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2024-05-22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精选12篇)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1篇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摘 要:随着我国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饮用水水源污染日趋严重。河流、湖泊等地表水均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地下水资源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种局面已经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和生态平衡,因此,实施水源地的防治措施迫在眉睫。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防治措施

引 言: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不仅要吃得营养,还要喝得健康。提高饮用水质量,保证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加强了饮用水的重视程度,也加大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力度,但是仍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以致饮用水水源出现了各种不乐观状况。而水源地安全对饮用水安全起着关键的作用,如何有效保障水源地安全,协调水源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总体思路与原则

1.1 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小流域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统筹污染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统筹区域与流域管理,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流域上下游,依靠科技进步,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监管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宣传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大力发展循环水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1.2 水源地保护原则

(1)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统筹规划、突出重点;(2)水源地优先原则;(3)防治并重,建管并举;(4)改革创新,加强监管;(5)统筹污染源与水源地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管理,统筹区域与流域管理,污水治理与再生水回用。饮用水源地污染现状分析

2.1 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污染

有些工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把工厂建设再水库周边,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不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向水库,废气则排向天空,但是工业所排放的废气也很有可能会“溶解”在水库里,而工业排放的这些废水、废气、废渣都含有很多重金属,这会大面积的污染到水库的水源,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2.2 生活废水污染

在很多水库的周围不免都会有一些落户人家,由于接近水库,这些人就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个大水库是一个无底洞,所以便肆无忌惮的往水库里倾倒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废渣和残渣,这很明显的给水库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严重污染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水源。

2.3 水源地污染严重

饮用水水源地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有加剧之势,涉水疾病种类增多,发病率明显升高,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随着工业和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一些超标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的排放越来越多,严重威胁着城市饮用水水源的安全。污染源多和污染物质量大是当前饮用水水源受污染的特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水环境普遍恶化,流经城市的河流水质78%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标准,75%的湖泊富营养化,50%的城区地下水污染严重。例如,我国曾经对300座水库营养状态的评价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水库处于中营养状态,只有少部分的水库处于富营养状态。水环境质量堪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容乐观。还有,我国曾经对110个环保重点城市的36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结果表明,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0%;河流型水源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湖库型水源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在调查的661个城市4555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中,有638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安全,影响5600多万人。种种迹象表明,水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首要问题。这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短缺,且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身体健康。

2.4 农业面源污染成为潜在污染源

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药、化肥等施用量不断增加,农村养殖业数量的增加,养殖污水的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水污染不断加剧。不少地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甚至饮用水源附近村镇的生活污染水、养殖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中,严重影响饮用水源的水质;大量生活垃圾和养殖废物随意堆放,严重污染周围地下水和地面水。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

3.1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力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破坏。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同时,也要对城镇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积极治理。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鼓励农村新建垃圾填埋场、畜禽粪便处理站等,从污染的源头进行控制。

3.2 完善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在遵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拓展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法律法规体系的适用范围。

3.3 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明确相关职责。为加强管理,改变各部门“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应建立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及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对水源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定期发布水源地水质及环境质量状况信息。负责协调解决跨界用水纠纷等问题。与保护区内有关部门或者是与其他饮用水环境管理相关部门(诸如水利、城建、卫生防疫)等部门建立联系配合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在明确权力和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

3.4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要切实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还必须有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监督手段和监督队伍,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针对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的现状,构建不同级别的水质监测体系;通过完善设备、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水源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地级特定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形成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络,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持。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法,应根据饮用水源水质的要求,划分不同类型的水域,对采样布点、采样时段、采样频率等,应科学地加以确定。

3.5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广告、专栏、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方法,广泛宣传水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水危机以及保护饮用水源地的迫切性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要让全社会关注饮用水源地,监督和参与饮用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为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物质基础,促进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城市建设、规划、水务、航运、交通、卫生、农业、工商、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结束语

总之,水源地污染和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现在的严峻形势,意识到现有的污染已经对人体的健康和生态平衡产生了威胁,积极主动的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水源地的水质质量,同时对已污染水体进行治理,已达到切实改善水源地的不良现状,从而进一步满足人们安全饮用水的需要。

参考文献:

[1]苏新礼.城市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J].地下水,2009,(33).[2]钱家忠.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健康风险评价[J].水利学报,2004,(8).[3]格日勒.我国饮用水源保护的现状及立法建议[J].资源与产业,2008,10(1).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2篇

铁岭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及防治对策

分析了铁岭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状况,分析结果表明:目前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措施仅以保护取水口和井口为主要目标,没有考虑到水源地的卫生防护距离、地质防污性能、补给水域的环境、周围环境突发性影响等因素,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存在潜在的危险.为保障集中饮用水水源安全,提出了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

作 者:陈冰 作者单位:昌图县环境保护局,辽宁,昌图,112500刊 名: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英文刊名:LIAONING URBAN AND RURAL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年,卷(期):29(3)分类号:X52关键词: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状况 面源污染 对策分析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3篇

1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

据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 我国113个重点城市监测的387个饮用水水源地中地下水水源地147个, 地表水水源地240个。调查的重点城市中人口总数为1.60亿人, 年消耗水的总量为230亿吨,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水量为218亿吨, 占总取水量的94.7%, 与去年相比达标率上升4%。

1.1 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有化肥、农药、畜禽粪便及含氮磷污染物的废水等。这些污染源随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水体后, 造成地表水、地下水、水库、江河及湖泊的水体富营养化, 水质中的污染物超标, 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断恶化。

1.2 饮用水水源地缺乏监管

目前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模式相对分散, 尤其是位于两省交界或流域经过多省市的水源地, 监管部门经常互相依靠, 导致责任不明确, 管理不统一, 缺乏有效监管情况出现。虽然我国大多数城市已经划分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但缺乏实质性的保护措施, 管理机构的责任和权限划分不清, 最终导致水源地水质恶化。

1.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缺乏专门的保护法律法规。虽然各层次的法律法规上均体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 但由于颁布时间过长、颁布机构和起草机构不同, 而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一致性。

