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2024-07-11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精选9篇)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1篇

大兴安岭地纪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地区“诚信兴安”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着重解决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透明,逐步建立全区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推进工程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运行。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主要任务: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实现信息公开。整合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具体内容:

(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实现信息公开。

1、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牵头单位地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行署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法制办、国土局、水务局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局诚信办。

2、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权限,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成信息公开目录。牵头单位地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行署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法制办、国土局、水务局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局诚信办。

3、制定各类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工作程序。由工信委负责。

4、建立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开信息,统一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信息。由地区诚信办会同法制办对发布信息进行把关,发改委、经贸委、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负责提供相关信息。

5、搭建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为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等部门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分别提供报送窗口,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条目和内容,整合公开信息,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和地区行政审批中心网站建立链接,统一发布公开信息。由工信委负责。

(二)整合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1、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信息。由地区诚信办、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区局诚信办负责。

2、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企业有关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表彰与惩处情况等信息。由工信委、住建局牵头,商务委配合。

3、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年检和工程建设领域合同履约、企业及个人执业和信誉评价等相关信息。由工信委、住建局牵头,工商局配合。

4、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考核、合同执行情况等市场信用记录信息。牵头单位发改委、工信委,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

5、收集、整理、提供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信息。由检察院负责。

6、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指标及指标项,明确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内容、格式和报送方式,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由工信委、发改委负责。

7、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各部门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成果,根据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要求,整合各部门信息形成统一、集中的数据库。由工信委负责。

(三)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1、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牵头单位地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行署办、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法制办、国土局、水务局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局诚信办。

2、开发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充分利用本市已形成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实现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按相关制度和权限,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归集、发布、查询、共享、交换、存储、备份和管理功能,形成公开信息发布和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由工信委负责。

3、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考核监督机制。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评估和发布,促进信息公开和共享工作达到及时、全面、准确。由工信委、监察局负责。

(四)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围绕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具体方法、取得成效以及相关建议等,在主要媒体上开辟专栏、专版进行及时报道、集中报道和深入报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向媒体公开有关信息,引导媒体准确、真实的开展报道工作。由宣传部、工信委负责。

三、工作步骤

计划分两期推进我区诚信系统建设工作。一期重点是形成公开信息和共享信息目录,整合相关部门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和信用信息,初步完成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数据库建设;二期在一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诚信系统,并组织相关部门推广应用。

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2011年3月——4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和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制定和完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2.排查问题(2011年5月——2010年6月)

(1)梳理相关信息,制定公开和共享目录。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梳理、分析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目录。

(2)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布各部门公开信息的情况。

3.整改规范(2011年7月——9月)

(1)整合信用信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目录建设诚信系统。

(2)归集、整理信息资源,确定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和程序。

(3)启动统一的诚信系统数据库建设。

4.检查验收(2011年10月——11月)

(1)完成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2)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政务公开等工作的需要,补充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和信息内容。

(3)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诚信系统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5.巩固深化(2011年12月)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诚信系统的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定期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

(2)完善诚信系统建设,推进系统在各部门的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领导机构

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此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同时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相结合,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在各部门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统一规划,共建共享。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以实现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为原则,做好总体设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系统和资源,加强协作配合,促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明确职责,分步实施。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依据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范围,确定工作任务。结合目前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地区纪检委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2篇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卫生行业诚信标准,完善重点领域、部门和单位信用信息记录,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信用信息激励和惩戒机制,加大卫生行业监管力度,力争2015年在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重要方面的具体工作中全面使用信用报告,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此促进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守信者荣、失信者忧、无信者耻”良好社会风尚的逐步形成。

二、实施单位

卫计局机关,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开展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开展诚信卫生单位建设。全县卫生系统要广泛开展诚信卫生单位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重点在强化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病人负担,增进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职工坚定的职业信念、真诚的职业态度和守信的职业作风,通过实行公示制、承诺制、首诊负责制,采取公开诚信服务项目,住院费用和门诊药品费用清单制以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为病人提供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用药等一系列诚信服务,把实惠留给病人,把诚信留给自己。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好病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查找影响卫生行业诚信服务方面的问题,特别要找准病人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办法、政策和措施,逐一加以解决,使卫生行业诚信服务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病人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病人的切身利益上来,最终实现社会、病人及家属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工作的认同和信任。

