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派证明范文

2024-05-11

单位委派证明范文(精选10篇)

单位委派证明 第1篇

单位委派证明

中国电信:

因我公司管理需要,需了解公司电话资费内容,现委派我公司工作人员同志(身份证:)前往贵公司办理相关业务,请给予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2月17日

单位委派证明 第2篇

因我单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慎遗忘了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现委托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中心办理更改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请给予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单位(公章)

单位委派证明 第3篇

一、事业单位推行会计委派间接监管的基本做法

(一)成立会计委派间接监管小组成立会计委派间接监管小组,每个小组由2到3人组成,负责一个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会计间接监管工作。

(二)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在会计委派间接监管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管理下属单位财务的职能作用,并借鉴、利用主管单位管理下属单位财务的一些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使会计委派间接监管的阻力更小,针对性更强,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建立了一套系统、完整的会计委派间接监管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这套管理办法主要包括:

1、要求单位定期上报财务会计报告;

2、严格银行账户管理,间接监管单位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户,对其他银行存款户,单位必须拿出开户的充分理由并出示财政、人行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加强单位账簿管理,各间接监管单位在新账簿启用前必须将账簿的设立种类、数量以书面形式向主管单位财务科、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报告,由主管单位财务科、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登记入册后并盖章确认;

4、严格单位收入管理,单位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在一套账簿中反映,严禁设立账外账,间接监管小组定期对单位收费项目、罚没款批文及票据进行核查;

5、规范单位财务支出,通过重大支出事前提前告知、事中有效参与、事后追踪问效、定期进行核查等方式保证单位重大开支必须合法、合理,手续完备、金额准确;

6、加强单位工程建设审核工作,单位进行重大工程项目,必须事先将工程建设合同、预算,事后将工程建设决算交给会计中心,由会计中心委派专业人员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合同、预决算进行审核,并按审核确定的金额作为付款依据;

7、帮助单位进行制度建设,帮助单位规范会计、出纳、实物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的岗位设置,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各个工作岗位的互相监督、互相牵制,并有计划地轮岗,从制度上防止和遏止腐败的产生。

二、事业单位推行会计委派间接监管的启示

(一)有利于客观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在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规范被监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既可以促进单位收费项目的合法性,杜绝乱收费等现象的产生,从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保证财务支出的合法、合理,从而保证提供真实可靠和正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有利于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提高自身素质会计委派间接监管小组的介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单位会计人员“看单位领导脸色,听单位领导吩咐”做账的局面,有利于会计人员遵照财经纪律、财会制度办事。通过间接监管,一方面保证单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地位;另一方面,作为间接监管部门,会计中心可经常对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使其尽心尽职的做好本职工作。

(三)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间接监管,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促进单位建立和完善采购招投标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实施;参与单位重大工程项目的跟踪管理,加强对大额工程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贪污、浪费等腐败现象的产生,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能够强化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监督实行会计委派改革后,财政监督变事后检查为事前预防,变跟踪管理为全程监督,预算资金的流向、流速和流量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掌握,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显著提高。通过间接监管,可提高单位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以真实、准确的数据编制预算和决算报表,保证财政分配的合理性,进一步强化财政的调控职能,并为财政职能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五)能够提高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效率由于间接监管制避免了对单位经营管理的直接参与,减少了其直接性的干预,从而使单位领导认为其权利没有受到干预,因此,间接监管方式更容易被单位所接受且得到有力的配合。

三、完善会计委派间接监管方式的建议

(一)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间接监管人员应努力提高单位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在单位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积极参与单位本年度年终决算和下年度预算的编制,提高单位预决算的真实性、可比性,同时,在一些基础较好的地方试行月度用款计划的编制,从而促进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打下扎实基础。

(二)完善财务巡查制度建立财务巡查制度,明确巡查工作的内容和权责,由专门人员对被监督单位和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指导被监管单位的会计工作,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中心汇报。会计管理中心应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有效运行、落到实处。在实践和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措施。通过定期检查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促使会计人员自觉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会计管理中心及时掌握监管单位的经济动态,有效地制约监管单位资金使用。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第一,会计人员上岗之前都要经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对已在岗的会计人员也要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第三,应对会计人员规定服务时间,这是保障会计人员能够行使监督与管理职能的关键。第四,加强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

