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校委会制度

2024-05-18

党校校委会制度(精选6篇)

党校校委会制度 第1篇

党校工作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二、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结构,完善教学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三、科研工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思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研究新情况,回答新问题,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四、行政后勤工作要以教学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五、党校教职工必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严格执行“弘扬政气、民主治校、规范管理、开拓创新”的治校方略,勤奋工作、爱岗敬业,用改革精神办好党校。

党校学习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四上午,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组织,学习内容和方式由教务处安排。办公室对集中学习要做好记录。

三、教职工要处理好“学工”关系,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若每月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者,要对其作出通报批评。

四、教师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积极撰写调查报告和科研论文,为提高教学质量而服务。

办学指导思想

一、在办学的方向上自觉积极体现为“经济建设”这一党的工作中心服务。

二、在教育对象上:以党员、干部为主兼顾非党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

三、在教育内容上:以“三基本”为主,亦应考虑党的中心所需的教育内容。

四、在教育目的上:以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为主,但亦应兼顾现代建设对干部提出的客观要求,从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出发,帮助他们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领导能力。

五、在教育方法上:理论联系实际,从提高教学质量出发,坚持效果第一,形式服务效果的原则。

六、在办学形式上:以教育内容比较集中的短训班为主,适当增办一些时间略长的后备干部培训班,在职干部的理论学习班和其它专业知识的培训班。

七、在党校职能上:应在搞好校内课堂教育基本职能的基础上,适当发挥它的辐射功能。

校长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

二、负责党校全面工作,贯彻和执行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集校务委员会会议,认真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

三、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按计划落实教员,实施教学活动。

四、加强党校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改进和提高党校的办学质量。

专职副校长职责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与党中央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党教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和教学业务水平。

四、负责向校务委员会通报办学情况及提出每次例会所需研究的议题。

五、制定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班水平。

六、做好专、兼职教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解决教学中的突出问题。

校委会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校委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校更好的贯彻执行,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全局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决策,保证决策充分体现领导集体智慧。

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决定的事项要坚决执行,任何个人不得各行其是,如需改变决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

主要领导必须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善于统一思想,集中正确意见,严禁一言堂。

校委班子成员在集体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分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二、会议制度

1、支部会议

校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确定议题;

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在本校的贯彻落实情况;

研究决定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聘用、解聘; 研究决定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聘用和推荐工作; 研究职工队伍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关决定; 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 指导校党支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校委领导班子会议

校委领导班子会议至少两月召开一次,由常务副校长召集并确定议题。

校委领导班子会主要研究决定教学业务工作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等方面有关事宜。

涉及教学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的改革措施,必须在调研、论证、协调基础上,经充分酝酿集体决定,防止随意性。

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3、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校长召集并确定议题。

参加会议人员应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确定有关科室长参加。听取阶段工作计划及总结,专题报告,研究部署阶段工作或专项工作。

通报校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并落实责任。科室有关工作需要研究确定的,由分管校长向校长建议召开办公会。

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议定记录要专人负责。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

在党的组织生活中,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主动地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请假,出差或外出工作三个月以上的,要向党支部(小组)书面或口头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校委会关于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我校校委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面加强我校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沁水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科学决策、狠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校委会研究决定本校的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三条 校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二章 重大事项范围

第四条 需由校委会议集中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决议、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研究审定本校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制定工作目标。

(三)审定以校委会或党校名义制定的本校关于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本校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四)审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制定本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议本校的投资、工程等项目,较大金额的财、物问题及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确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研究决定本校内设机构人员的配臵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七)研究决定党校应向上级提出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事项。审定校班子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校委会报告的问题。

(八)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九)其他需要校委会和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 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校委会第一责任人提出或由校委委员提出并由校委会第一责任人确定;中层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向校委会书面提出议题,经校委会批准后上会。

(二)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重要议题和重大问题,在上会前要充分进行调研、论证,并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召开校委会的时间和会议题应提前通知各校委会成员。

(三)会议讨论。校委会应由校委会第一责任人或由其委托的校委会成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因故未到会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四)会议决定。经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后,由校委会作出决定。涉及重要人事任免、奖惩、较大规模投资、工程等项目,会议应实行逐项表决,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每位校委会成员的表决意见应记录备查。

第六条 校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人事、财务、奖惩等重大事项时,应全体成员参加,确实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要提前请假。

第七条 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可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八条 校委会应有《校委会会议记录》。《校委会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议题及每次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和最后决定意见。

第九条 对突发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校委会研究决定的,校委会第一负责人可临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根据需要,校委会后应及时形成《校委会会议纪要》,由校委会第一负责人或由其委托的校委委员签发,并向下级发出关于校委会决定事项的通知。

第十一条 校委会作出决定后,应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由校委委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第五章 纪律监督

第十二条

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校委会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不得在校委会上临时动议。第十三条 经校委会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校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校委委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校委会的决定。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校委会内容。

