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2024-07-01

最新船舶买卖合同范本(精选6篇)

最新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第1篇

买卖合同:渔业船舶买卖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地:

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的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渔船的买卖事项,订立本买卖合同如下:

第一条渔船基本情况

1买卖渔船及其设备概况

船名

渔船编码

总长

船长

型宽

型深

船体材质

船舶类型

总吨位

净吨位

建造日期

作业类型

机电设备

主机型号

主机总功率

主机制造厂

出厂日期

齿轮箱型号

发电机型号

其他

2转让前,渔船所有权状况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转让内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渔船%的所有权。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渔船%的所有权。

22乙方对于转让完成后取得的渔船的处理方式为

□直接投入作业生产□更新改造□拆解其他

23转让完成后,渔船所有权结构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拟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渔船%的所有权,作价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41价款结算方式为

□福建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结算,交易中心为42条中的收款方。

□自行结算

其他约定

注:如选择交易中心结算,则交易中心成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价款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付给甲方。如选择自行结算,则甲方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双方完成渔船证书变更手续时,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422转让款支付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款的%,合计人民币万元,在合同签订后日支付,剩余款项于

前付讫。

第五条实物交割

1如涉及渔船交割,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在办理渔船实物交割手续。

2具体交割内容详见《渔船交割清单暨交接证明书》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渔船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渔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担,交割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证书办理

61双方约定在年___月___日之前办理完毕渔船证书变更手续》、《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所有权证书》的注销及登记手续)

62双方同意由负责办理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合同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办理。

63在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渔船上设置抵押担保、债务等第三方权利。

64乙方在未取得变更后的渔业船舶登记、所有权、检验、捕捞许可证书情况下,不得出海从事渔业生产。如果在变更前就出海从事渔业生产,产生的事故、损害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费用承担

71涉及与渔船证书办理相关的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由方单独承担。

□双方办理渔船实物交割前,渔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实物交割完成时起,渔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8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渔船交割,每逾期天,应按转让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以上,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权转让款的,每逾期天,应按转让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以上,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条款约定期限配合对方办理渔船证书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天,应按转让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以上,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采取以下方式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0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0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其余份用于向渔船权属登记等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时使用。

03甲、乙双方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有关要求进行渔船交易。

第十一条双方可就下列事项进行特别约定:

11该渔船在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或其分部进行交易产生的合理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12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

13保险:

14其他:

最新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第2篇

买方:

买卖双方就有关“__”船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船舶

船名: 总吨:

船舶种类:净吨:

船籍: 总长:

船级:型宽:

建造厂家:型深:

建造年份:载重量: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船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完毕,所有船舶档案移交给买方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看验船

卖方应为买方安排看船。

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并确定具体的看船时间和地点。

卖方已于_年_月,为买方安排了看船时间。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_地点进行交接。

移交船舶期限:签订交接协议后卖方应及时将船舶移至交船地点。

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

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

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七、备件

船舶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工属具由卖方按船舶现状移交给买方。

船上气胀筏、救生浮具、救生衣及通导设备归买方所有。

八、债务

在交船时,由卖方向买方提供提供担保书,担保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

九、费用判定

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十、登记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一、买方违约责任

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10%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定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定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

若定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十二、卖方违约责任

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定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我国的有关法律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买卖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最新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第3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规定》”)第一条、第十一条、第十条确立了企业间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地位、有效效力,并赋予了法人之间诺成性民间借贷的可能。

企业间民间借贷常以买卖形式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其外观表现形式就是买卖合同。但作为担保形式的买卖合同和一般性买卖合同具有诸多本质差别。首先应明确:买卖形式担保并非传统和规范意义上的担保。规范担保方式包括也仅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买卖形式的民间借贷担保因无第三人介入,所以排除保证性质;不涉及担保合同、登记或交付,并非法律规范使然更不属于物权,所以排除抵押、质押或留置性质;有关联款项流动但其给付系借贷合同成立标志(实践性)或履行本体(诺成性)而非用于买卖等债权担保,且无法吻合标的额20%的上限规定,所以排除定金性质。这种担保属非规范的债权担保,即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可能性后果作为震慑,压迫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借贷本息。常常因不愿或无法办理不动产他项权登记而无法设定抵押担保、不愿或无法交付动产或办理股权等登记而无法设定质押担保、不属于法定适用范围而无法适用留置担保而发生,又常常以约定超低买卖价格等方式发生担保震慑效果。其与一般性买卖合同差异迥然。

1. 目的不同。

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的方法和手段[1],买卖形式担保目的是保证民间借贷债权的实现,而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直接相关。买卖合同目的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与民间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并无牵连。

2. 性质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具有所有担保共同的从属性,即附从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包括发生上、变更上和消灭上的从属性,其命运决定于民间借贷关系的状态。买卖合同则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不附从于任何其他法律关系。

3. 内容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附有条件或期限,约定有回购权并对回购期间买受人的权能设有一定限制,回购适用购买价格原值(多在利息预扣或依约支付情况)或原值附加一定额度的溢价(多在利息未扣或未按约定支付情况而描述为违约金)。买卖合同则集中于标的物交付与价款交付、所有权转移及风险转移、标的物瑕疵与所有权瑕疵等方面。

4. 价格条款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的标的物价格一般远低于实际应然价格,动辄“腰斩”甚至议价更低,且大多由债务人提前声明放弃撤销权。买卖合同虽在价格方面也强调“自愿”原则,但毕竟受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制约,且在“显失公平”情况下当事人大多享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

5. 履行要求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不以标的物交付为履行要求,尤其在不动产或特殊动产场合更几乎不要求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买卖合同则以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出卖人的基本义务[2]。

6. 变更和转让的限制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不允许出卖人即债务人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债权债务转让。买卖合同则基本适用《合同法》对应的常规性规范。

7. 违约责任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大多仅约定出卖人即债务人违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偏向性至为明显。买卖合同则出于平等和公平原则大多约定有彼此相对的违约责任,基本会达致接近平衡的效果。

