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2024-07-26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精选9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1篇

优化职能 强化服务

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农产品的生产一线在基层、工作难点在基层、监管重点仍在基层,加快建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可以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近年来,乳山市在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注重把机构建设作为一项工作开展的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抓手,特别是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乡镇延伸,工作力量向乡镇倾斜,按照上级的具体要求,立足实际,加快筹建,积极作为,探索出了一条以队伍配备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保障、以工作见效为标准的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建设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机构配置为重点,加强了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工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充分结合区域内农业产业化特点和发展实际,积极筹建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机构设置上,立足实际,科学布局,确定了“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统一纳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之中,依托现有的镇

二是以宣传培训为重点,加强了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组织能力建设。群众充分认识、广泛参与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也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重点。围绕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基层广大农民群众和生产经营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坚持从群众不认识的环节入手,从经营商不了解的知识讲起,从干部不熟悉的业务开始,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培训活动。在群众培训方面,以广大群众的具体生产经营为题材,先后录制了6期以高毒农药鉴别、标准化操作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片,每晚黄金时段在电视上滚动播出;印制了挂历、年历等宣传资料100多万份,通过赶农村大集、镇干部走访等多种形式,集中发放到涉农企业、农资经营者和农户手中,把农药案件受理、如何鉴别真假、举报投诉方式等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收到了寓教于用、潜移默化的实效;在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专门开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训课堂,先后举办培训班8期。在经营者培训方面,以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分期分批对所有农资经营单位业主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对农业植保、供销生资两大系统的农资经营者进行了多次强化培训,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在干部培训方面,农业局及农安办定期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知识等方

包干到人。规定,各分包责任人必须全程跟踪指导各镇区域内农业标准化生产,分包情况要纳入对单位个人的责任制考核,与评先选优、物质奖惩挂钩,凡是区域内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生产问题的,首先追究分包责任人的责任,以此较好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三是定时提供技术指导。在加强日常跟踪服务的同时,各分包责任人根据病虫害发生、作物生长规律,定时到试点单位提供指导,特别是注重监督和协助各村及生产企业技术员做好农事操作记录、农残速测、条码粘贴等一系列工作,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以监督检查为重点,加强了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监管能力建设。严格管理和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具体工作中,乡镇监管服务机构主要落实好四项制度。一是渠道管理制度。坚持堵源头、管市场、重防范,配合做好乡镇农资店经营资格审查、筛选及日常监管。目前,全市已建立起以农业植保、供销生资和邮政服务站3家农资经营单位管理的18处配送中心为主体、400多家农资经营网店为挂靠的农资直供配送体系。配送中心与挂靠店之间农资专营专供,封闭运行,并且实行追根管理和责任连带,执法中凡是发现问题,对经营业主和挂靠单位实行“双追究”。近年来,镇监管服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有90多家农药经营网店存在违规经营的现象,全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推进,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实现了从无形到有形、从产品优势到产业优势、从企业增效到农民增收的“三级跳”,有效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乳山农资监管得到农业部认可,前农业部部长孙政才批示“乳山模式”在全国推广,乳山也先后荣获“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是创树了乳山农产品质量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对外扩大了市场影响,打造起了“安全、生态、高效”的乳山农业品牌,扩大了乳山农业的对外影响力,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青睐。日本客商取消每年4—5次的浓缩果汁原料质量检测;日本最大的零售企业永旺集团将乳山作为农产品采购基地;香港最大的食品进出口商和批发商五丰行与乳山签订了供港苹果基地建设协议;俄罗斯客商主动来乳就蔬菜出口事宜进行磋商,初步达成了长期供货协议;新加坡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计划在乳山建设无疫病食品区,把乳山作为原料采购地和产品加工区。

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初步形成了“优质优价”的市场导向,调动了农民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乳山的苹果、花生、大姜、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去年乳山

共服务机构建设涉及到很多领域、诸多方面,单纯依靠农业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独立完成,需要多个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乳山市从筹建工作一开始,就在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市长任组织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管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帮助解决人员编制、运转经费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正是得益于全市上下各级的支持和配合,才使乳山的镇级监管服务机构迅速建成。

体会二:发挥作用是关键。乳山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成后,始终致力于服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技术指导、市场监管、服务基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了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产业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体会三:队伍建设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技术的要求很高,非常渴望专业人才,而乡镇工作苦、条件差,不如市直机关对技术人才有吸引力。对此,乳山市在建设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过程中,非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从政治待遇、职称评定等各个方面,对乡镇技术人员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努力营造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氛围,保证了镇级监管服务机构队伍稳定。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2篇

