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2009上半年三乱纠风治理工作总结

2024-06-24

交通局2009上半年三乱纠风治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

交通局2009上半年三乱纠风治理工作总结 第1篇

州纠风办:

根据州纠风办《关于印发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09〕2号)精神和责任分解要求,自年初以来,我局作为全州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牵头单位,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纠风办大力帮助和支持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纳入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从而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反弹的力度,年初以来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保持和巩固了我州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全州现有公路统计里程8680.85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6.696公里,一级公路9.1公里,二级公路273.895公里,三级公路33.145公里,四级公路3998.154公里,等外公路4279.863公里。

一、工作成效

1-6月份,我局重点在抓巩固、抓深入上下功夫,主要从内部管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搞好规范管理,优化治理环境。重点对执法人员的工作和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健全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上路执法和上路执勤亮证制度,执法过程使用规范文书和省财政统一收费票据,统一银行交款,实行“票款分离”,“执收分离”。到目前,执法投诉案件为零。同时,会同州物价部门加大对节日期间公路“三乱”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一件查一件,有一件处理一件,绝不姑息,1-6月未出现公路“三乱”反弹现象。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实现我州所有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各部门都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工作上形成了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交通部门牵头,州纠风办组织协调,公安、林业等部门积极参与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部门把协调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管理及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使各项任务的落实有了组织保障,形成了部门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工作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

(二)强化教育培训和制度建设

⒈强化教育培训。治理公路“三乱”,必须抓好源头,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执法人员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交通、公安等部门针对上路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了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

⒉健全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项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以及州交通局、纠风办、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联发的《关于建立**州公路水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西交联字[2008]2号),在抓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同时,各单位都把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把各种收费标准、处罚标准,向广大群众公布,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与督查力度

年初以来,交通局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注重从源头抓起,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加大了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年初以来运政部门出动宣传车4台次,挂宣传条幅10条,发放宣传提纲300余份,把公路“三乱”的内容、交通运政承诺和服务的内容以及举报电话宣传到户,有效遏制客运票价乱涨价,乱宰客行为。二是向客运站、货运站驾驶员宣传,在行驶中如发现有公路“三乱”情况及时举报,至目前未发现有乱设卡、拦路收费行为,未发现有超越执法地点拦车检查和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行为。

(四)依法实施处罚在执法过程中要求做到“六不”:一是考虑不应当考虑的因素或不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的;二是处罚动机不良,目的不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假公济私,打击报复的;三是相同情况、不同处罚,不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又不能说明法定理由的;四是行政处罚违背社会公认的常理、道德、习惯的;五是作出行政处罚时受个人非理智的情绪所左右,独断专横、态度粗暴、反复无常、宽严失度的;六是未查清违法事实、情节或认定事实、情节有误,就轻率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使自由裁量权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的,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中说明低于或高于的法定理由。

(五)积极受理投诉

在“春运”、“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大对运输市场管理力度,严厉打

击无证经营、超越经营及非法经营行为,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半年来未收到群众举报乱设卡、乱收费信件。

(六)保障绿色通道畅通

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的各项措施和优惠政策,收费站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也优先安排通行。交通、公安、林业等上路执法人

员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不故意阻拦、拖延时间不予放行;对违法违章车辆实行纠正放行的,不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切实保障绿色通道畅通。1月至5月30日止,核发《云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准运证》2993本。

(七)强化渡口管理

落实汛期、节假日、学生上(放)学监控制度,“三无”船舶举报制度,船舶、船员违章举报制度,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运输管理。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专项巡查,督促船员特别是渡工遵守渡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船员持证上岗制度。打击私自购买和建造船舶及无证渡工非法从事水路营业性客货运输及乱收费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部门、单位认为公路和水上“三乱”已经治理了多年,公路也已经基本畅通,因而产生了松懈、消极、厌倦的情绪。

