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2024-07-13

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精选4篇)

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第1篇

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一、实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要意义

1.国家发展的大背景:中国正面临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学徒制肯定是产业升级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现代产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2.市域经济发展的小背景:淮南以煤炭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转型,过去的招工模式是以劳动力为主体,现在转变为以高素质技术工人为主体。淮南市的机械加工制造业急需高素质钳工技术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3.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我校原来的培养模式,学生的技能训练内容不能与就业岗位对接,毕业后不能适应企业岗位要求。故传统的实习模式受到挑战,现代学徒制刻不容缓。在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中,学校把机械加工技术专业列为重点建设专业。借此机会,我们按照“现代学徒制”的模式,在之前“企业冠名班”的基础上,自2016年9月起进行了一轮“学徒实习”的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努力使学生不仅熟练掌握了企业的岗位技能,而且有90%以上的在学徒实习企业就业。随着示范校建设工作的不断进行,我们打算在其他专业中也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从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深入发展。

二、现代学徒制主要目标

1.探索建立和完善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将学校本位教育与工作本位培训紧密结合,使企业回归职业教育主体之一的地位。2.教师深入企业去实践,成为能生产、善教学的教师;学生聆听教师的讲解、拜师工人学技术,最终成为懂理论能上岗的员工;学校和企业组成育人共同体,实现双赢的战略构想。

3.做好教师、学生和工人相互角色的转变,最终实现教师、学生、工人的共同进步;实现学校、企业、学生、员工的共同发展,互利共赢,为推动职教发展、企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在试点获得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的培训内容、培训安排,修改完善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逐步完善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方案,并将学徒实习推广到全校更多的专业,把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之中。

我校钳工技术专业对现代学徒制试点中实现创新点:

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注重人的个别差异,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本专业在办学过程中进行大胆的改革,对学徒制的内涵进行了拓展。努力实现:

1.探索创建“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方式。2.以教师培训工人、工人带教师、教师带学生、工人带学生、学生带学生等多方位促进、全面发展的技能培养模式。

三、现代学徒制工作实施过程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 2016年9月-2019年7月,我们与三家优质企业合作共同开办一个“汽车维修专业(钳工技术工种、30人)、机电技术应用学徒制班”(钳工技术工种、30人),三家企业作为本专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分别是陕汽淮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合肥安凯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电建一公司。这都是与我校本专业有深度合作的优质企业,在规模、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均有优势。还计划把2015级1-2个班级的顶岗实习采用现代学徒制模式进行试点。另外,已经与安徽省五季养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现代学徒制《联合办学协议》,2016春季招工招生500人(非全日制)。

1、共同制定《联合招生简章》,校企合作共同招生招工。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预备员工。

2.我们与这三家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学徒实习计划,学生顶岗实习先拜师。首先企业充分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关知识和实践技能,然后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制定“学徒实习计划”。其中,实习内容、指派师傅和学徒过程、考核方式等主要由企业安排。学校安排骨干教师到企业一边挂职锻炼,一边以“指导师傅”的身份协助学徒管理。学生学徒过程中每天填写包含工作内容、工艺流程、安全生产、师傅指点、学徒体会等内容的学习卡,填写包含设备安全操作、工作质量、工具使用、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指导师傅意见等内容的学徒考核卡。

3.教师轮换下企业参与生产实习,拜工人为师傅

2016年9月到2019年6月,机械类专业(钳工技术)将先后派出4批共8人次专业教师入厂实践,这些教师下到车间,拜工人为师傅,积极投入到生产一线,学习岗位技能,了解企业文化,熟悉生产流程,积极为自己充电。4.学校内实习教师带兴趣小组,教师在校内为师傅。我校建立了生产性实训车间,专业教师除了带领学生实习外,还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对外加工服务活动。每个实习教师选择3-5名技能拔尖的优秀学生,参与学校的生产和建设工作。

5.专业教师下企业培训,成为工人的师傅。充分发挥我们的师资优势,在与各企业联合办学的过程中,深入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在职职工专业技能培训。

