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 转正定级的好处

2024-05-28

7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 转正定级的好处(精选2篇)

7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 转正定级的好处 第1篇

转正定级的好处

1、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

2、将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3、大学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4、城市人才交流的必备条件,可以在单位、城市间走干部调动。

5、评定职称的前提条件。

6、干部身份的退休养老保险比工人身份退休的养老保险多。(100%,60-80%)。

7、工龄从拥有干部省份开始计算。

[转】大学生工作满一年别忘转正定级!!

也许我不提,80%的人不知道转正定级这四个字,当然我也不知道。。更不知道其中厉害关系。可是了解以后,我大吃一惊,这个实在是太重要了,我们必须知道!据了解,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是关于干部的转正定级。干部转正定级的时间为1年。即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至下一年的次月,为见习期满,可以转为正式人员。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就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虽然转正定级对于非国有企业员工来说已经意义不大,但是如果不做转正 定级的话,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将来如有机会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时将会遇到困难,比如公务员考试中要求的两年工作经验的计算日期就是以转正定级表上填写的工作时间计算。

但是大多数人从来都没听说过“转正定级”这个专业术语,对自己的手续应该怎么办更是一头雾水。人事部门提醒,如果错过转正定级时间,将会影响干部身份的确认、工作时间和工龄的确定。具体影响我用下面的一个实例进行说明,以下是我找到的一个事例:

(主人公是A君)大学毕业后,拿到派遣证,去了南京的五星电器,工作4个月后,回张家港进了AUSTIN。随后,把档案和户口都迁回了张家港,派遣证签了改派。在AUSTIN工作9个月后,考进了现在的单位,安安稳稳一直到现在。

直到最近,单位的组织部门找他填表,问:你本科毕业,怎么会身份定的是工人?

嘎!现在还分干部和工人?

对,因为你没有转正定级,而且你也没法再转正定级了,所以你只能是工人身份。

彻底懵了,市人事局,苏州人事局,省人事局,一级一级电话打过去后,他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成了翻不了身的工人。

接着听我的案例分析: 咨询了很多人,翻查了很多政策,我用最浅显易懂的句子表达如下:

转正定级是计划经济的产物,80年代前在职人员有两种身份--工人或者干部。中专以上的毕业生为国家法定干部,大学毕业经一年见习期满转为正式干部,不作转正定级,按放弃干部身份处理。

更简单些:转正定级,就是填一张转正定级表,只要你是中专以上毕业,工作满一年,填表,所在单位盖章,交当地人才市场审批后,你的干部身份就定下来了。

现在国家已经取消干部身份了,那么这张转正定级表到底有什么用?它在档案管理上的意义非常重大:在档案中,没有转正定级表的,一律视为档案不完整,也就是死档,这样的档案,在大城市,例如北京、上海等引进人才落口及档案调动中,是不接受的。同时,在一些大企业的录用档案审查中,是通不过的。简言之:凡涉及到档案审查,没有转正定级表的,不行!

最要命的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没有这张转正定级表,关系就大了。

我没有转正定级表,而且再也补办不了。

这个工作满一年,必须是你的毕业派遣证上派遣的单位,或者说你的第一个工作单位,而且必须满一年,工作不满一年就走掉的转不了,除非原单位法外施恩 给你盖个章,但是如果人才市场有你的档案调动记录,那就是铁的事实了,人才市场没有,社保记录里也有,你今年在哪个单位,明年在哪个单位,满不满一年,清清楚楚地。除非你回到学校,重新改派单位,毕业生有两年的时间,过了两年,对不起,改派不了。

回到案例上,在五星工作了4个月,自然是办不了转正定级的,好在回来的时候改派了。于是AUSTIN变成了他的第一个工作单位,要命的是,在那 里只工作了9个月,就进了机关,不满一年,办不了转正定级。在AUSTIN的时候,档案在市人才市场托管,同时开始交社保,如果没有交社保,可以 抹掉在AUSTIN工作9个月的事实,把现在的单位作为我的第一个工作单位,但是,但是偏偏,事实存在,在第一个工作单位没有工作满一年,办不了转正 定级,自然定不了干部身份,也就永远成了工人。

现在是事业编制,直接影响就是,其他女士55岁退休,我50岁就得走人。

其实做工人没什么不好,咱们工人有力量,可是政策就是这么不合情又不合理,就因为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就要少工作5年,以后的待遇以及退休后的待遇,我头疼的都不想再去想了。

但是悲剧已经酿成,没办法,大家引以为戒,马上回去办你的转正定级吧。如果你现在的工作是你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且满了一年,那么恭喜你,如果你的人事部门还没有给你办理,那一定去提醒一下,下载一张当地的转正定级表,赶紧填了报上去。也许你在企业,干部还是工人根本不影响什么,但是,如果有机会,谁不想进事业编制和公务员队伍呢?

