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2024-07-11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精选10篇)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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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2013年中央单位军转安置工作已经展开,全国军转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介绍,今年全军和武警部队将有4.1万名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

回眸近年来军转安置工作亮点,两种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是军队能打仗打胜仗的有力保障;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

“快车道”名副其实 ——从95%看安置效率之高

2012年,全国军转安置计划比往年提前下达,年底前安置率达97%,转业干部离队报到率连续3年稳超95%,全军和武警部队4.6万余名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8400多名随调随迁家属得到妥善安排。这些数据背后隐藏着两个关键词:扎实、高效。

近几年,全军和武警部队干部转业工作困难多、压力大,转业安置任务仍然如期完成,关键靠什么?全军转业办有关负责人说,一靠军地各级领导重视,亲力亲为,有力推动;二靠军地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无缝链接,扎实推进。

军队各级干部部门严格按政策审核转业对象及安置方式、去向,大单位组织部队和省军区集中审档,增强了转业安置计划的科学性。沈阳、兰州、南京等军区坚持每年与驻地省区市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军地有关部门座谈研究,共商移交安置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抓好军转安置计划落实。山西、河南等省将军转安置工作纳入党管武装内容,实行领导述职问责;江西、湖北、云南等省将军转安置工作纳入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保证安置任务落到实处;黑龙江、广西、陕西等省区将转业干部安置与市县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选调师团职转业干部到各级领导班子任职。

“阳光法”深入人心 ——从8.9%看安置倾斜之策

曾荣立一等战功的柯世斌没想到,转业安置时,重庆市组织人事部门让他自己提出安置意愿,最终如愿进入市电力公司。这一结果得益于军转安置工作中长期实行的倾斜性政策,对功臣模范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转业干部,给予照顾安置。

2012年初,中组部、人社部、总政治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军转安置工作更加“阳光”,安置重点更加突出,安置导向更加鲜明。统计显示,2012年1.2万余名师团职转业干部得到重点安置,4100多名功臣模范以及长期 1

网址:bj.offcn.com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飞行、舰艇等岗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得到照顾安置,照顾安置约占当年转业干部总量的8.9%。

各地紧随其后,纷纷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上海、贵州、青海等省区市制定相应政策,规范转业干部职务安排;江苏采取量化考核、积分选岗的办法安置师团职转业干部;河北、广东等地对转业干部实行分类安置,制定完善计划选调、考试考核等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实行网上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安置工作进一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令人欣喜的是,照顾安置并未引起“攀比”,这种倾斜之策向广大现役干部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在部队贡献越大,转业到地方安置越理想。

“网络化”紧贴时代

——从100%看教育培训之效

今年,全军和武警部队4.1万名转业干部人人拥有了参加网络培训的个人专用账户,所需费用由总部统一拨付。开展网上培训,是国务院军转培训中心采取的新举措,意在扩大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增强教育培训实效性。国务院军转办领导介绍,2012年全国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参训率接近100%。

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近几年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中组部、总政治部依托培训机构,精心组织全军师职转业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国务院军转培训中心依托北大、清华,对安置在中央单位的转业干部实施专业培训,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实施网上远程培训。各地组织的基地化、网络化、个性化培训异彩纷呈,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军队各大单位也探索出不少新办法:广州军区统一部署转业干部离队前教育培训,编写规范教材,下拨专项经费;总参、总后、空军借助军地院校优质教学资源,开展转业干部离队前教育培训;沈阳、兰州军区分级分片,集中组织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白山军分区协调驻地有关部门,组织转业干部提前到党政机关实习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反馈的信息更是令人鼓舞:2012年全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前专业培训参训率达96.9%;全面铺开网络培训后,已有3.6万余名历年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参加学习。

“推介会”喜报频传 ——从80%看自主择业之路

2013年1月21日晚,一场以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为对象的就业推介会,在中国教育电视台《职来职往》栏目紧张激烈地进行着。参与求职的张平、汪家莹等4位自主择业干部以出色表现,赢得现场观众一阵阵热烈掌声,现场18位企业家嘉宾争相聘用他们。这是首期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实验班上的可喜一幕。