(三)切实加强管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卫生行业建立“诚信服务评价体系”,既是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力措施,各单位一方面要通过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管理,重点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治疗行为,坚决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以及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现象。及时采集卫生系统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卫生执法人员个人诚信信息,逐步建立医疗系统信用信息档案。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树立卫生系统人人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另一方面,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行业作风建设水平,使广大医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逐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要切实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服务活动,并对其服务行为实行跟踪监督。要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失信者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对失信者特别是搞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要鼓励守信行为,在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等活动中优先使用信用良好的企业产品,给守信者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五)大力营造诚信道德文化环境。要通过多种方式普及诚信教育,提高单位、医务工作人员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结合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诚信宣传,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增强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促进院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各单位要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制定诚信标准和行为规范,把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培训的必修课,使上岗人员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提高诚信宣传的科技含量,扩大传播范围。要通过报刊、宣传栏、图片、网站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诚信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有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提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务,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经费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参与工作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会议、宣传窗阵地和形式,广泛开展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诚信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工作氛围,同时,及时向市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要坚持以查办案件促治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制定的惩戒办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主体恰当处罚,震慑犯罪。要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不良行为再度发生。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3篇

工程建设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领域,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力和有效举措。按中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扬州实际,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1.县级以上政府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平台建设,实现“专栏”的开通率、链接率、目录发布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四个百分之百”。2.县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3.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并与省互联互通。

二、系统的总体架构

遵循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减少部门工作量的原则,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模式为“市区集中”+“县(市)自建”,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主要由专栏和“一网三库”组成。专栏: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诚信扬州网:利用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检索、答复、咨询、征信等相关服务;企业库:以工商局的企业经济户口,融合国地税、质监等部门子系统提供的相关数据,建立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库:在公安、人保、计生、卫生、司法、教育、市民卡等部门人员信息基础上,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共服务行业职业经理人、公务员、律师、医生、教师等作为重点对象,归集相关自然人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履行义务纪录和相关信用数据,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信贷库:与人民银行进行信息共享,实现人民银行相关信息资源与政府公共信用信息资源互惠交换,相互融合。

三、系统建设实践中的探索分析

根据中央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省治工办《2011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苏纪发[2011]12号)文件精神,扬州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在完成省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扬州市实际,创新了一系列工作方法。

(一)建立联动推进机制。

杨州市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联络小组。明确组成员单位协调联络人、技术联络人、操作员各一名,协调联络人为处室负责人,牵头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技术联络人为相关技术骨干,负责技术对接工作,操作员为各单位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录入工作。

建立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周例会制度和工作QQ群周通报制度。每次周例会要求监理单位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本周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后台开发数据统计模块,将各部门每周的信息录入情况自动生成表格,监理单位根据表格信息,制作文档,每周二上午在工作QQ群发布通报,并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采用“工作简报”形式予以通报。

(二)加强目录梳理整合,扩大应用范围。

建设初期,市治工办、市经信委、市信息中心以及项目的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组成调研组,对照中央、省规定的项目信息公开的22项基本内容、信用信息公开的10项基本内容,先后多次到部门调研,对各部门实际能够提供的数据项进行摸底、论证,并召开目录确认过堂会,最终梳理出符合扬州实际的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目前,《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指导目录》中项目审批事项为27项,比省标多17项,项目管理事项为14项,比省标多5项。

(三)形成科学的数据归集方式。

目前,全国各地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但项目信息的覆盖率普遍偏低,主要原因是数据归集的难度大,数据的质量不好控制。扬州市在系统建设初期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立足于杨州市现有的基础,通过数次专家研讨论证,形成了六大数据归集方式,配合后台数据手工录入,确保了系统数据的质量。一是获取行政审批系统项目审批信息,通过改造审批系统,在每个权力事项中增设项目审批阶段相关表单字段,将项目信息公开内容与行权事项捆绑,保证录入的及时性,实现约80%的项目审批信息的自动交换。二是获取行政处罚系统的处罚数据,通过企业营业执照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关联,获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从业单位的不良信用信息。三是获取综合治税平台的企业信息,通过开发接口,实现与综合治税平台中工商、质监的企业信息自动交换。四是获取公安人口基础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实现个人6项基本信息的信息核对功能。五是获取金融行业信贷数据,与市金融办对接,力争实现金融行业信贷数据自动交换。六是获取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信用数据,实现扬州信用数据下行落地。

