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2024-08-07

煤矿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精选6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第1篇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送审稿)(已经本人、本部室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

XXX字[2017] 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通知

各部室: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机关部室业务保安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XXXX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5日

发 至:公司领导 存档1 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

责任制

XX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董事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 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9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2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5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6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27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0 副总经理(非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3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4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5 副总经理(销售)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8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39 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0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0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3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6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7 4 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行政事务管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8 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文秘和档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49 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0 办公室调研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0 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1 办公室档案室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2 小车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3 小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4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5 党委工作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6 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7 党委工作部调研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7 党委工作部综合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8 党委工作部组宣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9 党委工作部秘书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0 纪检监察审计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1 纪检监察审计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2 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3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4 纪检监察审计部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4 5 工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5 工会副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6 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7 工会组织宣传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8 工会女工生活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9 工会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69 工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0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1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2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3 人力资源部主任经济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4 人力资源部档案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5 人力资源部统计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6 人力资源部保险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7 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8 人力资源部工伤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79 人力资源部账户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0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0 企业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1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2 6 企业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3 企业管理部质价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4 企业管理部土地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5 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6 企业管理部法律顾问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86 财务部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87 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88 财务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89 财务部成本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90 财务部会计科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91 财务部财税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92 财务部机关财务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93 规划发展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3 规划发展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5 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6 规划发展部专项资金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7 规划发展部工程项目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8 规划发展部非煤产业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8 规划发展部计划统计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99 规划发展部预算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0 7 规划发展部质量监督站站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1 信访保卫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2 信访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3 信访保卫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4 信访保卫部护卫队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4 信访保卫部信访接待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5 信访保卫部卫生福利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6 信访保卫部治安防范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7 信访保卫部综合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8 信访保卫部武装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8 团委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09 团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0 安全监管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1 驻矿安监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3 安管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4 安管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5 安管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7 驻矿副处级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18 安管部采掘监察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0 安管部机电运输监察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1 8 安管部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2 安管部安全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4 安管部工伤认定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5 驻矿安监处处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5 驻矿安全监察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7 驻矿安全监察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28 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0 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1 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2 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3 生产技术部采煤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4 生产技术部掘进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5 生产技术部地质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6 生产技术部支护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7 生产技术部科技办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8 生产技术部测量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39 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0 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1 机电装备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2 机电装备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3 9 机电装备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5 机电装备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6 机电装备部供电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7 机电装备部机电设备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8 机电装备部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49 通风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0 通风部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2 通风部副部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3 通风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5 通风部防火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6 通风部瓦斯治理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7 通风部通风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8 通风部防尘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159

董事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规章制度。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7.负责审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9.每年至少召开1次企业安全工作会议。

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13.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做出处理决定,落实上级做出的处理意见、决定,组织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八、组织保障

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主持召开董事会,研究决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

15.组织审查所属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7.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 12 设。

18.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9.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0.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和上级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21.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党委书记负责企业党委全面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与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 13 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规章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7.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8.负责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配备方案 14 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

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3.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严肃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及事故单位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九、其他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15 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经理层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5.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 16 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

9.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13.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做出处理决定,落实上级做出的处理意见、决定,组织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4.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公示。

15.督促矿井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6.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17.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8.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9.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0.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21.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2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3.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4.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5.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常务副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承担安全生产主要领导责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经理层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5.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6.组织制定或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 19 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领导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9.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参加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

13.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做出处理决定,落实公司、党委及上级做出的处理意见、决定,组织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4.负责向员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向上级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15.督促矿井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隐患排查 20 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6.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人员配备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7.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8.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9.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2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21.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2.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3.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 22 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审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7.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或指挥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8.组织开展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和掘进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9.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10.审批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等。

11.审批修编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审批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12.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3.每月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14.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接续计 23 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平衡。

15.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7.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8.参与瓦斯超限追查,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9.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20.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21.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22.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3.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4.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和复查工作。

2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救、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防范措施。

26.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八、其他

2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党委副书记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委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并参与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责任清单;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3.协助党委书记全面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领导党政工团等部门的安全检查活动。

5.抓好分管部门、分管单位的安全工作,经常性的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严肃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参与安全工作重大方针、重要措施、重大投入和技术改造等重大事项的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本企业安全与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企业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等职业病防治各类文件及职业病防治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贯彻、落实情况。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纪委书记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纪委的全面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企业各项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本企业安全与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企业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等职业病防治各类文件及职业病防治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监督指导各级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参与对因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参与组织党政工团等部门的安全检查活动。

7.参与公司重大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实施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专业、分管单位、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审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6.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7.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采掘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制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指挥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生产布局;组织开展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11.负责确定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12.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13.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组织开展采煤、调度和地面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5.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室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值班等信息;保证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16.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防寒和雨季“三防”工作。

17.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18.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9.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制止并查处矿井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20.制止并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和防治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并查处采掘生产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2.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3.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和复查工作。24.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救、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防范措施。

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八、其他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单位、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与作规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4.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指挥“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31 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2.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14.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5.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6.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7.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21.组织瓦斯浓度超限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副总经理(非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并参与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责任清单;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33 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3.抓好分管单位和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检查、抽查和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按照行业标准,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5.参加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认真执行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工会主席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并参与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

2.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 34 高全员安全素质。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监督职责,监督煤矿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4.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法》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本企业安全与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企业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等职业病防治各类文件及职业病防治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群众安全工作,加强群监组织和协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6.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7.督促检查工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单位、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 35 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本专业、分管单位、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负责督促本专业、分管单位、部门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

6.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

7.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制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或参加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组织检查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11.组织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 36 织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2.负责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账。

13.组织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14.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入井。

15.负责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16.检查冬季防寒和雨季“三防”工作。

17.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8.负责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9.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0.组织机电运输隐患治理和整改复查工作。

21.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参与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副总经理(销售)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并参与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责任清单;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3.抓好分管单位和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检查、抽查和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按照行业标准,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5.参加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认真执行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总会计师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并参与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责任清单;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工程、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参加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认真执行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

5.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总经理助理在企业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和决定,并参与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情况。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责任清单;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3.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的安全检查、安全抽查以及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在机电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履 40 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督促分管范围内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企业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6.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机电运输安全生产量标准化检查。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参与制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负责组织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账。

11.组织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2.组织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13.组织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等安全运行情况。

14.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置。

15.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入井。

16.负责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17.检查冬季防寒和雨季“三防”工作。

18.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9.负责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0.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参与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2.组织机电运输隐患治理和整改复查工作。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职责,对“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月度“一通三防”专门办公会议,并对会议精神进行落实。

3.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4.组织审查矿井瓦斯治理规划、瓦斯治理技术、抽采设计和工艺、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瓦斯治理措施等。

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组织制定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7.督促矿井落实“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8.指导所属矿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参与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督促所属矿井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2.监督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 44 情况。

