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4-06-28

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益民菜市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市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应急,是指因本市场销售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疫病等突发情况,本市场对问题食品及其经营商采取必要控制措施,避免问题发生、扩散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第四条

市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容易引起中毒、疫情的食品监管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条 本市场是场内食品安全应急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确定应急管理人员及职责,配置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并按照主动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上报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见附件)设应急救援总指挥1名,副总指挥1名,组员若干名,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抢救、善后工作、后勤供应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第七条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市场应立即通知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隔离有关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并立即调查事件原因,掌握问题食品来源和流向等情况。

第八条 市场管理人员要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可疑食品取样封存,进行技术鉴定,对问题食品来源和流向进行追踪。

第九条

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市场管理人员要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对经营者进行教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原因和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条

市场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做到警钟常鸣,常备不懈,形成人人注意食品安全,个个参与事故防范的市场良好安全经营氛围。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益民菜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有权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畜禽及肉品经营户必须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品的采购依照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清洗操作分离。

安全内容管理市场增长放缓 第3篇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 网络安全事件常常困扰着企业。其中由于网站访问、邮件收发、P2P下载、即时通讯、论坛、在线视频等正常网络行为导致的企业网络安全风险、员工工作效率低下、敏感信息外泄等网络安全事件呈急剧上升的形势。而且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深入, 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在应用层和内容层。而安全内容管理硬件产品最主要的功能, 是需要提供Web流过滤、内容安全性检测以及病毒防御。在国内, 安全内容管理市场则以热门的上网行为管理产品为主。

深信服科技安全产品总监邱德文表示, 上网行为管理产品不同于以往传统的安全产品, 传统安全产品往往比较注重于网络层和技术攻击方面的防护, 而上网行为管理产品是基于应用层和内容层的全新安全、管理产品, 这正是用户在现今网络发展环境下所急需并且传统基础网络厂商所不能提供的。“所以, 该产品正好弥补了现实的迫切用户需求与传统厂商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之间的空挡, 强烈的用户需求是该市场增长的最主要原因。”

据专家介绍, 传统网络防护设备 (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是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基础设备, 其所具备的访问控制、网络攻击事件检测等功能, 能够抵抗大多数来自外网的攻击, 但是不能监控网络内容和已经授权的内部正常网络访问行为。然而, 相对于网络层安全, 由正常网络应用行为导致的安全事件更加隐蔽, 不易察觉, 所以损失也更加巨大。因此, 需要对应用层和内容层进行策略控制。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 通过内容安全管理, 企业可以加强员工上网行为管理, 保障网络资源合理使用, 避免人为的网络安全隐患, 提升互联网使用率, 拥有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从而利用网络创造更多价值。

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 准入管理 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5)06-0000-00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现状极不相称,尤其一些食品生产商家职业道德低下,为谋取暴利违规生产,置食品质量安全与不顾。从整体上来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虽整体较好,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仍不容乐观,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进行深入的探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1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民以食为天,食品质量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尤其对于我国这个农业大国而言,食品生产材料丰富,食品种类众多,尤其一些食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同时,我国人口数量庞大,每天消费食品量惊人,食品行业蕴含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因此,无论正规的食品生产厂家还是一些小商小贩都想从中分一杯羹。于是一些地区出现了较多小型食品生产、加工厂家,其中不乏一些小作坊。调查发现,一些食品生产商家的食品生产环境令人堪忧,尤其是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下,丝毫没有食品安全意识,工作期间存在不洗手,不佩戴口罩的情况。部分食品生产小作坊蚊蝇乱飞,尽管工商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及检查频率,但一些食品生产商家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仍不思悔改,整个食品生产行业乱象丛生。

深入分析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不无关系。研究发现,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水平质量,不仅有助于规范食品生产行业秩序,而且能确保食品质量,尤其能杜绝一些不良商贩的随意进入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因此,针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实际,职能部门应从长远角度出发,结合我国食品行业发展情况,加强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合理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为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职能部门还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食品行业管理经验,并加以适当改善加以灵活运用,有效杜绝食品行业不良状况的出现。

2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现状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加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职能部门应将其当做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同时认识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进行长远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为我国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就目前来看,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还有很大的提升的空间,一些问题还未及时得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食品检验内容涵盖不全