(四)实现项目全过程电子监察。

为规范各单位及时准确的上报数据,保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信息化系统长效运行,扬州市在系统中嵌入电子监察模块,以电子监察贯穿项目信息公开全流程,同时在已有的电子监察系统中加入项目监察模块,进行数据呼应。系统根据制定的监察规则,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定的监察监控点进行自动判断,对异常情况进行自动报警。监察人员根据授权,针对报警情况发起督查督办(如图2)。电子监察模块实现了三大监察功能:时限异常监察,包括部门审批监察、服务时限监察、建设进度监察等;流程异常监察,包括审批程序监察、办理环节监察等;内容异常监察,包括审批结果监察、变更内容监察、招投标监察、质量安全监察、资金使用监察等。

同时,为加强系统对项目的监察管理功能,扬州市确定国资项目办理的大流程并以图表形式固定;在原有的12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气象局、文物局为成员单位;在城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用户下开设二级用户,将监察延伸到二级部门;开设主管部门账号,将67个项目主管部门添加为用户,增设表单,定期录入建设状态、资金使用情况等。

(五)出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报告。

扬州市现已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库,正在重点梳理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已有企业资质信息5638条,人员资质信息28212条、不良行为信息239条。依据国际标准中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的十个数据项,建立信用报告数据模型,科学配置相应权重,自动生成简约信用报告(如图3),采用推送和授权查询的方法,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建设和管理部门联合监管使用。

五、系统建设应用成效

通过统一项目编码规范审批流程。扬州市现已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在项目信息公开中全面应用统一的项目编码,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基于项目编码,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实现了项目从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到最后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全过程的信息串联公开。

通过电子监察提升项目信息覆盖率。扬州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专栏链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网格化的专栏链接体系。截止今年8月,全市共建立专栏74个,发布信息22697条(其中项目信息3508条,信用信息18749条,其他信息440条),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考评中位于前列。通过电子监察,项目信息填报质量明显提升,已竣工项目的信息覆盖率达91.2%,同时发现未批先建等违规项目数件,并即时通知主管、监管部门加以整改,有效地实现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的监管。

通过数据分析将应用推向市场。依托该系统实现金融领域和工程领域四大市场的数据应用。一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和信贷信用信息的分析,为企业信贷规模和担保规模提供依据。二是将系统中归集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关联匹配,形成信用报告,提供给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实现部门联动监管,从业单位或从业人员也可出具有效证明,按规定进行申请,市信用办根据申请内容,审核通过后提供授权查询。

通过信用制度形成良好的信用氛围。先后出台《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管理办法(暂行)》、《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联动监管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的监督办法(试行)》,以信用信息采集整合、信用产品使用、失信惩戒三个环节为重点,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联动监管应用的基本制度框架。到2013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信用产品应用率100%,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优质企业达到90%,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良好市场导向,逐步建立信用管理、信用评级、信用标准等比较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4篇

一、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加强网络诚信建设的重要作用

教育承担着培养人、塑造人的重大职责,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更是民族的“希望工程”。办好江西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教育战线网络诚信建设,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净化育人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是推进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网络诚信是网络社会中人伦交往的规则,是网络公共参与的基础。教育系统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有利于传播诚信理念,养成自律习惯,培育“指尖”文明,净化思想心灵,提高师生道德水平,尤其是可为学生成长成才着好道德底色,筑牢诚信底线。

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加强教育系统网络诚信建设,把诚信的种子播撒在网络世界,引导师生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诚实守信的社会新风尚添砖加瓦。

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是净化教育环境的必然要求。诚信建设是社会建设的永恒主题,也是育人题中的应有之义。网络空间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学习生活场所和社会文明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净化网络空间,遏制网络乱象,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有利于在广大教职工特别是高校师生中固化诚信理念,养成诚信习惯,进而为净化校园网络教育环境创造条件。

二、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推进教育系统网络诚信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面对新形势下的网络生态现状,教育系统要通过网络监管、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等举措,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营造和谐互动的网络公共环境,构建良好的立德树人社会生态。

