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钻孔验收制度

2024-09-11

抽采钻孔验收制度(精选8篇)

抽采钻孔验收制度 第1篇

山西高河能源公司抽采钻孔验收

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一月

山西高河能源公司抽采钻孔验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钻孔施工记录台帐,并且施工记录台帐及验收台帐能准确反应各钻机的钻孔施工情况。

2、各施工队组的钻机要进行编号管理,且建立各自的施工记录台帐备查。

3、各施工单位施工的瓦斯钻孔,必须做到孔孔验收,验收有原始记录,并定期做好钻孔施工验收竣工报告,及时报验。

4、在有胶带输送机巷道作业,要安置牢固可靠的行人过桥,保证人员通行。

二、抽采钻孔管理

1、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制定专项的规程措施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中规定的进行。

2、钻孔施工过程中,见岩后可继续钻进10m,若还不见煤则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抽采队和抽采部汇报,并做好记录。

3、边掘边抽钻孔、掘前预抽钻孔要实现施工一个并网一个。本煤层预抽钻孔可在钻孔施工完毕后使用黄泥等物料暂时堵上(瓦斯异常区除外),待累积5个后及时通知抽采队安排厂家进行封孔、并网;钻孔封孔后不能及时并网的钻孔要采取措施进行包裹,防止瓦斯涌出。

4、钻孔施工必须将钻孔内煤(岩)粉冲洗干净。

5、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将打钻场地的积水必须及时排空、淤煤风干后及时清走,没有皮带或煤溜等运输设备时,必须将淤煤整齐堆放在巷帮,待淤煤风干后及时联络胶轮车清走。

6、钻孔施工过程中,钻机、钻杆等施工器具必须摆放、固定整齐,人员站位要符合要求。

7、打钻作业时,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吊挂在钻机位置下风侧1m处。

8、打钻作业时,磁力起动器须位于钻机上风侧20m外。

9、每个钻孔施工完毕后,要立即挂设钻孔说明牌进行挂牌管理,钻孔说明牌包括钻孔倾角、钻孔深度、钻孔方位角、负责人、成孔时间等。

10、钻孔验收,由公司抽采队派专人对钻孔进行验收,验收为现场数钻杆和现场抽查,钻孔进尺确认后,由抽采队钻孔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否则,钻孔不予认可,验收深度低于设计深度75%的钻孔不计进尺。

11、钻孔验收人员下井前,须携带卷尺、光干涉瓦检仪等测量工具。

12、钻孔方位角误差不得大于±0.5°,位置误差不得大于±0.1米,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钻孔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编号,每条巷道依序进行编号,不得出现一条巷道多组编号,否则不予验收按报废钻孔处理,且不计入月、年抽采钻孔总进尺当中。

14、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报废钻孔,要及时进行封堵,同时应及时向抽采部汇报,重新设计补打钻孔,。

15、报废钻孔必须在原钻孔附近补打,且抽采钻孔深度不得低于设计深度的70%,否则一律不得计入月、年抽采钻孔总进尺当中。

16、东翼和北翼本煤层钻孔浓度低于40%、南翼本煤层钻孔浓度低于30%且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属报废孔,不计进尺。

17、在检查周期内若存在弄虚作假、谎报工作量现象,无论情节轻重,一律取消当月考核进尺的30%。

三、封孔管理

1、钻孔封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制定专项的规程措施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中规定的进行。

2、钻孔封孔时要确保封孔管内无杂物。连接封孔管时接头处要用棉纱擦拭干净后方可涂抹封孔胶。封孔管连接必须牢固。

3、钻孔内煤粉没有冲洗干净的钻孔不得进行封孔,扩孔深度不达设计要求的钻孔不得封孔,且按废孔处理,不予验收,不计进尺。

4、封孔完毕后及时处理掉钻孔外漏过长的软胶管和铝塑管,且要清理干净现场,未用完的封孔材料除可带走的其它全部靠帮分类堆放整齐。

四、考核办法

1、无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施工记录台帐,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施工记录台帐填写不全,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2、无抽采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钻孔施工,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3、钻机未进行编号管理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责任人200元。

4、钻孔施工过程中遇见地质构造或其它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汇报,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跟班队干300元。

5、瓦斯抽采工程施工没有按照设计、规程措施中规定进行,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跟班队干300元。

6、钻孔内煤(岩)粉未冲洗干净的,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跟班队干300元。

7、钻孔施工现场文明生产条件差的,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8、打钻作业未配备便携式瓦检仪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跟班队干200元。

9、打钻作业时磁力起动器位于钻机上风侧20m之内或者下风侧的,处罚责任单位3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10、瓦斯抽放钻孔未及时进行挂牌管理或牌板数据不全不真实,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

11、瓦斯抽放钻孔验收不认真或未带测量工具,不按实际施工参数进行验收,发现一次处罚验收人员300元/人次。

12、不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编号,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13、报废钻孔未及时补打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4、钻孔未严格按照规定封孔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现场操作人员100元/孔。

