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2024-09-12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精选14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1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被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

指导意见:

被指导单位负责人: 指导人员:

注:本意见书一式二联:第一联 检查单位、第二联被查单位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2篇

姓名:

科室:

单位:

一、填空题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纳入高危管理,于儿童满()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随访的相关信息。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主动提供(),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在()时,应及早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也要及时进行检测与咨询。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感染孕产妇实行(),将其纳入(),遵循(),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除常规孕产期保健外,还要提供()和()等服务。

4.给予HIV感染孕产妇安全助产服务,提倡(),不应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实施()防护措施,减少分娩过程中疾病的传播。帮助产妇及其家人制订适宜的生育计划,落实避孕措施、促进()使用,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5.HIV产妇所生婴儿喂养咨询与指导:提倡(),避免(),杜绝()。

6.HIV产妇所生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婴儿若接受母乳喂养,应首选()方案(奈韦拉平)。

7.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以上,孕期检测率达()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以下

二、简答题:

(一)、HIV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相关检测

(二)、艾滋病的窗口期。

(三).孕早期筛查的重要性。

(四)HIV孕妇分娩时注意事项。

(五)梅毒孕产妇治疗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3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来牟平区妇幼保健院孕妇学校学习的孕妇480名,年龄23~35岁,25岁以下占18%,25~30岁占72%,30~35岁占10%。初中及以下学历占60%,高中及以上学历占40%。发放调查问卷48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480份,有效率为100%。

1.2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在调查对象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匿名调查,调查内容为封闭式问卷,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等。

2结果

2.1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知晓率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安全套不可以重复使用,怀孕期间应避免吸毒,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人或感染者发生性行为可能感染相关病毒的知晓率比较高,对怀孕期间发生性行为保持使用安全套知晓率很低,详细情况见表1。

2.2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的获取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信息获得也越来越方便,获取IPMTC相关知识的途径很多,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讲座等途径获得,但新婚学校、孕妇学校仍是育龄人群获得IPMTC相关知识重要途径。

3讨论

艾滋病的三个传播途径(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中,母婴传播是最让人痛心的一种途径,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母亲会通过宫内、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将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研究表明,母婴传播20%发生在妊娠36周前,50%发生在分娩的前几日,30%在产时传染给胎儿。出生后也可经母乳喂养感染新生儿[1]。如果HIV感染的孕产妇若在产前、产时或产后正确应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其新生儿HIV感染率有可能显著下降(<8%)[1]。如果及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的药物和产科进行有效干预,出生后进行人工喂养,孩子感染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早期检测、早期阻断,对HIV阳性的孕产妇至关重要。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根据传播途径不同可分为后天梅毒与先天梅毒。孕妇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可引起流产、死胎、早产或先天梅毒[1]。近年来,随着性传播疾病发病率增高及孕期梅毒筛查的普遍开展,妊娠期梅毒的发病率呈现上升的趋势。妊娠梅毒和先天梅毒的发生,严重危害母婴健康。妊娠梅毒筛查并早期抗梅毒治疗可减少梅毒的母婴传播,降低先天性梅毒的发生率。

乙肝病毒(HBV)母婴传播有三个途径:一是宫内传播;二是产时传播;三是产后传播。因此,母婴传播阻断对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控制有重要的意义。产后新生儿联合使用乙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HBIG),可以有效阻断HBV母婴传播。对HBs 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在新生儿出生后24 h内尽早(最好在出生12 h内)注射HBIG,剂量为100~200 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ug重组酵母或20 ug中国仓鼠卵母细胞乙型肝炎疫苗;在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再次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0、1、6方案),可显著提高阻断母婴传播的效果[1]。

艾滋病、梅毒是社会问题,必须采取社会措施,营造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社会环境。健康教育、性教育是一项战略性的治本工作,艾滋病、梅毒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社会病、行为病,不良的行为和缺乏防治知识是造成艾滋病、梅毒传播流行的主要原因,性教育要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并重,同时进行预防性病知识,禁毒、禁娼及优生优育等全方位的教育。

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90%的育龄人群愿意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知识,认为了解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知识非常重要。大多数育龄人群愿意通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获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的相关知识。其主要包括公益广告、报纸、电视、广播、热线电话、咨询门诊和健康处方等形式。本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实施有效的健康教育干预,孕妇对IPMTCT知识有了一定了解,但对IPMTCT的传播途径,防治方法等相关知识了解较少。孕妇对IPMTCT知识有迫切的学习需求,应大力普及育龄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知识健康教育及咨询门诊,对高危人群需建立重点跟踪档案,对其加强宣教和人文关怀,加强安全套推广,避免血液传播,使所有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保障母婴健康。