1.4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较差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是水源地保护的基础, 对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存在的问题并快速预警, 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防止出现大的饮用水污染发挥关键性的作用。目前, 我国水源地水质监测技术普及率还较低, 在县级环境监管部门中还没有普遍使用, 监测设备也较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导致不能科学分析水质规律和实时监测水源地水质情况。

1.5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规定不系统, 未提出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虽然大多数城市都对饮用水水源地制定了应急预案, 但预案主要考虑供水安全问题, 缺少对水源地污染的预防和污染后应对措施的制定, 如遇到突发的污染事故, 将会不能很好地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

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

根据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加强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

2.1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力度,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破坏。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同时, 也要对城镇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积极治理。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的资金投入, 鼓励农村新建垃圾填埋场、畜禽粪便处理站等, 从污染的源头进行控制。

2.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实行有效的监管体制, 制定符合实际的监管方案。针对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差的现状, 通过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购置监测设备等措施, 提高水源地水质常规的监测能力, 对特定重污染物进行监测分析, 形成完善的监测体系, 为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预警系统提供技术保障。另外, 加强对污染源有效监管,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通过控制源头来达到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目的。

2.3 完善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在遵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基本原则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 拓展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法律法规体系的适用范围。

2.4 制定完善的水源地应急预案

建立水源地专门的管理机构,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管理调度机制, 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对居民造成的危害, 保障居民的健康, 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另外, 对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5 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应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重视, 将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每年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 形成既有分工又合作的工作方针, 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3 结语

本文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为背景, 提出了加强水源地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及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等解决对策, 此外还需制定完善的水源地应急预案, 加强领导作用, 明确职责。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现状, 然后针对当前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对策

参考文献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4篇

关键词:诸暨 水源 陈蔡水库 石壁水库 保护

诸暨市陈蔡水库、石壁水库是诸暨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和改善陈蔡水库、石壁水库的水质,保障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城市水源选择原则:

水源具有充沛的水量,满足城市近,远期发展的需要;

水源具 有较好的水质;

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协调与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

水源选择要密切结合城市近远期规划和发展布局,从整个给水系统的安全和经济来考虑;(5)选择水源时还应考虑取水工程本身与其他各种条件;

保证安全供水。

二、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陈蔡水库位于诸暨市东南部浦阳江支流开化江上游的陈蔡江上,距市区27公里,集雨面积187平方公里。1977年3月25日破土动工,1980年10月14日大坝堵口合拢。1984年5月1日封孔蓄水,1991年3月竣工,同年6月11日至13日通过省级验收。陈蔡水库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

石壁水库位于诸暨市东南部,距市区33公里。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8.8平方公里,于1958年动工兴建,1962年开始蓄水,1964年竣工验收,1992年5月完成保坝扩建。

1996年,诸暨市人民政府根据诸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陈蔡水库、石壁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以保护,2003年正式实施陈蔡水库引水工程,使两个水库的主要功能变成饮用水源。

三、陈蔡、石壁水库水质状况与评价

根据近几年来陈蔡、石壁水库水质抽样调查显示,陈蔡、石壁二水库均不能达到其功能要求,主要超标的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石油类、氨氮、高锰酸钾指数。目前虽然陈蔡、石壁水库富营养化情况不明显,但总氮、总磷有超标现象,因此这两个水库存在一定的富营养化风险。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情况种类

1、生活污水、垃圾污染

陈蔡水库集雨区(东白湖镇)内有45个行政村,共有10634户,常住人口31237人。虽然目前农村中近70%的人粪施于田地,但基本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另外有些厕所直接建在溪流边,粪尿直接进入水中,或经雨水冲刷进入河道。有的生活垃圾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甚至随意丢弃到河道和溪流边随雨水冲刷进入水库。使水体N、P含量增加和水体悬浮颗粒物增多,甚至还携带大量病原微生物。

2、农药、化肥污染

农药、化肥是水库水体N、P的主要来源之一,据调查,陈蔡、石壁水库内土地农药每年每亩的使用量大约为0.7-1公斤。

3、养殖业污染

2个水库均为水产养殖区,采用自

然放养。陈蔡水库内有7个规模不一的畜禽养殖场,石壁水库范围内有一个养猪场,另有3家畜禽养殖场。动物排泄物排放量进入水库。

4、内源污染及挖沙污染

陈蔡水库库区内有客船1只,林场运输船2只,渔场捕捞船3只;石壁水库库区内有渔场捕捞船5只采砂船4只,运沙船11只。水库内水面机动船是水库水体石油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水库石油类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陈蔡水库、石壁水库及其上游挖沙、轧石等对水库水质产生了影响。目前陈蔡水库属于正式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挖沙等已在2006年11月底前关停。

5、矿山开采污染

陈蔡、石壁水库库区内有一些大理石矿、萤石矿、瓷土矿及长石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对水库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已停产。

6、工业污染

陈蔡水库库区内的企业基本上为轻纺加工企业,没有严重的水污染企业。石壁水库库区内的企业喷水织机比较多,以家庭经营为主,比较分散。这些织机产生的废水几大部分进入石壁水库。

五、污染防治措施

1、人口控制与迁移

加强保护区内人口控制。鼓励居民外出打工和外迁。尝试生态移民工程。一切工厂、矿山和其他生产方式均应在距库岸线2000米以外进行。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

结合诸暨市新农村建设,着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陈蔡、石壁水库集雨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加快改厕改水工程建设。

3、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一级保护区内,要关停现有的小规模畜禽养殖场并逐步减少散养畜禽数量。二级保护区内要逐步减少规模化养殖场数量,并采用固液分离、环境堆肥、好氧处理、厌氧处理技术处理养殖废物,积极推行养殖——沼气——果园(田园)生态种养技术。

实施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通过坑、塘、池等工程措施,减少径流冲刷和土壤流失,并过通生物系统拦截净化污染物。

4、工业污染防治

一、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技改、扩建水污染企业。对于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闭、停产、转产或搬迁,污染较轻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废水的排放,废水必须进行有效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石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127台喷水织机实施搬迁。

