目前,社区建设的行政职能在民政部门,而且社区组织建设需要做大量复杂的工作,工作机制基本没有形成,我们不能在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盲目推开社会化管理工作,造成现有管理服务工作的混乱。

上一篇:安陆市总工会2011年工作总结下一篇:基层个人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