15、钻孔封孔完毕后现场未搞文明的,处罚现场操作人员100元

16、并网材料乱扔乱放未分类码放整齐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7、未按规定并网的,处罚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8、在未并网钻场内堆放非并网物料或在已并网钻场内堆放物料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19、未经矿抽采部部门负责人批准,擅自拆除抽采钻孔及其设施,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300元。

20、抽采系统安装时法兰连接处出现螺栓花接现象或者少螺栓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

五、钻孔结算

钻孔结算执行潞矿通投字[2012]73号文件《关于调整瓦斯抽采钻孔成本列支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1、由外委队组施工的抽采钻孔,以直径Φ94mm煤孔为标准钻孔,钻孔费用列支标准为65元/m;

其中包含钻孔施工费50元/m,钻孔封孔、并网15元/m。(备注:辅助钻孔封孔、并网增加人工费5元/m,共计为55元/m)

2、岩石钻孔为直径Φ94mm煤孔标准钻孔费用的2倍。

其中钻孔施工费115元/m,钻孔封孔、并网15元/m。(备注:辅助钻孔封孔、并网增加人工费5元/m,共计为120元/m)

3、抽采汇流管的安装、并网执行安装费用。说明:若钻孔施工、封孔并网为同一施工队伍作业时,则执行65元/m,汇流管安装费用已包含在内,不另予以结算。

4、由本矿队组施工的抽采钻孔,以直径Φ94mm煤孔为标准钻孔,钻孔费用列支标准为20元/m,包含抽采钻孔施工费及打钻范围内的封孔、并网人工费等费用。

抽采钻孔验收制度 第2篇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抓好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标准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切实提高抽采效果,提高瓦斯抽采率。结合发祥煤业实际制定本制度,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方法?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方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平安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

矿长助理

通防部部长

安监部部长

生产技术部部长

调度室主任

人力资源部部长

防突队队长

安监部安监员

调度室调度员及通防部验钻工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娄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钻孔的验收和考核工作。

二、钻孔设计和施工

1、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突设计或钻孔开工通知单,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或钻孔施工通知单施工,否那么,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2、抽采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打钻记录本、钻孔图牌板,牌板内容为钻场或施钻点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号、参数〔孔径、方位角、倾角、孔深等〕,施工现场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并做好原始记录,准确记录钻孔号、钻孔方位、倾角、孔深、遇煤岩情况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顶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等情况。每缺少一项,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各罚款20元。

3、抽采钻孔必须按照钻孔设计施工,钻孔方位角偏差±2o,假设违反该规定,对钻孔施工人员各罚款50元,并对防突队长罚款100元,且该钻孔作废。

4、施工排放钻孔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或钻孔开工通知单施工,钻孔数量、深度、方位角等施工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效果检验,并对跟班队长罚款30元∕个,班长罚款20元∕个,施工人员罚款10元∕个。

三、钻孔验收

1、验收抽采钻孔时,由调度员、安检员、通防部验钻工联合验收;验收地质、探水钻孔时,由工程技术部技术员、通防部验钻工、安检员联合验收;验收排放钻孔时,由通防部效检员、安检员和跟班队长联合验收,跟班矿领导及小组成员现场督查。凡因验钻人员不及时到现场验钻,影响打钻的,对验钻人员罚款50元∕次。

2、抽采钻孔施工结束后,施钻人员要及时联系验钻人员验钻,验钻人员要认真核对钻孔深度及钻孔施工参数〔钻孔夹角、倾角、孔号〕,并在钻孔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否那么,该钻孔作废。

3、验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跟班矿领导及成员不定时对验钻情况进行抽检,凡发现打假孔、验假孔现象,对相关人员罚款500元∕人。

4、顺层钻孔未到达设计深度见岩时,必须停止施工,并重新补孔,如三次调整仍不能到达设计深度的,那么停止施工,将资料报通防部修改设计后施工,对前三个孔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

5、假设打钻时喷孔严重,钻孔深度达不到设计深度,经通防部同意后,方可终孔,但进尺按如下规定结算:深度到达设计孔深的90%或到达50米以上的,按实际长度验收结算进尺;到达设计孔深80%但小于50米的,按孔深的80%验收结算进尺;小于设计孔深50%的不予验收。

6、穿层钻孔要到达设计孔深,未到达设计终孔层位的,不得终孔,否那么不验收结算进尺。

7、现场条件变化需修改设计参数时,必须经通防部同意,否那么不得擅自更改钻孔参数,特殊情况时,施工单位可自行修改设计,但当班必须向通防部汇报。否那么,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施工排放孔时,排放钻孔数量或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而要求通防部效果检验的,对施工区队跟班队长罚款30元∕个,对施工区队主管队长罚款20元∕个,并不予效果检验,否那么,对通防部效检人员罚款50元,通防部长罚款100元。

9、验收排放钻孔时,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核对钻孔深度、数量及施工参数,严禁弄虚作假,发现验收钻孔弄虚作假的,对验钻人员罚款50元∕个。

10、在打钻、验钻时,凡出现触犯“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人员,除接受罚款外,并要严格按照“瓦斯管理十条红线〞规定执行,对管理人员直接免职,工人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四、钻孔封孔