6.优秀毕业生回校引导,成为在校学生的就业导师;学生之间的沟通远比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容易,许多学生对优秀毕业生的事迹既钦佩又羡慕。聘请优秀毕业生回校做报告,可以对在校学生从精神上起到引领作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就业之后,往届毕业生在工作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将会大大促进了学生技能水平的提高。

(二)制定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机械类专业(钳工)现代学徒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了若干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原则和程序。比如“企业参与招生”,即在新生招生期间,企业直接面试,然后根据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这些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学徒,相当于该企业的“预备员工”。学生要与企业签订三年的学徒合同。还比如“签订协议,明确三方职责”,即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学校、企业、学生(家长)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需通过协议来明确界定学校、企业、学生(家长)三方各自的职责。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的合作协议,学生与企业签订学徒协议等等。

(三)现代学徒制全校推广

1.扩大现代学徒制培养学生数量,将在2017年9月、2018年9月,分别在机电技术、汽车维修等专业推行每个专业1-2个班的学生参与现代学徒制实习,学徒数达到1000人左右,合作企业将扩大至10个。同时加大现代学徒制培养力度,提高培养质量,为企业培养大批优质的毕业生,大大提升学生的一线生产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为安徽现代制造业培养更多中、高技能型人才。

2.通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试点,不断完善深化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使更多企业成为具有职业教育教学、学徒和技术开发功能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3.直接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学校教师,由于有更多机会参与企业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其综合能力大幅提高。另一方面,部分参与学徒培养的企业师傅们,也将成为了学校最有实践经验的一支兼职教师队伍。

四、条件保障

(一)政策条件

2016年我校安徽省教育厅申请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并把现代学徒制的研究和实践作为职业教育的创新项目,给与政策和资金支持。我校据此制定了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校企双方充分沟通,共同制定并签署《安徽省淮南技工学校现代学徒实习协议》,以指导和规范学徒实习过程。

(二)企业条件

现代学徒制涉及企业都是多年来与我校紧密合作的单位。这些企业具有相当大的生产规模,拥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齐全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专业技术;明确企业师傅岗位薪金、学生学徒津贴规定等。在现代学徒制推广过程中,我校将于陕汽淮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合肥安凯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电建一公司、合肥京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联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家优质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学校条件

1.学校成立了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景岩校长亲自担任,陶怀军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还成立了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专家指导小组、实施小组、资金使用及管理小组。学校制订了规范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方案,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基础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教师具备专业授课经验和入企实践经历。另外学校还从职务晋升和薪资待遇等方面对现代学徒制提供了政策支持等,这些都为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企业冠名班”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基础条件。将开办“陕汽班”、“安凯班”、“京东方班”等,校企共同制定冠名班教学计划,企业提前直接参与教学和实训,教学计划中也有学生阶段性企业实习的环节。因而,企业会视冠名班学生为自己的准员工,学生和企业相互认知度较高。按照现代学徒制方案,只要在冠名班方案基础上加以细化、补充、调整、完善即可。

3.学徒过程的反馈信息可作为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修改的可靠依据。教学计划因而可被设计成“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学徒项目课程(学徒——实训、实习、顶岗实习)”的结构。由此涉及到的教学和培训运作环节,将会更好地体现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融合。

五、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有待完善

主要有三个着力点:一是招生。学生和员工的身份从入校的时候就该统一起来。“招生即招工”或者“招工即招生”。二是学徒。实质上是企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的过程,这个过程要跟学生在学校中的学习交替进行。三是就业。不可否认,学徒的就业普适性应该会受到一定局限,但毕业生在其学徒企业就业,就业的工种和岗位应该更具匹配性,就业会真正实现 “零距离”。四是现代学徒制培养方案需要陆续制定并逐步修改完善。五是继续争取政策的大力支持。五是继续争取合作企业的积极参与和人财物技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六是把现代学徒制逐步推广到学校各个专业,学校全面实行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新模式。

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第2篇

“现代学徒制”是将现代学校教育思想和传统的学徒培训相结合的一种学校与企业合作的职业教育新范式,校企合作是其前提,工学结合是其核心。最明显的特征是学校、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育人,学生具有双重身份。与我国现行的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相比,现代学徒制下的学生具有合法的企业学徒身份。“现代学徒制”是实现中职教育功能定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了产教融合。近年来,中职院校对“现代学徒制”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但还需要继续进行深层次地探究。