(二)部份执法人员存在执法单据填写不规范,处罚单据字迹了草的现象。

(三)有的单位对纠风办批转来的信访件查处或反馈不及时。

四、下半年工作设想

(一)根据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治理力度不减,责任不变,把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执收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总体水平,各部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规范上路执法执收行为。

(三)建立健全公路和水上“三乱”查处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创新体制,要认真分析研究公路“三乱”的深层次原因,从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执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的根本方法和措施,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

交通局2009上半年三乱纠风治理工作总结 第2篇

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是在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一种特殊现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现象还有其存在的土壤和条件,治理和预防这种现象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公路“三乱”的危害性

公路“三乱”一般是由国家相关的公共权力部门产生的,因此,其危害是非常大的,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政治上讲,疏远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从调查来看,发生公路“三乱”的现象,多出现在公安、交通、林业、农机管理、工商、烟草、动植物检疫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单位和部门,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较为重要的单位和部门,同时,这些单位和部门又是执行政府职能,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方,与群众联系密切,接触频繁,他们往往代表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公路“三乱”的发生,会使群众认为这是党和政府的行为,从而在心理上产生对党和政府的疏远感。这是与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格格不入的。

二是从经济上讲,影响经济的发展。公路“三乱”指的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其突出的特点就是一个“乱”字,从这一点讲,“乱”就影响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环境,影响良好的投资环境,影响了公路物流迅速、加快贸易往来的顺畅。改革开放以来,公路的迅速发展,使大量的货物运输由成本高、速度慢的铁路运输转向了机动灵活、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的公路运输方面,也由此引发了公路运输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但是,由于近年来公路“三乱”的产生和蔓延,公路运输的成本不断提高,货物运输又产生了向铁路回流的现象。抛开其他原因,对于铁路运输自身不灵活的限制与公路运输相比,将会对经济发展的速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公路“三乱”引发的外商对投资环境的忧虑,也将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对公路“三乱”的危害也可见一斑。

三是从思想上讲,促使了腐败行为的滋生。公路“三乱”罚款与收费,不是正常的罚款与收费,可以说,绝大部份都进入了部门或单位的“小金库”,小金库的存在,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进行腐败活动的“提款机”,使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生活腐败也就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某地一工商所的情况就很能说明这一方面的问题:该所15名职工,依靠紧临公路的“优势”,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乱收费十余万元,除上交的五万元外,其余的近十万元被其工作人员请客、吃饭、送礼、娱乐消费一空。因为不入大帐,白条抵支的现象十严重,帐目混乱,该所会计一人就用白条支出三万余元,事实查清后发现,此款并未真正支出,而是进入了所长和会计自己的腰包。

二、十年治理工作回顾

我县公路“三乱”治理工作起步较早,从1990年国务院召开“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国电话会议以来,就成立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公路“三乱”治理工作纳入到“纠风工作”的内容之中。初期的治理工作一直是随着纠风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的、专项的公路“三乱”治理工作则是1994年国务院下发〔1994〕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之后进行的,在十年的治理工作中,我县在思想教育、刹风整纪、专项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994年以来,我县对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2001年4月通过了省市纠风办验收,被命名为全县道路基本无“三乱”县。十年中,我们共查处案件三十余起,处理相关人员100多人(次),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农机站擅自上路查车,**日报头版刊登题为《***怒斥“三乱”》的文章,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林站擅自上路查车,站长被行政拘留15天,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县农机监理站上路拦截收割机,被八家新闻单位曝光,除有关人员受处理外,还处理了主抓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庭与***工商所在***公路查棉花车,制作钉板拦截车辆,影响极坏,有关责任人受到较重的党政纪处分,工商所并因此而被取消了工商局的垂直考试。

通过十年来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实践,我们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对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使工作始终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方向、目的、方法和手段都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放松,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动和依靠广大车主和司机,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呼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检验治理工作的试金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别是车主

