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信仰与和谐社会

2024-05-27

论法律信仰与和谐社会(精选8篇)

论法律信仰与和谐社会 第1篇

论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正义缺失容易造成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加剧,进而酿成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为社会各个群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起点,保持社会公平正义,使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在我们迈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维护社会公平、伸张正义已经成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公平正义既是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前提,是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首先,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就是一个国家的一致,这是任何共和国永久联盟的最强有力和最佳的纽带;而没有正义来帮助,这种一致是永远不会出现的。”[1]国家要长治久安,社会就要保持和谐。因为“一个政体中各个部分或要素愈是融洽,这个政体就愈能持久。”[2]社会要保持和谐,就需要有良好的秩序。维护社会秩序,则需要完善的规则,而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体系是制度。制度的制订与设计要想科学,必须有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依据,这个基本的价值理念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规定着社会成员具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在社会成员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公平正义对于一

个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实现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对于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注重促进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我国目前来说,维护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重要的理念内涵之一。

其次,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社会各阶层之间关系的目标,就是要遵循公平正义的规则,调节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最终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而又和谐共处的社会。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但“一个社会只要能够提升其公正程度,那么,社会问题出现的种类与强度均为减少或减小,同时社会也可以增强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的力度。”[4]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特别是经济利益性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用科学的方式加以调节,矛盾就有激化的可能,甚至导致社会动荡。要避免出现社会危机,就要举起公平正义的旗帜。公平正义是协调、消弭社会各方面矛盾的思想基础和锐利武器,惟有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再次,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党的十六大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从整体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的五个方面的能力之一提了出来,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真正的自由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5]公平正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奋斗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把建立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毕生的奋斗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公”,涵义很丰富,其中很重要的内容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正式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和内容。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和谐社会是指以各方利益大体均衡为基础的社会,这就要求充分考虑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利益均衡机制,达到社会公平正义,而这恰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的蕴意一脉相承。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已然成为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理念,也成为我们制订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

二、公平正义缺失:和谐社会面临考验

当前,我国社会从整体上看是一个比较公正和谐的社会。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在各阶层各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也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公平缺失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甚至非常严重。

(一)机会不平等。机会是指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空

间和余地,机会又是指资源的分配,机会的不同将导致未来发展结果的不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主导性的平等原则只能是机会均等来考察社会平等问题。”[6]机会平等是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是保持社会成员心理平衡的重要砝码。但机会作为一种资源而言是有限的,无法充分满足社会成员对于机会的各种需要。尤其是在转型期的中国,各种因素和根源导致了很多机会不平等的现象的产生:

1.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社会流动的动力机制。”[7]受教育的机会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往往意味着机会拥有量的不同和把握生存发展机会能力的不同。而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是人生最大的社会不公,足以影响一个人未来发展和终身利益。目前,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农村中男女之间,受教育的机会差异很大,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个人发展和上升流动机会。从教育资源分配来看,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诸如教育经费、教育设施和师资等的分配极不均衡。在一些直辖市和发达地区的大城市,不仅中小学的普及程度高,大学多、高校录取分数线也低于其他地区。各级教育收费逐年攀升,也使得一些农村青少年及城镇贫困家庭的子女难以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比较偏僻落后的农村受重男轻女传统落后思想的影响,在经济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只让男孩上学而女孩辍学务农或务工,造成了男女之间接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教育机会不平等促使社会发生了分化,增强人们的不公平感,影响社会的整合度。[8]

2.就业机会不平等。一些单位在招工招聘时,存有严重的歧视问题,包括学历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城乡身份歧视等:招聘时过分看重学历,剥夺了许多人才包括自学成才的社会成员的就业机会,扼杀了社会成员的创造性。过分讲年龄,把一大批处于人生正当年的社会成员排斥在招聘范围之外。过分讲究户籍,剥夺了社会成员流动、迁徙的自由,影响了一批有专长有创业精神的人的就业、创业。过分讲究性别,重男轻女,把一大批有才干的优秀女性排斥在就业范围之外。“一个极度不平等的社会,由于未能使其公民最充分地发挥天赋和能力而损害了社会自身。此外,不平等还能威胁到社会凝聚力,并能够造成其他的一些社会所不愿看到的后果。”

论法律信仰与和谐社会 第2篇

论韦伯新教伦理与和谐社会

马克斯・韦伯认为宗教改革后,在人们追求同一价值伦理的.生活伦理中,社会生活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在服从上帝的这个统一的固定模式之下,达到一种社会的和谐.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从中得到一定的启示.

