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2024-07-12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精选8篇)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1篇

文圩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

试点村项目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满足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确保村级公共服务正常运转,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蒙农改办)[2017]2号)文件精神,经文圩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文圩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村项目实施》,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民战略,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一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必须由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市场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村两委、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结合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现状,统筹规划农 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中长期目标,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制订分步实施方案,逐步有序推进。

三要坚持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要严格执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管理。

四要坚持试点先行,风险可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采取先行试点,封闭运行的办法,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做到风险可控。

二、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支撑平台,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新机制。实现“三个建立”:建立促进村民生、方便村民生活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保障有力、满足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需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村集体投入和社会资本多元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村民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村级公共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村生活和社会管理各方面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实际,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基础最急需、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公共设施运行维护问题。我镇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村内道路、桥梁、和田间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二)农村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及农民居住环境卫生等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三)卫生室、幼儿园、生活生产资料超市、党员活动室、信访治安室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场所设施等级运行和维护。

(四)村内农民生活娱乐活动场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考虑试点政策与农村其他专项涉及资金政策的有效衔接,凡有稳定资金来源或公共财政已覆盖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资金不得重复安排。

四、试点项目补助标准

按照项目有关规定,每个试点村补助标准为5万元。在此基础上,倡导社会捐资和村集体投入相结合,共同研究推进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建设。

五、资金管理

(一)坚持专款专用。运行维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

为了规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镇将建立台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同时加强监督考核,村务监督委员 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所有工程、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二)实行审核报帐制。项目完成,经村两委、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报经县财政局农财股进行项目审计。资金报帐票据须有村负责人、镇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由镇报帐员按报帐制度的要求,归依整理资料到县财政局办理资金据传。

六、项目管理

(一)坚持村民管理。坚持“三议五公开”(即事前群众建议、事中群众审议、事后群众评议,公开资金规模用途、公开村民建议意见、公开村民会议决议、公开项目完成情况、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工作方法,全面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管理引导议事。鉴于目前运行维护资金补助标准不高,应积极引导村民把议事重点放在已建成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推进农村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丰富村民物质精神文化活动、整治村内环境等级方面。

(三)优化项目实施。实行合同式管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必须与提供服务的单位(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明晰。二是购买专业服务。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或能够由社会组织提供的运行维护项目,必须全部采 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队伍(人员),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服务质量。三是照顾弱势群体。对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的运行维护项目,优先利用贫困户、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以及体村富余劳动力,为这部分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劳动来增加收入。

七、工作步骤

(一)公开政策,征求意见。及时召开会议,向试点村传达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示范试点工作。村两委根据文件要求规定,向村民宣传解决政策,公示资金额度、用途及要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

(二)拟定方案,群众审议。各村要比照“一事一议”群众议事程序操作,确定方案,申报项目及资金概算。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项目情况说明,审议项目实施草案。

(三)方案报审,组织实施。根据村民会议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由镇初审。镇初审后各村项目汇总经县财政局(综改办)审核,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批。试点村按县批准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四)验收审核、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镇验收小组(包括镇村干部)按各自职责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公示相关结果,接受村民评议。县财政局根据各试点村工作情况,组织抽查复验,对抽查复验中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村将 在全共通报,并对虚报申领、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根据规范文本和档案管理制度,按“一项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主要反映群众议事、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实施、项目监管、公开公示、项目效益等过程的有关内容,包括试点项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表决签字表》、《试点项目申报审批表》、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报帐财会资料、公开公示照片等,并按进行整理成册,实行立卷归档,规范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任,要成立组织,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主要工作部署,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镇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资金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纪检监察要加强对运行维护试点工作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司其职,负责技术指导,并参与项目监督管理。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村两委积极性,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推进“三个创新”。创新议事机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议事,确保维护项目、资金使用由村民决定,创新监管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群众自治组织相结合的协作监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社 会管理的新平台。通过改革创建,实现“小改革、大机制,小资金、大舞台”的目标。