5、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

加强植被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沿溪沿路风景林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严禁乱砍乱伐、毁林开垦等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

退耕还田与封山育林。对于一些植被覆盖率低或林相差的山体应进行封山育林,25度以上的坡跟地有选择地逐步实现退耕还林还草,25度以下坡耕地进行“坡改梯”等治理。

库岸湿地保护与禁止放牧。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采企业实行关停并转。

6、内源污染防治

库区生态维护。在库区浅水区建立水生植被带,大量引种各种水生植物,种植在水库5M深范围内,建立起水生植被带,形成“水下森林”,加强水体的自净能力并抑制藻类的大量繁殖。

控制航运。严格控制航运船只,以环保型电瓶船和人力船取代机动船。

河道整治。应严格禁止在河道边滩上堆放垃圾或将垃圾直接倾倒入河道,开展河道绿地系统建设,形成乔、灌、草组合的绿地生态系统。

关停挖沙点。适时关停位于石壁水库边上的5个挖沙点。

水库底泥疏浚。适时进行水库底泥疏浚,防止沉积在库底的污染物中的营养盐释放而发生富营养化。

封库休渔。封库休渔,使得库中鱼体增大,比例趋向合理。提高对藻类的滤食,对遏止蓝藻水华起到一定作用。

加强库区旅游管理。 旅游区的开发必须坚持开放与保护并重原则。要抓好旅游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对旅游开发规模及强度适当控制,防止超强度开发。

七、总结

陈蔡水库、石壁水库已经成为诸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 。水库的水质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对水库的环境保护、污染整治将会成为人民政府刻不容缓的任务。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发挥主人翁精神,从自我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水源工作中来。为创建一个优质的水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蓝楠. 我国饮用水源保护法律调控的理论基础[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4)

[2] 袁中宝,李伦亮. 城市水源地保护与水源地城镇协调发展的规划途径分析[J]. 工程与建设. 2008(02)

[3] 李保刚,周克梅,林涛,陈卫. 水源地保护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应急的研究与实施进展[J]. 水资源保护. 2008(01)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5篇

广西农村饮用水水源水污染特征及防治对策

通过对广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中存在的饮用水水源水污染状况的`分析,基本摸清了农村饮用水水源水污染特征及其成因,并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措施进行探讨,提出了广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及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作 者:彭斌 吕俊 Peng Bin Lu Jun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 刊 名:中国水利  PKU英文刊名:CHINA WATER RESOURCES 年,卷(期):2006 “”(15) 分类号:X5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水源   水污染特征   防治对策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6篇

摘要:概述了苍南县饮用水源地水库的主要类型和主要污染源,介绍了库区水质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并根据近3 a苍南县6个饮用水源地水库水质的监测数据,对库区水质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除十八孔水库水质持续恶化外,吴家园水库等5座水库水质指标基本稳定,均能够满足Ⅱ类水功能要求.针对库区的主要污染源,提出了水质污染的防治措施.Abstract:The main types and pollution sources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site reservoirs in Cangnan were summarized.The methods of monitoring and evaluating the water quality were introduced.On the basis of monitoring data of the drinking water quality from six source sites reservoirs in Cangnan in recent three years,the water quality in reservoirs were evaluated comprehensively.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water quality of Shibakong reservoir progressively deteriorated,while that of the other five reservoirs were basically stable to meet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of gradeⅡ water.According to the main pollution sources in reservoirs,the control measures of water pollution were put forward.作 者:陈骥 包建军 钟良民 CHEN Ji BAO Jian-jun ZHONG Liang-min 作者单位:陈骥,CHEN Ji(苍南县环境监测站,浙江,苍南,325800)

包建军,BAO Jian-jun(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温州,325000)

钟良民,ZHONG Liang-min(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浙江,温州,325000)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7篇

摘要:对绍兴市饮用水源(汤浦水库)的水污染现状进行了调查,提出了从源头控制污染源,在入库处设置截污措施,降低水体中的营养负荷等对策,以有效保护、改善饮用水源水质。

关键词:饮用水源;水污染现状调查;防治对策。

汤浦水库位于绍兴市境内,总库容2.35亿m3,日供水能力100万吨,是绍兴市区及所辖上虞市、绍兴县近200万人的唯一饮用水源。水库集雨面积460km2,年平均入库水量3.66亿方,上游流域主要有南溪、北溪、王化溪和万宝溪等支流,已被绍兴市政府划为水源保护区。其中汤浦水库水域及其周边1公里的区域为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52.21km,人口已全部外迁,基本无人类活动;流域内其它区域为二级保护区,面积407.79km2。水库上游流域包括绍兴县、嵊州市的5个乡镇,总人口11.2万,是水库径流汇入和纳污区域。污染现状调查

根据2003年1月—2005年12月对水库表层水样及上游主要入库河流的水质检测结果,汤浦水库水体及上游支流水质,除总氮、总磷二项指标外,其他水质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类水标准,而且基本上常年稳定。但由于上游11.2万人口生产生活造成的化肥、农药、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使水库水体总氮、总磷偏高,其中总氮达1.73—2.05mg/L,在V与劣V类之间变化,总磷为0.02—0.03mg/L,在Ⅱ~Ⅲ类之间变化,综合评价水库水体已属中营养水平。据2005年12月对水库上游流域进行的调查,流域主要污染源如下。1.1工业污染源

目前,水库上游流域各乡镇有茶叶加工、丝织、酿酒、服装、电器、机械、塑料加工等企业共31家。产生的污水主要有谷来镇1家酒厂(废水排放量300m3/a)、谷来镇2家和稽东镇6家茶叶加工生产的洗麻袋废水(废水排放量285m3/a),谷来镇1家电器厂(废水排放量50m/a),均经过处理达标排放。合计产生废水排放量635m/a,CODCr约0.05t/a。1.2生活污染源

生活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目前生活垃圾存在随意堆放现象,无害化处理率较低。上游5个乡镇除稽东集镇的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王坛集镇和谷来集镇采取液压打包外运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均未得到有效收集,大部分沿溪堆放,垃圾渗滤液对水质及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同时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大部分生活污水没有进行收集和集中处理,直接排入溪流。1.3农业面源污染源