作 者:阳勇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刊 名:船山学刊英文刊名:CHUANSHAN JOURNAL年,卷(期):“”(1)分类号:G04关键词:

论乡土社会法律信仰的构建 第3篇

我国至今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仍有超过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在农村的法治建设必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的法治进程决定着整个国家的法治进程。但是,由于我国农村长期受到传统的人治思想的束缚,封建宗法观念依然强烈,再加上经济落后,地区封闭,信息闭塞等客观因素,人们对于法律几乎是“置若罔闻”,甚至有些地方法律的权威比发誓、巫术都要略逊一筹。法律的权威也一扫而地,信仰更是无从谈起。所以,构建乡土社会的法律信仰也绝非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绝对不是无期的。我们终究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而推进农村的法治化进程,让人们信仰法律,树立法律的权威。

乡土社会具有其特殊性,所以我们在构建法律信仰时就应该根据其特点“对症下药”。由于导致农民漠视法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且是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作用的结果,所以我们也需要从多角度去探讨培育法律信仰的方法,并且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毕竟,要将上千年的陋习一扫而光是需要时间的。

一、加强乡土社会法律的引导作用

乡土社会之所以不信仰法律的原因之一是受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所以我们想要构建乡土社会的法律信仰,就必须首先打破人们的内在心理,改变他们的观念,而这必须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才能够完成。

政府应该在农村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多拿农村的典型事例与法治结合说教,以这些“本土化”的事例让他们觉得法律确确实实存在我们的生活中的,让法律裁判的教育作用在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中成为主导。

发展农村教育也是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方法,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才能够认识到封建制度中的糟粕,才会主动地去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而面对教育的发展,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大农村教育资金的投入,从基础设施到师资问题都必须投入。教育需要人也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只有二者同时具备才能发展好教育。同时,也正是由于农村小学的条件艰苦,老师薪资低,更多的优秀的老师远走他处,导致学校的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只有加大资金的投入农村的教育才能够有所改善,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也才能有所提高。

二、构建保障乡土社会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

由于我国涉农法律制度相对缺乏,所以完善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只有当有法律来保护农民利益时,农民才会认同它。因此,首当其冲要解决的是通过完善法律体系来发展农村的经济,保障农民的收入,用法律带给农民一定经济利益,当法律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收入时,这比一堂堂的法制教育课更加有用。首先,我们应该制定增加农民收入的法律制度,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弥补这种制度的缺陷来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其次,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系统的反贫困的制度体系。最后,通过增加财产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将农民拥有的财产用法律来保护,完善法律体系和相关的法律制度,将农民最需要的财产与正义、法律捆绑在一起,无疑是最能让农民信仰法律的手段了。

另一方面,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我们也要保障农民的医疗、养老问题。要加快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儿童的受教育的权利,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逐渐增加,而由此凸显的便是农村的养老问题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因此,我们应加快建立保障农民医疗、养老的法律制度,使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让留守儿童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且有机会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只有农民从法律中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农民才会对法律产生认同感,进而极度的崇拜和信仰法律。

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乡土社会法治建成奠定基础

法的权威在于实施,法的生命也在于实施。如果制定的法律不能够实施,那再完善的法律都不会有人信仰。“法律必须依靠原则的公正以及国民对它感兴趣才能够获得支持。”公职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操作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一)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执法环节关乎着法律的生命,一定程度上,它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于法律的态度。特别是在这个相对封闭的乡土社会,信息比较闭塞,这个社会的群体一般只能够通过执法和司法人员的行为来了解法律,如果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能够随意践踏法律,那人们自然会排斥法律转而更加相信自己的村规族约,以后只会按照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监督,保证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保证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确保法律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贯彻。这样,才能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只有法律的公平正义让人们切实的感受到,人们才不会误读法律,才不会对个人权力极度的向往转而追寻法律正义的阳光。

(二)加强司法公正,提供司法保障

司法是保障人们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的公正性又取决于其本身。这种公正性既是实体法上的,同时也必须是程序法上的。我国有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传统,因而我们必须要建立有效的程序性保障,及时性和有效性是程序性上保障农民利益的基本要求。在涉及到农民利益时,比如假农药、假种子等问题上及时、高效、公正的处理。要通过程序的正当性来保障实体法的正当性,进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日本学者谷口安平说道:“法律的正义唯有通过诉讼程序的公正才能真正实现,而程序公正是法律公正的根本保障”。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的支付令制度即是如此,它让农民工能够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及时的拿到拖欠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乡土社会属于中国独特的国情,如果法律能够在农村占据主要地位则对于法律权威的树立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实现法律对社会的调整作用,实现法律的价值,最终构建一个法治化的中国也有重大的作用。乡土社会法律信仰的构建刻不容缓,但它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这种构建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不是单纯对某一个环节进行的工作,由于时间的关系和篇幅的限制,本文只从传统文化和法律体系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事实上它需要我们运用系统论的思维方式对经济、社会、文化、立法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全面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律在广大农民心目中真正树立起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的统治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摘要:“乡土社会”是社会学界在研究中国社会时,对中国基层农村的特性所作的一种概括。在我国现阶段,农民仍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村法治状况的好坏,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法律信仰在乡土社会却处于严重缺失状态,多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本文着重从乡土社会中既存的法治问题谈谈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在乡土社会的基础上寻找构建法律信仰的几种途径,其中包括加强宣传和教育,摒弃陋习;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方面。

