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2024-06-03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精选8篇)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1篇

二〇一一年学术交流论文

题目: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单位:临夏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姓名:李瑾时间: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

资产资源的管理

李瑾

(临夏州经管站邮编731100)

内容摘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基层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破解难题年”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本文针对如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通过临夏州农村“三资”基本情况,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情况,分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阐述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切实治理当地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难题,提高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透明度,防止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流失现象发生,从源头预防农村基层腐败行为。做到集中有效资产、重组闲置资产、盘活呆滞资产,促进农村“三资”保质增值,从整体上搞活集体经济,确保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近来来,临夏州在规范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随着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着损失、浪费等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对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以多年的工作经验,下面就规范加强临夏州农村“三资”管理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全州农村“三资”基本情况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施以后,村集体经济在削弱,大部分村集体资源被包干到户,集体所属资产、资源相对较少。据统计截止2010年底,临夏州1149个行政村累计可支配资金4036.7万元,村均3.5万元(包括经营收入20.1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13.9万元、投资收益18.8万元、补助收入3554.0万元、其它收入329.9万元)。集体资产1.07亿元,村均9.3万元,固定资产7683.9万元,村均6.7万元。资源方面,全州拥有养殖水面13.6万亩、耕地214.7万亩、园地4.8万亩、林地109.9万亩、草地219.0万亩。

2、开展农村“三资”管理情况

我州根据《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借助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促动力,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为依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各村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农村“三资”清理,资产资源登记,建立台账和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为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1、突出抓村级财务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在坚持“四权”(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投资收益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村级组织全部财务收支纳入委托代理范围,把村会计业务委托乡(镇)农经站代理,办理财务档案移交手续,村上只设一名报帐员。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核算、强化监督。截止2010年底,我州已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村数869个,占总村数的75.6%。

2.2、建立台账,做好资产登记

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在乡(镇)经管站的指导监督下,各村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地建立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资源的数据、价值和当前管理使用情况,各种台账一式三份,村级存档一份,县、乡经管站各存档一份。乡(镇)经管站对各村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一些不规范的合同或无效合同进行疏理,口头合同要求村级与承包经营方重新签订正式文本合同。

2.3、对农村“三资”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我们要求对已经列入村级“三资”台账的各类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当年集体资产变更情况报县经管站,并同时对台账作调整。各类资产实行对外承包、租赁、拍卖时,必须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经营者,并经村“两委”研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村级集体资产报废、毁损时,必须及时填报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呈批表,报乡(镇)经管站审批并备案。对每年的村级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进行村务公开,凡民主理财小组不同意的一律不作报账处理。截止2010年底,我州已实行村务公开的村数1149个,达100%;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63个,占总村数的75.1%。

3、“三资”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3.1、领导重视不够、思想上存在误区

尽管上级的规定和要求都很明确,但部分村“两委”主要干部不把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当作一回事,思想上懈怠松动,“三资”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自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没有多少集体资产,村级经济薄弱,发展集体经济面临诸多问题。再加上农村“三资”管理涉及面广、项目多、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部分村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3.2、会计人员素质低,财务基础工作不健全

目前由村民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会计人员,一般年龄较大,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会电脑操作等业务不精,不了解村里情况,容易被村架空。造成乱提现金,白条抵库,甚至收入不及时上交入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这样只注重了民意,而忽略了其从业资格的审查。有些人当了几年的会计,连起码的借贷原理都不懂,同一经济业务,发生前后会计处理不连贯,科目处理不一致,总账和明细账不一致。有的财务人员丧失原则,对集体资金采取未批先支,迫使审批人员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无法拒绝支付,出现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土地补偿款等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等现象发生。

3.3、集体资产管理不严密

农村集体财产是全体村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财富。有的村不建资产台账,没有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资产账内、账外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集体资产随意无偿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体资产,造成大量集体资产无法收回,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当前,农村集体对土地、鱼塘、果园、厂房等资产的发包出租程序、手续欠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虽有规定但执行不严,导致使用人对集体资产掠夺式、破坏式经营,致使集体资产严重侵蚀。