如果你派遣证上的第一份工作没有干满一年,去了别的单位,也过了改派期,那便再也不能转正定级了。如果你还没有工作,那么一定记得,第一份工作坚持呆满一年,拿到了转正定级和干部身份再走,如果实在要走,那么一定去学校重新改派,两年有效。大学毕业时的就业指导上,老师都不会讲这些。

7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 转正定级的好处 第2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有680万高校毕业生, 近5年的毕业生总量更是达到3114万之众[1]。数量如此庞大的毕业生群体就业初期支付能力有限, 高房价令多数毕业生“望房兴叹”。同时, 我国现有住房保障体系存在重产权式保障而轻租赁式保障, 重户籍人口而轻非户籍人口等问题[2]。这些局限性使毕业生成为“夹心层”, 被排除在现有住房供应体系之外, 得不到应有的住房保障。关心这类群体的住房消费问题, 是保民生, 促和谐的需要。

国内已有学者做过关于毕业生住房问题的调查:如杨朵朵 (2008) 首次对留杭州毕业3年以内本科毕业生做了买房情况的调查[3]。此后, 贲成龙 (2009) 和张艳艳 (2012) 对留南京毕业生进行了住房现状问题的调查分析[4,5]。石婷婷 (2011) 对浙江省6所职业学院农村籍大学毕业生的住房状况做了调查[6]。不难发现:现有研究主要以某较发达城市为例来说明全国范围内的情况, 且忽视了非本地户籍人口, 调查角度较为单一, 多为买房情况或住房现状的调查, 无法系统阐述高校毕业生这一群体的整体住房消费情况。因此, 本次调研在增加毕业生范围的广度和调查问题的深度基础上, 围绕毕业生住房消费现状, 住房消费意愿和住房消费动机等问题进行分析, 以期对毕业生群体的住房消费问题进行探讨, 提出对策建议。

二、问卷调查设计

本次调查的方式为典型调查, 调查方法为个案访谈及走访问卷调查。先通过对20名不同类型的毕业生进行个案访谈, 大致了解他们的住房状况与心声。然后, 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 设计调查问卷并进行调查。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信息, 包括毕业生的性别、毕业年限、个人收入、户籍和家庭状况;二是住房信息、涉及住房消费倾向、住房消费水平、住房消费心理和动机等内容。为了使样本分布尽量覆盖全国, 从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西南和东北各随机抽取一个大中城市———合肥、南宁、武汉、大同、兰州、拉萨和吉林的高校毕业生为调查对象, 深入毕业生相对集中的地区, 如高新科技园区、“城中村”、人才市场等。

三、调查数据分析与结论

本次调查共回收1065份有效问卷, 样本的学历分布为:专科生占12.3%, 本科生占72%, 硕士研究生占10.8%, 博士研究生占4.8%;性别分布为:男性占56%, 女性占44%;户籍情况为:本地户籍63.38%, 外地户籍36.62%;毕业年限为:毕业3~5年的占28.07%, 毕业1~3年的占29.2%, 刚毕业的占43.66%。

(一) 住房消费意愿

处于不同收入水平的毕业生近期认可的住房消费意愿显示 (见表1) , 不管月收入有多少, 毕业生整体的购房意愿是比较强烈的, 且购房意愿与月收入存在正相关关系。本地户籍毕业生多以住在父母、配偶家或单位宿舍为主, 以节省其住房消费成本;选择租房者多为外地户籍毕业生。

单位:人

在考虑性价比的同时, 多数毕业生热衷于50~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住房, 且个人月收入与期望的住房面积有一定的正相关性, 但是根据博弈论的观点:房地产商为了争取市场份额, 会倾向于建造利润丰厚的中高档住房, 减少中小户型住房的供应量, 而不会顾及利润受限的经济适用房。现实需求与有效供给的不足必然会带动房价的攀升 (见表2) 。

单位:人

在认可买房的546人中, 希望1~3年内买房的227人, 占41.58%;希望3~5年内买房的166人, 占30.04%;希望5年以后买房的153人, 占28.02%.

