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2024-09-18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精选14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1篇

兖卫字[2010]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卫生局、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的通知》(济卫基妇发[2009]25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依法执业,严格规范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一)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按照许可项目开展执业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未经许可的非计划生育手术“三定点”机构不得从事终止妊娠、结扎和放取环等技术服务。

(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开展相应技术服务。严禁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手术,不得签发《出生医学记录》、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和本人《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内容不符的服务,不得私自或者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异地执业的要按照执业医师执业变更办法及时变更执业地点。

(三)计划生育手术“三定点”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在提供终止妊娠、取环、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技术服务时,应向当事人索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做好存档。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严禁非法出具《出生医学记录》,对无证分娩的孕产妇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人口计生部门。

(四)严格B超机管理,落实B超双人执机双人签字制度。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五)未经许可的各级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诊所、村卫生室严禁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加强监管,不断提高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市妇幼保健院要对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单位做好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市卫生局和计生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的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情况、《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B超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和无证开展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行为。

三、责任追究

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对情节较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兖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计划生育手术“三定点”资格。对未经许可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2篇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段时间,吉安电视台、各县市区有线电视台等市、县媒体播放了如美国奥复康、艾克口服液等大量保健食品广告,特别是一些性保健品违法广告的大肆播放,既误导了消费者,又污染了社会风气,使许多消费者遭受了财产人身的双重损害。为保障公众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发布行为,有效遏制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势头,根据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保健食品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日常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把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职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有效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市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

二、重点监测,务求实效。

重点监测的违法广告:一是以保健食品名义宣传的食品;二是保健食品广告中下列违法行为:未经审查擅自发布的、篡改审批内容的、使用过期文号的、假冒广告批文的;利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夸大功能、宣传疗效和保证治愈的;任意夸大产品保健功能,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的行为。重点监测的对象:各地有线电视台、宣讲保健养生知识的集中场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店堂等。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县市区局要把日常检查与阶段性集中检查结合起来,加强配合协作,提高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效率。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搞好保健食品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近一段时间要加大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的频率,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对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要利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违法药械广告协查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合力。对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认定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各县市区局要以国家局和省局政务网站上公告的广告内容为准,积极予以配合确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要及时移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要加强与宣传、新闻、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保健食品广告检查情况。

四、及时上报,纳入考核。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3篇

(1) 充分认识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在当前形势下, 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工作, 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较快平稳增长的一项重要任务, 也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任务。抓紧做好技术创新工作, 建立创新型企业, 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得重要手段;对强化企业技术创新, 优化经济技术资源配置, 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应用, 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都有重要意义。

(2) 加强技术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抓紧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 研究制订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技术发展规划, 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 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产业发展趋势, 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研究提出支持技术创新资金投入的具体措施, 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

(3)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把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切实做好国家、省 (市) 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建设工作, 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针对本地区实际, 指导协调本地区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工作, 整合社会创新资源, 推动技术创新有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加强对产学研工作的指导, 实现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结合, 发挥工业骨干企业市场优势, 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平台, 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支持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以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为龙头, 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聚, 促进区域支柱产业发展。

(4) 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 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以质量品种、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为重点, 实施产业技术示范工程, 为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围绕汽车、钢铁、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瓶颈为目标, 积极组织技术攻关, 实施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研究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本地区“两化融合”的战略和措施、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指导企业信息化,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技术应用, 做好典型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工作。

(5) 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认真研究并组织制订、实施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系统工程集成能力。把科技成果转化摆在突出位置, 积极实施标准战略, 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转化, 加速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6) 切实落实责任, 加强指导监督。按照国家有关技术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总体要求, 切实落实好技术创新的工作职责, 加强对本地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明确工作职能, 实行逐级负责;转变工作作风, 创新工作方式, 形成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结合地方特点, 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认真研究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技术创新问题, 引导和推动产业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4篇

【中图分类号】R1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1)04-0089-01

产后访视保健服务重点围绕“四看四问四听四查四指导”进行。四看:一看孕期、产时的第一手资料,有无高危情况,现为产后多少天;二看休养环境如何,产妇和婴儿的被褥是否合适;三看婴儿一般情况,精神状态,吸吮能力等;四看产妇的一般情况,精神面貌、情绪状态是否良好,有无贫血面容。四问:一问生活起居、饮食、睡眠、大小便及一般情况,二问产妇及婴儿有关内容,三问上次访视后、本次访视前有无异常情况;四问近期疾病发生情况等。四听:一听产妇的有关情况;二听婴儿有关情况;三听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并给予解答。四听增进母婴沟通和亲情交流情况。四查:一查婴儿体温、体重测量,面容是否红润、黄疸有无消褪、有无湿疹、脐带有无出血、有无分泌物渗出、有无红臀,大小便是否正常;二查母乳喂养的体位、含接姿势是否正确等;三查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头有无裂伤、乳汁量的多少;四查身体恢复情况。四指导:一是指导产妇及家属开展婴儿抚触。二是指导产褥期卫生保健知识;三是指导母乳喂养知识和合理膳食知识;四是指导避孕知识,心理调节知识,形体康复知识。

