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2024-06-02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精选8篇)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1篇

县财政局精准扶贫工作总结

201X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贯彻《南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部县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扶贫攻坚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县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扎实开展扶贫工作,积极推进帮扶村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帮扶对象基本情况

(一)大王镇雨台山村

全村幅员面积1.04平方公里,162户,526人,土地面积537亩。最初识别贫困户60户,192人,通过此次精准识别“回头看”最终确定贫困户24户,62人。

(二)楠木镇陵江村

全村幅原面积3.9平方公里,共548户,2085人,土地面积1468亩。最初识别贫困户106户,353人,通过此次精准识别“回头看”最终确定贫困户29户,91人。

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帮扶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曹齐麟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李传榕、宋光龙、高光勇、张陶鸿、邓晓斌为副组长,各股股长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股股长满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俊、姚翔二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调查,制定帮扶规划

为使真正困难群众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援助,局领导班子多次深入帮扶村贫困家庭,与贫困户交心谈心,走到田间地头开展调查研究,对致贫原因、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方案,制定脱贫工作计划。重点了解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共同研究制定了帮扶措施。

1.成立扶贫工作指导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局内成立扶贫工作指导队,由农业股等2位同志担任,帮扶工作队多次深入到群众家中,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深入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和诉求,全面掌握村民思想动态及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需求。

2.制定帮扶措施。由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传榕同志带队,农业股同志及帮扶工作指导队一行深入帮扶村实地走访,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大王镇雨台山和楠木镇陵江村三年扶贫规划。

(三)倾情倾力,突出帮扶成效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大王镇雨台山:全村新建水泥路2公里。新建自来水管线7000米,80户安上了自来水。栽植血橙3000株。迀建村办公室厕所和化粪池。全村贫困户养鸡600只、鹅500只、猪15头、鸭400只。安装宽带35户。维修农渠2500米。8、维修5社提灌站1处。对村活动室进行改造,添置办公桌椅,并将各种制度上墙,制作了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

楠木镇陵江村:新建村道公路3公里。新建村级活动室、文化室、广播室等综合建筑各一处。安装户网工程198户。落实“四小工程”,全村贫困户共养鸡100只、鸭50只、鹅110只、猪8头,发展加工坊1处。危房改造5户,异地搬迁1户。将各种制度上墙并制作了宣传展板及标语。

通过帮扶,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贫困面貌有所改观。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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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1 ? ?

一、督查村的基本情况 ? ?

乡村地处公路通铁公路段 60 公里处,东与接壤,西与相邻,北与接壤。全村幅员面积 9.8平方公里,耕地 650 亩,田 302 余亩,地 348 亩。平均海拔 700—1160 米,森林覆盖率为 40%,年平均降雨量 1050 毫米,年平均气温 16℃,无霜期 27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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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4 个农业合作社 208 户,804 人,其中在外务工 267人。全村享受低保 24 户,2014 年精准识别扶贫户 48 户,154人,留守儿童 35 人,在校大学生 3 人。该村经济发展滞后,系全市出名的贫困村。全村年均总收入 300 万元,人均年收入 3340 元,2000 元以下贫困户 150 余人,90%收入靠劳务输出,产业特色不明显,种养殖业发展规模不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无一处水利设施,相当一部分农户人畜饮水困难,全村没有卫生站,没有村小学,没有幼儿园。住居条件极差,大部分农户散居在高山上,加之 90%的村民隔河而居,交通极不便利,一部分务工挣到钱的农民到城区、街道、农家乐等地购买了房屋,仍居住在高山上,没有搬出来的则确属贫困农户,无力改变住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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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 ?

(一)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到村的调查反映,县委、政府、乡党委、政府能认真自觉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精准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把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村、组和农户。尤其是市委去年 12 月上旬精准脱贫电视电话会后,能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1”、“五个一批”和市委“六个不纳入”的要求,开好三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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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查的贫困村脱贫思路清晰,脱贫攻坚目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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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近段时间以来,村按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再次细化整村脱贫规划,细化贫困户脱贫规划和帮扶规划,为脱贫攻坚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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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用心帮扶,脱贫攻坚有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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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村“两委”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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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级要求对该村党员活动阵地进行改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 120平方米。达到“八有”标准,即:有

办公、会议、培训桌椅,有规范的党旗悬挂和“两委”牌子,有档案、资料柜,有党务村务公开栏,有各类规章制度,有远程教育设备,有宣传学习资料,有室外活动场地。建好群众文化和健身广场,面积达到 590平方米,配齐娱乐器材,共需资金 2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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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建设 ? ?

