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2024-07-24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精选6篇)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第1篇

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摘要: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明显滞后,难以实现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保值增效。广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具有明显优势:具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丰富经验;建立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创建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等。广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高度重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民致富重要抓手;建章立制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有章可循;强化基础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实保障;因地制宜有重点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强化管理确保通过试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挖掘农村市场消费需求潜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一)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西全区14个地级市1126个乡镇中,有1126个乡镇、15400个村委(社区)、267263个村民小组拥有农村集体收入。

1.村级集体资产。村集体资产总额390.9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75.38亿元(包括:货币资金70.12亿元、应收款项 4.66亿、库存物资0.59亿元)、农业资产38.69亿元、对外投资2.44亿元、固定资产274.44亿元(详见下表)。

2.资源性资产。广西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2.46亿亩,其中:耕地0.42亿亩,占总面积的17%;林地1.58亿亩,占总面积的64.2%;宅基地0.03亿亩,占总面积的1.3%;公益、公共设施用地0.17亿亩,占总面积的6.9%;荒地等未开发地0.26亿亩,占总面积的10.6%。

(二)村级集体债务情况。广西农村集体债务总额11.47亿元。其中三年以上债务6.35亿元,占村集体债务总额的54.4%;三年以下债务5.12亿元,占村集体债务总额的44.6%。

二、存在问题

(一)村级集体资产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据统计,广西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村集体资产、资源基本上都已分到农户,近60%的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沦为空壳村,农村集体资产十分少。而广西村集体拥有的390.95亿元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达274.44亿元,占资产总额70%,能用于再生产环节的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集体投资等只占30%。75.38亿元的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为70.12亿元,而这些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高达65.95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94%,说明这些有限的资金绝大部分存在银行,没有投入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农村集体资产本已十分少,极其有限的货币资金又没有投入生产中去增值,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愿望不高。广西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差,村集体经济总量和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加上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宣传不深入,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愿望不高,缺乏工作积极性,没有发挥引导和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作用。

(三)缺乏规范管理,极其有限的村级集体资产无法增值。一是提前使用错失机会无法保值增值。大部分村集体资产采取发包发租的方式管理,租期长租金低,有的甚至一定30年不变,一次性收取租金没有浮动空间,从而提前兑现了集体资产价值,错失租金随时间推移而浮动的利润机会,无法达到保值和增值。二是资产闲置缺乏管护导致贬值。由村委直接管理和运作集体资产,缺少人员、经营经验和工作基础,造成村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甚至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生产性集体固定资产没有安排专人和资金予以管理和维护,导致资产闲置贬值。三是主体不清监管不利导致资源流失。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经营管理上决策独断、分配随意和监督不力;有的地方集体资产资源的承租未履行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民主程序,未签订合同,导致资产资源不但难以发挥应有效益,甚至造成不同程度的资产资源流失。四是委托代理不到位造成监管缺失。绝大部分村集体目前采取的村财务委托代理管理方式存在工作不到位现象,主要表现在:代理内容不全面,大部分局限于财政资金的委托代管,尚未涉及到财政资金以外的其他收入;代理范围太狭小,只注重村本级账内的能够以货币形式体现出来的资产的监管,对其他村集体资金资产代理缺失;代理管理不规范,重合同签订监管,轻合同履行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代理机构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不健全。

(四)基础工作薄弱,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滞后影响流转使用。有的农民土地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就被政府征用,进行招商引资发展第三产业,这些被征用土地没有土地证,地面建筑物手续不完善,有的建筑物还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面临拆除,严重影响农民土地确权登记和经营流转。二是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效率低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很低,即使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其软件应用也千差万别,有的是委托研发的专用软件,有的是上级部门推荐使用的软件,还有的软件甚至直接从市场购买,性能不一互不兼容导致结果各异,给数字汇总和统一评估带来困难,管理效率极其低下。三是新成立的经济组织面临政府认定新问题。对一些新成立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相关部门缺乏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认定登记混乱,给合作组织运作、经营和管理带来障碍。

三、广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主要对策

(一)高度重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民致富重要抓手。

1.要提高村委领导班子的认识,增强发展自觉性。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关系农民致富脱贫和新农村建设,还关系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要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培养懂经营、会管理、敢创新的带头人。

2.要提高乡镇领导班子的认识,增强积极性。创新发展理念,打破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思想和“等、靠、要”僵化思想的束缚,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把村集体经济发展列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为乡镇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乡镇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以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工作积极性。

3.要省市县共同提高认识,强化推动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省一级要高度重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安排专门的扶持资金,搞好方案设计和相关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的研究出台工作。另一方面,要督促市县各级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管理法规,加强约束力,创造村集体经济运行外部宽松环境,不给村集体转嫁行政事务,不向村民收费乱摊派。