目前,我国将28类食品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内容,与庞大的食品种类相比,检验对象涵盖不全,当前的检验主要集中在蔬菜,尤其叶类菜检验上,而对水产品、果品等的检验相对不足。另外,检验的重点内容仅放在了畜禽兽药含量,以及蔬菜有机磷含量检验上,对其他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隐患项目的检验非常至少。这种食品检验存在较大漏洞,很难真正确保食品安全。

2.2 食品检验执行难度大

我国食品检验执行难度大由多种原因造成,其中检验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一方面,我国专门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相对缺乏。例如,出入境检验的重点工作是对进出口产品的检验;农业机构多进行土壤的检验;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的重点是工业产品。另一方面,当前我国食品检测主要采用速测方式进行,检验手段较为简单,无法满足消费者要求,尤其当发生争端时,速测拿出可参考的依据难度比较大,而且如对重金属超标、兽药残留以及农药残留的检验,需要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2.3 有效的惩罚措施缺乏

尽管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商家违反规定的成本较低,因此,不少商家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另外,当检验出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仅要求商家停止销售,当怎样监督其完全销毁,这一难度比较大。食品安全领域缺乏完善的惩罚措施,使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面临较大难度。

2.4 质量体系运行规范性差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相关内容,从食品产量、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等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实际运行却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为节省成本未在库房、生产车间安装防昆虫、防鼠等装置,导致食品生产环境较差;未依据相关卫生标准定期清理库房、生产车间死角,未按照相关规定清洗生产设备等,导致生产环节的卫生条件较差;未制定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原材料进厂的检验,而且未依据相关定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等。

3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提高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主管单位及职能部门应从我国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改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质量的有效对策,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实施: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确管理工作的稳步运行,离不开健全法律法规的支撑,因此,相关部门应认真分析当前食品领域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现状,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条例。同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工作程序、条件以及可实施的主体等内容。另外,依据食品品种、类别等,详细列出不同食品上市标准,构建权威统一的食品标准体系,提高食品管理质量。另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为保证其充分发挥作用,还应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内容,为顺利执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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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注重市场准入检测水平的提高

首先,我国应建立食品检测专门机构,并增加在食品检验设备方面的投入,引进先进的检测仪器,提高食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其次,增加食品检测对象及检测项目,尤其应增加可能给人体健康构成威胁的项目,为保证食品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提高食品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及检测水平。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食品检测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食品检测技术,提高食品检测工作效率。同时,不断总结与分析食品市场准入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常见问题的处理效率。针对出现的棘手问题应开展相关的讨论活动,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会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

3.3 加大违规惩罚力度

当前,食品商家在违规方面的成本较低,因此,不少商家在利润的驱使下置人们的身体健康于不顾,生产不达标的食品。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违规内容及惩罚内容,尤其应加大惩罚力度,一旦发现生产违规的食品,禁止在市场上流通,并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商家违规成本。同时,还应综合分析我国外来食品情况,规范外来食品市场准入,为营造安全的食品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另外,执法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明确自身工作原则,不接受任何贿赂、秉公执法,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给广大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3.4 严格落实准入制度

制度是任何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与规范,尤其对食品行业而言应注重准确制度的严格落实,否则制定的准入制度犹如一纸空文,非难无法发挥相关作用,而且造成额外的成本开支。因此,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相关制度的严格落实,应加强食品检验工作的监督,可采用限期追查、随机抽查、回访、巡查等方式对食品生产相关环节严加管理。一旦发现无法保证食品生产质量的情况应责令整改。同时,遇到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商家,可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安全的运行。同时,还应结合食品种类对准入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与优化,以满足食品行业生产多样化需求。

4 结语

食品安全关乎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尤其针对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为满足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结合当前我国食品管理存在的不良问题,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水平与质量,切实保证食品安全,尤其应不断总结与反思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准确管理水平与质量,为营造良好的食品生产行业秩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更多的合格食品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龚英亮.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研究[D].安徽大学,2007.

[2]牛元秀.我国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

[3]张利国.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探讨[J].科技与经济,2008,06:53-55.