1、抽采钻孔采用聚氨酯、膨胀剂、水泥砂浆进行封孔,采用卷缠药液法施工工艺,聚氨酯溶液配比的比例为质量比A:B

=

1:1.2,钻孔埋设的抽放管选用阻燃抗静电的1寸PVC—KM管。

〔1〕顺层钻孔的封孔卷缠药液法抽放管结构示意图

〔2〕穿层钻孔的封孔卷缠药液法抽放管结构示意图

〔3〕封孔顺序:

先将聚氨酯溶液配备A:B

=

1:1.2→将搅拌配制好的A、B液均匀的倒在毛巾上→将粘有A、B液的毛巾裹在1寸PVC-KM管上→立即将裹好的1寸PVC—KM管插入钻孔内→待聚氨酯A、B液膨胀后→立即用封孔注浆泵进行注水泥砂浆封孔→最后将钻孔口封堵好。

2、成孔要在24小时内封孔连抽,在限期内未及时封孔连抽的钻孔,对防突队主管队长罚款200元∕个。瓦斯涌出量大的钻孔,要立即封孔连抽。假设因封孔连抽不及时,导致孔内瓦斯涌出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并按照?发祥煤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处分。

3、钻孔封孔前要将钻孔冲洗干净,防止钻孔内遗留的煤渣堵塞钻孔,影响抽放效果,发现未清理钻孔直接封孔连抽的,对封孔人员及防突队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个。

4、预抽钻孔必须封堵严密,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穿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m,假设发现封孔长度不够、封孔后漏气,对防突队主管队长罚款100元∕个,重新封孔所需的材料费由防突队承当。

下向抽采钻孔自动排水技术实践 第3篇

1下向钻孔自动排水技术要点

针对性地改进钻孔施工工艺, 不同的岩性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及排渣方式, 全程下护壁套管和通气管, 实行二次注浆, 确保有效地提高钻孔质量;通过电磁阀控制, 利用高压压风、连通通气管、定期彻底清空孔内积水及堵塞渣质的方法, 实现下向抽采钻孔孔内自动排水除渣, 以期达到瓦斯抽采的最佳效果。

2应用实例

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煤矿在11223高抽巷施工1组考察钻孔, 考察下向钻孔自动排水效果。钻孔设计如图1所示, 钻孔参数见表1。同时, 为了检验下向钻孔自动排水技术在多孔预抽消突钻孔中的应用效果, 选择了3组 (34组、35组、36组) 钻孔, 实现孔内自动排水。

2.1改进下向钻孔施工工艺

要实现下向钻孔自动排水, 钻孔质量至关重要。所以需针对性地改进钻孔施工工艺, 有效提高钻孔施工质量, 为实现下向钻孔自动排水奠定坚实的基础。

2.1.1成孔

严格按照钻孔设计参数及开孔位置进行开孔, 实行定位定向施工, 并缓慢给压, 确保钻杆与开孔位置在同一轴线上, 钻进2 m后对钻机进行校线, 如有误差及时调整。采用麻花钻杆, 使用空气压缩机供风, 全程压风排渣。开始钻进时, 要轻压慢进, 待钻头下到孔底工作平稳后, 再均匀给压。穿煤调整钻速, 控制钻进压力。穿煤后多施工几米岩石段, 在钻孔正常抽采过程中用于沉积钻孔孔内碎渣;起钻前, 必须扫清孔内钻屑, 确保孔内排渣彻底。起钻时全程带压风循序旋转起钻, 确保钻孔畅通。

2.1.2护孔

钻孔施工完毕, 立即全程下入护壁套管, 煤段使用自制花管, 岩石段使用封孔管;在下入护壁套管的同时, 将通气管连接到护壁套管上, 同步跟进下入孔底。为防止大颗粒煤渣通过花管上的小眼进入封孔管造成堵塞, 在下花管同时, 需使用纱网包裹;护孔后, 通气管连接矿井系统压风管, 打开压风管控制闸阀, 通过孔口出风情况来检验钻孔通畅情况。

说明:在每根花管上加工30个Ø16 mm的小孔, 均匀布置, 花管两端带丝扣, 采用管节连接。30个小孔的暴露面积是Ø50 mm封孔管截面积的3.1倍, 且全煤段均有小孔, 更有利于气体流通。Ø16 mm小孔是为了避免大颗粒的煤渣进入封孔管导致堵塞。孔底花管最前端制成锥形, 收口封闭, 更有利于封孔管向孔内推进且不进入煤岩渣。

2.1.3封孔

(1) 所有钻孔封孔必须封至见煤点。

下护孔管时在见煤点前段选用焊有2层挡板 (间距500 mm) 的套管, 挡板间均匀缠绕干海带 (海带包扎直径略大于孔径) , 捆扎牢固, 随即连续导入封孔管及通气管。两层挡板边缘留有豁口, 以便通气管通过。

