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

2024-07-06

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精选9篇)

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 第1篇

四川美术学院保卫处(武装部)

2017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武装部等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学校工作大局,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维护安全稳定为主线、专项整治抓手、消防工作为重点,“三防”建设为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措施、更完善的制度,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1、按照市教委“三防”工作的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进一步加大“三防”建设力度。按照市教委要求的“三防”建设的标准和质量,建成平安校园综合数字化平台一期工程,依托属地派出所积极筹建虎溪校区警务室,按照上级要求配齐配强学校保卫干部。

2、消防安全:完成已通过消防验收楼栋的移交工作;开展新老校区的消防维保;完成微型消防站、消防中央控制室的建设;实现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管理的信息化;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完成消防责任书的签订;统一制作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安全告知书;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按照上级对学校消防检查导则的33项要求逐一落实,迎接市教委和消防支队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交通安全:全面落实《四川美术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做好车辆乱停乱放、校园内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夜间使用远光灯和学生在校园道路滑滑板等不良现象;依托属地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专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加 大整治力度,确保校园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完善标志标牌标线,启动测速系统建设,加装减速带,与相关部门合作增设校内停车位。

4、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坚持定期安全检查、交办、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安稳办督查、协调、督办的职能,切实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抓早、抓小,落细、落实,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5、健全安稳例会工作制度:定期对学校的安稳工作进行研究布置,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各项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机制,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二)、常规工作

1、武装部工作:与重庆通信学院、学生处、思政部等单位通力合作,组织好新老校区2017级新生军训、国防教育工作;与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武装部合作,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精神,加强宣传动员,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武装部门做好应征入伍对象初审初检、政审体检、送兵入伍和优抚政策办理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2、政保工作:积极做好政保调研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开展维稳专项排查。开展外籍教师、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非政府组织等基础数据的调查,抓好校园反邪教反非法宗教渗透,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破坏,维护学校的稳定。

3、综合治理工作:引导各单位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教职工全员参与、全方位重视、全过程不懈怠的安全综治工作良好局面。加强门卫管理,按照《四川美术学院门卫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盘查登记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严防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 2 疑物品进入校园;依靠属地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4、反恐防暴工作:在组建应急巡逻小分队的基础上,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巡逻力度和密度,充实反恐应急处置的各类设施设备,加强应急分队的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进行反恐防暴演练。

5、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利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研究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积极抓好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6、户籍管理与国资资管理:加强户籍和国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做好数据存档。毕业生户口及时迁出,新生户口及时上报,新生身份证及时送制及发放。

7、物业监督与考核:严格按照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中对安保人员的条件要求和标准,引导物业公司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进一步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安保基础工作,加强对新老校区物业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管和考核。

8、部门内部管理:加强部门员工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结合学校绩效改革做好部门绩效分配,奖惩并举,努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安全稳定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工作。

保卫处武装部 2016.12.30 3

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加大国防教育力度,提高民兵的政治素质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全年。深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履行使命见成效。认真抓好民兵干部和民兵的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好学习、教育制度。通过学习,使广大民兵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是围绕中心抓好经常性教育。坚持利用每月营长例会制度,对民兵干部进行教育,结合形势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基干民兵季课教育和普通民兵的时事教育,着重加强对职责、基本观点的理解,在提高认识、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运用各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保证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

三是紧贴形势任务加强国防法规教育。深入学习党史军史,激发爱党爱国、忠诚使命的政治热情。把贯彻落实《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等国防法律、法规作为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具体表现。深入学习《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依托报刊、广播、“民兵之家”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民兵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后备力量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将“出入转队、提高质量、保持在位”作为今年民兵整组工作重点;街道人武部将根据区人武部赋予的“十一五”期间民兵组建任务及新的民兵组织分类、名称和编制抓好民兵整组工作,真正做到“精干、可靠、管用”。各单位要抓好服一类预备役退伍军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和军兵种现役部队岗位预备役人员专项登记核对工作,落实参战支前力量和军兵种现役部队岗位预编预备役人员。

整组时,必须与每个基干民兵见面,与民兵本人和家庭核对电话等相关联络信息,明确管理要求,建立外出请销假、定期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事,能够联得上、召得回、收得拢、拉得出、起作用。要重点将应急作战兵员动员对象、民兵应急维稳、应急求援等队伍编实建强,切实打牢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组织基础。

三、积极参加军事训练,确保完成训练任务

以“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目标要求狠抓民兵训练。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民兵军事训练任务,着力提高民兵军事素质和作战本领,组织落实好参训人员,并保证参训人员在训练过程中的工资报酬及时兑现,解决好参训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为参训人员解除后顾之忧,确保训练效果和训练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四、抓好兵役登记、扎实做好征兵工作 按照“一季征兵、全年准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平时征兵工作准备,努力改进兵员征集工作。严格落实兵役登记制度,抓好兵役登记统计工作,重点搞好18至21岁适龄青年潜力底数调查核实,切实为预征对象的确定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抓好各级各类(普高、职高、中专、技校和大专、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xx年毕业班学生的专业、数量、参军意愿等情况普查,落实预征对象。要加强预征对象的跟踪管理,为征兵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征兵工作中要认真抓好调查摸底、宣传、初检和政审工作,确保兵员质量,为部队输送双合格兵员,并做好走访和慰问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任务。

五、巩固完善民兵营(连)规范化建设

按照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规范化建设。街道人武部将按照党管武装、设施建设、资料建设、组织建设、政治工作、战备训练、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九方面抓好落实。基层村民兵营规范化建设在做到“六个一”的同时,对各项职责制度要落实上墙;软件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做到分类存放、摆放有序。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完成所有社区民兵连规范化建设任务。

六、紧跟时代要求,积极做好双拥共建活动

自觉服从于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民兵突击队作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地方“四个文明”建设,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用兵、练兵、强兵。全面巩固“长北地区”的建设成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民兵参建的重要任务,继续开展军警民“大巡防”行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深化“双带双扶”活动,从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帮扶救助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贡献力量。要不断深化双拥共建的认识,巩固和发展近年来“双拥”工作的各项成果,提高“双拥”质量。注重发挥民兵基层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民政部门走访慰问烈军属以及义务兵退伍返乡后的安置补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两用人才的推荐工作,努力创造新的业绩。为我街道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 第3篇

12月26日, 隆冬北京, 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如期而至。作为一年一度的业界盛会, 这既是对过去一年总结的大会, 也是为新一年定调的大会。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年, 在这关键一年中, 我国交通运输工作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未来这一年, 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又将走向何方?重点在哪些领域进行布局?

