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2024-05-18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精选6篇)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第1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收费标准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收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办法,具体标准见附表。每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最低收费额为4000元,累进收费超过五万元的,按五万元收取。

被评估单位对评级结果有异议而重新要求评估,经人民银行批准进行复评的,复评费按上述标准的20%收取,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的跟踪调查,不另收费。对确有困难的被评估企业,可以减免部分评估费用。

(二)、咨询服务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收费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你公司应到我局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税票,照章纳税。

三、本文所核标准,仅限于你公司接受企业自愿委托而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时的收费,今后我省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政策、范围如有变动,你公司应主动向我局报告,并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第2篇

道 路 工 程

南京建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

中港路、独山路、凤居路

道 路 工 程

建设单位:郎溪县住建委

设计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江苏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建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人:戴安俊

报告批准人:罗新宝

报告时间:二0一0年十二月

中港路、独山路、凤居路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中港路、独山路、凤居路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我公司在定位放线之日起,即对工程按监理规范要求实施监理。在监理过程中按市政道路、市政排水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要求,对工程每一分部、工序均实行检查和质量认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返工至合格为止,否则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 按规范要求,必须持有出厂合格证;需进行复试的材料,必须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单位投入使用;对经复试不合格的材料,在现场监理人员监督下责令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砼、砂浆(二块)在施工、监理、甲方三方代表现场随机取样。

该工程分为市政道路、市政排水两个单位工程。其中道路分为路基处理、石灰土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层、沥青混合料面层、人行道铺砌面层六个分项工程;排水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装接口、检查井、闭水、回填七个分项工程。工程交工前,我公司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对实物进行检查,现对该工程作以如下评估:

一、质量控制资料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1)水泥合格证5份,复试报告5份, 复试均合格;

(2)砖合格证6份,复试报告6份,复试均合格;

(3)砂试验报告4份,复试均合格;

(4)碎石试验报告20份,复试均合格;

(5)石灰原材料检测报告20份

(6)素土标准击实试验报告一份

(7)环刀压实度150份

(8)灰土3%标准试验报告一份

灰土5%标准试验报告一份

灰土6%标准试验报告一份

灰土10%标准试验报告一份

(9)灌砂压实度180份

(10)灰剂量160份

(11)水稳5%标准试验报告一份

(12)灌砂压实度120份

(13)水泥剂量30份

(14)沥青混凝土标准试验报告两份

(15)沥青原材料检测报告一份

(16)压实度80份

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1)砂浆试块留置共4组,评定合格;

(2)砼试块留置共12组,评定合格;;

二、抽检资料

按市政道路、市政排水质量验评标准要求的频率,对每一工序工程分别进行了抽检(具体见监理抽检记录),质量符合要求。

经评定:该工程市政道路得分为85.7,市政排水得分84.6,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该工程质量合格。

南京建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第3篇

1文献综述

目前,学者针对不同省份科技发展情况,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进行研究。揭筱纹等[2]通过分析四川省科技计划现状,发现科技资源配置的结构不合理、科技成果产业化力度不够以及政府引导科研主体向企业倾斜的管理问题。潘慧[3]针对广东省科技计划提出关于产业技术路线、资金使用率、计划长效机制、人才业务素质、成果转化机制、服务中介建设的可行性对策,促进管理模式创新。罗勇[4]研究发现台湾地区已形成一套从计划管理、预算分配、执行过程到投入产出公布的程序和办法,但仍存在领域选择不均衡、实现技术成果转让和产业化的结果不太理想等问题。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估已成为主要研究内容。孙毅等[5]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合理绩效评价为基点,运用层次分析法,设计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测评方法。高宝森[6]从创新、产业化和能力建设类3种类型入手,建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张小菁[7]把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分为技术开发类和科技支撑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科技计划项目的后评估在科技项目验收后进行,项目后评估的主体是项目已经取得的成果,分析其数量和价值[8]。 张玉臣、王兆欢[9]研究了不同类型公共科研项目的绩效表达方式,并通过评估案例发现科研项目后评估的评价主体界定不明确、绩效内容不尽合理等问题。丁士海等[10]通过分析我国及发达国家科技评估管理特点,搭建我国科技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后评估管理模型框架。汪志波等[11]针对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特点,提出科技项目后评估体系的主客体系统、目标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等要素构成。陈波等[12]对1998—2003年获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后评估结果的统计分析,提出制定绩效评估法案,强化后评估导向作用,延长后评估时间及分阶段资助的政策建议。