(农办质〔20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部署,全面加快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程,2011年7月23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推进全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尽快建设和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现将认真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编办、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及时调度和督导本省(区、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设的省份,建议由省级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牵头,商畜牧兽医、渔业主管厅(局、办)共同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的建设推进落实方案,各自分工负责做好相关推进工作。

二、牢牢把握推进重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提出的两步走思路,在2011年底前要集中力量完成“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2012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是新时期一项全新的重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突出建设重点,优先完成好本省(区、市)“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的建设任务,并通过重点县的建设,推动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普遍健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要做出安排,予以大力支持和倾斜投入。

三、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本省(区、市)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尽快提出本省(区、市)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推进实施方案,加强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细化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跟踪考核评价机制。

四、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法律法规宣贯、政策文件解读和建设业务指导为重点,加强对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主管负责人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负责人的业务培训。2011年底前,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重点,组织开展2-3期培训班,分片区进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业务培训。我部将对各省(区、市)开展的建设业务培训活动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尽快建立月度报告制度。从2011年10月开始,请各省级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牵头,会同畜牧、兽医、渔业主管厅(局、办),对本省(区、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跟踪和统计报送,并请于每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截止上个月底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为加强沟通联络,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附件:

省(区、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月度进展情况报表

一、全省(区、市)总体情况 乡镇数量

已建设完成的乡镇数(个)

建设完成率(%)

正在建设中的乡镇数(个)

在建率(%)

尚未建设的乡镇数(个)

注:建设完成率为建设完成的乡镇数占乡镇数量的比例;在建率为正在建设的乡镇数占乡镇数量的比例。

乡镇监管机构数量(个)

单独建设的(个)

单独建设所占比例(%)

与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合并建设的(个)

合并建设所占比例(%)

其他方式建设的(个)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3篇

1 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现状

2008年之前, 我国乡镇没有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机构, 当时乡镇的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产站等农技服务站点, 实际履行了某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 但没有明确的职责职能, 且也不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 我国开始大力加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提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职能,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开始规划和设立。

1.1 明确建设思路, 取得重大进展

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思路和方式来看, 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主要依托现有农业 (畜牧、水产) 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 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实施联合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 政府鼓励单独规划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也可跨乡镇建立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所) , 并鼓励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点, 作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所) 的延伸和有效补充。自2008年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设立正处于加速推进的状态, 截至2014年底, 我国已有86%的地市、71%的县市、97%的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11.7万人。山东、湖南、海南、重庆、广东等省市探索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 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能力。

1.2 定位机构性质, 完善职能职责

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为公益性机构, 2013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公益性定位, 为进行机构改革、建设和管理奠定了基础。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 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具体任务。该文件确定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业务职能, 划清了机构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业务范围, 为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1.3 加大投入力度, 提升机构条件

为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公共服务职能, 各级政府通过增加编制,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加大了机构人员投入力度;通过增加检测仪器、检测用房等设施和设备投入, 丰富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业务履行手段;同时, 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基本支出和业务工作经费等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保障了机构运行经费, 初步实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有经费的“四有”状态, 通过人、财、物等的投入提高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履职能力。

1.4 改革管理体制, 强化业务职能

通过参照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和经验, 我国目前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管理主要是将县、乡二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人事、劳资和财产权等管理权限调整到县, 实行“管理在县、服务在乡、条块结合”的“三权”管理体制, 改革了乡镇政府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人不管事”, 县农业主管部门“管事不管人”的双重管理体制弊端, 实现了管人与管事的统一。“三权归县”的管理体制较大程度保证了机构人员工作时间、提高了人员素质、保障了工资待遇, 落实了工作条件和经费, 强化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业务职能。

1.5 完善运行机制, 提高服务效能

确立了“有事必有岗, 有岗必有责”的责任制度;全面推行机构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实行竞聘上岗、优胜劣汰、能进能退的用人制度, 同时, 严格人员上岗资格条件, 出台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的培训制度。确定了将联合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统一纳入农业技术推广或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的管理办法, 建立对机构人员实行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的监督机制, 激发了人员活力, 提高了机构服务效能。