突破:成绩斐然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总结了2016年交通运输业的成绩单。他指出, 今年以来,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新突破

新改建综合客运枢纽20个、货运枢纽 (物流园区) 30个。新增高速公路6000多公里, 总里程突破13万公里。新增二级及以上公路1.5万公里, 新改建农村公路超过29万公里。物流业“降本增效”成果显著。通过发展甩挂运输和取消营运车辆强制维护等措施, 累计节约物流成本近300亿元。物流大通道布局进一步完善, 多式联运、无车承运快速发展, 货运服务效率、水平显著提升。22个省份初步实现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 110个城市实现一卡通互联互通。联程联运发展迅速, 客运服务便捷化、个性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公交取得新发展, 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年客运量超900亿人次, 定制公交、商务快巴、社区巴士等多元化公交服务便利城乡居民出行。运输装备加速提档升级。货运车型、船型及多式联运等装备设施标准化稳步推进。

交通运输促投资促消费稳增长作用彰显

1-11月, 公路完成投资1.64万亿元, 同比增长9.2%, 预计全年完成1.78万亿元, 超额完成1.65万亿元任务目标。

交通运输扶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和“227项交通扶贫骨干通道”工程有序推进。新增通硬化路建制村超过1.3万个、通客车建制村5500个, 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5%。交通精准扶贫取得新进展。

交通运输服务“三大战略”取得显著成效

“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取得积极进展。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提升到新层次。京台高速北京段建成通车, 京津冀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有序实施, 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一卡通互联互通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稳步推进。

行业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发布行业规章86件, 完成27件行政法规、224件部门规章、1207件政策性文件清理。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网约车规范管理部门规章。行业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省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开通“信用交通”网站, 深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有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

交通运输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

交通运输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智慧交通蓬勃发展。“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开放云平台”正式上线, 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迈出坚实步伐。“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迅速, 无车承运、网约车、分时租赁等新业态蓬勃兴起。绿色交通建设稳步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启动新一轮公路联合治超。圆满完成“两会”、春运、G20峰会等特殊时段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定调:稳中求进

今年以来,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科学决策, 坚持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发展新理念,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适度扩大总需求, 坚定推进深化改革, 妥善应对风险挑战, 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

李小鹏表示, 在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中, 强调交通运输的发展目的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发展要求是当好先行, 发展路径是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发展保障是加强党的建设, 发展动力是弘扬“两路”精神, 这些正是做好新时期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根本遵循。

上图: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深入推进

下图:2017年将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率先发展

会议明确, 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稳”的前提下, 坚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坚持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坚持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着力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 着力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着力加快行业转型升级, 着力推进安全绿色发展, 着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先行,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瞄准:黄金时期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 “十三五”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 要抓住这一时期, 加快发展, 不辱使命,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此, 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表示, 这一重大判断, 是对交通运输发展阶段的科学定位, 是对交通运输发展形势任务的深刻把握。黄金时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国家“三大战略”等大的时代背景综合作用于交通运输的集中体现。要充分考虑现阶段的发展要求, 更要考虑长远时期的发展, 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交通运输发展新路径。综合来看, 关键要抓住4个方面:

第一, 这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加速成网的黄金时期。

第二, 这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的黄金时期。

第三, 这是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黄金时期。

第四, 这是交通运输现代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的黄金时期。

布局:十大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 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也是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总的来看, 紧紧抓住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 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大于挑战。”李小鹏表示。

同时, 他指出, 2017年交通运输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

第一,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这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政策框架的主线, 也是交通运输行业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大力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畅通物流大通道,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江海直达运输, 启动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支持“互联网+”交通运输物流新业态, 推进道路货运无车承运试点, 引导支持平台型物流企业和企业联盟发展。基本实现跨省大件运输网上许可和跨省并联许可。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和“多站合一”物流节点建设。

—着力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效率。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联程联运。推进50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创建, 构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客运线路资源配置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改革, 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和包车客运发展, 探索发展节点运输。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 研究制定促进旅客联程运输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升级, 促进网约车规范发展。推进汽车租赁健康发展。

—加快运输装备升级。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加大对车辆运输车等重点车型治理力度。

第二, 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加强一体衔接的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新建一批有效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的开放式、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加快货运枢纽 (物流园区) 网络化布局和设施改造。

第三, 深入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

—加快完善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

—强化贫困地区运输服务保障。采取不同模式提高建制村通客车率, 加强贫困地区县城老旧客运站改造建设。

—创新交通扶贫方式。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特色产业”“交通运输+旅游休闲”“交通运输+电商快递”等扶贫模式。

第四, 积极服务国家“三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继续推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

—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率先突破。

—加快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

—要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补足西部地区交通短板, 改善落后偏远地区通行条件。

第五, 着力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攻坚

—加快推进投融资改革。研究推进交通运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投融资新机制。

—加快改革落地。督促落实出租汽车、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领域改革, 推进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 提高机动车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品质。

第六,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多式联运、节能环保、信息化、安全应急、农村公路等领域标准制修订。

—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公路联合治超工作等。

第七, 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和绿色交通发展

—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北斗导航、高分遥感等技术应用, 推进实现基础设施、载运工具等“可视、可测、可控”。

—以信息化提升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行协同和应急指挥平台, 推进交通运输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路网、治超、网约车、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危险货物运输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实现全国运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以及网络风险监控平台等建设。