(三)加强部门配合。村级运行维护试点工作由镇政府牵头,负责目标下达、日常检查和工作考评、各试点村方案初审、项目监管、工程验收、资金结算、档案管理等,统筹负责辖区内试点项目实施;村、组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政策宣传、组织村民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日常监督等;镇农业、交通、水利、文体、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绩效考核。镇财政所要制定运行维护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镇、村要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定期对工作推进、工作监管、操作规范、资金管理进行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有力、监管到位、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文圩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2日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2篇

高压断路器及机构运行中巡视检查项目

1、断路器表面应清洁,各部件完整牢固,无发热变色现象。

2、套管拉杆及绝缘子等瓷件无污无损无放电现象。

3、油标指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油筒无渗漏,油色正常。

4、分合闸指示器指示正常。

5、断路器的分合闸线圈无焦味冒烟及烧伤现象。

6、油筒内部无杂音和放电声。

7、少油断路器应价查支架接地情况。

8、SN1、SN2型断路器操作后应检查软铜片无断裂。

9、操作机构应完整无锈蚀。

10、传动销子连杆完整无断裂。

11、油压缓冲或弹簧缓冲器应完整良好。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 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 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 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促进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 基本原则

平稳起步, 有序推进。 根据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目标、进程及重点任务, 立足于我国现有网架结构、电源和负荷分布及其未来发展, 着眼于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 统筹规划、 有序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 建立规范运行的全国电力交易机构体系。

相对独立, 依规运行。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 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 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 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 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第三方参与, 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 各交易机构依规自主运行。

依法监管, 保障公平。 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 构建保障交易公平的机制, 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优质的交易服务, 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促进交易规则完善和市场公平。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交易机构实施监管。

二、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一) 职能定位

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 运营和管理; 负责市场交易组织, 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 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 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二) 组织形式

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 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组建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 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 其中, 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 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 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 会员制交易机构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则组建。

(三) 市场管理委员会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充分体现各方意愿, 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 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 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 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 市场管理委员会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表决等合理议事机制,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派员参加市场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 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结果经审定后执行,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行使否决权。

(四) 体系框架

有序组建相对独立的区域和省 (区、市) 交易机构。 区域交易机构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组建)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 和其它服务于有关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机构。 鼓励交易机构不断扩大交易服务范围, 推动市场间相互融合。

(五) 人员和收入来源

交易机构应具有与履行交易职责相适应的人、 财、物, 日常管理运营不受市场主体干预, 接受政府监管。 交易机构人员可以电网企业现有人员为基础,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公开选聘, 择优选取, 不断充实;高级管理人员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荐, 依法按组织程序聘任。 交易机构可向市场主体合理收费, 主要包括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

(六) 与调度机构的关系

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组织, 调度机构主要负责实时平衡和系统安全。 日以内即时交易和实时平衡由调度机构负责。 日前交易要区别不同情形, 根据实践运行的情况和经验, 逐步明确、规范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职能边界。

交易机构按照市场规则, 基于安全约束, 编制交易计划, 用于结算并提供调度机构。 调度机构向交易机构提供安全约束条件和基础数据, 进行安全校核, 形成调度计划并执行, 公布实际执行结果, 并向市场主体说明实际执行与交易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

三、形成规范运行的交易平台

(一) 拟定交易规则

根据市场建设目标和市场发展情况, 设计市场交易品种。 编制市场准入、市场注册、市场交易、交易合同、交易结算、信息披露等规则

(二) 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逐步提高交易平台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根据市场交易实际需要, 规划、建设功能健全、运行可靠的电力交易技术支持系统。 加强技术支持系统的运维, 支撑市场主体接入和各类交易开展。

(三) 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 按年度公布当地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 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监管。 进入目录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交易主体。 交易机构按照电力市场准入规定, 受理市场成员递交的入市申请, 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和交易平台使用协议, 办理交易平台使用账号和数字证书, 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档案资料。

(四) 交易组织

发布交易信息, 提供平台供市场成员开展双边、集中等交易。 按照交易规则, 完成交易组织准备, 发布电力交易公告, 通过交易平台组织市场交易, 发布交易结果。

(五) 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根据各类交易合同编制日交易等交易计划, 告知市场成员, 并提交调度机构执行, 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确保交易合同和优先发用电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六) 交易结算

