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

2024-07-08

请求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精选4篇)

请求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 第1篇

请求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

宁乡县财政局领导:

我名张建平,男,61岁,中共党员,住偕乐桥镇高塘村六组,家有老婆罗建军,59岁,儿子张鑫伟,29岁,因儿子2001年患精神病,经多年多方治疗至今无效,且越来越严重,现为第五次住县精神病医院,因此,不但给父母造成深重的精神打击,更给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困难,春节在即,困难重重,特报告局领导请求给予困难救济补助。特此报告。

报告人:张建平

2015年1月29日

请求解困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

宁乡县民政局领导:

我名刘福友,男,83岁,住资福镇河泉村跃进组,家有老婆姜月娥80岁,因家庭一直较为困难,早已享受政府的低保,因老婆2014年8月摔断右脚,至今卧床不能自理,加上儿子刘新良(54岁)因身体问题,靠收废品为生。目前春节在即,家庭非常困难,特请求局领导给予照顾和救济,深表感谢。

报告人:刘福友

2015年元月29日

请求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 第2篇

尊敬的市人大、市民政局领导:

泉巨永学校总部现有学生810人,教职工91人,教学班21个,学校仅有1个多媒体电教室,已远远不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急需再安装1个电教室。但限于学校目前财力不足,自筹解决无望。今诚恳请求各级领导再予支持,给以解决为盼!

此致

北票市泉巨永学校

请求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资金照顾的报告 第3篇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本人****出生,****人,中共党员,****应征入伍,服役于原****部队,工程兵种。****参与防空洞工程施工时遭遇塌方事故负伤,经抢救虽挽回了生命,但头部造成了轻微脑震荡和股骨颈骨裂及腰部均留下了较为严重的后遗症,至今身上还留有多处伤疤(同一部队战友可以证实)。****月因身体原因,带病退伍回乡务农。多年来,尽管生活较为困难,负担十分沉重,且时常受到服役受伤所留后遗症的折磨,但我从来没有向上级伸过手,向组织求过援,生怕给上级组织增加麻烦。

岁月不饶人,****月在家劳动时,我突然倒地不起,经医院检查系老腰伤加上常年的超负荷劳动,造成的腰椎骨永久性损坏,基本上无治愈的希望。作为一家之主,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使原本就不宽裕的家里更是雪上加霜。十多年来看到隔壁左右村民在党的好政策下一步步走向富裕,奔向小康,而受自己拖累,家里的负担越来越重,生活越来越难,我就感到十分内疚和痛苦,甚至几度产生了轻生的想法。但我始终坚信,组织不会忘记我们这些伤残老兵,社会不会遗弃我们这些老兵。在此,特请求贵局给我解决实际困难。

不胜感激!

报告人:

请求给予困难救助的报告 第4篇

湘潭县民政局领导:

我名刘萍,女,1965年生,系湘潭县谭家山镇长塘村老屋组农民。

2013年我在湘潭市雨湖区新俏江南茶楼打工时,在5月5日深夜下班回租住屋途中,遭遇歹徒金慕轩持刀抢劫,我与他搏斗中,被他砍伤16刀,经市三医院救治,已造成七级伤残的严重后果,现还须康复治疗。罪犯金慕轩已于2013年12月10日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但他无民事赔偿能力,住院治疗期间一切费用都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医院打招呼由医院垫付,日后再处理。

我已申请见义勇为和工伤认定,但都还在进行中,没有结果,仅在住院期间收到公安局500元慰问金,其余费用都靠亲朋好友借贷支付。现已近年关,生活特别困难,特向你局申请困难救助,请领导根据我的实际情况予以关照,给予经济补助。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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