—发展“互联网+”交通运输。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联网售票, 引导第三方综合客运联网售票平台发展。加强“互联网+”新业态、自动驾驶等前瞻研究和政策储备, 支持鼓励“互联网+”新业态创新发展。

第八,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对外开放

第九, 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

—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推进“6+1”平安交通专项行动, 加大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等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进一步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是一项事关交通运输行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

如何理解并切实用好黄金时期?关键要抓住四个方面:

第一, 这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加速成网的黄金时期。

第二, 这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的黄金时期。

第三, 这是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黄金时期。

政治局定调2017年经济工作 第4篇

房地产泡沫再起,仍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从这次

政治局会议的基调看,2017年中国改革将进一步迈向深水区

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推进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

多位经济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大力去产能与避免房地产泡沫再起,仍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这也就意味着,2017年中国改革将进一步迈向深水区。

这一会议也被认为是为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行定调。作为每年经济工作的压轴大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历来是判断经济形势和定调宏观政策最权威的风向标。

总基调稳中求进

2017年经济政策的总基调仍然是稳中求进。此次政治局会议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对指导明年经济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进关键领域工作取得突破。

十八大以来,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将稳中求进作为工作总基调。这次更是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从经济领域提升到治国理政的高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是在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各方面发展特点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覆盖全方位工作的基本原则。

“对中国经济最广泛的共识,就是在适度高增长的前提下解决面临问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说,“所以稳增长仍将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最重要的议题。”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看,中国经济企稳态势明显。前10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3%,民间投资增速连续三个月加快,显示投资信心回升。11月制造业PMI上升至51.7%,为两年多以来的高点,连续4个月位于荣枯线之上,而进出口总值2.35万亿元,增长8.9%,大幅好于预期。

不过,此次会议仍提到,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领域金融风险显现,部分地区困难较大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分析认为,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取得阶段性胜利,稳增长压力虽有所缓解,但降中趋稳的基础仍不牢靠,稳增长仍将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指出,坚持稳中求进,核心是稳政策、稳预期。宏观政策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用稳定的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

鉴于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市场预测明年的宏观调控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依然是最恰当的组合。

业内经济学者认为,2017年宏观政策出现明显调整的可能性较小,财政政策仍将维持较为积极的水平,并适度加大力度。主要政策措施需从刺激中长期投资转向降费减税。货币政策转向总量宽松的可能性较低,仍将保持整体稳健中性、松紧适度的特征。

今年全年经济实现6.7%左右的增长几无悬念。业内人士预计,明年经济有望继续维持在6.5%至7%区间运行,但经济增速较今年可能略有回落。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今年经济好于预期的主要原因,在于今年基建投资增速较高,为稳增长做出较大贡献。

他预测,受财政政策和去杠杆任务制约影响,明年基建投资将有所回落,房地产销售也将受这两大因素影响出现下降,从而导致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双双回落,将导致明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从消费和出口看,明年消费料与今年持平,出口形势依旧严峻,难有实质性好转。总体分析,明年经济增速有所回落的概率较大。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同样认为,明年经济将延续稳中趋缓态势,增速略微下滑仍是常态,预计明年经济增速不会超过今年,将在6.5%至6.6%之间浮动。

他说,明年经济将从单纯的经济目标向细项目标转变。从目前经济形势看,中国经济稳增长取得阶段性胜利,稳中求进的阶段性目标达成,稳增长压力虽有所缓解,但降中趋稳的基础仍不牢靠。明年一是要从增速趋稳入手,控制风险,为结构性改革向基础性改革转变提供重要前提;二是要关注居民收入增速问题,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转移支付加大民生工程力度。

深化供给侧改革

从此次政治局会议透露的消息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是当前中国经济工作的主线。会议明确,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会议指出,2017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会议同时要求,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要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

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会议首次提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随后,在当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细化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五大重点任务。至今,已经实施了近一年的时间。

李迅雷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2016年主要是在去产能、去库存方面推进,预计2017年将加大去杠杆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去杠杆方面,最近已发布政策文件,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另外,在降成本方面,业内预计会继续降税减费,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可考虑下调。继续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五险一金”仍有下调空间。补短板方面,预计将全面加大对脱贫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改善中西部基础设施,加快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

“明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特点在于‘深化二字,改革的本质是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这需要时间。”张立群说。

万博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是新供给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从库存周期看,已经触底,短期内没有二次探底的可能,但由于缺乏新动能,经济反弹乏力,所以会议特别强调培育壮大新动能。

滕泰认为,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在优化环境、简政放权以及要素市场等方面发力,要促使要素从成熟的、老化的供给中,转移到新形成和正在扩张的供给中。

此次会议还特别提到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李迅雷说,这在政治局会议中尚属首次。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之前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是指二、三产业,这次专门提农业的供给侧改革,很可能与当前农业面临的困境有关。比如玉米等作物库存过大,而大豆等作物又需要大量进口。

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推出新举措外,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也将有新动作。李迅雷说,将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结合起来,是会议释放的另一个信号。

他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赖于基础性改革的全面推出。他预计明年在收入分配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经营改革方面会出台新的相关政策,一系列基础性改革将迎来新突破。“尤其是个税改革,由于个税改革涉及到再分配的公平性,可能会加快推进。”李迅雷说。

“经济运行更加健康、平稳、可持续,关键要有体制机制保障,需要一些重点和关键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下去。”张立群说,全面深化改革已到深水区,涉及很多重大利益的调整。把握好“稳”和“进”的关系,对于顺利推进各方面改革至关重要。

会议同时还释放出提振产业发展的重要信号,提出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一直是中央的政策,但过去几年由于需求疲软,产能过剩,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下降,造成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的倾向,并引发资产价格泡沫和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

分析认为,中央推结构性改革的目的,也是希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引导流动性进入实体经济。

房地产政策转向

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提到了房地产行业,要求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这在类似的会议中也是首次提出。

“长效机制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发展不能只靠一时的应急政策,关键要解决根本问题,完善制度建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处理好住房消费和投资、房地产和经济增长、存量房和增量房之间的关系。