关键词:乡土社会,法律信仰,农村

参考文献

[1]姚建宗.《法治的生态环境》[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

[2]苏力.《送法下乡》[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论“三打两建”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4篇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广东省在领先发展中最早遇到社会民生难题。“三打两建”行动在破解发展难题中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治理改革措施,成功开创广东率先发展新优势,并为全国积累了经验和启示。

“三打两建”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把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现阶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任务。广东“三打两建”行动正是对联系民生紧密、群众利益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给予集中治理、整顿。以尊重市场经济的法治精神和诚信价值为起点,把提升公共服务和强化市场监管两项重点工作统一于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与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相对应,通过打击不法市场行为以有效整顿市场秩序,通过查处商业贿赂以遏制权力寻租和公权力越位,通过法律建设和体系构建完善改革创新举措,在打建实践中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合理有度放权,形成科学的市场边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增进百姓福祉、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丰厚物资基础。

“三打两建”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十八大报告把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社会力量,是独立于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类组织,以非营利性、公益性为主要特征,构建起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履行着畅通社会多元利益表达,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效整合社会和谐因素的社会功能。广东“三打两建”行动通过取缔非法经营、打击黑恶势力,还市场一片净土,护一方社会安宁,并按照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的改革思路,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因此,“三打两建”是促进经济社会进步、人际关系和谐的民心工程,也是对当前经济社会转型中突出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市场无序等社会问题的积极回应。

“三打两建”推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用五年时间,推动建立主动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应急管理是构成现阶段公共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三打两建”行动从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诉求着手,集中执法力量,对非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展开重点整顿,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了民生权益,大大减少了因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并从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着手,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通过理顺不同部门监管职能,实现监管力量有效整合,形成市场监管执法合力,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和系统体系,维护公共安全,建设和谐社会。

“三打两建”惠及社会民生幸福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关注和改善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集中体现。“三打两建”行动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主题开展整治工作。打击制假售假,扭转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了老百姓消费权益;打击欺行霸市,整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让老百姓乐享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打击商业贿赂,从商业领域查处官员腐败行为,有效遏制扭曲市场的权力寻租行为,并推动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这些成果通过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两个体系建设加以巩固和发展,在消费、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老百姓都可以真切感受到“三打两建”带来的民生实惠,全社会安全感、幸福感得到大幅提升,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幸福,和谐社会在幸福广东建设实践中实现全面推进。

论公共关系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5篇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公共关系作为组织内求团结、外求合作的传播沟通艺术,正是一种追求和谐发展的艺术。本文从公共关系与和谐社会构件的关系出发,通过分析二者之间的联系,阐述了公共关系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给公共关系事业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公共关系

和谐社会建设

作用

影响

关系

一、公关的涵义、特征、职能

要了解公共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必须大概了解公共关系到底是研究什么的科学,它的特征和职能是什么,才能了解它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何意义,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它的发展有何影响。公共关系学产生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它虽然没有悠久的历史,但由于它具有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独特功能,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风靡世界的现代思潮。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公共关系的定义,只能对其涵义进行大概的表述,公共关系是一个社会组织在运行中,为使自己与公众相互了解、相互合作,采取传播、沟通手段争取公众的科学与艺术。

公共关系的特征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以公众为对象、以美誉为目标、以互惠为原则、以长远为方针、以真诚为信条、以沟通为手段。

公共关系的职能广泛而复杂,是公共关系对社会组织所发挥的独特的、积极的作用,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搜集信息,组织宣传

2、监测环境,咨询决策

3、协调沟通,处理危机

4、创建文化,树立形象。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涵义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达到一个目标,而在我们研究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之前,必须明确和谐社会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才能开展具体的建设工作。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以及理想目标可以概括为:

从根本意义上讲,和谐社会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三大矛盾的全面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一个宽容的社会,一个秩序化的社会,是公民、社会和政府相互支持配合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明确提出的重大任务,要求全党同志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快又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这一理想目标可以借助公共关系事业加以促进和改善。

三、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创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寻求、建立、完善一套能够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社会冲突的有效管理机制的过程。公共关系的信息传播沟通和关系协调功能,不仅对营造组织与相关公众的和谐关系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而且可以对构建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公共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的积极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公关有助于信息传播,实现公平公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实现信息真实、有效、及时地传播与沟通,对于促进各种自然和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可持续利用;对于建立符合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的,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信息的传播与沟通正是贯穿整个公共关系活动的一条主线,是公共关系的重要功能,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实现信息公开、畅通传播,进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次,公关可以起到协调沟通作用,在社会生活中协调各种关系,化解矛盾冲突。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其一是:在人与他人的关系上,要建立起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能够诚信友爱、融洽相处。关系协调是公共关系的另一重要功能。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三大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而公关的协调职能重在协调人与社会,即人与人的关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当中可以运用公共关系的这一功能,能够减少摩擦、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形成互相信任、相互促进,共同满足,实现共同合作。通过协调社会中各种组织与社会公众中存在的利益、行为、心理差异,化解矛盾与冲突,促进社会良性循环与繁荣发展。