8. 解除条件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的解除原因集中于外部的民间借贷关系消灭或内部的“买受人”行使回购权。买卖合同的解除原因则执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一般性规定。

9. 文本份数不同。

买卖形式担保经常存在债权人同时持有民间借贷合同和担保买卖合同且文本份数较多,而债务人不持有相关文本。买卖合同文本份数几乎没有例外都是双对数量且大多各方所持份数相同。

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签约借款100万元六个月,月利2%;另外签订有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价值280万元的一栋别墅作价100万元卖予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款全额交款票据但无须实物交付,甲公司并在六个月内享有以112万元回购该房的权利,六个月内乙公司暂不进户或进户但不装修、不转让、不出租、不设定担保,如甲公司违约则需承担标的额24%的违约金。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价值280万元的一栋别墅以260万元卖予丁公司,向丁公司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款全额交款票据,承担房屋质量和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六个月内完成交付并配合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交付日起丁公司可自主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房,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对方支付标的额24%的违约金。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显然是买卖形式对民间借贷所为的担保;而丙丁公司签订的是独立的买卖合同。

二、实务中准确辨析的必要性

实务中对买卖形式担保和买卖合同准确辨析,对案件的具体裁判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对法律实质公正价值的实现和司法活动引领作用的发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前例,甲公司逾期未清偿借款,乙公司依借款合同诉请甲公司还本付息,人民法院确定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则可依《合同法》、《民间借贷规定》判决甲公司偿还本金100万元,并依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甲公司逾期未清偿借款,乙公司依担保买卖合同诉请甲公司履行合同交房过户,人民法院经审查该合同系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确认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并释明需变更诉请为还本付息,如乙公司拒绝变更则裁定驳回起诉;如乙公司相应变更诉请则可判决甲公司偿还本金100万元并依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甲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债务时乙公司可申请拍卖别墅以偿还债务(拍卖得款与债务间差额返还或补偿)。设定借款之日起十一个月后判决生效,则甲公司应偿还122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若无能力还款将别墅转让变现272万元,将可剩余约150万元;若被强制执行将别墅拍卖变现222万元,将可剩余约100万元。

如人民法院对在后情形受理后确定案由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则可能判决甲公司交付别墅、配合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至乙公司名下,甚至还可能判令甲公司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如此,则甲公司不但没有了“剩余”财产,还要失去别墅,甚至另行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在客观上造成实质公正缺失,同时也对“通谋的虚伪表示”、“隐匿行为”(在当事人之间应当确认为无效[3])进行了司法确认,也等于变相支持了类同于“绝押”条款效力而规避了规范性抵押担保物权的限制性规定(绝押合同的禁止是严格意义上的禁止[4]),形成消极的引领效应。

三、民间借贷买卖形式担保与买卖合同的辨析

不能否认的是,生活中确实存在甲乙两公司同时建立有100万元民间借贷合同和100万元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可能,所以准确辨析从而客观认定就成为维护实质公正的必要课题。而进行辨析的一般性前提是被告提出买卖合同系民间借贷关系的担保抗辩,基础依据是当事人陈述的买卖合同形成过程及各方举证。

1. 辨析合同目的与文本。

如买卖合同文本直白写明为借款提供担保之立约目的,出现或涉及民间借贷、借款、本息、担保等正常买卖权利义务之外的措辞或内容,则应认定系担保形式买卖。

2. 辨析合同价格。

如标的物价格明显偏低(大多会达到或超过30%的可容忍价差幅度)而出卖人预先明确放弃撤销权,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3. 辨析款项流动。

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买卖价款,买受人付款“规律性”不足(差额常常可以折算出标的额为本金基数的利率,多为预扣利息所形成),或全额付款但同时或短时间内出现出卖人“规律性”回款(回款额常等同于借款期内利息或部分利息),或出卖人在收取价款后多次向买受人“规律性”付款(多为等额支付周期性利息),则因违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作为收款方地位和无理由反向支付的生活常识而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该种情形有时会表现为出卖人从买受人处收款,而向买受人之外的第三人(多为买受人指定)以各种名目回款或付款,如无充分的向第三人支付依据或基础法律关系,则不应影响认定结果。

4. 辨析费用负担。

众所周知,买卖合同尤其不动产买卖合同从惯例上由买受人承担变更所有权的过户费用。虽也可以特约由双方负担或出卖人承担,但毕竟极少发生且多纳入标的物价款中统一核算,故如约定由出卖人承担过户费用,则有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更有一些情况下会出现买受人再售标的物时由出卖人无偿协助更名换件(多为尚未登记的不动产)或由出卖人承担再售交易费用的条款,此时系担保形式买卖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5. 辨析权能限制。

如合同约定买受人在购买后一定期限内不进行实际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或对该等权能进行部分限制,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6. 辨析回购条款。

如合同约定有一定期限内出卖人可以原价或“规律性”加价价格(加价额大多即利息额)回购的条款,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7. 辨析违约责任。

如合同单纯约定出卖人违约责任或出卖人违约责任明显偏重,尤其违约责任承担条件与是否如期回购相关联,则有较大可能系担保形式买卖。

现实生活纷繁复杂,个体需求千差万别,各种可能性不一而足。最终辨析结论的形成往往需要多角度综合分析客观认定,而不宜单一因素武断或先入为主。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42条充分认知了民间借贷中时常伴生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借贷担保的客观情况,明确规定了案由确定、法院释明和拍卖代偿等规则,为相应纠纷处理设计了统一规范。但现实生活中,买卖合同独立于民间借贷之外另行存在,或者依附于民间借贷供用担保的可能性并存,通过合同各要素准确辨析从而进行正确的法律适用,对案件的准确裁判和民间融资市场的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民间借贷,买卖形式担保,买卖合同,辨析

参考文献

[1]孙鹏,肖厚国.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

[2]来奇.买卖合同[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57-59.