司机直接反映、举报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结合,让那些具有执法权力的单位承担责任,特别是公安、交通、林业这些具有上路权力的单位,在搞好内部管理、治理好公路“三乱”现象的同时,承担起共同防止其他单位和部门出现公路“三乱”的责任,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确保正常的执法环境和与秩序;

四是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包含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的内容,对本单位出现的公路“三乱”现象,单位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都要负起责任,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对领导也实行了追究制度,让领导身上有压力、有重担、有责任,主动做好防止公路“三乱”现象的工作;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纠正只是对公路“三乱”现象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并不是我们工作的全部,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出现才是最终的目标,因此,在进行治理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了对相关单位的建章立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这也是近几年来我县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做法。

十年的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也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公路“三乱”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根源,因此在治理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讲,有以下几点:

1、说情风严重,办案人员面临的人情压力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发现一起或处理一起案件,还在进行调查取证之前,就有各方面的、大大小小的领导、熟人开始进行讲情、说合,一般的朋友、熟人尚好应付,而有些来自上层的压力有时让办案人员感到很难处理;

2、对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违纪人员的处理总体来说“偏轻偏软”。由于历史的、制度的原因和人情、压力的影响,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一般很难到位,加之有些单位对自身工作人员有意识的包庇和保护,使一些处理出现了“偏轻、偏软”的现象,甚至使有些处理流于形式,只表现在文件上,而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因而出现了“重查轻罚”的现象。虽然说在治理公路“三乱”的过程中“罚”不是目的,但处罚过轻的结果还是使一些违纪人员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位,没有形成真正的冲击力,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3、办案力量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办案人员和力量的不足往往会成为制约对公路“三乱”检查治理的瓶颈。公路“三乱”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其最主要的特点则是相同的,都是发生在公路上,在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对于治理人员来说,仅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举报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多跑、多看、多深入到实际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现实中,治理人员由于受到车辆、设备、人员的制约,对一些公路“三乱”案件不能及时地赶到现场,致使一些直观的、现场的证据得不到有效、及时的取证,有时甚至会灭失,进而因为取不到相关的证据而无法立案,使案件不能得到相应的处理。

4、公路“三乱”现象的反弹值得注意。由于利益驱动,近十年来,公路“三乱”现象的治理工作呈现出的波浪式的特点,也就是说,在治理工作较严的时候,公路“三乱”现象就会收敛甚至消失,而一旦稍有松懈,或因忙于其他工作对这方面疏于管理,放松治理的态势,这种现象就会重新抬头甚至迅速蔓延,这也是近些年来治理工作必须注意的现象,否则,治理工作的成果就会大打折扣。

成绩的取得和不足之处的客观存在,都在提醒我们,公路“三乱”的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其存在的现象和存在原因,从而建立更为有效的治理机制。

三、当前公路“三乱”现象的现状及分析

公路“三乱”的治理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年,目前的公路“三乱”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和表现呢?为了对这一问题取得第一手的资料,我们进行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问卷调查”活动,这次问卷调查活动采取了确定调查对象,随机抽取人员的方式,参加人员有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个体车主、司乘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等,活动过程中发放问卷138份,收回138份,基本达到了摸清当前公路“三乱”情况的目的。

治理公路“三乱”问卷调查统计表(2002年8月17日)(表略)

从调查结果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

1、公示情况较好,都能将标准、范围、监督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增加了收费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2、执法行为较为规范,如公路通行费收费、交通规费稽查、公安交通民警执勤的满意度都达到了90%以上;

3、整体行风较好,大多数人对被调查行业的工作较为满意。

但是,从调查情况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整体情况较好的情况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是具体的收费、执法行为过程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增加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如临时动物检疫消毒、林业木材检查等调查中,回答不了解的人占到被调查人数的30%左右,有的甚至达到41%,对正确理解与看待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都有十分不利的影响,也正是问题反映强烈的原因所在;