教学质量是中职院校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借鉴“现代学徒制”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研究尚未深入开展。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普及,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中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是符合职业教育本质的,是校企之间实现无缝对接的关键,对实现中职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一、“现代学徒制”教学质量监控的认识

(一)以“现代学徒制”为指导思想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断深化的一种新形式,从机制体制上对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变革,对企业、学校、学生和教师的角色及其在教学培养中的作用产生了本质性影响。现代学徒制就是政府介入、由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培养的校企深层次密切合作的一种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兼具学徒的身份,具有角色的“双重性。”要真正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就需要彻底突破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同样在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上,也要构建一个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付诸实施。

(二)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质量观

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以知识性考核为主,而在“现代学徒制”视域下,中职教育关注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等职业能力的培养,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转变为以学生实践能力和素质为主的评价,重视对学生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监控。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方案应当由学校、相关企业和行业一起制定并付诸实施。

(三)“以生(徒)为本”的质量监控原则

“现代学徒制”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深刻的变革,其内在的运作流程与逻辑体系体现职业教育的本质,蕴含着丰富的职业教育思想,它将职业能力、人文素养贯穿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过程,关注学生(徒)个性化的发展,以生(徒)为本,体现培养过程的针对性、适应性、发展性,符合人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就是要建立以生(徒)的本性、需要及基本存在状态为本,实现学生(徒)的个性化发展,以此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现代学徒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技术框架

以往“学徒制”实施中,学生和师傅往往只是形式上的拜师而已,没有实际意义,更谈不上真正的传授技能,现在学徒制没有真正达到效果。很多学生认为,到了企业就是参加工作,不属于教育阶段,不受学校的管理。企业则认为学生不具备工作经验,把一些复杂的工作交给学生去做,怕引起差错,造成企业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学生失去了进入核心岗位工作的机会,往往从事简单的、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学生对学徒制的兴趣逐渐低落。因此建立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教学质量监控新范式已经迫在眉睫。

(一)监控组织子系统

当前的监控模式下,监控主体的组织结构是贯穿学校—院系—教研室的“三层式直线”结构。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首先,要引入政府、企业、行业、家长等监控主体,建立纵横交错的“矩阵式”多元监控系统。对纳入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各部门,要按照多方制定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其在教学质量监控终端的工作职责、地位和作用。其次,学校和企业双方应该设立专门的监控机构,学校培养阶段不仅要聘请实践教学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学督导,还要引入企业技术骨干、用人单位代表、行业专家、甚至家长参加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企业的监控系统也要有学校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培养环节的督导和监控。各方力量的参与形成“矩阵式”的监控组织子系统,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的监控。

(二)监控制度子系统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正常进行,使质量监控成为工作机制,必须建立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的、与“现代学徒制”教学质量监控相适应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有明确的规范。通过实行企业学分认定制度、企业学分与课程学分互换制度、学生考证制度、技能竞赛制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企业实习检查制度、顶岗实习管理规范、企业学徒管理规定、毕业设计工作规范、校企结对制度等,进一步完善校企双方协同发展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三)监控信息子系统

监控信息子系统包括信息的收集和反馈。“现代学徒制”下的教学质量监控需要建立集专家、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培养企业、社会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收集反馈系统。

1.专家、骨干的信息收集。该反馈系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校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教学专家组成;另一部分是教学培养委员会,由企业技术骨干组成。他们共同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的设置、核心职业能力的确定和培养进行专题调研,为重大决策和教学改革共同提供建议。校企专家、骨干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企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参与教师授课比赛和企业技术骨干的技能比武,相互之间及时沟通。

2.教师(师傅)信息收集。教师(师傅)是完成学生在学校培养阶段的主要指导者。通过同行听课、示范课、座谈会等形式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通过教师评学收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教师对教学管理的建议。企业指导师傅对学生企业培养阶段的学习安排、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情况和学生在企业的表现等信息进行收集。教师在学生企业培养阶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收集学生信息。教师和企业指导师傅“结对”建立沟通的渠道和网络,保证信息的及时畅通。3.学生(学徒)信息收集。通过组建教学信息员队伍、学生评教、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生对课程设置、课堂教学、课外辅导、毕业设计等环节的建议;通过学生的企业培养周记,收集师傅对学徒的指导情况、学徒接受情况、学徒对企业培养计划的建议等。