第十五条 本规则的执行情况要列入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党支部工作总结、领导班子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提高领导班子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出席人员:领导班子成员。

三、领导班子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一般月末或月初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党支部可临时决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

四、会议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

(二)讨论研究党务工作及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问题。

(三)讨论决定工作人员奖惩及内部调配。

(四)研究确定年终工作总结及年初计划等重大工作。

(五)研究落实安全工作。

五、领导班子会议由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求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六、会议决定需要有关科室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催办。

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管理与监督,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反腐倡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在校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述职述廉对象为校委班子及成员。

第三条

述职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主要报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情况以及组织教职工开展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及学校决议、决定情况。

(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教训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四条

述廉内容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主要领导主持或参与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情况;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的情况。

(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重点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进行自查。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点报告在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民主决策、校务公开的情况。

(四)对单位管理监督的情况。重点报告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

(五)遵守廉洁从教规定情况。

(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

述职述廉的方式

述职述廉在年终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每个述职述廉对象呈交一式两份述职述廉报告,一份交上级党委,一份交支部,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六条

校党支部和纪检组长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了解有关情况。发现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支部意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专家咨询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学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体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

(一)党校事业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二)党校的中长期规划、教学业务规划的拟定;

(三)涉及校园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

(四)其他有必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重大决策。第三条 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由党校校委会组织相关咨询专家开展论证工作。咨询专家构成包括:

(一)聘请的上级有关专家作为咨询顾问;

(二)本县法律专家、学者;

(三)本县专业技术人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人数一般应为2—3人,如与咨询论证的重大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第四条 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调查论证:

(一)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整体布局和国家有关政策;

(三)咨询论证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需要进行咨询论证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咨询论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重大事项合理确定专家论证组成员;

(二)向专家论证组成员提交重大事项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专家咨询论证组经过初审,如有必要可以要求我校补充完善咨询论证材料后,在约定时限内进行咨询论证;

(四)在咨询论证期间,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或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与专家组讨论研究;

(五)咨询论证结束,专家咨询论证组应向我校提出专家咨询论证报告。

第六条 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应以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第七条 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在咨询论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咨询论证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情况。

第八条 专家咨询论证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九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务公开制度

一、服务承诺

1、牢固树立党校姓“党”意识,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宣传者和忠实实践者。

2、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对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社会实践服务。

3、坚持以教学科研为重点,全面加快党校建设步伐。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优良以上。

4、努力提高教员的业务素质,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整体教学科研水平,确保优质的教学效果和科研成果。

5、加强教职工和硬件设施的管理,注意及时发现和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6、党校各科室要为服务需求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7、建立和完善党校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纪律

1、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在上班时间内不脱岗、不干私活,在岗、在位、尽职,对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办理。

2、制定许可程序管理制度,公开许可事项,明确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及期限。

3、许可事项办理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搞亲近远疏,办事一视同仁。

4、实行首问制、限时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不回避、推诿。

三、责任追究

1、行政、服务公开透明运行中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没有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

(2)没有公开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于公开的文件以及政府的重要工作。

(3)没有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4)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兑现的。

(5)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6)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向服务对象公开处理结果的。

3、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贻误正常公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正常公务的

(2)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的。(3)不履行服务承诺的。

(4)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的。

(5)对手续不齐的办事当事人,不作具体说明,态度生硬的。

4、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责任人,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1)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做出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做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主管领导和承办人承担责任;但承办人向主管说明了行为错误或提出了正确意见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3)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主要领导和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承办人或班子其他成员向主要领导说明了行为错误或提出了正确意见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4)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5)情节严重、影响较大,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限期改正,视情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6)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帮扶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推进我校“帮扶”工作,密切干群、党群关系,促进我校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我校帮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帮扶例会(议事)制度

1、帮扶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半年召开一次帮扶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帮扶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帮扶目标和事项,确保帮扶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并商议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帮扶工作,表彰帮扶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帮扶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帮扶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帮扶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帮扶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走访制度

1、帮扶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帮扶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必须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对于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到帮扶社区、帮扶点交换意见。

三、帮扶活动制度

1、帮扶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帮扶活动。

2、帮扶活动遵循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居民的原则,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3、组织帮扶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帮扶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帮扶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党校校委会制度 第2篇

班委会是联系学校、班主任和同学间的纽带,代表全班同学的意志,反映全班同学的意愿,全心全意为班级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为使班委会成员及各小组长各负其责,率先垂范,大胆地加强班级管理,切实发挥好自律、带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提高班级整体的凝聚力。特明确如下职责:

班委会在班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协助班主任加强班级管理;负责落实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落实班级的各项制度;负责组织开展班里的各项活动;负责搞好班里的各项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班级的整体利益。

其成员职责:

1、班长:协助班主任管理整个班级事务,协调党校、班组间的关系及组织开展班级各项活动。

2、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班级的全面工作。

3、组织纪律委员:负责监督落实班级纪律,做好随堂记录考勤,每周末向班主任或班委会报告考勤情况;熟悉和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思想动态,注重做好思想工作。