网址:bj.offcn.com 各地针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推介会喜报频传: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率已达80%,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达90%以上。国务院军转办领导介绍,2001年出台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以来,全国已有12.3万名转业干部选择这一安置方式。近年来,各级在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把自主择业安置工作着力点放在促进就业创业上。今年初,广东省成立全国第一家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创业促进会,各省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定期举办就业推介会,帮助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创业。

全军转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全军和武警部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始终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规模,约占每年转业干部总量的18%左右。这也充分说明,转业干部选择安置方式已经趋于理性客观,随着自主择业政策不断完善,这一安置方式一定能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2篇

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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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是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此文件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是2004年及今后三年安置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省又相继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等文件。我市亦于2002年6月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02]28号),明确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2、《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⑴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⑵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⑶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⑸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⑹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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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3、《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有哪些规定?

在工作分配上,规定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⑴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领导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⑵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⑶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⑷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企业接收军转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⑸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4、哪些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含处级文职干部和9级、8级专业技术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含科级文职干部和11级、10级专业技术干部)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5、中发[2004]7号文件在政策上作了哪些放宽?

为确保中央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中发[2004]7号文件在继续贯彻2001年3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对某些具体政策进行了适当的放宽,主要有: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按照计划分配数的25%增加行政编制,提高了10%;师级职务(包括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年龄在52周岁以下、本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转业,年龄放宽了2岁;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技术干部)转业干部军龄满18年,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军龄放宽了2年,但军龄每少1年,月退役金计发基数在满20年按80%计发的基础上相应核减1%;撤销、合并、降格、改编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可以就地安置;夫妇同为军人,双方同时转业或一方转业的,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取消了随军条件的限制。

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是如何计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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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应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其服现役期间的工资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的当年12月31日,从翌年1月1日起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具体计算方法为:

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增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

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7、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有哪些?

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贴、地区津贴(含边远地区津贴、艰苦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地区生活津贴)、生活补助、房租补贴。

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增发退役金比例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同时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⑵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增发退役金比例的边远艰苦地区的依据是什么?

增发退役金比例的边远艰苦地区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部分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4号)两个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

1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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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1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如何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个人帐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1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了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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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如何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党员本人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员报到时,要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⑵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要填写党员情况通知单,主要内容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家属工作单位、报到时间等,及时函寄党员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收到党员情况通知单后,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党员要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到地方报到后,未就业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户口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较多、且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可在街道(社区)、乡镇建立临时党支部。⑵对已就业的党员,应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党组织;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户口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情况及外出活动情况。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出国出境的,其党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16、街道(社区)、乡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⑴对在辖区内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要督促他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并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把他们编入相应党支部,组织他们开展组织活动;⑵定期组织辖区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⑶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及时掌握其工作动态、健康状况和家庭情况,定期向当地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报告;⑷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落户、入学等手续;⑸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以上各项规定所及人员,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2013年北京军转干考试辅导优惠组合班 2013年北京军转干考试高级VIP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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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哲学思考 第3篇

一、坚持贯彻矛盾论的观点, 着力解决军转安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实效性

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学理论认为, “事物的性质, 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就军转安置工作来说, 事务杂、矛盾多、任务重、压力大是这一工作的最大特点。虽然军转安置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 但落实起来往往涉及接收单位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等核心利益, 实际工作中问题和矛盾很多。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 找准了影响和决定军转安置工作质量的主要矛盾, 就抓住了解决军转安置工作难题的“牛鼻子”。当前从全国范围看, 困扰军转安置工作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师团职干部安排和进公务员队伍的比例等方面。事实证明, 这两个矛盾解决好了, 当地的安置质量就高, 部队组织和转业干部反映就好。