一是远期维修猪钻洞漫水桥 1 座,长 70 米,预算投资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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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维修加宽从猪钻洞至村党组织阵地的村道路 5 公里,在原路的基础上加宽 1 米,预算投资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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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硬化村中心到 3 社产业园的公路 3 公里,预算投资1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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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新建并硬化从黄梁嘴到村党组织阵地的公路 3.8公里,预算投资 2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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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利设施建设 ? ?

提前启动水务局规划的全村 5 处大堰 8200 米和维修堰塘 1 座,新建微水池 2 口,预算投资 1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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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整理项目 ? ?

对全村 1200 亩猕猴桃产业园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包括作业道和产业园的拉杆立线),预算投资 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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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生工程建设 ? ?

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土坯房﹚80 户,异地移民搬迁 46 户,预算投资 16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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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播电视项目工程 ? ?

对全村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升级改造,预算投资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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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业发展项目 ? ?

新建三社猕猴桃产业园 500 亩,在猕猴桃产业园内配套种植中药材(折耳根)200 亩,改造核桃园 300 亩,新建核桃园 500 亩,培育养羊大户 10 户,养牛大户 5 户,预算投资 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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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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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村实施低压变电器和农网升级改造,预算投资 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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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疗卫生 ? ?

新建 100平方米甲级卫生站 1 座,培训 1 名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免费疾病筛查,预算投资 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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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 2015 年—2020 年,共计预算投入 198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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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产业发展滞后。村贫困的主要原因还是无支柱产业,贫困户无稳定增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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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建设落后。全村三社、四社无公路,无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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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用服务入户率低。村无村卫生站,无村文化室,通过中心医院援建才建成。全村所有村民饮水不达标,全村无宽带网络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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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集体经济无收入,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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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 ?

(一)认识需再深化。脱贫攻坚应充分发挥贫困户主动脱贫的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激发贫困户脱贫奔康内生动力;要把扶贫攻坚的利好政策交给群众,特别是要变过去财政资金无偿扶持变成有偿使用的基金,变资金为资本,变输血为造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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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需再完善。贫困村的整村脱贫规划要与所在县(区)、乡镇的产业规划、基础建设、公用服务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与地方相关配套政策相对应,避免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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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施再具体。如对贫困户再按“五个一批”要求,细化入户到人,把生产自救、产业发展放在县(区)统筹来抓,移民搬迁、新居建设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选择,不搞大包大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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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再强化。各级要把脱贫奔康作为我们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建卡贫困户要宣讲到位、关心到位、帮扶到位,重点要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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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2 ?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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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重视,结对帮扶成效明显。全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后,各街道(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区直各单位主动落实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填写表册、宣传政策、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特别是区委宣传部帮助 3 户结对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区政协办组织捐款 10 万元帮助帮扶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区教育局组织机关及学校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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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账规范,帮扶政策落实主动。各街道(乡)、区直相关部门严格扶贫工作要求,做到帮扶方案一户一策,扶贫资料一户一册。同时,主动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区农林局组织磨刀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社,在建中村、磨刀村、麻布村实施农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就业扶贫、职业教育扶贫等项目,特别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补助项目落实成效明显。区卫计局全力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全面启动贫困户一站式就医,已为 14 名因病致贫对象实行医疗救助。区工信局全面落实 4G 覆盖率、光纤通达等工作,科技人员联系贫困村开展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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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宣传,脱贫退出意愿强烈。各街道(乡)结合《湖南省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湖南省脱贫攻坚工作手册》,以社区(村)主要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带的公示栏为载

体,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发放口袋书、工作手册、设立政策咨询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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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 ? ?

虽然各部门单位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工作不均衡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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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对帮扶成效不均衡。抽查发现,部分帮扶干部走访存在敷衍现象,未深入了解扶贫对象基本情况。如区安监局黄慧琴、区司法局谢细元等结对帮扶责任人已上门入户 2 次,对其帮扶对象基本情况仍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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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扶贫落实不均衡。督查发现,区交建局负责的危房改造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启动验收,小额信贷完成额仍不足 2%,磨刀村扶贫项目麻磨路拓宽工程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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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料规范程度不均衡。督查发现,枣树村、滨湖村、胥家桥社区均缺少村支两委研究工作记录、村党员组长会选举村贫困户评议小组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到册、村贫困户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公示照片、村民主评议票决贫困户会议记录及评议人员签到册、村贫困户评议名单公示照片、村贫困户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区工商联在督查时未见任何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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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段工作要求 ? ?