已有文献分析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现状和问题,并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体系进行探索; 对于科技项目的后评估问题,大多停留在分析模型框架阶段,少有文献针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中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本文基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问题分析,从科技计划后评估指标体系与成果管理两方面进行研究,以安徽省为例对体系设计加以细化,以期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有改进推广作用。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问题分析

后评估工作的行为主体包括后评估委托方、受托方及被后评估方。委托方是指提出后评估需求的一方,主要是各级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受托方是指接受委托组织实施后评估活动的一方,主要包括后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等; 被后评估方是指申请、承担或参与委托方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活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评价阶段包括评估准备、评估设计、信息获取、评估分析与综合和评估报告( 见图1) 。

目前省级科技计划后评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1) 缺乏规范化的评估标准和制度。后评估大多局限于研究项目的层次上,在深层次上系统地对科学基金的投入、项目计划对学科发展、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和成效评价不够。评价角度往往是发表的论文、专著、奖励、参加学术会议等短期成果,而忽视科研项目的中长期影响; 缺乏专利、获奖等指标评定项目的技术水平,指标不够细化; 对实现科研目标过程中资源配置的状况考虑不全面; 对项目资源的使用情况只局限于科学研究过程中的设备和材料,而对人力资源的投入情况往往不加考虑。

( 2) 评估结果的开发利用不足。为实现和发挥后评估监督和管理的功能,首要任务是加强对后评估结果的开发利用,但目前在这方面做得远不够,主要表现在: 1) 政策文件中有关项目评估结果运用方面的内容还比较笼统,在日常管理中缺乏可操作的工作细则。2) 管理人员、项目承担者对成果宣传报道积极性有待提高。项目依托单位与承担者更注重如何申请项目,基本能做到成果标注工作,但较少主动提供成果报道材料; 各省科技厅虽直接掌握着资助项目成果,但由于工作繁重,少有精力组织总结资助项目的成果。3) 成果管理不完善使连续资助、绩效挂钩的真正落实受到一定制约。由于缺乏必要的辅助系统, 加上评审时间的紧迫性,科技厅很难将每个申请者以往的项目承担情况都了解全面,即使能提供已承担项目完成情况,也大都是未经评价的资料。

因此,本文将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设计,搭建层次模型、选取多重指标,以期使后评估可以综合全面和长短期兼顾; 同时,也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成果管理平台进行设计,根据现存问题及困难,从成果管理的各项功能入手,以期在成果展示、共享以及成果管理激励上有所完善。

3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3.1评估体系与评价指标的构建

常见的评估体系有层次型评估指标体系、网络型评估指标体系和多目标型评估指标体系,为使评估工作既严密可靠又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本文选择选用层次型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体系指标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中指标层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组成,对于难以直接用数量来定量表示的指标,选择专家打分方法。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该满足客观性、全面性、简明性、代表性、可操作性[14],基于此原则,准则层按照评估绩效的构成要素进行分解,形成科学层面、教育层面、 技术层面、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采用分析法对每一层面进行指标选择。在收集科技部、各省科技厅发布的有关条例文件及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专家意见调研, 拟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表( 见表1) 。

3. 2指标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的确定大体上分为主观赋权与客观赋权。由于客观赋权方法考察观测值数据的影响力而忽略评价指标本身职能的重要程度,通常选择主观赋权方法,如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德尔菲法等,本文选择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决策人根据指标重要程度构造判断矩阵; 用特征向量法求最大特征值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 对矩阵进行一致性分析[13]。通过对安徽省科技计划组织评估指标的专家调研,求得指标层权重以及准则层权重( 见表1) 。

本文专家调研对象主要有安徽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以及各科研院所代表,调研方式有调查问卷与专家座谈。调查问卷由省科技厅主持,收回有效问卷243份; 专家座谈方式取得有效结果25份。在实际操作中,各省科技厅可根据该省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的不同发展状况和不同政策要求,进行专家调研和层次分析,获得适用于该省的指标权重。

注:*括号内为权重

3. 3投入产出比的计算

根据表1可以得出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投入值与产出值,并可计算得出投入产出比值,依此进行科技项目后评估的优劣排序评级。投入产出比是项目产出总分与投入得分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其中,fi(x)为项目的第i个产出指标分值;m为该项目经费投入;f(m)为项目的经费投入得分,其计算公式为为该省去年同一类型科技计划项目的平均经费投入。