3.4、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

财务公开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两委会的一项义务。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但是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影响了财务公开的质量。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主要是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理财水平有限。在实际理财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作用,其监督作用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村班子内部监督也不力,有的村搞一言堂,大事不公开,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

4、建议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4.1、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分层培训

各级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克服“重生产、轻管理”的片面思想。“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加强多种形式宣传,要先后召开“三资”管理的动员会、推进会、业务培训会。采取广播电视、编发简报、举办专栏、刷写标语等方式对“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宣传,基本上做到每村有宣传专栏,集中(院)户有宣传标语的要求。组织层层培训,把“三资”管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释、表格样式、填写办法等纳入到培训内容之中,要求县、乡业务人员、乡(镇)纪委书记、财经所长和村会计参加培训。各村以会代训,对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4.2、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

按照自查登记、财务审计、账实核对、填写表格四个步骤,以原有村级“双代管”账目为依据,与村级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按照审核认定、资产评估、据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有价值,对盘盈,报废等资产依法依规处理。对村级资源性资产清理小组要进行实地走访、勘察丈量,查实资源的数量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登记,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进行实地丈量、核对、界定,漏登漏记的资产资源要进行补充登记。为使“三资”清理工作数据准确,将“三资”清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和清理小组及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后,建立台账,详细登记每项“三资”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管理使用情况。

4.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审计检查制度,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财务预结算管理、开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公开、档案管理等一整套规范制度。

4.4、推进资产改革,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模式

为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质,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结合本村的地理条件、产业优势确定发展项目,制定发展规划。可以充分利用村集体原有的资产和农村“四荒”资源,通过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引进业主投资和开发利用,以此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使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同步增长。

总之,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本质是民主,监管是手段,关键是机制,宗旨是效益。要不断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强化监督,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明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状大,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参考文献:

[1]《农村财务会计》2011.4

[2]《农村经营管理》2010.10

[3]《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资料汇编

[4]《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典型经验汇编。

作者简介

李瑾,女,1973年7月26日出生。1997年7月1日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在临夏州经管站工作,农经师,2010年被评为全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先进个人。

通讯地址:临夏市民主东路51号(州经管站)邮编:731100

电话:0930—3661568E-mail: Lxjg6213884@.163.com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2篇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关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2009年,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机制,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步迈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2011年底思茅区已对60个村委会、3个社区以及238个村民小组实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代管集体资金总额10460万元(其中:代管村集体资金1868万元,代管村民小组集体资金8592万元)。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与信息公开逐渐成为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处理不好将对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产生极大的隐患。

从全市情况来看,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九个方面:一是有的乡(镇)领导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配备不够,硬件、软件投入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也不足。二是部分村(组)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1-

措施不力,“三资”底数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乏力。三是村(组)集体“三资”登记的台账资料不完善、不全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状况公开不全面。四是村(组)的资产资源处置不“阳光”。有的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个别村干部在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进行招投标,搞暗箱操作。五是村(组)资金存在安全隐患,少部分村(组)报账不及时,坐收坐支,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甚至有的村干部出现挪用集体资金的严重违纪行为。六是村(组)签订的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部分经济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公平等不符合法定要求。七是村(组)财务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少数财务人员责任心差,报账不及时,档案不全。八是民主监督力度不够。村务、财务公开是村民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不少村组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如部分村(组)对群众十分关心的财务收支避实就虚,只公布总数,不公布明细账,虽然公开了,群众却看不明白。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九是审计监督力度不够。一方面是对村(组)干部的任期离任经济审计,另一方面是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审计监督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领导。各级政府应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思茅区已全面建立),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纪委、监察、农

业、财政、民政、水务、林业、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定期研究工作,认真搞好组织协调。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全面宣传贯彻中央、省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为乡(镇)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配备确保工作需要的会计人员,解决好编制、待遇等问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施,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三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确保每个乡镇有2名至3名专职农经员从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市级出台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强化会计监督和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水平。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财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在会计电算化基础上,逐步建立市、区、乡三级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村级财务运行实时监管。三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审计。要对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对占有、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的村(组)实行专项审计,建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作为衡量村主要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对村民关注的资产、资源受益及重大项目支出要重点审计。