2 我国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存在的问题

2.1 机构建设起步晚, 推进不平衡

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作为我国乡镇三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中新设立机构, 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相比, 起步较晚, 在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基础薄弱。目前,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速度较快, 但主要集中在挂牌子、设机构方面, 在更为深层的机构职能职责划分、制度建设、检测设施设备规划和配置等方面推进较慢, 相对落后, 机构建设在区域和内容上存在不平衡性, 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需要全面推进。

2.2 机构人员相对短缺, 业务水平低

根据我国政府管理制度规定, 机构设置涉及人事、财政、发改委、编办等部门,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指导机构主要进行业务指导, 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能力有限。目前,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人员主要通过农技、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人员兼任来实现, 机构人员相对短缺, 尽管农业部启动了乡镇农业公共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但还有待时间完善及实践, 机构人员数量需要充实;同时, 由于现有人员年龄相对老化、技术知识相对陈旧, 在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方面与岗位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 需要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人员素质。

2.3 机构设施设备简单, 条件不健全

设施和设备是进行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手段, 尽管加大了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的设施设备投入, 但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 目前乡镇机构的设备投入主要集中于检测用房和速测仪器设备等方面, 其与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履行职能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需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和业务定位, 充实和完善设备仪器。

2.4 机制体制不健全, 仍在实践探索

“三权归县”的管理体制是各地在加强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镇站所、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业务水平低、人才严重流失、工作经费紧张、项目经费少、办公条件差、职能不突出等弊端。但乡镇站所上划后, 管理权在县直主管部门, 责任和义务却在乡镇, 责权利仍存在不统一, 迫切需要对“以条为主, 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研究, 以便形成有利于业务开展和监督的有效体系, 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3 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对策

3.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机构建设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是新时期国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重要意义, 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经费、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和领导,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 加快完成机构建设。同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密切与编办、人事、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使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真正实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手段、有经费的“四有”状态, 完善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的职能支撑条件[1]。

3.2 完善体制机制, 提高运行效率

明确和细化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职能职责, 确定机构职能边界, 为完善机构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提供制度保障;健全乡镇农产品质监机构人员聘用、考核、退出的管理机制, 形成以岗定人、人尽其才的人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乡镇农产品质监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财政预算对机构运行的保障能力;不断丰富和完善“三权归县”的管理体制, 探索县农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产品生产主体、消费或使用主体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利益相关方,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运行中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机制, 形成“以条为主, 条块结合, 条块互动”的管理体系, 提高机构运行效率[2]。

3.3 统筹规划, 加强机构整合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在开展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 普及科学种养知识, 实施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业务职能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机构在工作对象、业务领域等方面有较大重叠, 通过对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挂牌、赋职可以提高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同时,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能, 拓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领域, 促进乡镇农业公共机构职能转变。但在与其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时, 必须明确乡镇农产品质监机构的岗位职责职能,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探索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整合方式, 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职能[3,4]。

参考文献

[1]郭建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的特点、难点和着力点[J].江苏农村经济, 2013 (1) :52-54.

[2]曾慧芳.三明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浅谈[J].农业与技术, 2013, 33 (9) :221.

[3]钟力民.大力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J].江西农业, 2012 (5) :7-8.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4篇

1.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农业部提出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原则,以在2012年实现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为基本目标,以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目的,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设施、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责,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推进标准化生产,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建设目标

2.1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2.2 2011年建设目标 在全省选择双阳区、舒兰市、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县、洮北区、东辽县、宁江区、浑江区9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工作。

2.32012年建设目标 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3.建设方式

主要采取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的方式实行联合建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鼓励产业集中度高、有条件的乡镇单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也可跨乡镇建立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具体建设方式由各地政府根据产业特点及工作需要确定。

4.建设内容

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上,确保有2名以上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配备2~3套速测仪器及相关工作设施,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乡镇监管队伍要相对稳定,并明确一名站长负责,报县级农业部门备案。

5.工作步骤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分为调研发动、制定方案、推进实施、考评整改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5.1调研发动阶段 2011年9月15日前,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工作支持。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工作推进途径。开展专题宣传发动,利用各类舆论媒体,通过召开培训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2制定方案阶段 2011年9月底前,在抓好调研发动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研究制定全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方式和步骤,并下发各地执行。按照全省总体方案要求,2011年列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县(市、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工作。2012年整体推进工作将于明年进行全面部署。

