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2024-06-06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精选12篇)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1篇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

****年**月**日签署了仓库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起止),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

的平米房屋出租给乙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仓库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仓库租赁合同于

****年**月**日起解除;甲方应当于合同解除之日起 3 日内将押金人民币

元及乙方未使用期间已经缴纳的房租人民币

元退还给乙方;乙方应当于合同解除之日起 3 日内退出租赁房屋。

2、除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之间再无任何纠葛,任何一方不得再

向另一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2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海南丽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合法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仓库租赁合同附加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苍西海口市海南农垦养殖场仓库,另外一处面积平方米(按实际度量面积计算,主合同已于月给乙方,租赁期为七年,即2013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4日(为统一附加协议和主合同的打款日期,将附加协议签订于2013年9月15日,实际产生费用期为2013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14日,减免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9月30日937平方米的租赁费用)。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元,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元伍角,第三年和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壹拾壹元,最后三年(第五年开始)的租金涨幅参考当年的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协商来定。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如四年后乙方不续租须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

二、作为主合同的附加协议,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不再向甲方交付押金;租金按每贰个月交壹次,第一个月的20号前转账给甲方。

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2011年9月15日签订合同第1页第一条款、第四条款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四、本附加协议自2013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4日有效。

甲方(加盖手印):乙方:海南丽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账号:6222 0822 0000 6898 76账号:9558 8822 0100 0195 391 开户行:工行海口海港支行开户行:工行

户名:林尤诲户名:黄燕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3篇

2003年初, 某市糖业公司将其自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某房产公司使用。同年9月, 房产公司在征得糖业公司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某娱乐公司作经营用房, 租赁期间为十年。娱乐公司遂以该房屋作为其娱乐场所之用。2005年10月起, 房产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向糖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糖业公司向法院起诉房产公司, 请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返还房屋。2006年9月, 法院判决解除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房产公司返还房屋, 该判决已经生效。但是该房屋实际处于娱乐公司的控制之下, 房产公司无法直接返还房屋。另外, 在糖业公司和房产公司诉讼期间, 房产公司停止收取娱乐公司的房租, 娱乐公司催促房产公司收取未果后即未交纳。2006年12月, 房产公司以娱乐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请求解除转租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 娱乐公司认为房产公司作为承租人未向出租人履行义务, 导致租赁合同解除并且使得转租合同面临无法履行的情况,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遂向法院提起反诉。

本案事实较为清楚, 但是争议的焦点较多。无论转租合同是否终止, 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必然会因租赁合同关系的消灭而发生变化, 如何平衡三方利益成为解决类似争议的主要问题。 (1) 在现实生活中, 房屋转租现象越来越多, 有些房屋甚至被多次转租, 这其中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尤其是在某两方的租赁关系发生变动时, 其它各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 这些问题对各方的当事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我国《合同法》关于转租问题的规定仅有第二百二十四条一个条文, 且该条文未对租赁合同关系消灭后的问题做出规定。而在房屋转租的问题上, 1995年由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中对上述问题作了规定, 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转租期间, 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某些地方政府规章也以此为规定套用了《办法》的处理模式。 (2) 在本案中, 房产公司以该规定为依据, 主张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随之解除。在实践中, 亦有法院以租赁合同解除为由判决转租合同解除并要求次承租人返还房屋。 (3)

笔者认为《办法》对于转租合同效力的规定是违反民法原理的, 且在实践中易产生有失公平的状况。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 只有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合同解除的情况更为复杂, 但是合同的解除, 原则上必须有一方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方能成立 (4) 。换言之, 无论合同的变更还是解除, 都需要根据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才能完成。在转租合同中, 合同双方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理应由转租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完成。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将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作为转租合同的变更、解除的直接原因, 显然与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相违背。再者, 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只能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不能当然地及于次承租人, 租赁合同效力的变动更不能直接导致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动。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已经隐含了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互相独立的关系。虽然次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收益确实成立于承租人的租赁权上, 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消灭并不导致转租关系当然消灭 (5) 。至于转租合同能否履行问题应属于合同履行的范畴, 而不是合同关系是否消灭的问题。因此, 在租赁合同解除后, 转租合同效力并不必然终止。《办法》颁布于《合同法》之前, 且其为部门规章, 效力低于法律。所以笔者认为《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与《合同法》中诸多规定冲突, 不应再适用于实践中。