按照唯物辩证法抓主要矛盾的观点解决安置难题, 要正确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用政治任务的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 对军转安置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其核心要求, 就是妥善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同志强调, 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 是军队使命职责和根本价值所在。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关乎军心士气, 是落实能打仗、打胜仗的具体实践, 也是实现“强军梦”的实际举措。只要牢固树立政治任务的观念, 军转安置工作中再大的矛盾也能够迎刃而解。二是要用军民融合的理念看待军转安置工作。要看到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和难得人才。每年转业一定数量、不同层级的军队干部, 充实到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 确保地方干部队伍中有一定数量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素质兼通的人才, 这既是国家长治久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 更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长远发展的重要需要。三是要用务实创新的思路解决矛盾。近年来, 各地围绕师团职干部安置和提高进公务员队伍比例, 因地制宜, 相继出台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安置政策。比如, 有的规定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转干部, 原则上低一级安排实职领导职务;有的对接收单位安排军转干部进行政岗位定指标、定比例……这些都为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做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实践证明, 只要善于抓住军转安置工作的主要矛盾做工作, 就抓住了军转安置工作的魂, 提起了军转安置工作的纲, 当地的军转安置工作质量就会有新突破, 就会上新水平。

二、坚持贯彻普遍联系的观点, 着力构建军地和谐关系, 打牢军地协作共事基础

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起点和开端,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而是普遍联系的。军转安置工作也不例外。国家和军队组织要求, 接收安置好军转干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部队负责转业移交, 主要起协调配合作用。虽然军地间分工不同, 要求不一, 但彼此间是互相联系、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的, 统一于如何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这一系统整体之中、这一全社会共同责任之内。离开了任何一方, 都可能导致军转安置工作出现“畸形”, 影响整体水平提高。对军地转业安置部门来说, 正确理解运用普遍联系的思维方法, 把握好安置好军转干部这一目标, 把构建和谐军地关系作为推进军转安置工作的“润滑剂”至关重要。

在这方面, 要注意抓好3点:一是要注重强化全局观念。平时的工作中, 军地转业安置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 办事情、解难题坚持从整体、从大局出发, 自觉服从于安置好军转干部这一中心任务, 以条条服从块块, 以局部服从全局, 以小利服从大利。有利于全局的坚决推动, 不利于全局的坚决不办。二是要注重强化配合意识。对军队转业移交部门来讲, 要坚持通过周到细致的配合来赢得地方的信赖、信任。凡是部队应该做的工作, 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让地方的同志放心;地方的同志在确定安置政策、拟订接收计划、组织考试考核、确定人员职位等环节上, 要与部队通气协商。对安置分配预案, 必要时可征求军转干部的意见, 以主动体现诚心、以沟通取得理解、以公开保证公道。三是要注重强化制度保障。如果说在构建和谐军地关系中, 全局观念是认识, 配合意识是姿态, 那么制度机制则是保障。军地之间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形势分析和定期协调等长效制度机制, 做到有事没事常来往, 大事小事常商量, 对遇到的矛盾和难题, 共同协商解决。“兄弟齐心, 其利断金”, 只要军地双方心往一处想, 劲往一处使, 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没有转不过去的弯, 没有翻不过去的山!

三、坚持贯彻群众至上的观点, 着力树牢服务理念, 千方百计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

密切联系群众,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对军转安置部门来讲, 如果说我们是鱼, 那么军转干部就是那洼水。我们的工作要想干得如鱼得水, 就必须牢固树立为军转干部服务的理念, 不能有一丝一毫高高在上的官位思想。作为军转干部的“娘家人”, 为军转干部搭好桥、铺好路、牵好线是我们的职责和任务。“红线”、“鹊桥”方面的工作做好了, 军转干部就“嫁”得顺了, 如意“郎君”自然就多了。

为履行好这一职责, 就要求军地转业安置部门的同志知责思为, 积极当好择业参谋, 带着感情落实政策, 以实际行动赢得军转干部的信任。一是要当好媒介。每年军转安置工作展开前, 军地转业安置部门要拿出一定时间, 深入部队听取意见建议, 同时把地方新的安置政策、安置办法通报给部队和军转干部;安置过程中, 要充分利用网络、板报、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公布安置计划方案、步骤程序、考核量化积分等内容, 让军转干部及时了解情况。二是要搞好导航。迷茫、徘徊是军转干部在待安置期间的普遍心理, 特别是选岗定位时不少军转干部患得患失, 缺少主见, 往往选不准适合自己的岗位。为帮助军转干部减少选岗过程中的盲目性, 军地转业安置部门可采取编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手册》、举办政策答疑会、开展选岗前适应性教育培训等办法, 帮助军转干部了解安置形势、地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类别、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地方人才需求现状等, 引导他们扬长避短, 科学定位, 合理选岗。三是要积极解难。要充分理解军转干部的难处, 充分尊重军转干部的选择, 注重换位思考, 设身处地考虑他们的现实处境, 倾听他们的诉求, 了解他们的想法, 疏导他们的情绪。“予人玫瑰, 手留余香”。在军转干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只要在政策和原则的框架内, 我们应竭尽全力帮助他们渡过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关, 这既是军转安置工作者岗位职责所系, 也是积德行善、功德无量之举!总之, 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要始终相信, 只要倾心投入, 就会千万百计;只要有所作为, 就会大有作为。

