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方对分包方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2024-05-18

总包方对分包方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精选5篇)

总包方对分包方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第1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沈阳星河湾项目一期六标段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

2、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

3、各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确保安全生产。

4、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的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如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委托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监督本单位职工认真做好各方面工作。

5、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组织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记录。

6、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监督、指

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查出的各类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7、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由总包协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8、由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用电等设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谨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出租单位应保证出租的设备、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租赁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10、各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却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过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

11、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火作业,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稍”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施工中如有必要采取明火加热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负责人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13、各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托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4、在施工过程中,每个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5)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动火中“四要”(1)动火前要制定现场安全负责人;(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要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

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交底方(总包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星河湾一期项目部

交底人:

职务:

接受交底方(分包单位):

被交底人:

职务: 其他人员:

****年**月**日

总包方对分包方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第2篇

总包对业主指定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安全总交底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以下统一简称总承包商)

上海景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指定承包商或分包商,以下统一简称分包商)

一、管理与责任界定

 总承包商(陕西机施)承担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连带责任;(具体根据业主与总包的相关合约约定)。

 分包商(上海景泰建设)承担主体结构移交后、合约履行期间的施工现场内所有区域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对总包负责。 分包商管理对象:

主体结构验收移交后,施工现场涉及土建、消防与供暖、空调、弱电、电梯、防火涂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专业承包商或业主临时指定承包商,入场后均由分包商统一协调、具体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 上述各责任主体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类别主要有:

法律责任(法定责任)、合约责任(与业主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所属公司赋予项目管理部的管理责任、关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二、管理流程与方法

以控制现场的危险源为管理工作的重点。

 所有施工参建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逐级向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等管理方汇报,汇报流程:专业承包商(含业主指定承包商)—分包商(上海景泰建设)---总承包商(陕西机施)---监理方(陕西鼎正)---管理公司(上海嘉壁)---业主(上海百泰);管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总协调工作;

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需每天定时向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质按量书面汇报前一个工作日现场隐患发现、整改情况(量化安全员的工作量),总包进行与现场实际状况对比、分析。(相关资料格式由总包设定、提供)

 总承包商除采用常规的监管手段外,还定期对现场安全状况实施检查、评定(每周一下午15时)、对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定向考评(仅限总包与分包方相关人员,每月底进行一次),以客观反映现场安全的监管绩效。

 定期检查参加方:管理公司、监理方、总包方、分包方;  参加检查人员:对口安全管理人员;  总承包商将经签字确认的现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的结果分别呈送到:业主方负责人、管理公司现场负责人、监理方总监、总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分包方公司总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要时由监理方负责呈送到分包方所属公司注册地行业监管部门(建筑建材业管理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并与各承包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意见签署相关联。 分包商应将工程承包合同在公司注册地所属监管机构进行合同备案,落实项目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动态考核(酌情)。

 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酌情、定期在每周三的项目工程例会上通报批评。

对直接责任方的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不落实、现场问题多(危险源3条以上)、监管不力、对监管方的管理意见响应速度慢、至施工现场处于安全风险临界状态、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责任人考评结果连续达不到管理公司设定的各项要求的建议所属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监理方。

备注:每月分包方的安全总监(公司级)需代表所属公司到现场检查至少一次,并留有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报监理方;

三、具体交底内容

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给榆林百泰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社会负面影响,保护相关参建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参建各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榆林保时捷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各参建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上海景泰需按GB50656-2011要求建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收集按上海市安全资料整理标准执行);

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陕西省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

 遵守各自企业及上级管理机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人员配备要求

分包需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结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分包方应配置2人且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并对配置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专职),确保相关人员在现场旁站的时间不少于日工作时间的80﹪;上述人员如离开现场4天以下需得到总包方、监理方现场代表的书面明确同意,5天(含)以上需得到监理方总监的书面同意;相关人员离岗,必须指定有上岗资格的人代岗。

