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09-20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选6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第1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X》《X》精神,按照X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以及《X》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推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执行 认真落实国务院及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X条例》《X》,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牵头单位:市X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

项,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行清单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X局、市X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X决定》等文件要求,完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规范政府机关在重点领域的诚信行为,继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守信践诺。(牵头单位:市X,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服务,为促进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针对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治体检”,促进中小企业全面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X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全面提升立法质量 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研究制定《X》。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市政府立法基地和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

府规章草案意见征求工作,注重倾听基层群众、执法一线人员、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建议。开展《X》《X》《X》《X》《X》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市X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义县人民政府)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建立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决遏制政府、部门违法文件和“奇葩”文件出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X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落实国务院《X条例》和《X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决定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市X,责任单位:市X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全面加强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外聘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机制。推进建立与完善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X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做好《X》的全面落实工作。编制《X计划》,开展检查计划“回头看”活动。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质量与执法能力。(牵头单位:市X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X意见》。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全市范围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中心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市行政村设立“村民评理说事点”X个,建设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X个。(责任单位:市X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开展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实现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有效运行率X,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X。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业务全面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供给多元化。(责任单位:市X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落实市域社会治理要求 按照《X》要求,对标工作指引,积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入融合,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X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监察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支持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主动向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责任单位:市X,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进一步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做好政府督查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审计机关独立行使监督权,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X,— 6 —

市X、市X,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保障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X。完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核实、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有效应对舆情,正确引导舆情。(责任单位:市X、市X、市X)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7.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严格执行中办、国办《X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研究解决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学法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制定《X方案》,认真查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积极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X、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强化法治政府督察考评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大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权重;落实《X》,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牵头单位:

市X,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培训宣传 做好“X”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X清单》。开展“X”活动。落实宪法全面实施工作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第X个“X”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X、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第2篇

一、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讲座制度。全年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8次,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各部门会议学法不少于12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各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中确定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事项内容和执法薄弱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司法局组织庭审观摩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测试;

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第五轮执法证件换证工作要求,在6月底之前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合)

(三)做好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嘉峪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单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出庭应诉,并在出庭结束一周内将案件基本情况和出庭应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认真组织任职前廉政和法治考试。严格落实《嘉峪关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在领导干部公示期内组织好任职前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司法局)

(五)继续开展“一把手”讲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组织开展“一把手”电视讲法活动。通过部门负责人现身说法、亲自授课的形式,以讲促学、以案释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全市营造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六)认真做好述法工作。落实《嘉峪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实施办法(试行)》,通过考核与述职助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七)继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嘉峪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制定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示范单位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巩固已评定示范单位工作成果,发掘新进单位亮点特色,交流推广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数据大平台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四办”改革和“全流程”效能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落实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和清单及时发布工作。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运行,做到应上尽上。(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九)全面修订权责和服务清单。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全面修订各部门权力、责任和服务清单。继续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布负面清单;

公布市级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

严格执行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和甘肃省定价目录。(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十)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机构整合重组情况、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和省、市相关部署及工作需要,继续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力推动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确定的告知承诺事项,非申请人自愿,不得再要求其提供。(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政务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十一)优化公共服务。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等责任。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及时梳理调整并公布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公开目录、优化流程、实施绩效考评。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预算,实现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委政法委、应急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十二)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按照机构改革情况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重点查找制度缺项、滞后等问题并认真整改。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具体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各镇、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十三)严格落实立法任务。按照《嘉峪关市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推进立法制度化、精细化。认真落实《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19立法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研、起草等立法相关任务。(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十四)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落实立法听取意见、立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团体、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制度。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建立并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十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重点加大对暂行、试行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探索推行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向社会提供相关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相关决策制度,完善部门重大决策五大程序配套制度,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市级重点项目牵头和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确保五大程序全面落实到位。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档案化管理,对决策全过程如实记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案卷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十七)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巩固各区、各部门、各镇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基础,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聘用与使用制度,全力构建以法制及相关机构为主,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辅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处理涉法事务中的决策咨询与专家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十八)开展重点民生领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调动公众参与决策积极性,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公用事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决策在实施前开展深入摸底调研和民意调查,在实施一年后开展决策后评估,以“民意问政”的方式及时检验决策成效。选取不少于2件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后评估。对与上级要求不一致和与民意调查结果有较大差距的,要及时修改完善,确保重大决策更符合中央、省、市最新决策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与痕迹留存,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不少于2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细则,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一)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认真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与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相关工作,确保6月30日前换证工作全面完成。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公示制度,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个人执法证件均要在网站进行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二)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重新修订和细化量化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并公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在行政处罚相关文书中说明裁量基准的采纳情况和理由。全面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司法局、财政局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二十三)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嘉峪关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或答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四)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