一要强化网络监管。有效管控网络阵地,需要加强网络监管。做好网监工作,既要在技防人防上下功夫,又要在法治保障上做文章。全面推进实名制上网,积极建立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不断加大舆情监控力度,引领广大师生诚信上网的新风尚,牢牢占据网络舆论阵地,在全省教育系统构筑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二要强化日常教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清朗校园网,把网络诚信建设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同网络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党团组织生活、课堂教学、专题研讨、社会实践等形式,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系统特别是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为培养和造就大批诚信自律的“中国好网民”发挥教育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三要强化制度约束。法律制度是网络诚信建设的护航器,也是将网络诚信外化为行动的重要手段。全省教育系统要积极探索通过建立网站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网络道德评价、网络“黑名单”制度、网络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来规范、引导和约束网上行为,为清朗网络空间,褒扬守信、惩罚失信提供规则和评价标准。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教治校,提升教育系统特别是师生网络素养,为做遵纪守法文明诚信的“网民”提供制度保障。

三、要立足实际,努力形成网络诚信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网络诚信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方位推进,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以及教育系统网上传播工程和网德工程建设需要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信息、公安、国安、科技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要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和国家教育信息化改革的需要,特别是通讯网、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趋势,有效整合媒体资源、信息传播要素,加强网络工程建设规划,健全网络舆情工作和网络管理机制,规范网络信息服务,完善网络执法体制机制,不断为教育系统强化校园网络的建设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尤其要为在我省高校系统全面实施中华优秀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和网德工程建设夯实基础。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5篇

今年以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使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与武汉、黄石、宜昌3个试点市建委的链接,全部对外公开。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网络。近几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本系统实际,围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了一些探索,制定了一系列诚信体系规范和细则,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全省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炳专门听取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全省住建系统以此为契机,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有特色的完成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真正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传强,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建卿等领导反复召集专班进行研究。5月31日又召开住建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厅领导就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住建厅要搭建好信息公开平台,为全省住建系统所用,避免平台重复建设;信息公开系统设计深度要实行全行业、全区域覆盖;要及时提供数据源,与省厅网站链接,各地要尽快提供项目信息,各处室、各单位要提供完整的信用信息目录。并结合厅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从而,形成全省上下联通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网络。

二、制定方案,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在多次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各责任处室、各责任单位(包括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项目信息由各市州提供,信用信息由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提供,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为了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专班深入到各处室、各单位,对照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逐一编制,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分别按注册地点、企业和人员性质类别、资质等级从不同角度进行编制。

信息经济学视角的诚信建设 第6篇

信息经济学视角的诚信建设

概而言之,我的想法就是借用信息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委托代理框架,变非强制性的参与约束为最终意义上强制性的.参与约束,作为我们建设信誉社会的第一推动.政府的角色责无旁贷.

作 者:王则柯 作者单位:刊 名:开放时代 CSSCI英文刊名:OPEN TIMES年,卷(期):“”(4)分类号:F49关键词: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7篇

应用交流材料

1.计生办怎么样建立诚信计生档案

1.1.双向承诺书签约管理

1.村委会组织村民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2.村委会将“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签订情况报计生办,计生录入信息系统。

1.2.诚信计生档案管理

1.计生办每月将软件产生的初筛名单以 “诚信计生核实情况提示单”的形式,打印下发各村。“诚信计生核实情况提示单”见附件一。

2.各村民主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对初筛名单中没有的对象,各村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评议,评议通不过的要写明原因。村级评议后要将评议结果公示,接收村民监督。3.村级将评议结果交计生办审核,并录入信息系统,对通不过的根据村级写明的原因修改PIS档案。

4.每年12月计生办打印“诚信计生履行承诺情况一览表”给村级使用。本年新增及撤消情况由村级在一览表中增加和修改。“诚信计生履行承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

2.其他部门怎么样配合计生部门工作

1.村民到村委会办理诚信计生证明。并告知对象到计生办进行证明审核。“诚信计生证明”见附件三。

2.计生办通过诚信计生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然后将审核结果录入系统,系统向办理单位提交电子证明。/ 2

