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2024-08-13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精选8篇)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第1篇

浅谈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论文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论文摘要: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所以从无产阶级政党产生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就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改革开放以后,为了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邓小平同志丰富和发展了他们党内监督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党内监督体系。随着改革开放日趋深入,它必将对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有所帮助。

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内监督指中共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和国家法律,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进行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我们的先贤对党内监督思想进行了论述,特别是我们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党内监督思想,他的党内监督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

(一)马克思恩格斯:集中监督和民主监督相结合马恩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指出:“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这表明中央委员会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执行机关,必须接受党代表大会这个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章程》中还规定了各级组织的职权及各级组织和全体盟员必须遵守的纪律。如规定了上级对下级、组织对盟员“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保守同盟的一切秘密”;“盟员如果不能遵守这些条件即行开除”n等,实行严格的纪律监督。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认为通过民主和批评实施有效的党内监督。恩格斯曾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啊这就奠定了民主监督的思想。

(二)列宁:对上对下的平行监督

1920年在俄共(布)九大上列宁提出:“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由受党的培养最多、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最能执行党的监督的同志组成。”以便实行对党的监督。在监察机关的产生问题上,列宁强调,监察委员会委员必须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民主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党委委员和其它苏维埃政权中的职务,监察委员在任职届满前不得调任其它工作。同时强调了监察机关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监察委员会委员享有中央委员的一切权利。这样党的监察机关不仅监察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而且能够监督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及上层人物。列宁还首次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概念,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他曾说“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彻底进行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才能完全战胜官僚主义。”

(三)斯大林:由民主监督发展到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

斯大林成为苏共领导人后,在苏共监督方面也曾提出了一些正确意见。但不久就逐步建立、发展起了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他在苏共十七大上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把党的监察委员会由过去的与党中央政治局和各级党委平行的机构,变为政治局和各级党委的下属机构。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的监督。他又以委任制代替选举制。他改变了“监察委员会委员在任期未满前不得调动工作”的规定,从而使党的监察人员失去了大胆行使监察权而免遭打击报复的组织保证。斯大林强调的党内监督实质是实行集权体制下的“党内专制”、是一种缺乏民主基础的、被异化了的党内监督机制,甚至把国家暴力引入党内监督。

(四)毛泽东主张实行民主,依靠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实行监督

1945年7月,毛泽东在延安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共产党能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问题时,肯定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主张通过民主制度,建立监督机制,来约束某些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他说的民主就是让群众讲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他还强调加强各民主党派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旧”呵惜党的八大后,个人崇拜式的党内外监督达到顶峰,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遭到破坏。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为了有效遏制党内不正之风,邓小平同志继承了先贤们在党内监督方面的正确思想,认真总结和汲取了斯大林破坏法制和毛泽东在领导制度方面的教训,对党内监督思想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党内监督体系。

二、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一)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

邓小平认为有效的监督是执政党不犯大错误的重要保证。他在1957年西安干部会议上发表的《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威信很高。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他认为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他还认为有效的监督是使党和国家保持稳定的重要条件。为了深刻反思1989“山.四”政治**,邓小平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但教育何以失误的背后,是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缺失。所以要维护党和国家的稳定,必须加强监督。

(二)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问题是防止权力的滥用

他强调要加强党委会内部的互相监督。“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这是一个小集体。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他认为批评是一种很好的监督,要通过党的生活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所以他说:“党委要加强支部和小组的经常工作。党员一定要过支部生活,过小组生活,在这里面检查工作,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

(三)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着重制度建设

早在l956年中共八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他就指出:“党除了应该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m可惜不久八大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均被否定了。所以邓小平在总结毛泽东晚年所犯错误的教训时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制度的严重影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他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他说“一般党员、干部,人人都应该经常过支部生活,过小组生活,接受党的监督。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这也是一种监督。”‟

(四)他认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在于发扬党内民主

邓小平曾指出:“无论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我们党的传统作风。”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便于行使民主监督。