二是部分执法、收费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调查发现,在各个行业的具体收费与执法行为中,被调查人员普遍反映工作的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能够按照规定执行,但少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不文明的语言行为,以致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三是目前还存在其他未经允许的部门上路拦查车辆的现象,调查中,半数以上的人员对其他部门上路拦车检查答有或不了解,也证明了当前的部门利益与小团体利益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存在,这也是产生公路,前些时候提出的办案机关独立于地方政府,进行垂直管理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

3、加强对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教育。公路“三乱”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人主义、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还存在,所以,有必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其中尤其应该加强对相关单位领导的教育,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公路“三乱”是在单位领导的直接授意或默许下进行的,有的甚至是领导亲自参与。我们常说抓就要抓到点子上,抓住关键,单位的领导就是关键,抓住这个关键,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4、拓宽监督的范围,扩大监督的思路。当前是信息传播十分迅速的时代,各种信息传播的方式不断被运用到工作中来,对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来说,目前单纯的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肯定是不完善的,也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我们应该组建市一级甚至是县一级的公路“三乱”治理网站,开通网上举报,设立电子举报邮箱,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上的举报资料。网站的建立可以和其他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以便充分发挥网上举报的作用;

5、更新举报电话。在调查中我们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在遇到公路“三乱”的时候,想举报但却苦于不知道举报电话,虽然我们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了举报电话,但是我们的举报电话一般都是平时的办公电话,一般人特别是外地人难以记忆,再加上公路“三乱”发生地点的不确定性,给及时举报公路“三乱”现象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引用如119、110、120、148、315等这些特服电话的先进经验,全省甚至全国设立一个统一的,易记的免费特服电话号码,为及时举报和查处公路“三乱”案件提供最及时的信息。当然,从资源角度来讲,这个号码可以和其他纪检监察工作合并使用;

6、用人制度上进行完善。目前我们的用人制度已经建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提拔人员把关的制度,但这种把关一般只限于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而在现实中,绝大部分的公路“三乱”现象都发生在股级以下的“小干部”身上,这就有必要将纪检监察部门对人员任用的监督范围扩大到股级人员,规定凡是任用人员,都要经过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对是否出现公路“三乱”行为严格把关;

7、对处理人员的相关处罚实行动态的监督。在以往的工作实际中,有些被处理人员特别是一般人员工资、人事等相关处理的监督往往不太及时,造成的后果就是处理的结果停留在文件上,起不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工作,比如建立一个专门的督查机构,对这一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交通局2009上半年三乱纠风治理工作总结 第3篇

2008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廊坊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廊坊市纠风办《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深入治理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畅通为主要工作目标,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继续在巩固提高和防止反弹上下功夫,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道路运输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继续清理整顿收费站(卡)及向机动车乱收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继续对公路收费站和检查站进行规范,对擅自设立的公路道桥收费站一经查实,一律撤销。严格规范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严格动检、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

2、继续清理整顿涉车涉路各种不合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各执收执罚部门搭车收费行为和国家、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解决机动车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按国发[1994]41号文件要求,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以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和罚款。有上路权的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

2、对各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存档备案。各执法部门要在6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上路执法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上报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统一备案,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要清除执法队伍。

3、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检查。今年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将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有重大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将调离执法岗位。

4、对超载超限运输行为,要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严禁凭经验、目测检查,严查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对24小时内已被处罚或卸载,且能够出示与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处罚,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得重复卸载;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警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严肃查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同一个违法行为重复罚款行为。

5、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源头管理,减少上路执法的频率。交通、公安、林业部门的上路执法人员,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有效证件,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执行公务,更不准以权谋私,执法必须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经省政府批准允许临时上路的部门,要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备案。

今年要继续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和避免多家上路执法、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等问题。

(三)确保“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的畅通

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保证蔬菜运输、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绿色通道”随意拦车检查;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道路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违规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它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当场处罚的,依据简易程序处罚后,及时放行。城市出入口的公安检查站对非通缉车辆一律不准随意拦截。