(二) 住房消费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已买房的比例仅为19.91%, 远远低于51.27%的购房意愿, 且接近半数的毕业生住房现状为租房 (见表3) 。

单位:人

已买房的212人资金来源显示:首付靠自己收入、其他靠银行贷款支付的占58.96%;首付靠自己收入、其他靠亲人及朋友帮助的占22.17%;首付靠亲人和朋友帮助、其他靠银行贷款的占18.87%;没有一人单纯靠自己的收入买房。本文粗略计算其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重:月收入1000~2000元的为61.1%, 月收入2000~3000元的为52.9%, 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为53.4%, 均超过银监会将借款人月房产支出与月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的规定。且月收入不同的群体还款压力差异不明显, 这可能与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心理有关:没有理性考虑自身经济实力, 越有钱越要买大房。

对于数量庞大的租房者, 其租房面积倾向中小户型居。租房方式为市场租房的占69.12%, 居住公共租赁房的人数占30.88%, 且总体来看合租的比例大于单租, 可能与节省租金有关。月租金占月收入的比重30%以下的占9.81%, 30%~40%的占53.32%, 10%~50%的占33.21%, 50%以上的占3.66%, 情况也不容乐观, 月租金过高会严重挤压其他消费支出, 同时也会影响为今后买房的资金积累。

(三) 住房消费动机

1. 买房消费动机。

买房动机深刻影响着购房行为, 据调查:为结婚而买房的人数最多, 占总人数的73.71%, 可见在中国“有房才结婚”的思想仍然严重, 这种观念会导致过度消费和盲目消费, 不仅追求买房而且追求买大房, 青年人独立自主的性格也加重了其买房的动机。

2. 租房消费动机。

据调查:租房动机中选择“便于工作流动、随时更换工作单位”的占20.3%。选择“不愿意让自己和父母承受贷款压力而降低生活幸福指数”的占32.6%。选择“期望或等待父辈赠予房产”的占46.2%, 选择“有出国打算等”的占0.9%。可见, 由于毕业生人口流动性较大, 节省住房消费支出和“啃老”等因素, 租房仍为大多数毕业生的选择。

(四) 对改善住房消费问题的看法

当调查“你认为改善高校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的住房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时, 认为国家应针对毕业生出台住房优惠政策的有565人, 占总数的53.05%;认为银行推出一些首付比例低、贷款期限长、利率优惠的按揭产品的201人, 占总数的18.87%;认为国家应打压房价, 房地产商降低房价的214人, 占总数的20.09%;认为通过自身努力、提高收入水平、合理安排住房问题的86人, 占总数的8.08%。可见, 毕业生对于国家政策的支持与帮助期待很高, 国家政策存在不足, 同时也一定程度反映了毕业生对于高房租、高房价的“望而生畏”, 对以己之力解决住房消费问题的信心严重不足。

(五) 结论

1. 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局限性使毕业生成为“夹心层”, 被排除在现有住房供应体系之外。

一部分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的条件, 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成为“内夹心层”;另一部分人既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又无力在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 成为“外夹心层”[7]。保障政策对户籍的限制, 更是使非本地户籍毕业生“雪上加霜”。

2. 大多数毕业生陷入高房价与低收入矛盾中。

住房消费支出占月收入比重较高, 购房资金融资途径较为单一, 多以银行贷款和亲戚朋友帮助为主, 缺少政策性的金融支持。

3. 住房消费意愿与现状的反差较为强烈。

反映出大部分毕业生住房消费动机不够理性, 主要为结婚而买房, 为等待父辈赠予房产而租房, 没有仔细衡量实际购买能力而急于买房, 造成家庭负担和自身压力。

四、对策建议

(一) 构建毕业生群体住房保障体系

1. 大力推进毕业生公寓建设, 探索新的租房模式, 缓解买房压力。

“青年公寓”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有益尝试, 且在国外发达国家早已实施, 这种公寓居住人群普遍学历较高且管理相对规范, 避免了“城中村”的脏、乱、差等现象。租金宜实行市场租金, 差别补贴来面向不同收入水平的毕业生;为了使公寓循环使用, 租期应为5年以内, 超过期限需加收租金;考虑到城市中地理位置好的地段一般已作为商业中心, 可将青年公寓建设在较偏一些的地带, 但是为了工作的方便, 应以保障交通便捷为主;在公寓物业管理方面宜采用高校学生宿舍的管理模式, 有助于毕业生从学校走入社会;在融资来源问题上, 可以通过引进社会资金、鼓励企业投资等方式来减缓政府压力。