(二)建章立制,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有章可循。

1.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制度创新。发展村集体经济必须要靠主体去运作,壮大的村集体经济必须要靠人去管理。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恰恰是国家法律盲区。因此,要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和出台相关法规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性质、地位和运作管理。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以统一和规范国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各项工作,探索村集体资产、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组织化、效率化实现形式,发挥村集体在农村治理中的稳定器作用。

2.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要进一步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要强化政策综合支持效力,鼓励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资金项目向试点县、试点村倾斜,统筹安排农业生产类资金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同时,对原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要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新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进一步完善。

3.建立集体“三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从登记确权、经营组织到新资产产权明晰和利益分配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按照相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基础,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实的保障。

1.理顺农村“三资”管理职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职责,加强对“三资”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加快确权流转量化配置股权。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让更多的农民获得按股分红等财产性收入。

3.全面推进财务委托代理。切实加强财务委托代理,扩大代理范围,丰富代理内容,推进“三资”全面委托代理工作,使农村集体“三资”得到科学的管理。

4.加快基层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基层的有效动态管理。

(四)因地制宜,有重点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项试点工作。

1.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一要掌握思想认识问题。广西是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较差的后发展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水平总体相对落后,村集体经济总量和规模过小。要深入全面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还是认识不到位,是积极性不够高还是缺乏经营管理经验等等,才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二是了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现状。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中,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拥有数量和类别情况,为下一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项目设计等打下基础。三是摸清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掌握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才能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因地制宜选准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因此,各地要因地制宜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3.选好能人培育机制。一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解放思想,克服主观上不努力、不作为的意识,从思想上改变乡村干部的态度,彻底改革“等、靠、要”的思想,这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前提。二要提升村干部能力,克服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理念滞后、思想保守、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经济意识薄弱,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发展村集体经济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增强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三要培育经济能人和合作组织,让他们成为强村致富带头人,让能人治村,让素质高、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型人才成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领头人。

4.勇于尝试多种模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多种方式,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一是有效利用资源。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经营权折股入社。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二是提供服务。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是物业管理。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校舍、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四是混合经营。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

5.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必然存在风险,要做到风险可控稳步推进,首先要充分考虑试点县的选择条件: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试点的强烈意愿。二是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三是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规划,财政能够给予必要的支持。在此基础上,采取竞争性立项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地确定项目县,强化项目管理。其次要循序渐进尽可能降低改革风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涉及面广政策繁多,要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和特征,对以农民为主体进行资产联合与劳动联合,实行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循序渐进地推进项目建设,尽量降低建设风险,确保实现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村资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强化管理,确保通过试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作为广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职责分级负责:一是建立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申报、项目立项、印发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和绩效考评工作等。二是各试点县(市)要加强对试点村主导产业规划、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和提供市场拓展、品牌推介等方面的服务,负责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三是各试点村要做好土地流转协调、村民动员组织、调处村组关系和引资合作服务等工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强化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一是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已明确规定,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对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二是加强试点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地方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和进入退出机制,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三是加强试点工作监管。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试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犯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规违法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理。

3.探索完善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一是探索村集体资产、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组织化、效率化实现形式,发挥村集体在农村治理中的稳定器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强试点形成资产及盈余效益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

(作者单位:广西财政厅农村处)

责任编辑:洪峰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第2篇

在一年的驻村工作中,通过不断的调查、摸底,对 镇的各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基本掌握,对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了初步思考,并提出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镇位于 市东北部,全镇区域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 人,耕地面积 亩,辖 个行政村,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工业企业 家,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服装、羊毛衫、五金建材、箱包童车、酒业等五大支柱产业。农业生产较为发达,无公害大棚、微型西瓜、草莓、特色水产养殖、生猪养殖及花卉苗木产业都具有较大的规模,粮经比例已接近50:50。

近年来,我镇不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全面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以“三个培养”为载体,抓好村级组织和党员人才队伍建设;以村务公开为重点,积极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目前,村办企业全部转制,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发展壮大。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有一部分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贫富差距在继续拉大,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很少。长此下去,村干部的积极性将难以调动,进而影响到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度,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二、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原因剖析

1、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单

一、数量小。据调查,在 镇各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排除一些村依靠区位地理优势,取得了一定数量的征地补偿款外,其余以“发包及上交收入”为主,其中提留收入占绝对数量,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单一,村集体经营收入少。2005年全镇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合计为 万元,其中经营收入 万元,占 %,发包及上交收入 万元,占70.4%,占绝对数量。全镇没有一个收入超百万元的村(征地补偿收入除外)。收入在30万元以下村有1个,随着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村级收入相应还要减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后劲和活力。

