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2024-08-24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精选9篇)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1篇

我们魏庄乡共有33个行政村,4万人口,6.2万亩耕地。几年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了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的制度建设,把它作为全乡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全乡3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选举了民主

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农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乡呈现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乡33个行政村通过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都选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团结战斗的村两委班子,使我乡的基层组织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乡党委政府并没有对此盲目乐观,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清醒地认识到:一个村的长期稳定发展仅靠一支班子队伍是远远不够的,成功地选出村两委班子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而在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从而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群众团结一心奔小康的必然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可充分实现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是群众所需、政策所引、民主所趋。因此,我们乡党委政府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后,决定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实现农村自治的核心内容来抓,切实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明确条件,民主选举成立组织

为了使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在产生后能真正发挥作用,从理财小组和议事会的产生到理财、议事过程都必须充分体现出“民主”两字,为此,我们首先经群众大会表决,制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民主议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即: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乡党委要求各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都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各村的理财小组和议事会选举都必须由管区第一书记负总责,亲自严格把握选举的各个环节,真正把民主落到实处。乡党委还规定:各村的两委干部不得成为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成员要按照村民的居住区域或生产区域,按照各个姓氏宗族的大小,按照文化年龄层次等几个原则分配名额,每户一张选票选举产生。在经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后,及时明确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要求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定期评议村委会成员,对多数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委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改变或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决定本村公益事业,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和宅基地使用等方案;参与讨论村里重大事务,及时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群众宣传,带头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的重大事项;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联系群众,融洽关系,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现在全乡33个行政村全都选举产生了由10-1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

三、规范运作,确保实现民主管理。

为了避免出现议事会产生后各村出现议事会事实上对抗党支部,甚至凌驾于党支部之上的情况发生,乡党委从三个方面对议事会进行了准确定位,充分体现出了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议事会是党支部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这个关系。

1、定程序。议事会必须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或由2/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决定并有3/4以上的议事会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列席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三天通知议事会成员,议事会成员要主动广泛征求村民对议题的意见和要求。在会上村委会主任要首先通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和村级财务政务情况,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议事会要讨论如何确保任务完成,对村级的重大事项,议事会成员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

2、定议题。每次会议的议题要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或由2/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决定,不能由议事会成员想议什么就议什么。会议议题应主要讨论决定村里的社会公益事业、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的统一规划使用、解决影响本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矛盾的工作措施等。

3、定规则。议事会议事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由与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凡议事会通过的决定、决议要向全村群众公开,由村委会负责实施,任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2篇

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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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 村务公开 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我们xx乡共有33个行政村,4万人口,6.2万亩耕地。几年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了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的制度建设,把它作为全乡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全乡3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选举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农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乡呈现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乡33个行政村通过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都选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团结战斗的村两委班子,使我乡的基层组织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乡党委政府并没有对此盲目乐观,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清醒地认识到:一个村的长期稳定发展仅靠一支班子队伍是远远不够的,成功地选出村两委班子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而在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从而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群众团结一心奔小康的必然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可充分实现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是群众所需、政策所引、民主所趋。因此,我们乡党委政府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后,决定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实现农村自治的核心内容来抓,切实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明确条件,民主选举成立组织

为了使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在产生后能真正发挥作用,从理财小组和议事会的产生到理财、议事过程都必须充分体现出“民主”两字,为此,我们首先经群众大会表决,制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民主议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即: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乡党委要求各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都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各村的理财小组和议事会选举都必须由管区第一书记负总责,亲自严格把握选举的各个环节,真正把民主落到实处。乡党委还规定:各村的两委干部不得成为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成员要按照村民的居住区域或生产区域,按照各个姓氏宗族的大小,按照文化年龄层次等几个原则分配名额,每户一张选票选举产生。在经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后,及时明确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要求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定期评议村委会成员,对多数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委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改变或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决定本村公益事业,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和宅基地使用等方案;参与讨论村里重大事务,及时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群众宣传,带头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的重大事项;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联系群众,融洽关系,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现在全乡33个行政村全都选举产生了由101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

三、规范运作,确保实现民主管理。

为了避免出现议事会产生后各村出现议事会事实上对抗党支部,甚至凌驾于党支部之上的情况发生,乡党委从三个方面对议事会进行了准确定位,充分体现出了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议事会是党支部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这个关系。

1、定程序。议事会必须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或由2/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决定并有3/4以上的议事会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列席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三天通知议事会成员,议事会成员要主动广泛征求村民对议题的意见和要求。在会上村委会主任要首先通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和村级财务政务情况,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议事会要讨论如何确保任务完成,对村级的重大事项,议事会成员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

2、定议题。每次会议的议题要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或由2/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决定,不能由议事会成员想议什么就议什么。会议议题应主要讨论决定村里的社会公益事业、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的统一规划使用、解决影响本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矛盾的工作措施等。