根据市场交易发展情况及市场主体意愿, 逐步细化完善交易结算相关办法, 规范交易结算职能。 交易机构根据交易结果和执行结果, 出具电量电费、辅助服务费及输电服务费等结算凭证。 交易机构组建初期, 可在交易机构出具结算凭证的基础上, 保持电网企业提供电费结算服务的方式不变。

(七) 信息发布

按照信息披露规则, 及时汇总、整理、分析和发布电力交易相关数据及信息。

(八) 风险防控

采取有效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对市场运营情况的监控分析, 当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时, 按规则采取相应的市场干预措施, 并及时报告。

四、加强对交易机构的监管

(一) 市场监管

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监管, 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 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 充分发挥和加强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电力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

(二) 外部审计

试点交易机构应依法依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按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报告应向社会发布。

(三) 业务稽核

可根据实际需要,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交易开展情况进行业务稽核, 并提出完善规则等相关建议。

五、组织实施

(一) 加强领导

为促进不同电力市场的有机融合, 逐步形成全国电力市场体系, 在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的领导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企业, 发挥好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作用, 切实做好交易机构组建试点工作。

(二) 试点先行

在试点地区, 结合试点工作, 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明确试点交易机构发起人及筹备组班子人选。 筹备组参与拟定交易机构组建方案, 试点方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论证后组织实施。

(三) 组织推广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4篇

关键词:端子箱;锈蚀;隐患;稳定运行

引言

变电站内各设备端子箱是电气设备保护信号回路、跳合闸控制回路、二次电流、电压回路、、交直流环网、远动信号及遥控回路等就地与远控保护装置二次部分连接转择的过渡点。因此,端子箱内防潮、防尘、防虫(蜘蛛网)等维护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变电站,乃至整个辖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电网的日益壮大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以及国家电网品牌的社会效应,提高变电站设备端子箱防潮、防尘、防虫等维护管理水平已是我们运维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由于设备端子箱密封不严,防潮、防尘、防虫(蜘蛛网)等维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多起电网事故案例足以证明这一点。几年前,陕西某电力公司下辖的一座330kV变电站,因平时维护工作不到位,一场暴雨过后造成站内某330kV设备端子箱内大量积水,最终导致该变电站连同所带多座110kV变电站全站失压,负荷损失严重……教训是深刻的!据了解,诸如此类,系统内变电站设备端子箱密封不严、受潮、虫害已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在一次端子箱的清扫维护工作中,由于箱体内严重受潮,伴随湿度升高并凝露,加之大量蜘蛛网和箱内端子积尘过多,在清扫中有触电感觉。运行10年以上的变电站,上述情况会更加严重。同时,对电网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必然埋下事故隐患。

经现场分析,箱内受潮凝露后的积尘、蜘蛛网有导电能力,它会使交流回路对地放电,直流回路对地绝缘降低,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是一项不可忽视的设备维护工作隐患。

根据多年在变电站工作的经验和对变电站设备的掌握和了解情况,分析认为:变电站设备端子箱受潮、虫害(蜘蛛网)、积尘严重是一个共性问题。如何做好变电站设备端子箱维护管理工作,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解决处理好设备端子箱防潮、防虫、防尘问题。可见,做好变电站端子箱防潮、防尘、防虫处理工作,减少维护工作量,提高设备健康运行水平已迫在眉睫。笔者对变电站设备端子箱受潮、积尘、虫害(蜘蛛网)进行了现场综合分析,认为其主要产生原因为:端子箱底部二次电缆进入箱内的密封不严,使缆沟潮气直接进入箱内所致。加上箱内胶条老化、箱门时间过长变形, 致使箱门密封不严等。

二、问题的解决

近年来,结合我站实际工作情况和收到的实效来看,要彻底解决变电站设备端子箱防潮、防虫和防尘等问题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主要从平时的维护工作着手,再结合交接班巡视、日常巡视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长期不懈地开展此项工作,事实证明效果非常明显。