综上所述,我们今后的工作重心是加强一级预防(病因预防),就是通过广泛、持久和深入的健康教育让IPMTCT的相关知识深入人心,开展有重点的、有针对性的、适宜的干预措施,让人们对IPMTCT知识有清晰的了解,使育龄人群掌握防治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方法,在防治的同时还要教育育龄人群保持健康的性行为和生活方式,防止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通过性或其他方式感染育龄妇女,减少母婴传播。

参考文献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4篇

1.促进各地区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质量,促进预防能力建设。

2.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指导评估体系,提高各地区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能力,为预防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为适时修正、完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4.及时总结。推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经验、加强信息交流,促使各地区预防工作的均衡发展。

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各有关部门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中的定位、职责以及开展相关工作地区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预防措施等环节确定督导评估内容。

(一)组织管理

1.设立管理机制

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需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应成为政府的责任。为扎实开展预防工作,应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是预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主体,应定期对预防工作进行总结和制定计划,定期对实施机构进行监督指导,以促进各项预防措施的全面落实。

2.建立良性预防模式

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合理的孕产妇管理模式;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有机结合,实现对孕产妇,特别是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或要求,以达到为阳性孕产妇保密,免受歧视的目的。

3.资料的管理

有专人负责资料,对有关信息资料熟悉;各项原始登记完整,记录保存完好。对所有相关资料要严格保密,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数据,数据应可靠准确并及时上报。

(二)能力建设

1.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应包括医务人员(医生、护士、检验人员等)、管理人员等各类人群,培训分为国家级(国家对省)、省级(省对县)、县级(县对乡村)的各级培训。培训应尽可能覆盖全部相关人群。

2.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若是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HIV检测实验室,要有资格认证。实验室基本设备齐全,对试剂及物品要有登记和试剂保存,标本转送制度。检验人员的操作和出具报告要规范。

3.预防医源性感染

有预防措施和制度,有齐全的防护设备,妇产科、检验科有关人员防护意识强。

4.良好的服务环境

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保密、舒适的咨询环境,提供安全合格的住院及分娩环境。

(三)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材料的发放及应用合理。

2.VCT服务

为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提供HIV检测前后服务,有对各类人群的服务流程。有专人负责,有HIV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服务记录。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检测流程快捷、方便、保密。

3.提供预防用药

为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用药方案合理,有用药记录。预防药物应妥善保管,有使用记录。

4.安全助产

阴道助产记录详细,分娩记录中应详细记载,是否进行了会阴侧切、胎头吸引、产钳、人工破膜等操作。若择期剖宫产,应有指征和记录。

5.对感染产妇及婴儿进行随访与关怀

感染的产妇应施行人工喂养;对满9个月和18个月的婴儿进行HIV检测,监测感染情况,有详细的记录。为感染产妇及婴儿提供产后访视及儿童保健,有详细的访视、查体、预防接种、喂养指导等记录。

一般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运用定量方法,可对宣传材料发放数量、培训数量、VCT人次、抗病毒药物干预人次等具体参数进行核对,评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运用定性方法(参与式监测评估),如实地考察、人群访谈、问卷调查等,深入了解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预防措施落实、目标人群受益情况。

督导组由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地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与相关部门或系统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督导评估组。监督指导组一般为3~5人。

(一)逐级监督指导评估

1.国家级监督指导评估

卫生部基妇司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定期到实施地区进行监督指导。在工作实施的中期和后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实施的重要经验及问题,提出改进对策,上报卫生部基妇司。

2.省级监督指导评估

省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每半年对省内所有开展工作的市县进行一次监督指导,结束后形成总结,并在工作实施的中期和后期对本省工作实施进行评估。撰写总结和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基妇司及妇幼保健中心。

(二)各地区自查

根据工作的开展,各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应级别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每3个月对本地区的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查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地区政府部门及省级卫生部门。

(三)监督指导评估程序

对开展工作地区的监督指导评估和各地区自查可以参考一下程序:

1.设计督导评估方案。

2.下发通知,说明督导评估目的、内容和方法。

3.组织监督指导评估组,成员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

4.督导评估小组召开会议,对督导或评估方案和各地区实施方案进行学习讨论,明确任务和分工。

5.赴督导评估地区,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和讨论实施中的问题。

6.按照督导评估标准,查看相关原始资料、照片、文件等事物。

7.以抽查、现场考察等方法进行技能考核(如咨询技巧、检验技术)。

8.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测试。

9.检查、核对项目相关登记、表格和病历记录等。

10.根据需要召开小型座谈会议。

11.监督指导评估记录。

12.提出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分析判断当地工作情况。

13.根据当地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5篇

2.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3.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 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4.省妇幼保健中心每年汇总上报我省本预防艾滋病、梅毒 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分析报告,并上报国家妇幼保健中心。

5.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 记卡留存备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数据 的收集和上报制度

1.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

2.所有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在相关门诊、住院部、检验科建立检测、咨询登记本和阳性孕产妇专用登记本。

2.按照《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并于每月定期报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和“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并逐级上报,于每月定期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

4.对全省所有医疗保健机构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确诊孕产妇/婚检妇女和梅毒感染、乙肝阳性确诊孕产妇后,须于24小时内电话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并于5日内填写并上报个案登记卡。

5.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6.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信息要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纸

质报表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填报人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项目各种信息数据、表卡的留存、保密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开。

艾滋病和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制度

一、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机构

一、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应加强孕产期保健及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CD4+T淋巴细胞、病毒载量及其他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生长发育监测、感染状况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指导、免疫接种等服务,并详细记录随访的相关信息。

3.负责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时间和技术要求采集血样,登记相关信息后,及时将血样转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诊断,得到检测结果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各血样本送检单位。

4.如确定儿童为感染艾滋病,及时转介婴儿至儿童抗病毒治疗服务机构。如报告“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婴儿按照未感染儿童处理,继续提供常规儿童保健随访服务。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或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当于12月龄、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

二、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梅毒阳性孕妇治疗期间,应每月进行随访,包括梅毒血清学检测、孕产妇保健等服务。

2.对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对其进行随访,提供梅毒相关检测直至明确其梅毒感染状态,并记录相关信息。

3.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且滴度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或暗视野显微镜检测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的儿童诊断为先天梅毒。

4.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阴性或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低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的儿童进行随访,对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床症状的儿童,或者随访至18月龄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仍持续阳性的儿童亦诊断为先天梅毒。

5.对诊断先天梅毒的儿童给予规范的治疗(治疗方案见附件7),并上报先天梅毒感染的信息。

6.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低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但有先天梅毒临床症状的儿童,应当先给予规范的治疗并随访,18月龄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者诊断为先天梅毒,上报先天梅毒感染的信息。

三、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

1.抽查

2.定期人群抗体调查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干预制度

一、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机构

一、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2.在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前,应当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症状观察、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并对孕产妇的感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临床分期,结合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病毒用药方案。

3.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Ⅰ期或Ⅱ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4.在应用抗病毒药物前和用药过程中,应当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

儿童提供持续的免费咨询指导及相关检测,提高用药依从性;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

5.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6.婴儿抗病毒治疗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二、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梅毒感染孕妇免费提供规范(全程、足量)的治疗,以治疗孕妇的梅毒感染和减少梅毒母婴传播。

2.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当在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对于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当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进行。

3.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当立即给予治疗。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预防性治疗;

5.对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没有临床表现的儿童也需要进行预防性治疗。

三、乙肝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

1.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医务人员应当详细了解其肝炎病史及治疗情况,密切监测肝脏功能,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指导。

2.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

为其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及1月龄和6月龄儿童的三次乙肝疫苗接种。

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制度

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1.建立安全的医疗环境:诊室和产房内由里向外,应分别划分 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每区应有最够的操作空间。诊室内应有流动水吸收,每日进行消毒、清扫。产房内刷手处与器械清洗处应分开,应有无菌物品存放柜。

2.住院期间的消毒隔离:病人使用的清洁用具、便池每日用2% 漂白粉澄清消毒液消毒1次;病人使用的体温计、血压计及听筒,每次使用后消毒;餐具、水杯病人专用,每日煮沸消毒一次;传单、枕头和衣服应装入防水口袋或塑料袋内,外加“有传染性”的布袋消毒;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地板等外环境,应及时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

3.分娩时的消毒隔离: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在待产 和分娩时,必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对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地面、人员和手进行消毒。要特别注意采取消毒隔离措施。

