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2024-09-14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精选11篇)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1篇

xx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

按照xx镇整治维稳中心5月31日召开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和取替非法传销组织工作专题会议,会议通报了xx城区部分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现了非法传销死灰复燃的迹象,有可能会往城郊结合部蔓延的状况,xx社区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社区严厉打击和取替非法传销组织的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一是建立社会联合打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工商、公安、司法、等多家部门联合打击传销网络,制定社区打击传销长期计划,依靠辖区成员单位、社区的力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引导和监督举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辖区内传销苗头和动向,争取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联合打击网络。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对出现的传销窝点,联合工商、公检法部门快速进行清理。

二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和辖区单位自检自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要求辖区成员单位做好自检自查,联合公安对辖区出租房、宾馆、闲置厂房、新建空房等进行重点防控排查;加强对各类招工广告的梳理,认真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要努力做好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讲解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宣传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对抓获的传销人员加强教育劝导,对辖区内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的人员实行定期回访教育,避免传销人员再次误入歧途。

四是认真做好信息交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社区 的紧密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物业小区、认真清理摸排,对一旦排查发现的非法传销窝点逐一捣毁、取缔。

通过为期一周的严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增强了辖区成员单位,辖区居民对传销危害的认识,净化了社区的辖区环境,提高了大家打击非法传销的意识,让辖区居民认识到了传销与直销之间的区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社区决定一如既往的做好打击非法传销的长效机制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2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邓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禁止经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遏制传销活动发展的蔓延势头,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紧密联动,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逐步在全市建立起遏制传销活动的打击、监管机制,使传销活动无生存土壤;社会对传销活动的认识有所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为:“拉人头”传销、以高价销售廉价商品从事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等。

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城区及各乡镇集市的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1日—8月20日)。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本乡镇、本部门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抵制和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由公安机关会同房管部门、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基层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使用情况以及市内可能存在的各类传销活动的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资金流向、人员构成、组织者以及骨干分子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广泛收集证据,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力量、严厉查处(8月21日—11月30日)。各职能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做好一般传销参与人员的教育、遣返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评比(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要进行表彰,对行动不力,传销活动屡屡发生,群众意见大的要进行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110”和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形式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要求,加大对出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情况。

(三)强化对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通过对互联网的监控为打击传销提供信息支持。

(四)强化学校传销防范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御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归劝解救工作。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区别对待,做好各类传销人员的分类处理工作。对参与传销活动的有关人员,要依据其行为性质区别对待,既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又要积极争取有关人员向善转变。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好解救和遣散工作,使其自觉停止传销活动。

(七)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政策,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高中学生、下岗人员、农民等群体的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态势。

四、职责分工

工商部门:对利用传销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以及违法直销进行查处,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变相传销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工商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严厉打击在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扣押他人财物、证件、通讯工具、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银行监管机构:负责认定利用传销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并组织各有关商业银行协助做好对传销人员往来账目、资金的查询、暂停结算、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

商务部门:要协助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管,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防止直销演变成传销。

监察机关:要监督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情况严重和治理不力的乡镇街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传销组织及其策划者、组织者的偷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对汽车站以及交通运输环节打击传销的宣传和传销人员的疏导工作。

民政部门:要对特别困难的受骗群众,依法实行援助。

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力度,制作打击传销的新闻、专题节目;引导新闻媒体适时适度、准确地曝光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低制传销活动。

通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进行打击;同时,对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要负责查禁传销工作的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其受到传销侵害。

房管部门:要加强对房产、中介服务业的管理,要求其在房屋中介过程中,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居住场所,并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检察院:与工商、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查处传销案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对传销案件及妨碍对传销进行查处的刑事案件,从快批捕、从快起诉,对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可提前介入。

法院: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依照《刑法修正案》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有关规定,从快审判,依法严厉惩处传销犯罪和传销引发的各种犯罪活动。

工会、妇联和共青团:负责对青少年、妇女、在职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社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并积极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打击传销活动。