2016年房地产政策重点是去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当时,会议还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增强城市宜居性,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但今年以来,去库存导致不少城市房价开始飙升。从9月底开始,政府不得不出台了新一轮措施严控房价。

2016年10月28日,政治局召开的分析研究经济形势会议,被认为是房地产政策转向的分水岭。这次会议提出“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舆论认为,此次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意味着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彻底结束,而重点城市的调控2017年还会继续,但是在抑制需求的措施之外,也会加快研究房地产税和住宅建设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制度安排,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赵秀池说,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关键要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行为。从此次会议看,下一步会加快住房制度、土地供应制度、住房金融体系、房地产市场规制、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

部分经济学者则认为,所谓的长效机制就是指房地产税收制度。银库金融副总裁齐俊杰撰文说,如果不出意外,2017年“两会”就会有详细的房地产税的方案和时间表。

2012年乡镇武装部工作计划 第5篇

一、武装工作:按照区人武部指示精神,坚持党管武装基本原则,调配干部、民兵的出入转队、应急分队建设,确保资料齐全,硬件设施过硬,准备建立10个村级民兵营建设。积极完成区征兵办下达我镇征兵工作,做到每个青年政治、身体合格,圆满完成征兵工作。

二、安全工作:按照区安委会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安排:

1、制定符离镇全年安全计划、签定责任状;

2、每季度召开镇安全成员单位会议和各非煤矿山、加油站点、规模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安排季度安全工作;

3、每个月检查各企业安全工作,做到存在安全隐患,坚决停业整顿,重大隐患上报区安全局及时处理,查处非法开采、非法生产企业,决不手软;

4、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三、政法工作:

1、每个月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我镇政法工作,每月25日召开各村(居)治保主任会议,学习业务知识;

2、加大六五普法力度,每个行政村(居)写2幅永久性标语,学校给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3、加大派出所执法力度,对重点村(居)重点防范,司法所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为符离镇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四、民政工作:

1、组织民政一班人经常下到村(居)查看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解决实际困难;

2、抓好民生工程,对上级分配我镇低保户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做到召开会议、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确保低保救助资金落实到困难户手中;

3、加大对各村(居)救济粮款工作落实,加大督查力度;

4、加大火花殡改力度,召开会议,认真宣传,杜绝土葬,确保我镇殡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是个人分管工作计划在2012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不足之处,请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镇武装部2012年工作计划1 第6篇

二○一二年,我镇武装工作始终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搞好武装工作,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民兵参建、参治,深入开展以劳养武活动,狠抓工作落实,力争我镇武装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加强民兵预备役思想政治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学习要以民兵干部、基干民兵为重点,坚持民兵干部每月学习一次,基干民兵一年四次,普通民兵一年两次,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2、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教育,充分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改进工作作风,纯洁思想,增强责任感。

3、扎实做好应急作战军事斗争动员准备,抓好军事训练,抓好后备力量建设,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4、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在民兵中深入开展《兵役法》、《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

二、加强民兵队伍建设

1、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为主、分散学习为辅,开展以报刊、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势的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全民政治思想觉悟和民兵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把因超龄、外出等在编的预备役人员调出队伍,在把今年退伍兵和

预备役部队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高炮兵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预备役部队人员调整。

2、军事训练,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训练和比武工作,在民兵连营选准对象,配强干部,按要求参训、比武做到成绩优良,安全无事故发生,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是做好民兵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安排计划在上半年组织专武干部参加市人武部集训,进一步强化专武干部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训练。八一前夕,组织党政班子成员、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干部过一次军事活动日。第三季度对全镇民兵营(连)长进行培训,使之真正成为一支学知识、懂专业、爱武、尚武的合格民兵干部,全面带动全镇民兵工作事业。民兵军事训练则根据上级训练大纲计划对应急分队人员及各种专业分队进行专业训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动员作战及遂行各种任务的能力, 提高队员整体的综合素质。战备工作是民兵工作的最基本而重要的工作,我部将结合各种重大节假日,有计划安排,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各种战备执勤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做贡献。

3、地方经济建设,发动民兵带头致富,搞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及劳务输出,为我镇经济发展做贡献。

三、民兵整组

1、成立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武装干事,财政、民政干部为成员;

2、做好民兵整组计划;

3、统计好各种资料;

4、写好民兵整组总结。

四、征兵工作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宣传动员工作,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势搞好宣传并深入每户适龄青年家庭动员;

3、做好体检工作;

4、搞好兵员的政治审检;

5、搞好兵员的管理和运输工作;

五、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

组织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应急分队人员,随时待命,随时听从上级安排,冲锋在前,战斗在抗洪抢险第一线;组织民兵做好抗旱的准备。

六、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七、高标准、高学历、保质保量完成征兵工作任务

征兵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基层武装部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征兵命令,努力把高学历兵员输送到部队,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在征兵时严格把好“四关”。

xx乡武装部2012年工作计划 第7篇

2011年已然过去,在乡党委、政府以及县武装部的坚强领导下,xx乡武装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将乡武装工作推进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根据县武装部安排部署,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2012年我乡武装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搞好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切实突出民兵预备役工作中心,坚持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严纪律,抓基层、打基础,抓安全、保稳定,确保党对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员在政治思想上合格,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扎实推进我乡武装工作创新发展。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1、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作为加强民兵预备役思想政治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学习要以民兵干部、基干民兵为重点,坚持对民兵干部、基干民兵、普通民兵进行周期性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2、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教育,充分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振奋精神,克服困难,改进工作作风,纯洁思想,增强责任感。

3、扎实做好应急作战军事斗争动员准备,抓好军事训练,抓好后备力量建设,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4、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在民兵中深入开展《兵役法》、《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

二、加强民兵队伍建设

1、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为主、分散学习为辅,开展以报刊、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势的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全民政治思想觉悟和民兵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2、军事训练,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训练和比武工作,在民兵连营选准对象,配强干部,按要求参训、比武做到成绩优良,安全无事故发生。

