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2024-06-26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精选10篇)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1篇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将解决城镇社区建设特别是社区用房这一突出问题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旗建设规划部门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要求,逐步使全旗的社区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功能配套。

二、凡新建、改扩建、开发住宅小区时,开发建设单位或开发商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比例无偿提供相应建筑面积的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或按当年平均销售价格按相应比例缴纳社区建设资金。

社区建设资金,由旗建设局按标准开具缴款通知单,由经棚镇或经棚街道按所管辖区域向开发建筑单位收取并出具票据,所收取的资金全额上缴到旗财政部门设立的社区建设基金专用帐户,按着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专款专用,用于扶助社区各项建设。

旗建设规划部门、经棚镇、经棚街道负责各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经棚镇或经棚街道核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落实情况并加盖公章后,旗建设规划部门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未按要求落实社区办公用房或未交纳办公用房建设资金的,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于年已取得开工手续的,在竣工验收时按标准补交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未补交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三、社区建设资金可列入建筑成本,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国家所有,社区建设用房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经棚镇或经棚街道进行管理,社区居委会无偿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利用其从事与社区建设无关的活动。

四、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

五、此通知适用于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棚镇和经棚街道的社区建设,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2篇

【发布文号】辽政发[1995]4号 【发布日期】1995-02-20 【生效日期】1995-02-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辽政发〔1995〕4号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八五”期间解决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住房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2〕52号文件)和全国城镇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城镇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一、增强解决城镇教师住房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解决广大教师的住房问题,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发展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保证,是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对此务必要有足够的认识。我省虽属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但教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与全国兄弟省市比水平比较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规划,加强领导,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抓好。要把教师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住房建设总体规划,确定方案,落实责任制,按学校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为加强对全省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的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广厦工程领导小组,由副省长丛正龙同志担任组长,省教委、计委、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省教委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二、二、明确我省教师住房建设的方针和目标

我省教师住房建设的方针和目标是: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加快房改,广体投入;从明年起,用两年时间消灭全省城镇教师住房特困户,3年内(到1997年)达到全省教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到2000年,全省教师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各市要按省政府提出的方针和目标,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教师住房建设规划,切实落实资金来源和建房用地,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市教师住房建设应因地制宜,本着增加教师住房面积,方便教师工作和生活的原则,宜分散则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不强求划一。城镇各级各类校园内一律不准建设住宅和非教育项目,如属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建设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三、加大房改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教师住房建设的投入

解决教师住房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大房改力度,加快房改步伐。一方面要搞好集资建房,提倡和鼓励教师个人集资建房;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要求,积极出售非校园区公有住房。也可实行有偿分配、与有关单位联建、自建公助、公建民助、合作建房等形式,增加教师住房的投入。各方面筹措教师住房建设的总投入,目前原则上实行“三三四”的比例,即各级政府占30%,学校、社会占30%,教师本人占40%。要通过发展校办产业,不断增加学校在教师住房建设中的投入,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增加政府投入的比例。对特殊困难的教师家庭,政府、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四、四、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教师住房建设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要在政策上积极扶持教师住房建设。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政府关于从城市住宅建设投资中提取2%,用于城市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减免,特殊情况确需减免的,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批。二是各级政府在财力安排上要有一部分资金用于教师住房建设,并在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支出预算时,优先予以考虑。三是在教师住房建设选址、土地费用、建设配套费用等方面给予照顾,制定倾斜政策。这些政策同样适用于国家部委和省属学校。各级政府要继续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事业建设几个问题的通知》(辽政发〔1985〕166号文件)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学校基建免征征地费、动迁费以外一切费用的通知》(辽委办发〔1991〕18号文件)精神,以加快城镇教师住房建设。

各市要将教师住房建设落实情况,于1995年7月份报省政府。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3篇

一、增强生态建设意识, 提高绿地景观设计水平

生态绿化通过构建多样性景观, 对城镇整体空间进行生态合理配置。城镇绿地不应局限于仅仅作为视觉的欣赏对象, 还应满足城镇绿化的外在形象美观。作为城镇自然生产力的主体, 城镇生态绿化应成为城镇生态系统的核心。因此, 城镇生态绿化应贯彻生态优先准则, 同时参与城镇的规划和建设过程, 而不是城镇建设的最后补漏和修饰。其思路包括:在实施城镇生态绿化建设中尽量保留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把城镇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完善城镇绿地规划布局能有效协调城镇居民与环境的关系。仙河社区根据仙河气候效应特征和居民生存环境质量要求, 搞好城镇绿化布局并进行城镇绿化系统设计, 提出城镇功能区绿地面积分配、品种配置、种群或群落类型方案;根据生态功能区建设理论, 建立环境生态调节区, 在此区中, 自然生态系统的特征和过程应被保留、维护或模仿。

绿地在城镇生态环境中担负着环境净化, 减少污染的重要功能。应用景观生态学的理论, 建设城镇生态绿地的绿网系统, 根据城镇不同分区的空间异质性, 贯通城镇内的绿廊结构, 其中绿廊穿越外环绿带、楔形绿地和中心区园林绿地, 将城镇周边的清洁冷湿的空气经过高绿量的森林群落引入城镇内部, 缓解热岛效应, 改善空气质量。仙河社区在生态绿化工作中, 注意绿地分布的均匀性和合理性。采取有效措施, 促使公共绿地在新区与中心区之间得到合理的分布和平衡的发展, 使新区绿化建设和老区绿化改造同步进行。