4.社会信息收集。收集用人单位、学生家长、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国内外有关的教学信息,反馈学生核心职业能力、工作能力、专业设置和市场适应性等信息,以便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将以上渠道收集的信息以多种形式,如内部参考、例会、专题分析报告等,反馈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照质量标准进行误差修正,使各个教学环节能按照质量标准执行。

(四)监控评价子系统

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中职教学质量评价应该突出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的评价。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和特点,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骨干一起制定人才培养评价方案和标准,包括、《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课程评价方案》《实践中心评价方案》《专业评价方案》《企业顶岗培养质量评价方案》《毕业设计质量评价方案》《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综合评价方案》等。学校和政府、企业、行业、家长应积极申请参与“专业认证”,对照

认证标准,验证“现代学徒制”模式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优势,从人才培养目标、教师队伍、企业师傅团队、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建立学校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机制,增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对产业升级转型的适应性。

三、教学质量监控策略

(一)加强政策环境条件建设

根据我国目前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推动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营造完善的政策环境。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财政、税收、政策、舆论宣传等手段来促进我国校企合作深入有效地发展,这是确保“现代学徒制”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关键。教育部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科研项目探索的方式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增强校企双方探索“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保证“现代学徒制”模式的有效实现,为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政策环境建设有其特定内涵。在法律层面,要建立相关的教育立法、劳动立法及政策规定,企业、学徒和相关主体依法签订培训协议,各利益主体的行为及权、责、利都受其约束。在文化层面,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公民意识要加强。企业应不介意学徒在本企业培养成才后去别的企业工作,要把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当作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家长对现代学徒制的认可也是学徒制培养模式得以顺利实行的保证,对于学徒制培养模式和教学质量监控,要通过家长信或座谈会等方式,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使家长认识中职教育的特点。在经费层面,要形成政府、企业等共同投入机制。政府一般承担中职办学经费,企业承担实训教师工资、设备和材料购置和学徒工津贴等费用,另一方面,则可以让企业获得税收减免和国家财政补贴等优惠。(二)封闭监控转向多方联合开放监控

学校、企业、行业、校外专家、专门的社会评估机构、家长、政府等构成社会层面的培养质量监控主体。监控过程应包括高校内部的质量监控和企业质量监控。“现代学徒制”要培养与岗位实现“零距离”对接的,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让行业企业、校外专家、其他专门的社会评估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监控是顺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迫切要求。打破封闭管理模式,拓展教学时间、空间和教学主体,教学组织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开放,对教学质量监控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监控要从封闭走向开放,以便综合各方质量评价,为校

企双方人才培养提供反馈信息,为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现实依据。

(三)“一元”教学为主转向“双元”教学评价监控

中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中职教育教学团队的特殊性,需要一改以往一元教学团队的观念,建立学校、企业双元教学团队。“现代学徒制”通过两个教学团队教师之间的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在“学”、“工”交替过程中发挥教学团队的整体优势。对于学校专任教师而言,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的双师素质。校企双方共同设置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内容,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求,开展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和职业能力测评,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协同发展。而企业指导教师,即“现代学徒制”中的师傅,要参加中职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教 学组织等培训,提高指导教师的综合执教能力。对于“双元”结合的教学团队发展的监控,要进行校企双方制度的设计,通过制度的约束和机制的激励,保证教师师傅的数量和质量。校企双方在课程共担、教学研讨、科研合作、专业建设、资源共建等方面努力,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高、协同发展。

(四)知识评价为主转向创新、发展、能力评价为主

“现代学徒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关注学生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将传统的知识性考核为主转变为以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考核为主,建立以目标考核和发展性评价并重的学习评价机制。校企双方要根据“现代学徒制”培养人才的基本规律和特殊性,寻求职业岗位目标和学生发展之间的契合点,重视学生创作成果展示和各项评优活动等。

(五)结果监控为主转向实时监控和过程监控为主

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第3篇

【关键词】高职现代学徒制 BIM技能应用型人才 合作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2C-0099-03