[3]蓝承烈.民法专题研究与应用[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61-64.

莫拿船舶买卖当儿戏 第4篇

【关键词】 船舶买卖合同;保证金;海损事故;船舶检验;缔约过失;误述

船舶价值巨大,二手船买卖大多是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任何疏忽或意气用事都可能导致风险和不确定性。下文中的案例就是前车之鉴。

1 案 情

买方出于经营需要,通过船舶经纪人的推荐遴选数艘候选船后确定以A船为首选,为此在某年12月19日当该船挂靠国内港口时对其进行检验,在确定船况没有船级社批注的基础上开始船舶买卖谈判。谈判过程中,该船于翌年1月18日在国外某港口装载时被其他船舶触碰。根据NKK船检报告,该事故造成该船左舷第2货舱和机舱舷墙的凹陷以及“待定的”舷梯损害;但该船检报告认为“没有严重损害和海水入口”。卖方(原船舶所有人)向船级社提交日本干坞预订修理的确认书,为此NKK在保持该批注3个月有效的前提下允许船舶继续营运。卖方认为在预订的交船时间前可以完成损害修理工作并让船级社取消批注,因此在订约过程中未向买方披露这一事故。双方在3月16日签订船舶买卖合同(Memorandum of Agreement,简称MOA),其中约定:交船期间为4月25日―6月15日,并以6月15日为解约日。交船将“按现状”,在没有船级社保留批注,没有影响船级记录的海损损害,船况与买方检验时大体相同,正常损耗除外等条件下进行;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在签订合同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应将20%的船舶价款作为保证金打入双方开设的共同银行账户。由于境外银行手续较为复杂,卖方在3月26日办妥共同银行账户的开设,并要求买方在此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最后日期为3月30日)将约定保证金支付到该账户。该MOA还约定,所有争议将提交日本航运交易所的东京海事仲裁委员会(TOMAC)按照其仲裁规则并适用日本法仲裁。

此外,卖方出于营运计划和修船价格因素的考虑,在征得NKK同意后,决定安排船舶在3月29日抵达国内某港口卸货完毕后进行修理。当日买方经营的某船恰好也在同一时间内抵达该港,于是买方代表在港内发现A船舷墙的凹陷并向卖方提出质疑。买方通过侧面渠道了解到卖方为修船花费约人民币80万元。

2 争 议

卖方辩称,由于在船舶全面修理后将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双方在谈判前共同检验所确定的不带批注的船况”及时交付,特别是“此等轻微损害事故”对于木材过驳作业而言是司空见惯的,因此买方毋需担心。卖方还认为,由于MOA已经签订,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为此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在3月30日前缴付保证金。卖方后在经纪人的斡旋下将截止期限宽限到4月8日,但强调如果买方未能在此期限内缴付保证金,则构成根本违约,卖方将可以解除合同并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包括保证金请求、船价差、船舶在争议期间的营运损失以及其他费用等)。

买方认为,即使该船在交付前修复,该碰撞事故仍然造成船舶贬值,是否可能进一步导致潜在缺陷尚未可知;一旦按卖方要求将保证金打入境外联合账户,很可能无法索回,并不得不按照原价款接受A船。为此,买方提出由于船舶碰撞损害发生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而卖方“故意隐瞒实情”,致使“买方一直认为船舶的技术状况与验船以及船级记录的描述是一致的,因此所有的条款以及价格均按照船舶没有批注和损坏的情况进行”。买方认为,该情事是由买方“偶然发现”的,而“其程度远远超过预期”,为此“合同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不仅拒绝卖方支付保证金的要求,并且保留就交易成本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3 分 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方面:(1) A船的碰撞损害是否构成重大事实;(2)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卖方是否违背诚信原则,对该事故是否承担告知义务;(3)没有披露该事故及船舶损害是否构成卖方的缔约过失或误述;(4)在卖方没有告知该事故的情况下MOA是否能有效成立,买方是否应依约缴付保证金;(5)如果合同中存在误述,该误述的性质到底是不知情的、疏忽性的还是欺诈性的;(6)买方拒绝缴付保证金的行为是毁约、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3.1 日本法的规定

该MOA中约定适用日本法,但在日本《商法典??海商编》中并没有关于船舶买卖的明文规定。该法典第1条规定:“关于商事,本法无规定者,适用商习惯法;无商习惯法者,适用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第1条第2款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时,应恪守信义,诚实实行。”第95条规定:“意思表示,于法律行为的要素有错误时无效。”第96条第1款规定:“因欺诈或胁迫而进行的意思表示,可以撤销。”第400条规定:“债权的标的为特定物的交付时,债务人于其交付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存该物。”第415条规定:“债务人不按债务本意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因应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履行不能时,亦同。”第42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知有害于其债权人而实施的法律行为。”第570条规定:“买卖标的物隐有瑕疵时,准用第566条的规定。”该566条第1款规定:“以买受人不知其事,且因之不能达到契约目的的情形为限,买受人可以解除契约。于其他情形,买受人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上引法条要求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恪守诚信原则,然而,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法律规定不足的补救原则,是民法中的“弹性原则”,具有较强的伸缩性。在合同履行制度中,诚信履行原则是学者为方便而使用的概念,主要是指当事人对依据诚信原则确定的法定附随义务的履行。[1] 该原则虽被冠以“帝王规则”的美名,但只有在不存在其他明确法定或约定义务时方可适用,实际上是受制于合同全面履行、依约履行等原则的。买方如果简单地将其主张建立在卖方违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那就必须证明卖方在合同订立前承担披露所有事实及其发展的义务,但这难以得到明确的法律条文的支持。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原则,买方援用卖方诚信义务的前提是假设合同已经成立,那么他所能请求的只能是卖方违背附随义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无法宣告合同无效。考虑到法院或仲裁庭通常奉行的尽力促成交易的解释原则,其思路可能是在先确认合同成立的基础上,在合同框架内考虑卖方是否违约的问题。由于卖方已经根据船级社的要求安排修理,在船舶交付时批注将被取消,那么卖方可主张其依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船。此时尽管买方担心船舶贬值,但由于卖方没有违约,买方甚至无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买方拒不支付保证金还可能构成违约。