1.要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各街道(乡)及社区(村)要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内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查漏补缺,着力解决台账不完善、欠真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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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区扶贫办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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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进一步强化行业扶贫。各负有行业扶贫责任的区直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确保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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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3 ?

一、精准扶贫的具体措施和成效 ? ?

根据砖窑湾镇政府出台的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和县人大制定的各项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上半年来,中心领导多次进村召开精准扶贫专门会议,并多次带领单位包扶干部入户走访,将整村困难和各贫困户实际致贫原因收集汇总,全体领导干部对所有汇总信息进行梳理和分析,集体商讨研究,制定出包扶村和每户的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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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本村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结合贫困户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我中心购买 6 吨果树专用肥,总价为14000 元,给予本村 51 户贫困户每户发放苹果专用肥 3 袋。解决了他们在苹果产业发展中肥料短缺问题。同时也激励他们自觉、自愿投身于产业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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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街砭村的产业主要集中在苹果种植业的方面,本村几乎每户村民都有 4—30 亩不等面积的苹果园,在我们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该村虽然是一个苹果产业发展集中典型村,但真正懂的苹果树种植和管理的人员很少,为了能让广大农户进一步提高苹果园种植和管理水平,我中心专门诚邀县果业局多名技术人员为该村苹果种植户举行了一期苹果种植和管理方面的培训班,解决了大部分村民的苹果种植技术和管理不到位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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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苹果种植技术培训的深入,我中心专门为本村贫困户每户购买苹果树修剪专用剪刀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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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对关路峁村组走访中,村领导和村民反映苹果园缺水问题,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带领包扶干部实地考察和外围调研,发现制约关路峁村民脱贫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苹果园灌溉问题,为了打通这一瓶颈,我中心高主任从本已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拿出 5 万元,用于实施关路峁村组的苹

果园灌溉工程,该项工程于今年 4 月底开始建设,现已完成工程量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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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调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工程队,拓宽街砭村所有苹果园生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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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协调县水利部门,修建王台村组跨河桥,解决该村组生产道路不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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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贫困户王生满的要求,给予其成年母猪一头。予以解决该贫困户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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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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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中心工作职能范围小,性质单一,在帮扶过程中一是因该村地处偏远,发展一直缓慢,整村存在的困难比较多,一时无法全部解决;二是村民的思想观念陈旧,更有一部分村民故意刁难,挑事闹事,使我们的帮扶工作难以开展;三是协调能力不足,资金缺口较大,一些重大困难无法解决,如该村村委会办公驻地因多雨失修,于 2016 年塌陷,因重新修建费用过大,现一直处于搁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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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半年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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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与商场用工企业联系,解决需要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需求,增加他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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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引导贫困户创业,并给予创业贷款的扶持,解决脱贫致富的长效办法。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3篇

一、资源配置职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 应该充分起到政府在市场中的决定性作用, 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引导市场走向, 促使市场经济稳定增长。对于部分地区的经济落后情况, 由于贫困人口较多, 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落后, 生产结构单一, 面临着严重的生存挑战, 迫切的需要政府的精准扶持, 提升经济发展实力[1]。贫困地区人们的生活水平相比全国人们平均水平存在明显的差距, 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应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产业和经济发展政策, 切实将扶贫工作落实到实处。基于此, 国务院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 相关部门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有针对性的开发当地资源, 将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激发当地市场活力, 同时在政策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吸收更多外来资金的投资, 尽快帮助贫困地区摆脱经济落后状态。只有这样, 才能维护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平衡, 实现经济的稳定发展, 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二、收入分配职能

收入分配职能最主要表现在财政的之处和分配中, 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的经济支持力度, 提升人们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故此, 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了相关的文件内容, 贫困地区的专项资金应该用于专门的事务上, 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的同时, 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更为可观的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持的保障, 提升人均物质生活水平[2]。