四、坚持贯彻科学发展的观点, 着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从哲学意义上讲, 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推动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制度建设, 就是要用科学发展的理念, 突出妥善安置、优化配置退役军官这一目的, 努力推进我国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4篇

一、推行考试考核办法,阳光安置军转干部

2012年以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探索和实行了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阳光安置办法,按照安置岗位职数,由安置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自主选岗。主要抓好“三个三”:

(一)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提供选岗比例不低于1∶1.5;二是确保提供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岗位中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不低于95%;三是确保团职军转干部符合安排领导职务的100%安排领导职务。

(二)体现“三个阳光”。一是体现“阳光考务”。在考试过程中,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封闭评卷。二是体现“阳光计分”。在综合计分过程中,先由所在部队计分,再由驻市部队交叉复查,市委组织部、市军转办审核并告知本人签字确认后,在互联网上公布。三是体现“阳光安置”。在具体实施中,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安置办法、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安置岗位、公开安置结果,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和驻地部队有关人员全程监督,增强安置工作透明度。

(三)凸显“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部队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促进部队建设。二是有利于激发部队干部本人积极向上,努力工作。因为考核计分的比重高于考试分,尤其是对干部的职务、学历、奖惩、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分值有所侧重,故更加激发部队干部积极向上,努力工作。三是有利于地方安置部门正常开展工作,避免了跑关系、打招呼。

2013年北海市接收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共23人,其中9名团职干部已全部安排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安排率100%;14名营以下干部全部安排到行政、参公单位,行政、参公单位安置率100%。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达到了部队、军转干部、接收单位“三满意”。

二、抓好“三个机制”,加强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

在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中,北海市着力抓好“三个长效机制”:

(一)建立多方位的防控机制。通过市级防控、县(区)防控、基层防控等三级分工,形成了多方位联动的防控工作格局,切实落实好维稳工作。

(二)建立多元化的沟通机制。一是座谈沟通。各县(区)政府每季度组织1—2次重点人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向他们解释有关政策,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自觉维护稳定大局。二是约谈沟通。各级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地主动约谈约访部分重点人,了解相关动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三是交流沟通。乡镇、街道、社区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开展经常性交流,及时掌握重点人动态信息。四是接访沟通。对来访人员热情接访,耐心听取要求,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并积极协助解决合理性的问题。

(三)建立多层次的解困机制。一是开展“就业送温暖活动”。先后安排56个公益性岗位解决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问题。二是开展“个案救助活动”,积极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个案救助。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各级党委、政府把春节、“八一”建军节的节日慰问当做一次难得的思想教育机会,领导亲自上门慰问率达到92%。

在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工作中,北海市注重建立和完善防控责任网络,做到事前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了多年来无一人赴邕进京上访的良好态势。

[作者系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5篇

长期以来,××市坚持将军转安置和落实军转干部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军转安置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调动了军转干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确保了军转干部队伍稳定。