二、构建合理植物群落, 提高绿地生态系统功能

物种多样性是保障城镇绿地自然化的基础, 也是提高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 应尽量保护原有自然遗留地和自然植被, 建立自然植被保护地, 维护自然演进过程。如原有的林地、湿地、草地以及原有的洼地、水库和人工湿地系统,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量自然生境的丧失。生态公园是模仿自然生境、保护城镇生物多样性的理想途径, 生态公园、森林公园的建立能较好的保留自然生态。

绿地群落是一个有序而渐进的系统发育和功能完善的过程。生态绿化应改变绿化的事后管理和末端管理为源头的管理, 改善种植结构, 提高绿地自身的稳定性和抗逆性。生态绿化所用植物应尽量选用与当地气候、土壤相适应的本地物种, 利用绿地凋落和绿肥等土壤适应物, 进行再循环和再利用, 形成群落自肥的良性循环机制, 从而减少施肥、除草和修剪等非再生资源的使用, 降低绿地建设、维护费用。重视绿地水系的建设, 为病虫害天敌提供适宜生存的环境, 形成绿化植物-病虫害-天敌及其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和制约, 实现城镇绿地植物无公害控制。仙河社区把握地带性群落和种类组成、结构特点和演替规律, 合理选择植物群落, 充分开发利用绿地空间资源, 丰富林下植被, 改变单一物种密植的做法, 使自然更新物种具有生存和繁衍空间, 应用人工顶级群落和动态平衡演替理论, 形成具备多个优势物种的不同类型群落交错分布、稳定而优美的城镇自然景观。

三、体现城镇地域特色, 提高绿地植物配置水平

城镇生态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的植物配置。首先要求提高对植物品种的认识, 加强地带性植物生态型和变种的筛选和驯化, 构造具有乡土特色和城镇个性的绿色景观;同时慎重而节制地引进外部特色物种, 重点还应是原产我国, 与本地纬度、气候接近, 但经过培养改良的优良品种。仙河社区引进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 生长良好, 生态效应高的植物, 像五角枫、元宝枫、秋枫、柳树、榆树、杨树、野牡丹、月季等优良植物品种应用于景观配置, 充分掌握植物的生物学特性的基础上, 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配置植物, 最终形成乔灌草结合、常绿落叶搭配、高低地错落有序、层次丰富、配置合理的复合植物生态群落。

绿量是城镇绿地生态功能的基础。目前城镇绿化中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往往不能真正体现出绿地的生态效益。在统计学上, 大片草坪的绿地率很高, 但并不见得比大乔木下硬质铺地的绿化形式更符合城镇人居的需要。据调查, 一棵二十五年生天然树木可吸收降水150mm/h, 一棵二十二年生人工水源林可吸收降水300 mm/h, 而裸露地仅吸收降水5mm/h, 林地的降水约有65%为树冠截留或蒸发, 35%变为地下水。同时林地具有巨大的水土保持功能。据资料显示, 林地上层只要有1cm厚的枯枝落叶层, 就可以使泥沙流失量减少94%。有林地泥沙流失量为50kg/hm2, 无林地为2 220kg/hm2, 相差44倍。20cm的表土被雨水冲净, 有林地需要5.7万年, 裸地仅为18年。林地具有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减少噪音等方面的作用。大力营造和培育林地, 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更是城镇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试论如何加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 第4篇

关键词: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加强

城镇社区文化建设是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区服务业深化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求。因此,社区文化建设是与其城镇建设相适应、与居民文化素质的提高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让居民能够享受到结构合理、布局优化、设施先进、高层次的社区文化服务。

一、当前城镇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个别领导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文化事业发展缺少整体规划。少数领导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文化工作是软指标,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还有极少数领导认为文化工作是表面文章,搞不搞一个样,对社区文化建设理解片面,定位不准,甚至存在误区。把社区文化建设简单地等同于社区居民的休闲和健身娱乐,没有提升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完善社区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的高度去认识,因而出现了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实质的工作偏差。

(二)文化资源没有得以充分地整合

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拥有一定的文体资源,但由于缺乏组织协调,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利益保障、组织管理机制,导致社区内大量文体资源闲置,难以发挥作用。

(三)文化专业人员缺乏

城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编制少,且均为兼职,对开展文化活动带来一定的不便。各社区的文化工作人员也均属兼职,且待遇偏低,流动性大。社区干部要承担社会优抚、计划生育、城市低保、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党建、民事调解等工作,很难再有精力来抓文化建设。加之社区文化干部的文艺水平偏低,与专业文艺人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短时间内难以构建具备专业水平的专职干部队伍。

(四)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不强

社区文化管理的主体是居民和辖区单位。从总体上说,由于社区发展较快,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日益增强,但参与面不够宽泛。随着城镇集聚功能的增强,社区人员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居民对社区文化的需求呈多元化的趋势。对比之下,社区文化活动的形式比较单一,涉及面狭窄。现在社区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是妇女、儿童和老人,而广大的青少年和在职人员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热情和参与度不高。社区的许多文化活动参与者总是一些“熟面孔”。