3、定规则。议事会议事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由与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凡议事会通过的决定、决议要向全村群众公开,由村委会负责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另作决定。议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贯彻会议通过的决定,帮助支持村委会开展工作。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为了使议事会充分发挥作用,乡里成立了一支由政工书记任组长,信访、经管站、土管所、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建工作队,对各村的民主议事会实行垂直管理。要求每个村每月必须召开一次议事会,会后要把议事的情况书面上报乡党建工作队,并对各村的议事会工作情况不定期抽查,形成了一个对议事会长期有效的约束管理机制。议事会的有效运行在维护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2月份,我乡西江店村决定抓住“村村通”这一契机,计划修建村级公路6.2公里,但在高达25万元的公路配套资金筹集和管理的问题上群众意见不一,修路工作难以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村党支部组织本村民主议事会成员就修路问题召开了议事会,进行了讨论。到会的15名民主议事会成员首先一致同意修建公路;在配套资金筹集问题上,有的成员说可以全村群众集资,有的成员说可以卖掉村里的老学校和发包村集体果园。最后经过表决,以10人同意的结果通过了第二种方案;在修路款的管理问题上,通过村民代表选举,成立了修路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路资金的管理,村两委只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实施工作。修路资金管理委员会及时向村两委和议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群众公开。议题讨论通过后,西江店村的群众很快统一了思想,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全村的公路建设已经完成。据统计,今年以来,全乡通过民主议事会顺利解决重大村务问题169个,解决村与群众矛盾问题16个,处理遗留问题29个,扫除经济发展障碍37处。

四、严格监督,切实推行村务公开。

我乡在抓好民主议事的基础上,狠抓了村务公开,各村设立13块固定的专用村务公开栏,乡分别为每管区选配了一名专职会计,各村民主选举了民主理财小组,每村明确了3名德高望重的社会监督员,负责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乡政府规定每月10日为“村务公开日”。各村将上月帐目以及其他村务集中公布,由监督员对群众进行公正解释,由管区会计拍照立据,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我乡实行“三严”抓村务公开,即严格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间、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村财务收支(要详细注明每笔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党员发展、宅基划分等常规公开内容,以及土地征用及补偿、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一事一议”筹资、村村通油路等政策落实情况。严格公开的程序:民主理财小组先行审核村委会的收支项目,而后由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查,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后由村委会进行公开。公开后,村两委成员虚心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解答有关疑问,对多数村民不满意的,涉及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我乡虽然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的工作和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全面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各项制度,努力提高我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推进我乡的稳定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xx。

文章

来源莲山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3篇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农业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占绝大多数。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就曾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80年代, 也曾推行过“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口号。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是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解决“三农”问题, 加快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是我们党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一贯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仍然处在艰难的发展时期, 农民增收缓慢,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 建设好农民的家园, 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 才能解决好“三农”问题。

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已不仅仅局限于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善或单纯的农村经济的发展, 而是以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培育农村生态文明,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中有两个关键词语, 一个是“社会主义”, 一个是“新”。从“社会主义”这个关键词而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逐步缩小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 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建设共同富裕的新农村;从“新”这个关键词而言, 其内涵非常丰富。如新的理念、新设施、新环境、新房舍、新公共服务、新的社会保障系统、新的社会风貌等等。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包括“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塑造农村新风尚、建设和谐农村”, 其内涵涉及了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多个方面, 需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 是针对在新世纪农村建设的新的历史任务提出来的, 面对的是新世纪和新要求。这个新要求或者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就是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当前,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键在于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和谐社会是从小康社会走向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农村社会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 则是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农业丰则基础强, 农民富则国家盛, 农村稳则社会安。”要扩大人民民主,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在农村最直接的体现为扩大基层民主, 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扩大基层民主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和亮点, 也是推进整个国家民主发展进程的重要途径。

“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2] (P64) 就是要保证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权利。在农村就是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主要形式,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农村基层民主政治, 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的第六部分中再次重申了“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提到要“发展基层民主, 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2]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密切相关, 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 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必须深刻认识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 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 有利于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 有利于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问题

农村农民享受民主政治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 曾被称为“现阶段中国农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3] (P68-71) 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 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向前推进,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日益高涨、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大部分农村基本上实现了较为完善的村民自治。但近些年来, 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和谐的因素。

(一) 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之间的权力冲突

《村组法》规定农村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 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就规定了农村基层党支部在村治中的核心领导地位。而《村组法》又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是农村的主体, 一切权力应属于村民。法律对村委会和党支部的职责权限规定极不明确, 再加上受到“以党代政”传统体制的影响, 村党支部总是想加强对村委会的控制, 因此在基层农村组织中就出现了来自于上的执政党的执政权力和来自于下的村民自治的权力之间的冲突。

“现在一些地方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 个别的甚至矛盾尖锐, 既影响村里工作, 又损害支部、村委会的形象。”[4] (P26) 在一些农村中, 围绕着村产管理权、财务管理权、人事安排权等, 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的矛盾日益增多。由于党支部与村委会两套领导班子不合, 经常出现矛盾和冲突, 这种不协调妨碍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实现, 导致村民民选权力受到限制, 严重挫伤了农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权力冲突已成为我国农村村民自治运动进一步发展、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最大障碍。