产后访视是做好母婴保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和卫生保健意识的进一步加强,独生子女的优生政策,使得人们对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和营养都无比重视。

我院为延伸产后服务领域,加强母婴保健,根据产妇在分娩一月内并发症多和新生儿婴儿死亡率高等特点,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访视制度,并组织专业人员实施。现将访视方法及效果总结分析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访视对象为2009年1月~2010年12月在我院产科分娩的产妇,共计147人次,新生儿150人次(包括有4对双胞胎,新生儿监护室出院的高危儿,除一名新生系出生时月龄28周、体重900克、合并重度窒息、家属放弃后死亡者外)。

1.2服务内容

1.2.1了解产妇健康状况,包括测血压、体温,体查乳房和乳头,检查子宫恢复情况,手术伤口及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及其性状,提供科学的产后护理指导,指导避孕的方法,继续进行母乳喂养宣教及指导使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能,解决产妇在喂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乳头皲裂、奶胀、乳汁不够等。

1.2.2婴儿方面 了解婴儿喂养及睡眠情况、大小便次数及性状,查看新生儿面色、皮肤黏膜、黄疸消长情况,颈、腋窝、腹股沟等皮肤皱褶处有无发红及糜烂,检查脐部是否有出血、红肿及渗液,查看臀部是否有尿布疹,口腔是否有鹅口疮等。

1.2.3 继续健康宣教,灌输科学育儿理论,摒弃不良习俗,如洗口腔,捆护脐部以及婴儿手足,打蜡烛包,喂四磨汤、开口连、黄连水等。

1.3服务目标: ①清除产后并发症对产妇健康的危害。②提高母乳喂养率。③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及死亡率,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1.4方法

1.4.1访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产科及儿科临床工作经验,扎实的护理理论水平;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临床工作10年以上年龄35~45岁,独立工作能力强,处理问题果断,具备母乳喂养教育执照和主管护师职称,能正确评估产妇和婴儿身体和心理状况。

1.4.2无论母婴,均自出院起每周访视一次,平均3~4次,访视形式采取免费上门访视或电话随访,其中电话随访率100%,上门访视率56%。如有母婴异常者,增多访视次数,凡在访视过程中发现母婴异常而无法在家中处理的,积极动员母婴回我院治疗;能在家中处理的当即行医学处理,消除隐患。

2结果

出院后147名产妇无1例发生产褥期感染;发现产后出血2例及时动员回院治愈;发现奶胀、乳头皲裂26例都及时指导,均能成功母乳喂喂养率达90%以上;新生儿均未发生脐炎,无核黄疸发生;数例极低体重新生儿均顺利过度到家庭喂养。

3讨论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5篇

苏卫疾控„2009‟23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免费服务项目清单

和服务流程图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母婴阳光工程是今年市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经政府同意已转发各地。为进一步推进母婴阳光工程,规范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现将《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免费服务项目清单》、《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服务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免费服务项目清单 附件2: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服务流程图

苏州市卫生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附件1

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免费服务项目清单

1.母婴健康咨询

免费项目:从早孕建卡开始,每天一条短信提供为期一年的孕期、产褥期等相关保健信息,包括孕期检查提醒、儿童疫苗接种提醒,育儿专家咨询等服务。提供“世代服务网”咨询服务。

2.婚前医学检查

免费项目:综合体检、男女性专科检查、卫生指导与咨询、艾滋病病毒和梅毒及淋病筛查、胸透、乙肝表面抗原和转氨酶检测、血尿常规和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查。发放《苏州市婚育服务手册》。

3.产前筛查诊断

免费项目: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筛查;耳聋、神经肌肉疾病的基因筛查和诊断。提供优生优育疾病险。

4.限价定点分娩

免费项目:艾滋病筛查(外来孕产妇)。

5.儿童系统保健

(1)生长发育监测

免费项目(出生42天、3个月、9个月、1岁半、2岁半):体格检查及测量与评价、神经行为测定;

免费项目(出生6个月):体格检查及测量与评价、神经行

为测定、贫血监测;

免费项目(出生12个月、2岁、3岁):体格检查及测量与评价、贫血监测。

(2)重点疾病筛查

免费项目(出生3天):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

免费项目(出生28天内):听力筛查;