三、维护经济稳定和发展

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 同时也是世界上大型经济体之一, 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史尤为关键的, 这就需要在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中, 结合经济实际发展情况, 有针对性的制定财政策略, 有的放矢, 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收缩和扩张政策, 维护贫困地区的经济稳定增长, 防止产生较为强烈的波动。与此同时, 经济快速增长阶段, 可以适当的采用紧缩型财政政策, 控制当地经济发展热度, 也可以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来帮助市场恢复活力, 刺激经济增长动力[3]。而在资源供给方面, 可以通过适当的政策补贴, 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农业、交通运输和电力事业的发展, 转变以往单一的经济发展结构, 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 获得更高的经济发展价值。此外, 还应该加强教育、文化和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 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 为人们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的保障, 促使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在国土资源方面, 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推行土地政策, 向贫困地区适当的政策倾斜, 在开发贫困地区资源的同时, 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合理开发资源, 优化贫困地区的城乡用地格局, 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而在社会支持方面, 应鼓励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自愿帮扶, 为贫困地区提供产业发展和人口转移的发展支持, 建立医院对口援助机制, 为贫困地区人民提供医疗服务、技术支持和设备更新等众多帮助, 推动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体制完善,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 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 还有很多地区仍然处于落后状态, 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政府财政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财政职能, 切实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到实处, 提升扶贫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王作战, 王成, 关开澄等.反贫困与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研究--黑、吉、蒙三省交界处贫困区域的调查报告[J].中国科技信息, 2014, 31 (22) :83-84.

[2]文秋良.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新阶段财政扶贫工作[J].林业财务与会计, 2013, 12 (1) :12-14.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4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精准扶贫;财政扶贫

财政扶贫是我国贫困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解决贫困的市场外部性问题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民族地区一方面贫困人口集中,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反贫率高;另一方面地方财政能力较弱,财政扶贫资金缺口大,对转移支付依赖度高。民族地区公共财政是限时减贫脱贫的“助推器”,要肯下“硬骨头”就必须发挥财政的主导作用,要加强财政扶贫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精细化,将财政资金用到真正贫困人口身上,将财政政策落到真贫的根子上,既“输血”更“造血”,既摘“穷帽”更拔“穷根”。

一、民族地区财政精准扶贫的发展态势

1.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快速增长,对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倾斜度加大

财政扶贫资金特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统称,指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的临近,扶贫工作更加紧迫,国家的财政扶贫资金近年来增长快速。2011-2014年中央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约1458亿元,年均增长17%,同时拓宽扶贫开发投入的渠道,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41.25亿元。2015年中央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0.90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660.95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如图1-1)

同时国家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的倾斜性投入,近年来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量增长快速。如2016年中央下达云南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2334万元,其中发展资金33944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20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6000万元、国有贫困农场资金72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资金96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为310014万元,较去年增加178922万元,增长136%。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共安排扶贫资金57.9亿元,较上年增长21%。财政部下拨区扶贫资金19.84亿元,较上年增加4.59亿元,为历年最多;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8.7亿元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6年盟市旗县稳定增加扶贫投入安排扶贫资金19.4亿元。

2.民族地区财政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中央财政在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专项扶贫的政策与资金管理机制。一是以国务院扶贫开发办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从资金分配机制,使用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入手推进改革,在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到县级、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地方监管职责、构建全面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修订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内涵、支持重点、使用范围、分配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因素分配法,增加了贫困深度和脱贫难度等指标作为分配因素。三是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四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施有针对性的扶持,提高精准度,特是是对民族地区的投入。

民族八省区都根据国家财政扶贫政策,制定了本省区的财政扶贫政策、规定,并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制度。以云南省为例,制定了相关的财政扶贫政策规定。(如表1-1)

3.少数民族特殊扶持资金效果日显

在“精准扶贫”战略下,国家及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开始对民族地区的特殊贫困群体采取更加精准的投入和支持,如少数民族地区的山区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长期生活在我国漫长边境线上的居民,其中主要都在民族地区。综上,在我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中,国家对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人口开始给予了更高的重视,逐年增加相关专项资金的数额。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涵盖村社道路改建硬化、水利建设、畜牧养殖、特色种植、乡村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沼气池及改厕等工程,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2016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共同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同时积极推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民贸民品生产等工作。以青海省为例,2015年,青海省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亿元,其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1.45亿元,用于11个县374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通过修桥、筑路、架管道,打通民生工程的“最后一公里”,解决当地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等问题;落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1360万元,用于1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的传统民居保护和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发展补助资金4050万元,对全省34个县128个少数民族发展补助项目进行扶持。由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具有精准、灵活、方便、迅速等特点,覆盖面宽,受益面广,能够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深受我省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广泛欢迎和热烈期盼,自下而上地被誉为全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工程”,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德政工程”,造福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幸福工程”。