13.监督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14.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15.督促所属矿井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6.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7.检查指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8.制止超通风能力、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0.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21.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八、其他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办公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安全工作讲话、安全工作文件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报审和发行工作。

四、以安全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有效发挥办公室协调、督导作用,认真配合各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五、加强宾馆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入住和用餐环境。

六、加强车队车辆和司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车公用,安全高效”原则,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行车事故发生,保证公司安全用车。

七、严格遵守上级及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办公室主任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政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

2.参加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督促办公室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管理。抓好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关于安全生产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和督查催办工作。

3.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司机安全意识教育,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4.组织领导本部门或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

5.严格遵守上级及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 47 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行政事务管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办公室副主任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

2.认真做好宾馆防火、防盗、防雷电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宾馆员工学习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按规定开展宾馆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宾馆工作人员应对火灾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入住和用餐环境。

4.严格遵守上级及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文秘和档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办公室副主任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文秘和档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

2.积极配合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文秘和档案工作,负责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安全会议的记录。

3.积极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董事会和经理层主要领导的安全工作讲话和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起草工作。认真审核有关安全生产上报或下发文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要求。

4.配合党群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文秘及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岗位业务学习活动。

5.严格遵守上级及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分管副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办公室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

2.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和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

3.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议,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4.严格遵守上级及公司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办公室调研科科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办公室调研科科长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分管副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办公室调研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 50

煤矿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第2篇

煤矿生产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

防护措施

一、职业危害、煤矿职业危害

(一)职业危害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对劳动者和劳动能力的侵害,称为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分为三类:

1、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2、劳动组织中的职业危害

3、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

(二)煤矿职业危害

煤矿主要职业危害是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不良气候条件和放射性物质等。

1、生产性粉尘

煤矿生产中,采煤、掘进、支护、提升运输、巷道维修等生产环节均产尘。可引起矿工尘肺病。

2、有害气体

由于井下放炮、煤氧化、煤中放出等,存在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气体,使人中毒受伤或死亡。

3、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煤矿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机械化生产。如风钻和局扇,这两样东西的噪声和振动特别大。使人听力下降,甚至耳聋等。

4、不良气候条件

煤矿井下气温高、湿度大,不同地点风速大小不等和温差大等,如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下工作的人易患风湿关节炎等。

5、放射性物质

井下的氨气及其他气体,对矿工的健康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也是煤矿井下的特点,易造成矿工腰腿疼和各种外伤等。

二、职业病、煤矿主要职业病、职业禁忌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气体,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但在法律上讲,职业病是指职工因受职业危害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报告等做了明确规定。

煤矿职业病主要是尘肺病,噪声引起的听力下降或耳聋,振动引起的疾患和高温引起的疾患等。

1、尘肺病 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上的叫矽尘,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大对人的危害越严重。当人肺部吸入矿尘以后,人肺组织呈弥漫性纤维化增生,肺功能衰竭,也就是尘肺病。吸入煤尘患煤肺,吸入岩尘患矽肺,吸入水泥患水泥肺。尘肺病严重的损害人体健康和缩短人的寿命。

2、尘肺并发症

①肺结核。是尘肺常见合并症,也是尘肺病患者常见死因之一。

②肺部感染。尘肺病患者由于抵抗力降低,弥漫性肺纤维化,常容易发生肺部感染。如支气管炎、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肺脓肿等。肺部感染加重了呼吸衰竭和死亡。因此,应积极预防肺部感染。

③自发性气胸。晚期尘肺病患者合并有阻塞性和代偿性肺气肿,并可出现肺大泡,当剧烈咳嗽或用力过度时肺大泡破裂突发自发性气胸。

④肺源性心脏病。晚期尘肺是广泛的弥漫性纤维化,肺毛细血管床减少,血流阻力增高,增加了右心房负荷,导致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

3、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①咳嗽。是常见症状,早期不严重。②咳痰。是常见症状。

③胸痛。部位不一,为隐痛,也有胀痛及针刺状痛等。④呼吸困难。是患者明显的症状。⑤咯血。咳痰中带少量血丝。

⑥其他。可有不同程度消化功能减弱,胃痛、胃胀、便秘等。

(三)职业禁忌症

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1、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2、诱发潜在疾病。

3、影响子代健康。

4、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

三、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一)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各种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8、(第30条)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9、(第33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因此,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这些都是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从业人员不履行上述义务,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煤矿主要职业危害的防治

(一)职业毒害的防治

接触有毒物质时间的长短、剂量大小、发病缓急,其中毒表现是不同的,有急性、亚急性、慢性三种。

短时间内大量毒物侵入人体引起急性中毒,长时间吸入小剂量毒物引起慢性中毒;

介于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间、在较短时间内吸入较大剂量毒物引起中毒为亚急性中毒。

防护措施有:

1、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因为很多有毒气体是易溶于水的,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炮后烟未散去或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工作面,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3、提高机体抗御能力。对于在有害物质场所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

4、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掌握其浓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数,控制其危害程度。

5、对受到危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6、加强有害物质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

(二)矿尘对人的危害及防治

煤矿粉尘主要是煤尘、岩尘和水泥尘。煤尘进入人肺使人患煤肺,岩尘进入人肺使人患矽肺,水泥尘进入人肺使人患水泥肺,通称为尘肺病。

煤矿生产大量推广使用机械化,特别是综采综掘的使用,由于综采综掘都有内外喷雾洒水降尘设施,以及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的使用,矿尘大量减少,井下工作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是,还有个别工序和一些机械化程度还不高的中小煤矿,矿尘还是很大的。就是机械化程度很高的矿井,还有一些余尘,日积月累的危害着矿工的身体健康。因此,井下防尘是煤矿生产的长期任务,要常抓不懈。若遇水管没水或水管损坏,要及时汇报。坚持使用水炮泥,坚持使用湿式打眼,坚持洒水装渣,坚持使用各种综合防尘措施,把矿尘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

1、减尘措施。减少采、掘作业时的粉尘产生量。包括煤层注水、采空区灌水、湿式打眼、水炮泥放炮等。

2、降尘措施。包括各产尘点设喷雾洒水装置净化风流,洒水装渣等。

3、通风排尘。调整合适的风速,加强排尘。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1.2-1.6m/s。在此风速范围内既可以有效的冲淡和排除浮尘,又不至把大量落尘吹起。

(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和防护

1、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方面: ①损害听觉。短时间内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引起听力减弱、听觉敏感性下降为表现的听觉疲劳。长期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噪声在80db(A)以下时,一般不会引起职业性耳聋;噪声在80db(A)以上时,对听力的影响比较严重。

②引起各种病症。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下工作,除引起职业性耳聋外,还可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③引起事故。强烈噪声可掩盖报警声、警告声和其他危险预兆声等,引起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2、预防措施