各乡镇街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在辖区内加强对传销活动社会危害性的宣传,做好对农民、退伍军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劝告居民不要参加传销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从根本上遏制各类传销变相传销活动的蔓延势头。市政府成立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各乡镇街区和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传销活动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市政府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经济管理 打传△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7月20日印发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

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

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

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

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职能,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认真做好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和监管工作,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不懈努力。

工作目标: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和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监管机制,有效控制传销活动,严厉打击和取缔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与此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对传销的认识水平和群众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上当受骗,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经济检查分局、办公室、注册登记室、工商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分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措施机制,逐步形成领导亲自抓,分局、室、所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版权所有。

(二)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校、进社区。工商各部门积极配合协作,开展打击传销、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拉人头”、“团队计酬”传销、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违规培训和无照直销行为以及直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直销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大与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的合力。

积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建立联络制度,定期交换情况,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材料、编发宣传材料等宣传教育形式,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堵绝非法传销在学生中行欺的源头。

建立和完善严防、预警体系,配合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对县城及周边出租房屋的监管,全面清查、捣毁传销窝点,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以经营培训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行为。积极开展“红盾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掌握情况,发现线索,严惩为传销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依法规范直销行为。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直销企业准入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直销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退货换货制度,抓好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通过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对直销企业违法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不法计酬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开展直销员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公平、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

(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开展对传销案件的排查工作。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和“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非法传销案件线索,要确定重点,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做到件件有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防范能力,形成携手抵制、共同打击非法传销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通过媒体、报刊杂志等途径,采取现身说法、公布典型案例、专题讲座、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揭露传销违法性质和欺骗本质,及时向社会公布警示、提示,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彻底扫除非法传销存在的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认真领悟打击传销的相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凡事以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扎扎实实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我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在工作中拈轻怕重、敷衍了事、消极怠慢甚至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把握政策,切实做到公正执法。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在发现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宽严相济,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支持保护合法,依法惩处违法。正确使用法律,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协作配合,做好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分局、所、室要在县局党组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共同研究,展开工作,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做好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以便发挥分局、所、室的整体执法效能。

四、工作部署

(一)5月下旬,认真学习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掌握非法传销和规范直销的相关知识。

(二)6月上旬,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

(三)6月份以后,梳理案件线索,确定重点案件,稳步推进打击非法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四)8月份,总结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探索的有效方法。

(五)10月份,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局举办的打击传销、直销监管专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11-12月,搞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报道执法成果。

附件1

XX县工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2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经检分局、所、室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印发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

3、研究处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与市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与协调。

5、按照省、市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涉及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2、起草《XX县工商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3、收集、整理、上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4、承办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

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5篇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泥汊”,根据无为县人民政府《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联合开展清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我镇成立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臵专职联络员,同时还召集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3月15日开展工作。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落实,从而为我县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按照县委、政府领导要求,拟定了《泥汊镇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镇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镇,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

2、组织好专项打击活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得到有效遏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4、加强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取证查处难,性质认定难。因此,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取缔道路客运非法经营,使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取得明显好转,通过严格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使从事道路客运的经营者行为规范,旅客对生命财产安全和乘车环境基本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三、整治内容

以下违法经营行为,属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4、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5、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

6、阻挠路过班车上、下客的;

7、货车、低速货车(农用车)、三轮汽车、无牌车、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行为。

四、工作步骤

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06年8月1日至8月7日,制定《全市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调查摸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2006年8月8日至10月15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客运非法经营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等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第三阶段:2006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以工作目标为标准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1、联合行动。交警大队、交通运管机构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采取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等方式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检查。交警大队、运管机构人员成立统一的稽查队伍,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处理,文明执法,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坚持源头管理和路检路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

交警大队、交通运管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将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同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驾驶员和违法、违规的车辆。

3、交通运管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令的要求做好道路客运市场发展规划,运力投放的审批,严格划定客车的经营范围和区域,对专项整治与实现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结合起来,疏堵并举,对群众确有出行需求,但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

4、加强群众监督。各地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公安部门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的人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六、处罚规定