2. 试行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模式, 有效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模式,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 按照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政府拥有产权的比例一般为30%或50%, 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比例应根据当地的房价水平进行调整, 并适当放宽购买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 将买不起市场商品房的“外夹心层”纳入共有产权房的准入体系中, 以全面减轻高校毕业生的购房压力。对于倾向长期居住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群体, 可以考虑使其先租后买, 租售并举。同时, 共有产权房可以适当设计不同类型的住房以满足毕业生的需求变化。

3. 完善准入准出机制, 突破户籍限制。

我国于2009年才开始提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准入准出等机制尚不成熟。某些城市对本地户籍的限制将外地户籍人群直接排除在外, 这种户籍歧视不利于城市留住外来人才, 各地政府应广开门户让外地毕业生感受到归属感。武汉等市目前尚无准出机制出台, 不利于公租房的循环使用, 应当设置5年左右的租住年限, 或当其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后按市场租金收缴费用。

4. 建立毕业生住房保障信息共享机制。

由于个人信息与政府住房保障信息不对称, 各地政府之间信息不共享、毕业生个人对政府住房保障信息也不能及时了解, 必将使保障机制运作效率低下。因此, 有必要对毕业生建立住房信息网络档案, 着重采集毕业生工作地点、工资水平、住房状况等信息, 且要将近期的住房保障政策以及保障房源的地点和价格等呈现给毕业生。

(二) 完善住房保障的政策性金融支持

1. 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的支持。

毕业生群体是预期收入有望逐步提高的“潜力股”。相信“居者有其屋”是大多数毕业生的目标, 虽然其几年内积累了一定积蓄, 但是银行贷款的高首付、月还款额过多使他们难以满足住房需求。所以对其实行贷款优惠, 降低申请门槛很有必要。农行上海分行2006年曾推出针对大学毕业生购房后因收入变动而采用递增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贷款品种, 重点支持二手房和小户型房屋的购买。建议国家适当减免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住房贷款服务方面的税收, 使其可以向毕业生提供较低利率的住房贷款。这样不仅有利于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切身需求, 而且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

2. 推广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目前可领取住房补贴的对象主要为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职工, 效益差的企业和地区基本还未实施。对于高校毕业生这一特殊的人力资源, 优先考虑其住房补贴问题有利城市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对于毕业生群体中的买房人群同样可以按照售价补贴一定比例的住房款。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有利于增加城市之间的人才竞争力。

3. 调节商品房市场产品供给结构。

据调查, 多数毕业生考虑其经济实力而热衷于中小户型住房, 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结构畸形发展, 开发商为追求经济利润, 更愿意开发中高档住房, 这不仅刺激了青年盲目消费的心理, 更是加重了其终身的经济负担。政府应充分发挥监督调控职能, 以政策规范、税收优惠等措施来引导开发商增加中小户型和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供给。

(三) 引导树立健康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

国家应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的宣传, 引导高校毕业生认清当前房地产形势。在住房消费观念上, 改变从前的超前消费、一步到位的思想, 理性的根据自身收入、还贷能力等实际情况, 做好梯度住房消费的准备。树立先租房后买房, 首次买房应先买小户型房过渡, 等到收入水平提高、支付能力增强时再换中高档住房以改善住房环境。高校毕业生应当认识到很长时间内以租房为主, 满足自身暂时的需要, 不要为急于购房给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参考文献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高校毕业生定居城镇的人数逐年增多, 他们作为社会主义城市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其住房消费状况却并不乐观, 尤其是在刚毕业几年间的住房问题更加突出。深入了解他们的住房消费情况, 对于改善其住房消费问题及对政府决策极具参考价值。本文基于对全国多个城市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的实证调查, 在分析其住房消费意愿、住房消费现状、住房消费动机和我国现有住房保障制度不足的基础上, 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住房消费,调查,住房保障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11-15].http://www.mohrss.gov.cn.

[2]邓宏乾, 王贤磊, 陈峰.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并轨问题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2012 (5) .

[3]杨朵朵, 马万里.杭州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调查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8 (7) .

[4]贲成龙.大学毕业生住房现状及保障研究—基于对南京市26名大学毕业生的个案访谈[D].南京农业大学, 2009.

[5]张艳艳.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研究—以南京为例[J].价值工程, 2012 (2) .

[6]石婷婷.大学生就业后的住房贫困现象探析—基于浙江普通高职毕业生的调查[J].浙江社会科学, 2010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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