免费项目(出生42天、12月、2周岁、3周岁):视力筛查。

6.儿童计划免疫

免费项目:按国家规定的疫苗进行全程接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

7.特困人群妇女病普查

免费项目:白带常规、宫颈细胞学检查、妇科检查、乳房检查。

附件2

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服务流程图

1.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流程:本市结婚登记人员持双方身份证、本地户籍证明►至婚前医学检查机构登记►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2.母婴健康咨询、产前筛查诊断、儿童系统保健服务流程:本市孕妇在孕12周前凭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至妇幼保健机构领取母婴阳光工程免费服务券►建立孕妇电子健康档案,凭券进行基因筛查和诊断►开通母婴宝短信服务、提供世代服务网咨询服务►孕16-18周,凭券进行产前筛查►出生3天后,凭券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28天内,凭券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出生42天—3岁,凭券进行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视力筛查。

外来孕妇在孕12周前凭身份证、暂住证至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妇电子健康档案►开通母婴宝短信服务、提供世代服务网咨询服务。

3.母婴应急救助服务流程:医疗救助对象按规定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符合保费补助的对象免缴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学生医疗保险费►办妥参保手续当月,持本人医疗保险就医证卡、有效社会救助证件以及经发证部门(市民政部门或总工会)盖章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人员审核表》到就近的市、区社

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救助登记手续►从办妥救助登记手续并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享受本结算年度实时和年度医疗救助待遇。

4.限价定点分娩服务流程:外来贫困孕产妇凭身份证、暂住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三次限价产前检查、免费艾滋病筛查►进行限价分娩服务。

5.儿童计划免疫服务流程:本市或外来0-7岁儿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领取预防接种票据►按程序进行免疫接种。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6篇

技术改造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

为促进全省小煤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省从2007年开始陆续对具备条件的小煤矿实施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小煤矿技改工作管理,解决技改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小煤矿技改工作,经省煤管局、辽宁煤监局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1.已经批复技改立项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报审技改设计;

经批准同意进行矿井合并或整合技改的小煤矿,在新采矿许可证下发后3个月内,必须报审技改设计;

新批复技改立项的矿井,必须在立项批复后3个月内报审技改设计。

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审技改设计的小煤矿,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向省煤管局提出申请,撤销其技改立项批复。

2.已经批复技改设计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报审安全专篇;

新批复技改设计的小煤矿,必须在设计批复后3个月内报审安全专篇。

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审安全专篇的小煤矿,由市级煤炭管理 1

部门向省煤管局提出申请,撤销其技改设计批复。

3.已经批复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9月30日前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并按要求组织矿井技改工程施工;

新批复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小煤矿,必须在2个月内向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延期开工。

对于停工进行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修改审批的小煤矿,必须在修改安全专篇批复后1个月内,恢复技改工程施工。

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开工申请的小煤矿,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分别向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提出申请,撤销其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批复。

4.小煤矿技改自开工备案起,必须在设计工期内完成所有技改工程,否则按放弃技改处理。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设计工期完成技改工程的煤矿,经申请由市级煤炭管理部门重新核定工期,批复后方可进行技改施工,批复文件要报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备案。

5.已经通过矿井合并或整合技改审批程序的小煤矿,在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已经批复技改开工、尚未取得新采矿许可证的小煤矿,暂停技改施工。

6.市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设计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且没有申请技改立项的小煤矿,按照国办发[2006]82号文件要求,尽快

2拿出处理意见,并报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备案。

请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认真按照上述要求逐矿复核,于11月10日前将矿井名单及处理意见分别报省煤管局、辽宁煤监局审批。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7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镇计生服务站: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现就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规范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科室设置

计生服务站房屋要合理布局,合理应用,环境优美,所有房屋最大程度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除值班室外,其他全部作为业务用房。各计生站要对照创“国优”工作指南,首先设置如下科室:

(一)中心站:

1、综合服务大厅:加挂办公室、咨询室、门诊室牌子,设咨询台、休息区、宣传室、药具展示柜等,休息区放置饮水机;

2、悄悄话室:与男性检查治疗室合建,中间用隔断隔开;

4、检验室(化验室);

5、妇检室;

6、治疗室;

7、宣教室:加挂培训室、会议室、人口学校牌子;

8、计算机信息管理室(包括档案室);;

9、药具室;

10、消毒供应室;

11、手术室(包括准备间、缓冲间、洗手间、衣帽间);

12、值班室;

13、康复室。

(二)普通站:

1、综合服务大厅:加挂办公室、咨询室、门诊室牌子,设咨询台、休息区、宣传室、药具展示柜等,休息区放置饮水机;