4、学习宣传委员:负责班组活动开展及学校教学工作方面的宣传工作,每月至少出1期信息宣传简报;检查课堂笔记,组织学习交流研讨活动;注重在提高班级知名度上做文章。

5、文体生活委员:负责班级活动筹划和后勤保障工作,每半月至少组织1次文体比赛活动,保证班级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并严格落实班费管理规定,增加班费收支透明度。

本班级分设四个学习小组。各小组在班主任指导和班委会领导下开展学习活动。组长负责组内同学们的思想、学习、出勤等情况以及组织开展小组活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省直党校第29期青干班

试论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第3篇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民主,完善

一、禁止乡镇政府对村委会选举的干涉与操控

在村委会选举中,乡镇党委、政府经常干涉、操纵选举过程,侵犯村民的民主权利,致使村民的选举权形同虚设。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确保村委会选举的各个环节都是村民说了算。

要确保选举主持机关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不能由乡镇政府任命或操纵。选举主持机关在村委会选举的组织与实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到登记选民、组织提名确定候选人,再到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持机关。如果乡镇政府、党委委派选举主持机关的工作人员,村委会选举就会听命于乡镇政府、党委的指示,成为为特定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村民的选举权利得不到保障。

“候选人的产生方式是选举的关键,因为它决定了可供选民自由选择的范围。”,在村委会选举中提名初步候选人到确定正式候选人是实现村民民主选举权的关键环节。

二、规范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行为

有序合法的竞选是村委会选举中的应有之义。村委会选举的过程是一种政治资源的配置过程,谁当选谁就获得了公共权力,而获得了公共权力也就取得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一些人为了获取经济资源会不择手段地谋求公共权力。加之我国法律对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行为未予以规范,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则,村委会竞选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

但是不能因为村委会竞选中有不合理、甚至违法的行为,就全面否定竞选的合理性。对于村委会选举中的竞选行为应该制定具体的制度将其细化、规范化,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合理的竞选行为,制止不合理甚至违法的竞选行为。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必须合法,必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必须有序,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公开、公平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举行候选人与村民的见面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平等的竞选演讲,也可以设立秘密写票处,遏制不规范的拉票行为。

三、公开村委会选举的程序

村委会选举要依法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程序的公开性应该贯穿村委会选举的始终,从公开选举程序的具体安排,到公开选民名单、公开候选人条件和名单,再到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委会选举以公开、公平竞争为原则,每道程序、每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操作。选举的公开有利于避免选举的形式主义,激发亿万农民参与选举的热情,有利于增加农民对选举的信任度,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这是村委会选举程序公开的一个例外。“秘密投票的实质,是将投票内容视为选了民的一项个人秘密,其民主程度高于公开选举,它有利于选民排除外界干扰,自由地表达自己真实的投票意愿。”在熟人社会的村落里,秘密写票处的设立可以有效地防止家族势力和不同派性势力的干扰,减少选民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顾虑,保护了选民自由选择的权利,成为农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的制度化保障。

四、逐步减弱宗族势力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

“家族系统”在我国社会结构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农民群众中存在着较强的传统家族观念,在村委会选择中,有的地方利用宗派势力拉拢选票、操纵选举的现象比较严重。家族势力的干扰成为某些村民委员会选举质量不高的因素之一。

宗族思想是小农经济的产物,要抑制家族势力对村委会选举的干扰首先要加快农村的社会化大生产,建立社会化的生产体系,铲除宗族观念的经济根源。其次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思想觉悟和依法民主自治的能力。第三,推进包括村委会选举在内的农村民主化进程也是改造传统社会基础、瓦解宗族势力的有效途径。

五、完善村民对村委会的监督机制

如果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说了算,村民按照自己真正的意愿选出了村委会,如何来监督村委会对具体村务的决策、管理呢?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是由紧密联系的各个环节有机组成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不完善都会影响到其他环节的功效。确保村务公开,使村民了解村委会对具体事务的决策、管理,并且能够对村委会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制约。

罢免权是村民对村委会监督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村民选举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罢免权确保了村民对当选人始终保有重新选择的权利,对当选人的行为会产生强有力的影响。要确保村民能畅通无阻地行使罢免权,必须加强对罢免权的程序保障。

参考文献

[1]王禹:《村民选举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开发区管委会制度初探 第4篇

关键词: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面临困境;制度建议

一、我国开发区管委会所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不明确。管委会在开发区运行发展中地位不可或缺,但是,我国法律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对开发区管委会的地位、权限、职责做出具体规定,管委会应该具有怎样属性,学界至今仍然争论不断。仅有少数界定为所在地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从一些司法实践看,管委会因为行政主体不明确,致使在一些诉讼案件中被判其行政行为无效。