5.3推进实施阶段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2011年12月底前,在双阳区、舒兰市、敦化市、公主岭市、通化县、洮北区、东辽县、宁江区、浑江区9个县(市)区,开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试点工作。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5.4考评整改阶段 整改建设分二次进行。第一次于2011年底前,对首批9个县(市、区)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行考评,提出整改意见。第二次于2012年10月前,对全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再次进行整改提高。

5.5总结验收阶段 2012年底前,对全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

6.工作要求

6.1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基础性地位和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切实增强推动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科学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6.2加强协调沟通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建设和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将有关人员经费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所需日常经费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监管人员的福利待遇。

6.3加强指导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细化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县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

6.4加强督导检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农委将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列为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采取适时督查、专题督办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和通报。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5篇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工作来抓,在推进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努力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源头治理,重点监控,全面检测,示范建设,品牌创立”为原则,落实市场准入准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公共服务力度,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出了新面貌。

一、基本情况

1、******区情及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下辖五乡两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35.52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69%,农业产业在我区区域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产品种类主要为粮油作物、瓜果、蔬菜和畜禽产品。2010年,我区农作物播种面积******万亩,其中瓜菜种植总面积达******万亩,含商品菜******万亩,建成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处,千亩蔬菜基地******处,百亩基地******处。1 区内有农产品生产企业、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规模养殖场、农业“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多家。我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02年以来,******局就成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挂靠在区******,虽然机构和编制没有理顺,但是一直在履行农产品日常检测工作职能,实质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去年12月,在我们多方协调下,为进一步理顺职能,******区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农产品质检站牌子,确定副科级事业单位建制,核定编制******人,配套办公场所、设备、人员及经费,综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此外,全区畜禽产品监管工作一直由区畜牧局开展,机构较为健全。

2、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2011年5月,西峰区编委正式批准在全区各乡镇、街办成立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核定编制4-5人,办公场所、设备由乡镇配备,主要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由乡镇调剂或在新考录大学生中选取,现共有专职人员34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含农民兽医师3人,助理农民兽医(畜牧)师7人。此外,为加大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力度,我们在全区100个村聘任村级防疫员 2 ******名,对畜禽产品开展全方位深入监管。目前,各乡镇监管服务中心主要履行辖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职能。具体业务接受乡镇管理和上级农产品质检站及畜牧部门指导。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1、社会发展和政策引导是监管机构建设的前提保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这是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深刻认识,反映了当前社会发展中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在我区,这种重要性表现的尤为突出,2010年,我区粮食总产量为******万吨,油料******万吨,年产鲜菜******万吨,占市场总需求的20%-40%,全区肉、蛋、奶产品分别达到******吨、******吨和******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就分布在各乡镇,与乡镇距离最近、关系最密切、信息流通最快,监管也最为及时有效,乡镇中有很多具体工作要么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及其管理为中心,要么离不开这些内容,所以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08年以 3 来,******市委市政府连年下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1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后,我区也出台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及时引导我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走上了正轨,为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成立提供了前提保障,有力的促进了各项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领导支持和各级争取是监管机构建设的现实基础 从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组建到正式成立,离不开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也离不开区农牧部门及乡镇的积极争取和协调工作。2009年初,区农牧局牵头汇报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农牧局属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各乡镇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年4月,从农牧系统抽调******人组建了******的前身——******股,协调和指导农产品质检中心(2002年临时组建)、动物检疫所、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和各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成立打下了基础。2009年,4 市农牧局为我们划拨质检经费,购置了笔记本电脑、农药电子手册和卡介质农残速测仪等相关设备,能够开展农药残留定性测定。2010-2011年,我们抓住有利时机,先后多次向市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区乡动物卫生防疫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最终促成了各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检站的建立。2011年8月,在******区财政继续保障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的前提下,我们新购置RP-410农残速测仪5台,实现了农药残留定量测定。今年,市农牧局及质检部门积极争取市财政投资,将为我区各乡镇及大型超市、蔬菜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配发农残速测仪,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可以说,没有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没有各级部门的积极争取,******区、乡两级尤其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必定是空中楼阁,没有现实基础。

3、业务指导和职能发挥是监管机构建设的主要内容 2011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面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发挥职能,有所作为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增加同各乡镇监管机构的业务联系,加强业务指导,一是构筑农产品安全预防体系,着力强化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公共动物防疫、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和农资“三网三制”四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 5 助乡镇重点抓好病虫害监测防治,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全面及时掌握辖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和防控动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按照监测计划,指导各乡镇对辖区蔬菜基地、规模型家畜养殖场、农户小规模养殖场等进行检测监控,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三是指导标准化生产,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对辖区“三品”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全面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指导种养户科学合理使用药物,力求实现标准化示范点生产记录建档率达到100%,推动“三品”认证及品牌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参加全区“农药经营及管理知识培训会”、“农作物种子经营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发放宣传教材,引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快速熟悉业务,开展业务。五是指导乡镇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督察辖区农资经营门店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资商品备案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