二、民族地区财政精准扶贫存在的障碍

1.民族地区地方财政能力约束财政扶贫能力

从表1-2可以看出,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民族八省区的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国的11%,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水平,但由于自身底子薄,发展的困难重重,特别是财政收支状况不容乐观,2015年民族地区财政总收入为13213.33亿元,仅占国家总收入的8.6%,而财政支出达到175768亿元,仅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4.3%,财政赤字却高达11992.95,占全国赤字的50.9%。民族地区的财政支出很大比重上是依靠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自身财政能力较弱,很多县级地方政府仅是“吃饭财政”(如表1-3),但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却高达1829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的32.8%,并且反贫率高,在现有的中央、省区、市县盟三方筹集扶贫资金的模式来讲,民族地区地方财政能力大大限制了财政扶贫的开展,并且也会影响到中央扶贫资金的使用。

2.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及退出机制的完善。由于民族地区地方财政能力的限制,民族地区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主要依靠中央財政和省区财政的拨款,但同时对于上次财政对具体财政扶贫的实施在信息上存在着严重信息不对称,无法精准的评估出所需财政资金的准确额度。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切块到县的扶贫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项目计划的竞争性和择优性,导致投资效益不甚理想,无法根据准确信息保证扶贫退出机制的实施。从在实际工作中看,我国尚没有形成一套公开、透明和可操作的基础数据的收集方法、具体标准、计算影响因子的方法,使得因素法分配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另外,有些因素如“国家扶贫方针政策”和“其他”因素难以准确界定等。

委托代理风险降低扶贫资金全流程管理质量。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信息影响委托代理效率。就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而言,纵向上,中央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存在较长的委托代理链,使得地方上存在上下级关系的政府部门间通过垄断、操纵财政扶贫信息,合谋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造成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结算等环节的管理质量有待提升。(1)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的时效难题。财政资金的下拨与扶贫资金的需求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及时拨付是保证年度扶贫任务完成的重要一环。民族地区扶贫项目有许多不能及时启动,导致部分扶贫资金长期滞留。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存在滞留不能及时拨付,将大大降低财政扶贫资金的时效性,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精准扶贫的主导作用。(2)资金使用范围不规范。(3)挪用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现象依然存在。(4)扶贫资金的时滞性降低扶贫效益。 (5)财政扶贫资金财务管理尚需完善。

3.民族地区财政的精准扶贫机制有待形成

精准扶贫是我国目前扶贫的重要战略举措,是针对过去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以区域和项目为落脚点,扶贫效果多体现在整体区域或项目执行上,而不能够保证贫困最深,返贫率高的家庭和个人能够脱贫。面对民族地区复杂的贫困原因、广袤复杂的地理环境和分散的小聚居少数民族人口,必须构建精准的财政扶贫机制,但从目前民族地区来看,资金使用是以县域经济为核心,项目推进的方式,缺乏细化的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在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化上缺乏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法,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

针对一是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条件差,又不能通过异地搬迁,扶贫成本高的特殊地区的贫困人口;二是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人口;三是生活在边境地区的贫困人口,如何实现精准扶贫,是最为“难啃的骨头”之一,目前还缺乏可行的精准扶贫的方案和机制。

对于已经达到脱贫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建立退出机制至关重要,要把财政的扶贫资金用在需要的贫困人口上,财政扶贫资金不是“唐僧肉”,不能冒领、挪用,甚至贪污,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精准监督。

4.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呈现割裂化

民族地区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过去普遍采用多头管理,扶贫资金管理体制不合理,“本位主义”现象明显,参与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财政、发改委、扶贫办和民委等,甚至有国有企业等,各部门各自为政的片面性与扶贫工作统一的系统性并存,部门间协调成本高,分工责任不确切,没能形成统一的分工合作框架,造成贫困县四处跑项目,增加了高额的扶贫间接成本。各项扶贫资金没有真正纳入统一的规划;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过于宽泛,分散使用情况比较普遍。在项目选择、资金的分配和投向上,过多地考虑了家家能干、户户得益的短平快项目,减弱了对基础设施等长效项目和公益项目的投入; 部分地方由于项目小而分散,造成资金分散、撒胡椒面的现象。并且,与扶贫相关的资金也没能和扶贫问题结合起来,整合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规模效应。

同时,扶贫政策割裂。虽然支持扶贫的政策越来越多,涵盖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但扶贫资金部门化、政策碎片化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资金、政策边际效益递减显著。以就业培训为例,包括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移民培训等9个,分布在多个部门,难以形成合力。