二、关于加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重视开发利用,加快社区文化设施建设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居民最主要的户外文化活动休闲场所。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需要相应的文化设施作为保证。要将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到社区乃至整个城镇建设规划中来考虑,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备相应的文化设施。要做好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的短、中、长期规划,保证城镇社区文化设施既能满足当前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要,又能做到设施的永续利用,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二)整合文化资源,发展社区特色文化建设

社区资源的共享,就是要按照最优的、最新的、最具竞争力的标准对资源进行组合。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企业、辖区单位的文化资源,将城镇所有的社区文化资源加以整合,使文化活动场所向社区居民开放。尤其是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新形式,形成长期共存的物质利益关系,使社区内的文化活动资源得以共享、共用。发挥社区志愿者协会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志愿者协会是社区内以志愿精神为动力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志愿者提供定期的、无偿的公益性服务,其中包括社区公共文化机构的义务服务。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社区文化队伍建设

培育和建立一支具有社区特色、素质较好、文化业务知识较为全面的文化队伍,是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社区文化的迫切要求。一是对社区工作人员和文艺骨干进行培训。经过组织培训后,提高理论水平,优化知识结构,使他们成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二是要完善各种城镇社区文化人才引进政策,增强城镇社区文化工作对大学生的吸引力。继续鼓励大中专学生中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社区文化建设队伍中来,同时也要加强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三是巩固、壮大现有的社区文化活动团体,并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辖区企事业单位的文化潜力,建立居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民文化相结合的全面发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网络。四是切实改善城镇社区文化工作者的待遇和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最终建立一支乐于奉献、务实高效、结构合理、专业化的城镇社区文化人才队伍。

(四)加大参与力度,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

社区居民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社区文化的创造者,又是社区文化的受益者,社区文化的感召力、生命力最终取决于居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因此要重点推动完善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积极组织居民参与讨论决定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社区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对社区居民的闲暇时间、兴趣爱好、精神需求等作广泛了解分析,以此来决定社区文化的组织方式、时间、活动形式。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党员群众志愿活动”、“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等一系列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文明高尚的交往方式和亲切友爱的人际关系的形成。

城镇社区文化是城市文明的载体,是市民文化的核心。加强城镇社区文化建设是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城镇社区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同时吸取先进的经验和教训,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努力摸索出一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合实际情况的城镇社区文化建设道路。

【参考文献】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5篇

关于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建村【2003】1号

(2003年1月2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确保城乡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近年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加快,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在小城镇规划和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小城镇规划滞后,规划水平不高,不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没有规划设计无序分散建房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得不到有效保护;小城镇基础设施短缺,人居环境质量不高;一些地方规划监督管理乏力,规划得不到有效实施。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全局,关系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现就贯彻落实《通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努力提高小城镇的规划水平

规划是指导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各地必须充分认识规划对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小城镇规划,切实加强和改进小城镇规划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要加快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步伐。到目前为止,全省仅有约1/3的市县完成或基本完成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这与建设部的要求差距较大,不适应当前小城镇迅速发展的要求。为此,没有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的县(市)要迅速组织力量,按照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进行编制,于2003年底前完成审批。

要抓紧调整小城镇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对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小城镇总体规划,要在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认真搞好调整完善工作。要严把小城镇总体规划审批关,规划报批前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规划质量。省定20个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调整要在2003年完成,并于2003年12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备案核准。

要抓紧编制小城镇近期建设用地的详细规划,重点抓好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和工业园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并按法定程序报批。编制小城镇详细规划要有利于统一建设或统代建方式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传统分散建房模式;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小城镇产业集聚,促进小城镇住宅进区、工业进园、商业进场。

要抓紧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建设的关系,明确保护原则,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和控制要求。

二、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对城镇规则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 1

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要按照建设部印发的《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补充完善强制性内容。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要向社会公布。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变更,需要调整的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并进行公示,经上级政府认定后方可编制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在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要执行规划“一书两证”制度;在村庄和集镇的单位建设以及个人兴建生产建筑要执行规划“一书一证”制度;个人自建住宅要执行“一证”制度。要加强规划批后跟踪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向城镇转移,各城镇不得为国家已明确强制淘汰和限制建设的各类企业安排用地。乡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公示资金来源,严格禁止不切实际的大广场、大街道等“形象工程”。要严格按规划管理公路两侧的房屋建设,特别是商业服务用房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三、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

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影响到小城镇的功能完善程序,关系到小城镇的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能力。小城镇在进行镇区规划时要统筹安排各项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根据小城镇的实际和发展远景,积极做好与小城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条件和投资环境。“十五”期间,小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重点放在水口库周和九龙江流域,按照两个流域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规划进行建设。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全方位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搞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鼓励以公用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吸引个人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小城镇建设。推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引导公益性事业逐步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型方向转变。鼓励相邻小城镇共享共建基础设施,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小城镇环境绿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城镇绿化及优美环境是小城镇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指标。小城镇建设要改变观念,从见缝插针建房转变为见缝插针搞绿化,从无序绿化转变为有规划有计划绿化,从单色平面绿化转变为多色调立体绿化。“十五”期间,每个省定重点中心镇要新增公共绿地3000m2。在小城镇绿化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远近结合、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筑山林、道路、庭院、广场等绿化体系,逐步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加大小城镇环境治理力度,对城镇主街道两侧破旧建筑进行规范整治,解决马路市场问题。通过治理,实现城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城镇居民、客商进镇投资创造环境优美、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

