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2024-05-14

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精选7篇)

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第1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正如习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我们作为法律人,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的精神,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正如习近平所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的根本要求。”

可以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经济发展领域,法律有利于协调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在政治制度层面,法律有利于保障人民民主、规范行政机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律有利于监督党员干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如若党和国家各项工作脱离法治轨道,那么社会利益无法平衡,社会关系无从调节,社会行为不得规范,各类矛盾和问题将激化,健康稳定社会秩序必受影响,人民的幸福安康无从谈起,更惶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一方面,行政机关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习近平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也一定要放足、放到位。”简言之,依法行政就是坚持法律至上,公开、公平、公正处理事务。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生命线,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正如习近平所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总之,必须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主动接受监督,让暗箱操作无空间,让腐败无处藏身,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此外,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全民积极投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才有最可靠的保障。

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第2篇

201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0年,是全区“十一五”规划的收关之年,也是“五五”普法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经验总结,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农牧业局领导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为构建和谐海勃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了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顺利进行 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计划。为搞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海勃湾区海普治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二0一0年兽医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制定每周五为我局工作人员 “五五”普法依法学习宣传日,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做好学习笔记,并且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围绕“五五”普法的收关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及时上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信息,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2期。

二、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切实搞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关之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结束之年,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我们狠抓“五五”普法的经 验总结工作。

1、总结经验,学习先进,稳步开展。认真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派出专人参加全区“五五”普法培训班,将学习到的普法新经验、新办法、新措施用于实践,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积极有效总结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认真搞好街头法制宣传活动。我局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切实开展街头法制宣传,宣传了《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今年参加了全市农业现场会,“科技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共上街宣传11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

3、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养殖示范区、进农村等“法律三进”活动。认真开展好“法律三进”活动,使“五五”普法工作深入人心。一是进社区开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了他们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的危害能力,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了送法进农村活动,宣传《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生猪屠宰管理体条例》等常用的法律知识,为老百姓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并送去了法律宣传小册100套,、挂图50套,同时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接受现场群众咨询62人次,散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开展送法进养殖示范区,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规模养殖户正确饲养管理方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能力。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突出重点、抓好服务对象学法活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 求,把领导干部、驻站工作人员、各养殖示范小区管理人员、规模养殖场户、农区养殖户学习法律作为重点来抓。

1、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法制学习制度。我局制定全局所有工作人员每周一次组织安排了一定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休息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加强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观念和执法力度。

2、加强对养殖示范小区管理人员及规模养殖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对全区两个养殖示范小区管理人员就畜牧业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培训,全年举办10次普法培训办,共对100名管理和经营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养殖小区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加强规模养殖户动物防疫意识和依法养殖和合法经营,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对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今年组织520名农民工开展了“阳光工程”培训活动,培训了技术技能、法律知识、等实用知识,转移农民工就业100余名。

四、普治结合,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1、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我局大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以制管人。切实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设立公示栏等措施。实行“一站式”管理、实施“一条龙”服务,公示了办事权限、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标准并上墙公示,简化办事手续,以便达到了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2、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有的放矢,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依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紧急预防禽流感、猪“蓝耳病”工作当中查处非法贩运畜禽及畜禽产品车96辆,在市场检疫工作中没收无 产地检疫鸡蛋80公斤、私自屠宰禽类40余只、未检疫猪肉600公斤,依法取缔个体屠宰点3处。

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第3篇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第31项表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的执法体制。”2014年10月份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可见,综合执法已经被提到了国家的战略高度,综合执法是国家法治总体部署下的重要一环,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更应顺应时代的呼唤、荷负历史的担当,积极布局、统筹谋划,为畜牧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和畜产品安全保驾扩航。但是,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在全面推进中却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的瓶颈,如不切实及时予以解决,会对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羁绊,最终将会偏离改革的实质初衷,成为形式上的综合执法。

1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的依法执政和行政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综合执法机构作为行政机关的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是行政机关的辐射窗口。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在当前食品安全还相当严峻的形势下,在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进程中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排头兵和先锋队,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量是践行“依法治牧、执法为民”的基本骨干和时代中坚。