[4]胡南乾.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问题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1.

[5]王明礼.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天津大学,2012.

收稿日期:2015-03-20

作者简介:王希杰(1974—),女,山东安丘人,工程师(中级),主要从事食品质量方面的研究。

市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1目的

为加强对治安工作的有效管理,明确落实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要求,使治安工作与现代化治安管理模式接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确保市场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场内治安巡逻,突发治安事件处置,纠纷调节处理,车辆停放、通道疏通、客户报案,投诉处理等。3.职责

本市场安全保卫工作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由市场管理中心监督执行。

4.程序

4.1治安值勤巡逻人员之间必须保持有效联系,一旦发现情况能及时到场支援,防止假币、偷盗、斗欧等治安案件发生;

4.2协助各部门解决各类纠纷,加强对车辆集中停放区域的巡逻和宣传提示,防止车门、车窗被撬,维持场内治安秩序和财产安全,并做好巡逻记录;

4.3为确保本市场安全和市场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市场范围内的固定、移动目标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与人防相结合,形成立体的群防体系;

4.4监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保守监控秘密,未经许可不准回放有关录像,做好日常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5治安工具管理:严格保管安保制服、警棍、对讲机等治安用品、工具,正确使用,不得遗失、损坏、外借,不得挪作它用。

4.6治安员违法时,将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本市场消防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全体客户及本市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有效地执行国家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场范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3职责

市场管理中心牵头负责,相关各部门配合。3.1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3.1.1市场管理中心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对灭火机按要求规定的年限调换药剂,并注明换药日期,便于管理;

3.1.2对灭火机要定期检查,发现外壳氧化腐锈,按陈旧腐蚀程度逐渐有计划报损,同时做好添置工作,做好器材统计工作;

3.1.3各类灭火机要定期进行清理,表面保持整洁; 3.1.4严禁敲击器材或挪作他用;

3.1.5经常检查消防泵,保持运行情况正常。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3.2消防事故应急方案 3.2.1报警 任何人发现火情后,必须立即内部报警,无自救力的立即打119公安消防救援电话,派人到路口接消防车,单位领导还必须及时向上级机关(领导)汇报。3.2.2扑救

a本市场专职、义务消防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由火场指挥人员按“灭火作战方案”及根据火情实际,指挥投入灭火战斗;

b火场指挥应根据火场情况,正确果断采取停电等各种辅助措施,防止火势扩大;

c火场指挥应迅速判明火场特点,火场的主要方面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明确主攻方向,在灭火力量优于火势时,d果断采取“速战速决”的战术扑灭火灾;

e在火势大于灭火力量时,采取“先控制,再消灭”的战术,全力控制火灾范围,防止蔓延,等待增援力量;

f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火场由公安消防人员指挥,并根据公安的要求,指挥内部力量配合做好救护、维修、警戒等工作,直至扑灭大火。3.2.3善后工作。

a组织有关人员保护现场。

b等待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勘察、调查火灾原因。c填写事故报告表。

d对伤亡职工(家属)进行慰问。e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f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3.3防火安全规定

3.3.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3.2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制订防火工作规划,层层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保部建立起防火档案。

3.3.3

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实行防火工作奖惩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并定期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防火措施要时时做到防患于未燃。

3.3.4

市场管理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工作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开出整改单,责令限时整改完毕并进行复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市场内要划分重点防火区域,进行重点防范。

3.3.5

不得随意挪动、玩弄以致损毁消防器材。

3.3.6

消防器材必须置于醒目位置,前面不得堆放杂物,通道、楼梯口必须畅通无阻,消防器具、报警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必须有专人定期维修保养。3.3.7

不得擅自拆装电线电路和电器设备,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不得随便使用电炉、油炉等禁用器具,不得私自加接大功率电器具,不得随意乱扔火种,重点防火部门下班后要切断总电源,经常性检查生产用各类电器设备、电烙铁等,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增强防火责任,一旦发现火警,及时全力扑救并尽早报警,尽可能防止火情扩展,并保护好现场,对火警事故采取“三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3.4防火安全检查规定

3.4.1对经营场地出租租赁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防火部位做到每半年不少于二次的检查。除定期检查外,本市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