五、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抓好中心镇的建设。“十五”期间,应突出抓好县城及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点中心镇建设,防止遍地开花。各地要把中心镇的发展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切实抓好,从领导班子配备到建设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各项政策扶持上给以必要的倾斜,以适应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到“十五”期末,省定20个重点中心镇要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住宅:2005年前每个重点中心镇至少要建成一个省级村镇住宅示范小区。示范

小区要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明显、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开发强度和绿化标准等技术要求符合《福建省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镇区绿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以上。——给排水系统:实现集中供水。供水有保障,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15%以上。

——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无害化处理率达15%以上,无害化公厕布点合理,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家禽家畜全部圈养。镇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要采取分段、分片承包的方式,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清扫,日扫日清。

——公共建筑:至少应有一座功能完善、标准适当的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医院、幼儿园、图书馆、敬老院、农贸市场等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共场所保持整齐、洁净。

重点中心镇的建设,首先要认真做好规划,科学确定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分区,统筹布置好各项建设。中心镇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完善工作,应由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其次要重视建筑设计工作,要开放建筑设计市场,引进高素质的设计队伍,提高建筑创作水平。

重点中心镇建设要着眼于扩大规模和完善功能,要改善小城镇用地制度,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宅基地的有序转移,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土地,妥善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地置换管理暂行规定》(闽政[2001]28号)精神,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管理,分期分批实施置换,鼓励农村居民通过土地置换向小城镇、中心村集中,鼓励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中心镇规划区内要停止居民分散零星建房的审批,加大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力度,推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统一建设方式。要建立有序的建筑市场,镇区各种建筑工程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要加快培育中心镇房地产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健全机构,壮大队伍,依法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设置专门的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乡镇一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建设,有条件的建制镇要成立城建综合监察分队。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把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要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建设咨询、材料供应、施工装饰、房屋开发等服务机构,为村镇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并根据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的委托承担部分村镇建设管理职能。通过有偿服务,自我发展,促使建设事业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提高小城镇建设整体水平。

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小城镇的镇长、建设助理员、部分技术人员,尤其是中心镇、试点镇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严格考核,提高规划建设人员的管理水平。省建设厅将发挥省镇长协会作用,定期组织镇长参加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学习培训。要有计划地录用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充实村镇建设管理队伍。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6篇

环办[2008]90号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切实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的监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督促辖区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严禁无故停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因改造、更新或维修需暂停运行的,需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污水处理设施遇事故停运、在线监控系统或中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的,应再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

[2007]3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25号)的要求,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

三、已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建立生产运行台帐,按日记录进出水水量、水质、污泥产生量与处置情况、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等,按月记录用电量、运行成本等。运行台帐必须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核查。

四、2009年2月底前设计日处理能力大于2万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都必须安装完成中控系统,实施监控进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主要指标、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备的运行状况、曝气池的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滤池堵塞率等数据,并能随机调阅核查期内上述运行指标数据及趋势曲线,相关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作为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依据。

五、各环保督查中心要按照《“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环发[2007]124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环发[2007]183号)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建档和信息公开的重点,环境监察部门至少每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环境监测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同时做好对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工作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要及时记录及公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环境监测、运行状况等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污染减排。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7篇

渝财社〔2006〕4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为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5〕2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在新增岗位新招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下同),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下同)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包括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下同),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用就业困难对象,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二)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

三、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2005年底前核准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累计不超过3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

四、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参加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以及对申请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关于社会保险的程序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

1.申请补贴。用人单位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每年3月和9月,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等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

(4)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6)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

(7)银行盖章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该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月缴费明细账(单)等。

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应提供《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1)。

2.审核划拨。经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

(二)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程序

1.申请补贴。每年3月和9月,“4050”人员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或凭证;

(4)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单位证明、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

2.审核划拨。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初审,当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及时将经费划拨情况反馈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相关险种经办机构。就业困难对象被用人单位招用,但用人单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履行缴费义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请补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应提供《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3-2)。

六、关于经费渠道

社会保险补贴所需经费由接受申请的区县(自治县、市)支付,并在区县(自治县、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人员跨地区再就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支付。

七、有关指标界定和管理服务

(一)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投资或政策扶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包括社会单位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主要工种及工作内容:1. 为城市及社区环境卫生提供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清扫清掏等服务的工作;2. 为城市道路、公园和社区等公共场所提供公共绿化种植、日常养护服务的工作;3. 协助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社区和社会治安防范控制的工作;4. 为城市道路、车站和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秩序管理提供服务的工作;5 . 市政公共设

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6. 其他由政府投资或政策扶持的项目形成的工作岗位,如城市监管员、税务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等。