尽管有的地方作为先行者,由当地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布了地方性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管委会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但是,作为普遍现象的是,绝大多数管委会的行政主体资格仍旧雾里看花,不够明确,这直接导致了管委会办事效率低下,各个方面的工作都不能顺利进行,无法实现大展拳脚、实干高效的设立初衷[1]。

(二)管委会职能权限不清。管委会作为派出组织这一属性决定了其享有多重职权,首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还兼顾辖区内行政和社会事务的职能。不过,开发区在实际的运行中,由于法律的缺失、性质的不明、职权的模糊,各地开发区的上级政府对开发区管委会开发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授权存在着随意性的特点,常常朝令夕改,缺乏科学的筹划和长远的考虑,关键的权力往往不能下放给开发区或者下发不久又因为种种原因收回。

(三)管委会权力运作缺乏监督。事实上,造成管委会权力运作不规范,缺乏监督制约的根本原因还是归结到行政主体资格不明这个根本原因上来,无法在法律层面明确的界定管委会主体资格,才会导致管委会的职权和职责界限不明、模糊不清的局面。开发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总是根据政治和经济大气候的变化很随意的进行任意的收权和放权,导致开发区管委会的职权无法得到清晰界定并保持稳定性,这种收放权行为一般是随意而又无长远规划的,往往导致管委会享受的权力不稳定、不长久、不成制度。与此相对应的是一般开发区普遍不设立人大工委,就没有条件对管委会进行有实际效果的监督。正是因为如此,在我国很多地方的管委会越级行政,滥用权力的事件层见叠出,管委会公权力无序膨胀和自我扩张。不难想到,这种监管机制的缺失,仅仅依靠开发区管委会自律肯定无法真正起到作用,一定会凸显很多弊端,成为开发区发展的掣肘。因此,在开发区设置人大工委等机构成为现实的必然需求,通过完善监督机制,才能真正将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完善开发区管委会制度以及行政主体资格确立的建议

(一)明确与完善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立法。首先应修改

《地方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的条文中并没有明确的有关开发区管委会的规定,只是对地方组织设置给出了比较模糊的原则性的描述, 《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可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但是对于什么条件下可以设置、可以设置什么部门、设置的程序等具体操作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这是完善立法的第一步骤。其次制定《开发区法》,以明确开发区的性质和地位。进而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等,二者是子母法的关系。

(二)赋予开发区管委会相应的权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开发区作为特殊的经济区域,实行特殊的管理模式,赋予管委会特殊的管理权限,给予重点扶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赋予管委会同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同级政府在区内行使相应权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开发区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周边及内陆地区提供改革开放的经验,为国家和地方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加强对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权力的赋予如果不进行制约,便会滋生腐败,正如权力的两面性。如果监督制约良好,将有利于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因此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所在地人民政府有责任不断增强领导,对现行体系加以改进和完善,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切实、及时、有效加强对管委会监督。其次,发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对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笔者建议可以在开发区设置人大工作委员会。再次,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管委会在成立时一般都会设立纪检、监察或审计等内设机构,要最大限度的利用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

参考文献:

党校校委会制度 第5篇

同志们:

今天召开校委工作务虚和任务部署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巩固、深化、拓展‘富有X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流党校’建设成果,谋划推动新时代党校办学发展新格局,带领和推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高质量发展,在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的精彩华章中作出党校更大贡献”。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2021年工作的概要回顾和突出亮点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迎来百年华诞,如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14亿多中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沉着应对百年大变局和世纪大疫情,开启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对于我校而言,同样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校委带领全校教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强化政治机关、政治学校意识,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主责主业,统筹推进业务工作和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前,校院《2021年工作总结》已印发给了大家,《总结》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成效、教学培训工作实现新突破、科研和新型智库建设有了新进展、队伍活力得到新提升、服务保障取得新进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开辟新局面、全面从严治校呈现新气象等7个方面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盘点。总的看,就是常规工作扎实有序、重点工作亮点纷呈、难点工作实现突破、全局工作迈上新台阶。突出亮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第一,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教学工作上,全年举办常规主体班32期、培训学员1600余人;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19期、培训学员6471人;举办红色教育短期培训班105期、培训学员5060人;X干部网络学院完成党员干部在线培训53万余人次,培训规模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严把在职研究生培养质量关,新招录937人,毕业802人;各新并入校区举办各类班次62期,培训学员6098人,学员评价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圆满完成了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工作,成功举办了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专题研讨班,得到省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在科研资政工作上,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重点,提高各类课题申报质量,注重提升结项率。全年立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立项省部级项目12项,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围绕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光明日报》《学习时报》《X日报》发表理论文章50余篇,其中,在《X日报》理论版基本保持了每周一篇的发表频率,有力彰显了党校“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的独特担当与作为。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52篇,出版著作6部、编著5部,参编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概论》(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一书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获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入选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2篇。《领导论坛》刊发的调研报告获省级领导批示68篇次,其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9篇次。新时代党建创新与X实践研究所获批成为首批省级重点培育智库。

