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2024-06-19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精选6篇)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第1篇

关于申报2012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

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企[2010]17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决定组织申报2012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特色产业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微企业开展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知识产权清晰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中小微企业节能减排。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微企业生产或应用节能减排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集群和聚集区内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综合治理利用项目的建设、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3.中小微企业与骨干企业专业化协作。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有较强协作配套关系的中小微龙头骨干企业重点产品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项目,中小

微企业为建立和加强与龙头骨干企业协作配套关系、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和改扩建项目。

4.中小微企业产业升级和延伸。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主导性产业中小微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实现产业升级,向附加值高的产业前端和后端延伸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5.中小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地方特色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微企业实施的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及清洁燃料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6.新注册成立中小微企业的建设项目。重点支持2011年在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注册成立的中小微企业建设项目。

7.民族特色手工业。重点支持地方特色集群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内民族特色服装、鞋帽、地毯等手工业为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

(一)申请特色产业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属于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位于地方特色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聚集区内。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

5.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6.新建项目需按照国家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前期工作,且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50%以上。

7.项目必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产品生产手续齐全。

8.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重点。9.同一项目未获得各类财政资金支持。

10.申报项目须是2012年底前完工的在建项目。11.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政企业财务信息快报。

(二)支持方式

特色产业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支持方式,并优先支持贷款贴息项目。每个项目特色产业资金的扶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各区县财政局需对各企业和单位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建议支持理由,以项目汇总文件上报我处。

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特色产业资金的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

1.封面(详见附件一); 2.特色产业资金申请报告;

3.特色产业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4.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三);

5.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 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 7.承担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

8.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的借款合同及还息凭证复印件;

9.项目发生费用有效凭证复印件及费用汇总表; 10.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各区县财政局应报送如下申报材料 1.特色产业资金申请文件;

2.特色产业资金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详见附件四)。3.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时间

各区县财政局按照申报要求,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企业处。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市财政局企业处

张健

马岩

联系电话: 2819482

2819478 附

件: 1.封面

2.特色产业资金申请表 3.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4.申报特色产业资金汇总表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第2篇

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一批稳定工业经济

增长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四区三县经商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发[2016]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2016]48号)要求,现就2018年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补助、贴息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在青海省办理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项目自筹资金和其他配套资金已经落实。

3.项目申报单位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4.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能够充分体现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增长点。

5.技术改造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已在经济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办理了核准(或备案)手续,已开工建设或申报当年能够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

6.贷款贴息项目为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30日,贷款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7.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为2017年度认定或复审通过的工业生产性企业。

8.上下游产业对接项目为2017年度优先采购市内企业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9.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为开发区各园区、区县投资建设,于2017年元月至2018年6月30日前主体建设已完工,并完成主体竣工验收的项目。

10.入规企业为2017年新建入规及规下转规上企业。11.中水回用为2017、2018年使用中水的工业企业(已补助过的中水量不再重复补助)。

二、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的请示文件。

2.资金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其他相关资料 1.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审批意见。(4)2018年度设备订购明细表、合同、正规发票或付款凭证、设备影像资料。

2.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审批意见。(4)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30日新增的与金融机构签订的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抵押)合同、银行贷款利息收悉凭证。

3.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资质证明。4.上下游产业对接。

(1)2017年和2016年原材料采购合同。

(2)2017年和2016年购买原材料税务完税发票。

(3)2017年和2016年原材料市内对接汇总明细(对接企业名称、产品、数量、金额)。

5.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项目立项文件。(2)建设合同及相关票据。(3)主体竣工验收报告。(4)厂房影像资料。(5)招投标、监理文件。(6)其他相关批复文件。6.入规企业。

统计平台在库证明(提供电脑截图)。7.中水回用。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复印件;(2)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再生水使用量核定证明;(3)2017年全年、2018年上半年供水合同和发票;(4)2017年全年、2018年上半年企业中水回用情况说明。

申报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完整的电子文档。

三、申报程序

企业按隶属关系向所属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申报,同时抄报同级财政局部门;由各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 — 4 —

部门统一初审、汇总后联合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技改设备补助,贷款贴息,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奖励报投资监管处负责审核;上下游产业对接、中水回用报循环经济处负责审核;标准化厂房建设报中小局负责审核;入规企业报经济运行处审核。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7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资监管处 王静茹 8238654 循环经济处 任佳丽 8266215 中

局 雍

鹏 8266219 经济运行处 陈

8238772

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第3篇

7个为民办实事项目

在今年12月31日前, 南宁市区将出现10座移动公厕;在快环和城市中心区主干路上, 将建设6座人行过街设施……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今年城建计划的一个亮点, 包括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7个项目。这批项目的建成, 将使南宁市的公共设施更加完善, 为市民出行创造更多的便利。