现代学徒制是当代发达国家培养职业技术人员,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背景下推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走向改革创新深水区的重要形式之一。现代学徒制具有如下特点:(1)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为基础,注重人的个别差异,学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师傅)共同向学生(徒)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2)是由企业和学校作为“双主体”共同推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学徒既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企业的员工;(3)倡导“入学即就业,就业即入学”的理念,是学校理论学习和企业生产实践互相交替、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即建筑信息模型)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构建建筑的数字信息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设计、施工、运营阶段的真实信息。BIM是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下应用于建设领域的一项新技术,越来越受建筑开发、设计、施工等企业的重视,市场的需求呼唤更多的BIM技术人才从事这个蓬勃发展的新行业。但是,我国BIM的应用水平和研发水平并不靠前,究其原因,主要是人才培养严重滞后。因此,为进一步加强BIM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2015年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和企业“通过科研合作、技术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推动相关人员掌握BIM应用技能,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建筑类院校,必须紧跟市场导向,积极开设BIM技术相关课程,培养BIM技术高技能应用人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依托基于产教深度融合、校企互动合作的现代学徒制各项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培养BIM技能应用型人才、推动BIM技术在广西建筑领域的应用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一、高职现代学徒制项目的建设思路

高职现代学徒制项目的建设紧紧围绕“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重要原则,以专业技术能力和生产经营模式居于行业领先的标杆性合作企业为平台,贯通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快速成才的通道,推动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依托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徒)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素养,全面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BIM技术应用方向)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

(一)人才培养合作模式。“校企合作,工学交替”是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建筑BIM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以提升学生(徒)的BIM技能应用水平为目标,按照“学徒准备期→准学徒→学徒”的一贯式人才培养途径,执行“1+1+1”三段式的人才培养方案,即第一学年为学徒准备期,学徒在学校完成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任务,掌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第二学年为准学徒期,准学徒在学校教师、企业师傅的共同指导下,借助于“校中厂”(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通过“工”与“学”交替,让学生(徒)初步感受企业的文化氛围,并完成校内理实一体课程和校内实训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徒)掌握专业所需的BIM技术的基本技能;第三学年为学徒期,学徒在“厂中校”(北京互联立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在岗培养,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通过师傅带徒弟项目工作小组,直接参与企业真实工程项目的实施,学徒最终的学业评价要按照“课程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师傅评价”的评价体系进行全方位考核,以保障学生(徒)所需的专业技能得到真实评价。

(二)教学合作模式。建筑BIM技术方向的教学要以建筑BIM技术的职业岗位需求为中心,坚持以提升学生的BIM技能的应用能力为目标,因此,校企双方在“推行工学结合,实施双导师制”的前提下,共同开展教学活动,构建课程体系,开发校企合编教材。在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一方面,学校应要求专业教师作为理论知识讲授的导师,走进生产一线指导学生(徒)学习理论;另一方面,合作企业要选派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担任实践技能传授的导师,在真实工程项目中指导学生提升实践能力。因此,现代学徒制框架下的校企合作要坚持“学校”“校中厂”“厂中校”的三方联动,以学生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为中心,全面促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实践的融合,进而实现学生(徒)全面发展。

(三)师资队伍建设合作模式。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优质教师队伍是基于现代学徒制建筑BIM技术方向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现代学徒制下师资队伍的建设要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专兼结合”为目标,实施学校与企业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锻炼的制度,提高专兼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一方面,学校专任教师要主动深入企业参加一线的工作,以参与真实工程项目为契机,提升使用建筑BIM技术的水平,以便更高效地讲授理论知识;另一方面,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掌握讲授知识的基本技能,以便更好地将自身的實践技能传授给学生。同时,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需要建立高效的考核机制奖励专任教师和师傅。

(四)学徒(生)管理合作模式。学生(徒)因具有学生和学徒的双重身份,其教学与实习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因此,现代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校企要明确各自职责,学校负责学生(徒)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与安全,企业、学校共同负责学生(徒)在实习期间的管理与安全。同时,以制度为准绳,加强学生(徒)教学与实习管理工作,企业和学校的管理人员组成现代学徒制的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落实制定实习管理流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定期对学生(徒)的情况进行沟通反馈。