社区公益性岗位由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提供。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是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组织下,开展社区保洁、保绿、保安、保养、车辆看管以及便民服务等项目,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组织。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的申办和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和新增时,必须将岗位空缺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填写《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用工申报表》(附件4)。对社会单位提供的公益性岗位,要统筹用于再就业援助,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公益性岗位的社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备案。

(二)灵活就业

1. 灵活就业的范围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非正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和其它形式的就业。

2.办理灵活就业证明的程序

(1)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应于10日内到其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填写《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见附件5)。

(2)调查核实。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应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基础台账,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应协助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3)张榜公示。经调查核实后,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

(4)出具证明。经公示后,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3.以下情形,不予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1)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经调查后,无法核实就业情况的;

(3)各区县(自治县、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管理服务

对已经实现就业和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在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中进行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被外区县(自治县、市)的用人单位招用并享受补贴,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将享受补贴的情况反馈给被招用人员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八、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劳动保障、就业再就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贯彻落实,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就业再就业办备案。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补贴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劳动保障和就业再就业部门要加强审核,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尚未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县(自治县、市),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应办法,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重庆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4.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用工申报表

5.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8篇

关键词: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城镇化建设,城镇化进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太原市整体发展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城中村”改造已初见成效,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现代化水平日益提高。与此同时,文化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也日渐凸显,并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然而,当我们欣喜于文化建设对城镇化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文化资源浪费、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相对滞后还十分普遍。因此,在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对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认识,加大基层文化建设力度,加快基层文化建设步伐,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1 城镇化建设的内涵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必经过程,也是我国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集群化、生态化和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其中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

2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与城镇化进程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是我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型城镇化的探索和实践。从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来看,未来的城市是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城市。在太原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太原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建设“一流的现代宜居城市”,这是我市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具体举措。“一流的现代宜居城市”,除了创造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自然环境外,进行“城中村”改造是重中之重。

到目前为止,有的“城中村”改造已初见成效,那里的村民已享受到了改造成果。比如,曾经的闫家沟村,现在的闫家沟社区,是我市目前唯一完成整村拆除的“城中村”。在这里,大家告别了过去低矮破旧的老房子,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楼房。楼间硬化的小路格外整洁,四周绿树环绕,生机盎然,人们出门就能欣赏到宜人的景色。与此同时,在这个新型社区里,小学、幼儿园、健身广场、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环境的巨变,带来的不仅是居住条件的改善,“村民”的劳动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和睦了,人们的生活观念也有了很大转变,一切都逐渐向城镇化靠拢。

由此可见,在进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兼顾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否则,人们即使住上了高楼,也会由于公共文化建设的缺失导致生活不便,也不会产生幸福感,“宜居城市”就会流于口号,“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简言之,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和推动力量,缺少文化的城镇化,是失衡的、不完整的;没有文化的积极引领,即便是一时经济上去了,最终也不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在城镇化进程中的意义和作用

文化对城镇化建设的作用日益凸显,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城市的发展要靠文化领跑,城市的未来以文化论输赢。文化建设不仅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而且也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经济空间;不仅能提高城镇品位,树立良好的城镇形象,而且还能提高城镇管理和经营水平,增强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对城镇化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显然,基层公共文化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镇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其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社会成员整体素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1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是城镇化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在城乡之间实现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在内的社会服务均等化。目前,在我市各乡镇(村)均有免费开放的“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中心),村民可以随时阅读或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与此同时,由剧团等专业团体和市群众艺术馆分别牵头的文艺团队也时不时地将优秀的文艺演出送到农村,让普通百姓共享文化成果。这些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满足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城镇化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是城镇化的重要标志。

3.2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有利于先进文化的传播,有效提升人民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是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城镇化,说到底,其实就是要为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创造条件,使其生活得更有幸福感。幸福感主要表现在:①自然环境优美;②物质生活富足;③精神生活丰富;④社会和谐,聚居人群具有较高的素质,人际关系良好。

先进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国民素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因素。而基层公共文化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基础和重要方面,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营造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目前,太原市各乡镇(社区)均有免费开放的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并有自发组织的活动团队,经常会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这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培养村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以太原市尖草坪区南寨村为例,村委会投资修建了集戏台、活动长廊、花园、健身于一体的活动中心,同时还为方便群众,建设了供全体村民办喜事、丧事使用的含厨房、餐厅、舞台等功能齐全、实用性强的“办事厅”,极大地凝聚了人心。另外,还通过村内广播、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开办科普宣传栏和农民夜校等,尤其是通过开展评选“科技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小康示范组”“五好家庭”等活动,以及对考入大学学生的奖励等,将文化育民的思想多渠道、多方位地进行渗透,调动了农民投身正业的积极性,改变了村民的精神面貌,形成了良好的村风、村容、村貌,这对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将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3.3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和助推剂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是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和助推剂。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目标在于提升村民综合素养。一个城市市民的文明程度,直接决定着城市的文化品位;市民素质的高低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城镇化过程,实质上是城镇公民现代化的过程。为此,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有助于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培养爱国、守法、知礼、诚信的现代城市公民,推进城镇化和城市文化建设发展的历史进程。