2、村干部改革意识、市场意识、发展意识还不够。解放思想仍停留在形式上,个别干部思想观念陈旧,还习惯于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思维定式,对农村基层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缺少研究,有的存在“小富即安,不富也安”的消极思想,缺少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有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缺乏知难而进,勇于开拓的精神。

3、村干部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村班子比较弱。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阶段,促进农业生产率提高和农村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已经不只是劳动力、土地数量或存量的增加,而是劳动者知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者素质越高,推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就越强,相应地对村干部的管理水平要求也就越高。目前,部分村班子无法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提出因地制宜的发展思路,在引导村办企业进入市场,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加集体收入等问题上,点子少、方法措施不多。

4、村级组织发展不平衡,效率有待提高。2005年全镇集体经济收入在80万元以上的村有 个,占总村数的 %。村级经济总收入在 万元以下的有7个,占 %,最低的村收入仅为27.1万元,村与村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个别村存在村干部办事效率不高现象。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与思考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事关农村工作的全局,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加强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现阶段,我们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努力实现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农村经济基础。

(一)要提高认识。我镇目前还有一定数量的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负债村,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不断提高集体经济实力,增加集体积累,实现村集体“有钱办事”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要配强班子。发展经济以人为本,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村班子来作支撑,选好配强“领头雁”,切实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1、选好带头人。通过多种途径,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一是要“选”,通过公开选拔,把社会上能力强、作风正、有本领的党员选拔上来。二是要“请”,把外出务工经商中有能力、素质好,又愿意为家乡群众服务的能人、大户、致富带头人请回村担任村干部。三是“派”,对无合适人选的村,可从镇机关或镇属部门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里任职。

2、加强村干部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讲究培训实效。每次培训要集中解决一到两个突出问题,使干部们增强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3、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保障和激励机制。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关心、爱护、支持村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在保障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拉开收入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要规范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发挥保障机制的作用。

(三)要找准路子。要摸清村情和群众意愿,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好村级经济发展的中远期规划。同时,镇党委、政府要抓好指导,整合资源,落实好帮扶工作,增强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

1、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共同体,建立“公司加农户”式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体制。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大户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或承包所需用地。要出台优惠奖励政策鼓励个私企业发展,特别是要制定好税返村政策和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增强发展个私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无工业基础的村,要想方设法建立以村民小组为基础、村两委为龙头的生产经营组织网络,集聚闲散劳力,发展来料加工。

2、大力发展效益农业。要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扩大种、养殖基地规模,重点发展有市场前景的农副产品,一个村打造一个品种、一个品牌,形成资源优势,提高土地经营效益。以 村为例,应在兔子的品种改良和后期加工上作足文章,把传统养殖业发展成品牌战略项目。

3、推行农业资源资本化经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股份合作、转业承包、招标经营等形式,搞活集体土地经营。也可以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兴建工业园区,建造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开展物业租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可以通过反租倒包、承包权入股等形式,对农户自愿退出的耕地进行统一规划、招标承包、集约开发,发展效益农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对区位优势明显的村要抓住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利用土地资源,适量进行固定资产投入,发展饮食、宾馆等旅游辅助产业,拓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新途径。同时要针对目前回归自然休闲观光旅游盛行的情况,挖掘潜力,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5、精兵简政,勤俭持家。精兵简政,勤俭持家,历来是节省开支的良方,村级组织也不例外。村级组织也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采取交叉兼职、精简人员等方法,减少没有必要的支出,建立高效精干的村级干部队伍,也是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有效方法。

(四)要加强管理。一要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方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二要加强村级债权债务清理。三要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切实履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第3篇

目前, 东屏镇有12个村, 3.7万农村人口。据统计年报数据, 2011年, 全镇村级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3 979万元, 同比增长21.4%。总的来看, 各级扶持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明显高涨, 村村抓招商的氛围初步形成, 村级集体经济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当前, 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1 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渠道增多

农村村级集体可支配资金主要有经营收入、补助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和投资收益等。2011年上述5项收入分别占村级经济收入的1.4%、52.5%、8.4%、31.2%、6.5%。

1.2 村级集体经济管理步入正轨

近年来, 全镇村级集体经济管理逐步步入正轨。在支出程序上, 实行村委会主任审批、党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在制度上, 规定每年进行1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会计只能保持3 000元以内的备用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 大额现金支出必须通过镇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审核支付;村级财务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村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公布收支情况, 村民对村集体的收支情况都能基本了解。随着村务全面公开、监督管理等体制的不断完善, 东屏镇村级财务管理也越来越规范。

1.3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

一是地区之间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高于不发达地区, 城镇、城郊村收入高于其他村。年收入400万以上的村大部分分布在城郊和经济发达地区。东屏镇群力片区的几个村, 由于交通不便、上级扶持不足等原因, 大多位次居后。二是村与村之间不平衡。2011年全镇有5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平均水平331.6万元以下, 其中200万元以下的4个, 占67%。同时, 富裕村和贫困村收入差距在逐渐拉大, 两极分化趋势日益明显。全镇5个村明显高于其他村, 徐溪村年收入450万元, 而和平村年收入仅149万元, 相差2倍以上。