第三,实现全员公关,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共关系是指社会组织以现代传播沟通手段处理其相关公众关系,从而塑造良好的组织形象、优化组织生存发展环境。而组织形象要靠人来体现,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对全体员工实行公共关系管理,即全员公关管理。这是一种让全体员工高度重视组织形象,自觉创建和维护组织形象的公共关系管理方法,做到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处攻关,达到“人和”境界。发挥公共关系的信息传播与沟通以及关系协调功能的作用,对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普及公共关系信息传播与沟通和关系协调意识,使人人都具有沟通协调能力,懂得公关艺术,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推行“人人都懂公关、人人都会公关”的全员“公关”,充分发挥协调功能,减少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增强和谐合作,使社会风气向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也就达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四、构建和谐社会为公共关系带来的影响 公共关系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自身也在发生着变化,在为和谐社会服务的同时,公共关系也力求发展自身。构建和谐社会为攻关发展带来了机遇。当前,社会各界已行动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努力。此时,全社会都为公共关系提供了大舞台,为公关策划提供了大市场,为公关展示功能提供了良机。中国特色的公共关系,正面临着一次新机遇,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大显身手,求得中国公共关系自身的大发展。

五、总结公共关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综上所述:和谐的社会是公共关系这一事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公共关系所要追求的最终目的。它是从更高的角度来构建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环境的,是公共关系事业建立和生存的良好土壤。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更为宽泛的、更为宏观的“公共关系的大事业”。公共关系则是从微观的角度来为这种社会的和谐进行修补和沟通,是在为构建这种和谐社会添砖加瓦,从这一点上说,公共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两者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公共关系只有在和谐的宏观社会环境里才能建立和发展,才能最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达到和谐组织、塑造形象的目的。而社会环境因为有了公共关系事业才能更好的走向和谐与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的宏观长远战略目标,而公共关系却对具体社会组织整体,统筹有序的、和谐的发展上显示出它的独到的功能。只要我们自觉地增强公关意识,发挥好社会组织与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与个人以及人与他人关系上的沟通协调作用,就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目标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早日建成。

参考文献:

1、《新编公共关系学》 董原 兰州大学出版社

2、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田省强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

3、公关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的三大途径

杜明国

公关世界

4、略论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陈世杰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

5、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公共关系

黄洪雷

《经济师》

6、公关意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任满丽

公关世界

7、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冯之浚

科学学研究

8、公共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大有作为

崔秀芝

公关世界

9、和谐社会赋予公共关系新使命

陈晓莉

国际公关

10、谈和谐社会中的公共关系

徐爱华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11、论公共关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董原刘嘉慧

热点关注

12、谈全员公关与和谐社会

熊淑玲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3、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

陈宁伟

决策参考

14、《公关实战精要》

李平亚

论共青团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6篇

内容提要: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带领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和谐社会建设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共青团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共青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生力军作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工作创新,不断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和谐社会 建设 共青团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将日益突出,这为共青团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带领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共青团工作要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这一重要目标,不断开拓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一、和谐社会建设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一种理想追求。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共青团组织要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建设和谐文化,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

1、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共青团工作必须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是指我们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发展理论,要随着时间、条件、形势、时代的变化而前进,并且我们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以实践为准绳,在实践中把握规律性,提高预见性,增强创造性。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实践,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共青团工作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是因为共青团所处的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青年的现实状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社会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矛盾、新问题。这就要求共青团工作要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解放思想,抓住机遇,以新的姿态和作为积极探索共青团工作的规律,推动共青团事业新发展,不断开拓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2、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加强共青团组织的自身建设 共青团组织必须用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落实共青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思想建设上,共青团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明确共青团组织目标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保持全团思想认识和行动的和谐一致,这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涵。在组织建设上,建立健全共青团各级组织,科学设臵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尤其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建团,扩大共青团组织在新领域的覆盖面;开展以党建带团建的主题教育,加强对团干部和团员队伍的建设,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巩固共青团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的组织基础。在作风建设上,着力解决共青团先进性的问题,包括思想作风、马克思主义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团的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建设,团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力戒浮躁情绪,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3、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发挥共青团组织生力军作用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共青团始终是以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因此,共青团组织要以党的奋斗目标为前进方向,把握共青团工作的政治导向、思想导向和价值导向,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新贡献;共青团组织要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共青团要教育青年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引导青年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带领青年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作用;共青团组织要激发青年创造活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激励团员青年自主创业,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创新共青团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所谓创新,就是改革,就是突破,就是理论上不拘泥于现成的公式,实践上不停步于已有的成果,思想上不束缚于现成的经验。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工作创新,不断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建功立业,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共青团工作理念要创新,在实践中树立和谐理念 理念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精神向往、理想追求和哲学信仰的抽象概括。理念创新是共青团工作创新的关键,和谐社会建设给共青团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理念。