目前,太原市不少社区开辟了专门的场所常年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通过宣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教育,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种行为,普及“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道德规范和“邻里团结、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等传统文化,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道德观,为居民搭建起一个沟通、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同时在提升居民素质、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社区居民群众的素质明显提高,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社区更加和谐文明,这为构建学习型文明和谐社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推动城镇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 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

4.1 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1 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够重视

由于受过去“重经济,轻文化”观念的影响,目前还有不少村领导认为,只要把当地经济搞上去就可以;至于文化建设,那就是简单的跳舞、唱歌或是开展娱乐活动,谁喜欢谁就自已去参加,还没有认识到好的公共文化建设不但可以提高村民素质,促进社会和谐,而且还可以对当地领导执政起到促进作用。在公共文化建设方面,领导主动组织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的,在太原市各村镇还为数不多。

4.1.2 资金短缺,设施设备不全

虽然大部分村子都建有专门的文化活动场地,但文化经费来源有限,活动靠集资形式开展得比较普遍,缺少必要的、固定的活动经费。设施设备也仅限于政府配备的有限部分,没有资金购买更多器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造成了活动规模小、层次低、影响力不大等问题。

4.1.3 专业人才匮乏,活动内容单调

农村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通常都是文艺爱好者,他们的热情和激情带动了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但由于缺乏各个门类的辅导员,文化活动仅停留在唱歌、下棋、扑克牌比赛等“小文化”范围内,活动形式略显贫乏。村民参与度也较低,普遍以老年人群体和女性群体为主力军,文化活动仍以社区牵头组织、居民被动参与为主,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缺乏活力。

4.1.4 教化功能不彰

虽然基层娱乐型文化活动开展较多,但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辅导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有意识地引导、改变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方式、道德观念,培育“社区人”的文化活动偏少,居民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的文化活动更是少见。

4.1.5 农家书屋形同虚设

近来年,国家购置了大量图书发放到农村,各村都配备了图书阅览室,但多数常年无人借阅,书桌上的尘土清晰可见,造成了文化资源的浪费。

4.1.6 历史人文资源缺乏有影响力的传播载体

一些地方性的历史人文资源有一些本地特色,但缺乏有影响力的传播载体。我市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各区均有自己独特的历史人文资源,但没能进行充分挖掘,未将其与公共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的传播,这不得不说是一大损失。

4.2 城镇化进程中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相关建议

面对城镇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如何加快我市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就成为各宣传和文化部门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太原市基层文化建设的不足,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2.1 提高认识,加强基层文化建设领导

在城镇化进程中,当地政府要从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将经济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把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则,把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切实保障群众文化利益。

4.2.2 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

基层文化设备设施是基层文化建设的依托与物质基础。虽说政府已投入资金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但是只靠那点远远不够。当地政府应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财政支持,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政府可以制订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形成社会资源共享、多方积极投入的基层文化共建共享局面。

4.2.3 加强培训指导,壮大基层文化队伍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人才是关键。一方面,要完善文化骨干培训制度,通过选派进修等方式,提高文化工作者办文化、管文化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通过社会招募、表演团队选拔等方式聘用爱好文艺的热心人士担任辅导员,指导文化活动的开展。

4.2.4 丰富活动内容,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要不断丰富基层文化活动内容,扩大活动的受众面,从而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座谈等形式,对群众兴趣爱好、精神需求和空闲时间的活动安排进行了解,进而开展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爱好者需求的文化活动,力争让群众都能参与到活动中来,并由此得到教育、交流和提高。

4.2.5 按需投入,保证文化资源合理利用

“全民读书,提高素质”,国家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受文化层次、年龄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各地情况不一,为此,不能“千人一面”,有关部门一声令下,全国各地争相效仿,都发放价值不匪的图书,有的却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一方面,上级政府部门要进行调研,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按需分配;另一方面,可以针对群众所需,适时开办文化讲堂,将图书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直接输送给群众,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

4.2.6 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特色文化活动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通知 第9篇

成教统筹 学习型 建议 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店口镇人民发扬“敢为人先,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店口精神,在并无交通、区位、资源等优势的情况下,创建了全市最大、最强的五金块状经济,形成了“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龙头,以中小企业为骨干,千家万户为基础”的强大企业群。近年来,店口镇一手抓块状经济升级,一手抓大集团大企业培育,提出了“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建设诸北小城市”的发展方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迈入了发展快车道。然而,回顾店口发展历程,店口靠的是党的富民好政策,靠的是改革开放初期,先人一步喝到第一口水,掘得第一桶金,展店口未来,面对省委、省府提出的“对接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战略,面对中国入世后外来经济的冲击,面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完善,店口工业如何发展,限制店口发展的“瓶颈”何在,一系列命题促使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很抓成人教育,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成人教育,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里面既有物质层面的较大提高,更有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此,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终身教育体系下的学习型社会的构想。

第二,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是工业化需要。店口要实现块状经济升级,店口300家镇级规模企业要做大做强,关键在人,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一切创新的基础,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店口在想方设法构筑“人材高地”外,更应该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一支敬业爱岗的熟练产业工人队伍,如此才能在招商引资中吸引外商的“眼球”,才能铸就一流的制造业基地。