1.4 各村争先进位意识明显提高,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明显加大

在各级的大力扶持、激励和引导下, 广大村干部思想近一步解放, 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开放意识明显增强。立足本村优势, 积极开动脑筋, 埋头干实事、一心谋发展, 各显神通, 形成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的可喜局面。比较2010—2011年的村级经济综合实力排名显示, 有2/3以上的村位次发生了较大变化。

1.5 因村制宜的发展路子明显清晰

各村积极发挥自身优势, 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涌现出了一批有活力、有特色的专业村。金湖村大力发展有机蔬菜、食用菌等高效实施农业;徐溪村发展花卉苗木种植、销售, 形成周边有影响的花木集散地;方边村利用地处集镇、紧临工业集中区的优势, 积极兴办市场、商住楼、餐饮等三产服务业, 成为近年来村级收入增长的新亮点。

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集体经济总体快速发展的同时, 全镇仍有一部分村的集体经济发展趋缓, 有的甚至出现明显的滑坡, 给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通过调研, 结合基层的反映, 究其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土地要素制约

全镇集体经济发展得较好、较快的村, 基本上都利用土地发展起来的, 如土地整理、征用、出租、级差排基等, 其收入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启动资金和原始积累。据调查, 年收入400万元以上的村, 全部都是靠土地征用后逐步积累发展起来的。现在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 土地指标越来越紧缺, 加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两图”错位, 各村基本上是无地可用或有地难用。土地要素紧缺已成为制约东屏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2.2 区位环境影响较大

村庄的自然条件、区位环境等自然禀赋的优劣不同, 导致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特别是年集体收入200万元以下的村, 其地理位置偏僻, 既无资源可开发利用, 又无人才资金可支撑, 集体经济发展受区位环境影响更加明显。由于道路、渠系等基础设施太差, 造成农产品销售困难, 并且很难引进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或种植大户, 进行农产品规模化生产, 有限的财政投入, 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现状, 而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办法来解决当地的道路水渠, 操作难度也很大。这些因素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成为制约这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致命点。

2.3 组织建设滞后, 观念不适应新形势要求

部分农村基层组织有所弱化, 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 文化程度偏低, 发展经济本领不强, 未树立经营农村的理念, 长期沿用过去的行政管理手段, 不懂得寻找新的发展对策, 更缺乏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即使村集体有土地、有资金、有条件, 也不知道如何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部分农村干部过分依赖上级有关政策补助, 缺乏内在发展动力;有的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意识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也想有所作为, 但面对诸多困难时信心不足, 往往半途而废。

2.4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单一, 缺乏新的增长点和后劲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重要保证。目前, 东屏镇大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都依靠补助收入, 占52.5%;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等只占16.3%, 可以看出, 目前绝大多数的村自身“造血”功能还不强, 没有稳定的集体收入。随着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 当前许多村的集体经济支出水涨船高, 收入难以满足支出需求。再加上原由农民负担的费用:农村医疗保险、农业灌溉、环卫保洁、有线电视月租费等, 大多转嫁给了集体, 而非生产性支出如报刊订阅费用等负担也较重。随着经济的发展, 这些固定的微薄收入很难满足村级刚性支出需求, 有的已经入不敷出, 难有节余资金发展其他社会事业。

2.5 发展集体经济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 对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 发展集体经济带头人等没有明确的激励政策;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上, 缺乏更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据统计数据显示, 2011年村级总支出为3 803.5万元。除村队干部工资和村级道路修建以外的非生产性支出达2 293万元, 占总支出的60.3%, 这说明村级财务管理还不规范, 监管有待加强。

3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举措和建议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当前东屏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开创村级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必须以变求变, 突破常规, 大胆开创, 破解难题, 加快发展。针对村级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坚持“输血”和“造血”并举, 努力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收来源, 努力打造一批经济发展强劲、经营机制灵活、财务管理民主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

3.1 统一思想, 形成合力, 充分认识村集体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和意义

要切实加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舆论宣传, 提高社会特别是基层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旗帜鲜明的引导基层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鼓励干部进一步树立信心, 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克服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 放开手脚, 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集体一旦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有许多公共事务就办不成, 村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就无从谈起, 两委干部也没有工作积极性。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就能把村里群众的困难解决好, 就能把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抓起来。实践证明, 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起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作用。因此, 应充分认识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和物质基础, 是增强服务功能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3.2 因村制宜, 拓宽思路, 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