去年,校院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结合党校职能,卓有成效、富有特色地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统一安排,在省委第六巡回指导组有力指导下,校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锚定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以“务求实效、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为导向,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一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抓好自身的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的根本遵循,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通过学习党史,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全校进一步强化了正确党史观,进一步增强了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发挥校院职能,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抓好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宣传宣讲的主力军作用、研究阐释的主阵地作用、党性锻造的熔炉作用、学好用好的示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史、党性教学培训。全年主体班开设党史和党性教育类课程180余门,占全部课程比例的30%。创新设立党史系列特色讲座,每周三晚开设百年党史系列讲座近40场,既丰富了学员的晚间生活,又提升了讲史鉴今、以史育人的成效。建立学员全方位参与机制,用好用活省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和“小平小道”纪念馆、方志敏烈士纪念园等现场教学基地,组织学员开展课前讲红色故事、唱红色歌曲、读红色家书、谈党史感悟等党性锻炼活动,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促进入脑入心入行,把“一阵子”的感动转化为“一辈子”的铭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学习时报》专题登载校院党史学习教育做法,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简报”先后10次报导校院情况,特别是7月19日,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六指导组来校调研,对校院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一流党校”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去年,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组织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六届精品课暨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活动中,我校选送的由万高隆同志主讲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六届精品课,我校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双双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评选设立于2011年,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设立于2013年,均为每两年一届,是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培训课程和教学管理的最高奖项,也是衡量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自设立以来,两个奖项评选秉持宁缺毋滥原则,制定并遵循极其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我校和其他许多地方党校一样,虽然每次都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但都遗憾落选。多次落选,让我们看清了自身不足与差距,更激发了全校上下奋发图强、攻坚克难、争创精品的强烈自觉。本届精品课评选,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共推送60门课程(其中中央党校12门、地方党校48门)参评。经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组织全国专家集中评审,并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委会批准,最终评选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23门,其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入选7门、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入选12门、副省级城市党校(行政学院)入选4门;本届教学管理优秀奖共有47家省级和副省级城市党校(行政学院)申报参评,最终25家获评优秀奖;同时获得两个奖项的省级党校(行政学院)12家,副省级城市党校(行政学院)2家。截至目前,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尚未获评过精品课的省级党校(行政学院)还有12家。

校委2017年初确立建设“富有X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流党校”奋斗目标,提出了“创品牌、强主业、出成果、走前列”的工作思路。在校委和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这些年,我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新校区建成,建设项目荣获2018-2019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新校区投入使用,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有条不紊,办学硬件环境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在中组部组织举办的每两年一届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评选中,连续每届都有两门课程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量保持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第一方阵;全国性重要理论研讨会皆有文章入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文章数量名列全省六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前茅;校院刊《求实》重返C刊、《地方治理研究》进入C刊扩展行列;新型智库影响力跃入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前六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第一批“节约型机关”;2019年校委班子被省委考核定为“优秀”等次……这次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和教学管理奖评选上取得突破后,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现在,“一流党校”建设拥有了标志性成果;“创品牌、强主业、出成果、走前列”在方方面面均取得了可量化的成绩,校院站上了新的更高台阶,“一流党校”建设自此迈入巩固、深化、拓展的新阶段。

第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省委巡视和各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基本完成,校院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向好。校委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校委会会议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工作,印发了校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任务安排》,明确校委、常务副校院长、校委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大力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因公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餐饮浪费、会风会纪、学员学风等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给予处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在省纪委省监委的关心和帮助下,开好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校院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组织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印发校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网络意识形态)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开展课堂教学政治纪律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校园网、校刊、校报、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建设和监管。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激发学员自觉接受管理、主动参与管理的能动性,严格落实“五不准”的要求,学风、校风进一步向好。

近年来,驻部纪检监察组对校委工作大力支持,对广大干部严管厚爱。大家要充分认识到,驻部纪检监察组提出的要求、开展的工作是对校院工作和事业发展的支持与帮助,是对广大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大家要一如既往正确认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第四,顺利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党校职能得到强化,新办学格局逐步形成。去年,校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加强党校办学职能,把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等7家党校、干校交给我们,我们有责任使各校区尽快地融入校院整个发展格局当中,有责任保证他们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利益改而无损。一年来,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职能处室做好了对7家单位的档案管理、教学培训、机关党建、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的指导、帮扶和协调,涉改人员的工资、社保、医保等转接工作顺利完成,干部职级晋升、职称聘任、职务调整等工作有的已经完成,有的即将完成。现在,我校形成了“一校五区”的办学格局,九龙湖主校区主要承担主体班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八一大道校区继续承担在职研究生办学任务和各类计划外短期培训办班任务,朱湖路校区继续承担原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承担的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祥云大道校区承担省直高校干部、工青妇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南京东路校区继续承担原省工商干校承接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对外培训部承接的部分短期培训业务也在南京东路校区举办。目前看,全体新并入教职工坚守岗位,做到了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断档,体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特别是一些有教研基础的同志,积极对标党校的教学要求,认真开发新专题,努力展现新作为。