(2) 封孔管跟进同时, 下入4′注浆管到挡板前4~6

m处, 再下1根返浆管, 同时用棉纱和聚氨酯在孔口1 m处封好。

(3) 注浆时采用二次注浆程序, 分为黏稠注浆与常规注浆。

先调配5 L较为黏稠的水泥砂浆并搭配速凝剂注入孔内, 用压风将注浆管内残留砂浆吹净, 避免堵塞影响常规注浆。可测定注浆管及返浆管孔口瓦斯以检验黏稠注浆是否成功, 无瓦斯说明砂浆已在挡板段停留并阻断了煤岩段, 瓦斯无法溢出, 一次注浆成功。8 h过后当砂浆在挡板段凝固后, 再向孔内进行常规注浆, 返浆管返浆后关闭闸阀再进行间歇性点注浆, 以达到增压效果, 确保封孔质量 (图2) 。

2.2实现下向钻孔自动排水

通常系统抽采负压一般在20~50 kPa, 如果只依靠抽采负压将孔内积水排出, 则只能将垂深在5 m左右的钻孔积水排出, 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为此将通气管与高压压风连接, 并通过电磁阀与监控系统相连接进行控制, 实现下向钻孔孔内自动排水除渣 (图3) 。

注意事项:①根据钻孔孔内积水情况, 合理设定钻孔排水周期及通气管供风量, 防止过量的供风影响抽采系统负压。②在集气箱的合适位置上安装自动放水器, 确保从钻孔排出的水能自动排出。③优化抽采系统, 提高抽采负压及流量, 确保抽采效率最大化。

3效果考察

3.1下向钻孔成孔后抽采

在1#考察钻孔施工结束后, 立即对其进行合茬抽采, 系统考察下向钻孔成孔后抽采效果 (图4) 。

此前, 在考察孔施工地点附近施工过2个抽采钻孔 (1#抽采孔、2#抽采孔) , 这2个钻孔只下12 m封孔管, 使用水泥砂浆的封孔方式进行封孔。待封孔结束后, 立即合茬抽采, 进行抽采效果考察, 考察结果如图5、图6所示。

从图4比较可以看出, 1#考察孔开始抽采时, 单孔纯量在0.1 m3/min以上, 但是很快又衰减至单孔0.02 m3/min左右。这说明采用下向钻孔成孔技术, 有效解决了抽采期间因钻孔垮孔而影响钻孔质量的难题, 提高了钻孔抽采效果, 但是钻孔在抽采过程中, 孔内积水将严重影响后期钻孔抽采效果。

3.2下向钻孔自动排水抽采

1#、2#、3#考察孔正常抽采一段时间后, 将通气管与压风系统连接, 通过电磁阀由地面监控系统控制, 并设定排水周期及排水时间, 以实现孔内自动排水, 并及时考察钻孔排水后抽采效果。抽采浓度、纯量变化趋势如图7—图9所示。

由图7—图9可以看出, 实现自动排水后, 单孔抽采纯量稳定在0.04 m3/min左右, 并且保持较高的抽采浓度 (80%~90%) , 这说明在下向钻孔成孔、护孔的基础上, 运用自动排水技术, 实现了气水分离, 始终保持了钻孔瓦斯抽采通道畅通, 钻孔抽采量得到有效的提高。

4结语

低浓度抽采钻孔堵漏技术研究 第4篇

关键词:瓦斯抽采 钻孔漏气 抽采钻孔堵漏

封孔质量及封孔寿命是决定瓦斯抽采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封孔质量差和封孔失效是造成瓦斯抽采浓度低的主要原因[1]。我国约有65%回采工作面的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充分反映了抽采钻孔封孔质量差的现状[2]。当前焦煤集团九里山矿采用的封孔方法主要是铝箔袋矿用合成树脂封孔,经揉搓后送入孔内,树脂膨胀溢出袋外封孔,它具有发泡倍数高、封孔快捷的优点,但其封孔材料成本高,封孔后合成树脂的外衣与抽采钻孔壁相结合,未能使溢出的合成树脂充分的把抽采钻孔密闭,造成大部分抽采钻孔漏气,抽采效果差。针对焦煤集团九里山矿抽采钻孔漏气、抽采效果差的问题,焦煤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钻孔堵漏技术,并在焦煤集团九里山矿进行了工业性试验。

1 堵漏基本原理

本煤层瓦斯抽采矿用合成树脂封孔技术,仅仅是把钻孔密封了起来,而未涉及到煤层裂隙,而这些煤层裂隙会随着瓦斯的抽出发育扩张,从而导致抽采浓度低,抽采周期短。基于煤壁内存在的应力扰动沟通裂隙[3],利用钻孔堵漏方法来达到改变瓦斯抽采钻孔周围煤体特性和密封微孔裂隙的目的。该技术利用注浆设备,以一定的压力将堵漏材料压注到抽采钻孔周围,浆液在压力的作用下,彻底密封填充抽采钻孔周围的裂隙,使抽采浓度和抽采纯量大幅度的提升。

2 试验地点概况

九里山矿16031运输巷,煤层厚度平均6.0m,煤层倾角平均12°,瓦斯含量为20.34m3/t,煤层瓦斯压力为1.74MPa,煤层透气性系数为0.2~0.457m2/(MPa2.d),该地区上部临近马坊泉断层,上部工作面顶板会相对破碎,另外,受马坊泉断层牵引很可能会伴生一些小的断裂构造。此次试验所封抽采孔开口位于巷道下帮煤壁中部,距煤层顶板1.2m左右,距巷道底板0.8m左右,巷道顶板有淋水。