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BIM技术应用方向)现代学徒制重点建设内容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即招工的一体化建设。校企深度合作是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学校和企业两个人才培养主体需要通力合作,将企业的需求和学校的优势有机结合在一起,以“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为招生和就业目标,探索和完善招生与招工的一体化建设。需要强调的是,招生(招工)环节是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起点,是学校、企业、学生履行相关协议的首要环节。因此,在学徒制实施过程中,为更好地贯彻现代学徒制中“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理念,需要从合作协议上明确学徒的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

为了实现建筑BIM技术应用方向招生即招工的一体化建设工作,学校事先与合作企业—— 北京互联立方有限公司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双方共同制订校企招生与招工方案。同时,以学生(徒)“能就业,就好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生一入学就与合作企业签订就业保障协议书,获得企业员工的身份,随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获得学校学生的身份,两项工作衔接办结后,学徒就具备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

在招生即招工实施环节,学校和企业应加强协同工作,以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图1所示,一方面,学校应从自主招生、单独招生及中高职五年一贯制等多个渠道制订计划,面向的生源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特长生和中职专业对口学生等;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面向社会招生,也可从企业中选拔符合学历晋升条件的员工,或以同等学历方式进行招生入学。在整个招生(招工)环节,学校和企业必须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规范招生及用工程序,确保学徒在岗培养的岗位和权益保障等。

(二)现代学徒试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需要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中,按照校企双主体育人的要求,校企共同探索工学交替的教学方式,学校负责安排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操作技能的学习,企业为学徒提供岗位,在真实项目中指导学生,提升职业技能;二是在课程体系的构建和课程内容的开发上,要以职业需求导向为基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水平中对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以“适用,够用”为原则,科学安排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的比例,使学生(徒)尽快适应工学交替的教学要求。

1.建筑BIM技术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筑BIM技术方向人才的培养按照“产教深度融合,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模式,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依据建筑工程类职业资格考试的行业标准,科学合理分配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并实现实践课程考核与岗位资格考核深度对接,进而培养具有基本的工程能力+BIM技能+管理协同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创造出BIM技术应有的工程价值与社会效益。依此人才培养目标,建筑BIM技术方向学生(徒)经过一系列专业技能的培养与训练之后,学生(徒)熟练操作BIM相关专业软件,能综合使用建筑工程设计和建造中产生的技术信息,制作可用于工程设计、施工和后续应用所需的二维、三维的图形、模型和文檔,并高效率地使用这些成果文件对工程项目开展全方位协同管理。

2.岗位(职业)能力需求分析。在“校企联合培养”BIM技术应用方向指导委员会的主导下,对不同规模、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单位的职业岗位调研、分析,形成岗位知识与能力报告,并结合BIM技术相关研究学者的建议,我们搭建如图2所示的建筑BIM技术方向岗位(职业)体系,BIM技能人才成长的路径为BIM建模工程师BIM信息应用工程师BIM项目经理,各个岗位能力需求为:

(1)BIM建模工程师。该岗位要求具备基本的专业识图能力,建筑专业的力学、构造、结构、设备等方面基础知识,能将传统的工程图纸进行翻模,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发设计构件模型库,进而建立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建、结构、设备等专业所需要的各类BIM 模型。

(2)BIM信息应用工程师。该岗位要求掌握BIM的技术前沿,视野较宽广,基本功扎实,具备较强的学习拓展能力,能独立解决项目关键技术问题。能够利用建好的BIM模型对具体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进行分析,并能及时对工程项目实施中遇见的问题进行优化,确保高效率、低成本、优质量地交付工程项目。

(3)BIM项目经理。该岗位需要拥有丰富的BIM综合知识及应用技能,具有较强的协调协作能力,能够掌控工程项目的整体流程;能从整体上把控BIM技术应用过程中各个关键的技术环节,整合多方优质资料解决项目实施中遇见的技术和管理问题,最大化实现BIM技术应用的效益。