买方是否可以主张卖方在订约过程中犯有缔约过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相关碰撞事故确实构成重要事实,并且买方能够证明卖方确有故意隐瞒的行为,那么买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买方主张对方缔约过失无法实现其解除合同或宣布合同无效的目的,买方尚应先其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问题的关键在于,日本《民法典》并没有关于缔约过失的明文规定,遑论其救济方式究竟为损害赔偿或是解除合同。因此,买方若试图解约,则只能依据第95条、96条第1款、第400条、第570条和第566条第1款,主张卖方未披露碰撞构成法律行为要素的错误,而买方正是受到这种错误的引导而签订合同的,因此该MOA无效;或主张卖方未告知碰撞损害的不作为构成欺诈,因此该MOA可以撤销;或者主张卖方违背其对交付前的船舶所承担的照管义务,而船舶的缺陷导致买方在该契约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请求解除合同。但卖方势必反驳:该事故在船舶营运中难以预防、难以避免,而且既然由此造成的损害不影响船级和船舶适航性,那么该事故就是轻微的,合同的目的不可能因此受阻;卖方凭诚信行事,无需事无巨细均向买方报告。这些争议的焦点在于,该碰撞是否严重到构成重要事实,而这恰恰是最没有确定性的问题。通过咨询不同领域的专家意见,得到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花费80万元人民币可以修复的碰撞损害对于价值高达数百万美元的船舶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当然,有权对此事实问题作出最后判断的只能是仲裁员。根据该MOA仲裁条款,仲裁应当在东京进行,即使不考虑日方仲裁员的倾向和裁决结果,单是相关的程序问题对国内当事人就构成极大的挑战。

3.2 英国法的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商法典》第1条规定,其未尽事宜应先适用商习惯法,在无商习惯法时适用《民法典》。毫无疑问,在全球船舶买卖领域公认的习惯法是英国法,那么,在分析日本《民法典》对本案影响的同时,还应当考虑英国法对船舶买卖中相似争议的处理办法。

诚信原则和公平交易的概念在民法体系中根深蒂固,近年来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的一些判决表明,普通法系也正在接纳这些概念。但在英国法中并不存在普遍的凭诚信行事的首要义务,诚信的定义也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因为这缺乏法定的明确性。

当事人应当避免对重大事实作出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性的陈述。如果卖方在合同成立前应当作出陈述,而其陈述在当时是真实的,但在此后(合同成立前)变为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性的,那么卖方如未能及时将该变化通知买方可能构成误述。误述索赔的主要条件包括:所陈述的内容必须是事实(而不是观点或法律),而且该陈述必须具有重大意义,即它将对合理谨慎的商人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或同意某些合同条款产生影响。作出误述的一方可能希望让此等误述构成其提议的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可能仅仅是企图通过误述来诱导对方签订合同。如果一方由于相信对方在合同成立前的误述而签订合同,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根据不同情况所能得到的补偿的性质也将有所不同。如果买方受该误述的误导而签订合同,但该误述实际上又没有成为合同条款或者取得其他合同约束力,那么买方有权因该误述而得到损害赔偿或者废除该合同。法院或仲裁庭在考虑该误述的性质并评估维持合同效力将导致的损失和废除合同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出于公平起见有权判给无辜一方损害赔偿以替代其废除合同的权利;但只有在废除合同造成的影响将远远超过该误述的后果时法院或仲裁庭才会动用其自由裁量权。根据误述而废除合同的前提是主张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缺陷,并且如果该主张成立的话,该合同将不能成立,即如同它从未存在一般;因此,如果买方因误述而废除合同,则合同将被视为从未存在,为此他们将丧失请求违约损害赔偿的权利。

如果合同订立前的陈述被并入到合同条款中,作出该陈述的一方就应当承担谨慎从事的约定义务。此外,该陈述也具有合同中保证的效力,即该陈述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合同成立前的陈述最终成为合同条款,则买方可以因该条款被违背而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以下两方面与前述的误述存在差别:首先,即使不存在欺诈或疏忽,该请求权仍得以产生;其次,在确定损害范围和因果关系上两者适用不同的原则。卖方所作的陈述是在合同框架外,而买方正是因为相信这个陈述而被引诱签订合同,因此买方可以提出侵权索赔。根据案情,其结果可能是买方得到对其更为有利的损害赔偿并且废除合同。如果缔约中的陈述被并入合同条款,而违背该条款实际上剥夺无辜一方从该合同中可以合理预期的所有利益,那么买方可以主张卖方毁约。在这种情况下终止合同势必主张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缺陷,但存在这种缺陷却不能推论出该合同从未存在。因此,如果一方因对方毁约而终止合同,其还可以进一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这与因对方误述而废除合同的情况不同。

如果无辜一方因为相信对方的误述而签订合同,不管这种误述是出于对方的不知情、疏忽或欺诈,其都有权废除合同。如果该误述是欺诈性的,或者有其他政策考虑,那么法院就不得用损害赔偿来替代合同的废除;但判例法和主导性的著作对此没有形成一致见解。判给无辜一方的损害赔偿数额将限于已支付价款和所购买财产在合同订立当时的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换言之,损害赔偿所反映的是发现误述时的贬值,其性质相当于侵权损害赔偿而与违约损害赔偿有所不同。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相信对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的欺诈性误述而签订合同,无辜一方不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且可以废除合同。但是,衡量误述欺诈与否的标准是主观的。如果误述方在知情、自己也不相信其真实性或罔顾其真实与否的情况下草率作出陈述,那么这种误述就是欺诈性的;如果误述者有合理的证据证明其相信自己的陈述在订约时是正确的,那么该误述就是非欺诈性的。这种误述可分为疏忽性的和不知情的误述。在疏忽性误述情况下,无辜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无辜一方只需要证明对方对误述负有过错责任即可,而对方必须证明他在订立合同时有合理的依据相信而且也确实相信其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在不知情误述情况下,因相信不知情的误述而签订合同的无辜一方可以废除合同,但如前述法院或仲裁庭可以用损害赔偿来替代废除合同的权利。在不知情误述情况下受损一方并无得到损害赔偿的权利,但其可以向误述方请求其在合同废除前所支出的费用的补偿。