首先,制度上进行约束。在每月的月度维护工作安排中就明确了清扫各电压等级设备端子箱、机构箱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比如此项工作必须放在交班后进行、必须办理相应的二种工作票、严格执行监护制度等等,而且工作结束后須主动要求站管亲临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这样最起码避免了各设备端子箱、机构箱内因长期疏忽、甚至不清扫而积尘或产生蜘蛛网的可能。

其次,投入大量的人力。在每一次的设备巡视时,尤其是交接班巡视中,要求接班值必须认真、到位,不留死角:比如用干抹布即时擦拭受潮箱内的凝露、利用晴好天气及时晾晒受潮端子箱、机构箱,并及时关闭等。在多雨季节和迎峰度冬期间,则不定期检查各箱体内有无受潮、积水和凝露等现象,发现问题尽快处理。

最后争取投入一定的财力、物力加以全面覆盖。将平时发现但长期存在的无法解决的问题汇总上报,请示给各受潮和凝露严重的箱体内加装温湿度控制器和加热除湿等装置;在各箱体内放置一定数量的驱虫剂,等等……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设备巡视和运行维护,使得这些装置和物件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

总之,加强变电站各设备端子箱、机构箱等的运维管理,想办法做好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已刻不容缓。实践证明,只要我们从思想上足够重视,并积极行动起来,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并将最终得到有效根治。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2]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3] 《国家电网公司工作规程》

[4] 《电力事故汇编》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5篇

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公共服务进一步向经济薄弱村居延伸,建立经济薄弱村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公共服务机能,改善经济薄弱村居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冯桥等6个经济薄弱村居“村庄环境整洁、乡村道路通畅、农田设施完好、精神生活文明”发展目标,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的通知》(渝农改〔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及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围绕经济薄弱村居农民迫切要求解决的环境脏乱差、农田小水利设施和村庄道路维修、文化基础设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加快公共服务基层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证基础设施持续有效发挥服务功能。

二、总体思路

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节俭实用的要求维护村内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保持适度的项目维护规模和标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与资金来源相适应,管护人员待遇适中,确保冯桥等6个村居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示范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经济薄弱村居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好冯桥等6个村居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运行,探索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实施对象

冯桥、葛罗、卓码、马元、中兴、兴跃6个经济薄弱村居

五、工作步骤

自2014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整体部署阶段(1月1日至2月10日)

按照市2014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城实际,开展如下工作:

1.成立***乡2014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将名单报送社会事业局。

2.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乡2014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财政投入。将省补贴资金及新城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村,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支撑。

4.建立项目发展库。由冯桥等6个村居进行梳理排查,确定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库。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11月30日)

1.维护机制建设。各村居根据本村实际,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管护制度。

2.招聘管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管护责任并正常开展工作。

3.基础设施管护。组织实施对本村农村道路、桥梁和田间小型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管护良好,无一处损坏。

4.环境维护。明确专门的垃圾保洁人员,生活垃圾能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运转,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河道沟渠水田清洁,无垃圾杂物。

5.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村卫生室、幼儿园、生产生活资料超市、党员活动室、信访治安等服务场所运转正常。

6.文体活动设施管护。农家书屋有专人负责,且正常对外开放,书籍无丢失或破损;文体活动设施正常使用无破损;广电设施正常使用无破损。

7.资金使用。建立村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财务台账,确保资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维护,不违规使用。

(三)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至15日)

由新城社会事业局组织对冯桥等6村居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四)迎接省市检查验收(12月16日至31日)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袁长青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唐厚晨社会事业局(社区管理局)局长、洋河镇副镇长

成员:王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涂洪潮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翠萍冯桥村支部书记

季绍民葛罗村支部书记

杨军卓码村支部书记

张永权马元村支部书记

谢伦中兴村支部书记

王友士兴跃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由唐厚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由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运转、工期进度、工程质量、资金台账等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强化责任追究。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乡2014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新城实际进行考评,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七、考核奖惩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村居组织领导、资金使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成效等。

2.组织领导。查看材料,要求有机构、有人员、工作正常开展。

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查看资料台账。

4.相关村居现场检查验收。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到村居现场查看,并督促整改。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6篇

为做好ITSS.1-2015《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以下称《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的符合性评估工作,提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能力,保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以下称ITSS分会)依据《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本实施细则原则上仅适用于信息技术服务供方单位的《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评估;