 分包商所管辖的其他承包商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由分包商负责具体协调落实。

(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 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隐患识别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 分包商需为所属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分包商必须建立完善的人员违章处罚机制与有效制约机制,并严格落到实处(处罚结果报总承包商备案,现场有违章不处理,视作分包安全管理人员违规)。

 各承包商违规的处理,分包商根据其制定的处罚标准(具体经济处罚标准由景泰建设拟定、监理审定)收集证据资料,并进行统计、办理签证手续,付款周期审批前提交(提交资料须图文式,能直接反映问题),如涉及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项目的各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人员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需要留有书面记录)

(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安全方面工作。

(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七)、分包单位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分包入场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使用的书面验收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分包商与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发生事故或一切负面后果使用方承担最终结果。

(十)、分包商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十一)、施工临时用电系统由上海景泰建设统一设置、维护、管理。

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安全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分包商需用其他承包商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积极协调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特别是相关单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商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分包商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其他)

1,上海景泰建设需按专项方案的要求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设置;(现场业主提供的配电室、水源均在现场的东侧);现场任何用电行为需得到上海景泰建设的明确同意,电源的接入与拆除由景泰建设电工负责;

2,按专项方案要求布置所需的临时安全设施,如脚手架等;

3,按要求布置现场的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由上海景泰建设统一协调按要求布置(包括各承包商人员的区分标志)。

4,按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各施工单位设立明显的人员区分标志;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由上海景泰建设统一管理,总包负责监督、协调。

5,现场的防火责任人员到岗、监管制度的落实、相关预案编制、审核、演练等由上海景泰建设负责;

6,现场的人员进出、货物进出由上海景泰建设(保安人员)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对安全帽无明确的企业标识,原则上不得进入现场(业主等特殊情况除外);

交底方:

总承包商:陕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安全负责人

职务

接受交底方:

分包商:上海景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职务

安全负责人

职务

监督方:上海嘉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负责人

监督方: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负责人

****年**月**日

备注:

总交底由总承包商负责具体解释、实施。监理方负责监督落实。

各种专项检查表、考核表由上海嘉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方、总包方根据工程进度与施工特点负责共同编制,监理和总包商负责具体落实执行。交底管理期限为工程合约内容执行完毕止。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协议及技术交底 第3篇

建设单位: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土建总承包单位: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XXX项目部(乙方)幕墙(甲方分包)单位:(丙方)

为了贯彻“安全 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8.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9.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凭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凭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10.分包单位对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1.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修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13.分包单位需用总包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托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4.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施工措施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

部门报告。

16.幕墙分包单位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期间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自行负责并承担总承包(乙方)单位相应损失。

1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丙方必须经乙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1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丙方向乙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19.施工过程中甲、乙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20.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材料或污染的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乙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丙方负责;

21.其它:丙方施工期间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自行负责并承担总承包(乙方)单位相应损失。按工程特点进行针对性交底。交底人:

签字: 盖章:

被交底人:

总包方对分包方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第4篇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安全部要求各家分包(包括甲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行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盒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条例、规定,遵守总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凡不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要求所造成的各种事故及损失均由自身负全责。

二、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包括甲指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没有经过培训教育和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在施工(包括甲指),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安全交底、考试答题时,必须由施工人员自己签字,严禁代签,不识字的施工人员和让他人代签后按大拇指印来确定。如不遵守规定,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自身负全责。

三、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配备合格的安全人员(每五十人设一专职安全人员,五十人 一下设 一兼职安全员),并按规定进行配置,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齐全,严禁使用假证或过期证件,由于分包单位自身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各种后果及损失均由自身负全部责任。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程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各工种班组长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要求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五、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应制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各分包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已经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七、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总包方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的整改消项回复。由于整改不及时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的各种罚款承担全部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要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单位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包单位参加整改完成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九、由总包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在设施、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十、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人员办理借用后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一、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写出书面的报告审批,经总包方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对私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有拆除单位负责,对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及中、小型机械的从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定,配备合格的挂钩工,严禁违章指挥、严禁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对无证操作及指挥人员违章所造成的后果均有自身单位负全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处罚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内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是,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的批准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四、分包单位必须使用总包定点单位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自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如使用非指定厂家的产品,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自身负全责,造成各各类损失均由自身承担。