在英国法中,因误述而废除合同意味着该合同是可撤销的而不是无效的。如果合同自始无效,那么严格说来它就不需要被废除。但如果误述并未构成合同条款,那么所谓的因误述而废除的后果即是在各种场合中将该合同置之不理,以便尽可能地把所有事态回归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双方均应返还从合同中所得到的一切,同时索还根据合同所付出的一切。[2]

如果以英国法(或商习惯法)的标准来看待本案争议,可以将其归为以下3个核心问题:该碰撞事故是否构成重大事实?卖方未披露该事故是否构成误述?误述的性质是不知情的、疏忽性的还是欺诈性的?显然,如果卖方在交船前完成修理,那么即使存在误述,该误述也不可能构成合同保证条款,它只是诱使合同成立的误述。

在本案例仲裁之前,对于碰撞损害的程度是否严重这个事实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作出推测,双方的观点始终相持不下,而这又是解决后两个问题的先决条件。如果该事故确实是重大事实,那么卖方未披露的行为即构成误述,其对此是知情的,但同时其相信可以在交船前修复损坏部分才未予披露,而且也确实采取积极行为修船,因此买方主张误述的欺诈性可能言过其实,它应当被认为是疏忽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主张废除合同,或者请求仲裁庭给予损害赔偿救济以替代合同废除,但不能二者兼得。如果卖方在交船前完成修理,那么在不考虑市价波动的前提下,该碰撞对船舶价值基本上不可能造成实际损贬,因此废除合同将成为卖方的唯一企求(因其与经纪人约定无效果无报酬的服务模式,费用补偿的请求基本上无法成立)。反之,如果碰撞被认定是一般的营运事故,不足以构成陈述中的重大事实,那么在合同成立前卖方便不承担告知义务,误述一说更无从谈起,于是买方非但不得解除合同,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证金并按约定船价接受船舶交付。

4 结 语

由于日本《民法典》的适用顺次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英国法对各种误述分野的认识也存在争议,更重要的是决定本案走向的先决条件是个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买卖双方虽然各执一词,但在仲裁之前却都心中无底。在东方的商业文化中,不到最后一刻双方都不会主动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

在合同、法律关系之外,本案双方的商务安排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二手船舶买卖的实务背景下,为实现利益最大化,交易双方大多采用竞标方式。在本案中,卖方在通过经纪人向市场发出卖船意向后,即有数个潜在的买方提出购船意愿。即使在本案的MOA签订后,在船舶实际交付前,卖方仍没有停止同其他落选买方的业务联系。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安排:合同标的金额太大,一旦MOA无效或终止、解除、撤销或无法履行,卖方可以立即与其他买方开始谈判,以尽量减少损失。出于同样的顾虑,买方在确定A船为首选后,也一直保持与其他备选卖方的接洽。因此,在本案争议出现后,卖方实际上是可以找到替代买方的,当然,船市的波动和双方议价能力的不同迫使卖方在新一轮谈判中降低报价,并由此给其收益带来一定影响;而买方正好在此时得知备选的另一船舶交易受阻,可以乘机压价,因此其意图是根据原卖方在交易过程中“不诚信的行为”宣布取消原来的MOA并激活与另一个卖方的谈判。

最终卖方向买方提议,双方在互不请求任何损害赔偿的前提下终止合同,对此买方立即给予响应,从而实现双赢的效果:对卖方而言,解除该MOA后,他便可以规避所有因违背诚信原则、缔约过失或误述而可能产生的责任。尽管船市下跌,但其仍然可以及时重启新一轮谈判,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买方而言,其对于在碰撞损害问题上小题大做究竟是否可以奏效其实并无把握,而借对方终止合同提议之机得以全身而退,并以更低的价格购入相似的船舶,成为合同解除的受益者。

卖方的疏虞在于没有意识到碰撞损害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由此给买方提供口实。在损害发生时A船是买方的首选,彼时船价亦未发生波动,如果卖方保证在交船前完成修理,那么买方很可能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MOA也将按现有条件生效。买方的正面经验是,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以及交船前的阶段一直关注船舶动态,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利益。试想,如果买方疏于监控,并在接受船舶交付之后发现该碰撞事故造成的潜在缺陷或船价损贬,必将后悔不迭。既然MOA已经签订,买方要根据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故推翻合同,其主张在法律上将面临难以克服的障碍,同时也难免给业界留下“无端毁约”的印象。

参考文献:

[1] 王利明.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总则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18,250-251.