(五)他认为强化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他主张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

总之,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是我党的一笔宝贵财富,随着改革开放日趋深入,党内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它必将对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有所帮助。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精神,切实提高全党的反腐倡廉能力。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第2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发布施行,如何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我们认为着重是看党内监督机制的落实程度。党内监督机制,是指在党内监督全过程中,由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监督对象、内容、主体、方式、程序、处置、保障等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党内监督机制是一种预防和修正错误的制衡机制,是

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执政党实现其各个时期历史任务的重要保证,对当前人事人才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党内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监督机制疲软。缺乏纵向统一领导和横向监督体系的有机配合,难于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实行全面监督。而党内监督机制应具有的相对独立性与实际隶属关系上非独立性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监督主体之一的专职机关——纪委,如果没有上一级纪检机关过问,就难于进行监督活动,使一部分党员干部在事实上游离于党的监督之外。二是监督机制缺乏横向协同,各部门各自为战,有时几家都要管,有时互相推诿都不愿管,以致造成监督力量之间相互脱节,相互削弱。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虽然都有教育遵章守纪、增强党性的义务,但它们之间有机配合也不够。三是监督功能被处罚功能所替代。现实的监督主要是对党员违纪行为的事后查处上,而没有放在事中和事前的监督上,把党内监督当成单一的处罚功能,这种监督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监督机制,即使制定再多的法规、设置再多的机构、扩充再多的人员,党内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也难以发挥。四是党内民主监督还不完善,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常常流于形式。依照党章,党员有权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缺乏切实的途径和保障,党员的这些权利往往只停留在党章条文上。五是专职监督机关本身存在畏难情绪。由于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功能没有全部实现,监督者顾虑重重,上怕得罪领导,下怕得罪群众,埋怨情绪、畏难情绪在相当一部分专职监督人员中流露,削弱了党内监督的作用。

二、主要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是搞好党内监督的重要课题。由于现行党内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没有能充分发挥出其抑制权力的逆向的应有作用,因此,如何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拒腐防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好人事人才工作,是我们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关键所在,就是要完善党内权力制约体制,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从当前基本国情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国民文化素质也不高,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着民众的政治参与和监督的水平,党内监督依然是对各级国家机关党的领导干部的重要监督力量。

(二)遵循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

遵循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的重要前提。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对党内消极因素的抑制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强制,其核心则是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督察和制约,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完善党内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真正做到以党纪约束权力,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实现党内监督权威化。监督应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党组织这个大系统中如果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督制约系统,就不能有效地防止各种不良倾向和腐败现象。在现行党内监督体制之下,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订出让党内监督机关独立执行监督任务,不受非法干扰的若干措施,以强化纪检机关的职能,实现党内监督权威化。

2、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法律,依靠法制力量遏制腐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在机制、制度等方面探讨和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使党内监督做到有章可循。在这方面,目前应该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要从抓若干个不准,发展到制订党政干部的廉政准则,更全面更严格地提出新时期的行为规范,改变零打碎敲的做法。二是要从抓具体的行为规范转到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从各级党委每年部署,纪检机关直接抓,逐步转到各级党委作为日常工作来抓,明确各级的廉政责任制,人人动手抓廉政。四是从定性的要求转到定量的考核,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廉政管理考核制度和秩序。

3、发扬党内民主,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民主,是党内权力约束得以实现的基础,没有广泛的党内民主,便没有健全的党内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发扬党内民主,便可充分发挥广大党员作为主体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而发扬党内民主,实现有效监督的原

则是:一要坚持党内监督地位人人平等,每个党员和干部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利,又有被监督的义务。二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使党员群众敢讲真话,敢于批评,不怕打击报复。三要保证党员监督渠道畅通,建立上下监督的互补机制,拓宽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监督渠道。