3、地方经济建设,发动民兵带头致富,为我乡经济发展做贡献。

三、民兵整组

1、成立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武装干部,宣传、民政干部为成员;

2、做好民兵整组计划;

3、统计好各种资料;

4、写好民兵整组总结。

四、征兵工作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宣传动员工作,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势搞好宣传并深入

每户适龄青年家庭动员;

3、做好体检工作;

4、搞好兵员的政治审检;

5、搞好兵员的管理和运输工作;

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 第8篇

各市、县农机局 (农委、农业局) 、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5]6号) 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2]133号) 的精神, 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在全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现将《广西2016-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日

广西2016-201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业机械更新换代, 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 降低作业能耗, 减少环境污染, 保障安全生产, 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5]6号)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12]133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 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 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 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应用。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 以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实施范围

在全区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 (市、区) , 包括各级农垦农场、司法农场 (监狱) 、华侨农场、渔牧场以及林场等范围内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依法报废旧机并按规定购置新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规模种植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上述所称个人是指农牧渔民和农场、渔牧场、林场职工, 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等自然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育秧中心 (工厂) , 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种植、养殖、林业、植保、加工包装等各种类型的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包括:农作物耕作、种植、统防统治、收获、收获后处理和农产品初加工公司 (含农垦、司法系统农场和制糖企业) 等。

四、报废条件

已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 达到《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 (GB/T16877-2008) 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 (NY/T1875-2010) 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拖拉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 无法修复的;

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4.未达报废年限, 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或虽有配件来源但经过修理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的;

5.国家明令淘汰的。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基本完整, 发动机、方向机 (轮式机械) 、车架总成、变速箱、前后桥 (或车桥) 等主要零部件 (手扶拖拉机为发动机及支架、变速箱、扶手把) 齐全。严重残缺, 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

五、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表:

(一) 拖拉机

(二) 联合收割机

六、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 报废

1. 申请。

机主到所在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报废申请, 履行登记确认手续。

2. 登记确认。

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申请报废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进行信息审核确认。对符合报废条件的, 发放《报废农机回收证明》 (附件1) , 详细登记机主身份、农机种类、型号、牌证号、发动机和车架号码等信息, 并按规定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3. 回收确认。

机主持《报废农机回收证明》和身份证明 (身份证、驾驶证) , 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 交售给具有农机回收解体资质的报废农机回收单位。回收单位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机信息核实无误后, 在《报废农机回收证明》上签字、盖章。

4. 集中解体或销毁。

农机回收单位应对回收的报废农机集中存放并建立台帐或档案, 做到帐实相符。农机回收单位在对回收的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前, 应当主动通知当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派员到场监督, 在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监督下, 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 填写《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附件2) , 并由农机回收企业盖章、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监销人签字确认。

(二) 申办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申请、同步办理, 补贴程序按当年度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机具报废后, 机主在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内, 自主选购新机具。申请补贴时, 同时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 除按当年度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提交相关购机补贴申请材料外, 还需提交《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附件3) 。

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原则上当年使用。兑现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 不得高于机主实际购机款 (指机主仅享受中央和自治区购机补贴资金时应自付的款项) 。

购置新机后, 应依法在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

七、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与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 分工协作, 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并结合本地实际, 抓紧制定本地区农机报废更新的配套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确保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 规范回收拆解。

农机回收单位应拥有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条件。回收的农机应建档登记, 在县 (市、区) 农机化主管部门监督下拆解报废的农机, 特别是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 防止已报废的农业机械再次进入市场。

(三) 强化管理服务。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 及时总结经验, 推广好的做法, 并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互衔接, 优化补贴程序, 完善工作制度, 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要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情况的督导检查, 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农机回收单位的监管, 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并追责。

(四) 推行政务公开。

要依法实行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政策和规章制度, 做好《报废农机回收证明》、《报废农机销毁记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等资料管理, 建立报废更新补贴信息档案。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情况和农机购置补贴同时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五) 做好总结上报。

2024年武装部工作计划 第9篇

伴随日益加深的全球化进程,武装冲突的表现形式更为多样化,武装冲突法在继续保持传统特点的同时,更侧重于寻求新形势下的应对之策。武装冲突法的许多问题,都存在着广泛的争议和不确定性,西方武装冲突法学者对此开展了深入的讨论和分析,并就完善武装冲突法的执行和适用提出可行性建议。在收集西方武装冲突法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地选择和分析,从宏观问题、热点问题、执行适用问题等方面对其最新进展进行梳理并做评述,为新形势下国内武装冲突法学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方武装冲突法;前沿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 D997.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5)06008405

武装冲突法[1]一直是国际法中经久不衰而又历久弥新的话题,作为武装冲突法的核心构成,武装冲突的演变呈现出更为多样和复杂的趋势。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在新近发展的武装冲突法领域,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依旧存在。考虑到武装冲突法的主流话语权依然由西方武装冲突法学界所掌握,加强对西方武装冲突法前沿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这有助于掌握武装冲突法前沿研究的最新动态,从而为国内开展相关研究提供重要参考。这里所指的“西方”,主要指欧美,一方面是学者来自欧美,另一方面是刊物来自欧美,或是二者都包括。因篇幅所限,这里在广泛收集西方武装冲突法最新研究资料基础之上,经过细致挑选和研究,主要就2013年西方武装冲突法研究的最新进展进行梳理,并做出评论和预测。拟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宏观问题