船舶买卖合同 第5篇

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船舶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型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二、产权/经营权

1、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该轮的完整的所有权。

2、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_____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六、验船

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时的船舶状况接船。

七、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4、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刻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报后,必须在___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状态,甲方按该轮验船时确认的状态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5、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八、备件和燃料

1、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2、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九、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_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_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一、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二、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船舶买卖合同 第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船舶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船舶买卖合同1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号船舶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

建造国/年月:中国 年 月 日

总长: 船宽: 船深:

满载吃水: 船旗/船籍港:

参考载货量: 总吨/净吨:

货舱/舱口: 散货船

主机/功率/台数:

付机/台数:

二、船舶价格

本船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制 ( )

三、付款方式: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 )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买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买方。

2、在双方交船签订(船舶实体交接证明)当日内,买方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 ( ),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买方可以放船离港,余下10%船款卖方要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交付买方,买方付清10%余款,如卖方没有按时办理好一切手续,如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卖方保证在船舶交付时,所有船舶债务结清,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纠纷,否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金。

3、卖方应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国籍》、《船舶营运证》的注销手续及相关过户手续。并将海事的注销证明复印和营运证注销的原件交予买方。若卖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办理好各证的注销手续,则属卖方违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收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4、购船余款 )买方将在收到卖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和《船舶营运证》注销的证明及原证书的复印件后,一次性支付卖方。

四、船舶检验及证书

卖方同意按船检证书中的航区的要求,保持证书的有效并在满足适航的状态下现状交接船。

五、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日期订为 年 月 日。

六、交船条件

1、卖方应保持船舶适航、设备良好的状态下交船。船上通讯和导航等设备的配备应满足船检的要求。签订本合同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一份详细的船舶现有全部物品清单,交船时卖方应按清单上全部物品应交付买方,该份清单应包括所有设备、图纸、说明书、有效船检证书及物料、备件、工具。船员私有物品除外。

2、买方按本合同条款支付约定款项。

七、文件、手续

1、交船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船舶现有的全部图纸、技术文件和船级证书。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术资料也全部交付买方。

2、卖方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出具该船舶无债务、无抵押、无海事纠纷的公司证明。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据》。卖方开具的证明若与事实不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购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的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3、船舶交接时,由买卖各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船舶实体交接证明》。该证明双方各持一份。

八、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船《船舶实体交接证明》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海事责任、债务、债权由卖方承担,卖方办理的各种保险终止。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买方承担。

九、所有权声明

“ ”轮,所有权归属人为 。

十、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包括传真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提请海事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给公司。

4、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卖方代表: 买方代表:

年 月 日

船舶买卖合同2

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吨);

总长_________(米);

型宽_________(米);

总吨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___(米);

主机型号/功率___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

报价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报价,作为乙方代甲方公布出售船舶信息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与买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

3.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手续。

四、乙方义务

1.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应将本船有关信息在其网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并

2.应根据船舶动态与买船方联系勘验船事宜,将买方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安排甲乙双方的洽谈事宜。

五、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标的额的_________%(百分之一):

1.甲方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证书不符;

2.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买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3.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6.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尽力协助甲方向有关责任方索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3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月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________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

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

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

(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

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

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__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

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____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

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4

卖方: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号船舶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国/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参考载货量:_______________

总吨/净吨:_______________

货舱/舱口:散货船

主机/功率/台数:__________

付机/台数:__________

二、船舶价格

本船出售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 )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买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买方。

2、在双方交船签订(船舶实体交接证明)当日内,买方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 ( ),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买方可以放船离港,余下10%船款卖方要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交付买方,买方付清10%余款,如卖方没有按时办理好一切手续,如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卖方保证在船舶交付时,所有船舶债务结清,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xx事纠纷,否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金。

3、卖方应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国籍》、《船舶营运证》的注销手续及相关过户手续。并将xx事的注销证明复印和营运证注销的原件交予买方。若卖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办理好各证的注销手续,则属卖方违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______月息2%计算,不足______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收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4、购船余款 )买方将在收到卖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和《船舶营运证》注销的证明及原证书的复印件后,一次性支付卖方。

四、船舶检验及证书

卖方同意按船检证书中的航区的要求,保持证书的有效并在满足适航的状态下现状交接船。

五、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日期订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条件

1、卖方应保持船舶适航、设备良好的状态下交船。船上通讯和xx等设备的配备应满足船检的要求。签订本合同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一份详细的船舶现有全部物品清单,交船时卖方应按清单上全部物品应交付买方,该份清单应包括所有设备、图纸、说明书、有效船检证书及物料、备件、工具。船员私有物品除外。

2、买方按本合同条款支付约定款项。

七、文件、手续

1、交船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船舶现有的全部图纸、技术文件和船级证书。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术资料也全部交付买方。

2、卖方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出具该船舶无债务、无抵押、无xx事纠纷的公司证明。在船舶交接后,须向买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据》。卖方开具的证明若与事实不符,卖方须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买方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______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买方为购买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买方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买方派上船的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3、船舶交接时,由买卖各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船舶实体交接证明》。该证明双方各持一份。

八、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船《船舶实体交接证明》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xx事责任、债务、债权由卖方承担,卖方办理的各种保险终止。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买方承担。

九、所有权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轮,所有权归属人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包括传真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提请xx事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给公司。

4、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

卖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交易两边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令律例的,本着志愿、平等、互惠互利、诚笃信用的准绳,经充真敌对协商,就相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交易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目,以资配合遵守履行。

卖方出售船舶所具的机能与仿单相符,大金湖船舶招聘并须正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真其机能。卖方其出售的船舶不存正在不适航或其他障碍、可能障碍交通平安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景象;卖方其具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数产权,并该船舶不正在光船租约下。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酷履行,买方应正在合同签定日后的_________日内领与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金。该金应以银行汇票体例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买朴直在本合同签定后,依照第_________种体例,准期足额将船款领与给卖方。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领与全数船款,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大金湖船舶招聘金可抵作船价款。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预付款。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预付款能够抵作船价款。

2、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真,并正在_________(时间)内颁布发表能否予以认可。

3、买方不得因船舶查抄而耽搁船期,不然,买方应向卖方补偿由此惹起的丧失。正在不耽搁船舶一般营运的条件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供给便利。

4、买方查抄处于漂浮形态的船舶时,不成将其装解开,也不成给卖方形成用度上的承担。正在查抄历程中,船舶的轮机日记战帆海日记应供给给买方查阅。经查抄,凭卖朴直在船舶漂浮查抄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得到承认,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若是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真的承认通知,应退还金,本合同宣布有效。

5、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情况移交,天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产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排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子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产生部门损害,卖方应将船舶规复至买方看船时的情况。买方应给卖方正当的恢回复复兴状的补缀时间。