4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成果管理平台设计

通过本课题的相关研究[15],科研项目成果管理体系框架可分为面向科技厅内外两部分,包括四方面功能: 面向外部的成果展示和问责、成果共享和监督功能; 面向内部的成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和成果分析、引导功能( 如表2) 。

4. 1成果管理平台在成果展示方面的职能设计

成果管理平台首要任务是科研成果展示,具应有科研信息发布及投入产出公布的职能。

管理平台需要整合现有关于成果新闻发布和资助亮点,公布省科技厅资助研究类、人才类、环境类项目的整体状况,包括成果新闻和资助亮点、分学科或领域统计分析结果等。面向公众提供项目成果说明能够充分激励研究团队完善成果登记情况, 重视成果登记的真实性。为基础研究人员了解研究领域前沿提供渠道,防止研究的盲目性和重复。

同时,平台公布项目资助经费拨款情况和立项摘要,为公众和科技政策制定部门提供关于资助项目的经费信息(如公布资助经费的开支情况和各类开支比例)、研究内容和目标(如公布项目立项摘要)、研究成果说明(如面向公众的研究成果概述)等相关信息;提供项目受资助信息、项目研究领域及成果信息交叉检索功能。

4. 2成果管理平台在成果共享方面的职能设计

成果共享是成果管理平台的主要功能,一方面成为科技报告共享机制的载体,另一方面为研究收集到的科学数据、文献、材料以及受科技经费资助的科学仪器设备等共享提供支持,应具有科技报告共享、资助项目研究信息共享、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三方面职能。

为科学报告共享机制提供支持。科技报告按照 “合理确定科技报告的共享范围和保密级别”,向社会公众、科研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科技计划资助机构和科研机构分级分权限共享资助项目的科技报告,提供学科领域科技报告检索功能。项目实施阶段可以跟踪研究领域动态,以借鉴和调整研究策略和措施。

共享研究数据信息。根据科技部2003年印发的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 要求,成果管理平台需要公布资助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包括数据、样本、实体资料、构建的数据库、研发的软件,开发的教学材料等信息,并说明访问和共享这些信息的途径( 如提供检索和查询链接等) 和要求( 包括数据资料再利用、衍生使用的知识产权归属等条件) ,以资助项目研究信息共享。

为科研经费资助的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提供支持。 依据国务院2012年印发的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科技部2003年印发的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提供大中型科研仪器设备查询检索功能, 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公布省内科研仪器的相关信息( 包括科研功能介绍、相关资助项目信息、 联系方式及地址、所属依托单位相关网页等) 。

4. 3成果管理平台在支持成果激励机制的功能

成果管理平台建立之后,应把评价结果与新项目申请的评审结合起来,奖励在各个方面客观排序中居于前列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例如对有多篇论著被国内外权威机构收录的课题组,就有理由对其申请的新项目简化评审手续,给予优先考虑。从管理上还应对成果评价连续居于前列的研究所和高校予以表彰,对他们在成果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

5结束语

目前,如何正确合理地进行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已成为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问题层面把握评估体系和成果转化的评估目标,从选取合适的体系指标到采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再到完善成果管理平台,需要我们给予更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研究。本文通过文献梳理及专家调研,建立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出适合安徽省的指标权重,得出可排序评级的投入产出比; 同时搭建成果管理平台,从成果展示、 成果贡献以及成果激励3个方面对成果管理进行职能设计。该指标体系与管理平台不仅仅是切实可应用于安徽省科技计划组织的后评估模式,而且是对于各省的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具有显著示范推广的应用意义。

摘要:对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科技项目后评估的文献进行综述,发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管理现有评估标准缺乏及结果利用不足的问题;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投入产出比进行后评估评级;根据职能要求,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成果管理平台进行设计。以期完善安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管理,并对各省科技计划项目资源配置和管理监督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第4篇

【关键词】新课程标准 大语文 语文高考

新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加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协作的能力,发展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有了四年命题经验的安徽省在2009年高考命题中又是如何凸显这一目标的呢?结合高考试卷,笔者谈谈个人的理解。