1、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班线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许可事项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使用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及相关部令,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上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的罚款;再次违反的,处以5万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由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扣压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1000元罚款并记6分,有经营性质的,移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交通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的所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规定,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及相关部令,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由原许可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4、被依法扣留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应有30日内无提供车辆合法证明,补办相关手续,依法接受处理。凡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由交警大队将该机械车送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5、对非法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由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大队和交通部门成立专职队伍,争取在短时间内取缔道路客运非法经营、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取得预期效果。

2、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发布通告等形式,向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措施,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的情况和成效,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3、加强督查。大队将对中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

导,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几次联合行动,进行重点打击。

4、严肃执法纪律。大队、交通运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不得徇情枉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法程序进行执法监督,认真地进行调查取证,正确认定违法性质和给予处罚,并告之违法人员应有的法律权利。

5、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运输的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长抓不懈,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良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6、加强信息工作。要及时收集和汇报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大问题和案件,制定解决措施,正确进行处理。

专项整治情况及有关统计表(见附表)由各单位每月月底前汇总分别报大队和交通局。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7篇

一、成立组织

成立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宋家伟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XXX、市工商局局长XXX、市公安局局长XXX为副组长,市工商局、公安局、银监局、教育局、法院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联系xxxxxxx,传真xxxxxxx。

二、整治的重点对象

(一)带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三)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四)转型企业违规的培训活动,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整治的重点区域

XX、XX、XX三区和开发区为重点清查打击区域,各县、市以城区为重点,做好清理防范。

四、专项整治时间

从200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为宣传动员自我排查阶段。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举报,密切掌握当地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情况;调查摸清传销人员聚集窝点或居住点,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同时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第二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为集中清查联合打击阶段。由工商、公安和社区对本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集中清查,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捣毁传销窝点,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9月16日、17日为全市集中清查行动日。

第三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在集中清查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政府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总结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专项整治职责分工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根据举报、投诉、巡查发现的线索及时组织查处;严格审查外来人员从事的可疑经营活动;从快对涉嫌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上报定性;依法查封传销和变相传销物品;严格查处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网上传销等行为;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配合公安机关追源头、端窝点。

(二)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骗群众;遣散传销(涉嫌传销)活动窝点聚集人员;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人员、骨干力量和聚众闹事、围攻阻挠执行公务人员的不法分子;查处案件,摧毁传销犯罪团伙;做好案件的查破和缉捕犯罪嫌疑人工作;结合重点人口、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管理,注意发现问题;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活动。

(三)居(村)委会要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责令各业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传销人员居住;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同时,积极参与组织的清查行动。

(四)金融部门要根据执法部门的要求及时对传销组织的帐户予以查封或冻结;教育部门要帮助执法部门劝导、遣散陷入传销组织的学生群体。

各县、市、区政府要领导、组织各部门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工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范畴,建立防范和打击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打击成果,净化社会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对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烦情绪,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综合治理。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建立联防联打机制,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确保整治效果。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严格实行领导、部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配合协调、步调一致。要加大抓捕传销头目、瓦解传销网络力度,加强出租屋管理,做到“打防管控”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建立行之有效的快速反应打击取缔机制,彻底清除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窝点,并提前制定堵回流措施,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进行反复清查、打击,防止回潮。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9〕XX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X政告〔2019〕XX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镇域范围内的XX水域存在的电力捕鱼、迷魂阵等非法捕捞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镇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任务

全年全时段加强监管、经常性严厉打击电力捕鱼、毒鱼、炸鱼、迷魂阵、网围等违法捕捞行为。

三、监管范围

XX镇段水域,重点监管XX西支全线水域。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的XX镇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各相关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行动内容

1、广泛宣传引导。召开村组会议,传达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相关精神,树立宣传牌、责任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广播村村响广泛宣传,营造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

2、加强巡查巡护。由镇政府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组成巡查巡护队,同时各相关村安排1-2名巡查员,对责任河段特别是XX镇段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采取白天巡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常规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对辖区内河道水域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3、严格依法处置。对违法行为和重要案件及时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保障措施