一、整合资源,着力构建军转安置的良性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机构改

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民营化进程的加快,给军转安置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面对近几年军转安置渠道窄、安置要求高的困境和难题,我市从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本地区的有利条件着手,努力提高安置工作水平,对所有军转干部进行妥善安置。1995年至2005年,我市共安置军转干部47人,除1人安置在条件较好的垂直管理直属企业、3人自主择业外,其余43人全部安置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机关20人,事业单位23人。为确保军转安置工作真正抓落实,我们坚持“四个到位”,形成了军转安置的良性工作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每年省、宜昌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听取汇报,要求凡是上级下达的军转安置计划和任务,不管任务有多重,困难有多大,都要做到接受安置计划不讲条件,原创:http:///落实军转安置政策不打折扣,上级分配多少,就接收多少,并保证高质量地接收好,安置好。为使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安置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迅速办理好相关手续,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主持召开由接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置会议,当场公布安置方案,接收单位直接领取档案和相关手续,“一站式”安置到位,不准推诿,不准讨价还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落实到位。对不顾大局,不讲政治,推诿接收军转干部,不按时办理接转手续,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坚决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我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改革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大幅度减少。在人员分流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部分单位接收军转干部有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在加大指令性计划安排力度的同时,组织、人事、军转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军转干部政策,努力营造军转安置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会议、厦判冉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里有关军转干部政策,使每一个接收单位和每一名军转干部都学习政策,了解政策,讲政治,顾大局,从而让接收单位接得舒心,军转干部去得安心?anlang=en-ugt;

三是主管部门服务到位。首先是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在军转干部安置方案拟定前,人事、军转部门深入到各单位调查,及时了解单位需求情况,掌握军转安置干部的分配意愿。对全市缺编单位及用人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在掌握了解各部门、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查阅每个军转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了解其德才表现和特点,结合全市实际对转业干部进行合理的安排,力求“才尽其用”,做到部队、地方、个人“三满意”。其次,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为军转干部服务。在军转安置工作中,组织、人事、军转安置部门在为军转干部落实单位的同时,还为随军家属安置、住房、工资、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都提供服务,主动联系,为军转干部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到新的单位工作。同时,积极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牵线搭桥”,帮助他们就业,积极落实医疗保险。如2002年自主择业的正营职军转干部肖珍波,推荐到陆城街道办事处清江社区任书记,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受到办事处领导和社区群众一致好评。

四是各职能部门配合到位。军转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事关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在工作中,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军转部门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我市军转安置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完成了每年的安置工作任务。

二、注重实效,狠抓军转安置工作质量

检验军转安置工作成效的好坏,不仅要看是否将军转干部安排到一个新岗位,更重要的是看军转干部是否适合新的工作岗位,是否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由此,我们从多方面入手,注重安置实效,突出抓好安置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军转干部岗位培训。积极组织新安置军转干部参加上级人事部门统一安排的培训,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法律知识等基本技能,提高理论水平、适应工作环境等方面的能力。同时,我们与接收单位加强联系,尽可能由单位优先选送参加党校学习、部门业务培训等各种培训班,提升军转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为军转干部施展才华提供舞台。在岗位安排上,我们注重发挥军转干部的特长和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安置,使他们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工作有热情。一批军转干

部到新的岗位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促进了自身的进步和提高。

三是全力保障军转干部的合法利益。严格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给予3年适应期,不允许单位随意辞退或下岗。我市在2003年市直事业单位改革中,严格遵照这一规定实施,对适应期未满3年的军转干部在此次改革中均直接安排进编上岗。

三、齐抓共管,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宜昌市有关军队转业干部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竭力为军队转业干部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市地域内243名企业军转干部各项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全市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确保了我市军转干部无一人赴省进京上访。

一是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专门成立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抓督办落实,并成立了由人事、军转、劳动、财政、民政、总工会、经贸、交通、粮食、供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为使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抓好落实,市委专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宣传贯彻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制定了落实企业军干部政策责任制,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程序,使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保持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便于随时掌握情况。

二是建立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专门印制了《湖北省军队转业干部数据库采集表》,下发到企业军转干部所属主管部门进行统计。组织、人事部门还多次派人到企业各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对企业军转干部的身份认真审核认定。通过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艰苦细致的调查统计工作,建立了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为我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并配备新设备由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三是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一是着力解决“三拖欠”问题。2004年,针对我市“三拖欠”企业有的破产,有的改制,还有的处于停产状态,无力支付拖欠费用,而拖欠军转干部各项费用达146788.33元的严峻形势,我局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到市财政局进行协商,落实拖欠费用,原创:http:///使我市在宜昌市范围内,率先解决“三拖欠”的问题。二是解决在职、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补贴。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经市领导研究,由财政部门对22名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按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240元实行补差,对2名在职企业军转干部按上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85元补差,并随着低保线和企业平均工资标准的上调而调整。三是积极提供就业帮助。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协调,落实就业岗位,22名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中,8人实现了再就业,14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四是及时增加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为91名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军队职务标准补齐了生活困难补贴。五是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本市地域内88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军转干部办理落实了医疗保险。