(五)进一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民主管理方式。民主理财是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要进一步明确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两委”的关系,确保民主理财小组有效的行使权利,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监管。同时,要提高村务、财务公开的质量,扩大公开范围,对资产、资源状况、收益、分配以及村内大的工程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要及时公开。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现状,对策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经济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 加强农村经济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当前情况下, 农村的“三资”管理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对此文章展开

■了相关的调查

和分析, 在剖析

许相关现状的基小础之上, 也提出明了相应的管理

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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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和发展来说也是这样, 一

方面, 我们要大力加强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 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 还要在管理上加强维护, 不能只是重视发展而忽视了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当前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来说, 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对此笔者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第一, 没有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监管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但是在当前的农村发展进程中, 一些基层的政府和党委把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引进投资和大力发展经济上, 而对于集体“三资”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严重的缺失。这样一来, 一些农村的“三资”管理也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如管理队伍的落后, 集体“三资”的产权以及监管的责任变得模糊, 也就造成了一部分的资产和资源被闲置下来或者是受到长期的侵占。与此同时, 一些基层党委和政府对于农村集体“三资”的处理也相对随意, 没有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 从而有效地开展资源配置, 其中, 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管理的缺失, 甚至出现了无人管也无人问的现象。

第二, 集体资产开始逐渐地流失。农村的集体“三资”问题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监管, 以及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也不够健全, 这就造成了对集体“三资”的约束不够, 进而出现了相关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 相关的管理部门也没有及时地进行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 对于监护和管理来说更是十分松懈。一些资产或者是资源不入账、人情发包、低价发包时有发生。

第三, 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在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很多集体经济发展前景都不太好, 发展的速度也相对缓慢, 甚至有一些地区的集体经济收益几乎为零, 这样一来, 就有一些村会把相应的集体资产进行变卖, 从而投资于其他的一些收益相对较好的产业。与此同时, 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 投资的一些企业发展监管也不到位, 进而出现企业倒闭之后, 相关的资产难以收回。

第四, 资产管理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期以来, 对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 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 进而造成了资产管理的腐败现象。在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上没有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来进行约束, 通常会有一些村出让了相关的集体资产, 但是对于集体资产出让的收益却没有及时入账, 从而造成集体经济的流失。

第五, 维稳压力相对加大。由于集体“三资”管理的松懈和其他的一些腐败问题, 进而也就导致了群众的不满, 因为其管理的不够公开和透明, 甚至是对集体资产进行随意的处理和变卖, 这样一来也就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从而出现大量的上访和举报, 这些情况的出现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以上我们对于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 其中也发现了存在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对此, 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相关领导管理部门也要重视起来, 全面规范和整顿当前农村集体“三资”, 力求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和完整。具体来说, 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一些措施。

第一, 加强全面监管和治理。一方面, 农村的集体“三资”管理要尽快的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和具体的规章条例, 另一方面, 就要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来开展对集体“三资”的各项管理。对此, 相关的党委和政府要重视起来, 成立相关的管理小组进行管理。如对于一些长期拖欠村组承包款的企业, 我们要开展严格的清查和管理, 收回相关的款项, 对于一些违规和违纪的现象要严厉的进行查处, 除此之外, 我们还可以加强对集体“三资”的委托代理, 寻求专业的的代理人或者是代理机构进行专项管理, 明确相关的责任产权和职责。

第二,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 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针对长期以来“三资”管理不规范和不科学的问题, 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管理, 不仅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管清查制度, 同时也要在各个环节上进行核查和管理, 在资产的处理上、转让承包、租赁等方方面面加强监管, 同时做好相关账目的核对和对账单资金的审查, 出现违规的要严格惩处。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特别是在对集体“三资”的产权上、责任上以及监管上出台详细而明确的权责规定, 严重杜绝违法和滥用职权的现象, 实现科学的监督和有效的制约。