3 试验情况

根据16031运输巷抽采钻孔布置,此次一共试验了两种封孔堵漏方法,分别采用合成树脂法和胶囊封孔法,见示意图1、2。

合成树脂堵漏工艺流程:截取一根4m长的4分铝塑管→距出浆口0.5m固定木塞→距木塞0.3m依次间隔绑三组合成树脂→进浆口以里0.5m固定木塞→待合成树脂完全固化后→注浆堵漏。

图2 封孔器堵漏示意图

封孔器堵漏工艺流程:将注浆孔内残余煤屑吹净→放入封孔器→连接封孔器补液软管→手动试压泵加压→达到预定压力后→关闭高压阀门→观察压力表是否稳定→稳定后连接注浆泵堵漏。

3.1 堵漏钻孔布置方法 根据矿方提供的钻孔封孔参数,确定出合成树脂的致密区为9~10m处,保留2~3m注浆安全距离,故将堵漏钻孔长度设计在6~8m,采用便携式防突钻机打孔,钻头直径为65mm,堵漏钻孔位置设计在距抽采钻孔左上方0.3m处,倾角、方位角均与抽采钻孔倾角、方位角相同。

3.2 封孔设备及材料 封孔注浆泵选用2ZBQ-9/3型双液注浆泵,额定流量:0~24L/min,注浆压力:0~6MPa,可同时输送两种介质也可单独输送一种介质,性能稳定,结构紧凑,质量轻,移动操作维护方便的优点。

注浆管选用市场上常见的4分铝塑管。

注浆堵漏材料:选用某公司生产的微膨胀水泥,其主要性能:①水灰比大;②凝结硬化快;③细度细;④固化体微膨胀,堵漏抗渗性好;⑤满足抽采需要快,2个小时即可接管实施瓦斯抽采;⑥具有“裂隙修复”功能,该封孔料固化体在水中长期浸泡强度不会降低,反而会继续升高,在受压后出现的微细裂隙能够“自修复”。

3.3 注浆情况 在16031运输巷下帮,选定1~10#抽采钻孔作为堵漏试验孔,其中1~5#采用合成树脂法,6~10#采用封孔器法堵漏,两种堵漏方法的注漿情况见表1。

表1 堵漏孔注浆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用合成树脂法,注浆压力在0.5~1.1MPa,平均注浆压力为0.6MPa,平均每孔注浆量为25kg;用封孔器法,注浆压力在1.0~1.5MPa,平均注浆压力为1.3MPa,平均每孔注浆量为65kg。

用封孔器注浆堵漏,在注浆压力上是合成树脂法的2.2倍,注浆量上是合成树脂的2.6倍,从注浆压力和注浆量上可以看出,封孔器堵漏明显好于合成树脂堵漏。

4 效果分析

从下表可以看出,采取堵漏措施后,抽采浓度由平均12.4%提高到33.5%,浓度提高了2.7倍,尤其是8#抽采孔,抽采浓度由8.6%提高到93.3%,效果较明显。用合成树脂法堵漏后平均浓度由14.3%提高到28.2%,封孔器法堵漏后平均浓度由10.6%提高到52.5%,可以看出封孔器法明显好于合成树脂法。

表2 堵漏前、后抽采浓度对比表

表3 堵漏前、后抽采纯量对比表

表中可以看出,采取堵漏措施后,每天单孔平均抽采瓦斯纯量由19m3提高到62m3,每天抽采瓦斯纯量提高了3.3倍。合成树脂法堵漏后每天抽采瓦斯纯量由26m3提高到67m3,封孔器法堵漏后每天抽采瓦斯纯量由12m3提高到56m3。

综上述,封孔器堵漏和合成树脂堵漏,都能够提高抽采浓度,合成树脂法提高的浓度及瓦斯纯量方面不及封孔器法。分析认为:合成树脂抗压能力偏小,致使注浆压力达不到预定值,而浆液只是把较大一点的裂隙充填满了,一些小的裂隙未被完全充填,但两种堵漏方法均可以提高抽采浓度,为工作面提前抽采达标奠定了基础。

5 结论

5.1 采用合成树脂堵漏方法后,单孔平均抽采浓度由12.4%提高到33.5%,提高了2.7倍,抽采瓦斯纯量由26m3提高到67m3,提高了2.6倍。

5.2 采用封孔器堵漏方法后,单孔平均抽采浓度由10.6%提高到52.5%,提高了5倍,抽采瓦斯纯量由12m3/d提高到56m3/d,提高了4.7倍。

5.3 低浓度抽采钻孔堵漏技术,可以使一些低浓度钻孔得到重新利用,有效地提高瓦斯抽采浓度,保证了瓦斯抽采效果,缩短了抽采周期,为矿井持续发展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兆丰,李杰等.抽采钻孔封孔失效的二次处理措施[J].煤矿安全,2012,43(5):86-88.

[2]王兆丰.我国煤矿瓦斯抽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焦作工学院(自然科学版),2003,22(4)241-246.