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是根本措施,改革工艺和生产设备,以消除或降低噪声。①控制噪声传播。隔声: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和隔声装置将噪声源封闭,防治噪声传播。常用的有隔声墙、隔声罩、隔声地板、隔声门窗等。消声:用吸声材料铺装室内墙壁或悬挂于室内空间,可以吸收辐射和反射声能,降低传播中噪声的强度水平。常用吸声材料有玻璃棉、矿渣棉、毛毯、泡沫塑料、棉絮等。

②采用合理的防护措施。利用耳塞防护,合适的耳塞隔声效果可达30-40db(A),对高频噪声的阻隔效果较好。

③合理安排劳动制度。工作时间穿插休息时间,休息时间离开噪声环境,限制噪声工作时间,可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④卫生保健措施。对受到噪声危害的人员定期体检,听力下降者及时治疗,重者调离噪声作业。

就业前体检或定期体检中发现的听觉器官疾病、心血管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不得从事噪声环境工作。

(四)生产性振动的危害和防护

在生产过程中,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局部振动是最常见的和危害较大的振动。

1、危害

①神经系统。表现为大脑皮层功能下降,条件反射潜伏期延长或缩短,出现膝反射抑制甚至消失;植物神经系统营养障碍;皮肤感觉迟钝,触觉、湿热觉、痛觉、振动觉功能下降。

②心血管系统。出现心动过缓、窦性心律不齐、传导阻滞等病症。

③肌肉系统。有握力下降、肌肉萎缩、肌纤维颤动和疼痛等症状。

④骨组织。可引起骨关节改变,出现骨质增生、骨质疏松、关节变形、骨硬化等病症。

⑤听觉器官。表现为听力损失和语言能力下降。全身振动常引起足部周围神经和血管变化,出现足痛、易疲劳、腿部肌肉触痛。常引起脸色苍白、出冷汗、恶心、呕吐、头痛、头晕、食欲不振、胃机能障碍、肠蠕动不正常等。

2、预防措施

为减轻振动对人的危害,要采取各种减振措施。①对局部振动的减振措施。改革工艺和设备,改革工作制度。合理使用减振用品,建立合理的劳动制度,限制作业人员的接触振动时间。煤矿井下的振动危害主要来于风钻、综采综掘及其他机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

②对全身振动的减振措施。在有可能产生较大振动设备的周围设置隔离地沟,衬以橡胶、软木等减振材料,以确保振动不能外传。对振动源采取减振措施,如用弹簧等减振阻尼器,减少振动的传递距离。井下采煤机、掘进机等座椅下加泡沫垫等,减弱运行中由于各种原因传来的振动。

另外,利用尼龙件代替金属件,可减少机器的振动,及时检修设备,可以防止因零件松动引起的振动。

(五)高温作业的危害和防护

1、危害

随井下采煤深度的延伸,采掘工作面温度也在升高,有时高于30℃,甚至更高。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人体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产生不良影响,甚至病变。

①对循环系统的影响。高温作业时,皮肤血管扩张。大量出汗使血液浓缩。造成心脏活动增加、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血管负担增加。

②对消化系统的影响。高温对唾液分泌有抑制作用,使胃液分泌减少,胃蠕动减慢,造成食欲不振;大量出汗和氯化物的丧失,使胃液酸度降低,造成消化不良。此外,高温可使小肠的运动减慢,形成其他胃肠道疾病。

③对泌尿系统的影响。高温下,人体的大部分体液由汗腺排出,经肾脏排出的水盐量大大减少,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

④神经系统。在高温及热辐射作用下,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协调性、反应速度及注意力降低。

2、高温作业的防护

井下的高温作业防护措施主要是采取降温和缩短工作时间和给予高温保健待遇等。

①通风降温。加大风速排除热量。风速与温度有一定的关系,合适的风速可使温度降到一定的程度。

②喷雾洒水降尘。在工作面喷雾洒水既可以降温又可以降尘。

③保健防护。供给含盐饮料,以补充人体所需水分和盐分。

④发放保健食品。高温环境下作业,人体能量消耗快,应增加蛋白质、热量、维生素等的摄入,以减轻疲劳,提高工作效率。

⑤个人防护。给工作人员提供结实、耐热、宽大、便于操作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护眼镜、隔热面具、隔热靴等。

⑥医疗防护。对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不宜从事高温的人员不安排从事高温作业或调离高温作业。

五、煤矿职业劳动者健康监护

《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3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对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该岗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相关项目检查。依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上岗前的健康状况,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活动性肺结核。

②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如萎缩性鼻炎、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明显的肺气肿、肺化脓症及肺原虫病等。

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性胸膜炎、胸腔积液,严重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

④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依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选定重点检查项目,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结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生物学监测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及时发现疑似病患者,判断劳动者是否合适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或需进一步观察治疗。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因某种原因,准备调离从事职业危害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根据其所在工作岗位环境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规律,选定重点检查项目进行监测,依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健康状况是否与职业危害因素有关,是否患职业病,以明确法律责任。

4、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当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对遭受伤残或可能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时组织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依据检查结果发现危害因素,评价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并提出预防措施,控制职业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检查项目有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查项目、选择检查项目。

1、一般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心电图、胸腹部B超检查等。

2、特殊检查项目。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确定。如接触粉尘的劳动者应拍胸部X光片,做肺功能检查。从事煤、岩尘作业的劳动者每2-3年拍胸片一次,混合工种的劳动者每3-4年拍胸片一次,纯采煤的人4-5年拍胸片一次;尘肺病患者和可疑病人每年拍胸片一次。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应检查耳聋。从事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检查血铅、尿铅等。

3、选择检查项目。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损伤的程度确定要检查的项目。

检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详细介绍自己的职业危害因素及生产环境状况,包括劳动者从事的工种、机械化程度、粉尘浓度、防尘措施等情况。

煤矿职业危害分析与防治策略 第3篇

由于中国的能源结构比较特殊, 煤炭资源相对于其它能源来说比较丰富, 所以中国目前的能源消耗仍主要以煤炭资源为主。煤炭资源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煤矿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带来了相当大的危害, 例如一些职业疾病的发生, 尘肺病、噪声性耳聋、中暑等。所以对煤矿职业危害进行分析不仅维护了煤矿职工合法权益, 让煤矿职工在辛苦的工作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从而更好地做好自我保护, 同时减少灾难的发生, 让国家能源生产更加有序、和谐。