在当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的历史背景下, 发展村级经济必须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 坚决克服走过去的集体兴办、集体经营、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粗放式发展老路, 而应因村制宜、扬长避短, 错位发展的新路[1,2]。

一是发挥区位优势, 开展多种经营。城镇近郊村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综合利用区位经济和产业人口集聚优势, 鼓励兴建标准厂房、民工公寓、商贸、酒店、商铺等物业经济, 通过物业出租等方法, 获取稳定收入。建立服务市场, 兴办各类服务实体。集镇所在地的村组可利用区位优势建立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 从中收取服务费、管理费, 以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将合法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市场经营, 以获取稳定的土地收益。二是发挥资源优势, 合理进行开发。立足当地农业资源, 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首先要管理好。管理好、改造好现有村级集体的水域、果园、茶园、山林等资产, 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其次要开发好。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开拓新产业, 发展新项目, 发展一些集体统一经营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种养业, 通过招标等形式开发经营, 开发利用集体自然资源, 获取收益。三是结合村情, 大力培育“一村一品”产业特色,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对全镇村级经济发展特色开展深入调研, 引导做大村级特色产业。突出“三抓”环节:抓引导, 因村制宜, 对特色产业明显的村加强规划指导。抓重点, 根据产业规模和发展前景, 排出重点产业和重点村, 重点给予政策支持和项目支持。重点抓好金湖村有机蔬菜、食用菌, 徐溪村花卉苗木种植和销售, 方边村物业经济等。要在发展一村一品的基础上, 做大生产基地, 抓好龙头带动, 提升产业化水平, 提高组织化程度,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增加投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投入是关键。各村要彻底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始终把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发展作为村级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充分依托各种平台和资源优势, 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广泛招商引资。大力实施“双带”工程和“凤还巢”工程, 完善激励政策, 树立典型, 鼓励引导更多的外出能人回村创业, 振兴一方经济。

3.3 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县 (市、区) 政府对村域范围内新发展的二、三产业项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落户到县乡工业集中区和三产聚集区的项目, 以及村帮助大户能人、外出返乡创业人员兴办的项目, 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财力, 要按照一定比例奖励返还到村。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小额贷款贴息力度, 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担保。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对发展较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奖代补[3,4,5]。二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探索集体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 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全面推进“先垦后用”挂钩模式, 重点向“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倾斜, 形成的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安置、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市县政府在征用土地时要安排一定面积作为留用地, 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 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各级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要优先提供金融服务, 简化审批手续, 实行利率优惠。四是落实税费优惠。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出租的房产税、营业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有关地方税收, 有条件的地方由财政部门实行先征后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中居住点、民工公寓等, 适当减免水电、消防、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有关部门要给予费用优惠。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4 突出队伍建设, 增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通过培训、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 扩大发展集体经济的视角和眼界, 增强信心, 鼓舞斗志, 按照“信心充足、思路明确、履责主动”的要求把村级班子建设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当家人。二是加强集体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选聘考录、吸引外出人员回乡创业等途径, 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经济懂行”的经营管理人才。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 利用他们的聪明才智, 发挥他们的优势, 带领广大村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四是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切实关心村干部的政治成长、经济报酬和生活困难, 建立村干部待遇动态考核机制, 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问题, 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做到以感情留住人、以待遇吸引人、以事业成就人, 建设一支有能力、有活力、有战斗力的村干部队伍。

摘要:介绍了溧水县东屏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提出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和建议, 以期促进东屏镇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江苏溧水,东屏镇

参考文献

[1]葛呈花, 赵传江.拓展增收节支途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J].江苏农村经济, 2012 (1) :60-61.

[2]高月林.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工作的对策措施[J].浙江现代农业, 2011 (6) :29-30.

[3]高延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思考[J].现代农业, 2012 (1) :82-83.

[4]陈家炽.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J].福建农业, 2012 (1) :6.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第4篇

关键词: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是新时期新阶段对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挖掘农村市场消费需求潜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一)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西全区14个地级市1126个乡镇中,有1126个乡镇、15400个村委(社区)、267263个村民小组拥有农村集体收入。

1.村级集体资产。村集体资产总额390.9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75.38亿元(包括:货币资金70.12亿元、应收款项 4.66亿、库存物资0.59亿元)、农业资产38.69亿元、对外投资2.44亿元、固定资产274.44亿元(详见下表)。

2.资源性资产。广西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2.46亿亩,其中:耕地0.42亿亩,占总面积的17%;林地1.58亿亩,占总面积的64.2%;宅基地0.03亿亩,占总面积的1.3%;公益、公共设施用地0.17亿亩,占总面积的6.9%;荒地等未开发地0.26亿亩,占总面积的10.6%。

(二)村级集体债务情况。广西农村集体债务总额11.47亿元。其中三年以上债务6.35亿元,占村集体债务总额的54.4%;三年以下债务5.12亿元,占村集体债务总额的44.6%。