第三, 对于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做好相关资源的配置和优化, 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对于农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来说, 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和前提保障, 是为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为中心的。所以, 我们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过程中, 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进而用到农村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当中, 以此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 我们就要开展各项管理和规划, 既要做好“三资”的运营管理, 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地进行各项投资和建设, 盘活闲置资产, 把相关的集体资产充分利用起来。如一些村镇就会把一些闲置下来的固定资产在确定相关产权和责任之后, 进行变卖或出租。

参考文献

[1].张亚平, 凌志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 2009 (8) .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 第4篇

摘 要 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工作的焦点和热点。本文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分析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从思想根源、管理监督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诱发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剖析。

关键词 农村 集体资产 财务管理 原因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费用审批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第一,审批不符合有关程序规定,有些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开支不经理财小组讨论,个别人说了算。第二,审批手续不全,有的有经办人无审批人、有的有审批人无经办人、有的甚至无经办人也无审批人、有的自用自批。第三,报销凭证不规范,收据、自制单据、白条入账的现象大量存在。

(二)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第一,账簿尤其是明细账设置不全。调查中,有的村应收款和承包及内部往来科目设置了明细账,其它科目都只是在摘要栏中作了记录,时间长了,业务多了,不易核对,容易发生错误。第二,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第三,账务处理错误。村级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经常是以收抵支,差额入账,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第四,会计出纳对账不及时,相互监督不力,凭证传递不规范,有的村会计和出纳甚至长期不对账,出了问题相互推诿指责。第五,工作不认真,有少记、多记、漏记及随意调账等现象发生。

(三)会计档案管理不善,财务资料保存不完整

由于办公条件的限制,许多村会计档案出现霉烂、鼠啃、虫蛀、遗失等情况。

(四)会计工作交接不规范

更换财务人员时,有的财务人员交出的会计资料不全,甚至不交会计资料,新任会计只好重新建账。造成村集体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不连续,会计也就只知道自己工作阶段的经济业务,对以前发生的就不闻不问,使集体利益蒙受损失。

二、缺乏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

(一)财务公开不规范

第一,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细致、不具体,重大支出不做专项公布,搞选择性公开,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则公开不细。第二,公开的形式不规范。有的村财务公开在无遮拦的墙壁上用粉笔书写,一场雨后就模糊不清;有的公布在村民不经常去的地方,或者公布地点不确定。第三,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一般村级财务至少每季度应公布1次,且有相对固定的时间,但有的村没有按照要求执行,公开的时间随意、长短随意,上级来检查就公开,不检查就不公开。

(二)缺乏民主理财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要求,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重要财务事项,如集体资产的出租发包、集体收益的使用、村干部报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建筑承包方案等,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但目前相当一部分村干部仍置民主理财于不顾,少数人说了算,或个别人说了算,使集体资产使用缺乏有效监控。

(三)审计监督不力

基层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方面做得不够,使得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日趋严重,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案件。有的乡(镇)虽然在村级财务审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多数流于形式。

三、對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的方法

(一)通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盘点资产,摸清家底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镇、村公有资产领导小组,可以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人大主席、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一名党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可下设公有资产监管中心,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公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镇、村公有资产管理规范,使用得当,处置合理。各村也相应成立监管小组,确定专职监管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清产核资是公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各乡镇应当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站所、各村组织人员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在建工程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等各类报表,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并填报相关表格。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指导村、站所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处置,具体在盘点清产的基础上,各村、站所对一些盘亏、盘盈、不实的固定资产逐一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中心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四)明析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中心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

结束语:

财务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这对加强农村资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好处。

参考文献:

[1]王继辉.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壮大的途径.当代经济,2007(01X):10-11.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5篇

一、林甸县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林甸县共有86个行政村,521个自然屯,5.6万个农户,农业人口19.9万人。,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543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1739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235.3万元,长期负债8463.4万元;总资产26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6万元,农业资产12.7万元,长期资产13312.9万元; 总农用地面积287.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9.8万亩(承包地面积151.2万亩、机动地面积18.6万亩),草原面积89万亩,林地面积16.5万亩,水面3.1万亩,其它土地面积9.5万亩。