1 煤矿职业危害分析的背景

在现阶段, 中国煤炭资源对中国能源的贡献率超过了能源结构总量一半以上, 且中国的煤炭开采方式约有九成都为井下开采,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安全生产难度。煤炭生产过程中会不断产生大量粉尘, 这些粉尘的成分相对比较复杂, 不仅含有煤粉, 还包含着设备破碎的岩石粉末及因设备磨损而产生的金属粉尘。煤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很容易大量吸入这些粉尘从而产生常见的尘肺病等职业病。煤炭开采环境中也会大量存在着有毒有害物质, 比如常见的CH4、CO、H2S、NOx等有害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可能直接影响职工身体健康, 也可能会造成现场作业安全隐患, 间接造成生产事故发生。由此可见, 粉尘污染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除了粉尘污染外, 近年来由于煤矿自身原因及设备故障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 造成了许多起比较严重的煤矿爆炸事故, 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 给家庭带来了深重苦难, 也给社会安定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

2 现阶段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措施

2.1 增强企业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

煤炭生产企业管理者是煤矿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也是生产计划的制定者, 所以企业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煤矿安全。同时在煤炭生产企业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风气, 企业管理者在结合实际生产需要的前提下, 适当调整生产人员结构, 做到安全有序进行。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 也在人员使用效率上做到了最佳调控, 充分利用了生产间歇周期, 且在这些间歇周期里做好人员生产安全培训或与之开展相关的以自我保护为主题的讲座。

2.2 施行各项安全法规制度以保障安全

近年来, 在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后, 煤矿安全引起了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相关安全专家仔细论证下, 逐渐颁布了许多有利于煤矿生产安全及煤矿职工安全的法律法规, 以此来从制度上对相应安全问题进行约束与支持。近些年主要针对煤炭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管理规范》等。

2.3 联合职业病诊断体检机构做好职业病防治

煤炭生产企业在有关部门有序指导下, 结合当地实际条件, 为每一个煤炭企业生产员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相应规定, 煤炭生产企业也应在每年的适当时间组织所有员工进行职业病的检查与职业病防护知识的普及, 在实际生产活动中进行严格落实。对出现职业病预警的员工要及时进行相应经济赔偿, 并及时安排就医, 避免病情继续恶化与加重。对于出现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做到复查, 并设立相应防护机制, 增加疑似职业病患者的体检次数, 确保病情不再恶化。

2.4 设立安全监察机关做好监督工作

煤炭生产企业专设监察机关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与引导作用。同时, 煤炭生产企业监察机关拥有自己的监管机制, 进一步推进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煤炭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机关拥有独立办事系统, 拥有专职监察员, 而且经过严格挑选的监察员本身拥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与安全意识。煤炭企业安全监察机关可在必要时举办安全讲座、职业病防护等方面讲座等, 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安全素质的同时, 了解煤炭生产企业里安全监察工作的紧迫性与必要性[1]。因此, 还需对监管部门提出更加严格要求, 以保证监管措施及时、可靠。

2.5 安全工作协调到位煤炭生产安全见成效

煤炭企业在相关部门引导下, 建立了各种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及防范体系, 且建立了相关安全监管机构, 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作出了重要贡献。各项安全工作的平稳推进及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实, 促进了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运行及企业员工职业病有效防治, 这些内容都是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目前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不足

3.1 国家投入少危害防治进程慢

由于中国的煤炭生产类似于原先的农业生产, 属于粗放式开采, 这样的生产方式效益本身就不会太高, 所以煤炭开采的现代化程度低、设备相对较差、小企业数量众多。因此, 国家在现阶段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对这些落后的煤矿开采企业进行扶持与资金的投入, 这样的现状就导致了煤矿职业危害处理不及时, 甚至这类事物因此而被耽搁不能进展[2]。没有了国家的经济支持, 一些小微煤炭生产企业就不能采购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 从而间接导致煤矿职工生产环境恶劣, 不断遭受着各种安全生产隐患及职业病的危险。

3.2 缺乏专业的煤矿职业安全考评机制

煤矿企业环境是否安全, 需要有严格的安全评价标准。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拥有了自己的煤矿职业安全考评机制, 就是用科学合理的各项指标来对企业生产环境进行评价与判断, 并给予科学解释, 这样的解释可作为某一方面的考察依据与参考标准。然而, 中国目前还没有这种评价体系, 所以往往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安全标准种类繁多, 相互之间还没有比较切合的联系, 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煤矿职工工作环境的改善, 原因在于大多数企业者更愿意忽视员工利益而盲目追求企业效益。

3.3 职业病的监测种类少不全面

现在一些医院在对煤矿职工进行年检时, 总是按照事先约定的体检计划按部就班进行, 但是每个人工作环境不同, 他们可能产生的身体安全隐患也会有所不同, 且每一个不同的个体在不同身体机能上也会体现出不同的特征。这些因素往往被医生所忽略, 而没有真正检查到病情。甚至有的企业所指定体检医院不符合国家规定, 这些都是目前管理上比较混乱的地方, 值得引起重视。

4 煤矿职业危害的解决方案

针对现阶段煤矿职业存在的危害, 提出如下具体解决措施:a) 根据国家实际能力, 采取中央拨款及地方支援的方式, 对煤矿产生企业的损失进行资金援助, 真正意义上改变生产环境;b) 组织专家进行煤矿生产现场调研, 然后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职业安全考评机制, 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c) 规范企业员工体检制度, 选择有资质、负责任、设备先进的正规医院进行周期性体检, 及时发现并治疗疑似病症。

5 结语

煤炭生产是中国现阶段能源供应的主要环节, 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主要从煤炭职业危害所产生的背景进行探讨, 接着分析了中国目前煤炭职业存在危害性的主要原因, 最后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为方针, 以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提高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素质, 普及预防知识, 开展群众性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徐荣华.煤矿职业危害分析及其防治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 2012 (16) :147.

煤矿职业病危害与防治 第4篇

关键词安全;危害防治;问题

中图分类号T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12-0226-01

1危害防治工作存在问题

根据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各矿能够正确对待,按照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总体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还存在以下问题:

1)领导重视仍有差距。有些矿主要领导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抓好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就可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分量不重,过问的少;认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是看不到的工作,搞好搞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影响不大,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意识。

2)现场管理还不到位。各矿虽然成立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也设立了职业危害监测站,配备了人员,但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现场管理松弛,说的人多,管的人少,工作不踏实,管理措施不能落实到位,责任不到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多数有流于形式现象。

3)粉尘防治设施未健全。各矿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职工健康关系,忽视职业危害的重要性,对矿井的防尘投入不大,矿上用的防尘洒水管路老化、年久失修,特别是采区巷道喷雾洒水设施不及时去维修,防尘降尘效果差,达不到规定要求;有部分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己认为身体好不会染上职业病,无所谓,入井就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煤矿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安

全。

4)粉尘监测工作确有缺陷。粉尘检测是矿井防尘降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数矿井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测点测定频率达不到规定要求,即使检测也是走过场,数据反映不太真实,起不到检测监控效果;粉尘检测工作不及时、不规范,对井下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程度心中无数,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滞后,没有针对性。到目前为此,各矿都没有配置二氧化硅检测仪。