第三,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是城市化需要。实现城市化,就是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全面发展。近年来,店口的城市化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大量人口向集镇集聚,但也带来一些现实问题,如如何实现他们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如何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再如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而产生的一大批失土农民,他们一无土地,二无资金,三无文化,如果政府不去扶持引导,长此以往,势必形成严重社会问题,再如涌入我镇的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法制意识、文化基础、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加强全镇性人力资源开发,为店口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精神动力。

第四,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是强镇更强需要。店口作为全国百强镇、全省十强镇,也是教育强镇,科技强镇,改革开放以来,店口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厚的经济基础,同时也为大力发展成人教育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作为强镇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可为创建学习型的新诸暨带个好头。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在市教育局支持下,近年来我镇创新成人教育体制,专门成立镇成人教育中心,与原有的店口镇成校合署办公,其职责是“协调、组织、管理、服务”,统筹全镇成人教育事务,并在去年初召开的镇党代会和人代会上郑重提出了“以成人教育中心为主要阵地,建设学习型城镇”的目标。在加强成教统筹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成人教育中心领导小组,由成校校长任常务副组长,镇属各办站所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其职责是:制订全镇成教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考核全镇成教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对口办班,筹措教育经费,解决实际困难等。培训中心同时设立了办公室,由镇属各办站所派员任职,分别负责各线培训事务,当需要数部门共同出面时,又便于协调,办公室成员也实行例会制,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第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针对当前终身学习观念尚未深入人心,部分企业主、企业职工、社区居民学习观念淡薄现状,我们利用各种渠道和机会加以宣传,比如有线电视、街头横幅、各种会议等,培训中心也制订了下基层制度,要求其工作人员每周至少两天到企业、社区、村调研访谈,力求从上到下都树立终身学习观念。

第三,提供坚实后勤保障。根据我镇实际,把原湄池高中的科学馆作为全镇性培训基地,以后将逐步完善内部设施,按照市府办2000(9)号文件要求,将成教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每年按人均1.5元标准划拨成教经费。

第四,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按照“政府统筹、中心负责、部门协助、企业支持、群众参与”原则,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全力提高店口人民各项素质为目标,全镇性成人教育活动开展较为顺利:与高等院校或市内骨干职校联合,开办了机电一体化、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等专业业余大专班4个,计有152人就读,开办机电一体化中专班两个,计有113人就读;实施“一校多牌”,将党校、人口学校、农函大、老年大学等统筹到一个基地,改变原来多头办学,各自为政的状况,实现资源共享;开展外来流动人口教育工作,定期在各工人新村举办法制、计生、治安等专题讲座,播放专题教育片;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开办各类社区市民素质培训,如书法、花卉、健美、美容、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短训班得到居民热烈欢迎。积极实施农民再就业培训等形式的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为当地农民、企业职工服务,常年开设数控车工、机械车工、钳工、电气焊、SYB创业创新、计算机、企业管理等实用性强技能培训班,每年培训学员6000余人,为店口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强成人教育统筹力度,优化成人教育外部环境,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使得学习成为人人之必须;继续加大对成教的投入,完善成教基地设施,提高其服务能力,将部分短训向社会弱势群体(比如失土农民)倾斜,为之提供免费培训,尝试实施企业下“定单”、成校出“菜单”、政府来“买单”的培训模式。

2010年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调研、起草〈终身教育法〉,基本建立终身教育制度。终身教育是一种教育思想,更是一种教育体系、一种教育制度、一种教育政策,它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全社会的支持,我们相信,只要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店口一定能提前基本建立终身教育制度,一定能完成建设学习型城镇这一光辉目标,也一定能加速推进小城市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李铁球.基于战略导向的企业员工培训体系研究.时代教育,2006,(4).

\[2\]欧阳洁,董国峰,范岚.员工培训.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赵颖惠.试论培训评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4,3.

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第10篇

一、基本情况

2002年,在南崖、卫前、万坊、西摆四个居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宁红、凤凰山、南崖、西摆、万坊、衙前、卫前、百汇八个社区居委会,均属纯居民型社区,共有居民34120户,人口13万。一是社区办公用房情况。各社区均属租借其他单位或民房办公,既无会议室也无党员活动室。宁红社区租用民房办公,每月租金700元,其余七个社区的办公用房由国税局、财政局、房管局、工商局、建行和宁州镇企办无偿提供,其中南崖社区在南崖景苑拥有一套120㎡的办公用房,但因无钱装修没有进去办公。二是社区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情况。干部工资县财政每月补贴书记、主任600元,一般干部500元;镇政府每月补贴300元;县民政局每月补贴书记、主任100元、一般干部90元。办公经费每年8000元。三是社区干部配备情况。八个社区均配有书记和主任,现有工作人员38名,其中男性3名。大专学历以上12人,高中学历23人,初中学历3人;平均年龄40.1岁,45以上的5人,30-35岁32人,30岁以下的1人。日常工作要承担17项行政性事务,往往是白天上班、晚上收卫生费,工作负荷比较重。四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各社区均成立了党组织,百汇社区为党总支,其他七个为党支部。共有党员1014名,其中流动党员287名、下岗党员375名、无法联系党员149名、60岁以上党员366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城镇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城区的快速扩张、人口的迅速增长,社区建设中的深层矛盾也逐渐凸显,主要表现为管理体制不畅,办公场所紧张,经费保障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党建基础薄弱和社区意识不强等六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畅。一是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工作以完成上级布置任务为主,除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县委县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交办的各种行政性任务。二是权责利不统一。部分职能部门本应下放给社区的权利没有下放,或名义上将职能下放,实际上是工作下放而权利不放,社区大量的时间花在“协助”部门工作上,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工作职责因工作繁重而淡化。三是工作缺乏合力。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单位的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的共享,听任单位领导意愿,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没有形成“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良好氛围。