第五,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开辟了新局面。着眼于切实把《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共X省委关于全面提高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到实处,校院聚焦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师资队伍建设等,加大工作指导和帮扶力度,推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在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省直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对设区市、省直管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一方面,督促地方党委全面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地方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帮助解决基层党校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党校事业全面发展;另一方面,督促基层党校立足市域县域实际,找准定位,聚焦主业主课,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在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

总之,去年校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多次得到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或口头表扬,也得到了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校“三支队伍”携手奋进、辛勤耕耘的结果,充分说明我们整个队伍的素质是高的、能力是强的、工作是能胜任的。能干事、拉得出、打得响,是我们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巩固、深化、拓展“富有X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流党校”建设成果的最大底气。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特色优势学科还不突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还不够多,以及人才队伍还不够强的问题,尤其是一些教职工担当精神有所退化,甚至少数年轻干部中也存在“躺平”现象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着力通过制度机制建设予以破解。

二、2022年工作的总体打算

做好今年的工作,校委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委《意见》精神,结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巩固、深化、拓展“富有X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流党校”建设成果,推动构建办学新格局,带领和推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年尤其是上半年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10个方面:

第一,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工作。这是我们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抓紧抓好。要以进一步持续推进“用学术讲政治”的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品专题、精典案例、精彩现场建设,着力用学术把思想讲透、用案例把思想讲实、用现场把思想讲活,不断提升广大学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大力开展党中央和省委最新重要精神教学培训。上半年,我们要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开展好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培训轮训工作,以及省直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线上培训工作。要在主体班开设新专题,调整充实相关专题教学内容,推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专题、进课堂、进学员头脑。新年上班第一天,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炼红书记明确强调,要强力推动数字经济大发展、营商环境大提升,充分激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能新活力。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以及《X省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我们要把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作为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十四五”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论坛和“市委书记、市长论坛”的首选主题,为全省不断开创双“一号工程”建设新局面作出党校贡献。下半年的重点,则是要围绕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各项筹备和推进工作,努力在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前列、作示范、做表率。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校委后续还将专题研究,对标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大力推进红色教育。把红色资源融入党校党性教育,厚植红色基因,是党校办学的重要内容。校院已经对这块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前期工作也有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下一步,重在抓好落实,积极打造党性教育、红色教育的高地,在建设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当中发挥党校的重要作用。

第四,充分发挥精品课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年前的教学工作会上,校委把如何发挥精品课的示范引领作用作为研讨的主题。我们要总结国家级精品课建设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精品课示范课样板课建设。要以精品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校的精品课示范课样板课建设。同时,要积极做好准备,落实下一轮精品课的参评打造工作。评上精品课,是我们的目标,但不是唯一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以精品课建设带动校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发挥精品课的效益,推动全校精品课示范课样品课建设,带动整体教学水平提升。

第五,提升科研工作和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水平。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加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阐释力度,加强对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双“一号工程”研究,加强对全省改革发展和基层党建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要突出精品导向,聚焦省部级以上课题申报立项、重要报刊文章发表、重要会议论文入选、省情省策调研,推动科研资政水平实现新提升。要坚持学术研究、理论研究和宣传、对策研究“三支笔”并重,努力做到学术研究成果更多、理论研究和宣传质量更高、对策研究报告更精。

第六,推动构建“一校多区”办学新格局。聚焦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职能,持续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有效整合机构、人员等教育培训资源,优化办学布局。总的思考是:继续优化九龙湖新校区办学保障水平、提升祥云大道校区办学能力、争取早日在井冈山建立稳固的办学基地,最终形成“一校三区”办学新格局。当前,要充分发挥各个校区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推动办学资源的科学使用。今年省委批准的培训计划中,朱湖路校区继续保留了原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的一些主体班次,祥云大道校区有原省委教育工委党校的4期高校处干班和新设立的工青妇处干班。要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功能和作用,做好原来各自系统的培训工作,真正加强党校职能。另外,要加强各个校区管理,最近成立了祥云大道校区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资产管理这些职能。南京东路校区要继续发挥行业培训作用,不断拓展业务,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管理。

第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校。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按照严、实、深、细的要求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持续抓好教学纪律,确保讲坛、论坛和出版物不出问题。要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为抓手,持续深入抓好工作作风转改。要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要不断加强学员管理,防止因学员违规违纪行为对党校形象造成损害。要积极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坚持立规与执纪并举,加强涉人、涉财、涉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及时洞察廉政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校院政治生态建设。