4、处理好党内监督各层次的关系,发挥党内监督的整体效能。党

内监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很强的专业性,对象主要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种特点决定了监督机制既是多层次的,也是多方位的,纵横制约,前后制约的机制;同时还应当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组织群体与党员个体相结合,超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监督主体与客体相结合,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机制。处理好这些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发挥党内监督整体效能的可靠基础。

(三)强化监督主体

强化监督主体,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先决条件。党内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督主体作为党内监督的监督者,是一种处于统治、支配地位的力量,直接影响与制约着党内监督体系的结构和效能。应通过强化党内监督主体,实现权力制约机制的现代化,来保证国家行政权力的廉洁运行。

1、通过加强党员的思想修养,使党员做到自我监督。党员自我监督就是通过党内教育活动,使每个党员经常对照《党章》、《准则》检查自己有无“越轨”行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道德、纪律的修养,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发挥党员的自我约束机制,是最积极的监督,也是搞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

2、通过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实行组织监督。党组织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形式,通过党组织实行监督,其方法主要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党员鉴定和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实行监督;通过对党员谈话,个别帮助,把问题克服在萌芽状态;通过党风党纪检查和机关思想作风整顿对党员实行监督等等。

3、依靠广大党员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员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依靠党员群众搞好党内监督,我们已经有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民主评议党员,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工作,建立群众性的党内监督组织。

4、强化党委会自身制约和监督。邓小平同志说,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权力最大的人,也是最需要监督的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尤其是对党委会主要领导人的监督制约,因为他的权力大,起着别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5、在党章规定范围内,适当地扩大纪检机构的权限。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扩大纪委的监督权:一是纪委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有参与权、批评权和建议权;二是对重要干部的选拔任免,纪委要有提议权、考核权、弹动权和质询权;三是对明显用错人和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和事有干预权;四是对违纪违法线索有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五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约见、约访权,以此扭转纪检机关责实权虚,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力不相适应的状况。

(四)明确党内监督的客体

党内明确党内监督的客体,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根本保证。监督的客体,是指党内监督的对象。党内监督对象是全方位的,一切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到监督,但是从总体上看,权力越大的,领导职务越高的,越需要受到监督,越是重点。对待监督客体,必须严格执行人人平等的原则,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遵循干部制约制度,无条件地接受党内的各种监督以及来自党外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超越监督和不受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特殊干部。根据党章对全党的四项基本要求,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各项基本条件以及《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鉴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目前在监督客体上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权力授予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权力授予过程中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把好干部任用的入口关,构筑起防止权力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是十分重要的。一是要把好领导干部的选拔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二是要把好重要岗位干部的任用关,试用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与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与本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党政正职与主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一般不在原籍任职,凡涉及本人亲属子女的问题,应主动回避,也不得利用职权暗示他人进行干预。三是要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腐败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本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四是要加强用人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任用干部应事先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

2、强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格局。努力强化组织监督机制,合理调整部门和个人权力与职能,适当分散权力,使部门权力适度分解,避免集权于少数人,从而实现部门内部权力之间的协调。二是建立告诫谈话制度。在干部任职期间,发现有违纪苗头时,必须亮黄牌,由上级领导或纪委和组织部门进行谈话,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建立个人廉政考察制度。在干部任职期间,由纪委和组织部门抽调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联合考察组,结合考核进行廉政考察,同时对一些班子的调整进行不定期廉政考察。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第3篇

关键词:党组织,党内监督,制度

成立于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是依照马列主义建党原理而创建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 党内监督是从监督制约的角度来保持党的先进性, 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影响和控制。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 纪律检查机构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 它在维护党规党纪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党内监督机构的发展历程及运作机制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建党原理组建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 在建党之初便明确采用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原则和“议行合一”的党内权力结构。