二、林甸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林甸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力度,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动态化、规范化和监督立体化,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机制促长效,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

从建立机制入手、强化保障做起,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做到“三资”管理制度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三资”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督查等3个工作组,全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指导检查。同时,各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采取分片包村、责任到人等形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二是改革监管模式。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村财民理乡代管”要求,全县86个村全面推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专户管理,村级会计业务统一由乡经管站代理,村里不设会计、出纳,只设报账员。同时,各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林甸县实际,先后制订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实施细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明确要求、严格程序、统一标准,促进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设立台账建载体,实现“三资”管理动态化

以清理核查为基础,以“三资”台账为平台,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不断夯实“三资”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开展“三资”清查。近年来,由县纪检委牵头,农工委、农业局、各乡镇等部门配合,先后两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工作,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17项内容进行逐一细致核查,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建立“三资”台账。根据“三资”清查结果,乡镇农经管理中心为各村统一建立“三资”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分布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对“三资”变更情况做到随时记账销账,定期审核清查。对村级支出用于新购置资产的,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支付资金的同时,及时将新购置资产记入台账,防止各村少报或瞒报资产情况。对国家扶贫、项目投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赠予增加的村级资产,村组织向上述单位或个人出具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入台账。

(三)严格程序抓关键,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

通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不断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进程。一是把好资金管理关。全县转移支付、扶贫、专项和自有资金等村级资金统一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资金统一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支付。各项村级收入资金一律使用专用票据,村记账员收取各项资金在1000元以上的,三天内必须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集中管理。超过规定时限未入账的,按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小金库”清理力度,对设立“小金库”的严查严处,防止出现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问题。二是把好资金审批(核)关。村级支出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村级小额资金(3000元及以下)支出全部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对大额资金(3000元及以上)支出,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理财小组意见后,召开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各种票据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字、村主任(村书记)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代理服务中心把关四道关口方可入账。三是把好资产资源处置关。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家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满,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50000元以上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50000元以下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四是把好合同签订关。资源发包合同由村委会拟定,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并报县农经管理总站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备案。

(四)形成合力重监管,实现“三资”监管立体化

一是加强专业监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每年对各村“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对照账目逐笔逐项进行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校对,保证账、物(钱)相符。同时,县农经管理总站每年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二是加强民主监管。村委会定期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并向村民监督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通报“三资”管理情况,征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纪检监管。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建立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随时掌握各村“三资”情况,并对资金使用、资产变卖和资源发包等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大查办力度,对“三资”审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几年来,共参加各种监督活动40多次,查处“三资”管理案件28件,处理乡村干部28人。

三、林甸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不足和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底数不够清。一是“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些,对资源,尤其是林遮地、取土坑、废弃地等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混乱。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林木、水面、草原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

(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落实不到位。乡镇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行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能的最主要部门,但由于乡镇经管站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加之经费和办公场所紧张,办公设施陈旧,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和规范性。此外,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使一些经管人员常年围绕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委托代理服务作用发挥的不明显。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力度不够大。一是部门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二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导致其对集体的事不了解、不关心、不过问。加上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乏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对其无法监督。四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一干多少年不调整;有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还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村干部做小动作听之任之。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程序不规范。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违规滞留帐外,规避财务监管;一些村存在资产出售款或其他收入不及时入账现象。二是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有少数村为避债,用村干部名字在信用社开户,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造成公款私款难分。如某村干部因急病去世后,造成其代管的村集体资金3万多元无法全部追回。三是财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五是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有的在资产租赁、资源处置、机动地发包等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上交承包费不及时等现象。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资源发包期限延长,降低价格,一次性收取资金,出现寅吃卯粮现象。