(二) 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管理权力的冲突

由于受传统的“村社”体制的影响, 村民自治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乡镇政府主要代表国家利益或以国家名义运用行政权力, 而村民自治则主要反映和表达村民的集体意愿和要求。中国自上而下的压力型政治体制以及乡镇在这一体制中的特殊地位造成了乡政权力与村治权力在结构上的断裂, 同时, 国家的农村发展战略、乡政政权的特殊功能。[5]另外乡、村在利益上的差别, 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乡政权力与村治权力在功能上的冲突。

虽然, 我们积极倡导在农村推行以“四个民主”为重要内容的村民自治, 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 乡镇政府的管理机制依然在发挥重要作用, 甚至在有些方面居于主导地位, 从而引起村民委员会组织运作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权力冲突。乡政通过对村治的行政控制、对村委会选举的干预、对村委会的财政监控和对村委会的诱致性控制, 以及乡镇党委通过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村委会的权力。近年来, 随着村民自治的推广与村民主体意识的加强, 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抵触乡政的不恰当的干预与控制。就这样, 一方面乡政力图维持对村治的控制, 另一方面村治试图摆脱乡政的控制, 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使得村治与乡政的管理权力之争有激化的趋势。

(三) 一些地方的村民自治中家族化倾向严重

封建宗法制度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 腐朽落后的封建思想已深人人们的骨髓之中, 一些封建残余思想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生活中还或多或少发生着作用, 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1983年我国农村实行政社分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基层政权逐渐失去了对农村社会的控制, 基层政权组织能力的弱化为家族化倾向的滋生提供了空间;另外农村中亲族聚居的人口分布特征, 又为村治家族化倾向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再加上村“两委”班子的矛盾更助长了家族化的倾向。总之, 这些因素造成了村治中的家族化倾向, 与村治中的民民自主原则发生了尖锐的矛盾的冲突。

尽管农村的民主进程在不断加快, 然而在一些农村的村民选举中, 往往在选举候选人中首先选择本族人, 或者是和自己血缘关系相近的候选人, 即使有少部分家族观念淡漠的村民也被这种浓厚的氛围所“贿赂”, 最多也只是无奈。这样, 选进村委会“当村官”的都是充满血缘、亲缘色彩的“本家人”。这样选出来的“村官”在以后的村民自治中的决策、管理活动中自然也要为“本家人”着想。在这些地方, 村民自治只是徒有虚名, 民主自治已成了各大家族之间的势力竞争。落选的派系会极力阻碍公共权力的行使, 而掌权派系则会尽力按照本派系意志行使权力, 从而严重阻碍农村村民自治的有序发展。

(四) 农村自治机关与村民的冲突

村自治权力机关一方面代表着乡、镇政府接受和传递乡镇行政的各项政策, 另一方面又要代表广大村民利益搞好自我管理, 实现村民意志。但是很多时候村干部在进行管理时, 会自觉不自觉地偏向政府利益, 而忽视村民利益。当村民遇到困难和受到社会不公待遇时, 村干部不能站在百姓立场上伸张正义, 同时受多元化思想的影响, 一些干部官僚主义思想严重, 甚至贪污腐化。这样就导致农村干群关系越来越疏远、恶化。于是, 村民对基层政府的怨言年复一年地积累, 不信任度日渐增强, 双方关系冲突日益激烈。

在当前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 许多地方的村民与村治机关围绕着村庄的财务管理、财产管理等问题, 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村治机关要么漠视村民利益, 盲目地讨好上级机关, 执行其不适当的指令, 侵犯村民利益;要么是贪污腐化, 失去民心;要么就是无所作为, 在村民的心目中逐渐失其合法性。因此导致在这些地方, 村民对村治机关的决议视若无睹, 甚至公然对抗村治机关的决议。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既阻碍了村民利益的表达, 又削弱了对村民的利益的维护, 长此以往, 便会弱化我们党和政府在农村的群众基础, 阻碍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前进的步伐。

四、“入手论”是解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问题的钥匙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走共同富裕道路,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胡锦涛总书记强调, 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 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这既反映了基层民主政治的本质, 也体现了基层发展民主政治的具体要求。

首先, 要解决好民生问题。温家宝同志说:“我们改革和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这就需要解决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 最受群众关心。温家宝同志还指出, 解决民生问题还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这就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农村就是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提高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 保证农民充分表达个人意志, 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这项工作既要靠上级机关的制度化督查, 也要靠民主管理, 让人民群众对民生领域有真正有效的监督权。把“民生”这项事关亿万人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了, 民主政治建设就有了吸引力, 也就积累了经验。

其次, 要对干部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只有从实际出发, 改革官员选拔的体制, 把由官选变成真正的民选, 使农民有机会选举真正代表自己意志的村干部, 并对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官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 这样才能使广大基层官员时时处处想群众所想, 急群众所急, 永远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从这个意义上讲, 才能有效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只有办好群众最关心的事情, 官员工作才能做在点子上, 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 发展基层民主政治, 纸上谈兵是不行的, 重要的是深入实际, 深入群众, 倾听群众的呼声。胡总书记关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入手论”无疑是我们解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问题的一把钥匙。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 发展的推进者, 建设的责任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努力培育农民的主体意识, 提高他们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 培育大量的新型农民,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摘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筑牢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密切相关, 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既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 又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实现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基层民主,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2]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