3.培养途径。在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具体环节,以BIM专业技能培训为主线,按照学徒准备期、准学徒期、学徒期等三个阶段的先后逻辑关系,详细设计相应阶段的课程与教学计划。在培养途径上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教学手段要强化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的建设。基于BIM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学交替”要求,BIM相关专业的课程教学以工程真实项目引导为主,深入推进项目驱动式教学方法的实施,加强工学项目选择、工学内容的设计和任务驱动设计等环节的建设。

(2)教学进度模式要全面落实全周期过程建设。根据接受性学习、开放性学习、发展性学习三阶段学习认知规律,结合BIM技术专业与工作岗位任务密切对接,对教学周期进行全过程设计,即形成全周期的、螺旋式上升的教学进度模式的构建。

(3)单学期教学组织要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单学期的相关专业学习一方面要以完成一个核心任务为目标,另一方面在时间上要求单学期实训教学把每学期分为两个递进阶段,即理实一体项目全过程综合实训阶段和结合真实项目进行的BIM专项技能强化实训阶段,并将岗位核心技术课程、专门技能课程和综合拓展课程实现深度融合。

当然,职业技能技术人才的培养除充分了解岗位的能力需求外,还要建立一系列配套的人才评价标准。本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在“校企联合培养”BIM技术应用方向指导委员会的主导下,编制BIM职业能力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BIM方向的专业课程考核标准和职业素质考核标准,建立技能人才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四、结论

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建筑BIM技术应用方向人才培养项目工程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与实施过程中要构建人才培养、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生(徒)管理等方面的现代学徒制框架下的校企合作模式;要强调以合作企业生产部门岗位需求作为教学重点,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BIM技术应用方向)的内涵建设为建设主导,突出现代学徒制中师傅的重要引导作用;要明确企业各岗位特征、工作内容和需求,构建科学合理的建筑BIM技术应用方向的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

项目的探索与实施过程表明,学生(徒)在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培养下完成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并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用于实际工程的BIM项目中,这为培养建设领域急需的BIM技术高技能应用人才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吴建设.高职教育推行現代学徒制亟待解决的五大难题[J].高等教育研究,2014(7)

[2]曾范永,陶红林.建筑类高职院校BIM技术人才培养的对策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14(9)

[3]何关培.建立企业级BIM生产力需要哪些BIM专业应用人才?[J].土木建筑工程信息技术,2012(1)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自筹经费一般课题“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2011C0201);2016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基于产教融合,工学交替的现代学徒制探索与实施——以建筑BIM 技术应用方向技术人才培养为例”(GXGZJG2016A019)

【作者简介】姚 琦(1968— ),女,广东乐昌人,教授,高级工程师,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主任;李朝阳(1985— ),男,广西天等人,讲师,工程师,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主任助理。

钳工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年度质量报告 第4篇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本市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本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科学、规范、高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以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宗旨,以培育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建立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和学校双主体协同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度,形成校企从招生、培养到就业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深化教育链和产业链融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聘请企业、行业等各界专家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

第五条 市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规划、项目遴选、管理、评估与验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定期举行会议,审议试点项目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

第六条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项目日常工作的开展,拟定各类工作草案或建议,组织专题研讨和培训,管理试点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对试点项目进行日常跟踪管理,督促、推动各试点项目全面实施。

办公室实行试点项目事务专员制度,负责试点工作专项任务的督导检查。事务专员实行月检和年检报告制度。

第七条 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现代学徒制理论与实践研究,负责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的释疑解惑,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定期举行专题会议,必要时列席领导小组会议。

第八条 各区市应当成立教体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市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所属单位有关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设立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责任制,对所属单位的试点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区市领导小组应当向市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 申报遴选

第九条 试点项目遴选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市领导小组建立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库,规范申报登记。

(一)申报主体。本市辖区内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等可牵头申报试点项目。

鼓励区市、校企共同组建的职教集团、职教园区联合申报试点项目。

(二)申报材料。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填报《20××--20××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校企合作培养协议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市属、行办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区市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由区市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四)评审程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符合要求的试点项目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纳入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库并予以公布。

第十条 试点项目入选学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市辖区内依法设臵的学历教育职业院校,具备特色人才培养模式。近3年未发生学生(含实习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专业至少举办3年,专业特色鲜明,并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进行重点建设,每年招生原则上超过100人;专业实训装备先进,基本对接合作办学企业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团队;本专业社会用工需求量较大。