2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再认识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范围涵盖动物卫生、饲料、兽药、草原、生鲜乳等领域,具体而言《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畜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饲料管理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兽医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种畜禽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种畜禽管理工作。综上观之,畜牧兽医领域的执法主体有两个:即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二者是行政法上的具有被告资格的行政主体。未实行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前的执法实施主体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二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依法在职责领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直观上审视是合法正当的,但给行政相对人的印象却是纷乱和模糊,多头无绪。不利于行政主体之间权责的明晰化,不利于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悖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初衷,背离了务实为民高效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中央审时度势,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宏图下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契合了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综合执法的推进及对行政体制的改革,也是实现法治政府、淬炼一支高效权威畜牧兽医执法队伍的基本途径。

3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目前的法律羁绊

法治是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全民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对于法治国家而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中心环节,缩影到一个现实机关,综合执法的推进和建设是检验行政机关能否真正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2012年6月15日河南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的揭牌仪式,随后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也纷纷成立,负责种畜禽、饲料、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的统一综合执法,河南省此举的目的,对整合各种执法资源,加强执法力量意义重大。纵观全国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多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执法主体的载体和依托,把有效的执法力量充实到执法的一线,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担负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职能。

根据《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08]2号)的精神,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行使执法环节中的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检验检测仍由原管理机构承担。2010年1月20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农办牧[2010]4号),要求各地要认真梳理法定职责,整合畜牧兽医执法力量,强调要创新畜牧兽医执法体制机制,统一行使执法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承担的行业管理的相关处罚职能交由综合执法机构承担。从农业部的两个意见可以窥知,综合执法机构作为由政府按程序组建的组织机构,承担相关处罚职能,统一行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从而解决畜牧领域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形象,建立一支业务精通﹑权威高效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据此笔者依据行政法基本原理及个人对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的理解,从三个角度阐述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

3.1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实施主体或机构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上的概念,即是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含处罚权),且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机构。综合执法机构应该是主体(对外以自己名义)﹑权(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担负不利后果)的完美综合,无疑该机构是权责一致、高效统一的组织。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作为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与中央的改革精神深深相契,应该是未来综合执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但是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成为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在现行法律体系里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所有的改革必须于法有据,遵守法律是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素养。

3.2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是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二级事业单位或较为独立的内设机构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由编办核准同意成立,实际上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载体,吸收、承担了畜牧主管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和职能,实际上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的扩充,日常执法中,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名义对饲料﹑兽药等相关领域开展监督执法,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名义对动物卫生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执法主体和身份始终在二个执法主体之间游离和转换,由此观之,此种形式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是名不符实的,不能体现执法机构效能﹑统一的精神,从本质上校量,还停留在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前的状态。

3.3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是一个受委托的组织

目前,由多部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领域内的监管执法工作,可见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是头绪繁重的,按照农业部“二个意见”的思路,“意见”阐释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尽快办理委托手续,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的组织实施处罚。行政执法虽然可以委托,其前提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确规定。依法治国踩在夯实的法制的脊梁上,法律法规的规定是行政机关行政的前提,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可谓寸步难行。农业部的“两个意见”仅仅是规范性文件,本身规定委托的效力值得商榷。有关行政机关委托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屡见不鲜,如《社会扶养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查批准烟草零售许可证。《民事诉讼法》的执行部门也规定了异地执行的委托问题。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行政委托,基本条件是于法有据,即是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笔者翻阅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法律法规并未找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将行政处罚权委托其他组织行使的具体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论述了对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作出决定。《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法》是一部控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程序法,可谓是一部小型的程序法典。《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列举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即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二)查封、设施或财物(三)扣押财物”等事项。《行政强制法》是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般行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的禁止性规定关闭了涉牧类综合执法接受相关行政执法委托之门。笔者认为,凡是畜牧类法律法规规定有查封扣押行政处罚是一体的二面,不可以断然割裂。没有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手段,行政处罚的证据固定、收集是相当困难的,而先证据,后决定是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的基本要求,也即是畜牧兽医主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查封、扣押职权不可以通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立法予以行政委托,行政处罚权的任性委托更是被禁止,除非于法有据。

4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原则和方向

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第4篇

关键词: 兽医免疫学实验 教学改革 教学体会

兽医免疫学是畜牧兽医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验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1,2]。从2013年起,我校实施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根据我校新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兽医免疫学的实验教学单独成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因此,对实验课程的研究和探索尤为必要。因此,不断改进和探索教学方法,强化教学效果是教师必须不断思考的问题。因此,高校教学必须及早实施创新的实验教学理念,推进教学改革进程。传统的教学观念指导下的教学模式就是灌输式教学,教师滔滔不绝地讲,学生知识的获得全凭教师的一张嘴,课堂气氛不活跃,在知识面前出现万马齐喑的局面并不罕见[3]。对于开设的实验课,也是讲得多、讲得细、学生参加实验盲目,之前往往不预习,只按教师安排的操作程序就行了,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多数学生应付差事,不求甚解,严重限制了动手能力的提高。根据《兽医免疫学》的课程特点和大纲学习要求,着眼于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我们在教学中对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设计性实验教学法