抽采钻孔验收制度 第5篇

各单位:

为规范我公司钻孔设计、施工、验收及考核工作,使钻孔达到设计施工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钻孔设计: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由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设计;揭煤抽采钻孔、取芯钻孔、煤层注水钻孔、穿层钻孔、测压钻孔、底板抽采钻孔、本煤层抽采钻孔、超前钻孔、排放钻孔和高位拦截钻孔由瓦斯部(工区)负责设计。

第二条 审批程序:

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设计审批:生产技术部设计→技术部长→地质(技术)副总→通风副总→掘进副总→总工程师。

揭煤抽采钻孔、取芯钻孔、煤层注水钻孔、穿层钻孔、测压钻孔、底板抽采钻孔、本煤层抽采钻孔、超前钻孔、排放钻孔和高位拦截钻孔等设计审批:

瓦斯部(工区)设计→瓦斯部长(工区区长)→通风副总→掘进副总→总工程师。

第三条 施钻程序: 地质(技术)副总、通风副总下达指示给相关的业务科室,由相关单位出具设计,并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审批完后由掘进(生产)副总根据施钻地点要求安排施工单位创造施钻条件→施钻条件创造后→由生产技术部、安检科和瓦斯部(工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技术部按照设计明确的基准线并打桩放线→由瓦斯部技术员按照设计根据基准线标明各个钻孔的开孔位置→放完线后由施钻人员施工。其中,地质钻、放水钻由技术部标明

施工方位,并跟班施工。

第四条 施钻顺序:按照设计确定的施钻顺序施钻。出现废孔后及时书面汇报给技术部或瓦斯部负责人,相关单位下达补充设计,按照补充设计施钻。

第五条 验收程序:验收单一式四份→安检科、通风(部)工区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完后安检部收集验收单→第二天下午五点半前送通风、地测和瓦斯部。

第六条 钻孔成果图: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抽采(瓦斯)工区负责出具评价报告。图纸要求:平面图(1:500)标明煤岩情况,剖面图(1:500)每一组钻孔都要上剖面。

填图要求:钻孔成果单→地测填图分析→第二天四点前调度室填图→每周二、周五下成果建议书→送通防科、抽采、调度、通风副总、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根据建议书分析施钻情况。

第七条 测流要求:揭煤钻孔、迎头抽采钻孔、夹抽钻孔、工作面低负压、高位拦截钻孔、工作面距上下出口和各抽采支管每天检测一次,其余地点每周检测一次。抽采工区负责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出具系统分析报告→送通风副总审批后→送通防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

第八条 放水要求: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各掘进迎头放水、工作面支管距工作面最近的一个钻场由瓦检员放水,其他地点由抽采工区安排专职放水工放水。

第九条 施钻人员必须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煤岩情况以及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时,施钻人员要及时向抽采工区及矿调度室汇报。

第十条 施工钻孔要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

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施钻人员固定在该孔上。

第十一条 施钻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施钻时打到矸石的,打矸石的深度不能超过10根钻杆(特殊钻孔除外),多余的进尺由地测科扣除。

第十二条 封孔时必须保证封孔质量,岩巷封孔深度不得低于5米,煤巷封孔深度不得低于8米。

第十三条 施钻人员必须积极与瓦检员、安检员配合,钻孔的施工及封孔均必须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 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验收,并积极监督施钻过程,施钻完毕,积极主动及时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十五条 抽采(瓦斯)工区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验收二个钻孔,验收完钻孔后现场向调度室汇报,并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通防科每周必须对各个抽放地点进行督察,并出督察报告交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

第十六条 钻孔施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七条 抽采(瓦斯)工区在按设计施工完钻孔后,及时出具竣工资料,统计抽放量、预算抽放时间,抽放效果达到规定后,上报成果给通防科,由通防科通知通风工区安排对预抽块段煤层进行取芯测定煤层瓦斯含量。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要求及时施工钻场,作钻场时,一并连水窝作出。

第十九条 抽采工区各掘进工作面施工的钻孔进尺,与掘进进尺挂钩进行考核,各掘进工作面抽放进尺单独核算,单独考核,钻孔进尺考核后按正常单价核算。

第二十条 各施工地点抽采工区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规定的进尺施工,如滞后

一天作业计划扣减抽采工区工资500 第二十一条 从施钻开始,保证单孔抽采负压不低于0.013Mpa,抽采工区逐日对抽放循环瓦斯抽放量进行检测分析,计算残余瓦斯含量,经计算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支管瓦斯浓度小于13%,瓦斯抽放纯量小于0.3m3/min时,通知通防科,由通防科通知通风工区取芯进行煤层瓦斯含量测定,实测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通风工区进行防突效检,考察指标不超限由抽采工区出具评价报告,按照评价报告掘进。如理论计算抽放到位,实测瓦斯含量大于8m3/t或考察指标超标,继续做补充措施进行抽放,但本循环施工的钻孔进尺支付1/3工资。