1、基础建设不尽完善,一是起步晚、底子薄,基础条件差,6 车辆、办公设备、检测仪器等基本配置不足,对一些特定的农产品或者有害物质没有检测手段。二是经费保障缺乏长效机制,争取就有经费,不争取就没有经费,经费是阻碍发展的最大绊脚石。

2、人员缺乏专职性,一是缺乏专人专事,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事务繁杂,既抓本职工作,又干其他工作,从实际上消弱了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缺乏专业性,由于工作人员普遍从乡镇内部调剂,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性、法律性和专业性较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又缺少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人员业务水平整体需要提升。

3、工作缺乏主动性,一是基层乡镇重视不够,部分乡镇项目工作重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视经济效益,忽略质量安全,以省钱为目的,资金不倾斜,遇事推诿扯皮,缺乏责任意识。二是工作人员岗位意识不强,懒于行动,条件好了就干,条件不好就躲避,在其位不谋其政。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大对基层工作经费投入。在有限的经济条件允许下,力争向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适当倾斜,加大对区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专项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解决监测设备、监测车辆等相关工作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标准化 7 推进、品牌建设、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上都是花钱的工作,项目支持力度有限,经费是影响基层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因素,也是乡镇领导不够重视的主要原因。建议上级政府及部门将该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2、加强学习培训,增加交流机会。营造氛围,创造学习交流环境,是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主要途径,建议保障培训经费,由国家、省、市、区各级每年分批分次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参加学习培训,经常性搭建异地交流平台,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相互取长补短。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6篇

自查报告

汉寿县农业局监管股

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17-20日,我局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办)的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由分管领导徐智刚副局长带队,检测站、监管股共同参与,检查内容主要是机构队伍配备、职能职责落实开展,制度机制上墙,设施装备配置和使用,标识档案规范管理等方面,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乡镇监管体系建设较健全。近年来,汉寿县农业局全力打造“县、乡、村、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合并后乡镇全县共有22个,全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监管站配备2名监管员,每个村明确一名监管联络员,每个组安排一名监管协管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健全了乡镇检验检测体系,在检查的22个乡镇(街道办)建立了独立的农残检测室,尚未建立的3个街道办是这次乡镇改革后从原来龙阳镇分离出来的,仪器设备的配置尚未到位,但也已纳入今年新增建设内容范围,已建好的乡镇检测室均已开展日常检测工作,其中重点打造了崔家桥、聂家桥、蒋家嘴、坡头四个乡镇检测示范工作,全年完成快速检测任务1500-2000个,其它乡镇检测室全年完成500-1000个快速检测任务,抽样范围主要是农产品市场、超市、学校、机关食堂和各类生产基地;三是乡镇监管人员业务得到加强。近几年来,由县农产品检测室牵头,组织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人员参加各类省、市业务培训,同时,乡镇检测室工作人员输液到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跟班学习,从抽样到检测亲手操作,至到熟练为止,从而提高了乡镇的监管能力;四是制度机制均已上墙。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各乡镇监管站和检测室内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均已上墙,按照省原有标准和规范都做到统一标准;五是设施装备较为齐全。检测用的快速检测仪、恒温箱、计时器、振荡器、各种玻璃器皿等等,检测设备一应俱全,检测室面积均达到省农委要求的20平方米;六是标识档案规范化。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农业投入品管理档案、巡查档案、检测抽样单、检测小票、检测台账等各类标识档案齐备,只是均没有来得及按省农委新的标准更换使用。正在积极限时整改。

二、面临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乡镇监管人员不足。在乡镇合并后管辖的面积和事情增加一倍多,个别乡镇更多,原来没有合并时2个监管员工作难度就大,合并后还是2个人,其难度可想而知。监管的点多、面大、量大,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二是经费投入需增加。合并乡镇后抽样检测对象范围更多更大,全年检测的数量相应会增加,这就需要更多经费支出,经费的不足会给抽样检测带来难度。