(二)《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分为四个等级,即基本级(以下称四级)、拓展级(以下称三级)、改进(协同)级(以下称二级)、提升(量化)级(以下称一级),四个等级的符合性评估都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组织管理

(一)ITSS分会负责组织《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评估活动,并确认符合性评估结果;

(二)行业级评估机构在全国范围受理《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二、三、四级的符合性评估申请。地方级评估机构在本地区受理《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

三、四级的符合性评估申请;

(三)一、二、三级申请单位应选择一名独立评估人员作为评估组成员参与评估活动。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一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二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三)申请三级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二年以上。

(四)四级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四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3、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4、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满一年以上。

四、申请和评估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评估机构提交《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级运维服务目录;

4、运维服务组织架构和职责说明;

5、运维服务能力管理计划、指标体系及相关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近三个月(一级需六个月)以上的指标达成情况及分析信息);

6、运维服务质量管理程序、计划及报告;

7、运维服务能力管理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制度(含流程或程序)、计划和报告等;

8、运维服务人员管理相关文件及记录(包含人员培训管理文件、岗位职责说明等);

9、运维服务工具列表及应用情况说明;

10、服务台、备件库、知识库等管理文件及记录;

11、运维服务技术研发规划及成果说明;

12、运维服务过程管理文件;

13、评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申请表》填表说明。

(二)评估机构组织实施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估;

(三)评估机构提出评估结论,出具《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报告》;

(四)评估机构向ITSS分会提交申报和评估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2、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

3、《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计划》;

4、《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检查表》;

5、《不符合项报告》及验证关闭记录;

6、《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报告》;

7、《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推荐意见函》;

8、申请及评估材料电子文档一套(光盘)。(五)

ITSS分会组织评审和确认。其中:

1、一级:组织专家以材料审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和确认;

2、二级:组织专家以材料审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和确认;

3、三级:组织专家以材料审查方式进行评审和确认;

4、四级: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确认。

(六)未通过评审和确认的二级、三级申请单位,可接受降级或申请三个月整改,整改期满后由评估机构重新申报;仍未通过评审和确认的二级、三级申请单位,可接受降级或申请六个月整改,整改期满后由评估机构重新申报;连续三次未通过评审和确认的二级、三级申请单位,只能降级或重新申请评估。申请单位整改并重新申报的前提必须确保评估报告在有效期内;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7篇

所谓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既企业资源计划,是整合企业内部各种资源的一种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这种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1.提高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流转速度;

2.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数据共享;

3.为企业的决策者提供快速可靠的决策依据;

4.降低由于信息不通在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造成的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ERP项目实施就是指在企业中建立ERP管理系统的整个过程,ERP项目实施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ERP项目的实施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广泛参与的特点。建立这种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业务整合: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企业建立ERP系统并不像引入其他的信息系统一样,目的只是为了提高某一方面的业务处理能力。ERP系统更加致力于从整体上对企业各个方面的业务进行整合,ERP项目的实施过程几乎涉及到企业中的所有职能部门。因此,ERP项目不是哪个职能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必须得到企业中各个部门的广泛参与。

第二:深层次变革的特点。企业引入ERP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这就决定了企业在引入ERP的过程中,势必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中的某些不合理因素。这也说明了为什么ERP项目往往和管理咨询项目一起实施的原因。这些变革可能是某个业务的细微调整,也可能是战略性的机构变更;可能很短的时间实现,也可能历时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整个变革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利益和权力的再分配过程,可能会影响某些人或者某些集团的既得利益。实际上,由于这些利益调整造成的冲突是ERP项目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阻力来源之一。

第三:任务繁重的特点。在ERP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工作的内容主要来自于:

1.原有信息数据的重新整理、补充、编码工作,也就是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

2.现有流程的调整工作,包括:新流程的宣贯工作,新流程、新岗位的SOP制定工作等。

3.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的制定、项目计划的监督执行、冲突协调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4.软、硬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项目组成员必须在规定的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以上所有的工作,并且要能够达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任务量和项目实施的压力非常大,