从1921年成立至取得全国政权以前, 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强大的内外敌人和艰巨的革命任务, 残酷恶劣的革命环境和长期进行领导战争的革命党的地位使得党的组织机构和权力运作都相对比较集中, 此时为了确保党的坚强有力, 特别强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严格的组织纪律。长期的革命环境使得全体党员对于组织有着强烈的依赖和服从, 民主集中制也更多倾向于强调“集中”。并且中国在长期的封建历史过程中自身缺乏民主的因素和传统, 诞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的中国共产党不可避免也要受此影响。这一系列历史性因素形成了党内强组织、弱党员的格局, 在党内部党组织对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是主要方面, 党员对于组织权力的约束和自身利益诉求方面仍很为薄弱。建国以来党在推进党内民主上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强组织、弱党员的格局尚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 这使得党内监督更多局限在对党员的监督上, 而对于拥有重大权力的组织却始终缺乏有效的制约。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从党的五大时正式设立, 但几经大的变化, 一直到新中国的建立才逐渐趋向固定并进一步完善。党执政后, 对党内监督相当重视, 但是仍然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此时党已经着手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制度化尝试, 但未能实现制度化, 在随后而来的“左”倾和“文化大革命”使得这一进程走向停滞乃至倒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党的各项政策逐步回到正常轨道, 在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 对纪委所所做的新的各项规定, 成为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化的基本模式。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以后历次大会虽有发展但也仅是技术层面的补充。纪委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纪委的监督权要受到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制约, 党委这种既拥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权力构架方式, 主要是党代会缺乏依托其实际职能难以行使的结果。纪委这种双重领导方式在客观上有助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以及保持了监督权在实行上的稳定性, 但它也同时使得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弱化和难以操作。而党委的日常权力又集中在常委会, 在常委中领导集体成员间在理论上的平行机构又趋向为金字塔结构, 权力集中于少数人尤其是作为党委“一把手”的党委书记, 理论上的集体领导制往往会演变为事实上的“一把手”领导制。这就使得“一言堂”“家长制”等现象的出现变得难以避免。

二、党员和党组织在党内监督中的互动与博弈

党员组成了党组织, 党组织和党员从根本上说应该是一致的, 主要表现为:党员基于共同的信仰和党员服从党组织, 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一方面要代表党员的利益, 反映党员的要求和呼声, 另一方面也要体现党的意志, 约束和管理党员。事实上党员和组织也是不断互动和博弈的一对范畴, 在党的内部还有党员个体性权利和党组织的权力这一对立统一的关系存在。我们经常强调的“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四个服从”中, 少数服从多数是前提和基础, 因为离开了这个前提和基础, 后三个服从就难以成立。这也应该是民主集中制的核心灵魂。正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所提出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然而在党的历史上曾多次强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而对于党内的民主则有所弱化, 党员的主体地位难以体现, 这形成组织与党员互动中的失衡。反之, 也可能因为个别党员在党内身处高位执掌党的重要权力而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形成一言堂、家长制等“个人专断”, 从而将自身凌驾在组织之上。这不仅破坏了党内的民主, 还对党的事业, 党的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在民主集中制这一基本组织原则中, 民主是对党员权利的表达, 只有民主才能是一个政党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和活力, 而集中则倾向于组织权力的彰显。民主是基础, 党组织的权力是基于党员的权利所产生的;集中是保证, 只有党组织坚强有力, 才能最终代表党员实现党的目标。处理两者之间关系的关键是要在其中达到一种平衡, 使既能彰显权利又能维护权力的有效运行。