3.4.2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要当场落实到人,对重大隐患要开具火险隐患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

3.4.3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必须在整改后进行复查。

卫生防疫制度 1 目的

为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本市场的卫生安全防疫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场公共卫生的控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职责

3.1由办公室负责、物业部协助卫生防疫工作。

3.2本市场内配备卫生督查人员,对市场的卫生防疫进行检查、预防和处理工作。3.3各大交易区管理人员协助检测人员做好各类农副产品的入市检验; 4程序

4.1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4.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3本市场内的交易场地每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障交易环境的卫生安全。4.4对一些可能引起卫生隐患的传染源进行重点消毒清洁工作,严加控制。4.5生活和工作场所建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厕所(水冲式)和洗手消毒设施。

4.6生活和工作场所建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箱(桶),箱(桶)外不得倾倒垃圾,清扫员要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4.7严格控制生活和工作场所的蚊、蝇、蟑螂、鼠类等病媒生物密度,并达到规定的要求。4.8建立本市场发生紧急疫情时的应急预案,并重点做好预防工作。

4.9市场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管理者通报,以便管理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经销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市场交易有序、安全地进行,对进入本市场交易的经销商行为进行规定。2范围

所有进入本市场交易的经销商。3职责

市场管理中心对交易行为不文明的经销商进行约束。4程序

4.1经营者应与交易市场签定租赁合同,交纳房租和保证金,并申请领取“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后方可进场经营(外地客户应有临时居住住证、身份证)。

4.2进场经销商与市场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固定货位的经销商还需与市场签订进场经营合同、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填写《市场商户档案表》。场内经销商必须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并做到:

a)

档位内保持清洁卫生,商品陈列整齐有序; b)

档位、车位前通道不许堆放杂物,摆放商品; c)

不能将垃圾及商品包装物随便堆放在过道上。4.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拉乱扯电线;用电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由专业人员处理。

4.4要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市场,违者予以扣留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4.4.1注意防盗,保护好财物。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安保人员。4.4.2发现防火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市场管理人员。4.5进入本市场的经销商不得经营下列农副产品: 4.5.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和霉变的农副产品; 4.5.2法定需要检疫而未经过检疫的农副产品; 4.5.3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农副产品;

4.6经销商必须使用本市场提供的或经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通过的度量衡器和约定计量单位,禁止短斤缺两。

4.7经销商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准聚众斗殴、滋事,辱骂顾客和管理人员;不在营业场所营业时从事打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本市场将负责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4.8经营的各类产品必须按照《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要求,摆放整齐、规范,禁止超线占道摆卖或加工,经销商不得随意将固定摊位转租他人。

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市场经营产品分场区销售及陈列秩序而制定本规定。2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市场范围交易的经营产品。3职责

3.1法人代表对经营产品分区销售进行统一规划; 3.2市场管理中心负责本市场经营产品陈列管理。4程序

4.1经营产品分区销售

4.1.1本市场经销商只经营与本市场经营范围有关的商品种类;

4.1.2在市场内对本种类商品进行细分:五金区、建材区、板材区、大棚区、电器设备区、综合交易区等。4.2商品陈列

4.2.1 商品应陈列整齐,成行成线;应明码标价。4.2.2 商品应挂牌销售,标明商品产地和质量等级。

4.2.3部分在运输过程中,纸壳箱包装的产品,箱中会蓄积热量产生潮气。在进货后要打开纸壳箱,进行放热处理,以及防止个别物品在高温潮气下腐烂变质。4.2.4经认证的商品应明确标示。

4.2.5所有商品陈列均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4.2.6市场管理中心对经销商的商品陈列等情况进行巡查,对于不按本市场规定进行统一摆放、陈列的经销商要及时提醒,以便达到交易区内整齐划一的目的。

4.2.7对管理人员的劝告不加理睬的经销商,本市场有权将其商品清除下架。计量仪器校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交易计量的准确规范,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场内所有计量仪器校验的管理和控制。3职责

市场办公室、市场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安排本市场所有计量仪器的校验、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户的计量知识培训。4程序

4.1本市场计量仪器校验清单:

4.1.1

另见计量器具台帐(市场管理中心负责)4.1.2

检测中心仪器清单(检测中心负责)