3.对象到办理单位申办相关事项,办理单位根据诚信计生证明中的查询编号查找到电子证明,核对纸质证明真伪,录入办理回执。

4.对未持证明及在诚信计生信息系统中查找不到电子证明的,各单位应告知服务对象到村和计生办打证明。

3.计生办怎么样审核村级诚信计生证明

1.根据对象提交的诚信计生证明,查看对象诚信计生档案,核实村级出具证明的真实性。

2.计生办录入通过审核的村级证明信息。录入申办事项、违约事项、违约谅解情况、村级小组评议结果以及乡镇审核意见。

4.村级代表政府承诺事项履约情况如何体现

对于村级代表政府承诺事项,如果村民符合优先、优惠、优待条件的,通过诚信计生证明审核的方式保存在信息系统中。即这些对象也应到村级出具诚信计生证明,计生办在诚信计生证明审核时,录入享受的优先优惠优待情况。

5.督查与考核方式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8篇

一、诚信控制信息化系统平台模块哲理性分析

诚实守信是商业活动中的一个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已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商业活动诚然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的, 而诚信对实现这一目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扩大市场份额, 增强竞争实力的重要前提。

1. 征信系统

诚信基础数据的建立。对系统而言, 建立诚信基础数据分为个人 (个人消费者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以下相同) 诚信信息和企业诚信信息两大部分。由于中国目前还处于非征信国家, 即尚未形成全国性有权威的诚信基础数据。作零售企业只能由企业自己完成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 基础数据分散在各个相关的部门。例如, 银行、电信、税务、工商等。企业要从这些部门取得数据十分困难。因此, 规划中首先考虑个人/企业 (单位) 用户诚信基础数据采集。

(1) 个人用户基础数据。由个人基本数据采集和动态数据采集两部分:个人基本数据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社保号、驾驶证号等基础数据, 这些数据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动态数据有银行账号、零售企业发给消费者的会员卡号、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收入情况、银行借贷信息、在企业的消费信息、家庭异动情况等。其中, 有些信息不能披露, 有些信息是可以适当地在一定的范围内披露。对此类信息采集的方法是: (1) 通过有关部门的基础数据库。例如:公安、民政、司法、税务、劳动社保部门、所服务的单位及征信公司。在系统规划时, 考虑从上述系统中添加导入相关数据的接口, 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地导入到诚信管理系统中。 (2) 企业自己建立信息采集系统。企业自己采集有两种方式。一种通过向企业客户发放会员卡。在会员卡发放时, 要求客户填写个人基本数据信息;另一种在诚信管理系统建立时, 一定要考虑让客户通过网站登录后填写基本数据。无论是第一种方式还是第二种方式, 系统管理者均要对数据的可靠性作甄别。动态数据采集是指企业所关心的个人诚信动态信息, 主要有在本企业消费情况、银行借贷情况、职务变动情况等。

企业 (单位) 用户信息采集。企业 (单位) 用户信息采集比个人复杂得多。在系统规划时, 从商业诚信出发, 企业诚信信息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企业的历史背景 (历史沿革、注册资料、说明) 、股东情况 (股东及成份、主要股东介绍) 、负责人情况 (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组织机构、财务状况 (负债、损益、重要比率、说明) 、银行往来、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业务指标、销售、采购) 、付款记录、诉讼记录、抵押与质押记录、职工情况、办公设施与厂房 (办公、生产地、扩展计划) 、附属机构、综合分析 (业务、财务、行业等状况) 等。这些信息的采集有多种方式: (1) 政府对企业有关诚信信息的对外公开披露。这些信息主要包括: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纪录;偷、骗、抗税行为记录以及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纪录;逃、骗、套汇违法行为记录;逃废金融债务记录;走私记录;假冒伪劣行为纪录等。 (2) 有关部门或机构内部建立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一些部门或机构已经积累和建立了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 比如, 税务部门系统地记录有企业各项税款纳税情况;各银行记录了与企业其发生借贷业务信息;社会征信机构建立了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等。企业的这些诚信信息目前主要在内部使用, 但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公开使用。 (3) 征信类诚信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的征信活动。征信机构对外提供的被征信企业征信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企业的历史背景 (历史沿革、注册资料、说明) 、股东情况 (股东及成份、主要股东介绍) 、负责人情况 (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组织机构、财务状况 (负债、损益、重要比率、说明) 、银行往来、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业务指标、销售、采购) 、付款记录、诉讼记录、抵押与质押记录、职工情况、办公设施与厂房 (办公、生产地、扩展计划) 、附属机构、综合分析 (业务、财务、行业等状况) 等。 (4) 诚信评级类。诚信服务机构对企业开展的诚信评级活动。企业诚信评级一般是指诚信评级机构对零售企业商品交易中守信程度的综合评价。企业诚信评级的服务对象是公众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如银行、担保机构等) 、监管部门等。 (5) 企业交易对手对企业诚信信息的记录。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之前, 企业的诚信状况主要由与企业有商业往来的其他企业 (如供货方) 、银行和企业的行政、财务、税务、工商等主管部门掌握, 内部使用。