(四)建立财务信息报送、反馈和公开制度被纳人间接监管的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向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以便会计中心及时了解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地巡查,有助于及时发现被监管单位的财务问题。会计中心和被监管单位之间建立起完备的议事反馈制度。即:重大事项一事一反馈,日常事项一月一反馈,做小结一季一反馈,年度报告一年一反馈,议事反馈制度必须定时、集中。采用信息公开或公示,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对公开或公示的内容、层次、范围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经试点后可逐步、稳妥的进行推广。

(五)参与对单位财务人员的考核工作对会计人员的考核实行双重考核的原则,以财政部门、会计中心考核为主,被监管单位考核为辅,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其考核等级。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工作业绩考核,将会计人员是否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以及服务单位一定时期的实际业绩两方面纳入考核范围,使会计人员既能够履行监督职责,又关心单位的经营管理。

论事业单位会计主管委派制的实施 第4篇

一、实施会计主管委派制的原因

在经济社会的实践中,由于作为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的上级主管事业单位(即委托人)与作为国有资产具体的控制者和管理者(即代理人)的下级事业单位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代理人的行为目标与自己的行为目标最大限度地一致,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会计主管委派制就是促使事业单位治理结构中权力制衡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强化行政管理,避免会计信息失真,实施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事业单位,尤其是知名学校、医院等纷纷设立分支机构,确实存在着如何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的问题,会计主管委派制因而成为其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避免会计信息失真,实施实时监督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实施会计主管委派制的意义

上级事业单位向基层事业单位派驻会计主管,一方面可以对基层管理者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规范其管理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两者在信息、风险等方面的不对称,维护委托方的权益。其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实践表明,多数虚假报表是在控制者和管理者的授意下产生的。为何虚假报表和报告总是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由于对其监督弱化所造成的。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必须标本兼治。会计主管委派制的实施,基层事业单位的一切重大财务收支、资金调拨以至重要的运行决策都必须有会计主管的审核认可,会计主管对有关原始单据的审核,犹如在基层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与会计人员之间形成一道坚固的屏障,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有位领导讲过一句话: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说明了监督的必要性,它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有利于上级事业单位快捷地获取基层事业单位的信息

在现行财务报告披露制度下,上级事业单位获取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是在会计年度终了由基层事业单位按年报提供的,因而上级事业单位的决策层只能靠披露的会计报告来了解和判断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而对于其营运情况和一些隐性问题或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滞后的监督往往失去了管理的意义,尤其对于故意弄虚作假的问题,常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而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是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了会计主管进入基层单位的决策层,参与制定重大事项和财务计划,实时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快捷地为上级决策层提供基层单位的财务信息和相关信息。

(三)有利于降低管理和监督成本

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除了能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之外,更为重要的是会计主管能将基层事业单位弄虚作假的问题及时制止,防范于未然。对于制止不了的问题,能够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便于上级单位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大大降低管理和监督的机会成本。

(四)有利于提高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能够让受派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与上级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更加紧密联系,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络与报告制度,上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对受派单位的财务动态能及时掌握,对不恰当的做法能及时加以指导,有利于提高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

(五)有利于更有效地执行各项财经制度

由于基层事业单位管理者对财经制度的熟悉掌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的自觉性不高,因此,通过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能够强化受派单位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的自觉性,规范其财务收支行为,减少财务风险。

三、实施会计主管委派制的办法

会计主管委派制作为一项制度,必然要有其可操作性,概括起来有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明确对派出会计主管的管理模式

采用会计主管委派制,委派的会计主管实行上级事业单位与受派单位双重领导的管理摸式。委派的会计主管一方面要就受派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向派出单位负责,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利益和其他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要及时向派出单位报告;另一方面,要负责对受派单位的会计业务和财务人员的管理,日常具体财务会计工作向受派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受派单位负有监督和服务职责。

(二)明确派出会计主管的归口管理机构

会计主管的归口管理机构可以是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也可以是由派出单位的会计部门,负责对派出会计主管的统一管理。选派的会计主管必须素质较高、有较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对派出会计主管的编制情况、人事关系、工资福利、业务考核等应当进行统一管理。

(三)赋予派出会计主管相应的责权

要从制度上明确派出会计主管在受派单位的身份与定位。为了突出派出会计主管的监督职能,便于其顺利行使监督职能,应当规定派出會计主管列入受派单位的决策层,有权参与受派单位财务活动的决策和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受派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派出会计主管在服务于受派单位的同时对派出单位负责,对受派单位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对受派单位领导执意违规的行为有责任向对派出单位及时报告。