1、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设置非法捕捞检举通道,电话XX。

2、将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与禁捕退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溺水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发现、举报、查处、问责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9篇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1]6号)文件要求和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9月15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收购电力器材设备站点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防治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省统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收购电力器材设备站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二)工作任务

清理整顿一批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物资废品回收站点,加强对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和堵塞销赃渠道,建立健全废旧电力设施收购站点办照备案、处罚抄告机制,禁止非法出售、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月30日)

1、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要认真梳理摸排收赃销赃问题严重的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站点”,确立整治的重点对象和区域,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列出将治理整顿的重点及本地区的行动方案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举行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大会。各市要在当地城市广场或中心区域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大会,发放有关宣传材料,邀请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启动仪式进行现场报道或专题报道,营造良好氛

3材、物资等违法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4、各级供电企业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时将易发案、多发案区域列为重点检查的对象。认真对非法盗窃、销售电力器材违法嫌疑客户进行梳理,积极参与涉电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获取涉电案件有效证据的能力,及时报送重大涉电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氖围。各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宣传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群发手机短信、宣讲典型案例、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行动成果,不断增强公民依法护电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完善防范机制。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物资等违法行为。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创造保护电力设施良好的氛围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立政企联动、警企联防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畅通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各市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市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查处案件数、违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等),及时提交“专项行动”信息稿件,每半月不少于两篇)和《专项行动战果半月统计报表》(见附件2)自集中整治阶段开始每15日上报一次。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各市的统计数据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通报。

附件:

1、省打击整治非法收购电力器材设备站点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10篇

为切实做好XX公司范围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实用物质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潍坊市技术监督局《XX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XX公司成立专门的整治领导小组。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行部,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生产运行部

1.1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

1.2负责调查摸清集团内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1.3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专项整治方案。1.4对所属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XXX子公司 2.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2.2负责调查摸清所属企业的基本情况。2.3对所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所属单位

3.1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3.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部门,责任到人。3.3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完成自查报告。

3.4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完成时间,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三、工作要求

1、生产运行部要按照卫生部日前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全面调查集团内食品添加剂企业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6月4号前,召开集团公司“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国家、省、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安排相关的工作。

2、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的公告》(2011年第6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2010年第137号公告)等法律法规要求。

3、相关企业要按照《xx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 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自查整改,时间为6月3日至7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禁止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重点自查原料进货把关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关键岗位责任制,产品出厂检验情况,产品标签标注情况(特别是“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注情况)等;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重点自查其产品是否销往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加工”等警示标识,是否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自查结束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均要做出依法生产、依法标注标识和依法销售产品的承诺,6月7日前向集团提报自查报告,同时提供在用产品标识一份。

4、有关企业要认真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履责报告制度。做好企业履责报告的记录,通过履责报告,及时发现企业在原料采购使用和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年底前,所有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都要履责报告一次。

5、生产运行部、xx子公司6月25-6月30组织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按照《潍坊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查验相关企业的自查整改效果,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严控其产品的销售渠道、购销制度及包装警示标志,对不按规定落实制度及相关记录,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

6、各企业要大力宣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工作。召开动员会,广泛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在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张贴国家有关部门统一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

附件:

1、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自查项目

2、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企业自查项目

3、关于发布《潍坊市质监系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灵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第11篇

各位领导:

近年来,由于区位、交通等因素,非法传销组织在我区活动一度猖獗,严重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投资环境。对此,X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摆在极其突出的重要位臵,尤其是从2010年7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打传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打传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成立‚XXX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制定出台《XXX区深入推进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实施意见》,成立20多人专业打传队,并提出了‚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实现‘创建无传销城区’的工作目标‛。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彻底扭转了传销活动重灾区现状。先后清理非法传销窝点84处,破坏性捣毁涉传出租房屋700处,强制拆除容留非法传销人员违章建筑4处,立案查处涉嫌组织非法传销、非法拘禁案件14件,抓获B级以上传销头目6人,劳动教养4人,刑事拘留83人,治安处罚27人,解救被骗人员86人,教育遣返一般传销人员2400人次。2011年以来,我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抓谋划,大力加强“打传”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省打传办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打传办关于在我区先行开展打传联动机制建设试点、探索创立打传工作新方法、构建打传