重视法院、检察院作出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省、市巡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二十五)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对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压缩离任审计等工作时间。(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二十六)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社会公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全面公开各类监督方式,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全年组织监督员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发挥传统媒体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单位:司法局、应急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渠道。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能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适时组织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加强与社区律师的对接,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上访等问题线索及早发现、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应急局、公安局、司法局各负其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十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审理结果的公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学习培训,着力解决个别领域和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比较集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二十九)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行全市48个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探索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交通事故、医患、劳动及消费、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与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合力。(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三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甘肃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牵头,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十一)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各区、各部门、各镇设置专(兼)职法治员,并于5月30日前向市司法局报备。(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十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落实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实施办法,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改进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司法局、各有关单位配合)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 第3篇

一、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

(一) 现代文明呼唤法治政府

相对于人治而言, 法治更可靠。中华文明五千年的“人治”历史有深刻的教训。习近平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曾经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 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 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 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 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 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 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 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二) 市场化经济要求法治

如果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闭关锁国的, 仍然是不与世界接轨的小农经济, 那不必实行法治, 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等于说自从我们走上市场取向的改革道路, 我们就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道路。[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主体的地位需要法律来保障, 主体的财产需要法律来保障, 主体与主体之间处理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必须平等, 这样一个地位、程序都需要法治来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法律保驾护航。

(三) 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是对外开放的必然结果。对外开放以后发现、世界上的许多国家, 包括许多文明, 都是搞法治的, 我们不搞法治, 那么经济往来就没法进行下去。

(四) 人民对民主权利自由的现实诉求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民的民主法治诉求也不断增多。在我国产生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权利诉求与落后的民主法治保障之间的矛盾。解决这对矛盾关键要加强制度建设, 核心在于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国家。

二、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一)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

1. 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经过三十多年的法治建设, 目前,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到2015年3月,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3部, 行政法规632部, 地方性法规9480多件, 部门规章2830多件, 地方政府规章8980多件。特别是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 使得政府管理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公务人员法治意识增强

目前,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 特别是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各级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断增强。在从事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 其大多能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3. 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

在我国, 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越来越成为常态。强拆、暴力等执法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 在100个被评估的城市中, 平均得分为617.36分 (总分1000分) , 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相比2014年和2013年都有所提高。

4. 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加强

不仅监督力度加大, 而且监督效果逐步显现。尤其是网络媒体监督等新兴监督方式, 在曝光政府违法、违规行为和遏制腐败现象方面所发挥的监督作用更加明显。与此同时, 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 信息公开不仅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 而且信息公开平台渠道更加多样, 使得行政权力的运行逐渐规范, 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 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 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完善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而且要做到有良法可依、有善章可循。但是,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 尤其是行政法律制度不完善, 立法质量有待提高。

(1) 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虽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 我国总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也还有不少领域存在着立法空白。尤其是当一些新生事物出现之后, 往往存在立法不能及时跟上的的情况。

(2) 存在法规质量不高的现象。2013年2月23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 已经不是有没有, 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 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可是, 由于各种原因, 目前我国的立法质量还不高, 存在着针对性不强、系统性不强、有效性不强、操作性不强等问题。[2]

(3) 存在立法部门化现象。当前我国行政法规的数量是法律的数倍。行政法规在立法过程中, 往往会受到来自相关方的干扰。使得一些法规的制定存在明显的部门利益或地方保护主义痕迹。借“法”扩权、损害公民权利, 以“法”争利、不当增设公民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3]

2. 法治思维尚未真正树立

(1) 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现实生活中, 部分群众一旦遇到什么难题, 仍习惯于信“访”, 不信“法”, 更没有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甚至不想也不愿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严重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