笔者了解到, 在这7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中, 最先让市民受益的是两条路, 一条是月湾路 (白云路—长湖东路) , 另一条长湖东路 (凤翔路—月湾路) , 都计划在9月底前完工。

今年, 在南宁市区的7个免费开放公园内, 将增设老年健身及儿童游乐设施, 这为老人和小孩增加了更多的好去处。另外, 今年还将在六城区各新建一块公共小游园、小绿地, 主要建设内容是绿化、道路和场地铺装等。年内还将完工市区易涝点整治工程, 市区内20处易涝点排水管 (渠) 将得到改造和清淤。

路桥建设凸现大手笔

桥是今年投资计划的一大亮点。其中, 新建的立交桥有2座, 呼声很久的民主铁路立交桥计划于今年开工建设。另一架新建的桥为长湖立交桥, 该立交桥设于长湖路与快速环道竹溪大道交叉路口, 桥总长285米, 宽28.5米, 计划年内实现通车。

除了桥, 城市交通路网项目是今年投资计划的另一亮点。新建、续建完善36项城市交通路网项目, 其中包括市区道路、交通整治工程、社会保障用房配套道路等项目, 主要有滨湖北路延长线 (长湖路—贤宾路) 、长堽路二期 (长堽火车站—厢竹大道) 等, 还将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维修工程。

交通整治项目方面, 人行过街设施已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计划年内完工。另外, 还将对北湖—南棉路口等路口进行交通整治和改造。同时, 一批社会保障用房配套道路也将在今年得到完善。

16个项目力求民有所居

可以说, 今年的投资计划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如与去年相比, 今年加大了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投资力度, 安排了16项新建、续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廉租房包括3个项目:一是将于上半年开工新建的相思湖廉租房建设工程, 该项目计划建住房1147套, 今年主要开展的是主体工程建设;二是续建友谊路廉租房项目, 计划建住房1056套;三是新建凤岭北路南面廉租房第一、二期, 计划建住房1389套, 该项目将于下半年开工。

经济适用住房共包括13项, 主要为续建项目, 新建项目有3个, 一是邕宁那元项目, 今年计划开工5万平方米;二是罗文管区回建用地, 今年开工2.7万平方米;三是江南区项目 (富宁边角地) , 今年开工3万平方米。

除此之外, 还计划建设一批拆迁回建及安置房。

市政公共设施将升级

今年的投资计划, 将使南宁市的市政公共设施升级。包括完善城市防洪体系, 对防洪设施实行维护、修缮, 防汛设备更新改造等;对城市道路路灯进行改造;续建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 (转运系统) 以及南宁市电网项目等。

为了使南宁的山更青、水更绿, 投资计划还安排了12项风景旅游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同时, 将安排竹排冲上游沙江河段综合整治工程、朝阳溪 (重型机械厂—28中)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南湖水质改善工程等, 水环境在今年将继续得到改善。除此之外, 投资计划还对五象新区项目、东盟商务区及凤岭新区项目进行了重要安排。其中, 五象新区项目包括17项;东盟商务区及凤岭新区项目共24项。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第4篇

各市州工信委(经信委)、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各有关单

位:

根据《省级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1‟651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