5)基础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矿虽按规定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没有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业务不很熟悉,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加上煤矿企业改制和管理人员流动频繁,相关的资料随之流失,基础性工作一时难以完善,存在空白现象。

6)监察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多数矿井的安全监管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管工作采取眉毛遮住眼睛过的态度,太“人性化”了,很少组织对这块工作藩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监察,即使下井检查发现了问题,也是争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大事化小的做法,奖罚不严,有做老好人的想法,不能严格执法。

2如何抓好安全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并朝着安全、健康、稳定的态势发展:职业危害防治不容忽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围绕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职业危害直接影响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安全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的主要举措,为此各矿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2)以人为本,扎实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近些年来,国家煤监局每年都对职业危害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由于企业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的想法,虽然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总体推进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求各矿在五个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治整体素质。利用现有的媒体、报纸、宣传栏有重点的宣传国家关于职业危害与健康的法律法规,有计划的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精心安排,认真组识从业人员学习讨论,制定年度的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序展开。认真梳理近年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各项制度,对没有或不健全的制度要及时建立、补充,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努力推进职业危害工作常态化。三是认真做好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的调查模底工作,做到科学防治。赣中分局就此项工作下发了专门的文件,各矿都能组识人员填报,但是填报的内容还不够准备,要求认真对待,深入细致的做好此项工作,为今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是认真做好职业健康保障工作,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按国家有关规定组识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离岗时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实际体检人数和应体检人数要基本相符,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做好职业病人的救治和健康工作,严格把住新工人入矿体检关口,确保入矿人员身体状况良好。五是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3)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矿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组识机构,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分工,落实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年度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二是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含高温、噪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职业危害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达到以监测促防治的目的。三是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完善井下防治设施,不断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四是切实加大职业危害的投入,定期对职业危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正确引导职工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督促职工佩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增强职小个人门我保护意识。五是建立职业危害报告制度,切实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的相关信息,以便职工了解和掌握。六是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完善井下通风系统,定期对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作业场所风量充足。七是依靠科技,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合理布局,及时分开有害作业场所和无害作业场所,最大限度的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人数,对职业危害进行科学防治。八是加大对职业危害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严格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职业危害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姑息遷就。

3结束语

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第5篇

一、公司简介

二、矿井主要危害

煤炭生产是综合性较强的特殊工业生产,其主要生产过程在井下,作业也十分复杂,井下作业地点经常变动,生产环节、机电设备较多,作业空间有限,生产中经常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导致职业危害因素也较多。

1、瓦斯

在5对生产矿井中,某矿为高瓦斯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2m3/t,瓦斯绝对涌出量为34m3/min;其余均为低瓦斯矿井,相对涌出量均在1.18~ 3.95m3/t之间,绝对涌出量均在0.54~18.39m3/min之间。

2、矿井粉尘

矿井粉尘主要是煤尘和岩尘。矿井煤尘主要发生在回采、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冒落、采煤机综掘机高速切割煤体和运输以及液压支架放顶等过程中产生。另外在其他煤巷掘进头、各煤仓下口装载点、煤炭运输转载过程也产生一些煤尘。岩尘则主要来源于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地面煤尘主要产生在主井地面生产系统,在转载、破碎、筛分、装车等环节也很突出。

煤尘、岩尘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影响较大,是煤矿工作的主要职业危害。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各类设备的运转,其噪声性质有机械震动性、空气动力性等,由于噪声强度较大,持续时间长,传播距离远,在矿井的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噪声,会对操作及附近人员产生职业危害。

4、火灾

井下火灾一部分是采空区浮煤自然发火,另一部分可能由于明火、放炮、电流短路、摩擦等外因而引起,发生火灾后,往往生产大量有毒或窒息性气体和烟雾,同时还往往会引起瓦斯爆炸和煤体燃烧,对井下机电设备和巷道都会带来很大的破坏,对井下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5、水灾 井下水灾是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灾害之一,不仅严重破坏矿井的正常生产,而且还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水灾主要来源于地表水、周边小窑采空区积水、上覆采空区水、承压含水层水、钻孔水。

6、其他危害(1)冒顶片帮

易发生在采、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巷道围岩松动,巷道支护不及时,顶板和两帮矸石容易掉落。回采工作面主要是上下端头煤壁受集中应力的作用区域,煤层顶板和煤壁松动导致发生冒顶和煤壁片帮。

(2)井下使用的炸药、雷管都是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意外爆炸事故,就会危害到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均为机械化生产,炸药用量较少,集团公司供应公司集中设一个火工品库房,各矿井均在井下设火工品库房。

(3)由于饮食、环境等其他因素对职工造成的危害。

三、主要防治措施

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由于受到煤炭井工开采的地下生产特殊场所限制和多种制约安全因素的客观存在,将会给煤矿生产造成重大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事故,对职工人身安全形成威胁,为了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各矿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集团公司以安字〔2011〕100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集团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一)防治瓦斯

1、在李雅庄高瓦斯矿井建立了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站、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站。

2、防治瓦斯积聚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使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含量保持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以下。

(2)严格瓦斯管理制度,特别加强对死角区域的检查工作,并及时处理局部存积的瓦斯。

(3)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做到了三专两闭锁,全部配备了备用局扇,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扇停止运转,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及时撤离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测,符合规定后才可启动局扇进入人员。

(4)在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3、所有矿井配备了先进的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对井下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设备运行状态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发生险情时,及时发生报警、切断危险区电源。

4、防治瓦斯引爆措施

(1)杜绝一切与生产无关的热源和火源,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热源进行严格管理控制。

(2)井口房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和用火炉取暖,井下禁止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严禁将烟火和其他易燃品带入井下。

(3)井下设置了消防灭火管路系统,同时设置了消防材料库。

(4)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皮带运输机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配备了灭火器和消防工具。

(5)在地面通风机设置了防爆门。

5、隔爆措施

水棚能有效把已发生的爆炸截住,有利于扑灭火焰,不使其传播开来,而且水的供给又方便、可长期使用不必更换等特点,因此采用水棚作为本公司的隔爆措施。

(二)防止粉尘

1、井下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在回采期间必须做到机组内外喷雾正常有效。

(2)通风防尘,保证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

(3)定期清扫和冲洗巷道帮顶,支架和设备表面上的煤尘,消除转载点的浮煤。

(4)在井下煤仓、溜煤眼、运输机、装载机和其他转载点都设置了喷雾洒水装置,并在回风巷道设置了捕尘网。

(5)在采区回风巷道、掘进巷道、主要回风大巷都设置了风流净化水幕。(6)在个体防护方面,为掘进工人配备了压风呼吸器,为采煤工人配备了防尘口罩。

2、地面防尘措施

(1)地面系统中在易产生煤尘的环节都设置了喷雾降尘装置。(2)在产生煤尘较大的场所设置了机械除尘装置。(3)坚持作业场所清扫制度,每天清扫一次煤尘。(4)配备了个体防护装备。