三、科学配置党内权力, 保障党员权利

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核心是分权, 使不同的权力机构之间形成一种互相的监督和制约关系。在党内部这一监督机制具体是由各级党员代表大会, 党委和党内的专门监察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来执行。其中, 从法理而言, 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是各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具有最高决策职能和最高监督职能。但在党的实际机构构架中, 党的代表大会这一最高权力形式因为缺乏常设的实体机构, 而使之职能的有效履行因为缺乏依托而弱化。同时党的代表大会作为党内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 也是党员实现其权利的主要平台。还由于党代表的产生不够规范, 其权责和活动机制在党章和党内其他规范中并无明确规定。党代表不论在党代会期间还是会后都难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实际上难以成为党员与各级党组织通的桥梁和纽带。党员权利难以通过党代表及党代会予以实现也因此而受到极大制约。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纪委所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其监督功能的发挥难以充分, 在对下级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反腐倡廉和维护党风党纪方面运行的比较良好。但由于同级纪委要受同级党委领导, 纪委在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上缺乏独立而可行的权限, 甚至依附于同级党委, 纪委的实际监督职能也因此而受到制约。从制度上把党内的执行权与监督权相分离, 在党章的层面赋予各级纪委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和充分有效的监督权力, 这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董瑛.党内干部监督制度建设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1]董瑛.党内干部监督制度建设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2]十二大以来 (上)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2]十二大以来 (上)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

[3]董连翔.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3.[3]董连翔.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3.

党内斗争造成了邓小平的“婚变” 第4篇

邓小平的第一次婚姻是在上海中共中央机关从事地下工作期间,他与女共产党员张锡媛结为夫妇,两人志同道合,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在白色恐怖中为共产主义 理想英勇奋斗。后来,张锡媛因病去世。在邓小平由上海到江西期间,与女共产党员金维映一路同行,后来结为夫妻。金维映与邓小平一起到达中央革命根据地后,曾任过中共于都县委书记、中共胜利县委书记,领导两县党政军民开展经济建设、扩大红军和支援前线,是一位有能力的女干部。“左”倾教条主义领导人开展反对“邓、毛、谢、古反党集团”的斗争以后,强大的政治高压迫使金维映不得不与邓小平离婚。这是“左”倾教条主义领导人在党内错误地进行“党内斗争”而造成的悲剧。

邓小平的女儿毛毛在《我的父亲邓小平》中这样写道:(阿金)和父亲分离以后,她被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任组织科长。1933年10月,阿金受命担任瑞金县扩红突击队总队长,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长征到达陕北后,阿金担任过中央组织部组织科长、抗日军政大学第四大队女生区队的区队长、陕北公学生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长期的战争生活和艰苦环境,使许多长征过来的女同志身患疾病,阿金也是如此。因此,1938年,组织上决定送她去苏联治病。1941年,苏德战争爆发,战火很快燃烧到莫斯科,其时阿金正在莫斯科郊区的一家医院治病,不幸死于战乱之中,时年三十有七。

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工业园区党内监督制度,搞好党内民主监督,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和内容

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当前应特别强调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必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权利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忠于职守,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官僚主义。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5、必须坚持职业准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永保共产党人的本色。

7、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已任,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途径

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对党员、党员之间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任何一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其主要途径是:

1、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党小组的监督。

2、按时开好一年两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次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也可吸收部分党员、干部参加,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

3、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考核鉴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前,有关部门要按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全面作出鉴定,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和奖惩。

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三、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和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组织的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

3、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第6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进程进入新阶段。

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本报业务研讨版特推出系列解读,从《条例》展现出的新的党内监督特色、党内监督工作如何规范开展、《条例》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关系等方面内容进行逐一阐释,敬请关注。——编者

《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是XX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试行)》)的升级版,为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的程序、规范和制度依据。

体系更完备

体现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条例》共8章、47条,其中,第二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明确中央组织监督的内容和要求;第三章规定党委(党组)的监督,明确党委的监督职责和巡视监督方式,细化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谈话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第四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线索处置、执纪审查要求等;第五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第六章规定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条例》将《条例(试行)》6类监督主体进行归纳整合,全面建立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监督、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把所有党组织和工作部门、全体党员都作为党内监督的职责主体,并分别明确其监督职责,强调以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措施的有机统一来建构党内监督体系,更能体现出总书记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表明党内监督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牢。