一、注重基础知识考核,突出“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劳动的独特之处是为未来而工作。今天的孩子身上所培养起来的,要在几年之后,甚至几十年之后才会成为一个成熟人的公民性、道德性和精神面貌的因素。”学习语文离不开汉字的识记和词汇的积累,字音字形的考查,一直是高考的传统内容。自主命题四年,安徽省2009年对字形的检测,一改过去16个词语“有无错别字”的形式,新瓶装老酒,考题选用四个句子,尽管词汇量远远大于16个词,但是通过高三一年的训练和平时语感能力的培养,只要对考试重点把握到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四个句子分别关注“波滔、清净、胜地”,“如火如荼、凸显、头酬”,“神采、不黯世事”,“断壁残垣、跋涉”十个词,重点明确了,找到答案也就不是难事。

对于语文教学的目的,叶圣陶先生早就明确指出“教是为了不教”。字词的掌握只是语文学习的初级阶段,如何准确使用词语,如何正确的传情达意,一直是语文教学的一个难点,而病句的考核正是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综合评价。2009年安徽卷分别考查了不合逻辑、表意不明、句子成分的残缺等几种类型。要想让自己的作文流光溢彩,要想让自己的语言如行云流水,能够正确的区分病句并加以修改,这是高中学生必备的能力。通过具体语境考查知识点,这种方式改变了过去死记硬背的模式,更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关注传统文化,突出爱国情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精神。要使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古典诗词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国古典文化星空中一颗璀璨的明珠。自主命题以来,分别考查了宋词、清词、宋诗、元词,安徽卷对词的选择可以说是情有独钟。2009年安徽卷选用了元代舒頔的《小重山·端午》。一提到端午,人们自然会想到汨罗江畔那个披发行吟的三闾大夫,想到韩国申报世界非物质性遗产的端午祭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强烈震撼。传承古典文明,是语文教学的要点之一。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流传着许多妇孺皆知的美丽传说,诸如中秋赏月、上元灯会、清明祭祖、重阳登高等,2009年命题人借助《小重山·端午》,虽然考查了诗歌欣赏中关键词语的把握、词的表现手法等知识点,两道题难度不大,但更重要的是让考生关注中国古代文化、传承华夏文明,尤其是在世界政局动荡、金融风暴横扫五洲的今天,要以龙的传人而自豪,要有伟大的爱国情怀,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有这样,才会“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聚焦社会热点,突出“大语文教育”观

全面教育就是关注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境界的理想、信念与责任感,强烈的自主精神,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素养的人才。新课程标准的这一基本要求,就决定了语文教学不能只“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语文是一门百科全书式的学科,“大语文教育”的观点要贯注到整个语文教学过程。张孝纯先生《一条广阔的语文教改之路》(《中国教育学刊》〈1992年第2期〉)指出,大语文教育“以课堂教学为轴心,向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开拓、延伸,把学生的语文学习同他们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把传授语文知识同发展语文能力、提高智力素质和非智力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把读、写、听、说四方面的训练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接受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网络式的而不是单线式的,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强而有力的培养和训练。”这种“大语文教育”观在2009年安徽卷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一方面关注“通俗历史热”,另一方面聚焦“三农”问题。

“读史使人明智。”如何让历史大众化、普及化,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给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安徽卷第一大题的现代文阅读就紧扣时代脉络,让学生将眼光透过高考繁重的学习,去关注社会,关注人文,关注历史。

“三农”问题一直是社会的一个热点,2009年安徽卷首次采用概括图画内容的形式,一幅图片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涉及了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医疗保险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图画内容简单,但意旨深厚,一方面要求语文教育突破语文课本的局限,另一方面要求学生读、写全面发展。高考命题的这种“大语文教育”的观念,充分体现了新课程标准教育思想的核心。