三、民族地区财政精准扶贫发展对策建议

1.建立民族地区扶贫大数据平台,公告制度,获得扶贫的完全信息

构建民族地区扶贫大数据库,提高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如目前贵州在扶贫工作上积极探索“1+N+N”,即“一云助力、多端协力、多方合力”的大数据精准扶贫模式。“一云助力”,是与省大数据办、中移在线合作,在贵安新区试点“大数据精准扶贫运营管理云平台”,以大数据贯穿“识别——决策——匹配——帮扶——管控——服务——退出”的精准扶贫全过程;“多端协力”,实现了Web后台管理端、手机APP端、大数据监控系统和客服坐席等多种终端和手段协同,使扶贫工作做到24小时不间断、360度全覆盖;“多方合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众筹众扶的特点,精准筛选、智能匹配,将扶贫对象的具体需求与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社会爱心人士等帮扶资源精准对接,实现精准扶、全面扶、深度扶、大众扶的大扶贫新模式。

健全精准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证公民知情权,提升民族地区贫困户的信息获得能力,让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端与获得端实现无缝连接,完善监督制度。精准扶贫财政资金来源的公共性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健全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民族地区贫困户的监督。

2.保证民族地区财政资金的稳步增长

在面对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族地区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扶贫资金的筹集困难度加大。为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的充分供给,必须建立多元化,集合式的资金来源模式。目前云南省作为民族地区贫困人口高达417万,仅次于贵州,是脱贫工作重点地区。2016年以来,云南省采取多元化、非单一、集合式的方式积极筹集财政扶贫资金。一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政贴息资金补助,撬动金融支持扶贫;三是组建平台公司,创新投融资模式;四是加强对口帮扶支援。

3.加大民族地区财政扶贫投入,整合扶贫资金

从广义财政扶贫资金来看,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数额相对有限的,但如果考虑到涉农资金,各部委相关财政资金投入、国企资金、金融资本等,我国的财政扶贫资金可能是个天文数字,但由于使用不当,效能较低,精准扶贫必须把涉及扶贫的财政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的极化效应,而不是撒胡椒面,钱出多门,责任不清。可以县(市)设立一个“财政扶贫资金统筹办公室”,將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与农业、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专款中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区的农业建设项目,这样既可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又可防止项目重复建设、同一建设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等问题。例如云南省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2015年,整合原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贴息、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劳务输出、互助资金试点、革命老区等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的8类项目资金,采取因素法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此外,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省财政整合扶贫部门和发改部门的专项资金41.4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财力办大事。

4.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避免委托代理风险

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一是现阶段推进因素法分配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法分配省对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来通过大数据平台实时资金分配;二是探索资金竞争分配机制,调动各地积极性;三是实行简政放权,建立扶贫开发“四到县”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加强绩效评价与跟踪;二是加强财政专项监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强化审计在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职能作用;四是拓宽财政扶贫资金法律监管渠道。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报账资料。要确保项目报账资料的真实性,不能为报账而报账。

综上,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减少委托代理层级,加强信息沟通。过长的管理链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每一层级的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利用信息优势扭曲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因此,必须通过减少委托代理层级,以减少管理环节,消除政府相关部门利用管理漏洞为自身谋利的空间。另外,还要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要对农户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信息,从制度上最大限度的降低民族地区财政扶贫的委托代理风险。

5.构建财政资金精准化的支持机制

在我国精准扶贫战略的背景下,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民族地区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使资金准确瞄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目标。优化贫困的设计,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使资金直接惠及贫困人口,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如云南省要求县域扶贫都精准到户,严格按推进6个到村到户,围绕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电、路、住房、信息、素质提高、产业发展等开展工作,一是危房改造到村到户;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三是文化素质提升到村到户;四是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五是金融扶贫服务到村到户;六是社会保障到村到户。

6.加大民族地区特殊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的扶贫力度

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只剩下不到5年的时间,脱贫攻坚也进入到了最难的阶段,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深,许多地区的特殊贫困人口在现有的扶贫政策上,享受的政策福利有限,脱贫难度大。在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过程中,财政扶贫资金要充分考虑到特殊地区的特殊贫困人口的扶贫问题,特别是民族地区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搬迁成本较大且产业扶贫成本较大地区的贫困人口,应给与特殊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云南省近年来就在探索财政扶贫的特殊维度的扶贫工作,在财政扶贫计划中就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支持怒江州整州脱贫,支持“直过民族”行动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另外,应利用社保兜底一批,对那些现有扶贫政策不能产生效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社保制度,对边境贫困居民加大边补的投入,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首届10.17论坛文集.扶贫开发与全民小康.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

[2] 许正中 苑广睿等著:财政扶贫绩效与脱贫致富战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3] 李小云 唐丽霞 张雪梅.我国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7(10).