(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以人为本。对共青团工作来说,就是以青年为本,即一切以青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际出发,尊重青年、服务青年,保障青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满足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和青年不同层次的精神需要。共青团组织要代表青年的具体利益,努力为青年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

(2)树立民主法治的理念。发扬民主,依法治国,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共青团要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青年民主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民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全社会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树立诚信的理念。诚信友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诚信是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一,现代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在当前,社会信用缺失已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年中开展诚信教育,使青年做人做事都要重诚信,讲信誉,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诚信观,这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4)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和正义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坚持公平和正义,才能确定社会生活的主流信念和合理、和谐、规范的人际关系,从而形成讲道德、讲法制、讲秩序的行为规范,这样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能干成事。共青团要积极倡导公平正义的和谐理念,实行公平原则下的目标激励,以调动青年的积极性。

2、共青团工作思路要创新,拓展共青团工作新领域 工作思路是对工作全局的长远的战略谋划,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创新是共青团工作创新的根本。在思路创新中,共青团组织要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前提下,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难点和热点,找准突破口;既要考虑党政所需,也要实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回顾过去,分析现在,前瞻未来,把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规律,研究制定共青团工作近期和远期规划,确定正确的工作思路。

(1)拓宽工作领域。针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的现实情况,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团的建设,使新兴经济、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团组织就延伸到哪里。针对社区团组织的空白点多,工作影响力小的现状,在社区建立工作网络,落实组织保障,使社区团的组织网络日益完善,工作触角不断延伸。

(2)整合社会资源。资源是一切事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和赖以生存的根基,更是提高共青团组织贡献率、参与率、认同率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没有资源的有力支撑,再好的思路都是空谈。共青团组织要运用社会化、市场化和项目化等方式,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凝聚社会各种力量,为共青团事业发展所用。

(3)积极推广典型。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感染作用,积极培养一批事迹突出,影响面广的先进典型,通过全方位地选树各个层次的典型,着力培育共青团的先进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比贡献,通过典型示范,促进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带动整个共青团工作不断发展,促进整体工作上台阶。

3、共青团工作内容要创新,竭诚服务广大团员青年 内容创新是共青团工作创新的基础。创新工作内容就是要在知识不断更新、科技日新月异的新时代,共青团工作要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着眼于党和政府关注,青年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青年在成长成才中的具体需要,把服务青年的大目标落实到为青年解决实际问题的行动上,解决好青年的实际困难,竭诚为青年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扩大了共青团工作的内涵,内容创新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新作为。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和谐社会理论构筑团员青年的精神支柱。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团员青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凝聚团员青年,用伟大的民族精神和和谐精神激励团员青年,用良好的道德风尚塑造团员青年,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总任务加以具体化,使广大团员青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茁壮成长。

(2)在青年人才培养中有新内涵。共青团要强化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现有的团校、青年刊物和教育培训基地为支柱,逐渐拓宽知识传播和技能培训系统, 引导青年崇尚科学,勇于创造,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围绕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开展活动,注重培养青年的科技素质。

(3)在青年文化建设中有新举措。共青团组织作为青年文化的主要推动者,必须深入青年,了解实际,努力建设优良的具有较高品位的青年文化,用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占领青年阵地,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近年来,文化建设在共青团工作中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共青团要广泛开展紧扣时代主题、突出特色、贴近青年需求的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4、共青团工作机制要创新,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 机制创新是共青团工作创新的保障,是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共青团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团组织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延伸工作手臂,拓宽工作领域,增强工作依托,扩大工作阵地,壮大工作队伍,就必须建立健全适应时代要求,社会化水平高、更加富有效能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共青团社会化工作机制。共青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针对社会和青年的需要开展工作,努力扩大工作外延,使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工作内容更加贴近社会生活,更加适应青年需求。社会化的青年工作运行机制的建立,将在服务大局与服务青年的有机结合中为共青团工作提供一种依托。

(2)建立活动的项目化管理机制。项目化管理是指按照项目的规律和特点,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化的组织管理,提高项目收益的活动。共青团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要积极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建立健全立项论证、整体规划、过程监督、绩效评估的项目管理配套体系,确立项目推进目标责任制,促进共青团工作的项目化发展。

(3)完善团干队伍建设机制。组织领导的价值取向对于共同愿望的建立、自我超越的推进、团队学习的实施、系统思考的演练,特别是心智模式的改善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把共青团组织建设为学习型团队,就要培养一支骨干队伍,让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共青团干部要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主动学习、不断学习的习惯,提高学习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

5、共青团工作方法要创新,丰富工作的内容 方法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方法创新是共青团工作创新的途径。共青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和丰富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在创新中,共青团组织必须了解当前广大团员青年的价值观念、伦理操守、文化心态、行为模式的变化。要改变过去传统和单一的工作方法,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服务和引导团员青年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团员青年迎接时代挑战的能力。