四、强调实践能力,突出学习品德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指出,教育要“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尝试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古汉语翻译、对联的组合是考查考生实践能力的一个方面,2009年安徽卷集中体现这种思想的,则是现代文阅读《董师傅游湖》和作文《弯道超越》。宗璞的《董师傅游湖》篇幅不长,只有1087个字,但语言朴实,情感细腻,突出表现了一个安于生活现状、乐于助人、有一颗平常心和富有生活情趣的、技艺精湛的木工师傅的形象,考题涉及到对小说故事情节的把握、人物形象的分析、重点语句的理解以及个性化的阅读等相关内容,难度不大,考生基本上不会答偏、答错。尤其是试卷中的第14题(2),要求考生说出小说给自己带来的启示,这就要求教育传授给学生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生存。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黄孟轲在谈到“新课程”背景下的语文教学,尤其是作文教学时说道:“作文应该是我们学生生命精神的实现,学生除了直接拥有自身的思想、意识的内在生活之外,还有对自身存在及自身存在的环境的观察和评价,这就是一个精神性的问题。我认为人的心灵具有三重性,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生物生命是三重生命的根本和基础,而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一经产生,就相对独立了,尤其是精神生命,因为这是属于学生个性的。”2009年安徽卷高考作文不再采用沿袭两年的“命题作文”样式,避开较为空泛的话题,注重引发考生从生活、从社会经验出发,注重让考生从生活中提炼对生活的看法,使考生有感而发、有话可说,作文时考生不能忽视对题目中“‘弯道一般被理解为社会进程中的某些变化期或超越人生道路上的一些关键点。这种特殊的阶段充满了各种变化的因素,极富风险与挑战,更蕴含着超越对手、超越自我的种种机遇”的理解。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要关注考生的三重生命。无论是遵义会议、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是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无论是生活中的一帆风顺、飞黄腾达,还是“命途多舛,时运不济”,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都会遭遇“弯道”,超越“弯道”,是每个人不容忽视的问题,考生在作文中更应该关注的是“精神生命”。遗憾的是,表面上看安徽卷的材料作文很有新意,但只要把最近几年全国各地的高考试卷细细咀嚼,所谓的“弯道”与前些年涉及的“挫折”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是又一例“新瓶装老酒”罢了。

30年前,吕叔湘先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当前语文教学中的两个迫切问题》,文中指出:“中小学语文教育问题是个老问题,也是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个严重问题。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很差,中学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大家都知道,但是对于少、慢、差、费的严重程度,恐怕还认识不足。”“十年的时间,2700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是不是应该研究如何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用较少的时间取得较好的成绩?”30年后,吕老“当年馨欬犹在耳”,我们语文教育的现状又是如何?作为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高考,则是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回答。2009年安徽卷虽然在诸多方面都突出了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对于改变语文教学的“少、慢、差、费”的现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这是一个方向,但是,如何在日常教学中贯彻实行新课程标准,改变“学生考试成绩提高了,书却读的越来越少了”,“学生忙了,学习成本提高了,语文素养降低了”的现状,还需要各位同仁为之尽心尽力了。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第5篇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纳税评估质效的提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通过建立并运行“主辅评”团队和税务机关上下联动机制规范评估实施工作。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科学高效、税企互动、优化服务、团队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纳税评估实施的工作环节包括:评估团队的组织、案头审核、调查核实和评定处理四个环节。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

第二章 评估团队的组织

第六条 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

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应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第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第八条 评估组的分工采取主辅评制,通过评估预案竞争的方式产生主评岗位(以下简称主评)和辅评岗位(以下简称辅评)。

第九条 评估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评估事项,并注明评估的理由、期间和税种。同时将《风险识别报告》预警的异常数据及其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一并告知,要求纳税人复核疑点数据、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条 评估组在撰写评估预案前,评估组应进行信息收集、校验和补正工作。

第十一条 评估组每位成员应根据收集、校验和补正后的信息,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二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第十三条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以主评撰写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形成评估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 案头审核

第十四条 评估组在案头审核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收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二)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三)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四)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第十五条 评估组应对前期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锁定或排除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点的高低确定调查核实的目标及采取的方法。

第十六条 纳税评估案头审核阶段结束后,应根据案头审核结果,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评估组工作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二)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

第四章 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 评估组按照评估预案和案头审核的结果,采取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核查情况应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 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评估组可以使用技术工具提取纳税人的有关会计核算数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 账簿、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是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或外资企业等规模较大的企业,调查核实方法应当以风险为导向,对企业内控

制度进行测试及评价,发现企业内控缺陷与税收风险的关系,从企业管理的层面审视与防控税收流失风险。

第二十一条 评估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短信、网络、面谈等方式沟通。需要税企双方确认证据和结论的,应当以书面信函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信函的双方应当签章确认;采用面谈方式的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第二十二条 约谈的对象由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必要时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及举证等要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

第二十三条 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情况报告。

第二十四条 调查核实结束后,评估组应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第五章 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评定处理是指评估组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报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形成评估处理决定并执行的过程。

第二十六条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通过评审专家评审预案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审议评估意见前,应当征询评审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评定处理决定应按照以下原则作出:

(一)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确认纳税人的涉税疑点问题可以排除,主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内容、过程和事实情况加以说明,经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二)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且纳税人没有异议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

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三)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四)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五)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六)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第二十九条 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第三十条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第三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评估实施部门反馈,双方共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第三十三条 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市国税局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规程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