综合本案的情况, 租赁合同的解除系由于承租人房产公司对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所致, 且已有生效判决要求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所以转租合同陷于无法履行系房产公司过错所致。故娱乐公司如没有其它违约情形, 可以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即使如此, 该结果对次承租人之利益仍有极大的损害, 因为按此种方法处理三方关系时, 次承租人之利益完全被置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掌控之中, 一旦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 次承租人即丧失一切利益。

综上所述,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 转租合同和次承租人的利益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之中的。特别是在多次转租的情况下,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矛盾, 难免发生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各个承租人) 的结果。由于次承租人是事实上占有、使用租赁物的人, 所以当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时, 次承租人往往遭受更大的损失。

注释

1本案中承租人的转租行为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 即合法转租;本文是以合法转租为基础研究有关问题, 文中所有转租均指合法转租。

2例如《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建筑律师实务》, 法律出版社, 2006年6月, 第178~179页。

4谢怀栻等:《合同法原理》, 法律出版社, 2000年1月, 第242页。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4篇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5篇

地租赁合同

种植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

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土地租赁协议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土地租赁协议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

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

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

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

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6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年15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 遵义市汇川区西安路纳帕溪谷小区负二层(靠近酒厂) (下称“该层”),租赁期限自07月15日起至 7月14日止。现因乙方于2月1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缴纳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

三、乙方在该层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年02月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该层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7篇

甲方 (出租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于 ,面积约 ㎡;简单装修,

其他主要设备有: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 度,电 度。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8、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融资租赁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第8篇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第一, 融资租赁合同必然与另一个买卖合同相互依存。融资租赁合同本身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标的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受益,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可见,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二者具有同一标的物, 出租人为了将标的物出租给承租人, 必然先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 买卖合同的签订系基于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需要, 同时也是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必要条件。

第二,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此点不同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一般财产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确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 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还可以是其他形式。但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笔者认为, 这主要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本身较为复杂, 融资数量较大、租赁期较长、涉及当事人数量较多及其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等。

第三, 融资租赁合同在确定和交付标的物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具体说来,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需要出租人作为买受人, 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来实现, 这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确定及数量、质量等均由承租人来确定, 而并不取决于买受人,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在标的物确定方面的特殊性。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不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而是由承租人检查验收、领受标的物。

第四, 融资租赁合同往往牵涉三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当然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而根据199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 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 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对此, 笔者的理解是如果仅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欠租纠纷, 而不涉及其他, 也就没有必要将供货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第五,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这与一般的财产租赁合同有所不同。

第六,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可以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基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买卖合同中, 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和出卖人,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 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索赔的权利应由出租人行使。但是, 由于买卖合同是否得到完全正当的履行, 直接涉及承租人的利益, 为此,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另外, 由于承租人更了解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约定, 法律如此规定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第七,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这与一般财产租赁合同不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在租赁期满时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支付租赁物残余的价值购买租赁物而取得其所有权、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或以预定的租金继续承租租赁物, 等等。

第八, 融资租赁合同中在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方面也有特殊规定。《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二、融资租赁合同和保留所有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交易目的不同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将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移转给承租人, 其目的是取得租金, 而在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尚需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特别规定;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买受人的交易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而出卖人的目的则是取得价金。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 出卖人必须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如前所述,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 出租人仅在承租人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时候, 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合同履行完毕后二者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有特别约定, 承租人才可于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一旦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成就, 标的物的所有权便当然移转买受人所有, 无需另订协议。

三、国融资租赁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融资租赁市场上信用缺失, 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相较于美国租赁业租金回收率平均高达99%, 中国融资租赁租金的回收不容乐观。在相关的市场调查中, 租赁企业关心的问题, 拖欠租金占第一位。