列入国家、省、市示范性或特色学校建设项目的职业院校优先选用。

第十一条 试点项目入选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守法、诚信经营,管理规范,产品质量高,业内口碑好。

(二)属于行业领军企业或者政府鼓励发展的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实习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完备;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具有引领带动自身发展和行业发展的潜力;能提供试点项目专业轮训的所有岗位,能够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徒(学生)的企业导师。

综合实力较强、行业地位较高、校企合作3年以上、企业培训机制完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大中型企业或科技创新型企业园区优先选用。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制度。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培养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

试点项目单位法人代表为试点项目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试点项目单位在公布遴选入围1个月内编制、报送《20××--20××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20××--20××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市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

第十三条 试点项目单位设立试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以所申报的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建设,确保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完成预期目标。

(二)校企双方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合理分担人才培养成本,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建立学徒(学生)双身份管理制度。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招生与招工一体化工作方案,鼓励采取多元招生与招工方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

企业、学校、学徒(学生)、家长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鼓励企业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学徒(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试点项目学徒(学生)实行注册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双导师聘用制度,实行双向流动管理。校企双方按照双导师的选聘标准,共同遴选现代学徒制实验班的班主任、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并签订聘任协议和工作责任书。

第十六条 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学徒(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制定试点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定期调整完善机制。

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岗位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岗位群轮岗实训标准、质量监控和考核标准,开发相应课程资源,建设特色课程体系。

第十七条 建立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教学管理制度。校企双方负责组织现代学徒制实验班的教学、岗位轮训和考核评价,并进行日常管理。

(一)学徒(学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学徒(学生)的企业实践课程与学校理论课程学分可以相互臵换,中职段学制可缩短1学期或延长1学期,高职段学制可缩短1学年或延长2学年。

(二)学徒(学生)在学校期间实行班级管理为主、小组管理为辅;在企业期间实行小组管理为主、班级管理为辅的合作管理模式。

(三)学徒(学生)实行毕业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八条 建立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试点院校和企业的有关现代学徒制政策、学徒岗位申请、教学管理与考核、课程资源等信息,实现数据采集、日常监测和资源共享。

第十九条 各试点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对建设内容、建设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确需进行较大变更或调整的,应报经市领导小组核准。

第二十条 各试点项目单位应当每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工作进展报告以及典型案例。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试点项目考核专家组,负责试点项目的考核评价。试点项目考核专家组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公正地对试点项目做出考核结论。试点项目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考核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试点项目考核按照内审与外审、动态与静态、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人才培养制度与标准、招生与招工一体化、双导师队伍建设、学徒(学生)培养与管理、保障措施、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成果转化和推广情况以及创新点等。

第二十四条 试点项目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对考核优秀的试点项目单位,授予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示范单位称号,在全市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及经验。

对考核不合格的试点项目单位,应责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组织重新考核;再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试点项目,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追责。

第二十五条 试点项目在建设期内因遇国家重大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的,本试点项目中止。

第六章 保障监督

第二十六条 政策保障。

(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双导师”人才库,对试点项目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定期进行培训。

校企双方建立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双向聘用与挂职实践制度。鼓励校企双导师共同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和技术研究。

(二)建立激励制度。将学校导师在企业的实践和服务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将企业导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带徒经历纳入企业员工业绩考评并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学徒(学生)给予表彰。

(三)企业应当给予学徒(学生)以准员工待遇,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根据学徒(学生)的实际工作贡献并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补贴。

第二十七条 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企业、学校等多元投入机制。市级财政、区市财政设立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试点项目的奖励津贴、企业的水电、耗材等,保障试点项目顺利实施。试点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

第二十八条 项目监督。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予以监督。

(一)校企双方对试点项目建设规划和立项、招投标、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试点项目考核专家组的考核结论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取消试点项目、收回补助资金、列入信用负面清单、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1.以虚假试点项目套现建设资金的; 2.在试点项目建设中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的;

3.在试点项目建设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建设质量事故的;

4.在试点项目建设中不听从工作安排,不能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情节严重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等规定的。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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