2、B超室;

3、检验室;

4、女性检查室;

5、女性治疗室;

6、悄悄话室:与男性检查治疗室合建,中间用隔断隔开;

7、计算机信息管理室(包括档案室);

9、消毒供应室;

10、药具室。

科室门牌由各计生服务站自行制作,做到标识明显、色彩温馨、科学规范。医疗器械按创“国优”工作指南要求配备。

二、规范科室制度

科室管理制度由县人口计生局参照《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规范》制订,统一制作,各镇计生服务站在悬挂安装时要整齐、美观,具体要求:

1、在大门外一侧安装意见箱,安装位置要明显,高度合理。

2、综合服务大厅:悬挂服务站简介及工作人员一览表挂牌、服务站职责和任务、值班公示牌、首问负责制、优质服务流程图、母亲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流程图、计划生育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面对面三公开制度、门诊工作制度、随访工作制度、处方制度13块牌子。

工作人员一览表中,所有职工着工作服,照5寸彩色照片,将姓名、职称、责任分工打印在本人照片下边。

3、悄悄话室:悬挂悄悄话室工作制度。

4、B超室:悬挂医学影像学检查室工作制度和禁止B超

鉴定胎儿性别警示牌2块牌子。

5、检验室:悬挂检验室工作制度。

6、妇检室:悬挂妇科检查室工作制度。

7、治疗室:悬挂治疗室工作制度、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4块牌子。

8、宣教室:悬挂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口学校管理制度2块牌子。

9、计算机信息管理室:悬挂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制度2块牌子。

10、药具室:悬挂药具管理与发放制度。

11、手术室:悬挂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2、值班室:悬挂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三、规范档案资料

所有资料按照创“国优“工作指南,按人口学校卷、干部培训卷、三查卷、节育技术卷、药具管理卷、优质服务卷、宣传资料卷、综合资料卷8大类,将2010-2012年资料分装订归档。

四、规范内部管理

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体系,增强技术服务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服务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降低手术并发症、手术差错的发生率。

加强人员管理,站内职工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穿着工作服、佩戴胸牌,男式工作服为蓝色、女式工作服为粉红色,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各镇计生服务站要确定1名专职统计报表人员,确保按时报送母亲健康工程进度表、科技报表、药具报表、财务报表、宣传稿件等。

五、规范服务和宣传环境

计划生育服务站从外墙涂料到室内装饰、从医护人员服装到服务床、从宣传挂图的张贴到导诊咨询台的设置,要充分体现计划生育服务的人性化。要加强服务站宣传阵地建设,在服务站院内建生育文化园,室内悬挂张贴宣传挂图,康复室张贴温馨提示语,在宣传氛围的营造上,要制作活泼的宣传版面、内容丰富的科学知识小折页,充分体现温馨化、趣味化。

各镇计生站要充分认识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在6月底前将科室规范设置、门牌、制度牌安装工作落实到位,档案资料9月底前规范到位,树立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良好形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宁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8篇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保证医疗美容质量和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置审批和校验美容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美容医疗机构。

二、加强医疗美容从业人员管理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美容主诊医师、医疗美容护理管理。尚未开展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工作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开展或委托中介组织开展美容主诊医师认定工作,并加强管理。

三、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美容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类别以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核定其执业范围。对于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管理

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按照《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凡未获得批准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或夸大疗效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加强美容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医疗机构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美容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有条件的,应当将美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9篇

国家给从事妇产专科的医务人员提出了一个新课题,降低剖宫产率事关国计民生。做好孕产妇生殖保健,确保母婴平安,这是需要从源头上解决,并且刻不容缓的采取行之有效的新举措,还必须呼吁和取得整个社会的共同支持方能完成好这一伟大工程。笔者总结临床孕产妇饮食营养和孕产期保健管理以及危急情况处理,谈点滴体会。

1实现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的目标,在未怀孕前就该开始

行动了。在生命的长河中,育龄妇女在最好的年龄段、最佳的身心健康状态孕育宝宝这是先决条件。你和妳准备好了吗?夫妇健康,避开疲劳期,快乐的心态,温馨的环境,情深婴美,千钧一刻,孕育一个新生命的伟大工程开始了。