三、措施和建议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的基本保障。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为第一责任人,县、乡、村、组四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属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起责任;二是强化综合管理,推进清源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产地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执法、农残检测等方面工作。“管”与“产”并重,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将“清源”行动推进落实,从田间地头、从生产者处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质量安全;三是明析“权、责”,落实追责机制。县、乡、村、组明确工作职责,将工作成绩纳入考核,严格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7篇

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庆市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

1、市农委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跟踪统计表(一;

3、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跟踪统计表(二。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抄送:省农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编办、市财政局。

安庆市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皖政办〔2011〕63号、省政府阜阳会议精神及省农委通知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和建设,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确保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

构挂牌任务,机构、编制到位。“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

二、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依托现有乡镇(街道)农技推广站(农业综合服务站),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实施联合建设。在产业集中度高的乡镇可按“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二)编制及人员。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工作人员“兼职专职”并存的工作模式,同时增加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每个乡镇(街道)要确保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经费保障。加快建立完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人员基本支出和业务工作所需经费依法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

(四)人员培训。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强化对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鼓励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点建设。鼓励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点,蔬菜生产重点村要专门安排1-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作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农业部门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农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农委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争取他们在人员编制、设备配备、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市农委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纳入对县(市、区)农业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研究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务于10月15日前报市农委。从10月开始,每月20

日前向市农委报送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跟踪统计表(见附表)。联系人:汪蓉;联系电话:5534628;邮箱:zyc9878@163.com。

(三)强化督查,精心指导。市农委将根据各县(市、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为加快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时间安排

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建设工作从2011年9月份开始到2011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与制定方案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按照农业部、省政府以及省农委的有关要求,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10月16日—12月25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切实做到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硬件设备、有相关制度、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立起来,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2月26日 —2012年元月15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要按照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工作信息和典型材料的报送,做好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于12月25日前报市农委)、材料汇编归档等工作,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地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跟踪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市农委。附件1:

市农委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戴德民 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 朱银祥 市农委副主任 周锦云 市农委副主任

张勋民 市农委副主任 李 丰 市农委副主任 余华明 市农委总农艺师 潘忠苗 市农委副调研员 成 员: 杨建军 市种植业局书记 孙 淼 市畜牧局局长 蒋泽球 市农委渔业局副局长 宋禄山 市农委办公室主任 吴真平市农委人事科科长 范碧林 市农委财务科负责人 程宜兵 市农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黄 桢 市农委发展计划科科长 石自明 市农委科教科科长 祝阳春 市农委市场信息科科长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8篇

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经验

1.1 健全机制, 推进目标落实

按照省编委《关于健全乡 (镇、街道) 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通知》和省农业厅下发的《福建省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 三明市农业局把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迅速制定下发《关于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关于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的函》, 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同时, 建立了工作月报制度, 由各县 (市、区) 农业局每月上报建设进展情况报表, 并对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确保建设任务逐项落实。目前, 三明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日益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2013年1月, 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经验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介绍。

1.2 全面布点, 配齐服务设施

把全市134个主要涉农乡 (镇、街道) 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重点, 市、县局高度重视、上下动员、争取支持、合力攻艰, 截至2013年6月底, 全市134个乡 (镇、街道) 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117个乡 (镇、街道) 有编办下文, 占总数的87.31%;134个乡 (镇、街道) 全部完成对外挂牌。在建立机构的基础上, 逐步配备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的基本设施, 确保每个机构建成一个快速检测室, 配备1~2套速测仪器设备, 尽快承担起所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 目前已建成快速检测站64个。

1.3 充实队伍, 提高监管水平

目前, 三明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已有217人, 基本保证了每个乡镇有1~2名的监管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91.24%, 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2.49%, 50岁以下的占91.71%。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师咨询培训班、专题讲座, 并组织乡镇监管人员参加农业部、省厅、市局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 不断提高乡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存在的难点

2.1 监管法律不够健全

目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约束主体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对分散的农产品生产农户缺乏约束力, 监管人员在对分散农户具体违法事件的查处上, 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处罚措施, 只能要求整改, 又难以对其形成制约, 影响了执法效果。

2.2 工作经费缺乏保障

目前,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乡镇中, 工作经费基本上来源于县级财政, 是多是少存在较大变数。虽然通过市、县、乡三级努力,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室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抽样数量大, 检测试剂昂贵, 经费难予保障, 导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开展日常监测困难, 工作进度开展缓慢。