四、防微杜渐,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

我市将处理军转干部信访工作纳入军转干部安置和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宣传政策、包稳控管理。近两年共接待军转干部来访30多人次,处理信访件12件,均落实了“五包”责任制,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

一是认真对待军转干部的来信来访。针对军转干部被安置到新的单位后,由于对安排的职务、工作岗位不满意而造成的信访,我们做到热情接待,多方协调,能解决的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耐心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

军转干部地方安置工作程序 第6篇

2013-05-03 09:56:05来源:互联网点击: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程序全国各省各有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也不大相同,作为资深老转将其总结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本文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档案篇

三月第四月初,各军区、各兵种、四总部将军转干部档案提交安置地移交组(联络组,有的没有设置该机构),或安置地一觉省军区移交办。

四月中旬,由以上单位进行档案审查。根据安置政策将档案整理出各安置去向。在军转安置会议上将档案移交省直、省会城市、各地县等军转办。

五月上旬各级军转部门召开安置工作会。各军转办审查档案。对不符合留各安置地的档案进行调换。

六月中旬,军转办组织召开有接收转业干部任务的单位选调会。提供有关凡列入计划分配并且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文字材料与接收单位协调。会后,接收单位与转业干部可以自行联系,进行双向选择。

移交档案。军转办审查符合条件者,向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发出《报到通知》。同时,向接收单位发出《分配通知》(含网上通知)并移交转业干部的档案。

2.报道篇

转业干部接到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后,持《报到通知》和部队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直接到接收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在转业干部报到后,按照统一格式,开具《报到证明》和《自然情况证明》,交转业干部本人留存备用。

3.培训篇

由各级军培中心组织。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详见《培训通知》。

4.落户篇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7篇

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安置及管理服务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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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铁道游击队的故乡枣庄市是一个拥军尚武的革命圣地。近年来,枣庄市市委市政府,更是高度重视军转干部安置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千方百计地把军转干部接收好、安置好、服务好。

几年来,枣庄市先后安置军转干部335名,安置到公务员岗位的占计划安置总数的96%。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两次被表彰为“省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授予“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安置不能讲条件

枣庄市把安置军转干部当成是稳军心、固长城的大事。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意见》,采取腾、挪、挤、让等办法,优先把军转干部安排到能发挥个人专长的空编单位和岗位。

枣庄市辖区小机构编制少,特别是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要安排好师团职转业干部困难不小。每当遇到各种难题时,市人社局军转办的同志总是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甘愿跑断腿,磨破嘴,一次又一次上门做工作。2009年,有一名团职军转干部因故需要临时改变安置单位,市人社局承办人员根据单位人员编制情况,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征求意见,最后,终于在市安监局为这名军转干部落实了岗位。

办法总比困难多

为确保安置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枣庄市人社局的努力下,枣庄市实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公开挑选”的安置办法,依据军转干部的军龄、职务、任职年限等情况进行考核量化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挑选单位,最大限度地让军转干部称心如意。

实行这种办法后,军转干部刘卓顺顺利进入市公安局工作。他激动地写信告诉原单位的战友们:安心部队工作,业绩才是“敲门砖”,在部队干得好,回地方才能安置好!