2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当年结婚当年孩儿,当年没有过三

年。只要具备了生育的必要条件,又正直旺盛的生理生育阶段肯定会有孩子,没怀上的,一定有原因。你要就医呀,你要找名医呀,要早治疗,要正确治疗。一位患有严重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婚后三年不孕,每次月经来潮如难临头,痛得死去活来,毕秀英教授为她采取国内外最先进的保宫技术,采用“诺雷德”药物保守治疗,每月1针,腹壁皮下注射,5次一个疗程,疗效很显著,免除切除子宫的后患,给了患者实现生育梦想的机会。我院医疗上采取的人流术前、术中、术后,分娩中的,宫颈疾病的,子宫肌瘤的,子宫腺肌症的,盆地重建的6大保宫技术,使很多来凤凰妇产医院就医的患者受益,像实足年龄42岁的高龄夫妇也欣喜得子,实现了生殖疾病应早治早孕不是梦。

3孕妇营养应该如何吃?照書本吃,科学吃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吃好不成问题,孕产妇的营养更不成问题。孩童时是小胖孩,独生子女更是想啥吃啥,婚前快速减肥往往不理想,婚后吃出“三高”,孕后吃出难产巨大儿,怀孕期间脂肪全都饱和了,产褥期为了哺乳继续营养,机体代谢负荷过重,血脂各项异常,只好给婴儿断奶,导致母乳喂养障碍。对患有肝胆肾功等异常的孕妇,我们告诫孕产妇在饮食上当选择过“贫民生活”实为上策。因此,临床救治肥胖、高危孕产妇,实施的效措施,应该由孕期的饮食营养埋单,尤其是孕中晚期的过剩营养。我院隆重开办孕妇学校,办月嫂培训班,指导孕产妇围生期科学摄取营养,并与孕期坚持运动相结合,培训更多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服务于孕产妇和新生儿,对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剖宫产率,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平安实为好举措。

4特殊高危孕产妇到具备国家要求标准的妇产医院生产

主要优势有3,一是具备一定高难手术救治条件和能力,二是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三是确实能把风险降到最低。一位RH(-)性既“熊猫血”(这在国内发生率是1/1000)双胎并高危孕妇由外地转来我院,我们在各级高度重视、准备充分的情况下,积极妥善应对紧急情况,成功为这位高龄高危“熊猫血”双胎产妇剖宫产出一对龙凤双胎。另一位“镜像人”(国内发生率应该是百万分之一)孕妇,右位心,肝胆胰脾等脏器异位。基于患者对我们的技术信任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的强烈要求,经过慎密检查诊断积极准备,良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成功剖宫产出3750克女孩儿,母婴平安。

5对缺乏围产期保健知识的孕妇,应汲取做好孕期健康教育和孕期指导

如对早期妊娠的孕妇如果出现见红,有阴道流血过多先兆流产征象,积极接受保胎治疗,严格卧床休息。经医生诊断难免流产时,加强对孕妇及其家人的精神安慰心理和护理,准备健康身体条件,提高承受应对能力。一位怀孕中晚期孕妇,由于知识缺乏,双手习惯行向下推力摩擦腹部至胎盘早剥来院,由于及时行剖宫产后母婴平安。

6“新生儿病毒性红疹”不少见

北方气候分明,孕妇胎儿易受感冒侵袭,孕妇往往防不胜防。孕妇怀孕期间招致病毒感染的程度与新生儿出生后发生新生儿病毒性红疹的严重程度成正比。新生儿病毒性红疹与新生儿受热的皮肤发红的疹子不同,新生儿病毒性红疹的中心均有小白点凸出。发生新生儿病毒性红疹可在新生儿沐浴后,擦干皮肤,选用药物芦甘石洗剂涂于红疹皮肤表面即可,可反复涂擦至愈。注意新生儿衣物被服选择竹纤维、精棉等透气好的面料,保持新生儿皮肤与被服等通透性良好,从而减轻症状及痊愈。

7产妇的催乳,在现代国内已经成为了一个新兴产业,有专业催乳师催乳

临床中已经证明手法按摩有助催乳,但一定是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的人员,催乳和产妇营养进食密切相关,有乳腺炎征兆禁忌继续揉奶,酌情遵医嘱药物抗炎治疗;产妇自然分娩和单纯剖宫产后可不必等到排气后,可先喝萝卜条汤,能促进肠蠕动尽快恢复;产妇大量排泄褥汗,多喝汤水,鲫鱼汤催乳效果很好,也可服加入中药通草的猪蹄汤催乳。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10篇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的要求,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工作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提高对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履职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促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促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属于省级审批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前,必须向省卫生厅提出评审会现场监督的申请(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专家人员名单、评审会时间等),经审查同意后,卫生厅派出监督员参加评审会并监督评审过程。