以上这些ERP项目的特点,是在建立ERP项目组织的时候必须考虑的重点内容。下面本文就从项目组织机构的特点出发来详细探讨如何建立完善的ERP项目组织。

项目组织形式分为职能型组织、项目型组织和矩阵型组织。在矩阵型组织中,根据项目经理的职权大小,又可以分为:强矩阵组织、平衡矩阵组织和弱矩阵组织。其中强矩阵组织具有更多的项目型组织的特点而弱矩阵组织具有更多的职能型组织的特点。各种组织的特点如下:

项目型组织:在这种组织中,不存在职能部门或者职能部门被充分的弱化,所有的人力资源都是按照项目来组织的,项目经理拥有非常大的人事权力和项目决策权力。这中组织机构更加适用于某些研发机构或者按照项目来进行管理的企业,而在ERP项目中,这样的企业是非常少的,所以这种组织机构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

职能型组织:这是一种非常传统的组织,人力资源被按照各自的专长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之中,职能部门的经理拥有非常大的人事权力和决策权力。这种组织机构的优点是分工明确,各个部门能够专注于自身的工作,对于企业的日常运作非常有利。其实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按照这样的组织方式进行的。从后面的描述可以了解到,按照职能进行分工并不是职能型组织才具有的特点,在矩阵型组织中同样也是存在的。之所以把它称之为职能型组织,是因为其在对于项目的组织尤其是跨部门的项目组织上的表现:职能型组织机构在进行跨部门的项目组织的时候,并不设置专职的项目经理,而是在职能部门中选择一个最适合本项目的部门经理来作为项目的协调人。项目团队没有统一的、固定的组织,也不用尊崇同样的具有项目特点的管理制度。项目协调人不具有对项目成员的任何控制权,也不会独立的为项目指定各种决策。所有的项目工作都是由项目协调人和职能经理协调之后来最终完成的。

弱矩阵组织:弱矩阵组织在管理形式上几乎和职能型组织相同,只不过在项目协调人的职权上有所加强,项目协调人能够自行的监控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并且可能和职能经理分享一部分的项目资源的分配权力。项目团队也比完全的职能型组织更加易于识别。

强矩阵组织:强矩阵组织在管理形式上几乎和项目型组织完全相同,同样具有全职的项目经理,而且项目团队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特有的规章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具有非常大的人事权力和项目决策权力,完全能够按照项目的需要来安排人力资源。强矩阵和项目型组织的唯一不同点是强矩阵不会打破原有的组织形式,比如说项目团队成员在人事关系上可能依然属于原来的部门,或者人事关系暂时的规项目团队管理但是等到项目结束仍然要回到职能部门。

平衡矩阵组织:平衡矩阵组织在管理形式上介于强矩阵和弱矩阵之间,兼顾了两者的特点,但是总的来讲项目经理的权力仍然大于职能经理。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以项目经理的处理意见为准。

项目实施运行维护机构 第8篇

运行维护服务是指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 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 对其信息系统的基础环境、硬件、软件及安全等提供的各种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随着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运行维护服务在确保信息设备的稳定、维持信息系统的高效和安全、促进IT资源的整合和协调, 以及更好地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确保运行维护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水平及运行维护服务的交付质量, 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 (ITSS) 工作组自2009年4月起组织研究制定运行维护服务标准, 该系列标准由七部分组成, 各标准的名称及标准间关系如图1所示。

目前, 该系列标准已形成《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 (简称《通用要求》) 等三项国家标准报批稿和三项征求意见稿。其中, 《通用要求》已应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运行维护服务资质认定工作中, 要求申报运行维护服务资质的组织必须通过《通用要求》标准符合性评估。

2《通用要求》内容

《通用要求》为运行维护服务组织提供了一个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模型, 规定了运行维护服务组织在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人员、资源、技术、过程这四个能力要素的确定参考了国内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相关理论和典型IT服务企业在运行维护服务方面的最佳实践, 主要内容见表1。

3 标准解读

3.1 能力模型

为了确保服务供方提供的运行维护服务符合与需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供方需要具备实施运行维护服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通用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模型如图2所示。