4.2强制校验的计量器具每一年为一个检验周期,由市场管理中心提前一周通知各部门,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将计量设备统一集中,由市场管理中心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校准,各经营业户必须积极配合,并按国家规定交纳检定费。对于检定/校准合格后的计量设备,由市场管理中心贴合格标签并标注有效期发放给各使用部门及商户,以便于追溯。

4.3市场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计量管理人员,每月对计量器具比对校正一次,商户则每天对计量器具比对校正一次;市场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本市场经营者使用的计量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本市场所有经营者必须统一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克、千克”或“公斤”。4.4经营业户如需更新衡器,应及时向市场计量管理员报告。必须购买有CMC标志(生产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衡器,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以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

4.5有以下情况的经营业户须自行把衡器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4.5.1未按约定上门时间进行检定的;

4.5.2商用衡器经使用确认不合格需检修的; 4.5.3新购商用衡器没有检定的。

4.6市场坚持每月对经营业户的商用衡器进行一次计量误差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超出允许误差的商用衡器,责令停止使用,并由物业部送计量部门及时检修。5计量设备的使用

5.1商户在使用时,保护好标识,严禁随意涂改,不得损坏和丢失;衡器应作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在搬运期间要做到轻拿轻放,使用和保存期间要防止损坏或失效; 5.2计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各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通知物业部核查,及时分析、找出原因,进行修理和重新检定。并对以往计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如货物未运走,要免费为其重新计量。6计量设备的报废

6.1经营者的自备秤未经计量部门校验、检测的,一律属非法使用,由市场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场内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杆秤,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 6.2凡计量不合格,造成缺斤少两,给消费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市场市场管理中心按《计量法》与本市场规定进行处罚,并没收计量器具;6.3对于无法修复的计量设备,填写《设备报废单》经物业部确认后,由主管领导决定报废; 6.4计量设备的校准(或调整)、修理、报废,应在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7检测设备的使用控制 市场管理中心或各部门的使用者在检测设备的装置、防护和储存过程中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8计量知识的培训

市场管理中心每半年分期分批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及经营者进行计量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学习和广播宣传;

8.1 市场管理中心应配合培训部门对新员工和经营户进行上岗前计量知识的培训工作,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经营;

8.2 市场管理中心的专兼职计量人员应自觉学习,熟悉掌握有关计量管理工作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管理技能;

8.3 计量数据与计量档案的管理;

8.4 本市场计量数据档案的管理由市场管理中心设专职专管人员进行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绿色市场的卫生管理,保障市场清洁卫生,经销人员符合健康要求。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绿色市场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的管理和控制。3职责

3.1市场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本市场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的管理和控制。3.2物业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规范环境卫生的具体工作。4程序

4.1市场环境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市场内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4.1.1

废弃物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确保环境整洁;

4.1.2

各档区应自备垃圾收集袋、笤帚、簸箕,并将遗弃物装入垃圾袋内,保洁人员定时收取,不得随意乱倒;

4.1.3

装卸货物时,不得散落和随手丢弃废弃物;

4.1.4

保持公共下水道、排水沟完好畅通,不堵塞、不积存或溢出污水,无臭味; 4.1.5

市场周围无污水坑、垃圾场、环境优良;

4.1.6

市场内的垃圾容器为统一密封式,垃圾桶及时清理,干净无异味; 4.1.7

地面光洁无污渍,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

4.1.8

通道干爽清洁,果菜头、果菜尾摆卖时,不准超出摊位,摊内外无废弃物,墙壁无乱涂、乱画;

4.1.9

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衡量器具表面光亮;

4.1.10吊扇、壁扇、灯箱、导购箱要干洁明亮,无尘积、无苍蝇粪便。4.2禁止下列有碍环境卫生行为

a

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b

乱倒垃圾、污水、随地大小便; c

破坏和盗窃公共卫生设施;

d

乱贴广告、乱贴标语、张贴影响市场形象宣传单。e

场内外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f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卫生监督员有权予以处罚。4.3个人卫生 4.3.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3.2