二是相关立法有待健全。法律制度不健全, 无法可依。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租赁纠纷日益增多, 由于日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租赁立法, 使租赁机构权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缺乏信用保险制度, 由于融资租赁的租赁对象价值大、租赁期长, 承租人一旦欠租, 将使租赁机构承担巨大风险, 严重的欠租问题给我国投资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 危及我国租赁业的生存与发展。

综上所述, 融资租赁虽然在我国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 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因此, 我国应该尽快采取措施, 使融资租赁发挥其自身的优势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人们对融资租赁合同有更深一层的认识。这不仅有利于对合同进行分类和管理, 而且对于确保融资租赁的法律适用和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要: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 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文章通过对融资租赁特征等方面的分析, 对这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特征,区别

参考文献

[1]史燕平.国际租赁的理论和实务[M].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1996.

[2]徐杰, 赵景文.合同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3]程卫东.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4]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5]梁慧星.融资租赁契约法性质论[J].法学研究, 1992, (4) :57.

[6]吴光炳, 谌才杰, 朱湘建.现代租赁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8.

仓库租赁合同协议书 第9篇

一、基本案情

徐某驾驶证被吊销,因需用车,于2015年5月14日同王某到朱某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用王某的驾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并以王某名义承租马自达6轿车一辆,徐某是租赁合同的担保人,也是该车实际使用人,其先后支付租金6500元。后徐某谎称自己是车主,因老婆在医院生小孩大出血有生命危险急需要用钱,不得已才卖车,于2015年5月26日利用伪造的朱某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将该车卖给唐某,声称车子还有4万余元的贷款未还,经过讨价还价,唐某最终出价5.5万元。朱某通过GPS定位查看出租车辆异常,后发现车子一直停在某小区停车场不动了,在联系王某和徐某无果后,朱某根据GPS导航于2015年6月2日将停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开回。2015年6月3日下午,唐某发现放置于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轿车不见,后报警抓获徐某。经鉴定,涉案的马自达6轿车价值人民币115374元。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租赁车辆取得对车辆的占有和使用,但不包含车辆处分权,其擅自将车处分给唐某,就是典型的拒不交付行为,构成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徐某虽合法占有该车辆但其伪造相关证件将车辆卖给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徐某虽然采取欺骗手段但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理由如下:

(一)徐某不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中的侵占是行为人易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的行为,突出行为人对先前财物持有的合法性。表面上看,徐某、王某和朱某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取得对汽车的合法占有,而徐某将该车出卖的处分行为表明其将合法持有行为转化为非法占有,似乎符合侵占行为的特征,但侵占行为前提是徐某需负交还或交出义务。相较于租赁合同这个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王某和朱某,徐某只是担保合同这个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论徐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都只能在王某不履行合同情况下才需要徐某承担,所以徐某虽合法占有涉案车辆但并不能代替王某承担返还车辆的责任,徐某因没有交还或交出义务而不构成侵占罪。倒是,徐某和王某之间存在非法侵占罪的可能性,徐某占有王某租赁的汽车,其显然负有返还和交付义务,同时其非法处分显然构成拒不返还的情形,但王某既没有向徐某表达要求其返还的意思,也没有因此行为造成损失,更没有亲告,所以不存在侵占罪适用的余地。

(二)唐某对车辆不构成善意取得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构成善意取得需满足三个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由于徐某声称车子还有4万余元的贷款未还,唐某出价5.5万元应该认定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但唐某作为受让人应该具有善意,对于大宗商品和汽车等大额交易而言,受让人是否善意还需考量其是否履行“不真正合同义务”,即注意义务。简单地说,就是到车辆登记管理单位查看其产权情况。而本案中,唐某仅通过查看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来确认车辆的所有关系并支付价款,而没有履行到车辆登记主管部门查看产权情况这一自身注意义务,不应该认定其善意。同时,由于涉案车辆具有4万元贷款,要购买车辆应及时行使涤除权方可获得,但案件中唐某没有要求徐某做出相应安排,也没有要求徐某提供购买车辆的相关单据和凭证,仅支付5.5万元就获得价值11余万元的车辆显然不符合一般人理解的“善意”,更何况涉案车辆没有也不可能登记过户。因此,唐某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取涉案车辆所有权。