(试行)

一、组织评估团队...............................................................................11

(一)接收评估任务.................................................................12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12

二、案头审核......................................................................................12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13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13

(三)案头审核.........................................................................14

(四)制作评估预案.................................................................15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16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16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17

三、调查核实......................................................................................17

(一)实地核查.........................................................................17

(二)约谈.................................................................................18

四、评定处理......................................................................................19

(一)形成评估报告.................................................................20

(二)评估结果处理.................................................................20

(三)评估结果执行.................................................................22

(四)评估结果反馈.................................................................22

(五)评估结果存档.................................................................22

整体描述:本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指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通过竞争与合作的“主辅评”团队工作模式,运用数据分析、实地调查、约谈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主流程:组织评估团队-案头审核-调查核实-评定处理

一、组织评估团队

业务描述: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任务分配方案,向评估人员下达评估任务,成立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

涉及岗位:评估案源管理岗、领导审批岗、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接收评估任务

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工作任务,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评估任务分配方案,根据评估任务分配方案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成立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二、案头审核

业务描述: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评估有关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评估组所有成员应收集、校验和补正相关信息,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涉税资料。收到纳税人书面复核结果后,对复核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初步鉴定与评价,对纳税人风险异常指标及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数据核实及案头分析

等基础工作,评估组成员独立制作《纳税评估预案》(以下简称“评估预案”)。评估实施部门统一组织预案评审(会议评审或匿名评审),确定评估组主辅评人选。主辅评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工作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评估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开展评估的理由、评估期间和税种;

(2)风险异常指标及可能存在的疑点列举,要求纳税人对疑点数据进行复核,限期向评估组书面回复复核结果,说明理由并提供能够印证复核结果的有关资料;

(3)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清单。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

在纳税人对异常指标进行复核的同时,评估人员应进行信息的收集和补正工作。需要收集和补正的信息主要包括:

1.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2.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3.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4.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三)案头审核

评估人员对前期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锁定疑点方向或排除疑点,以及延伸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涉税问题。案头审核的方法主要有:

1.行业对比分析(横向对比分析)。采用比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结构性分析指标,将纳税人的各类信息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同行业比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值。主要指标有收入利润率、收入费用率、收入成本率、税收负担率、投资利润率、投资收益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等。

2.纳税人变化情况分析(纵向对比分析)。采用变动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趋势分析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各历史时期纵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变动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期

间费用变动率、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税负变动率等。

3.综合指标对比分析(指标配比分析)。采用配比指标分析的方法,将纳税人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纳税人变动率指标之间相对变动幅度进行分析判断,反映内在逻辑关系的多个配比指标在同类纳税人间相对变动的正常幅度。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成本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与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率、销售利润增长与税款实现增长配比率等。

4.经验判断分析。由评估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纳税人存在的纳税疑点问题进行直接的判断。

(四)制作评估预案

评估组每位成员根据前期案头审核情况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5)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在对风险异常指标和其他疑点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主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排除疑点或确定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和下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内容,形成小组评估方案。

小组评估方案是评估预案的竞合版,吸收了所有评估组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5)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6)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

1.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小组评估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2.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继续实施评估。

三、调查核实

业务描述:评估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和任务分配结果,可以选择实地核查、约谈或者其他便捷有效的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实地核查与约谈等评估方式不设定先后顺序,可以根据评估实际确定,实地核查与约谈可以交叉、反复进行。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实地核查

1.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提前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2.实地核查应按照评估方案中制定的调查内容、方法和方向进行。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应根据调查核实内容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3.调取电子数据的程序和方法。

程序: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纳税人,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电子资料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账簿、凭证。

方法:使用查账软件自带的调账工具,从纳税人信息中心服务器或与服务器相连接的终端计算机上采集相关的账套数据,在需要授权才能访问的情况下,应向纳税人索取登陆的用户名与口令。

(二)约谈

1.在评估组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约谈可以在实地调查前、中、后期实施。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和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因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约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电话、信函、网络、面谈等方式进行。采用面谈方式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2.约谈的对象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如有必要,也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

3.约谈的地点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设在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办公场所。

4.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由专人记录约谈情况,根据约谈内容形成《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业务描述: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主评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汇总调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和纳税人反馈意见,集体讨论处理意见。主评根据工作组会议讨论结果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部门集体审议和领导审批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处理。评估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征科处并做好评估资料的归档。