2.3 专职人员不够到位

乡镇农技部门事多人少, 机构综合, 职能叠加, 监管机构在建设过程中, 基本上以挂靠农业服务中心的形式设立。乡镇监管机构负责人由农业服务中心兼任, 大部分是植保、农学、兽医等传统专业, 对监管、检测涉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农产品检验检测方面的专业知识的专职负责人员较少, 严重削弱了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3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专门规定, 制定出台有关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配套规章制度, 加大处罚力度, 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监管责任, 根据“三位一体”机构改革要求, 抓紧职能调整, 理顺关系, 按照分工, 进一步明确监管目标和责任, 促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强化检查考评, 建立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考核体系, 将监管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实绩和农民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强化对乡镇监管服务人员的综合考评, 并将考评结果与监管人员工资报酬、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紧密挂钩。

3.2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县、乡两级农业部门要紧紧抓住基层农技服务改革的有利时机, 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纳入食品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 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加强部门沟通, 争取重视和支持, 切实解决机构建设涉及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问题, 特别要争取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 切实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同时, 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加快配置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设备,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3.3 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调研 第9篇

1.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重要性

关于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大家都非常了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新时期国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们全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政策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物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2011年政府工作也指出“年底前,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这充分说明国家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重视,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二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的需要。当前从全省监管体系建设现状看,省、市(州)、县三级初见成效,但乡镇一级监管普遍存在着“缺人员、缺职能、缺手段”等问题,从长远看,要真正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必由之路;三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需要。確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把住生产源头关至关重要,实践证明,要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技术服务、产品监测进村入户,必须紧紧依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乡镇农技推广站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就是要充分发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实施产地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作用,真正从源头把住质量安全关,实现农产品生产安全;四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需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明确和增加公益性职能,食品安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家公益性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农技推广站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将大大强化其公益性职能,有效拓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工作领域,促进乡镇农技推广体系职能的转变。

2.明确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

关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目标、方式和职责任务,国家农业部文件已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底,完成全国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农业部提出的要求,省农委已于9月制定并下发了《全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都有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把9个市(州)农委及9个首批推进试点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相关处(科、站)负责同志请来,就是要研究如何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体工作目标、建设内容等,农业部和省农委文件已明确,我不再复述,我想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在操作上可分为三个“两步走”。

第一个“两步走”就是分二年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今年完成9个试点县(市、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明年完成所有县(市、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

第二个“两步走”就是分上下两条线推进试点工作。大家知道,机构设置、职能增减,严格上说必须通过地方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但是难度很大。从目前全国各省情况看,只有浙江省编办正式发文明确了基层乡镇农技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职能,为了不延误试点工作推进,我们想分上下二条线来推进试点工作。一条线是省农委将与省畜牧局、省水利厅协作,共同向省政府、省编办沟通汇报,争取政策上支持;另一条线就是各试点县(市、区)回去后,按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向政府和编办汇报,能以编办发文确认职能更好,或以政府办转发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如果这两方面年底前都没有进展,建议县农业局正式发文,要求乡镇农业推广站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可参考国家文件的要求执行。

第三个“两步走”就是分二阶段完成建设内容。应该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内容包括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到201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的总体部署。第一阶段确保在2012年底完成机构建设任务,实现“职能明确,人员到位”;第二阶段将按照国家推进乡镇农技推广体系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分批对乡镇农业站所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同时,按照食品安全工作属地化监管的原则,各级政府正在对“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基础建设进行规划,地方政府有能力对乡镇农业站进行基础设施投入的,要积极争取,统一纳入地主政府食品安全整体建设布局中。

3.切实加强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十二五”时期一项新任务,也是一项硬任务。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及编办、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农委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二是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前阶段,省农委已发文就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行了部署,这次会议是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这次会后,各试点县要认真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农委下发的实施意见制定,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实施。各县(市、区)在制定工作方案中,要关注一些边缘地带。如:一些街道农业产业比重很低,没有较为完整的农技推广站,但原则上只要存在农业生产,就要确定机构和人员去管,具体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再如:根据食品安全属地化监管的原则,辖区内有国营农牧场的,也应按要求统一进行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职能新,人员新,市(州)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要结合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利用世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项目,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要以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政策文件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监管、检测业务知识为重点,通过培训,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工作职责和政策方针,为开展工作奠定业务基础。

四是做好督查指导。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根据农业部要求,从2011年10月开始,每月报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各市(州)要加强对试点县(市、区)的工作督查指导,省里也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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