(三)火工品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供应公司地面集中设一个火工品库房,并通过了地方政府管理部门验收,日常管理和向各矿井运送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各矿均在井下设火工品库房,日常管理和使用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四)噪声防治措施

1、地面噪声防治

(1)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如热风炉房的鼓风机、引风机、送风机,水池泵房的水泵等,采取集中布置,对设备加装空气消声过滤器和减震装置,并采取了吸声材料和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

(2)在维修间内改革了生产工艺,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2、井下噪声防治

井下局部通风所采用的扇风机是噪声产生的主要场所,因此采取以下措施:(1)在风机机壳表面采用消音材料做膈音层。(2)在风机出口处设置了消音设施。

(五)防止水灾

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针对性地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治水工作方针和原则,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提前做好了分析预测,同时制定了预防措施,对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区域进行探放水后再掘进。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了可靠的矿井排防水系统。

3、配备了探放水及注浆堵水设备。

4、对主要含水层建立了动态观察系统。

5、及时清理水仓,保证能有规定的有效容量。

(六)电气安全防治措施

1、所有输电线路都设置了壁垒线保护,在井口附近设置了集中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均按规程规定选用了矿用隔爆型。

3、井下电气设备都设置了保护接地装置。

(七)加强顶板管理及巷道支护

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所开采煤层的直接顶发育,一般为灰色粉砂岩、砂质泥岩、粉洗砂岩互层,岩石硬度不大,完整性较好,老顶一般为灰色粗砂岩或石灰岩,局部夹灰白色细砂岩、粉砂岩,属老顶周期来压短,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保证采煤设备的选型满足支护强度的需要。

2、工作面在初采、初放、末采、过断层、过老巷、顶板破碎以及片帮、冒顶事故的处理等特殊情况时,均编制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了工作面顶板的管理,配备了先进的矿压观测设备,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4、掘进巷道及时支护,不空顶、空帮作业,坚持正规循环,实行了“敲帮问顶”制度,同时认真落实了安全质量班验收。

5、根据不同的巷道围岩种类、特性,确定不同的巷道支护:(1)对岩石坚硬段巷道采用喷锚支护;

(2)对个别岩巷中的松软破碎带采用料石砌碹支护、锚网梁加锚索喷混凝土;

(3)各煤层巷道一律采用螺纹钢锚网梁或螺纹钢锚网梁加锚索支护;(4)所有金属支架巷道均考虑了8%的断面压缩率,可以保证巷道通风、运输的需要以及井下人员运行的安全。

(八)其他防护措施

为保证工人身体健康,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井下人员每人配备一台压缩氧自救器;为防治矽肺病,采掘工人每人配备安全送风防尘口罩;为打眼、风镐和锚喷工人配备了压风呼吸器。

(九)职业病防治措施

1、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禁忌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或有尘毒危害的作业,接触粉尘等有害作业的工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患者,按国家规定及时治疗。

2、各矿均有职业病防治和卫生防疫机构,负责本矿区一带卫生、职业病防止和卫生防疫的监督、监测与管理工作。

3、在井下设置了饮水站,工人下井班班都送班中餐,使工人能保持旺盛的精力。

(十)工业卫生标准和监测

集团公司各矿在井上、下各种有尘毒的作业场所,均采取了有效的降低尘毒物浓度的措施,使人员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要求。

井下有人工作的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的粉尘也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要求。

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均按国家规定对本矿的尘、毒、物理因素、水质等定期进行监测:

1、作业地点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2、生产作业点粉尘,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再测定一次;

3、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4、三硝基甲苯(生产车间)作业点,每月测定2次;

5、饮用水的水质检验、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1次,其他季节每季测定1次。

6、噪声、放射线和其他物理因素,每年测定1次。

(十一)健康管理措施

1、新工人入矿前,都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接尘工人必须拍照胸大片,建立健康档案。有禁忌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或有尘毒危害的作业。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案 第6篇

侯增明

教学目的:

使职工熟悉职业病;了解职业危害预防的重要性;让职工自觉增强个体防护意识。

授课内容:

一、什么是职业病?

二、善良的尘肺病矿工及他们的生活痛苦心酸

三、尘肺病,肺呼吸机理及尘肺病(矽肺病)的发病原因

四、煤矿作业场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五、煤矿禁忌症及有关规定

六、职业健康的检查方法

七、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及煤矿井下防尘设施基本规定

导入: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2015年2月)有一个谈雾霾的纪录片——《穹顶之下》。这部长达103分钟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柴静自掏百万调查近一年 追问雾霾治理。

柴静的女儿在其怀孕期间就被诊断患有良性肿瘤,她说,不愿意孩子小的时候再受到雾霾的毒害。片中柴静以母亲本能让她觉得应该回答这些问题:雾霾是什么?从哪儿来?该怎么办? 她说:“以前我从来都没有对污染感到过害怕,去哪儿我都没戴过口罩,现在有个生命抱在你怀里,她呼吸、她吃、她喝都要由你来负责,你才会感到害怕。” “以PM2.5之微小,人眼无法看到,这是一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 《穹顶之下》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不要等问题出来后再去挽回。”

现在,身边社会上对雾霾的重视和防护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而我们的煤矿工人,长期工作在煤尘、岩尘和煤矿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之中,有些职工还不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工作中不个人防护用品,到时悔之晚也。

据2010年底统计: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万9千9百7拾例,其中尘肺676541例,占90.21﹪,大部分分布在煤炭行业。这是国有重点煤矿数据,而且漏报人数很多。XX矿的情况是什么呢?每年的职业病体检,疑似尘肺病人数甚至占到5%以上,每年的确诊人数在十几人以上。大多数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殊的治疗方法,还不能彻底的清除疾病,恢复健康,职业病患者在晚年和疾病后期的生活是非常痛苦的。所以我们要了解煤矿职业病和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才能避免“无知者无畏”,生在险中不知险的后果。

第一节什么是职业病?