经营者要勤洗澡、理发、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3.3

夏季经营时不得光足、赤背,身有汗臭味; 4.3.4

从业人员按规定着制式工作服; 4.3.5

服务员不准留披肩发; 4.3.6

使用合格洗涤剂。4.4卫生消毒制度

4.4.1市场地面、楼梯、扶手、摊位每周由保洁人员冲洗消毒一次。4.4.2现场加工设备等每日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4.4.3清洗、消毒过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消毒粉、剂。4.4.4净菜加工用具如容器等的消毒,必须浸泡在82℃热水或氯制剂消毒液中30分钟以上。4.4.5净菜加工人员进专用操作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戴白色清洁工作衣帽和口罩。每天营业前,按规定配制消毒水,氯制剂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应在400ppm(百万分之一)之下,必须将用具及空气进行消毒。

4.4.6各摊位消毒人员负责记录消毒时间、方法等。4.4.7消毒及灭虫鼠药剂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制度: 4.4.8杀虫剂用药原则:复配用药、交替用药。

4.4.9所用药物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认可推荐的、低毒的、有批准文号的药物,并严格按说明使用。拒用“毒鼠强”等禁用药。对康星胶饵、灭得优、都灭、气雾罐、灭害王等容器型药品,需有严格的领用手续,空瓶统一回收销毁,有经手人签字。4.4.10可二次使用的药械,应当及时回收。4.5管理

4.5.1管理员随时检查卫生保持情况,督促保洁员和商户及时清理; 4.5.2建立卫生评比制度,颁发卫生先进摊位区流动红旗; 4.5.3发挥个体协会作用,引导商户讲卫生、爱卫生自觉行动;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6篇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市场开办者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二、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档记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

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

2、监督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贴牌”食品;

3、为入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和经营环境;

4、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5、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书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处理、召回、退货协议;

6、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质量承诺;

7、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8、定期检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销、存情况,督促其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9、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对所销售的大宗食品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对应签订协议而不签订,或者不严格审核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出现问题的,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食品市场巡查制度 第7篇

为了加强食品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

(一)食品市场巡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行为和食品经营者自律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切实把市场巡查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突出食品市场巡查重点,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程度

(三)查主体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上墙悬挂、是否通过年检验照,许可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四)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六)查商标广告和装潢,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的行为,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七)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八)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

三、创新巡查监管方式方法,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水平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以工商所为单位,对本辖区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和明确巡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实行“两图一书”的管理方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十)工商所应当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日常信息;引导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

(十一)工商所应当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及时报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及时收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信息。

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提高食品市场监管效能

(十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积极引导和指导商场、超市推进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的电子化管理,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交易、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加快与工商所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进程,为实现网上监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三)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遵循“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以及横向联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同时,应当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市场质量、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并与工商机关其他方面执法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加强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

五、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落实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建立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充分利用巡查监管情况和信息,提高食品市场巡查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五)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托“金信工程”,将食品市场巡查监管情况列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督管理。

(十六)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以当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和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十七)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申(投)诉、举报。对接到的咨询、申(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对处理情况应当记录、保存。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加强市场管理保证用种安全 第8篇

一、内蒙古自治区种子市场的现状

自《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 国营种子企业逐渐减少, 民营企业逐渐增多, 种子行业垄断经营的格局已经打破, 种子生产、经营有序放开, 农作物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就内蒙古自治区而言, 省级注册3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有117家, 其中90%以上为民营股份制企业, 有种子经营网点3000多家, 从事种子经营活动的人员达到万人以上。经营的各种作物品种有几千种, 仅玉米品种就有几百个, 农作物种子年经营量达10亿千克以上。由于种子经营单位的增加和经销网点的增多以及新品种的不断出现, 在给广大购种农民提供了良好的供种服务和更多的新品种选择, 满足了种子市场多元化的需求同时, 种子行业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 有的地方坑农害农的种子案件时有发生, 大大增加了种子管理的难度。

二、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

1. 种子管理执法经费缺乏

种子管理机构的人员少、素质较差、经费严重不足。许多种子管理站机构仅有几个人, 工作人员少;大多缺乏种子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在经费上多数地方的财政仅保人头工资, 部分地区还存在工资差额拨款现象, 缺乏开展种子市场管理和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的各项工作经费。