(二)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行政审查。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应满足《四川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程序》(川卫办发〔2006〕309号)文件的要求,其中,两名主检医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分别从事内科、公共卫生专业,并经过相应的进修培训合格。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应当是从事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5〕360号),在组织对本辖区内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现场技术考核3日前通报省卫生厅,必要时由省卫生厅派出人员对考核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三、提高服务质量。督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程序、依标准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规范服务行为,优质、高效地开展职业卫生服务,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客观、科学、便捷的人文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四、实行校验制度。实施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校验是加强监管的重要措施,是促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增强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每年对本级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实施年校验。各地要将校验不合格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名单报省卫生厅审查,由省卫生厅依法取消其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11篇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成房物管[2006]26号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管理企业,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物业服务顽症,有效维护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现将•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力度,重点是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维修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布物管项目、物管企业、区(市)县房管部门三级投诉电话,是否执行“三公开”制度,并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的情况纳入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规范检查范围;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优化物业管理环境;对物业管理企业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要通报批评,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局,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

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督促,发现物业服务中存在不规范等问题的,及时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沟通,提出改进意见,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的若干意见

二○○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的若干意见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物业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物业服务顽症,有效维护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维修服务工作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配置足够的人员,确保每日24小时受理、处理业主或使用人的物业报修,并做好维修服务的记录工作和回访工作以便备查;加强巡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工作到位,保障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重视高温、多雨、寒冷等季节的物业维修服务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做好防火、降温、防冻、防涝等工作,确保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在高温季节,要加强巡查,主动检修,发现供水不畅、水管结垢严重、出水难、电线老化、消防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现象,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理更换,保证高温期间的正常使用。在多雨季节,要增加值班力量,备足维修抢修物资,做好防汛防涝工作,加大巡检力度,对地下车库、地下室、物业共用部位等易受水浸、水淹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消除、灾情要及时抢救,最大可能降低对物业管理区域造成的损失。在冬季,要注意物业管理区域的防冻保暖工作,要对供水管道、下水管道、外露水箱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遗漏部位立即修复,在气象部门发出冰冻预报后要对供水等设备采取保护性的预防措施,保证其使用功能正常发挥。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切实尊重并维护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服务窗口悬挂物业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等,公示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及相关服务人员,告示物业报修电话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区(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三级物业服务投诉电话;在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设置物业平面示意图和统一的宣传告示栏,宣传告示栏应当能宣传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知识、告示物业服务与监督投诉电话和相关专业部门服务电话等;在建筑物单元出入口设置告示栏,告知本单元相关服务人员、报修电话、本物业管理区域投诉电话、项目经理电话等。

三、进一步加强与业主、使用人的沟通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在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联系业主、使用人的网络、宣传栏、报纸杂志等媒介,以及通过张贴文件资料、散发宣传小册子等形式,通过丰富的社区文体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相应的物业管理、使用和维护知识,为依法、依约管理、使用与维护物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业主、使用人自觉关心、理解、支持、参与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尊重业主、相信业主、依靠业主、宣传业主、引导业主,切实将物业管理知识送到户,努力扩大和巩固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同度。要加强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经常走访,认真听取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保证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方便、舒适。

四、进一步加强屋顶保洁、绿化维护

对属于业主共用屋顶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依约保持屋顶的整洁;对破坏屋顶环境卫生、制造屋顶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在征得业主大会、相关业主的同意后,可组织力量,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对屋顶进行绿化,并搞好绿化维护。对属于业主自用屋顶的,应当切实引导业主按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实施屋顶绿化。对于在屋顶乱搭乱建的,应当予以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物业公共秩序维护措施,切实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公发„2005‟264号)和物业秩序维护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和外来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予以落实;保障监控系统等安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劝阻、制止妨害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各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职责时,对于进行非正常活动者,不得采用强制搜身、拘禁等非法手段;对业主、使用人,不得有谩骂、中伤、侮辱、围攻、殴打等损害人格、人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水电气费收缴行为的规范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未实行一户一贸易结算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损耗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的承担主体和分摊方式;受托代收代缴水电气使用费的,应当与相关主体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使用人未缴纳水电气费用或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七、进一步加强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2003]3号)的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相应职责,依法、依约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不得乱收费。发现擅改管线布局、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予以依法处理。

八、推行文明用语,促进物业服务文明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受托进行业主自用部分维修服务的,应当工完料清场地净;推行文明用语,态度很温和,始终微笑着,文明服务暖人心。(•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文明用语‣附后)

九、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持证上岗。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着工作服装,佩戴工作牌;着装整洁、易于识别,工作牌标识清晰、易于区分、佩戴规范,工作人员举止文明大方,精神饱满,仪表整洁;工程技术和维修等人员应持证上岗。

十、落实措施,保障节假日期间的物业服务。

在春节、五

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建立并落实企业负责人值班制度,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要按责任制要求安排节假日工作计划;在节前要安排专门力量,集中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消防设施、电梯、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使用不畅情况的,及时进行排除和修复。节假日期间,物业管理企业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要提醒业主、使用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加强门岗值勤,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外来人员及时询问;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加强对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除垃圾,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整洁;加强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保持其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

节假日期间发生因物业服务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将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文明用语‣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文明用语‣

一、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

您好,××物业,请讲。

请稍候。

再见。

二、客户服务人员接待客人来访、投诉时:

您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对不起 请您稍等,我了解一下再告诉您好吗?