[4] 欧阳煌 李思 祝鹏飞. 关于新时期财政扶贫治理困境及破解的思考.财政研究.2015(12).

[5] 周帮扬 蔡新宇: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财政资金法律监管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6(6).

[6] 黄万华 陈 翥:委托代理框架下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基于鄂东北国家级贫困县30个典型乡村的调查.经济论坛.2013(8).

作者简介: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5篇

财政局深入克林镇平台村进行精准扶贫对接工作

3月15日,县财政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带队深入克林镇平台村进行精准扶贫对接工作,财政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与克林镇党委书记、镇长会面,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按照《平台村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确定了财政局包扶的贫困户65户。座谈会后,财政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所包扶的贫困户进行了走访,倾听了贫困户所需所想,并对村内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畜牧养殖、雾凇旅游项目、景区建设项目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下步财政局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具体帮扶措施,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逊克县财政局 2016年3月16日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6篇

湫池沟村位于丰台乡东北部,距离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369户1687人,低保户30户87人,五保户3户3人,劳动力866人。全村共有党员63名,其中女党员6名,共有村民代表37人。耕地总面积3962亩,人均2.2亩,其中:山地1440亩。现有果园2400亩,其中丰产园1000亩,新幼园1400亩,果品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5%。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1户302人,贫困面17.9%。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严格落实“五步”识别法,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坚持差异化扶持,做到底数清、问题请、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确定了贫困户91户302人,计划2015年脱贫38户176人,实现整村脱贫。

二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设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91户贫困户惠农政策、社会救济、危房改造、教育、卫生、饮水安全、富民产业、劳动力培训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并按时限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三是加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积极衔接争取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南胡同、北胡同改造工程,投资115万元,柏油罩面村内主干道路2.3公里;投资20万元,衬砌排洪渠2公里;投资10万元,砂化村庄道路2公里;大力发展果品产业,实施果园标准化管理1000亩,计划秋季新建果园200亩。结合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新

建村部1处,7间126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中心1处,9间173平方米,建成村级文化广场1处,总面积2668平方米,其中修建文艺演出舞台一座120平方米,完善了村级阵地建设,为组织活动开展提供了场所;衔接农行为26户贫困户提供扶贫贴息贷款100万,发放双联贷款40户200万元,衔接信用社为24户贫困户提供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20万元,并投资20万元,成立了湫池沟村扶贫资金互助社,解决了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难题。

四是招商引资建办果品深加工企业。招商甘肃星晟果品塑业股份公司投资600万元,建办反光膜、果袋、果品周转箱、发泡网加工生产线,安排10名贫困户就业,实现了劳动力就地转移,拓宽贫困家庭增收渠道。

二、存在问题

对照贫困村减贫验收17项标准和贫困户减贫验收13项标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级还未建成完善的金融服务设施;二是未形成稳定的村级增收产业,集体经济收入匮乏;三是大多农户以旱厕为主,卫生厕所所占比重低。四是部分弱势群体产业项目实施有困难。部分贫困户为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人员,由于本人的原因,无法亲自实施项目,增收困难较多,脱贫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指导督促湫池沟村完成扶贫互助社阵地建设工作,并及时进行运转。

二是对照贫困户减贫验收13项指标及贫困村减贫验收17项指标,对全村2015年47户147名预脱贫人口进行逐一走访调查,并根据贫困户家庭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帮扶

措施,帮助预脱贫人口算好经济账,确保预脱贫人口按期脱贫。

三是衔接信用社对符合条件的24户贫困户及时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20万元。

四是督促湫池沟加快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7篇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柳州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柳财农[2015]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项目资金范围。本办法所指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安排拨付,列入“扶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资金,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贴息、扶贫培训等项目资金。

第二条 扶持对象。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自治区扶贫标准识别认定并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兼顾返贫户和新脱贫户,以及柳州市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明确的扶持对象。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管理

第三条 资金预算。根据柳州市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和减贫工作需要以及市本级财力情况,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按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10%以上增列精准扶贫资金。以及将当年按规定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市级各涉农主管部门从2016年至2020年,每年将市级财政安排的涉农项

目资金原则上50%投向贫困县。

第四条 资金分配方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式采取以绩效为导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县,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市本级财政补助县(区)专项扶贫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按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根据我市减贫工作任务,以及县(区)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因素指标,分配下达到县(区)。鼓励县(区)实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