为提高军转干部综合素质,市人社局聘请专家、教授,开设了微机操作、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课程,对军转干部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同时,他们结合枣庄的二日游活动,组织参培学员实地考察。参加培训的军转干部都感慨地说:“军转培训为我们在人生新的阶段开好头、起好步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有信心在地方再创佳绩。”

带着感情做工作

“军人是人民的子弟兵,对转业干部应该当成亲人一样看待。”多年来,市人社局始终用真情搞好服务,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军转干考试

某部转业干部张伟,转业后举家迁回了枣庄,爱人原来在他老部队当临时工,孩子随迁时想进一所好的中学上学。市人社局原副局长何子明了解情况后,安排军转办的同志四处托人帮助张伟的家属安排工作。在他们的努力协调下,张伟的家属被安排到市里一家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上班,孩子转学的事也办成了。这几年来,军转办共安置随迁家属60人,解决子女入学78人。

自主择业是一片新天地,如何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后续服务”工作,成了摆在人社局面前的一个新课题。2010年以来,市人社局本着“管理就是服务”理念,积极主动协调市财政局,参照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待遇,每年为市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放取暖补贴近5万元,发放住房补贴17万元,赢得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连连赞誉。

在枣庄市人社局党委领导的协助下,枣庄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穆居营自主创办实业,成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的典范。2009年,在全省军转表彰暨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上,穆居营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军转安置先进工作者”,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亲切接见。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8篇

2013年8月10日, 1059名军转干部走进省直和各省辖市的19个考点、45个考场, 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的择优安置军转干部考试。

据介绍, 今年国家下达河南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人数为1724名, 其中师团职577名、营连职和专业技术干部1147名。在省直和郑州市安置的有735名, 其中师团职276名、营连职和专业技术干部459名, 任务较为繁重。为顺利完成接收安置任务, 河南省前不久出台了改进军转干部量化考核工作意见, 考核内容以军龄、职务等级、任现职级年限、奖励情况、边远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工作年限以及教育培训情况等为主, 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省直机关接收安置团职军转干部, 采取统一量化考核计分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接收安置营连职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 采取笔试成绩和量化考核计分综合折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务工作由军转安置主管部门与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部队转业移交部门积极配合,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今年河南省共有1059名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报名竞考, 其中有174名营连职和专业技术干部竞考省直机关21个公务员职位, 考选比例约为8.3:1;41名营连职和专业技术干部竞考省政法部门的28个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职位, 考选比例约为1.5:1。参加笔试的军转干部可到当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查询成绩。各地根据职务级别、报考志愿、考选名额和综合成绩, 择优确定拟选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 办理相关安置事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 按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长短、军龄长短、职级高低、任职时间长短的顺序, 确定拟选用人员。未被选用的军转干部, 按当年的接收安置计划进行指令性分配。

为突出安置重点, 河南省采取空出领导职位、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 优先安排好师团职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把师团职军转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统盘考虑, 有计划地选拔部分同志到省辖市、县 (市、区) 级领导班子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任职;继续优待安置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转干部。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9篇

一是改进计划分配办法,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妥善安置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组织安置团职干部任务重的市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按部队功绩表现量化打分、择优先选的分配方法,健全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鼓励引导军转干部到基层、到一线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中区直单位完成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督促检查各市按时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二是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加大就业创业扶持指导力度,提高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调整充实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的方式方法,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网络教育培训。

四是做好军地密切协调配合工作。军转安置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军地各级密切协调配合,才能为军转安置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自治区军转办和广西军区转业办组成联合小组,定期深入各地和驻桂部队调研,掌握各地转业干部的数量质量情况,就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五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措施,加大解困工作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细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亮点 第10篇

建设。

一、正视矛盾和问题,把握军转安置工作的正确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加速,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社会结构的变革加快,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已经连续14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省,当前同样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现行军转安置制度与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的矛盾。近年来,国家对改革现行军转安置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出台了自主择业办法,但事实上安置的主渠道仍然是计划安置。2004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以来,军转安置任务逐年加重,3年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总量超过6000人,平均每年要安置2000多人。而这一阶段正是地方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的时期,党政机关实施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国有企业推进企业改制。接收单位一方面要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编制和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又要想方设法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同时还要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巨大压力,可以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多重困难。

二是安置渠道窄与军转干部期望值高的矛盾。过去,由于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待遇差异较小,地方对各类干部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军转干部安置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择业期望值越来越高,每年全省95以上的军转干部都明确要求进入党政机关,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仅占全省年安置总数的4%左右。而且安置去向主要集中在省会和中心城市,呈现出转业干部到昆明安置比到州(市)多,在州(市)安置比县乡安置多的现象。2006年符合在昆明地区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占计划安置数的71。而**省和昆明市两级党政机关已持续多年接收了相当数量的军转干部,编制、职数、人员基本上都是满编或超编,接收容量越来越小。安置渠道和去向相对集中,导致地方一些单位干部来源单