与个人诚信信息采集一样,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采集到的信息都要进入到企业自身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中。在进入之前, 一定要对信息进行处理。例如:数据直接导入, 网上录入等等工作。

2. 诚信信息处理

诚信信息由诚信评估、诚信报告、诚信管理、企业咨询和信息安全构成。企业得到这些诚信信息后, 根据诚信评定标准, 确定的企业VIP顾客, 在商品销售定价和付款期限予以优惠。对上游供应商则根据评定结果, 与供应商合作的形式做出等级处理。

(1) 诚信评估。评估系统不仅是静态评估, 也因是动态评估。个人评估比较简单, 主要考虑其与企业交易过程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期间是否发生过重大事件等。系统根据企业制定的标准给出该客户的诚信额度, 即可以赊账或透支的额度和期限。企业诚信评估比较复杂。系统在建立企业诚信评估模型时要考虑零售企业供应链以下情况:

(1) 不同环节的企业, 评价模式不同, 侧重点也不同。

(2) 相同环节的不同企业, 企业诚信主要取决于企业的基础素质、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和外部支持、行业景气指数等。

(3) 企业不同时期和不同的负责人。企业在经营年度中, 不同时期诚信程度会发生变化。例如:食品生产企业是季节性很强的企业, 不同时期的诚信度会不同, 同样企业给予的诚信额度也不同。企业责任人发生更迭, 是考量企业诚信度是否要发生变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 作为上游供货企业, 在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时, 不仅考虑要该企业的资金状况, 还要考虑该企业即时发生的变化。

(2) 诚信报告。系统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给出的每个与本企业相关企业的诚信报告。该报告中应有该企业的资金诚信额度、生产能力、商品的质量、交货时间等数据量。供企业有关部门与之交易中参考。

(3) 诚信管理。如上所述, 一个企业的诚信度经常会由于种种因素发生, 有些因素是可以量化影响系统给出的诚信报告的, 但并不是所有数据都可以量化。例如, 社会发生动荡、发生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因素, 这时系统给出的诚信报告应人工干预。

(4) 企业咨询。企业内部信息很多, 对于与我们合作的企业诚信状况不是每个部门能及时了解的, 企业诚信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起为其他部门提供咨询的任务。

(5) 数据保密。企业诚信数据库是企业十分宝贵的资源, 一旦泄密, 无论对企业本身, 还是对合作伙伴都会带来很大麻烦, 对数据库数据的保密十分重要。系统可以利用数据库本身的技术进行加密和保护, 非权限访问者无法访问这些数据。

3. 诚信信息应用

诚信信息的应用为零售业提供商品供应及时的保障, 系统应根据不同权限的访问者查看相关信息的范围。

4. 门户系统

门户系统包括统一身份验证, 在线调查、通知、法规、新闻、公告、商品供应信息、黑名单、平台中诚信企业评级、评级申请、诚信论坛、供需信息。

5. 后台管理

后台管理主要有主页维护、系统维护、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日志。

二、诚信信息引用的哲理发布

独立的零售企业建立诚信管理系统后, 诚信信息不仅应用于内部供应链, 也可以有限度地向其他零售企业诚信供应链管理系统提供信息。

1. 诚信信息引用

企业建立自己的诚信信息库时, 职能机构及社会机构提供了很多信息, 作为回报, 企业取得的诚信信息也可以有限度向行业和社会提供。这些诚信信息也为其他部门提供了决定被征信者的评判依据。例如, 银行可以决定银行贷款额度;投资公司是否决定向该企业投资。办理签证时, 使馆工作人员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境等。