农业面源污染源主要是施用的化肥农药中部分溶入灌溉水以及随雨水排出农田所致。上游流域农业污染源施用化肥面积8837.97hm2,施用化肥总量折纯为3079.58t/a,平均化肥施用强度折纯为348.4kg/hm2。1.4畜禽污染源

汤浦水库上游畜禽养殖大多为散养,大规模集约化养殖比较少,饲养的种类主要为猪、33羊、鸡、鸭等,规模集约化畜禽养殖场仅1处,共存栏猪约1000头,近期将实施关停搬迁。1.5径流污染源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以林地面积占绝对优势,森林覆盖率为75.99%。林地径流污染源是由于降水对土壤的冲蚀作用而产生,又经林地吸附、过滤等衰减作用的综合影响结果。林地径流污染影响因素众多,与降水、地势、土壤、植被、肥力等因素有关,经估算流域范围内林地径流污染源CODcr865t/a、TP3.35t/a、TN64.2t/a。1.6大气湿沉降污染

通过对汤浦水库上游流域雨水进行监测,雨水中含有大量的N、P,流域年污染负荷TN为634.4t/a,TP为 15.11t/a,流域平均TN为2.10mg/L、TP为0.05mg/L。

汤浦水库流域污染源汇总表

污染物来源 工业污染源 农业污染源 畜禽污染源 生活污染源 径流污染源 大气湿沉降污染

合计 CODcr(t/a)数量 0.05 625.69 273.35 996.47 865 / 2760.56

比例%

22.67 9.9 36.1 31.33 / 100

排序 5 3 4 1 2 / /

数量

444.2 56.07 145.32 64.2 634.4 1344.19

TN(t/a)

比例%

33.05 4.17 10.81 4.78 47.2 100

排序5 3 4 1 /

数量

18.81 32.45 33.21 3.35 15.11 102.93

TP(t/a)

比例%

18.27 31.53 32.26 3.25 14.67 100

排序2 1 5 4 / 防治对策

汤浦水库水源环境现状已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政府于2006年初成立了绍兴市汤浦水库源头保护领导小组,对水源保护区实行统一规划和治理。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制定汤浦水库防治富营养化的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水库水体中总氮、总磷偏高的现状,本文提出了水污染的防治对策:一是通过对上游流域产污过程的管理,控制源头污染源。二是在水库入库口设置湿地系统等截污措施,削减入库河流中的污染物总量。三是通过一些操作性强的工程、生物措施,降低水体中的营养负荷。

2.1控制源头污染

控制水库源头污染主要包括对水库上游流域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建设水源涵养林,以及生态移民和生态乡镇建设等。2.1.1生活污水处理

水库上游流域总人口11.2万人,根据空间分布以及人口集聚度分析,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可分为集镇建成区和农村两个部分,其中建成区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可采用人工生态绿地技术或地埋式厌氧生化处理工艺。农村根据居住区分布和聚散情况,分别采用单户、多户或集中方式处理,处理设施以潜流式人工湿地为主,或因地制宜采用一些其它形式的处理设施。2.1.2生活垃圾处理

完善上游各集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相结合的办法。对现有各乡镇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彻底清理,分别运至流域 2 外的绍兴市、嵊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2.1.3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1)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建设,降低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建设进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以汤浦水库上游茶叶、水果、竹笋等农林产品为主,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推广根据土壤肥力检测结果合理使用化肥技术。

(2)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通过关停和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相结合方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对上游流域现仅存1处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实施关停搬迁。对保留的散养式畜禽养殖户,结合种植业优势,按照生态化、资源化要求进行整治,畜禽粪便、污水可作为农用有机肥料进行综合利用。2.1.4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的重点是控制水土流失、建设水源涵养林,以及进行小流域治理、生态移民和生态集镇建设,逐步恢复汤浦水库上游流域的生态系统。

(1)水土流失治理。汤浦水库上游区域水土流失面积为127.86km2,按计划逐步对土地进行治理。一是对一级保护区河口滩地、山麓坡地、低洼台地等水陆交错带植被进行重建。二是对流域内坡度25°以上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逐渐恢复自然植被。三是进行疏林地改造。

(2)水源涵养林建设。在上游流域内,建设高标准的水源涵养生态林,以减少水土流失,实现涵养水源的生态防护目标。水源涵养生态林前期建设重点区域为分布于水库水面的四周、水库建设时原移民农田、宅基地,库周湿地、库区道路等,建设规模约2300亩。

(3)小流域治理。小流域治理主要是对上游流域南溪、北溪、王化溪和万宝溪等支流小流域进行综合整治,主要采用河道堤防建设、植被缓冲带建设以及河道清理和污染控制等,提高防洪标准,防治水土流失。

(4)生态移民工程。对位于生态公益林内生存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村庄,结合新农村、新集镇建设,有计划地实施生态移民工程,通过政策措施来减少水库上游人口。同时大力开展生态集镇建设。

2.2入库处设置截污措施

根据入库河流中的污染物现状,在水库入口处设置处理效果好,氮、磷去除能力强的湿地系统,同时改造现有的拦污网,更好的拦截漂浮物。2.2.1 完善入库口湿地系统

入库口湿地一般具有截留上游河道输入水库污染物和泥沙的作用。但由于汤浦水库水位变化较大,入库流量、流速的变异性大等原因,现入库口湿地其全年净化水质的作用在自然情况下非常有限。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河口滩地上只有小溪,大部分地面对水体没有净化作用,而大水时还可能将滩地上的许多生物残体等污染物冲入水库,造成对水库的污染,大片河口滩地未能发挥其净化水质的功能。