(三)徐某也不构成诈骗罪

徐某谎称因家人生病才处置涉案车辆,并利用伪造朱某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方式证明自己是该车辆的合法所有人,能够依法处分该车辆。虽然存在欺骗因素,但就本案而言构成合同欺诈而非诈骗犯罪,原因是:首先徐某本身合法占有涉案车辆,虽不具有所有权但其转让该车辆仅构成无权处分,形成的是一个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为此,徐某通过伪造证件方式来促使对方相信自己具有处分权能,目的是缔结合同取得财物,属于典型的合同欺诈。其次,诈骗罪与合同欺诈在客观层面上区别是被欺骗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并遭受财产损失。唐某仅支付了5.5万元就获得价值11余万元的车辆,如若不是自己没有履行注意义务,那么自己将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涉案车辆的所有权,而且交易时唐某正是认识到自己将获得涉案车辆这一“等价物”才支付价款,无论唐某是否最终取得涉案车辆所有权都没有遭受财产损失,反而是“赚了”,这显然不能说明唐某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并遭受损失。再次,徐某租用车辆时是使用了自己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而且其也明知涉案车辆装有GPS导航系统,一旦事发,自己难脱干系。案件中也没有反映出其挥霍所得价款、积极潜逃或从事违法犯罪等诈骗犯罪常有的附随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徐某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同时,还有一个细节非常值得注意,徐某声称涉案车辆还有4万余元的贷款未还,最终仅获得5.5万元价款,再一次印证了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主观目的。总之,综合主客观方面来看,徐某不构成诈骗罪。

(四)徐某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本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清晰:王某与朱某之间成立租赁合同关系,徐某承担担保责任;王某与徐某之间成立借用合同关系;徐某虽合法占有涉案车辆但非法处分之,构成无权代理或非法处分行为。本案中唐某而没有履行到车辆登记主管部门查看涉案车辆的产权情况这一自身注意义务而不构成善意取得。本案危害后果主要是唐某支付了5.5万元没有获得等价物,由于其损害主要由徐某造成,应由徐某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当然具体情况应由法院来依法裁判。

仓库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第10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年,即从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止。

2.2、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

2.3、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日前交纳给甲方。乙方需支付押金__元,当租赁关系解除,甲方应把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3.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负责,其他费用为甲方承担。

3.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4.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4.2、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4、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以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广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八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 第11篇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 大厦六楼B座租赁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拥有上述场所的产权,但产权证尚未办理;

乙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承租上述场所作为注册新公司的住所。

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补充条款:

一、 乙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支付后,甲方将上述场所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 若乙方以合同申请注册新公司得以批准的,则合同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三、 若因甲方出租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导致乙方以合同未能最终注册成立新公司的,则合同自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将上述场所恢复原状返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将已收取的押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甲方无需对乙方的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四、 鉴于乙方注册新公司及装修办公场所尚需时间,甲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不计租金,租金自45日届满后开始计算。

五、 本补充协议与合同有不同之处,则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 第12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

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200x年01月01日起至 200x年12月31日止。现因乙方于200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200x年01月01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0。 缴纳200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3

甲方: (即出租方,下称甲方)

乙方: (即承租方,下称乙方)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租赁合同期已满,乙方并不再续签。租赁合同自然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租赁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元整。 总计: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乙方因在结算完所有款项后的规定期限内把该商铺内所有物品移出,如不在规定期限内移出,甲方有权处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并做废弃物品处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4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因工作生活需要,向甲方承租住房一套,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镇 小区 幢 单元 室住房一套按现状出租给乙方,具体商定如下:

一、租期: 年 月 日至__ _ 年 月__ 日。

二、租金:月租金 元,租房押金 元

三、租金支付方式:住房租金以现金支付,每(半)年(季度)一付,首期租金和押金在协议签定时支付给甲方,下期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四、住房交付:水表为 度,电表为 度,管道煤气为 m3,租期内水电、闭路电视、小区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4、乙方不得转让,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终止时,甲方按实(结清已产生的费用)返还押金给乙方。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5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自有车辆牌照指标租赁给乙方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有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壹年,自甲方办理车牌给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租赁费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赁费用x元。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车牌交给乙方当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给甲方x元整。