第二十二条 经计算和实测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由抽采工区按照防突管理规定出具抽放效果评价资料送矿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通防科一份、通风工区一份、地测科一份、矿调度室一份、抽采工区保存一份,抽放工区根据抽放效果评价资料出具循环消突评价评价报告明确循环允许掘进距离送相关单位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达到允许掘进距离的80%-90%之间,该循环钻孔进尺按100%考核;达到允许掘进距离90%-100%之间,该循环钻孔进尺按120%考核。中途效检考察指标超限或炮后瓦斯超过3%时,停头重新施钻,按实际掘进进尺比例套算施工钻孔进尺(即:实际施工进尺/本循环允许掘进距离×循环施工钻孔进尺=实际考核钻孔进尺),如钻孔进尺低于30%,按30%执行。

第二十三条 钻孔进尺统计由安检科逐日提供钻孔验收票据给地测科,地测科分类进行统计考核,月底报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送人力资源科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矿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地质副总

成 员:通防科、通风工区、抽采工区、地测科、矿调度室、人力资源科负

责人。

第二十五条 其他制度、规定如与本规定相抵触,按本规定执行。

抽采钻孔验收制度 第6篇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6〕1 号)、《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6〕5 号)的要求,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强化源头治理,对抽采钻孔打钻、封孔、连抽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管控,确保各类钻孔放线、施工质量、验收等真实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内容

(一)钻孔开孔和竣工参数(方位角、倾角、孔深、开孔高度、孔间距、开孔及终孔直径);

(二)钻孔瓦斯初始浓度;

(三)封孔长度及质量、单孔瓦斯抽采参数(浓度、流量、负压、温度)。

二、验收标准

(一)井下钻孔质量标准指标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废孔三级,钻孔质量指标见附表一。

(二)钻孔实际开孔位置与设计孔位误差不得超过±50mm,倾角误差不得超过±0.5°,方位角误差不得超过±1°,深度误差不得超过 10%。

(三)钻孔施工应使用扶正器,钻孔开孔孔径≥75mm,孔口间距≥300mm,穿层钻孔穿过煤层顶(底)板≥500mm。

(四)顺层钻孔封孔深度≥8m,穿层钻孔封孔深度≥5m,封孔套管管径≥50mm,套管长度≥封孔深度 2m。

(五)应使用“两堵一注”封孔工艺,利用注浆泵进行全段封闭。

(六)封孔 24h 后应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 0.2~0.3MPa,稳压时间不少于 20min。

(七)联管抽采前应进行单孔瓦斯浓度及流量检测。单孔瓦斯浓度检测率 100%,浓度≥30%;单孔瓦斯流量抽检率≥20%,每小时检测 1 次,不少于 3 次。

三、验收办法

(一)矿井通防专业具体负责抽采钻孔的验收工作,带班矿领导监督实施。

(二)矿井应配齐注浆泵、气体流量计、穿孔器、指向尺等仪器仪表,满足钻孔验收需要。

(三)钻孔施工完毕后,由矿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钻孔的孔径、倾角、方位角、深度、钻孔内瓦斯浓度等重要参数及封孔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验收记录,签字认可,验收率达到 100%。

1.发现钻孔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责令重新施钻。2.封孔完毕,验收人员要对封孔连抽质量进行验收。发现

封孔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视为废孔,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3.发现弄虚作假的,要立即汇报,并严肃处理。

4.经验收合格后,瓦斯抽采钻孔要及时连抽,并对抽采参

数进行检测。抽采负压、抽采浓度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汇报矿分管领导,采取措施处理。

5.钻孔验收记录和单孔抽采参数检测记录,矿通防副总工

程师每周至少审查一次,矿总工程师每旬至少审查一次。

四、其他

(一)井下钻探应按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设计要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无设计、措施施工。

(二)施工现场应悬挂钻孔设计图牌板,实现视频监控。

(三)施工现场应有巷道(或钻场)中线标识,利用全站仪、吊挂罗盘等进行现场放线。放线工作由矿技术部门安排技

术人员负责,并认真填写放线记录存档备查。

(四)钻探施工时,要如实记录揭露煤岩层情况及钻进过程喷孔、顶钻、卡钻、涌水、瓦斯、地质构造等异常情况,填写原始记录并签字,带班矿领导要现场审查并签字认可。升井后,必须将记录本交通防部门存档备查,通防部门每天认真核查当日施钻记录,通防副总工程师对施钻记录每周核查不少于一次。

(五)矿通防部门要根据验收情况和相关数据,及时编制钻孔竣工成果图。钻孔竣工成果图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绘制,并

审核签字认可。

(六)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 20%。

(七)公司通防地测处对矿井钻孔验收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抽查中凡发现钻孔未按设计参数施工(超过允许误差)、封孔质量差、抽采浓度达不到规定、钻孔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一并追究矿专业管理人员的责任。

(八)各矿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施钻、封孔、连管、抽采等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五、本办法适用于井下瓦斯抽采钻孔,其他井下钻孔参照执行。