工作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坚持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大事和当前阶段性中心工作来抓。一是主动应对、积极谋划,出台打传新举措。围绕构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责任、管理、保障机制,强力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格局等一系列问题,我区对当前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深刻研判和统筹安排,制定出台《XXX区深入推进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XXX区查处违法涉传出租房屋行为办法》等工作意见。积极改进和创新对传销的打击和监管方式,构建基层打传防控体系,提出了‚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实现‘创建无传销城区’的工作目标‛。二是广泛动员、统一部署,建立完善打传指挥系统和工作网络。市打击传销活动专项整治月工作部署后,我区立即召开各乡镇、街道、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区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区工商分局、大明沟工商分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大会,区委书记VVV同志亲自到会,动员部署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月工作,要求全区上下要清醒认识到传销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区的社会形象、社会治安和投资环境,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我区目前打传形势和打传工作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当前阶段性中心工作来抓,全力以赴做好专项整治月的各项工作,保证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月工作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XXX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专项整治月工作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区综治委主任VVV任总指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VV,副区长VVV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全面领导、组织指挥和工作

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文明办、打传办主任李青任主任,公安XXX分局副局长刘小唯、公安XXX分局副局长VVV、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VVV、区综治办副主任VVV、区公安分局王洪军、工商XXX分局VVV、工商大明沟分局VVV为主要成员,负责全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同时抽调区文明办、综治办、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成立20多人专业打传队,加大对涉传重点区域、重点案件的集中滚动整治和精确打击,各部门协作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我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保证。

二、抓宣传,大力营造“打传”工作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通过开展‚三个一‛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涉传重点群体的宣传,即发一张‚明白纸‛,将打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涉传出租房屋查处规定主要内容缩编成册,走村入户,发放到每户出租房屋业主手中。签一份出租房屋责任书,由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签定拒绝向传销及其他违法犯罪租赁责任书。选一批典型案例,组织政法机关干警深入乡村和城市社区以案说法,加大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强化打击传销‚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区打传办、区司法局会同工商、教育等有关部门,采用设臵宣传站、流动宣传车和法律宣讲团等形式,在学校、社区、乡村、车站、劳务市场等场所,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禁止传销,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三是强化宣传范围的广泛性和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在当前传销活动突出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分别以社区、村为单位,召开了一次基层干部宣传

动员会,在宋庄、马村、幸福村龙河集、仇岗等涉传问题突出地区设立4个宣传站,在村头、路口悬挂打击传销横幅20余幅,印制并大范围张贴、散发《XXX区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告居民书》10000余份,集中宣传打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涉传出租房屋查处规定。统一购臵20个小喇叭,录制打传宣传内容,分发各社区、村,安排人员在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进村入巷,反复播放。对全区尤其是非法传销活动突出的社区、村,普遍进行了公开栏、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阵地的内容更新。同时,为了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揭发,还在各社区、村公布了举报奖励规定和举报信箱、电话。专项整治月中共接到群众举报有价值线索20余条,形成了较为强劲的宣传舆论攻势。

三、抓排查,大力加强打传工作基础建设

为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建立乡镇(村)、街道(社区)、公安、工商等组成三条渠道的排查网络,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一是各乡镇(村)、街道(社区)充分发挥综治、司法、计生等原有的成熟排查系统的作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力量逐家逐户,广泛发动依靠群众,在辖区内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拉网排查,全面掌握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基本情况,摸排出传销窝点,登记造册,汇总上报。二是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管段民警的优势,结合流动人口‚两个实有‛管理工作,深挖窝点。整治活动中,解放派出所宋庄村、幸福龙河集的管段民警,工作认真负责,对传销窝点的排查准确,得到区专项整治活动指挥部的充分肯定。三是工商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对群众举报信息及时进行实地走访、暗访,达到准确无误。三支排查队伍,纵横交错,密不透风,编织成立体化、全方位排查大网。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区共排查出传销窝点36处,为集中打击提供了准确目标。