对汤浦水库入库口湿地进行改造,提高其净化水质功能。把入库口滩地及周边空地共300余亩改造成自然湿地,湿地来水可用原废弃发电站的引水渠道,每天引水量约10万m。改造时主要完善以下几方面功能:一是根据水库水位变化情况,在滩地上设计沟渠式的地形起伏,以扩大湿地上的水域面积;二是在调查该湿地原有湿生、水生、陆生植物基础上,适当补充本流域已有适宜在本地生长的植物种群,予以优化组合,构建全年能稳定净化水质的植物镶嵌群落,并在此基础上补充完善水生动物;三是进行消落带水生、陆生植物筛选,在

3陆生植物中,仅选择能耐淹没的原地生长植物。通过改造,使入库口湿地充分发挥其净化水质功能,通过物理和生物过程使入库径流中的氮、磷等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削减。2.2.2改造拦污网

对目前入库支流累计总长245米的拦污网进行改造,以更有效拦截上游漂浮物。同时加强对库区水面垃圾的清捞,尤其是洪水期间,上游径流冲刷进入库区的生活垃圾打捞。

2.3 降低水体营养负荷

针对水库水体中氮素为主要污染物的特点,通过控制漂浮植物生长除氮技术和固定化单循环细菌技术对水体进行脱氮,同时对水库鱼类养殖进行优化。

2.3.1控制漂浮植物生长除氮

控制漂浮植物和沉水植物生长除氮的技术,是将相关高效净化水质的漂浮植物、沉水植物固定在指定水域生长,利用植物吸收营养盐,最后取出资源,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汤浦水库有许多库湾,虽水位变化较大,但风浪相对较小、水流缓慢,景观上也较隐蔽,可选择若干库湾,在其中用浮体式种植水生植物,利用水面光照和水中营养盐生产植物资源并取出利用,可有效去除氮素。2.3.2固定化单循环细菌技术

固定化单循环细菌技术(Immobilized Nitrogen Cycle Bacteria—INCB)利用固定化细菌技术净化水质。该技术将自然界原有净化水质的氮循环细菌(氨化菌、亚硝化菌、硝化菌、反硝化菌等)优化组合,借助专门的载体,通过细菌作用完成氨基酸脱氨反应、硝化反应、反硝化反应等一系列化学反应,在水体中完成对含氮化合物的分解和转化,将部分氮素以气态释放逸出水体,达到快速降解水体中氮素的目标。

工程实施时把通过人工载体在实验室培养优化的细菌组合从上游开始,分段在特定位置施放,定期进行强化,使净化水质的细菌浓度增加并延长在水体中的滞留时间,最后在水库中长期发挥净化水质的作用,以有效地去除氮素。2.3.3优化水库鱼类养殖

对水库目前养殖鱼类的种类、数量进行优化,利用鱼类清除水库中的藻类和浮游生物,净化水库水质。结语

汤浦水库作为绍兴市近200万人的唯一饮用水源,必须确保水质安全。建议在目前当地政府已对水源保护和治理实行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把汤浦水库源头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同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执行绍兴市政府44号令《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办法》,严格遵守和执行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和限制的行为。

通过对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综合治理,以及在水库采取一些操作性强的工程、生物措施,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作为绍兴市饮用水源的汤浦水库的水质定能得到有效改善,从而真正实现汤浦水库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绍兴市民身体健康、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参考文献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8篇

关键词:饮用水源,水污染防治法,保护

1 我国饮用水源的基本情况

虽然我国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但我国饮用水源仍存在很多问题:a.饮用水源匮乏。我国是一个水源严重短缺、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 是世界严重缺水的国家之一。特别是水源的分布不均匀, 且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存在很大差异, 导致水源的丰富程度有很大差别, 此外, 地表水的严重不足, 使人们过度依赖地下水的开采和使用, 无序和缺乏规划管理的地下饮用水源过度开采, 从而导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b.饮用水源污染严重。多年来, 由于污染所导致的缺水和事故不断发生, 我国饮用水源质量不断下降, 水环境持续恶化。而根据水利部的调研结果, 我国北方五省区和海河领域地下水资源, 无论是农村 (包括牧区) 还是城市, 浅层水或深层水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 局部地区 (主要是城市周围、排污河两侧及污水灌区) 和部分城市的地下水污染比较严重, 污染呈上升趋势。更有甚者, 饮用水源污染导致疾病不断发生。

2《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鉴于我国在饮用水源方面的现状, 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对1996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关于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以下的调整:

2.1 确立了“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

当今社会, 面对饮用水源匮乏、水源严重污染等直接威胁到生活质量的问题, 饮用水的安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现阶段水的状况可以满足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但最为紧迫和重要的问题还是提高饮用水的质量问题。对此,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第1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保障饮用水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一变化充分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的立法需求, 明确了《水污染防治法》要保护的首要价值。

2.2 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新法专门增设了“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一章, 以便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制度。

2.2.1 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机关和争议解决机制。

《水污染防治法》第56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 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协商不成的, 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 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 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 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 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2.2.2 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

《水污染防治法》第56条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并将其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必要时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2.2.3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管理。

如《水污染保护法》第57、58、59条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2.4 对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的处理, 有了明确的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58、59条规定:“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2.5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行积极的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 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 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 确保饮用水安全。

3《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保护的不足

虽然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的保护进行了更细致和合理的规定, 但我认为还有以下两点不足:

3.1 禁止、限制性规定多, 鼓励性规定少

《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大多限于各种禁止、限制性规定, 鼓励性规定极少。如该法第63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而该法仅在第10条中有有关奖励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然而, 奖励的内容和方式也并不明确, 还没有认识到经济激励手段在环境法中的作用。

3.2 法律责任的规定不能达到处罚的目的

如该法第8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仅规定罚款、责令拆除或关闭, 没有对污染严重者达到震慑的效果, 不足以防治饮用水源污染。

4《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完善措施

针对上述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不足, 我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完善:

4.1 增加有关的鼓励性规定, 对鼓励性规定的内容、方式加以明确。

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有关饮用水源方面增加鼓励性的规定, 有利于调动人们保护饮用水源的积极性。这类规定要对防治水污染做出不同程度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奖励, 而且要对奖励的内容和方式加以明确。我们应当将禁止、限制性规定和鼓励性规定相结合, 这样才能更好的达到防治饮用水源污染的目的。

4.2 强化法律责任制度

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有关饮用水源方面加强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 不但是为了强化执法, 也为了保证法律的实施。在饮用水源保护过程中, 对于违法者, 不仅要规定其应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而且更多的应以刑事责任和刑事制裁为最后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金瑞林.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汪劲.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3]郭安军等.水源安全预警机制探讨[J].生产力研究, 2002 (1) .