4.治疗操作时的消毒隔离:凡是可能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如负压吸引器吸管和引流瓶,应先于瓶内放置足够量消毒液,彻底清洗,再作消毒灭菌;尽可能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5.医务人员手的清洁:在接触和处理每一位病人或标本、污物 后,应认真洗手或换用清洁手套后再接触下一位病人。

6.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防护及应急处理机制,并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联系。

7.发生职业暴露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如有伤口,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冲洗后,用75%乙醇或0.5%碘伏消毒,并包扎伤口。

8.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进行暴露情况的报告和登记,及时采集暴露案例的信息,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需要使用相应的预防性药物及进行流行病学监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

为了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减少阳性孕产妇的心理负担,制定此保密制定。

1.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有关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包括产前咨询、门诊登记、送检单、检测记录的报告、报告单的发放等。

2.阳性孕产妇所有咨询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3.医务人员应满足服务对象对保密性的需求,向孕产妇详细说明服务各个环节的保密原则和具体措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及其家属。

5.产科接诊医师、实验室所有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隐私权。

6.在咨询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采取一对

一、面对面的服务形式,保密地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检测结果的咨询服务。不得将咨询者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具体身份的信息情况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7.艾滋病感染状况是否告知家人,要征得阳性孕产妇同意,并与其讨论如何保密和可能遇到的来自丈夫、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歧视。

8.收集、整理、统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阳性孕产妇的的电脑应由专人、专机管理,并设密码。数据的传递过程中要注意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9.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医院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检测制度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二、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

1.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

2.为孕产妇提供梅毒血清学检测,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两类。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如果两种试验均为阳性,确定其为梅毒感染。

3.为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有条件的机构要为检测

结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乙肝两对半)检测。

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

三、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并获得干预服务。

1.临产时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同时用两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生产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两种结果均为阴性报“HIV抗体阴性”,如为一阴一阳或两种均阳性,尽早进行确认试验,及时获得检测结果,并知情同意选择干预措施。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6篇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要求,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8〕X号)、《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艾滋病防治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X办函〔2018〕X号)、《XX市XX区艾滋病防治重点任务推进方案(2019-2021年)》(X防艾委发〔2019〕X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育龄妇女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达90%。

2.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9%以上。

3.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感染育龄妇女每季度孕情检测覆盖率达100%。

4.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100%,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80%以上。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100%,孕早期用药率达90%以上。

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100%,满6月龄儿童早期诊断率达95%以上,满18月龄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

7.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6月龄人工喂养率达95%以上。

8.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规范治疗率达80%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10.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9%以上。

11.全街道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

12.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以下。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宣传工作

1.加强对大众人群宣传,要加强媒体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各媒体要普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政策和知识,提高全人群知晓率。街道党群办要统筹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防治政策及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职工教育内容,100%的新任科级及以上干部接受培训。(责任单位:街道党群办、街道总工会)

2.加强对外来务工、劳务输出人员、农村留守育龄妇女的宣传教育,将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纳入外来务工、劳务输出人员就业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并利用工会、协会开展宣传教育。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纳入就业培训内容,在建筑工地人力资源市场长期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材料、张贴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宣传画,播放宣传视频。(责任单位: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公园城市建设办、街道妇联、街道团委)

3.加强公共场所的宣传。在外来人口聚集社区、交通要道、建筑工地、车站、宾馆等重点区域及公共交通等重点部位,以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播放预防艾滋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广播、视频或电子字幕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宣传。(责任单位: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公园城市建设办、卫生执法中队)

4.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宣传。贯彻落实XX市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学(初、高中)在开展防艾专题教育基础上,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纳入新任校长和健康教育老师、心理老师或校医等人员培训内容。(责任单位:街道民生办)

5.要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宣传教育融入全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督导各社区建立由党员干部、网格员、村医、社工和志愿者组成的宣传队伍,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全覆盖城镇小区和农村家庭。(责任单位:街道社治办、各社区)

(二)强化孕情早发现机制。

孕情的“第一时间发现”是带动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早发现、早干预、随访到位”措施,作为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的核心关键。

1.街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建立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等结合本职工作履行孕情发现责任的机制。动员育龄妇女及孕产妇主动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服务;及时研究解决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社区为单位建立“育龄妇女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台账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协助医疗机构做好未生育感染育龄妇女、感染孕妇、所生儿童感染状态尚未明确的感染妇女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社区组建以社区干部、社区网格人员、妇女主任、乡村医生为主的工作队伍开展辖区内育龄期妇女孕情筛查;建立孕情通报工作机制并督促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和接受艾滋病检测。对不配合管理、失访的孕产妇和失访、拒绝配合接受规范化干预服务的感染孕产妇进行核查追踪,动员其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期保健和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加强对辖区出租屋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及孕情收集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台账。(责任单位:街道社治办、街道民生办、各社区)