四、抓打击,大力推进打传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区确定以三个层面的集中打击为工作重点,重拳整治,确保实效。一是集中力量,全面打击宋庄、幸福、仇岗村等区域的传销组织。8月2日上午,区专业‚打传‛队主要成员集结到位后,立即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针对当前非法传销活动比较突出的宋庄、幸福、仇岗等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8月3日上午9时,区专项整治月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刘雪洁、副总指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VVV、副区长VVV亲自指挥,区‚打传‛队组织近40人执法队伍,集中打击清理了宋庄村张台小学北侧2处传销窝点,当场控制非法传销人员近30人,捣毁涉传出租房屋门窗20余扇。拉开了重拳打击宋庄、幸福、仇岗村非法传销战役的序幕。8月5日夜,解放派出所接到一名请求解救人员求救举报,及时出警,在区专业综合执法队配合下,一举捣毁宋庄村传销窝点2处,抓获涉传人员35余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连夜安排四个办案单位消化审查,一举查破非法拘禁案件2起,刑事拘留10人。区‚打传‛队连续9天对3个村非法传销窝点进行高密度、滚动式、持续冲击,共开展对该地区集中打击行动14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摧毁传销窝点 26处,控制非法传销人员700余人,刑事拘留34人,治安处罚11人。通过这一轮的集中整治清理,盘踞在宋庄、幸福、仇岗村的非法传销窝点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其非法传销组织遭到了毁坏性的重创,宋庄、幸福村

非法传销势头得到了强有力的遏制。二是打窝端点,精准打击城区居民小区内非法传销据点。在对宋庄、幸福村传销组织实施重拳打击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区‚打传‛队乘胜追击对各街道上报的散落在居民小区内的传销窝点,按照提前摸排、全面布控、把握时机、精准出击的打击策略,先后对解放街道、曹山街道、延安街道、治淮街道、东升街道等传销窝点进行了集中打击清理。8月12日上午,在治淮街道辖区交通路东办银行宿舍257号4栋1单元6号窝点内抓获2名吉林籍传销头目,其主动交代为B级,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处理。8月16日,解放街道大桥社区车检巷小区居民自发制作写有‚铲除传销窝点,还居民安宁环境‛锦旗送到区打传办,对区‚打传‛队铲除长期活动在该小区的一个传销窝点给予了高度赞扬。8月17日上午,区‚打传‛队在清理东升街道曙光社区地委宿舍一处窝点时,14名传销人员对抗执法,拒不接受处理,事态一度紧张,区‚打传‛队执法人员冷静处臵,采取果断措施,动用辣椒水,一举控制局面,10名传销人员因涉嫌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区打传队在各街道、社区大力配合、‚摧窝拔点‛,精准打击,直到8月17日,全区各街道上报城区居民小区内的多处窝点已全部铲除,抓获疑似B级传销头目6人,刑事拘留34人,治安处罚17人。捣毁城区传销窝点26处。对传销组织的中层力量给予致命的打击,击中其组织要害,切断了传销组织上传下达的渠道,摧毁其组织的各层面的链接,极大的破坏了传销组织的网络。三是深排严打,继续保持打击传销强劲势头。XXX区‚打传‛队在坚持对辖区重点区域巡查、回访和宣传的同时,突出‚深排严打‛,对隐藏较深的窝点,实施拉网