1、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直接危害身体健康,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职业病是由职业危害引起的,例如接触粉尘、噪音、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它的发生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反映一个单位职业危害防护的工作重视程度。

我国政府规定,确诊的职业病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甚至死亡时,均应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2、职业病种类:

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很多,导致职业病范围很广,不可能把所有职业病都纳入到法定职业病范围。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职业病目录》,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分10类共115种。分别是:

1.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等13种。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11种。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56种。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3种。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8种。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3种。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噪声聋3种。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8种。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5种。

合计共10类115种。

第二节

尘肺病矿工及他们的生活的痛苦心酸

大家对09年张海超网上时件是否记得?最早引起社会特别关注的是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这次事件推进职业病法制建设进程。张海超:是河南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曾在当地耐磨材料厂上班3年,染上尘肺,但由于原《职业病防治法》要求 “自证其罪”的规定,张海超所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又因为职业病鉴定机构权限和属地限制等问题,没有办法。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跑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以求真相。

2009年7月10日,《东方今报》记者采写了新闻《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随后,“开胸验肺”被网络疯传。在全国引起震动,在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最终被认定为“尘肺三期”,获赔61.5万元,当地政府也解决他家的低保问题。张海超事件也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2010年国家安监局和国家煤监局出台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试行)规定》;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委员会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改。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诊断的要求”。

看一组图片案例:

1、这是湖南省耒(lěi)阳市导子乡导子村村民,尘肺一期患者王平。

上世纪80年代末,导子乡的年轻人们,怀揣着美好的梦想,南下打工。他们做着当时最赚钱的工种,风钻工。十多年后,群体查出尘肺,死亡也随后加速到来。

治病,花光了打工挣来的所有收入,刚脱贫的家庭更为贫穷。

和王平一起打工的,还有曹家三兄弟,(曹满云、曹金、曹斌)都是尘肺病人。2011年农历十二月,35岁的弟弟曹满云从医院七楼纵身跳下。

今年4月的一个下午,43岁的哥哥曹金,喝了烈性农药。“得了这种病,在后期,生不如死。”8月26日,曹斌眼神空洞,尘肺病让他呼吸困难,将“死”字的声音拉得很长很长。

导子乡与曹斌一样患尘肺病的至少103人。加上相邻其他四个乡镇,至少有119人,有50名尘肺病人去世。

这是从尘肺病患者肺中洗出的浑水(左为洗肺用的生理盐水)。

2、下煤窑13年患上了尘肺病

刘望是湖南浏阳人,下煤窑挖了13年的煤,2月初,他因头晕、胸闷、无力等症状,赶到市人民医院诊治,被确诊为一级尘肺病。

“我的工作主要是挖煤,工作的时候灰很大,沿途都看不见的。”今年43岁的刘望说。

“30岁以后,儿子上学的开销越来越 大,我每天都去挖煤。清晨6点出工,一直忙到下午6点出井,一天在煤尘里至少要呆12个小时,一年都难得请几天假。”

从业之初,采煤行业并没有得有效管理,“不像现在一样下井都戴专业口罩,那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保护措施。”

3、河北承德尘肺患者耗尽伤残补助 呼吸困难家中等死

郭海良生长在河北承德市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偏远乡村中。迫于生计,前往北京房山区史家营乡的煤矿中打工,每天在煤尘中工作12个小时。2011年3月郭海良等在一起打工的9人,确诊煤矿尘肺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每人10余万元。

郭海良的呼吸声带着杂音,不停地喘着,他说:“补助要花完了,快没钱治病了。10年打工钱,刚够给自己办丧事。”

08年下半年,郭海良开始经常胸痛,呼吸困难,他觉得有些不妙。而附近矿上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让郭海良感到恐惧:一头从矿井里往外运煤的骡子,在一天早上突然 躺在地上不动弹了。这头骡子已经干了两年活,矿工们抽打它,希望它站起来,但骡子挣扎几下后突然死亡。矿工们准备吃骡子肉,结果发现骡子体内都是好的,唯独肺部硬邦邦的,用刀砍都砍不动,矿工们用石头把它的肺砸开,发现里头都是黑渣子。

4、一个尘肺病人的最后记录 46岁的柳永红曾是个煤矿工人,十几年前,他被查出患有尘肺三期。

柳永红要求记者给他把照片拍好一点,他说自己随时可能会死,这张照片将来可以做遗像。

柳家兄弟5人,柳永红排行老三,他和两个哥哥都患有尘肺。大哥已于几年前去 世,“死的时候,已枯瘦如柴。”亲眼见过大哥的死,柳永红似乎早已知道自己的宿命。

柳永红说,这十几年来,他就是一个“活死人”,“还有一口气,但又不能做任何事情。”“不能长时间站,也不能长时间坐。”坐一会儿,站起来走动走动。手扶在墙上,佝偻着背,用力地咳嗽几声。“真想把肺给掏出来丢掉。”

谈起妻子,柳永红的言语中满是感激与愧疚。“一般都是男人在外打工挣钱,女人操持家务。”现在,一切都反了。自从查出患有尘肺病后,柳永红已不能从事任何体力劳动,甚至是做饭,他也只能等到妻子忙完回家做。

这十几年,他的妻子黄治菊努力不去回忆已经过去的每一天。但每当一谈起,她都会泪流满面。

“哭又有什么用,抹完眼泪,还不是得继续干活。”黄治菊不太愿意谈起丈夫的病,更多的是倾诉自己十几年来的辛苦。

“都已经这么多年了,早就麻木了。” 家里没有一个能做事的男人,生活都变得不堪 重负,看着身边病怏怏的丈夫,黄治菊说自己就像个“活寡妇”。

柳永红沉默地听着妻子的讲述,一个劲叹气。

“胸口一直都疼。” 柳永红形容着这种常人无法理解的疼痛,“吸得进去,呼不出来。” 他说,“好像已干枯了,像砖头一样沉重。”

第三节尘肺病,肺呼吸机理及尘肺病(矽肺病)的发病原因

煤尘是煤矿最大的自然灾害因素,如果工人工作环境差,没有防护,或者有而不使用,自我保护又不到位,很容易患上尘肺病。煤矿职业病主要的是尘肺病,占职业病的比例在92%以上,我们重点了解一下尘肺病和尘肺病(矽肺病)的发病机理和发病原因。

1.图片是一个正常的肺和病变的肺的对比。

2.尘肺(矽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目前医学水平尚无法治愈。病人肺脏纤维化,导致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最后,肺脏会像石头一样坚硬。尘肺的临床表现是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咳血等。

3.了解肺部氧气交换机理: 肺部氧气交换机理就是,浓度高的地方向浓度低的地方扩散。呼入气体氧气多,二氧化碳少,由于肺泡气、血液和组织中的氧 和二氧化碳的分压不同,在血液流经肺部毛细血管和组织细胞时,进行气体交换。呼出时二氧化碳多,氧气少。4.尘肺病(矽肺病)的发病原因 由于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生产性粉尘,粉尘沉积在呼吸性支气管和肺泡壁上,长期储留余肺内,巨噬细胞在吞噬进入肺泡的粉尘后,在SiO2的作用下,遭受损伤和死亡,产生大量致纤维化因子,引起肺间质的广泛纤维化,使肺组织丧失弹性。

5.尘肺病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尘肺病早期矽肺没有明显自觉症状,或者只有很轻微的自觉症状,往往是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时才会发现。但随着疾病的进展,特别是晚期的矽肺病人,就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觉症状。病人常见的首发症状是气短。病情较轻的,往往在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爬山时感到气短,稍微休息一会儿,就能好转。再严重一点的,做一些轻体力劳动,走上坡路或上楼梯时有明显气短。