(四)给予派出会计主管的利益保障

在明确派出会计主管责权的同时,要对派出会计主管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利”的方面给予保障,为保证派出会计主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其工资、福利待遇宜与受派单位脱钩,由派出单位统一考核发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

为确保委派制的落实到位,加强后续管理和可操作性,应当建立和完善如下的配套制度:

1、选拔制度。拟派出的会计主管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任职资格,具备较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德才兼备的人员,经派出会计主管的管理机构按有关程序考核合格后,由派出的事业单位领导批准后确定。

2、培训制度。派出的会计主管作为受派单位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责任重大,必须具备扎实过硬业务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派出的会计主管进行派出前的培训,派出后的后续教育,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及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派出会计主管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述职制度。派出的会计主管在年度终了或规定的时间以及离职时,应向其归口的管理机构详细报告工作情况。述职报告经受派单位负责人和派出的管理机构双方签署意见后作为其业务档案。

4、报告制度。可分定期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规定派出的会计主管按季或半年定期向其归口的管理机构作书面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派出的会计主管对所在受派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否则追究职责。

5、业绩考核制度。派出会计主管的归口管理机构应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对派出的会计主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遵守会计法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年度考核必须有书面考核结论,进行定性评价(如优秀、称职、不称职),以此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6、奖惩升迁制度。派出会计主管的归口管理机构应制订明确的奖惩升迁制度。按照考核结果以及有关的审计情况,对于工作出色、考核优秀的派出会计主管,给予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以至晋升;对于考核不称职以及所在受派单位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派出会计主管,给予经济处罚、不予续聘和解聘。

7、交流轮换制度。派出会计主管的管理机构应制订相关的交流轮换制度,对派出会计主管的工作岗位进行有计划轮换,促进其横向和纵向交流。

8、离任审计制度。派出的会计主管在受派单位任职期满离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派出会计主管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报告甚至与受派单位串通一起实施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者,视情节给予教育、调离、撤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

委派监事的证明 第5篇

委派监事的证明

经我公司投资人决定,委派自然人高璇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经审查,上述委派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五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个人未负有巨额债务;

3、未犯有经济犯罪而受刑事处罚;

4、未担任破产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5、未担任过被吊销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上述委派的人员为非国家公务员,在任期间内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国家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监事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泄漏公司秘密。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额度根据损害的程度由投资人决定。

本决定经投资人签字后生效。

单位委派证明 第6篇

我公司特委派陈乐为昆山志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驻 千灯镇善浦路、沿江路、宏洋路、宏信路、南湾路、支浦路污水收集系统项目 工程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陈乐同志在我公司的各项考核均达标,能够胜任该委派职位,完全符合上岗条件。

特此证明!

单位委派证明 第7篇

建设工程专职安全员

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2.1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委 派 书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委派徐钦明,担任徐州市丰县融耀新城二期项目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委派时间:

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5月9日顺利的完成本工程项目 单位(公章)委派人(签字):

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2.1专职安全员公司委派证明材料

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控制不符合项,防止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8、加强现场监督,防止触电等一系列事故的发生。

9、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控制现场影响安全的事件。

10、参与应急预案演练,防止出现偷盗、抢劫事故。

11、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高温中暑等意外事故。

12、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单位委派证明 第8篇

一、引言

会计委派制是指政府部门将会计人员委派到行政事业单位参与该单位会计工作的同时, 代表政府对该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政府部门下属单位的主要会计人员不再由该下属单位管理, 而是由政府部门统一委派和任免, 所有这些会计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以及工资福利待遇都直接由政府部门负责, 从而使得这些会计人员能够将更多地精力投入到会计工作以及对所在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督工作上来。会计委派制能够有效减少会计人员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监督时所受到的干涉, 从而最大限度的确保经费核算的可靠性, 进而杜绝行政事业单位腐败浪费现象的发生。近年来, 行政事业单位不断进行强化财务监管制约机制的有益尝试, 会计委派制度开始逐渐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 通过实

核算、综合平衡。对于固定性资产的管理, 可以列入到相应的资产负债表中, 在固定资产原有的数额上进行提取折旧, 利于资产的核算管理。

(三) 完善会计报表格式与会计报告体系

以往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对“事业支出明细表”的制作过于简单、不明细, 使得上级部门在检查支出数额时不能明确了解事业单位所发生的公务费、业务费的去向情况。特别是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业务费占据着大半的事业支出。因此, 对于现在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应在业务费进行明细分类上作出完善的改革。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逐渐深入到事业单位领域中, 造成事业单位的投资者日渐多元化, 而事业单位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不仅限于事业部门, 还应提供到事业单位的投资者手中。因此在会计报告体系改革上, 根据这种情况事业单位可以将会计报告设置成简化通用的报表, 以符合报告各类使用者需求。