(1)借鉴先进的管理方法。共青团组织要大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文明成果和发达国家的管理方法,使共青团工作方法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声势型”向“实效型”转变,由“执行型”向“自主型”转变;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在转变中实现方法的创新。

(2)采用现代的科技方法。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对团员青年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影响巨大,团员青年价值取向呈现了多元化。因此,共青团组织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现代传媒的宣传阵地作用,特别是网络的方法,赋予了共青团工作全新的内容和形式,丰富了与青年交流的手段。

试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 第7篇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党执政理论的升华,其根本任务就是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是一个有着极为丰富的物质文明支撑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将物质财富的积累作为工作的中心,同时,又注意将全社会创造财富的过程,纳入发展的轨道中来考虑,让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和谐社会是能够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的社会

在科学发展观中,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离开人的需要,为了发展而发展,甚至为了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而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们为赶超英美而举国进行的大炼钢铁的大跃进运动,还有在改革开放中,局部地区和个别领导人心目中所形成的GDP崇拜,无一不是离开了人的现实需要,而为某种虚幻的目标服务。当人们为了实现这种目标,而做出的种种努力时,其结果必然导致大量的资源被消耗和掠夺,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的严重破坏。这种离开人的具体需要而创造的财富,很难表现为可供社会支配的有机形态,它所耗费的大量有限资源,其产出的结果成为对于改善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毫无用处的负支出,甚至变成了制约发展的沉重包袱。这种情况在过去以增长为主要目的的发展观中,多有表现。它们往往由于决策失误或短视的选择,在不同地区出现了大量产业雷同、重复建设,由此而形成的一个个半拉子工程、烂尾楼工程等,使得这部分社会财富表现为无任何发展动力的无机性。

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求建立一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关系。协调性既体现在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又体现在发展的最终结果中。这种协调性使得和谐社会的和谐,不仅表现在人的关系中,同样也要在物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因而,与以往的时代不同,和谐社会是能够创造大量有机财富的社会。

和谐社会财富的有机性有多种表现,一是社会财富构成要素的有机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和谐社会的财富不仅在构成要素之间是多元统一的,既表现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要素有机结构的协调统一,更表现为财富最终形态的协调统一,它能够满足人的物质、精神以及人的主体意识所需要的。二是表现为财富创造过程的有机性。在人类改造自然过程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文明建设中,和谐社会要求人们按照科学发展观所指明的方向,在开发利用自然中,人们能更文明、更科学、更富有远见地对待自然,而不是短视地、粗暴地、盲目地将自然视作人可以任意掠夺的对象,人们只有自觉的实现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创造出符合人生存与价值的有机财富,才可能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创造财富过程中,始终把握住满足 人们需要的这一目的。因而,社会有机财富必然要体现出速度与效益的统一,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把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臵上,在坚持加快速度与效益的统一、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举的同时,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三是表现为人们财富支配方式的有机性。社会有机财富的极大丰富不仅与创造财富的过程及财富最终形态相关,同时也与人们支配财富的方式有关。它体现了财富分配制度的巨大改善,正是在财富的转移过程中,财富的有机性最终得以表现出来。在和谐社会里,财富在国家合理的财政政策的支配下,能够顺利地在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和谐地变换形态,这是有机财富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它除了实现自身物质形态的增殖外,它还具有制造社会祥和气氛的作用。因而,它的目的是双重的,它具有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多向转移性,而不仅仅是少数人财富的原始积累的工具。

和谐社会有机财富的增长,与物质文明的提高是相伴而生的,社会的有机财富既可以直接指向人们的眼前的消费,也可能表现为作为社会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它转换的形态与社会各阶段相适应。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紧紧围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创造社会有机财富开辟道路,以物质文明的发展,促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

第二,和谐社会是不同利益群体能够合理分摊改革与发展成本的社会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各项制度的改革,其 目的是创造更富于人性、更适合于人类居住与生存的人文社会环境。社会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总是有一定风险与代价的。从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若只注重扩张财富无限增殖的本性,发展的成果就有可能被少数人拿走,而与此相伴的各种代价,比如空气、生态、水资源的恶化、从事体力劳动的社会成员的精神与肉体的无限透支,就会被大多数人承担,这种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性,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的整体和谐。目前,我们所力求“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政策取向,归根到底是重建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社会发展成本的分摊机制。

坚持“五个统筹”,首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它的核心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合理地解决城乡发展的社会成本的分摊问题。在我国长达半个世纪的城乡政策中,作为区域的广大乡村、农村,与作为产业的农业以及作为居民身份的农民,始终扮演着为我国城市兴旺发展单向作贡献的角色,广大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农民始终游离在现代文明发展的轨道之外,农民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国民待遇,这既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更受人们习惯思想观念的束缚,他们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方面,过多地分担了改革与发展的成本,这是制约“三农”问题的关键。因而,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城市文明在现代化建设中的辐射作用,加快我国居民户籍制度改革,让人们更自由地选择生活工作的居住地,这是符合世界进步潮流并解决城乡差别的大政策,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其次,统筹区域发展同样是校正区域之间发展成本的整合器。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分之一世纪中,我国东部地区由于利益比较机制的作用,顺利地吸纳了中西部落后地区大量廉价的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从这个意义上看,中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取向,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有着重大的历史进步意义,它通过非均衡发展的示范效应,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了良好的带动作用,也为中西部地区的改革发展,培养了适合现代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各类管理人才,为今天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中部地区发展的大崛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作用。因而,统筹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通过东西互动、尤其是东部对中西部的智力、技术等等,减少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种不必要的代价,是保证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所必需的。