二、存在问题

(一)村级集体资产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据统计,广西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村集体资产、资源基本上都已分到农户,近60%的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沦为空壳村,农村集体资产十分少。而广西村集体拥有的390.95亿元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达274.44亿元,占资产总额70%,能用于再生产环节的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集体投资等只占30%。 75.38亿元的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为70.12亿元,而这些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高达65.95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94%,说明这些有限的资金绝大部分存在银行,没有投入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农村集体资产本已十分少,极其有限的货币资金又没有投入生产中去增值,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愿望不高。广西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差,村集体经济总量和规模过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加上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宣传不深入,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愿望不高,缺乏工作积极性,没有发挥引导和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作用。

(三)缺乏规范管理,极其有限的村级集体资产无法增值。一是提前使用错失机会无法保值增值。大部分村集体资产采取发包发租的方式管理,租期长租金低,有的甚至一定30年不变,一次性收取租金没有浮动空间,从而提前兑现了集体资产价值,错失租金随时间推移而浮动的利润机会,无法达到保值和增值。二是资产闲置缺乏管护导致贬值。由村委直接管理和运作集体资产,缺少人员、经营经验和工作基础,造成村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甚至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生产性集体固定资产没有安排专人和资金予以管理和维护,导致资产闲置贬值。三是主体不清监管不利导致资源流失。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经营管理上决策独断、分配随意和监督不力;有的地方集体资产资源的承租未履行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民主程序,未签订合同,导致资产资源不但难以发挥应有效益,甚至造成不同程度的资产资源流失。四是委托代理不到位造成监管缺失。绝大部分村集体目前采取的村财务委托代理管理方式存在工作不到位现象,主要表现在:代理内容不全面,大部分局限于财政资金的委托代管,尚未涉及到财政资金以外的其他收入;代理范围太狭小,只注重村本级账内的能够以货币形式体现出来的资产的监管,对其他村集体资金资产代理缺失;代理管理不规范,重合同签订监管,轻合同履行和合同变更环节的监管;代理机构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不健全。

(四)基础工作薄弱,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滞后影响流转使用。有的农民土地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就被政府征用,进行招商引资发展第三产业,这些被征用土地没有土地证,地面建筑物手续不完善,有的建筑物还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面临拆除,严重影响农民土地确权登记和经营流转。二是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效率低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很低,即使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其软件应用也千差万别,有的是委托研发的专用软件,有的是上级部门推荐使用的软件,还有的软件甚至直接从市场购买,性能不一互不兼容导致结果各异,给数字汇总和统一评估带来困难,管理效率极其低下。三是新成立的经济组织面临政府认定新问题。对一些新成立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相关部门缺乏相应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认定登记混乱,给合作组织运作、经营和管理带来障碍。

三、广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主要对策

(一)高度重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民致富重要抓手。

1.要提高村委领导班子的认识,增强发展自觉性。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关系农民致富脱贫和新农村建设,还关系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要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培养懂经营、会管理、敢创新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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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提高乡镇领导班子的认识,增强积极性。创新发展理念,打破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思想和“等、靠、要”僵化思想的束缚,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把村集体经济发展列入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为乡镇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乡镇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以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工作积极性。

3.要省市县共同提高认识,强化推动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省一级要高度重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安排专门的扶持资金,搞好方案设计和相关扶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的研究出台工作。另一方面,要督促市县各级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管理法规,加强约束力,创造村集体经济运行外部宽松环境,不给村集体转嫁行政事务,不向村民收费乱摊派。

(二)建章立制,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有章可循。

1.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制度创新。发展村集体经济必须要靠主体去运作,壮大的村集体经济必须要靠人去管理。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恰恰是国家法律盲区。因此,要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和出台相关法规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性质、地位和运作管理。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文件,以统一和规范国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各项工作,探索村集体资产、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组织化、效率化实现形式,发挥村集体在农村治理中的稳定器作用。

2.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要进一步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要强化政策综合支持效力,鼓励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资金项目向试点县、试点村倾斜,统筹安排农业生产类资金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同时,对原制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要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新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进一步完善。

3.建立集体“三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从登记确权、经营组织到新资产产权明晰和利益分配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集体资产损失的,按照相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基础,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实的保障。

1. 理顺农村“三资”管理职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分工和职责,加强对“三资”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2.加快确权流转量化配置股权。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让更多的农民获得按股分红等财产性收入。