(四)进一步完善查处“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今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文件,坚决防止公路“三乱”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完善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配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工作考核办法,延伸监管,建立与第一线执法部门、人员的联系渠道。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制度,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监督检查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及时指导,及时纠正,各项检查要有超前意识,防微杜渐,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重点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绿色通道”和公路“三乱”易发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对典型的公路“三乱”问题,一查到底,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对上级批转查处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际成效,根据各责任单位的领导成员变化情况,将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办公室主任: 杨志营 市纪委副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 田艳霞 市纪委常委

办公室成员: 赵建坤 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李永杰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文虎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王瑞华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鸣家 市财政局副局长

靖德义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艳萍 市畜牧局副局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要结合预防腐败“常青行动”主题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执收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使他们真正做到掌握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保持社会稳定,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纠风办牵头;交通、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畜牧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公路、运管等涉车涉路窗口单位执法行为;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治理交警部门在公路上的“三乱”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本部门执法人员行为;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涉车涉路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畜牧部门主要负责公路上动植物防疫临时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领导机制。

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报告 第4篇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发展环境的好坏,经济社会的和谐。XX年,县交通运输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我局已连续十余年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情况

1、加强源头管理,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我局牢固树立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从“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提高人员素质、塑造交通形象”入手,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和学法、普法教育,结合《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的实施,聘请市交通局、县司法局等单位专家进行了专题辅导,使交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及政策、业务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制定了路检路查“十不准”规定,在停车示意、执法礼仪、执法程序以及文明用语等方面都作了统一规定,对上路执法人员,分别进行了法规教育和岗前业务培训,执法人员全部持有省人民政府授权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证件上记录了持证人的姓名、照片、工作单位、证件号码和工作地点。使路检路查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推动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抓好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同时,把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把国家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的标准向广大群众公布,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2、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

为了全面实现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我局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与纠风办、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了强有力的工作联动机构,制定了各部门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治理公路“三乱”纳入重要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对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及时研究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中出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集体会诊。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及时汇报,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由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严密。我局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公路“三乱”问题较易发生的死角进行暗访。从今年年初至十一月,我局两次对所属责任单位上路执法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未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上路执法人员能够做到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无因不文明执法而产生的口角和纠纷。我局下属各执法单位也均对本单位的工作程序、执法行为、工作方法进行规范管理,对每名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使我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

3、建立有效、完善的监督机制

交通行政执法点多线长,流动分散,社会性、涉外性强。为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我局广泛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制定下发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施方案》,将执法责任分解各基层站所和每名执法人员,促使全局上下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责任,保证了政令畅通,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了承诺服务,各执法单位、基层站所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社会公开了承诺事项,公开了处罚标准、处罚依据,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做到了承诺践诺,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有效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投资客商等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交通执法的意见、建议,努力唤起群众参与到治理监督工作中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网络。

二、公路“三乱”反弹的成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我局仍有极少数执法人员对公路“三乱”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在利益的驱动下,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视不够,只讲收入,不讲服务,极易影发公路“三乱”反弹。

2、执法人员较多,经费不足。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全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人员较多,只能通过加大检查力度等执收执罚来解决。

3、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我局有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执法培训,即使培训也仅仅是走走过场,素质相对较低。

三、工作思路和对策

1、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彻底扭转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上怕得罪人,查处上失之以软、失之以宽的现象,并从人力、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警示训诫的作用,使那些有乱收费、乱罚款念头的执法人员,从思想上打消上路搞“三乱”的想法,进而逐步规范上路行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抓好队伍建设,使全体执法人员学法、懂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光荣、乱收乱罚可耻的荣辱观。

2、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纪执法。要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健全机构,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切实整顿和规范执法行为。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和屡纠屡犯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查处、坚决追究。

3、改革财政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预算。建议政府对交通局执收执罚部门,严格实行财政预算,做到预算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部门执收执罚收入与财政按比例返还分配挂钩做法。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清理部门 “小金库”,取消各类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坚决执行罚没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收、缴、管分离制度。

交通系统“三乱”治理工作汇报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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