2. 种子质量检测手段落后, 种子经营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

由于多数旗县的种子站的检验室都是在早年间建立的, 其检测设备早已老化和落后;多数旗县的种子检验室没有通过“计量认证”, 也不具备法定监测能力, 还有的旗县种子管理站根本就没有检验室。这必将造成种子质量监控的缺位, 使企业的种子质量难以保证。

3. 部分种子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 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 我区的一些种子经营者, 不遵守国家有关的种子法律、法规, 在经营中以次充好, 以假乱真, 坑害农民。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 “未审先推”现象极为严重。另外还存在着种子包装标识不清晰、不规范, 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等等违法行为。

三、采取有效措施, 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

1. 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 保证种子管理工作经费

由于种子管理执法工作专业技术性强、社会责任重大, 因此, 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办事公道、纪律严明、能打硬仗的种子管理执法队伍。同时, 种子管理机构要千方百计争取政府领导、财政部门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种子管理工作的支持, 保障种子管理正常开展的各项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 逐步改善薄弱的交通、办公、办案、检测条件, 提高种子管理工作效率, 确保种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认真宣传学习贯彻《种子法》, 充分认识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种子法》是我国目前种子行业正在实施的主要法律依据, 它的核心作用是强化国家对种子工作的管理。其目的在于规范种子的选育、生产、经营、使用、推广和管理工作, 保证种子质量, 促进种子事业健康发展。因此, 要采取办培训班、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形式, 广泛宣传和认真学习, 增强广大领导干部、种子管理者、种子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种子法律、法规观念;要让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能熟悉掌握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种子管理部门依靠法律手段促使种子市场公平竞争。

3. 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严把市场准入关

要按照《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坚持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以外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对达不到要求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不予审核或发证。

4. 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种子管理者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素质

首先要对种子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进行种子管理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种子管理知识、种子专业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种子管理执法队伍;其次是要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人员进行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种子生产、种子加工、种子包装、种子储藏、质量管理和种子经营管理的业务技术培训;第三是加强对种子销售人员进行种子经营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种子专业技术、种子储藏保管和种子经营知识培训, 要重点加强种子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广大种子经营者的素质。

四、认真履行职责, 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 严格公正执法

1. 坚持种子经营者持证生产、持证经营

种子管理部门要对本地种子生产的品种、面积、地点、隔离条件、生产管理水平等要具体掌握;对经营的品种、数量、流向要了解;特别是对无证生产、无证经营的要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

2. 加强种子经营管理, 完善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种子管理机构要对各种业单位及代销机构、代销网点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并登记保存相关资料, 随时掌握各经营单位的种子经营情况, 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和网点坚决取缔;同时, 对经营作物种类、品种、数量、种子来源、质量情况等有关内容登记备案, 做到心中有数。

3. 严格加强品种管理, 凡是没有审定的品种坚决禁止推广

要严格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新品种试验、示范;严厉打击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的违法行为, 防止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给用种农户造成的减产损失。

4. 建立已审品种淘汰机制, 减轻市场品种多、杂、乱的现象

对已经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的品种, 要根据大面积生产种植表现情况、种植推广年限、品种缺陷、种植面积等情况, 对种植面积小、审定年限长、产量低、抗性差的老品种, 定期进行淘汰并限制经营。防止种子市场出现品种多、杂、乱的现象。

5. 加强种子市场管理, 严格公正执法

种子管理工作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为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 为种子使用者提供优质高产良种, 满足农业生产用种需要。在整个种子生产、经营、销售过程中, 种子管理机构要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农业部令的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厅的相关文件精神, 认真加强品种审定、种子包装、种子标签、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经营档案、种子质量档案、备案登记情况等的全面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确保用种农民的根本利益;同时, 要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 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 努力做到执法公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执法不公和不作为行为。

五、强化服务意识, 保证用种安全

种子管理部门要按照《种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加强种子监督管理;采取以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的管理原则, 不增关设卡, 为种子经营单位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同时, 要为种子经营者提供法律咨询、品种开发、品种审定、供种信息、质量检验等服务, 实施政策引导、加强行业指导, 切实为广大的守法种子生产经营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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