2.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辖区孕情“第一时间发现”工作流程,推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非妇产科孕情早发现制度,结合常规诊疗服务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压实村医收集上报孕情职责,主动与街道办事处对接,及时发现孕情及时跟进服务。街道民生办每月收集汇总辖区孕情发现情况并定期通报,督促落实孕情早发现。(责任单位:街道民生办、各社区)

3.强化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的育龄夫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工作,提供相关疾病咨询和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健康教育。(街道民生办)

(三)加强感染育龄妇女管理

1.强化感染育龄妇女抗病毒治疗管理,实现治疗全覆盖,确保治疗成功率。结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随访和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随访,对HIV既往感染育龄妇女、新发现确证感染育龄妇女、HIV男性单阳家庭育龄妇女,每季度开展“面对面”随访,提供生育指导、心理支持、咨询服务以及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并进行早孕检测,必要是需增加随访次数,监测感染育龄妇女抗病毒治疗服药情况。对长期流动在外的感染育龄妇女、男性单阳家庭、失访的感染孕产妇(无法追踪或不配合管理的)由太平社区服务中心上报街道办,配合街道办进行追踪,及时报告情况并转介到居住地区。建立医疗机构内部感染妇女、育龄妇女、孕情信息定期交换机制,每月交换信息。(责任单位:街道民生办、各社区)

2.加强感染孕妇病毒载量检测。确保感染孕妇至少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各进行一次病毒载量检测,检测机构在三日内反馈检测结果,根据结果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加强依从性教育,强化督导服药,科学选择分娩方式。(责任单位: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全流程干预服务。强化医疗机构“逢孕必检,”所有科室对首次就诊的孕妇均应提供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咨询服务,对检测发现阳性的孕妇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并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实施“一对一”专案精准管理,指导孕产妇、儿童规范服药,提高全程系统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开展儿童早期诊断和艾滋病抗体检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尽早明确儿童感染状态,提供技术转介接收规范治疗。(责任单位:街道民生办、区三医院、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XX街道要切实履行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主体责任,将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防治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计划。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防治工作,解决重大困难和问题。将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队伍建设。

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专(兼)职人员;组建街道、社区工作队伍,配备熟悉本地情况的防治人员,做好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防治的基层管理和组织动员工作。

(三)加强信息管理。

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分析和质控等工作,强化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建立预防母婴传播、传染病信息报告、育龄妇女台账等系统间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做好区域间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信息对接。

四、考核与评估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7篇

(2015年版)》发布

6月16日,卫计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卫计委要求各地要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方案》指出,至2020年底,要实现以下六大目标: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6.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孕期艾滋病检测及服务流程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

孕产妇乙肝检测及服务流程

《关于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为什么我国要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对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2001年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2010年起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各项干预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我国艾滋病、梅毒疫情严峻,性传播成为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育龄妇女感染者比例和人数不断上升,预防母婴传播工作面临挑战。同时,由于工作覆盖面有限、孕产妇检测确诊时间晚、干预措施不规范、服务能力薄弱和流动人口管理滞后等问题,近年来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缓慢、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通过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对所有妊娠妇女孕期尽早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的预防干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母婴传播的发生,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发病率、新生儿乙肝感染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力争于2020年实现儿童“零艾滋”目标、消除儿童新发感染。

具体目标包括,2015年底前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至2020年底,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即儿童“零艾滋”目标),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三、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需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与监管,确保中央财政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完善服务网络,加强相关检测、干预服务能力建设,稳定专业队伍,提高专业人员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关注流动人口和青少年群体,提高育龄夫妇主动利用服务的意识,减少歧视。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连续、系统、综合、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四、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儿童新发感染?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8篇

1.男男同性恋人群开展艾滋病流行病学专题调查方法有哪些?()

A、滚雪球法B、同伴推动抽样法C、普查法D、网络及其他公众媒体招募法

2、毒品使用造成的危害有哪些?()

A、传播艾滋病、乙肝和丙肝 B、消耗巨大的社会资源

C、吸毒者丧失个人、家庭和社会功能 D、违法犯罪行为与反社会行为增高

3、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有:()