再次,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本质上是协调社会经济不同部门之间所承担的发展成本,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人除了在实实在在的物质需要的外,他还有自身的政治诉求,有满足其精神需要的文化诉求,有进一步提升自身各种素质的要求,尤其是无论人的物质生活被提得多高,始终也无法代替他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诉求。因而,在加大经济发展的投入同时,我们必须考虑民主政治、科教文化、卫生事业的齐头并进,加大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建构完善各种应对公共危机的应急机制,形成调节各种 利益冲突的缓冲机制,以及表达各个利益群体愿望的政治协调机制,提高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质量,让人民心和气顺,生活殷实。

复次,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除了当代人可能面临的环境困境外,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大国,人均资源有限,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实质是合理地分摊社会发展的成本。我们坚持协调、持续的发展观,就必须把当代的发展可能造就下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生存环境的因素考虑在内,就必须摒弃大量消耗资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

最后,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始终不渝地坚持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统一,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也是全球化背景下所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道路。要统筹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一方面要积极使经济运行适应国际市场的普遍规则,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规则的制定,使之与中国的经济完全、发展利益相一致。目前,我国为刺激出口而实施的出口退税政策,它在有利于出口企业的同时,也利于出口所服务的国家,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这就形成了非出口企业与出口企业,在分担社会发展成本方面的不公,而这种不公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指出的,出口退税实质是中国这样的中下等收入国家,间接地向世界最富裕的国家进行中央财政补贴,且它的支出已达到我国中央财政支出的20%-30%。因而,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理顺发展与对外开 放的关系,让创造财富的企业公平负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三,和谐社会是以信任与合作为基础的社会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既不是指社会的个别集团,也不是某种抽象的观念符号,他是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当代中国社会的一切公民。“以人为本”的落脚点在于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我们创造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其目的是为人创造一种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科学发展观的特征是协调性,我们知道,从社会结构要素的协调到利益群体关系的协调,都少不了合作与信任。合作与信任是和谐社会的灵魂。

在世界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劳资关系发展的轨迹往往经历了从初期剧烈冲突,到通过谈判和沟通、实现和谐相处。这种从尖锐的对立到利益的协调,正是社会的不同利益群体在相对公正和公平的制度下所形成的合作与信任的结果。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接纳、认同,合作互助是不可能的。合作不仅是一个利益集团对待另一个利益集团的文明态度,更是降低社会发展成本的有效途径,也是造就社会祥和、文明进步的思想基础。在当代和谐社会建构中,关注困难群众的利益,对他人予以适度的关爱,更容易化解各种利益悬殊所造就的暴戾之气,形成和谐、协调的利益关系。如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接纳,不能仅仅停留在接纳的农民工所提供的廉价服务上,更应该把他们当 作一个与我们每个人具有同等的尊严与平等的人格的人来接纳,他们既有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物质需要,同样,也具有人的精神需求,他们是应该享受他们为之贡献的文明成果的人,而不是一个未能泽被现代文明的异类。这种接纳与认同,既依赖于我们的道德勇气与宽广的胸怀,更依赖于全社会成员保持一颗平常心,把他人看作自身发展的合作伙伴。

信任作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既有待于个体道德水平的提高,更有待于社会对信任制度安排的关注。信任一般来说是个体基于对他者行为的反应。在社会生活中,往往是一项政策的效应、一个轻率的行为、或一个不负责的承诺,都可能摧毁人们多年间形成的信任关系。在当代社会,政府与个人之间,消费者与厂商之间,人与人之间,由于信任的匮乏,极大地阻碍了大多数民众对发展的参与,助长了国民无责任化倾向,破坏了民族的凝聚力、认同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致命的危害。因而,加大对信任的制度安排,包括对契约的强制履行,对组织机构或个人信任档案的建立,让诚实信用的民法通则,落实到人们的言行举止之中,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信任不仅仅是指向他者的义务,更应该成为所有人的共同的义务。如果没有对他人的信任,没有对他人承诺的履行,一切都听任眼前利益的驱使,人们就只会生活在尔虞我诈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也会因为缺少信任而腐化自己,使自己难以成为一个有良知的、正直的人,从而使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受到限制。相反,在一个和谐社会里,信任与合作使我们更 容易认识到:我们生活在不是每个人相互为敌的共同体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各不同群体的利益都应该受到尊重,否则,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就会受到不可预见的损害。