病情严重或有并发症时,由于呼吸和循环功能受到明显损害,会出现胸闷、气短,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还可以有咯血、无力、消瘦、失眠、食欲减退等。如果 有发热,肝大和浮肿,则可能并发了别的疾病。

第三节煤矿作业场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1、煤矿生产性粉尘——矽尘和煤尘。粉尘按照成分分为煤尘、岩尘和水泥尘;按照存在状态可分为浮尘和落尘。浮尘悬浮在空气中;落尘由于重力作用沉积在工作面或巷道周围。按被人体吸入的状况分为呼吸性粉尘和非呼吸性粉尘。80﹪粉尘来自采掘工作面岩巷凿岩、爆破、煤巷打眼、煤巷爆破、割煤、装载、顶板控制等。

根据引起尘肺的矿物粉尘的性质,尘肺病可分为2种:

一是由含游离二氧化硅为主的粉尘(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引起的矽肺,硅酸盐尘肺,包括石棉肺、水泥尘肺、滑石尘肺、陶工尘肺等。二是由煤尘及含碳为主的粉尘引起的尘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和碳黑尘肺。(有些有机粉尘例如棉尘,虽然也能引起肺部及呼吸道的改变,且属于职业病的范围,但其病变性质与一般尘肺不同,故不属于尘肺病。)

影响尘肺病发病的因素主要有三种: 一是粉尘的性质。游离二氧化硅具有极强的细胞毒性和致纤维化作用,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多少与该粉尘致纤维化得程度密切相关,游离二氧化硅越高,致肺纤维化的作用就越强、进展越快,病变最严重。

二是粉尘颗粒的大小和比重。一般说,颗粒直径较大的粉尘往往通过粘液分泌或气管粘膜上皮细胞纤毛运动随痰排出,只有直径小于7微米的呼吸性粉尘才有可能进入肺泡,并引起肺间质的广泛纤维化。

三是接触时间的长短和接触量。接触时间越长,作业场所粉尘的浓度越高,危害也就越大。

2.煤矿噪声——风机、打眼、爆破、割煤、风镐、乳化泵站、空压机、洗煤振动筛等。气动凿岩机噪声强度可产出120分贝; 刮板输送机可产生112分贝。噪声的主要危害是听力下降和听力损伤。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甚至生殖机能都有影响。

3.煤矿高温——主要指有热源的矿井。超过30度就算高温,一般人的适宜温度为12-23度。高温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有心情浮躁、体温调剂紊乱、循环系统负荷增加、肾脏负担加重等。

4.振动——凿岩机、钻机、气锤等。震动的危害主要是手臂骨关节障碍,肌肉耐力下降,和伴有神经和肌肉系统的变化。时间越长病情越加重。

5.化学因素(有害气体)

氮氧化物——来自于井下爆破铵梯炸药的炮烟,火灾的.氮氧化物和柴油设备的尾气。主要危害是呼吸系统,尤其是深呼吸时,对肺脏毒害增大,胸闷、恶心头疼等。其次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等有害气体。

其他还有:不良的气候条件;不良的劳动体位;滑囊炎;接触放射性物质等等。第四节煤矿禁忌症及有关规定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不允许患有的病症。

《煤矿作业规程》对职业禁忌症规定如下:

1、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二)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四)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五)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一)以上所列不得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严重的皮肤病。

(四)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3、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五节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待遇

一、职业健康的检查的有关规定:

1、煤矿企业对新入矿工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2、煤矿企业对接尘职工的职业健康必须拍照胸大片。

3、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Ⅰ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对疑似尘肺患者岩石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检查一次;纯采煤工3年拍片检查一次。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 身体健康检查。对接触毒物和放射性物质的职工每年检查一次。

5、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二、尘肺病的致残等级如何确定? 尘肺病的轻重分为3期12级,以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尘肺Ⅲ期最重。

1)一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mmHg)〕;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 ①尘肺Ⅲ期;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 ①尘肺Ⅱ期;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 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6)七级 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三、职业病病人待遇:

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按照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7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 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8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节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及煤矿井下防尘设施基本规定

一、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主要有: 1要求企业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环境的权利。(工作场所职业病强度和浓度符合标准。)

2要求上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利。(体检费用由企业负担。查体中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时,有权调离原工作岗位。)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

4具有对煤矿企业职业病预防知情权。(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措施、待遇等在劳动合同中 明确。企业为职工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企业在醒目位置和工作场所位置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体检结果要告知职工。)

5具有对煤矿企业职业病预防民主参与权和获得教育培训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没有防护设施的作业。产生纠纷时有权提请争议处理和申诉。有权了解岗位职业病防护知识操作技能,掌握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措施。)

二、煤矿井下防尘基本设施和基本规定:

1、回采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

每个采面必须安装2道风流净化水幕(包括防尘帘)。距采面回风出口100米处,设置第一道水幕,从第一道水幕往外50米设第二道水幕,净化水幕要随采面的推进及时移动。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好;喷射角度迎风流方向45度左右,开关必须放置在行人侧。防尘帘由锚杆和盘条组装框架,铺设防尘纱网无破漏,覆盖全断面。须配挖排水沟(渗水池),尽量保持常开状态。

2、回采工作面机组喷雾 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采煤机外(内)喷雾,雾化能覆盖滚筒并正常使用。

3、回采工作面架前喷雾

每个支架必须安装架前水幕,水源畅通,正常使用,雾化效果好。

4、掘进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

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2道风流净化水幕(包括防尘帘)。距迎头100米处设置第一道水幕(巷道不够100米,安一道水幕,可不安装防尘帘),从第一道水幕往外50米设第二道水幕,净化水幕要随掘进推进及时移动。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好;喷射角度迎风流方向45度左右,开关必须放置在行人侧。防尘帘由锚杆和盘条组装框架,铺设防尘纱网无破漏,覆盖全断面。净化水幕须配挖排水沟(渗水池),尽量保持常开状态。

5、掘进工作面放炮水幕

距迎头30米处设置放炮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好;喷射角度迎风流方向45度左右。尽可能按照上级要求使用放炮自动喷雾。

6、转载点喷雾

1.转载点喷雾水路畅通、雾化效果好,开关放在行人侧。

2.机头必须安装全矿统一的转载点喷雾支架,喷雾装置安装牢固,喷雾应包围转载落煤点。

3.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进行冲洗。

7、巷道冲洗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采面及其端头外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 50~l00m内的进回风巷每天冲洗一次;l00m之外的进回风巷每3天冲洗一次。要有冲刷记录。如果积尘超过规定或特殊时期,随时清理。爆破前后必须对3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冲洗。机电硐室、猴车乘车点每班洒水清扫。

8、警示牌板

进入工作面通道,在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防尘、噪声警示牌板,牌板必须保持清洁、完整。乳化泵站、风机等噪声源必须悬挂噪声警示牌板。

9、个体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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