(2) 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薄。除了一部分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外, 一些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比较淡薄, 没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相反, 人治思维和长官意志却比较严重。

3. 行政执法过程尚不严明

虽然, 我国在法治政府建设上, 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是, 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公务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乱作为、不作为, 甚至滥用权力的现象仍然有所留存。例如暴力执法、钓鱼执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还时有出现。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要求和任务

(一) 规范权力, 管住权力

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问题, 是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关得进, 管得住, 才是法治政府;反之, 关不进, 管不住, 或者关进去又跑出来, 就不是法治政府。“关”和“管”的程度决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度。在这方面我们目前还有短板, 消除和减少短板, 就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

(二) 行政决策, 于法有据

目前, 得多地方群众不满的焦点都集中在政府的决策盲目性问题上。决策的不科学, 一些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 使决策本身存在“先天不足”。

基于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四中全会对决策机制的法治化给予了高度重视。比如说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有五个, 这是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把政府决策程序用《决定》的形式提出来。第一公众参与、第二专家论证、第三风险评估、第四合法性审查、第五集体讨论决定。再者是, 四中全会以来, 强调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将法律专家学者请进政府的决策过程中, 为决策的依法依规提供保障。

(三) 有效监督, 有错必纠

一定意义上讲, 法治政府建设程度, 取决于对行政监督的实现程度。管理学上的所谓“木桶原理”, 是指木桶由许多块木板箍成, 盛水量也是由这些木板共同决定的。[4]在制度设计上, 有很多对行政的监督制度, 如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还有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将这些手段有效整合, 形成监督合力。

(四) 效果为重, 满意为本

1.对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 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 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广泛凝聚社会共识。[5]

2.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 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 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摘要:2015年12月27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出台, 使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再次呈现在人们面前。现代文明呼唤实行法治政府;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决定性推动;对外开放, 接轨国际通行规则的必然结果;人民对民主权利自由的现实诉求。经过三十多年的法治政府建设,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 还存在一些不足。包括:法律制度体系尚未完善;法治思维尚未真正树立;行政执法过程尚不严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规范权力, 管住权力;行政决策, 于法有据;有效监督, 有错必纠;效果为重, 满意为本等。

关键词:法治政府,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

参考文献

[1]冯玉军.中国法治的发展阶段和模式特征[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 (2) .

[2]郑功成.全面提升立法质量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途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5 (1) .

[3]张伟.立法程序的理论问题探讨[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4) .

[4]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 (2015-2020) 》[Z].2015 (12)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第4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本刊为您梳理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新鲜提法。

关键词:依宪治国

【公报摘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如能够激活宪法监督,某部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可以通过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宣布其全部或部分无效,宪法对立法监督乃至对政治的规范性就可以加强,宪法的生命力就焕发出来了。

关键词:法治政府

【公报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公报摘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关键词:扩大地方立法权

【公报摘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设区的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立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更有利于其行使权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积极的意义。立法权往地方扩大,可以大大加大立法速度和数量。

关键词: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公报摘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解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这项制度对反腐败也能发挥作用,比如问题官员落马后,可以进行倒查,这让官员不会再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侥幸心态,选人用人也会更加谨慎。

关键词:独立公正司法

【公报摘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建立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使得任何一个领导干预司法的时候都心有余悸,不能、不敢。

关键词:法治思维

【公报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这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一项制度。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称职,能否晋升,关键是看他有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关键词:跨区划法院检察院

【公报摘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解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关键词: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公报摘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立法工作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且要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实践经验,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符合这两项条件,还会丰富立法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促进我国立法更加成熟完善、具有前瞻性。

关键词:深化基层治理

【公报摘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解读】北京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公报强调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或组织章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很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靠党委政府来包揽一切是难以实现的。让出一部分空间,让基层组织发挥自我管理和约束的功能,这是我国在未来需要大发展的领域。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第5篇