设计性实验教学内容的选择原则是:在本教研室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开出实用性大、适用范围广但不需复杂设备及昂贵试剂的实验课程。按照这个原则,我们选择了ELISA、血清学等系列实验。我们编写了免疫学实验指导,作为活页在适当的时候发给学生。实验过程中,实验操作与实验设计并举。通过教师讲解和学生操作,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既训练学生的基本操作技术,又使之能根据自己的科研目的、要求及已有条件设计实验。在上实验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分组,由学生自愿结合,分成若干个实验小组(5人一组),进行免疫学基本技能培养后,可选择一项实验内容进行专题设计,具体做法是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设计实验方案,并分组讨论各个方案的可行性及优缺点,最终确定实验设计方案。由实验室教师准备相关实验材料,学生实施操作,记录每次实验结果,进行实验结果综合分析,并按论文的格式要求,每人递交一份报告。

二、采用创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改革方法:

要想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首要条件是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对实验课产生兴趣,调动学生对实验课的积极性。当今生命科学迅猛发展,新的理论和技术不断问世,要保持学生探究生命科学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学生具有实验积极性和对实验的兴趣,才能让他们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在实验中得到满足,让学生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在实验课里得到发挥,创新能力才能得到极大提高。在探索实验教学的改革中发现,在注重学生掌握了免疫学基本实验技能之后要不断更新实验教学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实验教学,才能使学生探索生物科学的热情和兴趣始终得到保持。于是,采取以下几项具体措施:

(一)在实验教学模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尝试开放式实验教学。由于受计划学时的限制,学生普遍反映实验课时间紧张,特别是有些实验如电泳实验,需要4h后才能看到结果,因此我们做了精心安排,实验室全天开放。我们一般将实验课安排在下午进行,即使课堂上做不完,晚上学生也可以继续完成。特别是有些学生做实验没有成功,我们在不影响其他班级实验教学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场地和器材,直到其完成实验,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达到了锻炼学生动手能力的目的,学生反应非常好。我们按照实验内容制作了一套多媒体单元授课课件和视频,包括实验原理、方法步骤、结果判断、注意事项和相关问题,将此课件装在多媒体示教室的微机上,学生可以随时进入实验室打开观看。采用实验课堂讲授配合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大量教学图片,引导学生理解、归纳各章节的知识点,对容易理解的部分章节让学生轮流准备并进行课堂讲解。

(二)为了让学生对实验产生兴趣,有主动性,我们特意设计场景实验,引入具体的免疫学临床病例进行教学,让学生扮演检测人员,可取得满意的效果。如在凝集试验中,我们可以让学生作为政府检疫部门的检疫工作人员,给他的任务是对某大型奶牛场进行布氏杆菌病的免疫快速检测,筛选出阳性病例进行淘汰。让学生先行查阅资料,从资料筛选出快速检测方法,同时给学生介绍奶牛的布氏杆菌病的临床检测方法和注意事项,通过这个案例使学生不仅学以致用,学到免疫学实验的方法,而且学到兽医专业的其他知识,同时树立专业思想,身心得到极大满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先列举临床的某些典型病例,巧设疑问,这样就可以牢牢抓住学生,让学生复习所涉及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带着这些问题设计试验,学生的主动性增强,就不再会觉得实验枯燥,没有用处。最后以提问方式让学生提出检测方案,在不知不觉中,学生就会将枯燥抽象的实验学到手。

二、实验课考试模式的改革

考核是检验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有效手段,要保证教学质量必须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以往传统的考试是只是统计实验报告,按实验报告成绩的平均数,然后乘上30%和理论课成绩计入总分。现在实验课作为一门课程,我们首先在计分方式上改变了传统的只记理论考试成绩或实验课成绩比例偏低的状况,实验课也进行书面理论考核,但理论成绩只占20%,实验成绩包括实验报告、实验设计及实验过程,总体占80%计分。我们采取分项计分方式,平时实验成绩和最后实验考核各占50%,平时实验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实验课出勤率、态度、实验过程和实验报告的撰写情况,最后的实验考核是在课程全部结束后进行的,主要考核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及对实验结果的判断和分析能力。让学生申请大学生创新立项课题,发挥创新思维,自行设计实验题目,自己动手进行科研,写出实验报告,有可能的话,可以投稿发表。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改革,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在以创新能力为培养宗旨的实验体系中,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都得到很大提高,取得了不少成果,有的学生参与做的毕业论文在国家刊物发表,有的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参考文献:

[1]谢发忠,杨彩霞,马修水.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课程考试改革[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4(2):21-22.