第八,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作为校院的一项长期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校委班子和各党支部学习党史经常化、教研人员学习党史长期化、学员学习党史常态化,大力推动党史教学课程及系列讲座精品化、党史课题研究及红色X读本系列化,使党史学习教育成为教职工和学员砥砺初心使命的“必修课”、接续奋斗再出发的“动力源”、推进自我革命的“正衣镜”。同时,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长期的任务,帮助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近,南昌市提出要原行政学院家属区的8亩土地作为建设方志敏烈士纪念园停车场和附属设施的用地,校委研究认为,对南昌市的要求,理应大力支持,但同时也要求把北校区家属区棚户区改造一齐推进,真正为住在北区的教职工解决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这里,还要向大家通报的是,校委去年底决定,从今年新学期开始,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组织开展“作示范、勇争先,打造模范机关和‘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红色学府’”学习实践活动,直属机关党委要尽快拿出方案报校委审定印发。

第九,准备好接受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这项工作原本去年11月左右就应该完成,但受全国各地接踵散发的疫情影响,中组部、中央党校一再推后评估实施的具体时间。我校去年在收到评估通知后,各职能部门已经开展了多次自评,我在和来赣调研的中央党校校领导交流时也作过情况汇报。下一步,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中,以高分取得好成绩。同时,要推进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质量评估成果的运用,帮助基层党校行政学院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题。现在,基层党校行政学院硬件建设这个问题基本上解决了,但软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事业编师资的问题、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从教研人员当中产生的问题、教学科研奖励激励机制的问题等,我们要想方设法来进一步推动解决。

第十,印发校院2021-2025年发展规划纲要。这项工作原本也计划去年完成,有关部门数易其稿,已经完成了编制工作,校委会去年6月也进行了研究。之所以没有印发,当时校委的考虑是等中央党校的发展规划印发后,我校对标完善后再印发。

三、做好今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天的会议,形式上是务虚,但本质上是务实。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在巩固、深化、拓展“富有X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流党校”建设成果的目标引领下,争当担当有为、狠抓落实的“排头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底、见实效,推动校院工作乘势而上,在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的精彩华章中彰显更大作为。

第一,要强化政治机关政治学校意识,在政治建设上明确更高要求。党校是党委直接领导的培训轮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政治机关。同时,又是一所以政治为统领、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业主课、以政治育人化人的政治学校。因此,必须始终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勇担政治学校使命,在政治建设上树立更高要求。2月10日,省委召开新年第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杨超同志应邀去讲课,讲课结束后,易炼红书记既对我校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更加奋发有为,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好省委对党校的要求。一是政治方向要更加坚定。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做到中央、省委有号召、党校有行动、教职工作表率。二是政治责任要更加明确。做到“六个坚持”: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坚持把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作为主业主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培训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坚持全面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时代性有效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政治根基要更加牢固。政治根基打得更加牢固,靠的是我们的基层党建,靠的是全面从严治党。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支部“三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品格、政治素质、作风担当。四是政治能力要更加出色。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体到党校,就体现在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抓党建促业务能力的提升上。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学好用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化理论武装与锻炼队伍、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理论教育的过程转化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的过程。要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部门服从全校、个人服从组织,反对“领地”意识、本位主义,做到识大体顾大局。

第二,强化进取意识,在“一流党校”上树立更高标准。“一流党校”建设虽然取得了标志性成果,但并不等于我们今后能继续保持目前的位次。“一流”是一个动态的标准,巩固、深化、拓展“富有X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一流党校”建设,我们责任重大。一是要巩固。巩固,除了保持我们原有的位置以外,还要补短板、强弱项。已经取得的成果要保持,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我们跟先进党校相比,还有很多短板和弱项。巩固“一流党校”建设成果,就是要继续做好工作,真正使我们的各项指标保持一流的标准。二是要深化。深化,就是要更上一层楼,就是所取得的成绩要“好”变“优”、变“强”。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一流党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拓展。拓展,就是我们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要全面地争创一流。我们取得了一些标志性的成果,但是绝对没有骄傲的本钱,也没有停滞的本钱。我们进入了第一方阵,但在第一方阵当中,还是比较靠后的。巩固、深化、拓展“一流党校”建设成果,就是要以奋勇争先的劲头,树立一流的坐标系,对标先进党校,而不能只跟自己比,或是满足于跟一些欠发达地方的党校比。我们要瞄准一流的坐标系,拿出一流的硬举措,按照易炼红书记提出的要求,对标最高、聚焦最好、锚定最优,努力创造新的发展阶段的“第一等工作”。要有赶超跨越的雄心壮志,有敢于拼搏的闯劲,有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真正来推动巩固、深化、拓展“一流党校”建设。