模型给出了对供方进行运行维护服务能力评价的四个关键要素: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其中, 人员是运行维护服务的核心, 只有具备相应知识、经验的人, 才能为需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IT运行维护服务;资源是运行维护服务的基础, 在运行维护过程中资源需要由人员有效地整合, 才能间接地提升IT的可用性与可靠性;技术是运行维护服务的加速器, 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能够帮助人员从容面对庞杂的系统、大量重复的工作, 从而提升运行维护水平、降低风险、减少成本;过程是运行维护服务质量的保证, 过程的建立可以使人员对工作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过程化使得整个服务可被监控和管理。

关键指标是运行维护服务所涉及到的核心能力参数, 主要考虑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四个维度, 应用于供方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评价。

在运行维护服务提供过程中, 供方通过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实现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3.2 能力管理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主要是指供方具备向客户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各项要求, 如专业的服务人员团队和技术储备、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及规范的服务管理过程。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管理主要是对整体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提出要求, 要求供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是所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也可以作为需方评估供方能力的参考要素。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管理按照PDCA方法论分为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在策划环节中, 供方需要考虑服务目录、配套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指标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以及内部评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 供方与需方之间建立的协调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可以使信息在整个服务提供过程中得到良好的传递。检查环节主要对服务能力策划内容, 如各项服务指标的实施情况, 进行有效检查和测量, 定期评审服务过程和相关管理体系, 是进行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改进的基础, 并为服务能力改进设定目标。改进环节中的一个重要输入是服务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测量和检查结果。通过分析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 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根据需要制定服务能力改进计划, 以达到提升整体服务能力的目标。

3.3 能力要素

《通用要求》的第6~9章分别对人员、资源、技术、过程等四个能力要素分别提出了各项要求和关键指标, 其中“要求”部分内容比较详细且容易理解, 因此, 本文重点对各要素的定义和相关关键指标进行解读。

3.3.1 人员

《通用要求》中的“人员”是指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从事运行维护服务的人员, 并特指供方的人员, 如服务总监、服务经理、服务工程师、服务顾问等。

人员管理的关键指标主要从人员储备、绩效考核和培训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 人员储备重点要求服务供方要根据组织的运行维护团队的规划、运行维护服务目录及服务协议来规划其人员储备机制, 形成储备计划;绩效考核重点强调运行维护服务组织需要按照岗位结构的要求, 明确人员考核的目的、范围和关键指标, 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落地机制;人员培训则要求根据运行维护服务岗位的需求, 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计划, 对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 并将培训历史与绩效考核挂钩, 形成培训的良性循环。

人员岗位结构的关键指标重点要求主要岗位应当满足运行维护服务的需求, 不仅能够面向需方满足服务执行, 也要能够面向供方内部, 满足对运行维护服务管理持续改进的需求。同时, 由于服务需求的易变性, 可能出现突发情况, 需要顶岗、加岗, 因此需要制定岗位备份制度以应对这种情况, 明确备份启用的触发机制、审批过程, 以及备份的交接过程, 并对这些过程进行记录。

人员知识的关键指标重点强调组织应根据岗位要求, 考察在岗人员的相关学历证明文件 (如毕业证书、学位证等) 、专业资质证书 (如相关专业技术培训证书等) , 并统计符合要求的人员数量及比例, 并将统计信息与人员储备、岗位备份等关键指标进行关联, 从而提供人员要素中在知识方面的有效管理信息。

人员技能和经验的关键指标重点要求运行维护服务人员所具备的技能及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比例应符合运行维护服务的需求, 并建立符合岗位设置的运行维护服务人员技能考核制度。同时, 还需要从从事运行维护服务时间和过往项目情况这两个维度对人员的从业经验进行考量。

3.3.2 资源

《通用要求》中的“资源”作为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核心能力要素之一, 是指供方在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 为了保证运行维护服务的正常交付所依存和产生的有形及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运行维护工具、服务台、知识库和备件库等。

运行维护工具的关键指标重点强调工具的使用手册、使用记录和评估报告等, 这些都是为了确保运行维护工具的易用性和适用性, 能够切实帮助组织提升服务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服务台的关键指标重点强调服务台的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记录应满足SLA的规定。