[3]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行[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

[4]农村工作通讯[J].2002, (3)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4篇

一、我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

我县位于广东省中部偏北,是一个典型的山区特困县。多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经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制观念逐渐深入民心,使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提升。但是,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制观念依然淡漠,使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社会法制化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村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差

我县村干部虽然有了一定的民主治村及依法治村的意识,但是更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村支部书记与村支委会主任有争权夺利的行为,不利于村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村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

2.个别村干部法律意识不高,民主作风和法制观念不强,因而有村干部侵犯农民利益、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进而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民主治村工作的开展。

3.某些干部有官僚主义作风与滥用职权的行为,严重败坏了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形象,并有脱离群众、腐败蜕化的趋势。

(二)农民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薄弱

广大的农民群众受封建奴役思想影响,对所谓的人治、法律权威认识不深,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只是采取“拉关系走后门”的手段,亲近权力执法者,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权力对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律规范,滋生腐败。

(三)农村的法律服务与支持系统缺乏

我县村民法制观念不强。村级干部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法律服务与支持系统严重缺乏,法律宣传不到位。在村级组织中,没有一个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同时,法制宣传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因此,依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依法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的任务仍然艰巨。

二、对我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我县是一个农业县,地处粤北山区,农业人口占74%。作为现时期的国家级贫困县,经济落后,文化开发滞后,传统的历史沉淀厚重。

(一)经济发展滞后是造成我县民主法制滞后的基本原因

我县农村人口多、经济产业少,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困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生活水平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民主法制意识属于社会心理和认识层次,它主动或被动地适应社会经济状况和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必然影响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影响到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

(二)长期的封建社会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讼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封建意识在许多农民心里根深蒂固,在广大的农村还有很大的影响力,一些农民对权利和平等竞争的认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农民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是忍受,其次是考虑以非对非,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丢弃法制原则,使采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未被人们所接受。

(三)少数基层干部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的法律水平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常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这使农民产生权大于法的错误认识,使得许多农民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使法律在农村不能真正有效的实施。

三、对加强我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要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关键要靠党的领导,主体是农民、法制是准绳,而各级人大和政府则须要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那么,究竟应如何着手农村法制建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民主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立法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在思想上认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是搞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工作的根本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到事关农村长治久安、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来认识,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政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实力与民主法制同步发展,而不能有丝毫偏废,也不能有任何动摇。

(二)健全和完善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求的法律制度

各级人大应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立法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迅速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法律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要把在农村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以及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使农村生活的各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各种涉农法律真正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

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而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并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使广大农村干部自觉地、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

(四)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是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工作的必要措施。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必须确保农村行政、税收、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纳入到法制的轨道。其次是要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合理、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以保证各种涉农法律的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

(五)加快对新型农村干部的培养,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与教育

坚持村务公开 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5篇

--庙滩镇喻家湾村“三资”管理典型材料

喻家湾村位于谷城县南15公里、庙滩镇北5公里处,东临汉水,西依浅山丘陵,303省道穿境而过。

我村现有2个村民小组,190户,725人,劳力420个,24名党员,4名村组干部,总版图面积6352.5亩,其中耕地面积1130.8亩,林地面积2489.1亩,水域面积1800亩,其它面积932.6亩,2011年全村社会总产值2220万元,人平纯收入7462元。近年来,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村组无债务,年终存款在15万元以上,我们坚持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是搞好村务公开的关键。

近年来,我们把班子建设当着全年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村支两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村支两委班子团结,有战斗力,要求村民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廉洁奉公,无贪占现象,严把“三资”管理关,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班子健全,作用发展好,群众满意。

二、及时准确地公开村务,让群众放心。

我们对各项涉及政策,对群众要求办的和村支两委讨论后上报的情况及时公开,2010年,我村群众一致要求解决吃水难问题,我们及时向上反映,在市纪委的帮扶下,年底主管道铺设到村组,现已有60%农户吃上自来水,群众非常高兴,我村设有永久性的村务公开栏,及时准确地对村内重大事务和财务进行公布。

三、坚持民主决策,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我们建立和完善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由村民每10户选一名,每一名代表联系10户村民,凡重大问题都交由村民讨论,2010年原4组需硬化道路,22户就有8条道路需硬化,需资金4万元以上,集体又无资金,怎么办?我们先找部分群众座谈,然后将座谈情况归类交由群众讨论,达到一致意见后开始实施,集体按每人250元补助,差的部分由私人出资,最多的户出到3500多元,并且一次到位,使原4组8条路得到硬化硬化,与303省道连通,半个月完工,群众满意,工程老板高兴,对外增加了亮点,同时,加强了土地流转管理的透明度,全村已流转土地4次30余亩,流转户受益现金30余万元,由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流程,现金已全部到农户手中。对民主决策情况整个过程都有群众代表参加签字存档。