6、为便利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厂内,由买方查验船底及夏日水线以下其它部门。倘若发觉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日水线以下其它部门有断裂、损坏或缺陷,致使于影响船舶洁脏船级证书的与得,则上述错误谬误应由卖方公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门彻底对劲为止。

7、船舶正在坞时期,正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放置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彻底或发觉出缺陷,致使于影响船舶洁脏船级证书的与得,卖方应公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彻底对劲为止。尾轴的抽出战换新之用度由买方负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数船款后,两边即签定交代战谈书。交代战谈书经两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整体海员当即离船,海员离船后的食宿战回程的用度由买方负担,并担任放置将海员迎回。买方赞成付海员补助每位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

9、交船时,卖方应将隐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手艺图纸无偿供给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隐有的船舶的其它手艺档实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羁系薄、帆海日记、轮机日记、营运证、最低平安配员证书、造船坞供给的该轮的稳性计较书、船舶防油污打算战ism档(若有)等应由卖方收存与回,但买方有复印的(船舶油污打算战ism档不供给复印)。

本合同履行时期,产生特殊环境时,任何一方需变动本合同的,要求变动一方应实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赞成后,两边正在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定书面变动战谈,该战谈将成为合同不成朋分的部门。未经两边签榜书面文件,任何一方变动本合同,不然,由此形成对方的经济丧失,由义务方负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目内容不明白,合同两边当事人能够按照本合同的准绳、合同的目标、买卖习惯及联系关系条目的内容,依照凡是理解对本合同作出正当注释。该注释拥有束缚力,除非注释与法令或本合同相抵触。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令、律例施行,法令、律例未作的,两边能够告竣书面弥补合同。本合同的附件战弥补合同均为本合同不成朋分的构成部门,与本合同拥有划一的法令效力。

本合同自两边或两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名并加盖单元公章或合同公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两边各执_________份,拥有划一法令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6

甲方: (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水上运输事业,提高社会船舶经济效益,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属于杨兵个人所有的甲板机动货船(船号: )总长 米,最大宽度米,深 米,船舶出售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

二、经双方试航检查,交船前机器及轴系推进器运转应正常,如有故障及损坏由甲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船上设备及配套设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给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赔偿。

四、甲方必须将船护送到汉口交接,船到汉口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伍仟元,甲方应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张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挂靠的 船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所有证件船籍港、船名、船号不变,只变更船舶所有权人名称,将杨兵改为陈记柱)。甲方须提供该船舶的全部有效证件(船舶所有权证、国籍证、船检证、最低配员证、安检证、防油污证、迁证簿、迁证卡、营运许可证、营运证)甲方保证该船没有任何抵押,并有建造图纸,能入海事网。在所有证件过户改名、年审费用及船舶交易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币两仟元封顶,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全额支付。

五、该船挂靠湖南张家界 船务公司,甲方须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权 属杨兵个人所有的证明,将所有证件过户给乙方陈记柱后,船务公司同样出具该船所有权属陈记柱个人所有的证明后,乙方一次性将买船款由网银打入甲方帐户,甲方凭手机收到收款短信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六、该船交易前所有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自己承担或处理,与乙方无关,该船手续交接完成后,乙方在营运中由于甲方(或以后)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影响乙方船舶正常运转,应由甲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船舶买卖合同7

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____”轮_____ 散货 ___ 艘,双方在友好公平、互利有偿的原则下,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船舶名称:“____”

船舶概:总长:____米,型宽:____米,型深:____米,参考载货量:____吨,总吨:____吨,净吨:____吨,主机型号:____,功率:____KW

二、船舶成交价:人民币____万元(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付定金____万元(____________整);同意甲方派员驻船;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

2、“____”轮第____航次(____)完成,即货卸空后。甲方付人民币____万元(____)船款给乙方。

3、余款等甲乙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____万元人民币(____整)

四、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地点:____

2、交船时间:于第____航次到达____港前三天告知甲方。

3、船舶所有技术资料、证书在船舶交接。除船舶人员私有财产外,属船舶的都随船。现船舶经营所用的备用金归乙方所有。

4、交船时乙方留给甲方燃料油____吨,0#柴油____吨,滑油____桶,经计量后,在船的剩余燃料油、0#柴油、滑油按当日当地市场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交接时将剩余燃料油、0#柴油、滑油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交船前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____年船舶挂靠费年____万元,安全管理费(体系)____万元,保险费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五、债务、债权、税务

1、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该船所发生的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派出所、村、镇、老人协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支付购船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归乙方所有;若乙方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移交船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不然乙方将双倍的定金额返付给甲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甲方办理该船登记手续,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有关复印件,乙方给予提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解决。

九、甲方按合同要求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介人壹份,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船舶买卖合同8

立契约书人x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 x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 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 元整。

2 甲方必须在x x x x年x月x 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 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 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 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 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 设备目录正本。

(12) 航海记事簿正本。

(13) 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 船舶检查簿正本。

(15) 渔业执照正本。

(16) 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 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 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 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 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 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 ,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 双方同意以x x 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 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 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 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 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 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x x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x x 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 x 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x x 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船舶买卖合同9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设备目录正本。

航海记事簿正本。

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船舶检查簿正本。

渔业执照正本。

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10

甲方:

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船舶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一、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型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二、产权/经营权

1、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该轮的完整的所有权。

2、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五、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_____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六、验船

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时的船舶状况接船。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七、交船时间和地点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1、交船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4、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刻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报后,必须在___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状态,甲方按该轮验船时确认的状态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5、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八、备件和燃料

1、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2、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九、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_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_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计算)。

十一、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十二、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11

甲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 XXXXXXXX 号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舶所有人:彭德凡