范围更全面

彰显党内监督没有禁区

与《条例(试行)》相比,《条例》在监督范围上最大的亮点和突破就是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监督。《条例》第二章专门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监督,其中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了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党内监督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定期部署、开会研究、听取汇报等要求;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中央委员会成员、中央政治局委员提出了开展党内监督的具体要求,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这些规定表明,《条例》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把党内监督覆盖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内高级领导干部,实现管全党、治全党,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信心。

重点更突出

盯紧党内重点事重点人

党内监督的重点无外乎重点事和重点人。

《条例(试行)》第三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四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条例》第五条规定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可以看出,《条例(试行)》、《条例》监督重点对象基本一致,旨在突出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而重点内容上,《条例》明确将“四种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要求纳入其中,更加顺应形势发展要求,更能突出党内监督特色,更好抓住党内监督重点。

指向更具体

着力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深入总结党内监督的经验和教训,继承了党在长期监督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吸收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问题导向十分鲜明。

《条例》第四条强调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第五条明确指出,党内监督要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条例》第七章增加了问题整改内容,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增强了党内监督的约束力和问题整改的实效性。

责任更明确

形成党内监督整体合力

《条例(试行)》第五条规定“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

《条例》除了对包括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外,还专设第六章,对“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无缝衔接作出了详细规定。

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 第7篇

(一)试卷

[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

00 30 47 [考试说明]: 1、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正确

错误

2、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正确

错误

3、总书记提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正确

错误

4、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

正确

错误

5、党内监督面前人人平等,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正确

错误

6、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要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进取心和热情。

正确

错误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正确

错误

8、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正确

错误

9、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正确

错误

10、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

正确

错误

1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的时间是()。

2003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12、()提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提供了重要遵循。

十八届三中全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

十八届五中全会

十八届六中全会

13、加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权力监督

专职监督

党内监督

社会监督

14、()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法治

法律

纪律

监督

15、总书记提出要把全面()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指导方针。

建成小康社会

深化改革

从严治党

依法治国

16、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

信仰

信念

廉洁

党性

17、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对党()的重要检验。

忠诚度

认知度

知名度

奉献度

18、领导干部作为党员的政治身份要求其必须遵守()。

国家法律

党的纪律

民主集中制 四项基本原则

19、领导干部作为公民的法律身份要求其必须遵守()。

党的纪律

国家法律

民主集中制

四项基本原则

20、()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权力监督

专职监督

党内监督

社会监督

21、()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监督职责。

党的基层组织

党员

党的工作部门

纪律检查委员会

22、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基本要求就是要(),这是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根本宗旨决定的。

从严治党

依法治国

深化改革

科学执政

23、全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着引导和架构作用。

从严治党

依法治国 深化改革

科学执政

24、“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具有()的现实品格。

跨越陷进

维护利益

攻坚克难

统一市场

25、()是法治的内在机制。

监管

问责

选举

监督

26、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制度

法律

政府

人民

27、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使命,要增强()。

责任意识

忧患意识

党性意识

权责意识

28、全面从严治党是(),要加强理论研究。

新理念 新课题

新目标

新任务

29、全面从严治党是新任务,要加强()。

实践落实

开展批评

学习教育

听取意见

30、只有以()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权力监督

专职监督

党内监督

社会监督

31、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2、通过党内监督,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

有权必有责

有责要担当

用权受监督

失责必追究

33、发展党内民主就必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

加强哲学理论学习

34、全面从严治党要()。

加强哲学理论学习

发展党内民主

依靠人民群众

认识规律、运用规律

35、总书记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包括(建言献策渠道

批评监督渠道

投诉举报渠道

引导控制渠道

36、我们要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相统一的规律。

系统性

预见性

创造性

实效性

37、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主要包括()。

加强哲学理论学习

按照“五个标准”“四有条件”选任干部

树立和发扬“三严三实”的作风

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

38、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即()。

主观唯心主义

唯物辩证法

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39、下列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描述正确的是()。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40、下列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描述正确的是()。

提出8个禁止,52个不准

共8条

共281个字

党内监督制度 第8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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