请您原谅。

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

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三、维修人员到住户家中维修服务时:

先生/小姐,您好!我是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请问是您报修了吗?

请问现在可以开始吗?

我会尽快做完。

我已经修理好了,麻烦您检查一下。

对不起,我再重新处理一遍。

谢谢,麻烦您确认一下,在报修单上签字。

四、物业秩序维护员对外来人员进行服务时:

您好,请问您访问谁?

请您稍等一下。

对不起,您要找的人不在,请改天再来,谢谢。

请走好,欢迎再来。

五、物业秩序维护员对车辆进行指挥管理时:

您好,请办理临时停车手续。

对不起,请您按规定方向行使。

对不起,请您将车停在车位上,谢谢您的合作。

您好,您停车的收费是××元,这是您的停车费收据,请收好。

六、保洁人员进行环境保洁时:

对不起,请您让一让。

对不起,我在这里清扫,打搅您了,请您关好门窗。

请您不要随地扔垃圾。

地面刚拖洗,请您注意安全。

七、电梯驾驶员在电梯厢内工作时:

您好,请问到几层。

对不起,上下班高峰,请往里走一走。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12篇

卫法监发[20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执行。

四、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等文件执行。

五、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中对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六、以往公布的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国家经贸委、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海洋局、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有关新闻单位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

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13篇

8月4日,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继之前的棚改定向微刺激以及住宅金融事业部的成立后, 再次对棚改工作进行加码。

《通知》中不仅强调棚改的数量和任务, 还针对棚改中存在的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等问题, 提出了相应要求。

“棚改数量达到要求基本不是大问题。之前棚户区在改造中所表现出来的安置房选址偏远、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棚改的质量。棚改的‘质’是现在需要着力解决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提质棚改

近年来, 棚户区在改造过程中, 经常会出现安置房选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住房质量缺乏监管等问题。

此次国务院印发的《通知》明确提出, 要完善住房选点布局, 改进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这些要求, 在赵路兴看来, “以往的政策主要强调开工套数、建设进度, 而这次印发的《通知》将棚改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具体化, 针对性更强。《通知》涉及了当前棚改的薄弱环节, 包括项目前期、建设中期、改造后期的问题都做了具体细化”有助于提升棚改的含金量。

在安置房选址方面, 《通知》要求棚改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 以原地安置为主, 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 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 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之前的一些棚改, 有的地方政府实际上是看中了棚户区的地块, 把居民安置到城市边缘后, 用腾挪出的土地搞商业开发”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袁崇法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分析, 这样做的后果是, 虽然居民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 但因位置偏远, 交通成本和财务成本均提高了。

此次印发的《通知》, 正是看到了这一现实问题, 做出了更为详尽的要求。“《通知》在这方面的强调, 可避免棚户区改造后, 居民出行、就医等生活的不便利, 特别是就业、就学的不便利”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他看来, “棚改最好是就地改造。另外, 城市中心区要把大户型需求向外疏解, 在居住条件便利的地方建50-7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寓来安置居民”。

在袁崇法看来, 棚户区居民应该分享因地价上涨而产生的红利, 这具体体现在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安置房质量的提升等方面。《通知》在这两方面亦有明确表述。

在配套设施方面, 《通知》要求配套设施应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过去棚改安置房位置相对较偏, 公共交通和服务配套没有延伸过去。有些安置房建好后, 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没有直接跟上, 居民入住后严重影响生活, 这类案例不少”赵路兴告诉记者。此次《通知》的明确要求, 将从根本上改变旧有的“不同步”问题, 棚改工作在新阶段将迎来“质”的提升。

《通知》不仅在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方面提出要求, 还在确保配套建设用地上提供了政策保障。如强调棚改安置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建设规模和要求等, 相关用地以单独成宗供应为主。

而在安置房质量方面, 《通知》要求, 要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要开展已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

需要注意到,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 房屋的质量尤其是安置房的质量并没有得到同步发展。“棚改更容易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因为棚改安置房的造价有严格控制。部分开发商和工程承包商为了多盈利, 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 降低建造标准, 很容易产生质量问题”。袁崇法认为, “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 不仅应用在安置住房, 还应该推广到所有建筑”。