涉及部门及岗位:征科处、市局和主管局、纳税评估岗、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存在的预警及疑点问题;评估时间和税款所属期间;案头审核的推论及求证途径、调查核实的情况;评估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评估对象的反馈意见;评定处理建议及依据;管理建议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二)评估结果处理

1.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排除的,评估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2.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评估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

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3.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4.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5.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6.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

(三)评估结果执行

1.由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2.如果在执行中出现障碍,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税款追征程序时,由主管局作为主体执行。

3.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4.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五)评估结果存档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安徽评估收费标准 第6篇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工作考核遵循硬化、量化、简化、优化的原则,应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规范性考核和绩效性考核两大类,分别以指标表示,采用百分制计分。

规范性指标包括风险点排除率、预案制到位率、督促企业调账率及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

绩效性指标包括纳税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及评估任务完成率。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省、市国税局对实施纳税评估单位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规范性指标40分,其中风险点排除率15分、预案制到位率10分、督促企业调账率10分、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5分。

(一)风险点排除率达到100%,即为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风险点排除率=∑每户排除的风险点数量/∑每户风险识别报告中的风险点数量×100%

(二)预案制到位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预案制到位率=(1-未按规定进行预案式评估户数÷评估总户数)×100%

(三)督促企业调账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督促企业调账率=已提供调账凭证的户数/应提供调账凭证的户数×100%

(四)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2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1-反馈错误户数÷填报《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总户数)×100% 反馈错误包括税款、滞纳金数据错误,风险点排除数据错误、账务调整错误等情形。

第六条 绩效性指标60分,其中纳税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15分、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5分、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5分、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5分、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10分、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15分,评估任务完成率5分。

(一)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达到或高于全省评估平均水平的,为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户数÷应按规定评估户数)×100% 全省评估发现有问题户平均水平=全省评估有发现有问题户户数÷全省应按规定评评估户数×100%(调到上行前面)

评估发现有问题包括:评估应补缴税款、调减增值税进项留抵数额、调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含待弥补亏损)、调整资产计税基础等。

应按规定评估户数:是指省局通过工作流系统下发的评估户数减去《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中填写为“行业鉴定错误”的户数、“评估时已注销或非正常”的户数、“评估时已稽查”的户数。(以上情形需经省局征科处确认)。

(二)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已入库的评估税款金额/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100%

评估应补缴税款包括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消费税及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的总和。

(三)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已调减进项留抵税额的金额/评估应调减进项留抵税额的金额×100%

(四)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已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评估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100%

(五)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加收滞纳金户数/评估应补缴税款的户数×100%

(六)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值的,即为15分。低于全省平均值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所属期申报税款的金额×100%

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是指在工作流系统中,《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中评估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消费税及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的总和。

所属期申报税款的金额是指综合征管软件中,纳税人评估税款所属期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总和。

(七)评估任务完成率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任务完成率=已评估结束的户数/应评估户数×100% 已评估结束的户数是指在评估任务完成的规定时限内,已在工作流系统中办结流程的户数。

应评估户数口径同上。

第七条 纳税评估的考核设置如下加分和减分因素: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1.纳税评估工作成效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2.纳税评估案例被省局或者市局评选为优秀案例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5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1.反馈已排除的风险点事后被稽查、执法检查或审计查实有重大问题的;

2.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评估被纳税人投诉或举报经查属实的; 3.评估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条 纳税评估考核方式包括系统自动考核和抽样考核两种。

系统自动考核是指依托综合征管软件、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工作流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与统计。

抽样考核是指采取统计抽样的方法,抽取一定样本规模的评估档案进行审核与统计。

第九条 考核按定期进行,在终了后60日内完成。第十条 抽样考核的范围系上一省局统一下达并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户。考核部门于次年元月20日前从中抽取考核样

本户。被考核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抽中的纳税评估资料送交考核部门。

被考核单位抽样考核的样本规模为全部评估户数的30%,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下发20日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单位可以提出复议,并将相关证明资料提交考核部门申请复核。考核部门在收到资料后3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对确属考核有误的,应及时更正。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全省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案例评选,实施纳税评估单位每年报送评估案例不少于3个,被评选为优秀案例的,给予通报表彰,其主评人员可被省局聘为纳税评估评审专家。

第十三条

考核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应当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具备普遍性的应形成管理制度,以发挥示范和规范作用。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考核中发现相关制度存在的缺陷,应当及时加以修正和完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市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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