[2]张艳平,蔡光斗.医学微生物学实验教学改革探索[J].卫生职育,2004,22(23):88-89.

[3]张博芬,方芳.设计性实验教学法在医学微生物学实验教学中的尝试[J].医学教育,2003(1):33-35.

[4]卢小玲,曾小云,赵永祥.医学免疫学理论教学中几个新问题的剖析及对策[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0(7):78-79.

兽医工作心得体会 第5篇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感

按照县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精神,开展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材料,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认真学习,使我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的理解。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地感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是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对我们把握大局,做好兽医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我个人有以下感想。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通过集体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使我真正懂得:

(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不发展,就不可能解决我们面临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就不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体现。

(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

(四)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就是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

二、勤于思考,认真总结如何科学发展

所谓勤于思考,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为浮云遮望眼”,不为缤纷繁杂的现象所迷惑、所困扰。要从现象分析入手,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科学发展观学习内容的丰富,决定了我们思考内容的更为丰富。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在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后,我们还必须勤于思考:为什么科学发展观意义如此重大?影响如此深远?为什么说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什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以及发展与资源的矛盾?如何实现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在迅速扩大总量的同时,着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勤于思考,“三思而后行”,将学习、思考的成果用于指导我们的茶果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善于总结和勤于思考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思考偏重于过程,总结偏重于结果。在整个学习、思考、实践的过程中,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把这个规律性的东西记录下来,就是“善于总结”,善于把握规律性认识。作为农业战线上的工作人员,学习科学发展观,更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我们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创新力、融和力和组织力。提高总揽全局、民主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

三、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干好茶果工作

十七大报告要求我们党必须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水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员干部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嵩明县的茶果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认真做好兽医工作:

(一)提高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我们不仅要深入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用理论业务知识武装头脑,而且还要贯彻落实到平常的工作中。在学习中,要有目的,有方向,要进行系统思考、系统安排。我们不管学什么,都要与搞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善加利用,解决学习不够重视,功底不够扎实,工作成绩不明显的问题。一定要有一种学习的危机感、紧迫感,把学习知识、提高素质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紧迫任务,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和追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当学习型职工,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二)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新形势下我们尤其要具有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人物和事件中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根据事物的发展趋势,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采取防范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我们要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要树立热情服务的宗旨,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做到廉洁办事,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在性。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出新成果,开创嵩明茶果生产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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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第6篇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即在于完善这种外部监督机制,如人大的预决算审查制度、质询制度和法院的行政诉讼等制度。可见,政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严格执法又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在我国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执法者在履行职责时,不践踏法律、不徇私枉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通过办好每个案件来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让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让政府唱“独角戏”,而是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的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这样不仅能够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能够用法律来监督政府、监督各级公务人员。只有将法律信仰的标识烙在每位国人心中,让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才能让公民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当中去。当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领会法律的精髓,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勇于同一切违反法律规定、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地执法。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第7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而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入到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作为基层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天天同职工群众打交道,对于如何依法办事,给职工群众以方便和温暖,如何宣传法治,让职工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我们基层干部的责任是十分重大的。对此,我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是依法办事,履行法律法规义务。基层工作与群众接触最深、最久、最直接,应在工作中多思考总结经验,从方便群众、帮助群众、服务群众入手,让群众生活工作更便捷,表达诉求更畅通,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是普及宪法法律,为实现全民守法助力。作为基层群众服务组织,应该加大宪法法律宣传力度,多开展让群众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义务和保障权利,让每个人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之一。法治信仰,就像一座灯塔,若塔倒灯熄,就会让人迷失;道德支撑,如同一道堤防,若崩溃滑坡,就会失去底线。因此,作为基层干部一定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作用,提升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法治信仰的社会根基。同时,也要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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