附:表

一、瓦斯抽采钻孔施工质量指标表

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第7篇

一、钻孔检查验收制度

1、揭煤抽采钻孔、取芯钻孔、穿层钻孔、测压钻孔、底板抽采钻孔和高位拦截钻孔、本煤层抽采钻孔、超前钻孔、卸压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XX煤矿钻孔设计、施工、验收、考核暂行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2、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创造出施钻条件并将水窝同时施工出来,由技术科、安检科和抽采工区对施工单位创造出的施钻条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抽采工区施钻前,由地测科安排相关人员对施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施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工作面孔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施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对钻孔进行扩孔、封孔、连抽,扩孔、封孔严格按照《XX煤矿瓦斯抽采钻孔封孔操作程序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扩孔、封孔的,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扩孔深度、封孔质量满足要求情况下,安检员、瓦检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见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情况;

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安检员、瓦检员进行处罚。

7、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连抽,揭煤钻孔、迎头抽采钻孔、夹抽钻孔、工作面低负压、高位拦截钻孔、工作面距上下出口和各抽采支管每天检测一次,其余地点每周检测一次。抽采工区负责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出具系统分析报告→送通风副总审批后→送通防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未及时连抽或没有按时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没有出具审批过的系统分析报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抽采工区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9、在巷道恢复掘进后,掘进距离达到允许掘进距离的80%-90%之间,该循环钻孔进尺按100%考核;达到允许掘进距离90%-100%之间,该循环钻孔进尺按120%考核。中途效检考察指标超限或炮后瓦斯超过3%时,停头重新施钻,按实际掘进进尺比例套算施工钻孔进尺(即:实际施工进尺/本循环允许掘进距离×循环施工钻孔进尺=实际考核钻孔进尺),如钻孔进尺低于30%,按30%执行。

10、施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抽采工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0、施工钻孔要

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施钻人员固定在该孔上,没有进行挂牌管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1、钻场或停头抽放的迎头,施工钻孔过程中必须保持钻场或迎头原来的设计尺寸,施钻过程中产生的煤渣必须及时清理,否则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12、钻孔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抽采工区负责出具评价报告。图纸要求:平面图(1:500)标明煤岩情况,剖面图(1:500)每一组钻孔都要上剖面。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制度

1、矿井进行深部沿深时,必须有相应的抽采管路安装设计,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管路安装竣工图。

2、需要进行瓦斯预抽的掘进巷道,随着巷道的掘进,必须及时延伸瓦斯抽放管路,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离巷道底板不得低于0.5m。

3、抽采系统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4、抽采工区每月进行一次对抽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如未检查或无记录,以及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查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一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抽采工区必须按时对矿井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周、月报,未按规定检查一处对责任者罚款10元,漏检一次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6、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小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小于5kPa,否则对抽采工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漏气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处。

8、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设置放水器,否则对责任者处罚 200元/项;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各掘进迎头放水、工作面支管距工作面最近的一个钻场由瓦检员放水,其他地点由抽采工区安排专职放水工放水。因放水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积水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处;未认真填写或不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班。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2、矿井瓦斯抽采泵司机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汇报,否则处罚200元 /次;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500元/次。

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开、停抽采泵的,对责任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4、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必须定期检查,按期加水,发现三防箱内无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抽采泵司机必须对抽采泵的运行情况时时观察,发现抽采泵有异常响声、异常晃动必须、瓦斯泵温度异常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机电工区汇报,机电工区立即安排人员查看情况后采取措施处理。出现问题没发现或汇报不及时,对抽采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抽采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第8篇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新桥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如下:

一、抽采钻孔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1.揭煤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穿层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顺层预抽钻孔、采(掘)卸压瓦斯抽放钻孔和参数测定钻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审批。

2.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提前施工出钻场,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和瓦斯队对施工出的钻场现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瓦斯队打钻前,由本队技术人员对打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打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打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打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接抽,未按要求封孔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验孔人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和施工位置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验孔人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瓦斯异常情况;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和验孔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瓦斯队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8.打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9.施工钻孔要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打钻人员固定在对应钻孔位置,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0.参数测定钻孔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出具评价报告,且每组钻孔都要上剖面图。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管理

1.巷道设计时,必须有相应的抽采管路安装设计,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管路安装竣工图。

2.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离巷底不得低于0.3m。

3.抽采系统(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4.瓦斯队每月对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如未检查、无记录或未限期整改隐患,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瓦斯队必须定期对抽放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未按规定检测,一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漏检一次对分管领导罚款50元。

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否则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7.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漏气的,管路维护责任人处罚100元/处,责任单位200元/处。

8.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设置自动或人工放水器,没有放水器的对负责人处罚100元/处;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人工防水器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及放水情况等,自动放水器填写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检查情况等。因放水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积水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未认真填写或不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

1.瓦斯抽放泵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2.矿井瓦斯抽放泵司机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和汇报,否则处罚200元 /次;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500元/次。

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开、停抽放泵的,对责任者一次考核500元。

4.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必须定期检查,按期加水,发现三防箱内无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5.抽放泵司机必须对抽放泵的运行情况时时观察,发现抽放泵有异常响声、异常晃动必须、瓦斯泵温度异常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机电队汇报,机电队立即安排人员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出现问题没发现或汇报不及时,对抽放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抽放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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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加工05-10

地质钻孔05-11

煤层钻孔05-26

钻孔施工06-11

瓦斯钻孔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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