(一)战后社会法律制度的重建

战后法是武装冲突法中新近发展的方向,日益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但这同样引起有关战后法法律体系构建的巨大争议,诸如战后法的定义、组成和特点等问题都需要深入阐释。尽管有关战后法概念的定性依然存在诸多争议,但这并不能够阻挡战后社会重建相关法律制度发展的趋势。Doug Porter, Deborah Isser 和 Louis-Alexandre Berg 以《世界发展报告:冲突、安全和发展》为例,分析处于受冲突影响的脆弱地区如何实现模式转变维持社会长期的和平、稳定和安全。报告认为,缺乏富有成效和立法性的机构所产生的脆弱和冲突,无法为社会提供基本安全、正义和经济机会。尽管报告的基本信息很难具有开拓性,但是Porter, Isser 和Berg认为它确实提供了重要的机会来重估“正义—安全—发展”之间的联系,探索新的实践方式,以解决国际成员提出的过分装饰但却缺乏实际价值的争议和安全方案。《世界发展报告:冲突、安全和发展》是由世界银行发布的,并为提升立法和富有成效的机构建设提供实践指导。他们总结的方式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正义和安全不仅仅是特定机构才能管辖的范围,而是要发挥所有公共机构的核心职能实施对社会的管理。这要求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待实现战后社会正义和安全的场所和方式,从而发展相关政策和项目,这会对社会正义和安全产生重要影响。二是支持立法和富有成效的正义和安全机构,要求未来在法律、程序、技能和技术等方面做出努力,通常集中于发展项目、执政者之间的相互协商、所有部门的共同努力和规范性变革来塑造这些机构。三是如果要进一步理解相关措施的后续影响,Porter, Isser和Berg认为这需要更密切地审视特定背景下社会和政治的变化[2]。

(二)儿童兵问题的治理

儿童兵现象其实并不罕见,但是关键在于,儿童作为国际人权保护对象的观点应在国际法上得以接受,这也使得国际人道法中保护儿童权利显得尤为重要。

在防止使用儿童兵的国家实践上,Heather L. Carmody指出,早在2008年,儿童兵预防法案(Child Soldiers Prevention Act, CSPA)就在美国国会得以通过,并于2009年6月21日生效,法案的主要内容是禁止美国对那些招募和使用儿童兵的国家进行军事援助。但法案同时规定了两个例外:其一是总统的免除权,如果此事事关美国的国家利益,总统有权免除禁止援助;其二是恢复援助,如果一国对儿童兵做出了符合CSPA的改变,那么美国就可对其恢复军事援助。Carmody认为,CSPA的条款过于含糊其辞和泛泛而谈,如果国会立法的目的是让儿童免于被招募为兵,就需要对其进行修改。首先就是限制国家利益免除权。国会需要明确界定何为国家利益,并禁止将反恐战争的需要作为免除儿童兵义务的理由,因为这会向国际社会宣传美国人民愿意为反恐事业而牺牲儿童的信号。当然限制免除权远远不够,当免除权发布时,总统和国务院需要对援助的后续工作承担责任,否则法案的规定将会变得不切实际,因为儿童完全可以谎报年龄,而军官可能缺乏其士兵的相关资料与文件。更何况,在一些出现儿童兵的国家中,进行年龄核实的出生登记制度并未建立,这显然为阻止招募儿童兵计划的执行带来困难。除了免除权之外,CSPA还应当规定符合恢复援助的国家应当遵循的条件与步骤。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针对计划的实施举行定期会议,任命军官帮助实施计划,训练军事军官有关儿童权益的知识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CSPA并不是阻止某些国家在军事活动中利用儿童兵的唯一手段,该法案只能规制美国政府的援助资金与军事物品,而且也只能控制那些需要美国帮助的外国政府,对于私人援助或非国家行为体则无能为力。因此,Carmody认为,美国政府应当扩大自己在保护儿童免遭征兵问题上的努力[3]。

二、执行和适用问题

(一)武装部队在刑事管辖权的地位

驻扎国外的武装部队在国际法上处于特殊位置,管理其活动的国际法规范长期游离于所在国和本国法律之间,这表明武装部队行为的定性亟待厘清。刑事管辖权是国际法上管辖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指国际社会对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犯罪行为享有管辖权。如果武装部队在所在国实施了犯罪活动,一国是否有权用国际法的刑事管辖权理论予以制裁呢?Joop Voetelink就武装部队刑事管辖权的地位问题展开讨论,Voetelink意在说明武装部队本身在外国领土上所处的法律地位。传统意义上讲,该问题已经从豁免概念的角度多有论述。然而Voetelink认为,这种角度并不能充分覆盖与解决武装部队地位有关的刑事管辖条款。因而,Voetelink引入军事法作为新的角度,寻求更好的方法来理解与武装部队地位有关的条约及其应用。军事法是指与和平或战争时期计划和执行军事行动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法,尽管军事法一直在军事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它仍旧是一种新的法律分支,同时是多领域法律的相互交叉和影响的产物,规制和形成那些引领当代军事活动的合理方式。军事法是与计划和执行军事行动有关的法律,外国武装部队的法律基础和分配给他们的任务与对他们实施刑事管辖权是相关的。参与战斗的外国部队要服从派出国的排他性管辖,作为附带性结果,他们也享受所在国法院的完全刑事豁免。endprint

Voetelink最后总结道,各国正在详细规定外国武装部队在本国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双方订立的条约予以规范,获得所在国的同意。其中,刑事管辖权是条约的核心条款之一,许多类似条约都强调派遣国在对外国部队行使刑事管辖权上的作用,许多国家已经扩展了法定管辖权至域外的军事部队。当所在国对武装部队行使管辖权时,部队的士兵就要服从派遣国和所在国法律的双重管辖,也要服从所在国的执行管辖和判决管辖。Voetelink同时指出,关于武装部队地位的条约倾向于解决的是对派出部队行使刑事管辖权而非聚焦于授予部队的豁免,更重要的是,军事行动的必要性要求指挥官在任何情况下都对部队行使绝对控制权,包括刑事管辖权的行使。在这些条件下,所在国的豁免不能够充分地保证权力的行使,因为豁免无法授权派出国有效行使对外国部队的管辖权。所以,条约经常表示派出部队要服从派出国的法律。在和平时期国际军事合作的背景下,指挥官行使绝对控制权的必要性显然不如武装冲突或者危机管理时的军事行动强。因此,许多武装部队地位的条约应采取一种更为平衡的方式,这就取决于所在国的国家情势、国家间的力量平衡和各国的国家利益[4]。