第五条 资金分配因素。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因素指标由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两部分指标构成,其中客观因素指标占60%,绩效因素指标占40%。客观因素指标包括贫困县(区)上年扶持对象规模和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贫困程度等,绩效因素指标包括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贫困人口减少进度、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等。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条 扶贫资金管理部门 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顺畅、高效运行。

第七条 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扶贫资金安排使用要在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基础上,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对于市级切块安排到县(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区)级直接到户的扶贫产业项目资金不低于该县(区)获得的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30%。

第八条 制定扶贫项目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要求,结合本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以扶

贫规划为引领,以产业扶贫、异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整村(乡)推进扶贫开发等为平台,紧紧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市本级精准扶贫资专项金使用计划。

第九条 扶贫项目计划报备与调整。各县(区)应在市本级财政切块的专项扶贫资金指标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制定项目计划,并报市扶贫办、财政局备案。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需按原程序报备。

第十条 扶贫资金整合。强化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整合,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具体实施项目,由县整合集中使用。县(区)级政府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整合的主体。各县(区)级政府要按照“以县(区)为整合使用主体、以项目平台为整合依托”的要求,以异地扶贫搬迁、整村(乡)推进扶贫为重点,建立完善扶贫项目库,搭建整合平台,细化平台实施方案,为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投入提供有效载体,统筹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第十一条 扶贫资金报账。各县(区)财政部门收到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文件后,应当根据县(区)扶贫部门审核认定的项目实施进度、项目验收结果和项目单位用款申请,按照国库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核拨资金。扶贫资金按扶贫项目(除产业项目外)的实施进度拨款。项目按照程序启动后,根据报账人的申请和扶贫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财政部门可预拨不超过30%的项目启动资金,预付资金在项目报账时抵扣。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进度情况,由项目实施业主提出书面拨款申请,经报账人的申

请和扶贫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财政部门按进度拨付进度款,预拨和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合计最多不超过应付该项目补助总额的80%。其余20%待项目验收办理竣工结算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及项目后续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予以拨付。项目合同要明确约定基建项目由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按10%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不出现任何问题,再予以拨付,并不计利息。

第十二条 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和津贴福利补助、修建楼堂馆所、弥补县(区)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以及其他与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无关的开支。各县(区)编制、审核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由各县(区)财政按不超过获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额度的2%安排扶贫项目管理费,专项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审、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

第十三条 扶贫项目政府采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扶贫项目申报与审批。县(区)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扶贫项目库,编制扶贫项目规划。同一扶贫项目、相同建设项目当年不得重复申报。扶贫项目经县(区)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由县(区)扶贫办、财政局制定扶贫项目编制计划,提交县政府进行审批。经县政府审批后,县扶贫办、财政局要在5日内将县政府审批通过扶贫项目编制报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备案。

第十五条 扶贫项目实施。扶贫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扶贫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内实施结束,特殊项目可以延长一年,否则按程序取消该项目,由县(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区)财政局商定调项,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六条 扶贫项目验收。由县级扶贫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县(区)扶贫项目进行验收,市扶贫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及相关涉农部门对各县(区)已验收的扶贫项目进行抽验。

第十七条 扶贫项目后期管护。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后期管护制度,明确项目受益者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扶贫资金管理与检查。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组织领导,带头执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财政、扶贫部门必须履行监管职能,把监管工作贯穿于立项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全过程。

第十九条 扶贫资金监督与审计。市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

计。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对监察、财政、审计提出的问题予以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 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同下年度扶贫资金分配挂钩,对于年度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优先安排资金投入。对骗取、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对项目实施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财政精准扶贫工作汇报 第8篇

近日,印台区精准扶贫财政贴息贷款工程启动仪式在周陵现代农业园区周陵村举行,标志着金融助推精准扶贫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周陵村举行的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启动仪式上。印台区农村信用社向该村8户建档立卡户发放了总额共计40万的扶贫财政贴息贷款。全区各乡镇正在加紧开展贷款发放组织工作,预计通过贷款审核的贫困户将全部拿到财政贴息扶贫贷款。

精准扶贫财政贴息专项贷款工程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参与扶贫攻坚行动,破解已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贷款难题的大胆突破和积极尝试。精准扶贫财政贴息专项贷款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政府搭台,银行唱戏,农户受益”,通过贷款扶持农民把产业办在家门口,帮助贫困户提高脱贫能力,加速贫困户脱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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