1、六大行动计划专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改造提升轻工、食品、纺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食品加工安全检测能力。(由消费品产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2、六大行动计划专项(新材料及现代高载能产业)。围绕发展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及新能源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领域,发展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项目,支持配套企业发展。支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调整产品结构,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延伸优势高载能产业链。(由原材料产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3、六大行动计划专项(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国家及我省振兴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内重大装备技术研发项目、重大成果产业化及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关键配套零部件;大型、精密、高速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大型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国际先进水平石油钻采、炼油化工及煤化工成套配套设备;中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及电器元件;矿山采、选矿设备,有色、冶金冶炼、压延设备,煤炭综采设备;真空获得与应用技术与设备,农业机械,新型高档泵、阀、轴承及紧固件等基础件,铸造、焊接等基础工艺技术设备;大型环保、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优先支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由装备产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4、陇药产业发展专项。积极推进基因工程药物、多肽药物等生物医药研发进程,加快形成产业化。支持发展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现代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科技支撑、信息化服务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级中医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基地。支持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中药提取、陇药大品种扩能改造,支持企业整合重组,引导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形成规模化发展。(由陇药产业办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5、技术创新专项。重点支持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延伸产业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团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由技术创新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6、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重点支持列入《2012年全省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由规划发展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7、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重点支持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项目。节能方面重点支持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监察、监测等节能能力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示范工程。节水方面重点支持矿井水利用和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循环经济方面重点支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及循环化改造、再制造产业化、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重点支持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支持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由环境资源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8、节能降耗资金。重点用于中央财政奖励范围之外的碳化硅、砖窑、石灰、淀粉、化工、印刷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奖励。按照《关于上报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甘工信发„2011‟810号)执行。(由循环经济发展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9、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电子产品制造及软件服务业)。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集成电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领域的产品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和专用材料,移动通信终端、核心芯片及测试设备为主的通信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电子专用设备,数字化3C产品的自主研发应用及产业化,电子标签(RFID)、机床电子、金融电子、医疗电子、工业控制及检测等为主的自主软件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智能手机嵌入式软件、车载信息系统等软件研发环境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数字内容加工处理的工具、平台、环境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企业管理、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应用软件以及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以工农业、政府部门等重点领域国产软件的示范应用为主的重点行业软件研发和示范应用,以标准研制及验证、知识产权保障、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支撑能力为主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系统安全产品和数据安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信息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他信息技术服务。(由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10、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信息化推进、企业信息化及“两化”融合)。支持企业加快“两化”深度融合,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智能化,工艺装备数字化提升,经营管理系统化建设,供应链信息化,节能减排信息化,产业协同信息化和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工业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和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物联网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设施农业生产、病虫草害监测与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平台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建设,支持文化产业、社保医疗、环保、教育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由信息化推进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1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综合利用、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由中小企业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1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银政投”融资平台贷款项目补助)(由融资服务处牵头组织项目初选工作)

13、继续支持重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增容扩区、循环化改造、产业规划编制,提高工业园区承载能力;支持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培育及配套产业项目。2011年已经安排补助资金的园区不得重复申报。(由规划发展处牵头进行项目综合平衡)

14、对省工信委直接协调、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的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15、对列入《2012年全省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项目,各市州按70—80%的比例上报,对银行贷款落实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工艺技术先进、特色突出、有竞争优势,辐射带动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实施单位已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实施项目的基本条件、场所和技术人员。

3、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是国家工信部、省、市(州)、县(区)工信委(局)、有审批权限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4、申报企业及项目信息已经录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

5、申请支持的项目要求已完成核准或备案、土地、环保、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已开工实施,或者能在2012年底之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有关产品和服务要具备相应行业的资质和认证。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6、申报技术创新项目的必须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团队承担的项目,项目直接投资额应在500万元以上(包括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专利和软件购买及研发费用)。

7、申报项目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本年度内同一法人企业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根据省工信委《关于2012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效能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项目申报前,须完成2011年中央、省预算支持项目的效能评价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由申报单位编制或委托国内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

1、申报六大行动计划、陇药产业、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按附件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和项目汇总表;

2、申报技术创新专项的项目按附件二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有关表格;

3、申报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的项目按附件三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有关表格。

4、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的项目按附件四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有关表格。

(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工信委(局)对申报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2、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银行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及进账单。

3、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国家限制类项目需要进行能评,并由节能评估机构出具的能评报告。

4、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等。

5、申请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业规划编制费用项目报告须由市(州)工信委审核转报即可。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市州要按照项目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申报的初审工作,认真核实项目的真实性。

2、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项目按照属地化由各市州工信委统一报送(不占用市州项目数额)。

3、项目申报材料于2012年2月29日前分别报各专项初选处室及规划发展处各1份(包括电子版)。

4、项目填写表格及填写说明可在省工信委网站下载。各处联系方式如下:

规划发展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42,4609243(传真)

电子邮箱:gansulys@163.com

原材料产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89

电子邮箱:gsmbwjr@163.com

装备产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61,4609257(传真)

电子邮箱:4609257@163.com

消费品产业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55,4609209(传真)

电子邮箱:1111zjb@163.com

陇药产业办 联系电话:4609103

电子邮箱:gslycyb@163.com 环境资源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62(传真)

电子邮箱:gsgxwhzc@163.com

技术创新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41、4609212

电子邮箱:4609242@163.com

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电话:0931-4609296、4609245(传真)

电子邮箱:gsxxhtj@163.com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处

联系电话:0931-4609180、4609179

电子邮箱:gsgxwyy@163.com

中小企业处 联系电话:0931-8818361

电子邮箱:zhoupeng713@163.con 循环经济处 联系电话: 0931-4609108 4609107(传真)

电子邮箱:gsjnjpb@sian.com

融资服务处 联系电话:0931-8960424

电子邮箱:gxwrzc@163.com

附件:

1、六大行动计划、陇药产业、信息化专项填报内容和格式

2、技术创新专项填报内容和格式

3、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填报内容和格式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填报内容和格式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第5篇

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做好我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1年1月1日后立项或实施的项目。

2、项目的承担主体必须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长沙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须基本筹措到位。

5、按有关规定程序,项目已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6、以前已获得长沙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支持重点

2012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扶持创意设计、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资讯、新闻出版、娱乐休闲、文化旅游、文博会展、教育咨询、工艺美术等文化主导产业发展;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有创新团队支撑、对我市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包括:

1、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质升级,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原创性强,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在全国有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文化企业实施的项目;

3、社会贡献度大,特别是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的项目;

4、已上市文化企业或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

5、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三、申报程序

申请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一般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向所在各区、县(市)委宣传部申报,也可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长沙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做好项目初审和整理工作。

四、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分类,报送至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或长沙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五、申报工作要求

各相关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长沙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及附件合订本1份,电子版1份。

六、其它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及《长沙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可在星辰在线(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长沙市财政局

2022年第一批项目申报通知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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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第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开始申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请组织申报2008年第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我委决定在信息和产业升级等领域建设若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重点

(一)信息

1、新一代移动通信测试验证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移动通信后续演进技术测试验证和标准制定,基于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技术,建立相关试验和验证平台,以及规范的测试评价体系,为国内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提供开放测试环境,并开展国际合作,促进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提高我国移动通信产业持续创新能力,推动我国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和产业发展。

2、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适应宽带化、多媒体化、IP化技术发展趋势,针对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关键技术,重点开展基于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后续演进技术的工程化研究、关键系统和部件的开发,促进产业化,提升我国移动通信产业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满足新一代移动通信发展需要。

3、下一代互联网核心网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构建下一代互联网核心网络关键技术,建立下一代互联网核心网技术研发、测试和试验平台,研究可运营、可控制、可管理的新型体系架构,以及地址管理和信用机制等,提高承载互联网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促进我国下一代互联网核心网技术的发展。

4、下一代互联网互联设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下一代互联网互联设备关键技术,建立技术研发和测试平台,开展路由器、交换机等互联设备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开发相关设备,开展设备仿真和测试验证,促进相关设备标准研究制定,推动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发展,为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提供支撑。

5、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关键技术,建立可管理、可控制的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研究并测试各种接入技术、协议和测试方法,开展网络仿真、测试验证和应用试验,开发关键芯片和设备,制定相关标准,促进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的应用和发展。

6、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数字音频、视频编解码技术,建立研究开发和试验平台,开展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音频、视频编解码核心算法研究,建立完善的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和促进行业应用,为我国数字音视频广播、多媒体通信、视听类消费电子、宽带网络等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7、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我国集成电路发展瓶颈之一封装技术,建立国家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技术研发平台,重点开展焊球阵列封装(BGA)、倒装芯片封装(FC),芯片尺寸封装(CSP)、系统级封装(SiP)等新型封装技术的工程化研究,提高我国集成电路封装技术整体水平,满足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需要。

8、光通信器件国家工程实验室

面向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全光网等重大应用,建立光通信器件研发和试验平台,开展高速光收/发模块、光电耦合器、光有源器件、光电交换器件,以及光无源器件和MEMS光电开关等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光通信产业的发展,满足我国通信产业发展的需要。

9、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面向大型土木工程、电力工程和石化工业等安全监测和信息采集的需求,建立重大工程安全监测光纤传感系统工程模拟和仿真、新型光纤传感网络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等研发平台,研发光纤传感敏感材料与微加工技术、关键光电器件以及工程应用技术,提高光纤传感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快光纤传感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10、TFT-LCD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面向液晶显示(TFT-LCD)技术未来发展需要,建立我国液晶显示器件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平台,掌握高世代生产线的工艺技术,加强液晶电视屏的关键技术,如宽(广)视角、高分辨率、快速响应、高彩色饱和度等技术的研究,开展低温多晶硅液晶显示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的试验研究,提升我国液晶显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国液晶显示器件产业的全面提升和跨越式发展。