(五)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明晰。一是项目资金管理。惠农项目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到村级支出账户,在乡财政所直接核销,资产在村级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二是粮补资金管理。作为村机动地原农业税纳税人的村集体理应是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对象,由于乡镇财政所不给村集体设户头,村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无法直接进入村级账户,以个人名义代替村里领取补贴,容易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村干部工资管理。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村干部工资,村集体无法下账,造成村集体账目不完整,无法科学体现村级全部财务活动。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一是农村“三资”的清理工作。“三资”清理是搞好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如何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家底,如实填写调查表格、登记入账,把问题搞清搞实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二是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依托乡镇经管站组建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要建立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难点。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为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 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村集体资源权属问题。村集体资源有的被部分村干部、村民低价承包或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三是逃避监管问题。集体收入较大的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存在抵触情绪,存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要从源头上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思想认识更深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涉及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一项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各级干部的畏难情绪及部分群众不愿参与、不想参与的思想,达到统一思想认识的目的。

(二)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清理核查更彻底。开展“三资”清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当前、后梳理历史的原则,凡是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及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无论帐内、帐外一律作为清查的对象。主要采取看、查、记、核、认、议、报等方法,核对债权债务,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核实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的数量、面积、价值、分布、界限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权属,由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对外公布。同时,结合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现网络化管理,规范资产资源增减变动、经营处置等行为。

(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更规范。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同时,要逐步建立“村组管理、民主监督、县镇审核、共同把关”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资产资源经营制度。建立适应当地民情的规章制度,明确村集体资源管理、资产运营、资金运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工作权限。二是建立资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一套层层监督、公正透明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暗箱操作,通过有为的运作,还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到位,让村民共享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效益。三是建立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资源公开招投标、拍卖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文件,以刚性条文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的规范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程序,重大决策更民主。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违纪查处更严厉。由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重点是查处用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资产随意变卖、人为造成资源流失浪费等行为。加强后续监管力度,及时查纠问题,对滥用权力、徇弊舞私、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6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现就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 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关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 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根本途径,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三资”底数不清,账目混乱,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乏力等问题在少数乡(镇)仍然存在,集体资金被贪污、挪用、侵占、挥霍和集体资产资源低价承包、租赁、转让等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要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三资”

(一)总体要求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为载体,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四权”不变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对“三资”具有占有、经营、收益和分配的权利。

2、民主管理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3、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或招标投司法等制度,集体物资购置、工程项目建设应当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4、成员受益原则。遵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高效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强化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乡(镇),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定期资产清查、资源登记、财务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到账 账、账证、账实相符;尚未开展清产核资的乡(镇),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要强化农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的管理,认真组织对各类合同进行清理,依法规范完善合同条款,加强签订履行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不规范的合同行为。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要在原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十四项制度:在资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和资产经营等制度;在资源管理方面,建立健全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三)切实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在总 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有效办法,规范代理服务工作流程,着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涉农票据管理和会计电算化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尚未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乡(镇),要研究制度措施尽快实行,在坚持农村集体“三资”四权不变和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服务规范的要求,拓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范围,努力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纳入委托代理服务的内容。

(四)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求,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探索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强化内部控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进行联合和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努力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要摸清底数,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四、继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

(一)规范财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机制,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在村民方便阅览的地方制定固定的财务公开栏、设立举报箱。要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要适时拓展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公开格式统一化、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范围延伸化、公开资料档案化。

(二)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各级农村经营管 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工作。要结合村组换届选举,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内村级财务收支、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三资”,责成有关责任人将侵占的集体“三资”如数退还给集体;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违法乱纪,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协调工作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把“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牵头组织开展“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切实纠正治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侵占、低价承包、低价 租赁、低价转让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

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繁重。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评价考核机制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政策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指导、监督和服务的职责,积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注重“三资”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队伍。

(三)注重工作创新。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拓宽工作 思路,加强分类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以争先创优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主题词:农村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

意见

中共罗平县纪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17日印发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7篇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资产,资源底数不清。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定期盘点;二是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地购置,建造或变卖,往往村民不知情;三是经济合同管理不清。大部分村经济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合同内容不规范;四是缺乏有效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势在必行,但各类措施应围绕“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总体思路,在村级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公开透明运行。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设立监管机构是必须的:依托镇农经站,在原建立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基础上,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同时依托镇司法所建立农村项目竟标服务中心,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三个中心”为依

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其意义具体体现在:通过强化管理,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促进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使之成为培育现代农民的有效途径,最终提升农村财政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增收,使我国的农村建设走向新的里程。设立了农村“三资”监管机构,如何对农村“三资”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呢?