A、经血液途径 B、异性性接触途径 C、母婴传播 D、同性性接触

4、VCT检测后咨询应该注意的有:()

A、所有检测结果必须认真核对,妥善保管

B、不能将HIV抗体检验单随意放在化验室由求询者自取

C、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告知结果

D、向求询者告知结果后要为其提供咨询

5、ART艾滋病治疗专家组成员包括:()

A、临床专家 B、护理专家 C、疾病预防控制专家 D、实验室检验专家

6、下列属于艾滋病急性感染期症状的是:()

A、发热、出汗、乏力 B、厌食、恶心、腹泻

C、肌肉酸痛 D、消瘦、口腔粘膜白斑

7、哪些人应考虑去做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

A、曾经有过高危险性行为的人,如多性伴者,同性恋者,卖淫嫖娼者

B、共用注射器吸毒者及他们的性伴侣

C、在艾滋病高发地区的所有人

D、接受过不安全输血或注射的人

8、从感染HIV到发展成艾滋病患者一般包括:()

A、急性感染期 B、无症状感染期(潜伏期)C、艾滋病前期 D、艾滋病期

9、目前我国艾滋病流行有以下特点:()

A、艾滋病疫情呈上升趋势,艾滋病流行范围局限,地区差异小

B、三种传播途径并存,性传播是新发感染的主要途径

C、疫情正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

D、存在进一步蔓延的危险

10.职业暴露常见人群()A、护理人员B、检测人员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9篇

为提高广大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我院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效果,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领导管理到位

为了切实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我院分别成立了XX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和印发了《XX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于2010年10月在我院全面启动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全年考核目标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督导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我院严格按照XX市卫生局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培训要求,召开了全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培训内容包括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的知识及相关政策、执业暴露的防护等;通过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服务能力,规范了相应的医疗行为;培训人员达200余人。同时派出院内相关科室骨干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2011年至今共派出2人参加省级培训,3人参加市级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为增强我市广大群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提高知晓率,我院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在医院宣传栏广泛宣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知晓率。据统计,自项目启动以来,在3652名初次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妇中,有1200人接受了艾滋病咨询服务,孕期接受咨询率为33%,在我院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妇中全部接受了产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检测率均达到100%,所有接受检测的孕产妇中未发现患有艾滋病和梅毒阳性者,共有171名乙肝阳性产妇,其分娩的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了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100%。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效

1、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加大工作开展力度,全院预 防预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日益完善。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渠道进一步规范、畅通。

3、在我院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 婴传播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自觉规避风险意识增强。

4、主动寻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自愿咨询与检测的 人员逐渐增多。

五、存在的问题

1、预防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在全院还存有认识不 足、宣传不够、工作不力的情况。

2、部分医务工作者的业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目前属于自费项目,很多 孕产妇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承担检查费用,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六、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良好氛围。

2、要加强职业暴漏防护,做好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切实加强人员 培训。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颍东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维护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计划:

一、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

1、健全以领导为组长科室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以妇产科、儿科、妇保、儿保各科组成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2、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试剂的领取,筛查登记工作,确保免费预防接种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健康教育活动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主题活动,结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艾滋病日”等各种节假日进行宣传,提高目标人群知晓率

3、利用门诊为目标人群提供面对面的传播教育,增强预防意识。

三、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能力

1、定期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技能

2、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履行好岗位职能。

四、全方位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提供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2、为艾滋病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知情终止妊娠,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随访与检测等服务

3、为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治疗率达100%。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出生的胎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注射率达100%

五、规范信息上报制度

完善信息资料上报,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11篇

(—)健全以领导为组长科室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以妇保,儿保各科组成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做好艾滋病 梅毒 乙肝免费筛查试剂的领取,筛查登记工作,确保免费预防接种工作的落实。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12篇

(一)定期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技能

(二)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 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履行好岗位职能。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13篇

(存根)

编号: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现住址: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时间:患者因:需转介贵单位进行随访和管理,望接洽。

转介医生:联系电话:接诊医生:联系电话:

转介单位(盖章)

…………………………………………………………………………………………………………………

转介卡

编号: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现住址: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时间:患者因:需转介贵单位进行随访和管理,望接洽。

转介医生:联系电话:接诊医生:联系电话: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指导意见书 第14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专家组。负责本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小组成员: 组

长: 业务院长

成员: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门诊部主任

妇产科助产长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

三、在产科门诊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四、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

五、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管理,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七、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八、加强信息管理。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九、监督指导与评估。定期开展自查与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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