四、加强民主管理,取信于民。

为了搞好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管理,在每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经村民代表讨论,村民大会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发到各农户手中,几年来,村干部和广大村民能自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内无刑事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民事纠纷在村内得到调解,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得到发挥,村财务坚持了村帐镇管(财政所),收入、支出逐笔审查,坚持开支由经办人、主任、民主理财小组签字上帐,让群众放心。近两年来,我们通过“一事一议”对村文化广场进行了硬化和配套建设,使群众活动有场所,让群众出资出劳,群众高兴。

五、坚持民主监督,还权于民。

我们建立和完善了村干部每半年报告工作制度,坚持每半年民主评议一次,同时坚持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坚持收入开支由经办人、主任、民主理财小组签字,每季度到财政所报帐制度,然后再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杜绝乱收乱支现象的发生,使村民知道每季村里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干了哪些事,真正地还权于民。

六、坚持村务公开,建设和谐新农村。

由于国家在农村的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村民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村内公益事业发展良好,自来水入户达60%,98%的农户走上了水泥路,主要循环路安装了路灯17盏,住户密集的地方安装拉圾桶35个,村内有文体活动场所和图书室,60%的农户正在进行“一建四改”,村干部为政清廉,引进餐饮业3家,制漆厂一家,沙石厂3家。坚持村务公开,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安定,一个生态文明、和谐的村庄正在逐步形成。

庙滩镇喻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6篇

——新添镇梁家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建设情况简介

近年来,村党支部始终把为群众谋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要位置,常抓不懈。通过积极贯彻落实中办„2004‟17号文件《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精神,狠抓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使村民自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为全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抓制度建设,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按照镇上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村上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用制度把村委会成员工作职责、村民代表会议职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变以往的“人管事”和“人管人”改变为科学的“制度管事”和“制度管人”,较大程度上降低了人为主观决策的能动性,提高了群众对于村务的信誉度,增强了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抓普法教育,打牢村务公开的根基

为了形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梁家村把普法教育做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要求村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并结合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五五”普法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主要内容,不断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仅去年累计培训村组100多人(次),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宣传画、小册子、固定标语、村务公开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从而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农民群众投身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实践活动中来。

三、抓规范公开,村务管理民主透明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程序、形式、时间。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然后由村务公开监督组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再提交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后由村委会通过公开栏公布。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二是村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拓展。经过不断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三大部分、二十九小项”,做到了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按时公开,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三是民主决策的内容和形式不断规范。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程序依次为:由村党组织、村委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两委会组织实施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四是民主监督不断靠实。一方面,经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组。另一方面,从村务公开监督组成员中推选产生了理财小组。其职责是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得益于规范管理、规范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坚持每年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村务公开监督组和理财小组及广大村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村民办了一件件实事、好事。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7篇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苏宝菊

泰山区辖7个处镇,194个村、社区,总人口63.4万人。近年来,我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了以“民主议事六步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议事制度,在民主决策中集中民智,在民主管理中顺应民意,在民主监督中凝聚民心,探索出了一条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新路子。

一、适应形势要求,确立“民主议事”新思路

在深入农村、城市社区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当前我区的村级民主管理主要面临三种现状:一是随着我区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星级社区创建的不断深入,广大的农村基层群众不仅希望在经济上富裕,而且要求在政治上拥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希望能够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到集体的决策中来;二是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村级的党员大会、村(居)民大会及村(居)民代表会议难以正常召开,有的村(社区)一年甚至几年没有开过大会,农村基层出现了“议事难、议事荒”的现象;三是少数村(居)干部民主意识不强,遇事怕麻烦、怕村(居)民不支持,习惯于个人说了算或村(社区)“两委”研究决定,无职党员及“五老人员”连基层群众的作用都难以发挥,有的造成了村级决策与群众的意愿相背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的和谐、发展与稳定。为有效破解这些难题,我们在多次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立了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目标的民主议事新思路。去年5月份,以区委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村级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各村(居)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会,并将每月5日规定为全区统一的村级民主议事日。今年3月份,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

规范村级民主议事制度的意见》,对民主议事会的职责、民主议事会成员的组成、民主议事的程序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同时,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社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检查等制度,强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完善“民主议事”新机制

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影响民主议事质量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真正以机制的创新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推选”议事成员,解决有人议的问题。议事会成员的素质、威望及代表性直接关系到议事的质量和成效,因此,我们规定议事会成员必须由各村(社区)党支部按照村民小组或社区居住小区人数多少分配名额,由村民小组、社区居住小区推荐产生。在人员组成上,民主议事会的成员主要由村(社区)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部分“两委”成员和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信得过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代表以及种养经营大户代表等人员组成。在人数上,新建社区的民主议事会成员应不少于15人,其他村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应不少于20人,其中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数不能超过总人数的20%。

(二)明确议事范围,解决议什么的问题。针对以往村级议事中不知道议什么的问题,我们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民主议事的议事内容确定为七大类,主要包括:村级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决策;旧村改造、村庄规划及住房和