首先,要确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标任务: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其次,要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原则 :

(一)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五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

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四)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再次,有序实施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步骤 :

(一)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镇成立“三资”监管机构,广泛宣传发动。

(二)清理整顿阶段。主要任务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发现问题,张榜清查结果,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清查结果,并建立资产、资源台账,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相关账簿。

(三)建章立制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四)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的处置程序。农村集体资产报损、报废,债权、债务核销应填制《资产毁损报废核销申报表》及《债务(权)核销申报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后方能执行,执行结果应报送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备案。

(五)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1)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

(2)收益分配方案;

(3)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4)购置和处分重要固定资产及重大投资项目;(5)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6)其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各成员切身利益的。如果要使农村“三资”规范化,长期化,制度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农村“三资”规范性文件。出台具体措施要回答农村集体“三资”谁来管,怎么管两个问题。方法是“由民做主”,措施是制度保障,从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参考文献:

浅析如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第8篇

一、抓好净值考核, 落实管理责任

搞好资产的净值考核, 是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有力措施, 也是巩固发展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对此, 一是建立集体资产考核体系, 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 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集体资产监督、考核。把集体资产的保值增殖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考核, 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在建立考核体系的基础上, 通过层层签订保值增值责任状, 加强审计监督职能, 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和考核措施。二是合理确定考核指标, 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农村财务管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审计和农民负担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 以监督总量、考核净值为前提, 健全以净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为主要内容的指标体系。并把指标考核同管理实效结合起来, 资产经营单位要将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定期向集体经济组织报告,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也要定期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接受监督, 确保资产的保值和增殖。三是建立资产的双向台帐, 搞好资产的动态管理。要求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经营单位同时建立集体资产台帐, 进行双向控制, 加强日常管理。年终统一组织年度检查, 及时把握集体资产的分布及增减变动去向, 并着重对流动性资产抓好管理, 对资源性资产抓好开发, 对福利性资产抓好维护, 对经营性资产抓好增殖, 以进一步引导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确保集体增量资产投向合理、投量适度。

二、加大措施, 有效控制和解决农村债权债务

农村的债权债务问题, 是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 债权债务的清理控制, 情况比较复杂, 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从源头抓起, 杜绝新的不良债权债务的发生。要加强农村会计档案及票据管理, 各种债权债务设专项台帐管理。对确需要发展生产的各种借贷, 应层层审批, 民主决策, 量力而行, 杜绝各种高息贷款和非生产性借贷, 使农村债权、债务的发生、回收和偿还沿着有序、良胜的轨道发展。二是强化清欠措施。要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着手, 借助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社教等多种方式, 进行广泛宣传, 使欠款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明确有借有还、欠债必还的认识, 清除农户、单位之间的“等、靠”现象和攀比心理。从而集中时间组织清理, 各种积悬帐项, 澄清债权、债务的实底, 最大限度地清欠归库。对于历史较长、数额较大的应收款项, 一时回收确有难度的由债权关系的双方协商, 制订还款计划或协议, 分期分批偿还。对于一些属于合理的债权, 政策允许应收的款项, 如欠款人有钱不还, 既不办理还款手续, 也不承认限期还款的个别钉子户, 要运用法律手段, 依照法律程序回收所欠款项。三是强化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对一些时间较长的呆滞帐项和困难农户的应收款项, 要经民主讨论, 报请乡镇政府批准, 予以核销和减免。对确需的各种欠债, 要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报乡镇政府批准, 并切实把款项用于发展生产。对每月的收支事项及债权债务的明细要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同时, 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发展生产, 组织资金偿还债务。

三、转变增长方式, 实现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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