(二)人道主义援助的共识性难题及破解

叙利亚拒绝人道主义组织向该国的叙利亚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考虑到人道主义援助必须要经过国家同意才会进行,叙利亚事件引发了对该规定有效性的质疑。拒绝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请求突出了一系列问题,如国家是否对允许人道主义援助享有完全绝对的权力,如果人道主义组织在没有获得当事国同意的情况下能否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呢?Cedric Ryngaert认为,目前国际法上并没有管理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的法律制度。事实上,根据占领、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或者和平时期武装冲突与灾难的不同情势,这要求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而将这些不同法律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是国家同意,人道主义组织如果没有国家同意将无法向受到攻击的人口提供救济。Ryngaert首先指出,人权法已经在人道主义救援方面出现重要进展,如禁止使平民挨饿,禁止援引任意理由拒绝人道主义组织的进入。尽管如此,Ryngaert认为,国家利用许多立法理由拒绝以上诉求,并且很容易地规避这些法律上的限制,这是缺乏国际控制机制所造成的原因之一。面对国际监督和执行机制上的弱点,Ryngaert建议人道主义组织可以决定越过国家拒绝同意的表示,直接通过在当事国实施秘密任务,采取独立行动。最后,Ryngaert总结道,确保国家同意并非是应对武装组织的主要挑战。更具挑战性的是,一方面是恰当地处理帮助平民的武装组织,另一方面是在适当范围内执行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同武装组织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才能避免人道主义组织会因为非法参加恐怖主义组织而承担责任。在可预见的未来,尽管人道主义援助还是会受到国家同意等因素的阻碍,国际社会就此建立共识的难度依然很大,但Ryngaert仍对破解人道主义援助困境的难题充满信心和期待。随着类似实践的日益增多,人道主义援助在没有国家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充分进行[5]。

三、热点问题

(一)塔林手册与网络攻击的定性问题

在传统武装冲突法中,诉诸战争权的问题依据的是《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这一条款允许国家行使自卫权,通过使用武力对抗其所遭受的武装攻击。很显然,何谓武装攻击在这里就显得尤为关键。若是某种行为并没有达到武装攻击的标准,那么受害国便不能回以武力。学者对于武装攻击如何定性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工具主义、目标主义和影响主义。第一种方法分析的是在攻击中所使用的工具类型;第二种方法关注的则是攻击所意在指向的目标;而第三种方法注重的是特定行为造成的最终结果或影响。

David Weissbrodt认为,网络攻击不具备传统武器的物理特性,工具主义对网络攻击并不适用。而若依据目标主义,如果一项攻击针对的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一般就认定其为武装攻击,这难免会有扩大解释第51条之嫌疑。至于影响主义,它要求一项攻击的结果必须类似于传统军事行动所造成的结果。这一观点得到的支持最为广泛[6]。Michael Schmitt所提出的七标准便是对这一观点的确定。Schmitt认为,判断一起网络事件是否构成《宪章》所指的“武装冲突”需考虑七个要素:严重性、即时性、直接性、侵袭性、可测性、推定合法性、责任性[7]。James E. McGhee认为,就严重性而言,若是网络事件对一国财产或个人造成的损害与传统冲突性事件相当时,《宪章》便当然适用;但若是网络造成的全部影响未引发物理损害,并且已造成的影响也都可复原时,该网络行为便不符合严重性标准,因而不被视为武装冲突。另外,即时性标准中的“时”究竟是以病毒的入侵之时起算还是攻击之时起算呢?若是前者,有些病毒入侵后,可能潜伏了数月甚至数年之久都未爆发,这显然不符合即时性;若是后者,那病毒的入侵“是否构成以武力相威胁”又是全新的问题。直接性要求网络事件的事由和后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联性,但是网络所造成的影响是非常间接的,很难追究联系。不仅如此,网络还有能力隐藏其事由,并伪造其他假象。而侵袭性标准的认定也显得格外尴尬,因为有的网络事件仅仅是网络间谍活动,并不构成国际法意义上的使用武力或武装冲突。这意味着网络事件是否具备侵袭性往往是很难预期的,需要在整件事件结束后才好确定,但这样显然为时已晚。此外,网络攻击所造成的后果是很难量化的,因为国际法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便可推定合法,网络攻击在武装冲突法下合法与否只能在事后才能知晓,推定合法性有着类似于侵袭性标准的缺陷。责任性标准的适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Schmitt认为,国家责任涵盖了国家自身发动军事行动到仅在某些方面有所行动的诸多情况。但是对于网络攻击来说,其背后的特定用意难以捉摸,即使网络攻击最终可以追踪到某一特定国家,也不代表国家可能为此负责[8]。

网络攻击作为一种新型的作战手段,其所面临的问题不仅仅体现在武装冲突的定性上。2013年3月21日,北约网络防御合作精英中心(NATO's Cooperative Cyber Defense Centre of Excellence)发布了一份名为《塔林手册》(Tallinn Manual)的文件。该份文件试图将解决传统冲突的各项习惯、国际规则、规范及法律适用到网络领域。塔林手册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国际网络安全法,讨论了国家与网络空间的相关问题,诸如主权、管辖权、国家责任与使用武力等;第二部分为网络武装冲突法,讨论了敌对行动、武装冲突中的特定人和物、宗教、拘禁、医疗等问题。该手册中的代表性规则如下:第20条规定,在武装冲突中执行的网络行动应符合武装冲突法。第30条规定,网络攻击是指能够预见到其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物体损毁的网络行动,不论其为进攻性或是防御性。第49条规定,未针对合法目标并因此不加区分地打击合法目标和平民或民用物体的网络攻击都予以禁止。第91条规定,交战国网络权的行使不能指向中立的网络设施。McGhee指出,塔林手册并没有创设新的国际法规则,结果也未能有助于网络安全问题的解决,该手册更多是基于现有规则的学术探讨。考虑到国际社会达成有关网络法的共识仍需时日,塔林手册仍能为网络立法的实践者们提供很好的指导和建议[9]。endprint