金融输血

“质”的进一步提升和落实, 需要政策层面的不断推动, 更需要资金方面的强有力支撑。“资金问题不应该成为降低棚改质量的借口。资金问题有资金问题的解决渠道”袁崇法强调。

棚改除了财政直接拨款, 主要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企业债券产品。《通知》强调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 重点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债券创新, 支持承担棚改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 优化棚改债券品种方案设计, 研究推出棚改项目收益债券。

目前国开行贷款已经成为地方棚改的主要资金来源。山西省金融办银行机构发展处副处长李峰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山西省住建厅牵头的山西省棚户区改造投融资公司正在组建中, 未来将专门承接国开行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

商业银行也在逐渐发力

以北京为例。中国农业银行新闻宣传处周园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农行北京分行推出了棚改专项信贷产品, 与国家开发银行联手开展西城百万庄棚改项目银团贷款。此外, 还探索了非银行银团贷款的组合融资模式, 为首都棚改项目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

中信银行宣传部甄世宇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也介绍, 近期中信银行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中信银行将集中优势资源, 对朝阳区包括城镇化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在内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如CBD东扩项目、棚改项目等, 提供综合金融支持。

尽管如此, 商业银行在棚改贷款上的支持力度仍显不够。“关键问题不在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 而是棚改工程如何让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介入, 棚改工程的透明度有待提高”国际评级机构惠誉 (香港) 有限公司联席董事张安杰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道。

对于企业债券的试点和多种金融产品的创新, 李峰乐观估计, 企业债券会成为棚户区改造融资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经济下行以及债券兑付风险加剧的情况下,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比较严格, 但是棚改项目融资是由地方财政作保障的, 应该没有很大的兑付风险”。

“棚户区改造项目发行债券, 对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问题是一个金融创新手段。企业发债会成为有力推动”国际金融投资家联合会主席孙飞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说。《通知》中把棚户区改造能够运用的融资手段进一步强化, 多次提到“支持”、“鼓励”等词汇。在他看来, “《通知》下发后, 企业、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会提高”

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看来, “对于推进债券创新, 要加强棚改项目债券的收益设计, 对于投资收益和期限的设定是吸引社会资金的重要条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 第14篇

一、加强对境外影视剧引进立项和审批管理

(一)总局每年分兩次受理各引进单位的立项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1日至10日。各引进单位在立项申请时,应认真填写《引进剧立项规划申报表》,并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二)立项通过的境外影视剧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局报审,按规定提交引进合同(中外文)、版权证明(中外文)、供片机构资质证明等材料,认真填写《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并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

(三)为提高引进节目质量,扩大高清节目源,应优先引进高清版本的境外影视剧;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

(四)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认真履行初审的管理职责,严格把握导向和格调,从立项环节开始加强对题材和内容的审查,不得引进涉案题材和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境外影视剧。

(五)境外影视剧列入立项规划后因故不能报审或报审后内容未能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同一产地、同一题材的节目一次。

二、加强引进剧续约后再次发行的审批管理

(一)经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在《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过期后,由具有引进资格的单位重新与版权方签署引进合同和版权授权书,经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总局批准,方可再次发行。

(二)申报续约后再次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应按规定提交引进合同(中外文)、版权证明(中外文)、供片机构的资质证明等材料,认真填写《续约引进境外影视剧申请表》,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对内容重新进行审查,并出具内容审查同意书,报总局审批。

(三)总局根据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上报的续约引进申请和内容审查意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审批。对批准再次发行的境外影视剧,重新颁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三、加强引进剧播出管理

(一)各级播出机构要严格按照总局规定,在播出境外影视剧时认真审核相关手续和批准文件,并在片头标明发行许可证编号。

(二)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19:00-22:00)播出。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各级电视台申报并获得总局批准引进的境外影视剧必须在本台首播,首播之后才可以再次发行在其他电视频道播出。

(四)各电视频道不得以栏目短剧或介绍境外影视剧的形式变相完整播出未经广电总局审批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每期栏目中插播境外影视剧的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累计使用境外影视剧片段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介绍境外影视剧的资讯类栏目,使用境外影视剧片段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五)进一步加强境外影视剧播出国别比例的管理,避免个别电视频道在一段时期内集中播出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影视剧。

(六)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电视频道播出境外影视剧的监管,加大对违规频道的处罚力度。如发现违规情况,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对违规播出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完成后180日内再次出现违规播出行为的机构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同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总局下发《违规处理决定书》,并予以全国通报批评。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广发社字〔1995〕547号)和《关于加强地方电视台重播境外电视剧管理的通知》(广发社字〔1999〕48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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