四、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支付并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应购买第三方保险(保额50万),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和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与甲方无关。

六、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在为悬挂上述车牌的车辆办理年检、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更换车辆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时,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对租赁车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租赁、转借等。

九、乙方对自行购买的车辆财产拥有不可争议的所有权;

十、租赁期满后,乙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续租合同,租金另议。如不续租,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甲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如果乙方车牌摇号中签,则双方办理车牌转出手续,甲方按租赁未使用月数退还剩余租赁费用。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物使用地:

二、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三、租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租费,并在退清租赁物资时结清租费。如不按期结算加收租费30%滞纳金。

四、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前,乙方须预交押金元。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提货人、退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约定的提货人或合同经办人另行书面指定的提货人以外,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对于退货时乙方未进行维修、保养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修理费,修理费每吨 元。

六、租赁物资丢失、报废、损坏按附表原值赔偿,如当时市场价值高于附表原值时,按照市场价值赔偿。单位租金以附表所列为准。(见附表)

七、租赁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以提货单所载为准,以双方提货、退货以经手人签字的提货单和退货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的提货人为: 。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货物进行转让、设定抵押、出售、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提货时间: 提货时间: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房屋总面积 ,目前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8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9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 ______邻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抛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证件(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商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租期 年,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因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本终止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结清现有租金及押金,并由乙方重新与现房屋所有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本终止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义务与权利已全部结清,乙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因本终止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终止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郭斌泉

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7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01合同),约定由甲方将、厂房部分共计400m2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每月10号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双方所签的01合同合作期限为 壹 年,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8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而01合同期满后双方虽没进行续签订合同但是双方都通过实际履行依法进行租赁合同关系的延续,期限延续至20xx年4月30日后终止。甲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双方原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二、乙方在签订该协议后,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对于由于乙方的原因损坏出租方相关设施的,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不良好。甲方要求终止原《租赁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厂房返还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协议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厂房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厂房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设备、及自行铺设的管线等搬出,租赁厂房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厂房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承担实际退还日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厂房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厂房内设施和原有装修,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给乙方退房奖金并退回乙方已交的厂房押金,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五、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两天,退费方式为现金支票。

六、乙方搬出厂房后,遗留物品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处臵。

七、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9日、20xx年9月27日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书》,合同中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区域内的 两间商铺,承租期分别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应乙方要求,甲方双方同意终止 的租赁合同,同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不再追究上述合同期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对金,不找差额、不补齐、不退还;对上述两个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亦不退还。

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将间独立的商铺。

3、乙方同意于20xx年10月的商铺完好交付给甲方,待甲方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收后签订物品交接清单。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4

出租人:(甲方) 证件(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身份证号)

地址:

甲、双方于 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商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合同任期限为 年,协议有效斯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本终止协议签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 元(大写: )。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和补偿款后,将扣除应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义务与权利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终止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方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终止协议项下纠纷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终止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本终止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不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5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29号大泛华国际商务中心26层F、G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X年XX月XX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X年XX月XX日终止双方于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须于X年XX月XX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四、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曾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复印机租赁合同书”(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主要内容:乙方承租甲方复印机壹台(型号:bizhub163),合同有效期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实际情况,自愿终止原合同,并就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协议。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乙双方之间因原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权益已于即日前相互交割清楚,彼此之间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于20xx年12月28日终止,原合同赋于双方的权利、义务于该日起解除。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1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20xx年12月8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A”)及宿舍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B”)提前终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A于20xx年12月28日终止,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2、合同B于20xx年12月19日终止,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双方关于合同A及合同B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在约定的合同终止日终止,厂房、宿舍已经移交乙方,有关资料、材料、物品等都均已交接完毕,双方有关租金、水电费均已经结清。

4、合同A及合同B项下的厂房押金、水电押金、装修恢复费等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甲方。

5、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将有关物业另行租赁给第三方或作出另外处理,甲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5、合同终止后合同A、B项下的物业发生的一切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6、合同终止后如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需甲方予以配合的,甲方可以给予相应配合。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9、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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