3.全面推进财务委托代理。切实加强财务委托代理,扩大代理范围,丰富代理内容,推进“三资”全面委托代理工作,使农村集体“三资”得到科学的管理。

4.加快基层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基层的有效动态管理。

(四)因地制宜,有重点地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项试点工作。

1.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一要掌握思想认识问题。广西是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较差的后发展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水平总体相对落后,村集体经济总量和规模过小。要深入全面了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还是认识不到位,是积极性不够高还是缺乏经营管理经验等等,才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二是了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现状。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中,资产、资源和资金的拥有数量和类别情况,为下一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项目设计等打下基础。三是摸清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情况。掌握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情况、存在问题,才能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因地制宜选准重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因此,各地要因地制宜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3.选好能人培育机制。一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解放思想,克服主观上不努力、不作为的意识,从思想上改变乡村干部的态度,彻底改革“等、靠、要”的思想,这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前提。二要提升村干部能力,克服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理念滞后、思想保守、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经济意识薄弱,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发展村集体经济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增强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三要培育经济能人和合作组织,让他们成为强村致富带头人,让能人治村,让素质高、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型人才成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领头人。

4.勇于尝试多种模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多种方式,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一是有效利用资源。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经营权折股入社。鼓励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耕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二是提供服务。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是物业管理。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校舍、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四是混合经营。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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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必然存在风险,要做到风险可控稳步推进,首先要充分考虑试点县的选择条件: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试点的强烈意愿。二是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三是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规划,财政能够给予必要的支持。在此基础上,采取竞争性立项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地确定项目县,强化项目管理。其次要循序渐进尽可能降低改革风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涉及面广政策繁多,要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和特征,对以农民为主体进行资产联合与劳动联合,实行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循序渐进地推进项目建设,尽量降低建设风险,确保实现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村资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强化管理,确保通过试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作为广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职责分级负责:一是建立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申报、项目立项、印发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和绩效考评工作等。二是各试点县(市)要加强对试点村主导产业规划、土地流转、招商引资、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的指导和提供市场拓展、品牌推介等方面的服务,负责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三是各试点村要做好土地流转协调、村民动员组织、调处村组关系和引资合作服务等工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强化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一是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中央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已明确规定,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对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二是加强试点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地方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和进入退出机制,确保改革试点有成效,资金使用有效益。三是加强试点工作监管。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强试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犯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规违法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理。

3.探索完善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一是探索村集体资产、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组织化、效率化实现形式,发挥村集体在农村治理中的稳定器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强试点形成资产及盈余效益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

(作者单位:广西财政厅农村处)

责任编辑:洪峰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策 第5篇

关键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思考与对策

在当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有效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必须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健全新型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及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作用,切实助推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夯实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青白江区11个乡镇(街道)中现有111个行政村(含15个涉农社区),1498个村民小组,农户8.79万户,农业人口25.74万人。2010年全区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11个,资产总额91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6万元;村级所有者权益总额65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8万元。总地说来,通过近几年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践,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拥有了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逐年略有提高。

二、发展模式

近年来,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统筹城乡发展有力地推动着青白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部分村社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已形成了企业主导、股份经营、托管经营等多种发展模式,为青白江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借鉴蓝本。

第一,集体资产股份制经营模式。如红阳街道永红商贸公司,依托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厂房、铺面等经营性资产,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利益协调、分配公平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中获得可观的、稳定的收益。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模式。如城厢万柳种植业合作社,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以股份制、合作制方式,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社,或者以家庭农场、现代农庄等形式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以提高土地单位产出率和产品质量来提高组织成员的收益。

第三,企业主导经营模式。如龙王贡韭合作联社依托韭黄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与村社、农户联合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与休闲观光等主导产业的具体目标,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如福洪四季鲜水果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基本特征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由农户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围绕农业、农村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第五,托管经营模式。如清泉明妍果蔬专业合作社,发挥种养能手、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托管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粮油、水果、蔬菜、畜禽、水产、林木等生产经营进行托管,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村生产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

第六,劳资服务模式。如同湾农机专业合作社,整合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加快发展劳务合作社(公司)或农机合作社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劳务输出、物业管理、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服务。

三、对策建议

在当前加快发展的过程中,青白江区各乡镇(街道)应切实针对当前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制约因素和实际问题,通过不断完善自我发展的体制机制,从明晰产权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和规范经营管理入手,多轮驱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第一,建立健全经营体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按社企分离、职责分开的思路,重新定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其市场主体地位,加快推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与村民自治职能的分离,进一步理顺其相互关系,恢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二是加快机制建立。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三是明晰产权主体。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原村社传统意义的集体经济组织自愿改制为公司或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做好确权颁证工作,明晰产权主体,改变由于所有权不明晰造成的效率低下、市场竞争能力弱等状况,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灵活运用发展模式。一是城郊村社加快过渡。随着统筹城乡步伐的推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部分行政村建制已逐步纳入城市管理,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商贸业、乡村旅游业等,继续深化股份合作制形式,加快发展过渡到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浅丘村社深化引导。对于毗河以南的祥福、姚渡、城厢等离中心城区较近的浅丘乡镇,要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产改成果的深化运用以及集体资产的不断壮大,通过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办生态农业和旅游园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等,深化引导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发展。三是纯农村社逐步推进。对于清泉、福洪、人和等山区纯农业乡镇,应在外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自觉运用市场经济规则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度,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建设特色果蔬、花卉、生猪等特色商品基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逐步推进农户联合、企业主导、托管等经营模式的运用。