(二)未来战争问题

Eric Talbot Jensen将未来战争的分析分成了三类:冲突进行的“地点”、冲突的“行为方”以及冲突中使用的“手段和方法”。在“地点”中,Jensen认为主要包括太空、海底、极点、月球、网络和信息。其中相当多的内容都已规定在条约当中,如外太空条约阻止了太空空间中的军事活动,国际社会还有禁止在海床和底土使用核武器的条约,但是这些条约将会变得越来越难以适用和遵守。即使国家继续视此类条约有约束力,随着地理界线的变化,这些协议也将仅仅约束国家。武装冲突行为体的不断多样化将迫使国家做出考虑,是否继续保持其在此类区域的非军事性而放任非国家行为体介入其中。国家将会重新审视其法律义务,并采取措施确立其在这些目前非军事性的区域内的控制。而在未来,许多法律解决办法将以行为体为中心,而不再是地理边界所形成的国家实体。

而在“行为方”上,Jensen认为,新出现的因素主要包括机器人、人类工具、社交网络、法人军队、新武器经销商、文化不确定性、全球罪犯侵入以及法律战。社交网络对武装冲突的影响在“阿拉伯之春”中已经得到了证实,网络可以调动整个网络中对某一问题具有共同价值观的人们。随着全球价值观的创造、维持和巩固,人们会开始不将自身视为美国人或德国人,而是某类具有共同观念的共同体。而其所产生的文化不确定性将会为观念相同者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提供方法和动机,这不是以地理边界或国家联盟而定的。他们会利用网络招募人员、提供信息、寻求财政支持并散布攻击计划,实例便是目前活跃在网络上的“匿名者”组织,他们组织自己参与到武装冲突之中。如同网络攻击一样,这些现代科技大大增加了个体或团体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可能性。而法人军队、全球犯罪公司等实体也已存在并将继续滋长。Jensen指出,对于行为体上的法律演变,需要注意行为体的具体状态和行为。个体之所以被攻击,依据的要么是其作为战斗员的状态,或是平民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行为,但新出现的情势会使得国家转而模糊两者的界限。

至于“作战手段与方法”,新出现的因素将包括网络战、纳米武器、导能武器和机器人。手段上如纳米技术,可以制造更具爆发力的导弹,也可缩小核弹体积,还可用于制造微型的纳米机器人;这会以潜在攻击的方式显现,事先布置但事后才会通过软件或纳米传输系统触发。现行的武装冲突法并没有关于“未来战争”的具体规定,而且短时间内很难做出系统的改变,但这依然要求目前的法律框架做出调整和适应。

四、结语

总体而言,西方武装冲突法学界依然对武装冲突法的基本概念保持着密切关注,并且充分展现当今武装冲突法理论和实践的新方向。战后社会重建的法律制度、儿童兵的权利保护等都属于武装冲突法基础问题的范畴。结合复杂变化的国际形势,武装冲突法在网络攻击、未来战争等新近发展的领域正在寻求有力的理论支撑,从而论证运用武装冲突法规则的可行性。在执行和适用问题上,武力使用的规制呈现新的变化,国际人道法适用面临的共识性难题仍亟需破解。在未来几年,西方武装冲突法的学术研究仍将会加强基础理论的探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武装冲突的范围日益扩大,未来战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网络攻击、新式武器的使用等,迫切要求武装冲突法理论的与时俱进,武装冲突法会在未来的国际法框架下获得更广阔的理论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Doug Porter, Deborah Isser, LouisAlexandre Berg. The JusticeSecurityDevelopment Nexus: Theory and Practice in Fragile and ConflictAffected States.

[J]Hague Journal on the Rule of Law, 2013,(5): 310-328.

[2]Heather L. Carmody. The Child Soldiers Prevention Act: How The Act's Inadequacy Leaves The World's Children Vulnerable [J]. California Western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2012-2013,(43): 233-268.

[3]Joop Voetelink. Status of Forces and Criminal Jurisdiction [J].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2013,(60): 231-250.

[4]Cedric Ryngaert. Humanitarian Assistance and the Conundrum of Consent: A Legal Perspective [J]. Amsterdam Law Forum, 2013,(5): 5-19.

[5]David Weissbrodt. CyberConflict, CyberCrime, and CyberEspionage [J].Minnesot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13,(22): 355-364.

[6]Michael N. Schmitt, Cyber Operation and the Jus Ad Bellum Revisited [J].Villanova Law Review, 2011,(56): 569-606.

[7]James E. McGhee, Cyber Redux: The Schmitt Analysis, Tallinn Manual and US Cyber Policy [J].Journal of Law and Cyber Warfare, 2013,(2): 82-94.endprint

[8]James E. McGhee, Cyber Redux: The Schmitt Analysis, Tallinn Manual and US Cyber Policy [J].Journal of Law and Cyber Warfare, 2013,(2): 82-94.

[9]Eric Talbot Jensen. Future War, Future Law [J].Minnesot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13,(22): 282-322.

Comments on the Cuttingedge Research of Western Armed Conflict Law in 2013

XU Qi1,3,CUI Sen2,ZHANG Cheng1

(1.Wuhan University China Institute of Boundary and Ocean Studies, Wuhan Hubei 430072, China;

2.Nanfang Media Group, Guangzhou Guangdong 510000, China;

3. Groningen University Faculty of Philosophy,9700 AB Groningen, Netherlands)

Abstract:With the deepening progress of globalization, the forms of armed conflicts are becoming more diverse. In addition, the Law of Armed Conflict still maintains its traditional characteristics as well as laying particular emphasis on seeking potential solutions to deal with the currently new circumstances. Many problems in the Law of Armed Conflict are extensively controversial and uncertain. Western Scholars in the Law of Armed Conflict has launched a series of thorough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feasible proposals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Law of Armed Conflict. This article collects the uptodate research achievements in the Law of Armed Conflict made by Western scholars. Furthermore, through careful selection and analysis, it will review th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this fiel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cro problems, hot issues, imple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 then make detailed comments about these issues above, in order to providing significant references for the domestic studie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western armed conflict law; cuttingedge research;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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