2016 年,在区委区政府以及镇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政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6 年工作主要情况和成效亮点(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我镇深化行政服务体系综合改革,打造“一窗通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施“5+2”服务模式(即周一至五的工作日开展日常工作,周六、日采取全预约办事方式),满足群众日益激增的办事需求;推出网上、电话、微信等方式预约方式,解决群众办事难、等候时间长等问题。党委政府带头依法办事,镇班子无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镇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公开工作。在扶持企业、保护环境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制度。截至今年 11 月,我镇送审备案规范性文件共 2 份,分别是《佛山市南海区 AA 镇公众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丹府〔2016〕66 号)和《佛山市南海区 AA 镇扶持企业发展奖励办法》(丹府〔2016〕48 号)。此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评估清理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制度落实。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镇认真贯彻学习《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每周镇长办公会议、班子联席会议成员共同决策制度,严格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积极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 5 月,因原顾问团合约到期,我镇及时重新选聘 3 名律师组建 2016 年律师顾问团,为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决策行为的约束力、规范性和科学性。今年,我镇无重大行政决策事宜。此外,律师顾问团积极发挥其专业优势,对政府各项

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周淑贞律师为政府处理贵广(南广)铁路上安段桥底垃圾等问题提供了专业法律分析意见,指明了法律方向,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贸市场市容整治、“两违”巡查整治、清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等各类执法行动,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全部执法案件均符合法定程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做实基层执法。

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管理工作。我镇现有合法行政执法人员共计 226 人,均符合领取行政执法证资格条件,并经相关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针对我镇申领执法证名额不足以及执法量日益增大的现实情况,今年 3 月,开展对全镇持有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重新审核工作,并对已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了系统清理,共对 33 名调离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证件进行清理注销,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并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健全定期收集信息机制,及时掌握各执法部门日常依法行政情况,提出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为及时向上级报告我镇依法行政情况,根据上级法制部门有关要求,我镇每月收集整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截至今年 11 月底,整理上报稿件 11 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举办 2016 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多次视察镇内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开通电话、邮政、网站、微信及微博公众监督投诉举报等渠道,今年举办信息公开宣传等活动,普及受惠群众超过 400 人次,积极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完善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等各级调委会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以法律服务为载体,选准聘好律师顾问团,实现律师顾问挂钩驻点村(社区)全覆盖,为解决基层矛盾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听取镇法制办、司法所、检察室、法庭的工作情况汇报,研讨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同时,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学习。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维护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我镇狠抓公职人员网上学法,全部公职人员共计 118 名参加考试,平均得分 98.4 分;将法律培训和学习纳入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开展纪律教育暨《保密法》学习班、机关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及在岗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活动,培训人员超过 650 人次;各执法部门积极制定并开展本单位法制培训计划共计 37 项,如《新环保法》等环境政策法规宣讲会、依法行政之城市管理专题讲座等。法制培训学***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继续深化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发挥好驻村(社区)律师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村(社区)依法自治水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以普法宣传为抓手,通过开设《周末看法》电视栏目、开辟《有为周报》法制专栏、打造法制小品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我镇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八)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相关机制 建立完善由行政首长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认真落实镇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并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各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积极发动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纳入全镇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之中,成立专门绩效评议领导组对依法行政进行考评和督促坚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仍需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建设;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仍需增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情况上报、联合执法等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调委会、驻点律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力量不够强大;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全面性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不足;五是依法行政监督力度尚需加大等。

三、下一年工作设想 我镇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二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五是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我镇要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AA 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第6篇

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从**-20,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18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18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落实《**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

建立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完整存档。

6、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从**年起,我局通过授权、委托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权全部移交给县森林公安局行使。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裁量权指导案例,依法依规、对号入座地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

按照《**省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省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采用《对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推广运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年底,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人员变动,每年进行更新。

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10、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撤销或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须有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同和协议,依法履行判决、裁定、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等生效法律文书。

1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2018年连续三年我局有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了3起行政诉讼,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1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在林业局办公楼设立举报箱、在网站上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1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局党委配合县纪委依法及时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14、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2018年配合县政府调处永福镇茶园村林权争议,依法化解纠纷。

开展“七五”普法,**年制定了县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18年,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发放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推进“法律七进”,让涉林法律法规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寺庙等。

15、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

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及时审慎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依法裁决有关争议纠纷。

1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实现信访业务网上流转。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对涉法涉诉信访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不再受理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018年分别对舟坝、永福2起依法终结的涉诉信访事项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引导当事人信“访”更信“法”。

17、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1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责任落实林政、防火、野保、种苗、审批、法规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19、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股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2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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