船名:XXXXXXXX 船型:自卸砂船 船籍:益阳 船级:B

总长:117.60 m 船宽:13.8 m

船深: 总吨:净吨:574 t 载重吨:1800 t

建造年月:20xx年2月22日 登记号:20xxF4xx0089 建造厂家:益阳市清水潭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标的船舶 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的标的船舶 质量、建造标准与说明书、设计图纸、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标的船舶 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的标的船舶 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5、在船舶交付买方后,若的标的船舶 权负责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三、卖方应提供以下所出售标的船舶 XXXXXXXX号的证书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2)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3)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4)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5)船舶设计图纸,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6)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7)设备目录正本。

(8)航海记事簿正本。

(9)船舶检查簿正本。

(xx)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1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12)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四、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 XXXXXXXX号的价款为4,256,800_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五、付款方式:

1、分期付款:

5.1.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币肆佰壹拾万元整)。

5.1.2尾款:买方将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尾款合计XXXXXX号船舶买卖合同,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5.2、付款方式:

5.2.1、首付款,由银行转账完成。

5.2.1、尾款,由银行转账完成。

5.3、买卖双方提供真实、正确、合法的银行信息,卖方提供的收款卡号需与所出售的标的船舶 XXXXXXXX号所有人名称一致。

买方: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

银行卡号:

卖方: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银行卡号: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 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买方付首付款后当日,卖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交付买方。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在所有检验完毕之后,卖方应将所出售的标的船舶送至买方指定港口___________。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交船时,卖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买方:卖方应在交船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船舶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并具备行驶至卖方指定港口的燃料。

十、保护

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卖方违约责任

12.1.1、卖方将 号轮移交给买方时,须确保 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买方发现 XXXXXXXX 号轮设施不全,且无法弥补,导致 XXXXXXXX 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首付款(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1.2、卖方收到首付款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首付款(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1.3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卖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须尽快解决,否则,卖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2.2、买方违约责任

12.2.1止。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卖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12.2.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返还首付款人民币肆佰壹拾万元整)给买方,买方补偿卖方损失xx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2.3 、船舶质量责任赔偿:在船舶交付买方后,若船舶及船体出现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卖方应返还买方所付全部款项,并赔偿买方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十三、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四、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双方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并通过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 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12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地点)签订:

甲方(出卖方)(甲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乙方(买受方)(乙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的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渔船(船名)(以下简称“渔船”)的买卖事项,订立本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渔船基本情况

1.1买卖渔船及其设备概况

船名

渔船编码

总长

船长

型宽

型深

船体材质

船舶类型

总吨位

净吨位

建造日期

作业类型

机电设备

主机型号

主机总功率

主机制造厂

出厂日期

齿轮箱型号

发电机型号

其他

1.2转让前,渔船所有权状况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转让内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渔船%的所有权。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渔船%的所有权。

2.2乙方对于转让完成后取得的渔船的处理方式为(可选)

□直接投入作业生产□更新改造□拆解其他

2.3转让完成后,渔船所有权结构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拟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渔船%的所有权,作价人民币万元

(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款”)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4.1价款结算方式为(可选)

□福建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结算(以下简称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为4.2条中的收款方。

□自行结算(甲方为4.2条中的收款方)

其他约定

注:如选择交易中心结算,则交易中心成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价款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付给甲方。如选择自行结算,则甲方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元)双方完成渔船证书变更手续时,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4.2.2转让款支付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款的%,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在合同签订后日支付,剩余款项于前付讫。

第五条实物交割

5.1如涉及渔船交割,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在(地点)办理渔船实物交割手续。

5.2具体交割内容详见《渔船交割清单暨交接证明书》(附件一)

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渔船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渔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担,交割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证书的办理

6.1双方约定在年___月___日之前办理完毕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即完成《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所有权证书》的注销及登记手续)

6.2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办理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合同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办理。

6.3在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渔船上设置抵押担保、债务等第三方权利。

6.4乙方在未取得变更后的渔业船舶登记、所有权、检验、捕捞许可证书情况下,不得出海从事渔业生产。如果在变更前就出海从事渔业生产,产生的事故、损害(包括对第三人)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费用承担

7.1涉及与渔船证书的办理相关的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可选)

□由方单独承担。

□双方办理渔船实物交割前,渔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实物交割完成时起,渔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8.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渔船交割,每逾期天,应按转让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以上(含本数),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权转让款的,每逾期天,应按转让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以上(含本数),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条款约定期限配合对方办理渔船证书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天,应按转让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天以上(含本数),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

8.5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采取以下方式(单选)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其余份用于向渔船权属登记等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时使用。

10.3甲、乙双方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xx]138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渔船交易。

第十一条双方可就下列事项进行特别约定:

11.1该渔船在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或其分部(受理点)进行交易产生的合理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11.2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

11.3保险:

11.4其他: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13

甲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______”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1、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型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完整的所有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__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__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

6、验船

乙方已于____年__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

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刻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报后,必须在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款项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包括利息(如有)全额如数退还。

8、备件和燃料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等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船舶技术证书、电台执照、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船舶稳性计算报告》;其他船舶相关的检验证书和技术图纸等。

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拥有的该轮其它技术文件及时向乙方提供。 交船时,甲方还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__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10、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12、船名和标记

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计算)。

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和交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个银行工作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所收到的购船款及其利息(按年利率__%计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第 项进行解决:

1、提交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本合同壹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船舶买卖合同14

立合同书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合同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合同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合同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合同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合同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合同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合同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合同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住址: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船舶买卖合同1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b.通讯系统;c.中央空调主机;d.救生设备;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_________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前期准备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电费、码头费、人工费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期间,“______________”号轮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2 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 乙方应自管理“______________”号轮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 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______________”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给乙方时,须确保“______________”号轮具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设备。如乙方发现“______________”号轮设施不全,且合法弥补,导致“______________”号轮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号轮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导致“______”号轮不能办过户手续,甲方只需返还 万元定金给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号轮移交前,“______________”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否则,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余款,按日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时止。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定金;

6.2.2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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