十五、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光缆、文物、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保障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六、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中建一局制定的,认定生产厂家购置重要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断路器、末级电闸箱、五芯电缆、建筑码钢扣件等。

十八、按本工程施工特点(分工种、分部、分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十九、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现场电工必须是双人操作。

二十一、现场施工人员实际年龄必须控制在18至50周岁之内。二

十二、各分包单位要大力加强自身施工人员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全员绿色施工的 意识,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从自我做起,节约资源,不乱扔废弃物,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二十三、各家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更换人员,如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及时上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对于刚调换进场的人员必须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造册登记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如果由于分包单位或班组私自调换人员不上报,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及损失,均由自身单位负全部责任。二

十四、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要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天班组开工前的讲话必须要有记录,班组成员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总包方的安全活动,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由于班组长管理不到位,不组织开展班前讲话,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全部责任。二

十五、现场所有的施工人员每天施工前要检查自己所在施工场地周围的安全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并要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并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深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珍惜生命关爱自己。

告知方

分包方

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年**月**日

总包方对分包方进场的安全技术总交底 第5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进场安全告知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安全部要求各家分包(包括甲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六安市、行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盒消防工作的各类法律、条例、规定,遵守总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凡不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要求所造成的各种事故及损失均由自身负全责。

二、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包括甲指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没有经过培训教育和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在施工(包括甲指),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安全交底、考试答题时,必须由施工人员自己签字,严禁代签,不识字的施工人员和让他人代签后按大拇指印来确定。如不遵守规定,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自身负全责。

三、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配备合格的安全人员(每五十人设一专职安全人员,五十人 一下设 一兼职安全员),并按规定进行配置,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齐全,严禁使用假证或过期证件,由于分包单位自身不

中海外舒城财富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各种后果及损失均由自身负全部责任。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各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程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及各工种班组长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要求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五、各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应制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各分包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已经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七、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接受总包方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的整改消项回复。由于整改不及时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的各种罚款承担全部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各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要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单位协

中海外舒城财富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包单位参加整改完成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九、由总包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在设施、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十、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人员办理借用后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

十一、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需拆除变动的,必须写出书面的报告审批,经总包方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对私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有拆除单位负责,对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及中、小型机械的从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规定,配备合格的挂钩工,严禁违章指挥、严禁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对无证操作及指挥人员违章所造成的后果均有自身单位负全责,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处罚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内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

中海外舒城财富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是,应取得总包防火主管人员的批准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四、分包单位必须使用总包定点单位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提出,总包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自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如使用非指定厂家的产品,由此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自身负全责,造成各各类损失均由自身承担。

十五、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光缆、文物、设施、设备的保护。总包应将地下管线及保障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汇报。

十六、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事故苗头。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中海外制定的,认定生产厂家购置重要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断路器、末级电闸箱、五芯电缆、建筑码钢扣件等。

十八、按本工程施工特点(分工种、分部、分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十九、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现场电工必须是双人操作。

中海外舒城财富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现场施工人员实际年龄必须控制在18至55周岁之内。二

十二、各分包单位要大力加强自身施工人员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全员绿色施工的 意识,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从自我做起,节约资源,不乱扔废弃物,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二十三、各家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更换人员,如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及时上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对于刚调换进场的人员必须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造册登记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如果由于分包单位或班组私自调换人员不上报,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及损失,均由自身单位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要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天班组开工前的讲话必须要有记录,班组成员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总包方的安全活动,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由于班组长管理不到位,不组织开展班前讲话,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五、现场所有的施工人员每天施工前要检查自己所在施工场地周围的安全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并要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并要做到“四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深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珍惜生命关爱自己。

上一篇:励志早安心语集萃下一篇:凡卡课堂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