11、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制定、测试验证和合格评定,建立相关试验和验证平台,以及规范的测试评价体系,为国内电子信息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提供开放测试环境,开展国内权威性的电子信息产品标准符合性认证测试,并拓展国际合作,促进电子信息产品标准研究制定,提高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12、信息内容安全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国家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以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需求,建设内容安全技术研究、验证、仿真与测试平台,研究信息内容安全基础理论,开展海量信息处理、信息获取与特征提取、音视频和图像综合内容识别与过滤、网络内容挖掘、舆情预警及掌控等核心技术研究,以解决由多媒体、即时通讯、IPTV等新技术和3G、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带来的信息内容安全问题,为国家信息内容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13、灾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国家重要信息系统灾备建设的技术需求,建设灾备技术和产品的研究、验证、仿真、测试平台,研究灾备技术标准体系,开展高效数据复制与恢复技术,数据变动监测、传输、更新与确认技术,副本数据一致性、数据传输可靠性和灾备平台异构性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以提高我国容灾备份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规范、促进我国灾备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设我国自主可控的灾备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14、遥感卫星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 围绕促进卫星应用产业的有序、协调发展,建立我国遥感卫星应用共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试验验证平台,重点开发遥感卫星数据接收、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制自主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标准化系列产品,扩展信息加工和增值服务,推进制定统一的对地遥感观测数据标准,形成我国遥感卫星应用产业的完整技术支撑体系,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产业升级

1、难冶有色金属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我国有色金属的清洁生产的技术需求,建立难冶有色金属资源转化高效反应系统、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低排放系统、化工冶金产品高值化系统等研发、试验平台,主要开展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及相关反应、分离关键设备研制等,为冶金产业的节能减排和绿色化生产提供产业化技术支撑。

2、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

围绕缓解我国造纸工业资源贫乏和环境污染的压力,建立制浆造纸纤维原料处理、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共性技术的试验平台,重点开发纤维循环再生利用、非木材制浆造纸清洁生产、制浆造纸节水等关键技术及相关装备,研究制定相关的技术和产品标准,为推进我国造纸行业向清洁、高效和节能型方向发展提升技术支撑。

3、水泥节能环保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围绕缓解我国水泥工业生产的高能耗、高污染问题,建立水泥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试验平台,重点开展水泥窑炉和粉磨节能、石灰石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泥生产工艺系统优化、污染物减排、过程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推进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加快水泥工业的技术进步。

4、生物质发电成套设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需求,建立生物质发电技术研发和工程化验证条件,开展燃烧、热解等共性技术研究和燃烧气化设备、燃气发电设备等核心设备的研发,开发完整的生物质发电成套技术和装备,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适应我国国情的技术与装备,促进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

5、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降低“煤烟型”大气污染危害的需要,建立燃煤污染物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试验平台,重点开展低氮氧化物燃烧,低投资、低成本、资源化烟气脱硫,高性能、低成本除尘,以及燃煤污染物一体化(或联合)脱除、监控等关键技术及装置的研发,建立燃煤污染物减排的管理和评价分析体系,为燃煤发电行业的清洁生产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

6、真空技术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我国大规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性能材料、重大科学装置等制备对先进真空装备的需要,建立超高真空、低噪声、低污染的洁净真空技术装备试验平台,开发洁净真空获得、洁净真空部件制备、洁净真空密封等关键共性技术,推进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快突破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

7、多晶硅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制约我国高纯多晶硅的规模生产的瓶颈,建立改良西门子法提纯多晶硅技术实验平台,开发大规模、低单耗、高品质的高纯多晶硅的清洁生产工艺,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千吨级以上规模多晶硅生产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多晶硅产业化和技术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8、塑料改性与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

针对我国汽车、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电子电器等行业对高性能塑料制品及部件的技术需求,建立改性塑料结构设计与制备加工、结构-性能-加工系统设计集成、塑料材料成型过程控制等研发平台,开展塑料流变和成型模拟技术、加工设备和成型设备的测试和制造技术、改性塑料粒料产品生产及成型过程的精确控制等研究,以促进塑料高性能化、低成本化。

9、超导材料制备国家工程实验室 建立超导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平台,开发低温超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和超导磁体等的制备共性技术和设备,突破超导材料应用低温技术瓶颈,为发展我国自主的超导材料产业提供技术支持,促进相关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10、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建立高性能碳纤维制备工艺试验和工程化平台,开发系列牌号碳纤维原丝制备、氧化炭化、表面结构性能修饰和表征、聚合反应器、高温炭化炉等关键设备技术,研制纺丝油剂、碳纤维上浆剂等配套材料,形成碳纤维表征技术规范化,为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

11、碳纤维复合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

建立高性能碳纤维树脂基复合材料研究开发和工程化平台,重点开发先进高效的自动化和低成本的成型技术、高性能树脂基体系列产品及预浸料制备技术及设备、复合材料结构件最佳化设计方法和整体化制造技术、复合材料结构件的质量保证和标准化体系及相应的性能表征、试验和评价技术,为我国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发展提高技术基础。

二、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2号)、《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4号)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申请核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应提出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应直接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二)主管部门应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请主管部门在2008年5月1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四)在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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