[4]王明远.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9篇

关键词 粪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污染状况;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 X5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0)082-0123-02

0 引言

总大肠菌群(Total Coliform,以下简称TC)作为水体粪便污染的指示菌已有80多年历史,但由于自然水体中存在的TC中含有非粪便来源的菌株,因而并不能真正代表水体粪便污染程度。粪大肠菌群(FecalColiform,以下简称FC)是总大肠菌群中的一个亚种,其主要来源于人畜粪便,在河流、湖泊等地表水及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的监测上,被WHO、ISO等国际组织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作为判断水质粪便污染状况的指示菌。我國1996年10月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已将原细菌学指标“总大肠菌群”改为“粪大肠菌群”,并规定相应标准限值。

FC为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在44.5℃乳糖发酵24h后可产酸产气。若在水中检出FC则表示水体已被污染,使用FC指数表明受污染程度。

近年来,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饮用水源地的水质不同程度地受到相应的污染。因此,本研究以FC指数作为水质污染指标,对2009年黔东南州15个县内饮用水源地水体进行季度监测分析,旨在了解全州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状况,为水源地水体的综合治理提出可行性意见及防治对策。

1 材料与方法

1.1 水样采集

于2009年3月、5月、7月、11月对黔东南州15个县的饮用水源地表层地表水中粪大肠菌群分布作了春、夏、秋、冬四季监测,共设监测点19个,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1.2 发酵培养液

参照国家环保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配制乳糖蛋白胨培养液和EC培养液。

1.3 监测方法

采用多管发酵法进行水样监测,其方法参照国家环保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12-2006),实验结果用最可能数(MPN)值表示。

1.4 执行标准

评价标准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即FC≤104个/L为合格,若FC>104个/L则为不合格。

2 结果

各县饮用水水源地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

2009年4个季度黔东南州15个县的饮用水源地水体监测结果见表2。

由表2、图1可看出,①2009年度黔东南饮用水源地水体粪大肠菌群指标年均值(MPN值)<104个/L,属于受污染水质,可以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现值;②虽然冬季有黎平县三什江、三穗县大山沟水库、岑巩县禾山溪、天柱县燕窝等水源地水样FC的MPN值>104个/L,但以FC的年均值评价,这些地区水质也能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③全州2009年饮用水源地FC数量(MPN值)随季节变化显著,呈现先增后减的趋势。受温度、pH值等水体条件的影响,前三季度水体FC数量(MPN值)逐渐递增,而后到第四季度的递减。

3 讨论

1)FC主要通过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直接或间接地排入水源导致水质污染。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和监督体制,提高水质的透明度;切实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遏制水源污染源头;应加强人们对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

2)本试验按照国家环保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2002年)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12-2006),采用多管发酵法对饮用水源地水体的FC指标进行监测,并进行平行样监测验证,符合质控要求。同时,监测人员已通过贵州省计量监督局和贵州省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考核,监测结果准确有效。

3)对2009年度黔东南州15个县饮用水源地的FC指标监测,其结果整体呈现先增后减的趋势,第四季度有些县出现超标现象。此结果与文献[8]中FC指数偏高原因类似。究其原因可能是:①由于气温的逐渐升高,水体中的粪大肠菌群数量也相应增多。温度对粪大肠菌群繁殖的影响极大,高于50℃和低于4℃均不利于FC繁殖生长;②由于全州各县的饮用水源地一般分布在较远的农村地区,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③水源地周围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导致生活污水及沿江、库周围的垃圾、农田施用的人畜粪便、农药、化肥以及暴雨冲洗的污水直接进入水体;④与全年比较,十一月份水体中的pH值、温度、有机物及微量元素为FC生长繁殖的最佳条件。

参考文献

[1]张朝武.卫生微生物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28-78.

[2]万登榜.用污染指示苗评价城市水体污染的研究[J].水生生物学报,1994,18(4):341-347.

[3]林美爱.闽江流域福州段粪大肠菌群分布的初步研究[J].海峡科学,2008(9)59-60.

[4]吴洁,虞左明.杭州西湖水体粪大肠菌的监测及环境意义[J].中国环境监测,2000,16(5):51-53.

[5]国家环境保护部编.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704.

[6]GB5750.12-2006.2006.12.29.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4):14-15.

[7]GB3838-2002.2002.4.2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6).

[8]宋在兰.宜宾市三江水体粪大肠菌群污染现状调查[J].四川环境,2003,22(6):36-38.

作者简介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10篇

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保证饮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为城市农村居民饮用水提供原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表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水资源保护、保护区水土保持、河道采砂以及供水、排水的监督管理。

公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和评价。

农业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政府做好畜禽养殖业、农业种植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监督指导。

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镇政府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原有的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生活等污染源进行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清洁、卫生和安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六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会同水务、卫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按程序报有关人民政府批准。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保护区外围划定准保护区。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应当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立宣传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第八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三)准保护区内的水质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标准。

第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十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必须做好防渗、防溢、防漏设施,事先申请登记并经管理机构批准,方准进入保护区;

(二)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三)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四)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第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禁止向饮用水水源水体排放污水;

(四)禁止在河边滩地、岸坡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第十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三)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第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二)禁止在河道边设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堆放场;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消减排污负荷。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出租给他人从事本规定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动。

第十六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陆域开展植树造林,增加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从事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污染,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及上游流域的镇人民政府,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当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罚。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具体适用问题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解释。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11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

自查报告

主管局:

我公司目前所辖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大多为地下水,少数为地表水,因可取水量相对较小,可供人口相对较少,分布也较为稀散,至今,相关部门均未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公司所辖水源设置和划定水源保护区。但因水源水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因此,公司对公司所辖各乡镇水源点的保护和污染防治亦较为重视,对所辖饮用水水源大多采取了设置围栏、设立警示标语、掩盖等措施加以保护和污染防治,特别是针对集中式供水人口超过1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更是加强了防护。

目前我公司所辖供水人口超过1万人的饮用水水源点有:

1、大关镇桂箐村响水岩水源;

2、沙井乡金山村水淹坝水库水源;

3、绿化乡大海子村大海子水源;

4、黔西县文峰办事处双星村细龙洞水源。

为此,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同时,更加重视广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对达到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准和划定条件的,应尽快设置和划定,以加广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浅析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第12篇

【摘要】 本文简述了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及成因,提出解决农村污水问题应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因地制宜,以分散型、小规模生物或土地处理技术为主,合理利用水资源,使我国的农村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源 水源调查 水质分析

引 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饮用水安全要求的提高,同时由于污染等造成的原本安全的饮用水现在变得不安全。农村水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呈现出迅速恶化趋势。据统计,我国现在还有3亿多人口的饮用水不安全。有资料表明,到2009年,我国还有33%的村庄没有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因此我国农村饮用水面临着严峻的形式。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9.47亿,占总人口的大多数。近年来我国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2004年农村改水统计年报数据显示:全国农村已建成自来水厂或供水站64.5939万座,其中绝大部分是日供水1000 t以下的小型水厂、水站,供应5.3625亿农村人口饮用水,占农村人口的56.64%,还有43.36%的农村人口处于饮水困难之中。据有关资料介绍,世界上中等发达国家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为70%以上,发达国家在90%以上。我国的安全饮水普及率水平大致为东部70%,中部40%,西部40%,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明显的差距。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更为关注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水资源的认识,考虑量的多,谈论质的少,大部分地区农民仅仅是解决了饮水难问题,但仍未解决饮水卫生问题,很多农村还未喝上安全卫生水,农村饮用水水质现状令人担忧。

(一)环境的影响

农业饮水基础条件差,饮水工程分散,集中供水率低;高氟水、苦咸水、高砷水污染水等劣质水源多,处理难度大,净水成本高;季节性缺水严重。

(二).供水方式上存在安全隐患

在广大农村,饮用水供水方式分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集中式供水包括水厂自来水和一村集中共用一口井的非自来水。分散式供水则是指一家一户用一口井的不同水源取水方式。不管是集中式供水还是分散式供水基本无任何防护措施,而且水源在饮用前均未经任何的消毒处理,所谓的自来水实际上只能算是方便水。分散式供水主要的卫生问题是村民缺乏安全意识为图方便在自家庭院里设井,没有考虑水井周围厕所或粪坑、牲畜圈、污水沟等的污染,地表的污水通过渗透或直接流入井中,农民喝了受污染的水而发生疾病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环境保护意识淡薄

一些基层领导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严峻性认识不足,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只考虑眼前经济利益,在水源地发展高污染小型企业,给农村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随意排放生活垃圾牲畜粪便,通过地表径流和地下渗透,造成对水体的污染。

(四).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量不足

在我国农村,由于水源地分布分散,规模小,水质水量不稳定,现有的监测部门监测能力有限,长期开展大规模常规水质监测难度较大,因此,全国水源地无法形成统一的监测网,监测部门无法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综合性的分析与评价,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五).农村饮用水安全相关科技知识普及率低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以传统落后的分散式供水为主,多数农村或农户的供水设施简陋,普遍缺乏必要的水处理和消毒设施,目前国家研究人员已经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研发出新的科学技术,但由于人力财力的限制,无法完全对基层农民进行科普,因此,对于新技术的推广依然任重道远。

二、农村饮用水污染途径分析

目前,我国一些农村饮水中水质问题非常突出。农村饮用水主要来 源于河水、井水、泉水等,基本不采取净化措施就直接饮用或烧开饮用。造成水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人为因素,如水源地污染,饮用水输送、处理环节不当等。另一方面是自然因素,即地质本身形成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虽然说由于各地情况不一,影响饮用水水质的原因也各不相同,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共性。

(一).人为因素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人为因素主要与人为活动、农业化肥农药的释放、工业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城镇面源污染等导致饮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改变和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过量的农药化肥以及畜禽粪便形成了农业面源污染;另外,工业的高速发展也造成了环境污染,进一步加重了江河湖泊水源和地下水水源污染,农村饮用水水质的恶化给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农村水源地污染类型

1.农业污染: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水可使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污染的危害,造成藻类及其他生物的异常繁殖,引起水体透明度和溶解氧的变化,从而致使地表水水质恶化,通过地表水或土壤水的下渗也会导致地下水污染。

目前,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接近20×109 t,是同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2.7倍。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养猪业对水质的污染居首位,尤其是猪所排泄的粪尿。猪粪尿混合排出物的COD值达81000 mg/L,牛粪尿混合排出物的COD值达36000mg/L,笼养蛋鸡场冲洗废水的COD值为43000 mg/L~77000mg/L,氨氮浓度为2500 mg/L至~4000mg/L。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江河湖泊,将造成水质恶化。畜禽粪便中的有害成分渗入地下水,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变黑、发臭,失去使用价值且难以治理恢复,造成持久性污染。

2.生活污染:主要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中含氮、磷、硫、致病细菌较多,可以造成表面水域的富营养化和污染。农村人均日排放生活垃圾已达0.34kg。因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普遍缺乏基本的排水和垃圾清运处理系统,污水大多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或沉积在村边沟 渠和村庄地面,降雨时最终被冲刷进入水体,使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受到污染。

3.城镇及工业污染源:城镇污水及工业废水是水域的重要污染源,含有多种毒性化学物质,若未经妥善处理而直接排放至水体,将严重地危害环境。工业制造过程中形成的污染物具有量大、面广、成分复杂、毒性大、不易净化、难处理等特点。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显示:2003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6×1010 t,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24×1010 t,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476×1010 t;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3336×107 t,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5.119×106 t,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8.217×106 t;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297×106 t,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04×105 t,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8.93×105 t。大量的城镇污水及工业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地下水水源污染途径