第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担当实干上展现更大作为。无论多好的工作思路,无论多好的目标,最后都要立足于担当实干、狠抓落实。全校上下尤其是在座的中层干部,一要带头学习,增强担当之“能”。如何把握新时代党校办学规律和新时代干部教育规律,我们从上到下都要有“本领恐慌”。要加强学习,要求学员学的,我们自己必须先学。无论是党中央的最新精神、省委的决策部署、党校的办学规律和党校工作各个方面的知识,都要加强学习。不学习可能就要讲外行话,不学习可能就要落伍,不学习可能就要被淘汰。二要改革创新,增强担当之“效”。按照老办法、老思路,要巩固、深化、拓展“一流党校”建设成果,取得一流的成效,那是不可能的。改革创新是发展的动力,要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科研创新,完善科学管理;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三要以上率下,凝聚担当之“力”。要想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座的中层干部都是校院发展的骨干,大家一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凝聚担当之力,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发展责任、人才成长培养责任。作为中层干部,要多思考如何才能强化团队意识,增进班子团结,密切沟通协作,调动发挥每一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四要严格依纪依规,守住担当之“绳”。既要敢于担当,又要依纪依规按程序办事。要增强纪律观念,敬畏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坚持在纪律范围内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推动工作,做到权限、程序、方式合规合法,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律和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党校相关制度2010 第6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党总支分党校的办学质量,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使我院党总支分党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校工作规章制度》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分党校组织机构

1、顾问:由学校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校党校校长、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及宣传部部长组成。

2、校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

3、常务副校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

4、校务委员:由各党(总)支部委员组成。

5、党校办公室主任:由党校副校长兼任;党校办公室成员:由党(总)支部组织委员组成。

6、党校教师:从有关学校领导、学校党务机关领导、“两课”教研室教师、院党总支及党支部委员中聘任组成。

二、分党校工作任务

分党校每年举办1~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同时可根据需要,对学院(部)领导、班主任、学生干部、群团组织领导以及党员进行不定期地培训教育。

1、面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理论知识。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路线;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和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以及入党的动机、条件和程序等方面的学习。

4、组织院(部)领导、班主任、学生干部、群团组织领导以及党员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管理能力培训等工作。

5、协助学校党校完成有关培训教育工作。

三、分党校工作制度

1、每学初,校长组织校务委员讨论分党校工作,确定培训形势与主题内容,制定工作计划。

2、每次培训班开班前,党校办公室主任制定培训计划,并由校长组织校务委员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任课教师及参加培训的学员确定情况等培训计划内容进行审定。

3、党校办公室负责培训期间的教学组织工作及学员结业考核工作。对每次培训班,要做到培训计划、学员登记表、有关培训记录、党课教案、学员考核成绩登记表与成绩分析等资料齐全。分党校办公室组织培训班的干部做好考勤工作。

4、加强与学校党校及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联系,做好请示与汇报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四、分党校工作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1、全面领导党校工作。把握党校的办学方向,保证党校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总支关于党校工作的指示精神正常开展,组织党校成员完成党校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

2、审定党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负责兼职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3、定期组织党校校务委员会及有关专题会议,听取有关人员的工作汇报,研讨党校的工作。

4、组织检查党校教学情况,审定党校培训考核结果,保证党校培训质量。

(二)党校常务副校长岗位职责

1、在党校校长领导下,主持党校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计划。负责党校经费支出、教学设备添置的工作。

2、负责制定党校学期工作计划、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及工作总结。组织校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手段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3、领导党校办公室开展培训班的教学组织工作。

(三)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党校校长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党校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

2、在党校校长的组织下,检查党校各项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办学经验,改革办学形式,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培训效果。

3、参加党校教学工作,完成计划安排的授课任务。

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党校工作。

(四)党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党校常务副校长的指导下,按照培训计划规定的内容,完成培训具体工作: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及组织编写、培训班教师的具体选定、学员的选定、教学过程的组织安排(课程表、授课地点、学员组织、日常考勤等)以及结业考核等。

2、负责每次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学员登记表、有关培训记录、学员考核记录等文字资料工作。做到规范、齐全,并存档保存。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党校事务性的工作。

五、结业考核的规定

(一)考核办法: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采取闭卷考试、编写体会总结以及会议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2、其他各类培训班基本采取写个人总结、论文以及交流体会的方式进行考核。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学习表现情况(包括出勤、守律、自学、听课、讨论等)记入考核成绩。对出现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或没有完成教师规定学习任务的学员,取消其结业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

1、所有的考核工作都放在培训班结业之前进行。

2、考核工作党校办公室、任课教师、学员学习小组联合进行。

3、考核结果填入学员鉴定表,存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考察内容。

六、分党校教师守则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等,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把握中央最新精神和国际、国内最新动态。精心备课,认真讲课,及时辅导,公正考核,切实保证教育实效。

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倾听学员意见,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分钟党校学员守则

1、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在理论的指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服从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和党校的教学安排,努力完成规定学习和工作任务。

3、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勤,学员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必须向党校办公室主任请假。对请假二次及以上,或无故旷课一次(迟到或早退二次按旷课一次计算)的学员,取消其培训资格。

4、遵守培训纪律和课堂要求,认真参加结业考核并取得好成绩,做好个人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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