2. 诚信信息发布

不宜公开发布信息, 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只能内部执行。例如, 本企业的数据以电子表格格式导出, 其他系统再以电子表格格式导入系统中。

可以公开发布信息 (包括诚信评级结果) 不仅局限在自身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还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发布 (见图2) 。

总之, 随着中国越来越重视企业和公民的诚信征信和管理工作, 零售诚信供应链管理系统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三、系统实施具体要点

本规划的实施要点:

(1) 站在世界领先的技术与理念平台上, 与世界同步。

(2) 建立强大的零售企业诚信供应链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支持、基于全球领先的软件开发商现有平台做产品的二次开发。

(3) 有稳定的系统架构与数据支持平台, 实现诚信供应链管理与信息化的双重保证。

(4) 性价比不高, 不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 应管理简单、安全可靠、易于扩展、易于使用, 采用成熟的、实用的技术和产品。

(5) 实施方案简约, 以适合零售企业需求为目的, 具有高品质、价位低、好学易用、实施便利等特点。

(6) 能真正帮助零售企业解决问题, 提高零售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7) 不仅能为企业提供产品, 还能为客户提供咨询和实施顾问等全方位服务, 提供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帮助零售连锁企业实现流畅的业务运作, 从而提高效率, 降低成本。

(8) 有强大的开发和实施技术团队, 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规范的服务流程和监理体系带领客户远离项目的风险与失败。

(9) 对原有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数据能有机集成。同时, 能实现有限度的信息披露和引用。为其他部门和社会机构服务。

国家诚信管理体系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目前, 中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 《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的具体定性, 但仍不足以对社会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针对诚信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

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 第9篇

一、关于工作原则和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已有的电子政务基础,统一规范,分级实施,分行业监管。一是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我国已经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网站体系,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要把政府网站作为主渠道,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把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与推进政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二是统一规范,分级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发布和诚信标准,是实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重要环节。《实施意见》提供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2个基本指导目录和1个公开共享规范;有关部委依据基本指导目录,制定发布本行业、本系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信用评价标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体现行业监管、条块结合的要求。三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在项目信息方面,重点公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等;在信用信息方面,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这是规范市场诚信行为的重点。四是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信用信息作为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工具。

到2011年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县级以上政府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初步实现全国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二、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措施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按照信息公开的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的载体以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统一规定了项目信息公开的22项基本内容,要求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信息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基本目录,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有关内容。二是确定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项目管理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由项目审批部门采集、审核和发布。项目招投标信息由相应部门发布。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和从业单位、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审核、发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集、审核和发布。相关企业基础信息由企业登记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公开。相关企业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的基础信息由建设资质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公开。三是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载体。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提供项目信息的发布、更新、查询等功能,集中公开项目信息。四是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公开要准确,各级政府部门根据项目审批和管理权限,按照统一的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公开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公开要及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相关信息。对于不宜公开的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于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的措施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实施意见》主要从推动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集中公开信用信息和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等方面提出六条措施。一是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统一规定了信用信息公开的10项基本内容。要求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指导目录,细化目录和实施办法,制定本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二是严格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开展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通过信用服务机构进行评价。三是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采集、审核、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中央管理企业和在工商注册地之外承接项目的市场主体,由其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和公布其在项目建设中信用情况,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通报。四是集中公开信用信息。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依托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做出处理,并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违法违规档案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应于行政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被处理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六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运用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地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结果。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直至清出市场。要正确使用信用信息,不得利用诚信奖惩机制设置市场壁垒,搞地方或行业保护主义。

四、关于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的措施

信息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是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关键。为促进信息互联互通,重点是要做好信息的统一链接与整合发布,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服务。一是做好信息的统一链接与整合发布。主要是统一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并实现相互之间的链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统一链接本地区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信息平台。中央政府网站开设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统一链接各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二是推进行业、地区间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公布从业单位等级评价结果,互认共享行业间信用等级信息。对不同行业的信用评价记录,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表示转换,便于地区、行业间信用等级信息的互认与应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资质资格认定、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应当全面查询、有效使用信用信息。加强执纪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建立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加快现有违法违规记录公告平台与信息公开共享系统的互联,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三是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基于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提供面向社会的检索、查询等服务。加快研发步伐,依托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一站式”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编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编码,并实现基于统一项目编码的项目全过程信息查询服务。

五、关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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