宅基地分配方案;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经营、村级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上级下拨资金及救灾救济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村级道路、自来水等社会公益性集体建设工程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招投标方案;村级干部及享受误工补贴人员的报酬情况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必须纳入民主议事范围。

(三)规范议事程序,解决怎么议的问题。村级议事怎么议是民主议事会得以正常开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决定议事质量和成效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按照民主议事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定位,严格遵循“民主议事六步工作法”的程序进行。一是村(社区)“两委”提出议题。民主议事会议题应提前提出,每月5日前由各村(社区)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结合本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议事议题。二是征求意见,制定方案。议题确定后村(社区)“两委”安排专人根据议题内容广泛征求群众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村(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村(社区)“两委”再研究制定具体的议题方案。三是街道、镇审查。各村(社区)要将“两委”研究通过的议题方案报街道镇党(工)委、政府审查,避免议事事项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四是召开民主议事会议。会议通知和民主议事议题及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2-3天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民主议事会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对所确定的议题一般可采取逐个讨论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必须紧紧围绕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组织有秩序地自由发言,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用举手表决的形式逐一通过各项议题。五是公示议事结果。村(社区)民主议事会结束后,将议事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并上报街道镇党(工)委、政府存档备案。六是监督实施。各村(社区)要根据工作分工,安排专人对民主议事会决定事项组织实施,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实施过程接受村级民主议事会成员的监督,并将进展情况作为下次民主议事会议的一项内

容。

(四)加强监督检查,解决不真议的问题。区里成立了由纪检、组织、农业、财政、民政、信访六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每月轮流牵头检查制度。每月7日检查组按照“双对开”的形式,每个街道、镇随机抽取3个单位,对落实“民主议事日”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打分排名,检查结果在全区通报,充分调动了各街道、镇抓民主议事工作的积极性。我们规定对村级重大事项不经“民主议事”决定或议事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该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工资补贴各100元,并视情况给予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目前,全区共组织检查10余次,对检查中发现的3个不按要求开展民主议事活动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民主议事”新成效

去年以来,全区194个村、社区共组织召开民主议事会1544次,讨论议题2100多个,其中,修路、架桥、治水、改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1650多个,占所议议题的75%以上,采纳群众意见700多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900多件,针对村级干部的信访量比以前下降了60%以上,有效避免了村(居)务管理中的决策失误,推进了村级管理民主进程,搭建了干群之间的和谐之桥。

一是由被动变为主动,民主议事会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民主议事会的参加人员是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部分党员、村(居)民代表,同时,邀请街道、镇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包村干部列席,起到了广泛联系村(居)民、收集村(社)情民意的作用。村、社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决

策要先经过民主议事会来议定,使村(社区)干部由被动应对变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扩大了村(居)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推进了农村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

二是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民主议事会是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民主的有效形式。村、社区民主议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会前,议事会成员自下而上收集村(居)民反映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完善了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村级党组织将议事情况、处理结果等内容在村(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布,定期到村(居)民家中进行回访和向村(居)民通报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努力实现村级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村(居)民自治制度化、民主监督程序化。通过开展“村级民主议事”活动,使村(居)民对村级事务由“评头论足”、“指手划脚”向主动询问、积极参与转变,增强了民主意识,提高了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8篇

关键词:企务公开;民主管理;企业建设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70-01

加强企务公开民主是健全企业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保障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力;有利于建立和谐企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这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企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无疑将成为当前探索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提高生产力,使职工群众真正共享改革成果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更是我们工会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健全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我矿党政领导历来重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每年对企务公开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们建立并落实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工会牵头,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以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企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企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审定及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为组长、工会副主席为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企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成立了以工会副主席为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企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主要负责文件的起草,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中的协调。所属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关于企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近几年来,企业企务公开领导小组每次人员变动,我们都及时进行了调整,并以党委文件下发执行。领导小组做到了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制定企务公开的文件,讨论、研究、协调企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让职工代表参政议政,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我们始终把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的重要工作,落实职代会职权。

一是认真抓好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比例选好职工代表。其中一线职工代表应占职工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和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0%。

二是认真规范职工代表的产生程序。指导各单位组织职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或差额选举。

三是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通过加大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增强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来确保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实施。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制度。

三、拓展领域、积极作为,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一是向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延伸。我们坚持”四项公开”,即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改制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向员工公开。做到”两不”,即企业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不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实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实施。仅2013年,矿十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就达10余项。我们经常开展 “形势与任务”的宣传教育等活动,围绕职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向职工群众面对面宣讲,达到了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目的。

二是向生产经营的难点问题延伸。我们始终坚持通过企务公开工作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企业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对有关情况以《会议纪要》形式在矿区公开。在完善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管理办法的同时,细化完善了小额度物资采购、零小工程招投标监督办法,确保各类敏感事项有章可循,不发生问题。我们开展了纪检监察部门、一线职工代表全程参与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工作,企业每年的设备物资材料、劳保用品采购、工程建设等招标工作均邀请一线职工代表参加,强化了过程监督,堵住了容易出现的资产流失漏洞。