备件库的关键指标不要求备件库的形式, 可以是自有的实体库, 也可以是与备件供货商联合的虚拟库, 重点要求都必须确保备件库信息的真实有效, 以确保备件的可用性。

知识库的关键指标重点强调知识库管理的提交、分派、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应清晰的记录, 以便于知识的版本管理, 提高知识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3.3.3 技术

《通用要求》中的“技术”是为实现运行维护服务要求所需要的、与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 特指供方在组织层面为了实施运行维护服务, 应具备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法、工具和手段, 以及对新技术和前沿技术跟踪并研究如何将其运用到运行维护服务的发现和解决问题过程中。

技术研发关键指标中的研发投入经费是指服务企业对运行维护工具、工艺、方法、规则等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施投入、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等。研发成果是经第三方机构认可的, 有书面认定的结果。

与发现问题相关的技术关键指标中的“信息采集手段”可以是通过专业工具自动化方式, 也可以是具有标准操作方法和步骤的手工方式。“核心技术”包括供方对自有和非自有运行维护支撑技术两个层面。“诊断方案或手册的可用性”是指这些方案或手册是否可操作、便于使用, 以及是否在运行维护服务中有实际运用。

与解决问题相关的技术关键指标中解决问题的技术指标或标准的有效性是这些技术指标或标准是否符合实际运维情况, 是否在实际运行维护服务活动中可测量;解决问题方案或手册的可用性是指这些方案或手册是否可操作、便于使用以及是否在实际运行维护服务中有所运用。

3.3.4 过程

《通用要求》中的过程是指为用户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通用过程, 运行维护服务可能会涉及很多过程, 但是通过对运行维护服务管理供方的过程共性特点及过程特点的分析, 该标准提出运行维护服务管理供方最基本的运行维护服务过程包括8个, 即服务级别管理、服务报告、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发布管理和安全管理。该标准是针对运行维护服务管理供方在过程上的能力要求, 描述运行维护服务管理供方在过程方面所应具备的能力。对具体过程的目标、活动、方法、输入、输出、度量、监控等流程化细节内容不予规定, 有关流程建立和流程要求方面可参照GB/T 24405.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第1部分:规范》 (ISO/IEC 20000-1) 或ITIL等的规定, 《通用要求》中相关关键指标也可结合这些文献进行理解, 本文不再赘述。

4 标准实施建议

《通用要求》标准的实施一般建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即建设阶段和评估改进阶段。

4.1 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建设

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可以参照《通用要求》附录B中给出的实施指南。值得注意的是, 运维体系的建设不是静态的, 也不是一次性的, 需要在实际运行维护服务中加以应用, 并不断的完善和持续改进。

运行维护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十分复杂且具有较大难度的过程, 只有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 专注于实施的关键要素, 才可能获得成功。关键成功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高层管理层的承诺和支持;

●高效的组织保障;

●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以我为主的实施原则。

4.2 运行维护服务体系评估改进

组织依据《通用要求》建立或完善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后, 应对运行维护服务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在评估过程中, 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对组织自身和具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中的规范、机制、制度等体系类文档的完备性进行评估, 主要用以评估运行维护服务体系是否完备, 是否成熟;

●对组织自身以及具体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中的各类实施记录型文档的完备性进行评估, 主要用以评估具体运行维护服务实施是否符合自身运维体系和标准要求;

●对组织各类证明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评估, 主要用以评估组织在人员、资源、技术方面量化的服务能力。

完成上述评估工作后, 组织需通过总结寻找差距并对运行维护服务体系进行优化改进。

5 结语

《通用要求》标准是我国自主研制的信息技术服务类标准, 汇集了国内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内的产、学、研、用各方的最佳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成果, 同时也吸取了国际信息技术服务管理领域的先进思想, 对信息技术服务提供方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具有现实意义。我们期望通过本标准的实施, 可以切实提升我国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相关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而促进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摘要:结合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系列标准的设计思想, 对《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能力模型、能力管理以及能力要素中的要素定义和关键指标进行了解释说明, 并提出该标准的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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