式排查和精准打击。8月19日,区打传队捣毁肉厂北村和小沟北145号2处窝点,抓获传销人员26人,当场解救一名被骗人员,当天在东风派出所、区刑警队配合下控制了逃散在和平旅社暂住的涉传人员14人。8月20日至9月2日,区打传队在各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配合下,先后摸排和打击清理10处窝点,抓获传销人员42名,解救被骗人员5人,公安机关处理7人。9月3日摸排时,在两名求救人员指认下,区打传队确定了传销窝点,通过布控,掌握传销窝点活动情况。区长VVV、区委副书记VVV、副区长VVV亲自到场、现场指挥,区‚打传‛队由队长VVV带队,会同街道、工商、行政执法、公安执法人员等20多人,对淮河大堤东段西侧水利局工程队宿舍1处传销窝点进行集中打击,当场控制传销人员29人。区打传领导小组现场研究、果断决策,对涉传出租房屋的违建2楼部分,当场调集设备予以强拆,拆除房屋4间,共计60平米。区‚打传‛队乘胜追击,对涉嫌为传销人员提供生活用品和房屋租赁的治淮路东段市东村1处出租房和‚理财百货‛店进行控制和清理,抓获一名传销人员,查扣疑似为传销人员提供的被子、衣物、折叠凳等数量较大,解放派出所立即传唤涉嫌为传销人员 ‚联系点‛的店主,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处理中。

五、抓管控,大力构建打传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筹备召开专项整治月考核表彰总结大会。制定、修改《XXX区打传工作实绩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案件线索、查破涉传案件、抓获处理治处、劳教以上涉传违法犯罪人员、落实管理、防范措施,同时,对有显著实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不同标准予

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各乡镇、街道按照以下五项主要内容对前期工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奖惩:(1)、非法传销活动突出状况是否明显改观;(2)、传销窝点是否彻底铲除,人员是否基本驱散、有效遣返;(3)、涉传案件侦办是否快速,打击处理是否有力;(4)、群众安全感是否得到明显增强;(5)、是否建立打击、防范和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8月19日下午,我区召开集中打击传销活动月半月总结推进会,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月总指挥、区委副书记VVV、副总指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VVV、VVV副区长到会,传达市打击传销督查组对我区专项整治月督查情况反馈,部署专项整治月下一阶段打击传销工作加强新情况的研究和把握,注意遣返回流现象,对隐蔽性强、阻碍执法等问题要提高执法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造势,加大基础工作,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到户;加大督查力度,打击传销工作要组织到位、协调到位、整治到位、工作精力投入到位;打传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守住阵地,加强日常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完善和落实,要把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纳入年底综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加强宣传、摸排和报告制度,从8月20日起,实行‚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加强‚抓差补缺、除恶务尽‛,扎实开展打击、防范、管控工作,确保实现‚无传销城区‛的工作目标。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打传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将打传工作纳入全区综治目标考核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打传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开展打传进展情况督查督办,对打传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在集中整治后依然出现反弹的,实行黄牌

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受黄牌警告三次以上或酿成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组织最好、措施最硬、力度最大、成效最佳的专项整治活动,我区非法传销窝点已基本绝迹,比较猖獗的势头得到了强有力的遏制。‚创建无传销城区‛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从专项整治月工作实际来看,以下几类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涉传重点区域的村‚两委‛社会管理工作力度不强,对打传工作认识不清,意识淡薄,支持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二是传销组织活动有向旅社、浴池、网吧及公共场所转移的迹象,呈现隐蔽性、流动性和复杂性更强的特点。三是基础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各方面管理职能和防控措施需要在打击整治后及时跟进。

针对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我们打算以及时跟进后续工作措施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丝毫不放松打传工作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继续高度重视打传工作,加强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意识不松懈,明确责任抓落实,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治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群众宣传,丝毫不放松宣传舆论工作。继续坚持将扩大工作影响、营造宣传氛围作为工作先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更广泛、更深度的打传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对传销人员和出租房屋业主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教育和依靠群众,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取得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拉网式排查,丝毫不放松打击力度。重点是深度排查、主动出击和反复清查结合起来,不给传销活动喘息机会,不断扩大战果。加强联合执法,统一行动,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实施更精确的打击。

(四)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控制,丝毫不放松基础建设。落实‚五个结合‛(即打传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突击性打击整治行动和日常性管理有机结合,集中打击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查处违法涉传出租房屋与大拆违结合,打击防范非法传销与流动人口‚两个实有‛管理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排查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和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基础管理台账,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无传销社区(村)‛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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