三是向干部管理的焦点问题延伸。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一个专题,要求领导干部在职代会的述职报告中必须有工资、奖金收入等内容,并将职代会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公布于众,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企业对一些岗位的干部选任、任前公示以及干部动态考核制度中,我们将职工群众意见的权重提高到考核总分的50%,确保最大限度地体现职工群众意愿。

四是向民生建设的热点问题延伸。把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收入、住房、子女就业等问题纳入集体协商的议题,每年协商确定职工最关注的几件实事。通过履行集体合同,2005年以来,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和职工代表队伍

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代表是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的基础工程。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决定着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素质,关系到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实行企业民主管理,不仅取决于矿领导者有没有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思想,也取决于职工群众有没有高度的主人翁觉悟和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因此,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是提高民主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是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建立这支队伍首先运用“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握其实质,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敏觉性和贯彻“十八”大精神、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把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利用培训班形式进行市场管理,科技,法律管理,工会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把高素质、高学历、高威信具有责任感、懂政策、会管理、纪律严、作风好敢于为职工说话,拥有热心、细心、用心、多才、多技、有洞察能力掌握法中,为搞好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打下好的基础。

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全面建设和谐新农村 第9篇

0880期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信息产业发展必须一定要与农业相结合,以信息技术运用为主线,推动农业高技术化和现代化。发展农村信息网络,为高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提供基础。构建省、县、乡三级统一的农业信息平台,以农产品销售为重点,开发农业数据库,建立农业咨询服务系统,为农民提供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农民王网上交易,开展农业远程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信息技术、基因技术等高技术,在农业中的推广提供必要的前提。河南省农业发展必须依托高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应用走绿色和精品特色之路。

[参考文献][1] 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的信息相关产业的暂行规定[EB/OL].2004-

02-10;

[2]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EB/OL].2006-12-21:http://henan.goc.cn/zwdt/system/2006/11/06/010011853.shtml;

[3] 刘定平.信息技术与河南省农业发展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05(4);

[4] 田华伟、朱思峰.基于SWOT分析的河南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8(1);

[5] 河南省统计局.2008年河南省统计年鉴[M],2008。作者简介:赵珂,男,汉(1984——)河南长葛人,现任单位:河南财经学院统计学系,研究方向:应用统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今年的“两会”中,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特别强调了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现阶段我市农村民主建设工作的特点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三明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要求,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水平。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1、找准薄弱环节,规范农村民主管理运作机制。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规范村务公开机制。市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和部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挂乡(镇)联村抓村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村务决策听证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村务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从制度上增强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二是规范村财务管理机制。加快村级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度,在确保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三不变”的前提下,将村集体会计业务依法委托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并依托服务中心定期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培训,逐步实现村集体财务的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同时,建立财务工作预警机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提前发出诫勉通知,以此来规范资金的使用,加大对财务的监控力度。三是规范决策听证机制。在开展村务民主听证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听证议题的针对性,力求把群众最关心、反映集中且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优先列入听证范围,保证议

而能行、行而有果;突出听证方式的灵活性,实行会场讨论听证和现场察看听证、村里定题听证和村民点题听证、民主听证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三个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听证效果;突出听证结果的实践性,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监督村“两委”梳理听证结果、建立档案,督促村“两委”执行听证决策,确保方案执行不走样、不拖延。四是规范群众监督机制。在明确村务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推选产生办法以及具体职责、权利,加强村级自我监督的基础上,由乡镇、街道的农经管理部门对村财收支情况进行年

创新民主管理,建设和谐新农村

——关于永安新农村建设的一点思考

文/周 葵

【摘 要】 我国现阶段农村民主建设就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这是新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本文就现阶段我市农村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关键词】 永安市 新农村 建设

度审计或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村委会予以纠正和处理。

2、加大资金帮扶,推进民主管理阵地建设。主要是通过加大帮扶资金的投入,强化工作指导,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阵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议事场所。坚持“一个漏斗向下”的原则,对各村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实行 “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保障。仅2007年来,每年就从市财政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单列100万元,用于补助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其中,对新建村部每村补助5万元,修缮村部每村补助1万元,确保村级组织议事有场所、活动有阵地。二是改造公开设施。把村务公开栏更新改造也纳入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

项目,拨出专项资金15万元,先后对全市30个重点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更新改造。指导各村按照统一规格建设村务公开栏,按照“财务类、事务类、党务类、回音壁”四大板块的统一格式,对公开栏进行功能区分。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坚持村务公开资料专人管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既方便了群众查询,又规范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聚集工作合力,增强民主管理实效。主要通过上下联动、督查推动、示范带动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效。一是坚持上下联动。市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挂钩联系1个乡镇(街道)1个村,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到村,村干部直接抓到片、抓到小组,切切实实为联系点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二是坚持督查推动。市推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坚持定期检查报告和跟踪督查反馈制度,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必要的检查,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凡因村务公开不扎实、群众反映不满意而影响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坚持示范带动。按照“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责任明确、群众满意”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选择1-2个村作为典型进行重点培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