一、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有的省直机关军转干部已超过了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军转干部个人都有较高的期望,大都想进党政机关,即使是效益好的企业都不太愿意去;原来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也都希望改行从政,老师不想教书、医生不想看病、护士不想打针的情况带有普遍性。地方的接收安置能力与军转干部的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增加了地方安置工作的难度。

三是安置重点与地方领导职数有限的矛盾。师、团职干部是部队的中坚和骨干,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是中央的一贯要求。2001年中共中央3号文件规定,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要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省多年来都坚持把师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作为重点,出台了师团职干部安置实行带编分配、增加非领导职数等一系列安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安排好其工作和职务。但随着师、团职军转干部人数增多,而地方领导职数有限,加之各单位领导岗位都已满编甚至已经超职数配备,因而导致落实师团职干部职务问题困难重重。

四是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置与《公务员法》的矛盾。2001年中共中央3号文件是目前军转安置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但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3号文件有些规定与《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太一致,甚至有的地方还相互矛盾。如《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而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与进入公务员队伍“凡进必考”的这一规定存在矛盾。又比如《公务员法》第25条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但现行的转业干部带编制、超职数安置与此定编、定岗的要求是相互矛盾的。同时,在军转干部的职务级别套改、工资套改等很多方面都与《公务员法》存在不相一致的地方。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实现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新形势下各级军转安置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军转安置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思路和要求来谋划、推进和检验军转安置工作,深入探索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规律,创造性地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在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军转安置工作的协调和谐发展,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要把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发展好广大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就业、各得其所,作为军转安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军转干部的实际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军转安置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把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政治的重要方面,作为确保政令畅通的具体要求,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一条重要标准,认真抓实抓好。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置政策。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并把各项政策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务求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落实政策与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继续坚持优先安置功臣模范,重点安置师团职干部,尽最大努力照顾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有特殊困难的军转干部,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和家属安置等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接收安置单位和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和完成安置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要坚持“阳光安置”不动摇。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把公平正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进一步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安置政策公开、分配办法公开、预分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双选会”和分配结果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军转干部、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真心实意为军转干部排忧解难,努力当好“六员”,即:充分发挥自身掌握政策与转业干部接触多的优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当好安置政策的“宣传员”;建立转业干部人才信息库,利用各种机会向接收单位举荐人才,当好举荐军转人才的“推销员”;坚持对部队、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三方负责,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矛盾,当好解决棘手问题的“调解员”;深入接收单位、深入部队,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为出台和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依据,从政策规定上为转业干部谋取利益,当好制定配套政策的“调研员”;认真督促检查,严把安置质量关,当好落实安置政策的“监督员”;对遇到困难的转业干部,在思想上真诚帮助,在心理上及时疏导,当好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员”。

三、推进工作创新,促进军转安置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要针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着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努力把军转安置工作改革的长远目标和确保安置质量的阶段性要求统一起来,积极探索新时期军转安置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路子,不断创新安置思路,拓宽安置渠道,强化安置措施,完善安置办法,促进军转安置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献计献策。深化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调整改革,涉及完善安置方式、健全退役保障机制等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今后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立身之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化军转安置政策调整改革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军队建设、有利于国家政权建设和长治久安的高度,立足**实际,积极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推进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改革调整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创新安置机制,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在安置工作中大力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把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与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探索和完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功绩制分配、考试考核等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开职位、竞争上岗”等安置方式改革,不断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每一位军转干部都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社会各类培训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办班培训,帮助军转干部改善知识结构、开拓视野、调整心态、转换思路,坚定在地方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调整充实培训内容,加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教育培训力度;把握和遵循军转培训工作的规律,按照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需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促进军转干部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提高。

四是加强军转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创新能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要求军转安置部门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从增强能力素质、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入手,加强对新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灵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推动军转安置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要求相适应的军转安置工作新格局,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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