总之,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和谐社会的建构,就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全社会创造极为丰富的有机财富,摆脱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局限,突出人自身发展的地位,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进步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成果,公平合理地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使社会在合作与信任、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中,实现稳定有序、和谐协调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试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

小店街道党工委

东桥村官 赵一铮

法律文书制作与和谐社会构建 第8篇

关键词:法律文书,欠缺,措施

近日, 笔者通过对近两年100余起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归纳, 发现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与和谐社会构建关系重大。正如一位著名法学家所讲: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 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应有“实施法律、代表法律、宣传法律、弘扬法治和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功能。然而, 现实的法律文书制作情况并不尽然, 大有改进的必要。

一、法律文书制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 法律事实叙述过于简单

部分起诉书的事实叙述不能反映案件全貌或全过程, 或是重点不突出。表现在缺乏作案动机的交代、缺乏作案目的的交代、缺乏危害后果的手段交代、缺乏某些重点情节原因的交代等多方面。

(二) 对认定的事实及证据缺乏必要的分析

理由分析是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定要言之有法理, 持之有事实、证据和法条依据。理由分析的作用是将案件事实、案件特点和法律适用统一起来, 协调起来。而在这方面存在问题的, 近一半多的法律文书都有, 主要是读后不能给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大都是或明或暗的, 或是扑朔迷离的感觉。

(三) 引用法律条文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包括法律条文引用不全, 有的只引刑法条文, 不引相应司法解释;有的只引了司法解释, 不引刑法条文;也有的是“为用所引”等。包括引用的条文或司法解释不当, 也有些人把已经废除的司法解释继续引用。

(四) 文书制作不规范

这方面表现的问题, 主要有法律文书的字体不统一, 标点符号用法不准确, 数字用法不规范, 出现错别字或写错被告人姓名, 也有在打印好的法律文书上直接改错而加盖院印的, 显得十分不认真, 有损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二、改进法律文书欠缺的几点措施

(一) 理清关系

1. 理清法律文书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文, 它不仅要真实地记录司法官员审查处理案件的全过程, 还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体现或实现司法公平。可以说, 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措施, 整治司法犯罪的行为, 都浓缩在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上。

2. 理清法律文书与司法人员素质的关系

法律文书是司法人员对法律精神的准确理解和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的准确判断为前提的。一份法律文书, 能体现一个司法人员的公平正义感情况, 也能体现他的价值追求, 反映着制作者的理性思维能力、法律推理水平和对法律理解的程度。

(二) 体现法律文书的人性化特点

现有起诉书或判决书, 在理由部分和适用法律部分, 大都是千篇一律地进行表述, 过于笼统、简单, 而没有从具体的案件尤其是针对涉案人员的特点进行表述。作为一份法律文书, 要想令人信服, 准确地体现法律, 应当结合条文侧重从涉案人的认识、学识、品性和法律要求的角度去考虑, 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评说, 充分显示人性化特点。这样, 就应当修改现有的法律文书格式, 以立法的形式, 确定对相应法律文书的结论如何进行详细评说。

(三) 解决法律文书的占位

1. 要解决法律文书在诉讼法上的占位

著名法律文书专家宁致远教授对此早有呼吁, 但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这不仅影响了实务部门的法律文书制作, 也严重影响了法律文书学科体系的建设。

2. 解决在领导议事日程上的占位

司法部门的领导, 要像安排其他工作一样, 定期分析法律文书制作现状, 找出存在的问题, 并设法加以解决。

三、规范法律文书的目标追求

规范法律文书的目标追求, 应当体现其协调功能、引导功能和感化功能, 努力使其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发挥作用。

(一) 法律文书的协调功能

在法律文书的协调功能方面, 核心问题是解决法律文书中的犯罪界定明晰化和办案方式的人性化问题。

1. 法律文书中的犯罪界定明晰化问题

针对目前经济活动日益复杂, 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的现状, 要求办案人员准确理解法律要义, 严格把握职务犯罪与一般经济违规行为的界限、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 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监督与服务、发展与稳定、坚决与慎重、原则性与灵活性、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

2. 办案方式人性化问题

利益驱动一直是困扰一些司法机关办案的一个顽疾。要立足将“办案为了抓收益”转变为“办案为了公平正义”, 办案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从感情上善待当事人, 顾及其感受和基本生活, 要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 着力解决经费保证问题。

(二) 法律文书的引导功能

通过法律文书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刑事方针、政策, 突出法律文书的以案释法作用, 并引导涉案人员理性对待自己的处理结果。

(三) 法律文书的感化功能

通过法律文书制作适用, 使其在帮教和预防有关人员犯罪上发挥作用。做到这一点, 需要办案人员利用办案的机会与涉案人员、涉案单位在感情沟通上到位, 理性、平和地执行法律、法规;需要相关刑事政策运用上到位, 严格执法、准确执法和特色执法;需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到位等, 使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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