在供水水源类型方面地下水以其稳定的供水条件、相对良好的水质,成为农业灌溉、日常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特别是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地下水常常成为当地的主要供水水源。地下水污染源与地表水基本一至,但与地表水的污染途径相比,地下水污染途径更为复杂。污染地表水可以成为地下水的污染源。通过含水层渗透才能达到地下水源地,在这过程中由于岩石的自净作用,会使其浓度降低。污染地表水侧向渗入污染地下水的特征是:污染影响带仅限于地表水体的附近呈带状或环状分布。污染程度决定于地表水污染程度,沿岸地表地质结构,水动力条件,以及水源地距岸边的距离等因素通过含水层渗透才能达到地下水源地,在这过程中由于岩石的自净作用,会使其浓度降低。污染程度决定于地表水污染程度,沿岸地表地质结构,水动力条件,以及水源地距岸边的距离等因素。

污染液从污染源不断地通过包气带向地下水面渗透,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地下水污染途径,污染液要到达地下水面以前要经过包气带,由于土壤的过滤、吸附等自净能力,可使污染物浓度发生变化,甚至全部消除,只有迁移性强的污染物、再加上包气带厚度较小时,才容 易遭到污染。

利用井、钻孔、坑道、或岩溶通道将废液、废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是处理废水的一种方法,是利用过滤、扩散、离子吸附、交换、沉淀等自净作用、使污染物浓度降低,如果排入废液太多,超过岩石的自净能力,则会污染地下水,有时会造成不可补救的污染危害。

(四).自然因素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自然因素主要是水资源少且分布不均、地质地形条件差,以及部分水源中存在病原微生物污染等。有些地表或地层中岩石土壤含有微量有毒有害化学元素,逐渐侵蚀而溶人饮用水水源中,比如氟、砷等。根据2000 年全国平原区地下水水质评价结果,对17项地下水水质检测项目(包括必评项目和选评项目)超标情况的统计,其超标率前八项顺序依次为总硬度、氨氮、矿化度、锰、铁、氟化物、亚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有五项属于主要受天然因素影响的指标,分别为矿化度、总硬度、铁、锰、和氟。可见我国地下饮用水水质先天不足。

氟在自然界中以氟化物形式存在于多种矿物中,且大部分氟化物易溶于水,造成我国部分地区的地下水中氟化物含量高。农村饮用高氟水人口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华东地区,80%的高氟水人口分布在长江以北。长期饮用高氟水,可引起地方性氟中毒,出现氟斑牙和氟骨症,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因饮用高氟水而引起的这些病症一般使用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往往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致使家庭贫困。在氟病区,由于氟斑牙、驼背病屡屡发生,直接影响青少年入学、参军、就业和婚嫁,有的地方村民身高只有0.8~1.4 m,出现了矮子村,村民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巨大痛苦。

苦咸水是指水中溶解性总固体(俗称含盐量)超过了一定的含量,就会伴有苦涩或咸的感觉。根据调查,溶解性总固体超过2.5 g/L的苦咸水,很难直接饮用,会给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受水文地质条件影响,我国的苦咸水分布较广,农村饮用苦咸水(矿化度一般在2 000~5 000 mg/L)人口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的华北、西北、华东等地区,目前全国农村饮用苦咸水的人口约有3800多万。苦咸水造成饮水安全问题相对要轻一些,长期饮用苦咸水会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疾病。用苦咸水灌溉还可导致土壤次生 盐碱化。

(五).供水方式上存在缺陷

大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设施不完善,水质检测不规范,有的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建设比较粗糙,漏项多,管理设施考虑不周,尤其是极少考虑水质分析化验室的设置,注重了水量的解决,忽视了水质的科学分析。一些农村饮水工程使用年代较久,其供水管道的老化严重,有的自来水管路工作时间高达数十年,这些管路已腐蚀老旧,年久失修,致使自来水在输送过程中污染严重。另外,农村供水工程缺乏规范管理,生命力不强(特别是村级水厂),由于经济条件和管理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工程建成后不能保证供水工程效益长久发挥。

农村地区普遍采用的是水质消毒方式为氯消毒工艺,这种传统的消毒工艺消除病毒的效率极低,并且不稳定,再加上管道的二次污染,水中的病原菌、病毒和病原原生动物数量不减反加。严重时会造成病菌或病毒性传染病的大面积流行,例如:一些地区爆发甲肝、红眼病等就是由于当地自来水有关病毒病菌污染造成的。另外的安全问题来自于氯消毒工艺本身,我国水厂基本上采用氯杀菌消毒,不能有效地去除水中的有机污染,而在氯化过程中可能生成多种多样的有机氯化物包括卤甲烷,并占到饮用水中合成有机物的绝大部分,三卤甲烷这些物质基本上属于致癌、致突变、和致畸的三致物质,长期饮用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尤其是农村相关从业人员几乎没有得到相应的必要培训,如果操作不当,更会放大其中的安全隐患。

三、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对策

(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水资源

尽可能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并供水到户。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距离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可以依托已有自来水厂,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其他人口稠密地区,应建集中供水工程,并尽可能适度规模供水到户;在农户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可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做好水源勘测和调查工作,尽可能找水量充沛 水质良好的水源,降低净化难度和制水成本。

(二).积极组织学习,培养管理型技术型人才 国家应在基层挖掘能够扎根农村的人才,组织学习饮水工程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范维护方法以及科学管理知识等逐步建立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营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产权明晰,责权统一,落实管理体制,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当地政府应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比如发放宣传册宣传漫画文艺演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在娱乐中学到了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发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使监管部门能有法可依,加强监管能力。

(四).加强水质净化和水质监测力度

确保水质达标根据当地经济饮水工程的实际条件,选择技术可靠 操作简便经济实用的净水工艺,水质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已建的和正在规划当中的饮水工程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价,确保农民喝上放心水。

四、结束语

上一篇:常考概念小结及答案下一篇:给迷失的你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