第三,不断规范运行程序。一是加强三资管理。在产权明晰、股权清晰、股份量化的基础上,加大我区两股一改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股份管理制度,有效激活农村集体三资经济,不断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产保值增值水平。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支审批,严格规范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办公经费开支,实行每月或每季度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时了解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三是推进民主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其代表大会通过,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成立监事会,对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作及财务收支情况实施监督,完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

村级集体资产监管的问题与对策 第6篇

洪勤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是核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管理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对于日益庞大的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管,越来越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焦点和热点。

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度设计较为健全,执行落实不够有力。自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以来,各地大多制定了配套的制度,对村级财务的方方面面作了相应规定,应该说各方面的制度设计已经比较健全。但是由于各村情况千差万别,村干部对制度作用的认识程度不同,有关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也缺乏督查机制,导致很多制度在出台后只能挂在墙上、留在纸上、说在口上,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严格执行。目前许多村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额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现金长短款及库存现金超限额、银行多头开户、村财务印鉴保管不规范、交账不及时等现象,如果听之任之,很可能会引发或导致一些重大财务事故。

职能设置较为完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和会计对村级财务都具有监督职能,但在现实中两者的监督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威信不高、文化程度低等问题,无法有效对村干部进行监管,有些责任心不强的理财小组成员甚至长期外出,严重影响正常的监督程序,导致有些理财小组虚有其表、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目前的会计队伍也普遍存在专业化程度不高、在村级事务中地位不高等现象,大部分会计虽然名义上有监督职能,实质上往往只是停留在帮忙“代记账”阶段,没有真正发挥好“内当家”的作用。

企业化管理较为普遍,实际运作不够规范。不少村集体办有经济实体,并且大多注册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或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由于这些村企业是独立法人,财务往来又比较多,往往成了监管不到的盲区和事故高发地带。调查表明,有些村为了达到村级财务“零接待”的目的,把接待费用转移到村企业的账目中隐藏消化。还有些村企业自身关系尚未理顺,又新设立一些子公司,造成村里财务关系错综复杂,内部管理十分混乱。

审计监督较为经常,跟进查处不够到位。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农经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力量开展针对村级财务的审计,但由于自身人手有限,这类审计往往由镇(街道)财务人员具体实施。如此一来,审计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是同一批人,导致审计缺乏独立性,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也缺乏必要的处理处罚手段,最后只能沦为走过场,即使部分村审计查出问题,跟进处理的力度也有限,很难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队伍建设较为完整,素质能力不够适应。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对村级会计的能力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会计这支队伍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兼职现象严重、专业基础不扎实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引入新鲜血液,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

应对的路径举措

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培养村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领导主动照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让他们意识到监管工作其实是帮他们挑担子、担责任,纠正一些村干部认为“制度是束手脚、监督是找麻烦”的错误认识,让村干部在思想上认识到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监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落实监管制度。“有制度无落实”,是当前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监管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务必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每个村都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现有的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村内事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以及财会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健全制度。

实施全程跟踪。要进一步加强对村企业投资经营的监管,必须全程跟踪,系统把握,切忌抓住一点不及其余。除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外,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的相应记录或凭证,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实施严格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同时,加快建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找到一个与市场经济相衔接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

收益恰当分配。收益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村民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应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下列顺序分配:一是提取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提取比例原则上应占可分配收益的30%以上。二是提取福利费。福利费提取的比例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福利费的使用应坚持先提后用的原则,严格限制在提取数额内,不得超支。三是向投资者分利。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投资者分利,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分配的比例应按合同或协议的规定,结合经营情况确定。四是社员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上述分配之后,对社员进行分配,以体现社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集体经济实力较薄弱的村可以暂不进行分配。五是其他分配,如以工补农等。

强化队伍建设。稳定和配齐镇(街道)农经工作人员;选好、配足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并切实保障其工资待遇;稳定村出纳或报账员队伍,出纳或报账员不得由村级组织负责人兼任,也不得由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担任,其任免和调换须经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审核。要定期组织对镇(街道)农经干部、代理会计、村干部、村出纳和报账员进行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对村理财小组社员基础财务知识的培训,增强其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保障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抓好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监管的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编入工作计划的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镇街道至少应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级农业、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狠抓落实。农业部门要牵头履行好农村财务主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要合理保障规范化建设和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工作经费,积极支持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项目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查处财务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为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管的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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