二、现阶段我市农村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主建设在农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民主意识得到增强,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

2091题。具体表现在:

(一)农村封建思想的残留。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家长制一言堂的工作作风根深蒂固,对民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农民个体的民主意识缺乏,崇尚个人权威在农村社会生活中较为盛行,参与村务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强。

(二)农村民主管理运作机制的残缺。还有一些村没有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完善体制,规范程序,健全制度,还是按照以往的老思路、老办法在抓工作。民主监督不到位。

(三)农村民主管理成效不平衡。由于各乡镇、街道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一,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工作在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进展较快、已取得初步成效,而有的地方则工作相对滞后、成效不明显。

(四)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民主的落实与监督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当前农民法治主体的不足表现在:一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农民在自身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二是农民法律知识缺乏,导致出现一些刑事案件“和解”现象和采取越级上访、聚众上访、围堵政府机关来解决问题等现象。从而导致发主管理出现困境。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民主管理,建设和谐农村

民主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基层农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既是新时期对党的宗旨的发展,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要求。

(一)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行“两推一选”制,落实“选举民主”

按照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和党内民主选举的程序,由党员群众双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根据“两推一选”要求,在试点村全面推行党员首议和承诺制。

通过两推一选制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领导,提高村委会的执政合法性和执政威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坚持“一事一议”制,落实“决策民主”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群众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群众自主开展自身直接受益的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减少和杜绝乡村干部盲目决策。保证群众广泛参与决策过程,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

坚持财务“双代”制,落实“管理民主”

所谓财务“双代”制,即村小组会计业务委托乡镇经管站统一代理,村小组所有集体收入委托村委会统一代管。

通过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二)监督进一步本土化、独立化、多样化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把村民群众作为民主监督的主体,强调通过群众对村级权力组织及其成员的民主监督,促使村干部的村务管理活动和行为符合一定规范和村民的自愿。

所谓本土化,就是尽可能构建本村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村民实现监督权力的自觉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只有充分保障村民的权力,才能对村委会进行有效监督,才能在村民和村委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要实现本土化,制度要先行。一个拥有高度制度化的管理组织和程度的社会,更能阐明和实现公共利益。建立适合村民实行民主监督的硬约束制度:一是建立不信任动议的制度。只要有一个本村村民提议,并有超过半数以上村民附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备核

查),就可以对某个村委会成员提出免职的动议。只要这个动议不存在威胁、贿赂、伪造等不正当手段,这个动议就应当成立。被罢免的村委会成员就应当自行终止行使职权。被罢免的村委会成员可以在终止管理权后,向村民会议提出申辩意见,并开展必要的辩论。如意见达不到统一,可请求村党支部或乡民政协理员调解。二是建立村民监督专员制度。监督专员由村民2至3名村民组成,独立于村委会,可以根据村务实际运行情况有权召开村民大会,对村委会的政治作为提出质疑,并要求村委会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加以解答。监督专员在村委会选举时由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监督专员应该授予会议召集权,只要由村民五分之一附和,就有权召开村民大会。这样改变召集权仅仅掌握在村委会手中的不合理的局面,有利于民主议事制度化,有利于村民话语权的行使,能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

所谓独立化,就是村级监督机构要独立化于村两委,切实提高村民监督的有效性。在人员构成上,监督机构成员既不能是村两委成员,也不能是其直系亲属,解决了过去交叉任职难以开展监督的问题,增加监督机构的权威性。在政治地位上,监督机构与村委会平级且同期同届,监督机构成员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享受村干部待遇,以改变过去监督人员由村两委任命的状况,实现人与事的相对独立。

所谓多样化,就是监督手段和方式的多样性。建设村务公开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村务、党务公开信息网,利用传统宣传舆论工具比较乡村广播、办乡村小报等,当然更应该充分利用村民代表议事会等民主制度,依照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村务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三)农民进一步新型化、现代化、文明化

民主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基层农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既是新时期对党的宗旨的发展,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的制度要求。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没有新型的农民,前面谈的几点也根本无法实施。

要培养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一是面对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二是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现代公民民主思想的培训。通过以上培训,引导培养农民增强民主意识,珍惜自身权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更新观念、移风易俗,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培训途径:一是充分发挥成人学校的作用,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党校、电大等到各乡镇举办成人学校,通过职业培训让传统农民转化成为新型农民。二是充分发挥我市职业中学优势,培养年轻一代新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后备力量。三是鼓励自学。由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实际研发乡土教材,内容包含我市土壤、气候特点,适合在我市生长的经济作物的具体情况,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农业综合开发知识和经营理念,民主与法制知识等,免费发放,一家一册,市电视台和远程教育网络定时开展讲座,给愿意学习的人提供支持和帮助。四是组织考察学习和实践活动。对各村新型农民的骨干人物组队外出考察,学习其它地方的好经验,培养典型以带动大家共同致富;对有理论而缺乏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的新型农民,政府帮其联系基地,组队参加现场培训和实践,让他们从理论过渡到具体的实践活动,从书本走入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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