2、办公场所紧张。一是办公用房紧缺。八个社区的办公条都比较差,办公面积平均61㎡,特别是西摆社区一下大雨就浸、南崖社区一下小雨就漏。二是活动场所缺乏。各社区都没有党员活动室和会议室,公益性娱乐场所几乎没有,平时搞活动、开会靠向其他单位租借。三是《修水县房产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修政办发[2005]38号)关于住宅小区按建筑面积0.08%提供社区用房的规定执行不到位。

3、经费保障不足。一是财政投入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社区作用凸显和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但“费随事转”的原则却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在承担工作的同时经费难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社区硬件建设投入不足。二是干部待遇相对偏低。书记、主任1000元/月、一般干部890元/月,与县城其他类似工作岗位收入有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办公经费相对短缺。随着城区居民增多、服务要求提高、工作量增大,每年8000元的办公经费远远无法满足社区办公实际需要。经费短缺导致一些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无法开展,市民服务难以落实,工作显得被动。

4、服务质量不高。受活动场所、办公经费等客观因素影响,社区服务水平还相对滞后,具体表现为:一是服务内容单一。社区平时主要围绕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为主。对市民需要的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等服务还很欠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吸引力,不能满足市民需求。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如万坊、宁红和南崖等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市民无法就近开展活动。三是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本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而新型社区服务业又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团、协会等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还有待加强。

5、党建基础薄弱。社区党建阵地建设非常滞后,大多数没有党员活动室,没有党建宣传栏。党建意识淡薄,党建氛围不浓,党内活动贫乏,党员管理缺位,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无”党员(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单位、无固定收入)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对 “三不”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缺乏有效管理。

6、社区意识不强。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工作方式以行政指挥为主导,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社区服务比较滞后。而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这种结果导致了市民对社区工作认识的模糊,认为社区就是办办证明、管管卫生,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事习惯找单位,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甚至有的国家干部连卫生费都不愿交。

三、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听取社区党员、干部和市民意见,广泛借鉴外地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修水社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进一步健全理顺社区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实行常委挂点联系社区工作制。一名常委联系一个社区,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建议建立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驻区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使用,单位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开放。同时,要求居住在社区的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组织活动。三是建议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职能部门凡拟将其组织机构、考核评比、专项调查等事项及社区职能以外的工作进社区的,应通过一定程序向社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执行。

2、逐步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一是建议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纳入政府规划。在政府建设廉租房、安置小区、公益服务设施时,将社区办公用房一并纳入考虑,同步规划建设。二是建议将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纳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范围统筹考虑。在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扶持的同时,县、乡财政每年配套一定数额的资金,通过新建和购买等形式逐年解决社区办公活动场所问题。三是建议将南迁单位闲置办公用房调配给社区使用。对搬迁至城南办公的单位闲置用房划拨给西摆等暂无适当办公场所的社区使用,对百汇和凤凰山等社区借用办公场所仍适应办公使用的,可将产权直接划拨给社区。四是建议按照(修政办发[2005]38号)文件规定,规模小于50000㎡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无偿提供不少于30-50㎡的社区用房;规模大于50000㎡的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按总建筑面积0.08%无偿提供社区用房。

3、建立健全社区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适当提高纯居民型的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按社区人口比例划拨一定人头工作经费。二是建议按照“费随事转”要求,对超出社区职责范围又确需社区承担或配合的工作,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三是建议鼓励社区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家政、保健、娱乐、物业等有偿或低偿服务。四是建议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驻社区单位在物力和财力上对社区建设予以支持。五是建议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经济待遇。

4、努力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市民生活需要,对社区内场地资源进行整合,鼓励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发、开放市民需要的体育、娱乐、文化等活动设施,解决当前文化娱乐场地缺乏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民间组织创办各类社区服务企业,鼓励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开办社区服务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社区服务,防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大包大揽。

5、全面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建议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按照“一社区一总支”的原则和“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有规范抓创新、软弱涣散抓整改”的要求,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设立八个社区党总支,下辖若干党支部。二是建议开展“社区党建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对社区党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行全面规范,力求做到党建氛围浓厚、布置美观大方、资料规范齐全、数据准确详实。三是建议继续深化“党员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和“受社区欢迎的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建议开展 “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 活动,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党员进行分类登记,对在职党员实行“双管”,对下岗党员实行“接管”,对离退休党员实行“共管”,对流动党员实行“协管”,对居民党员、复转军人、毕业学生中的党员实行“统管”。五是建议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延伸到每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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