(四) 合理管理事业单位公有资产

我国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这一规则的实施, 规定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存货要求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以确定与账本记载一致。而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也需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 在每年年末进行全面的清查盘践证明, 该制度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健康运行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还是十分显著的。

二、会计委派制的优势

(一) 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随着我国对于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 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资金方面所获得的支持越来越大, 政策的改变以及财务管理流程的出入, 都容易导致相关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委派制中, 因为主要的会计人员是由主管部门直接选派的, 所以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于相关政策的掌握程度相较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更有优势, 从而更好地处理会计信息。会计委派制中的主要会计人员能够更好地将相关政策贯彻到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中, 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避免所有者的权益被侵犯。

(二) 更好地整合资源, 提升资产利用率

以往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自身利益, 有意去逃避上级部门的财务监管, 致使一些专用拨款不能落到实处;而有些单位则对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长期闲置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会计委派制中的主要会计人员在提升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同时, 能够更好地掌握各部门的资产运营情况, 将相关的信息进行梳理, 提交给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

点, 保证账实相符。

总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以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为依据, 若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首先就要明确认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目标定位以及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告体系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并结合实践经验采取相应措施改进会计制度, 提供更完善、更客观、更真实的会计信息, 以便改善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 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巫继红.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完善对策[J]工作研究, 2010 (01) .

[2]蔡能霞.改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建议[J].财会通讯, 2010 (09) .[3]丁玲晔.优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路径探索[J].现代商业, 2012

[4]巫永英.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发展[J].现代阅读 (教育版) , 2012 (05) .

[5]高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辽宁医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01) .

根据这些信息实现对资源地有效整合以及盘活, 从而提升资产利用率。

(三) 培养锻炼会计人员, 提升其业务水平

会计人员有时会不注意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知识陈旧, 缺乏系统学习, 不能紧跟现代会计核算的发展, 从而养成散漫的工作作风。对于一些刚刚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 虽然工作动力十足, 但是由于缺乏经验, 在一些事务的处理上略显稚嫩, 很容易给单位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直接转入主管部门, 因此能够有效革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散漫的工作作风, 提升了他们的工作效率, 同时对其业务素质定期进行考核, 避免因为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给单位带来损失。

(四) 有助于强化廉政建设

会计委派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使得会计人员与所在单位的关系不再是一种从属关系, 而是相互独立的。这样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时, 所受到的干涉因素大大的降低, 在工作中能够更为专注地去进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抵制各种违法行为, 而不用担心自己工作岗位的丢失。因此, 会计委派制对于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 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三、会计委派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可行性分析

鉴于会计委派制所具有的优势, 近年来已经有会计委派制开始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但是在这个试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以至于对于会计委派制的推行速度不甚理想。笔者将从各个方面对会计委派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推行进行分析, 以期帮助会计委派制能够更好地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

(一) 会计理论方面

会计委派制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以后, 可以有效解决会计工作人员的“双重身份”, 会计人员在投资者、经营者以及债权人形成的多元利益集团中不偏向于任何一方, 而是以一种监督者的身份行使自己的职责, 因此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事务。会计委派制这种特点, 可以说从会计理论方面很好的诠释了其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可行性, 对会计人员进行统管统派是建立财务制衡机制的重要基础。

(二) 实施目的方面

从会计委派制实施的目的上来讲, 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也是非常适用的。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和财会监督, 随着国家对于教育、卫生等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 未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经领域必然会成为监管的重点对象;而且实施会计委派制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会计核算信息的可靠性, 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施会计委派制还能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 基本模式方面

会计委派制虽然是一种新兴财务管理制度, 但是其与直接委派制、主管会计模式以及财务总监模式等一些财务管理模式是具有统一性的, 都是会计核算方式的一种基本模式。会计委派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新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应运而生的, 其根本就是财产所有者委派会计制。

(四) 管理制度方面

会计委派制在会计核算工作以及加强廉政建设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其能够在行政事业单位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是, 它有一套科学的执行流程, 健全的管理制度。会计委派制在实施时, 是依靠完善的管理制度来对会计人员进行约束的, 通过配套的考核轮岗制、责任追究制、选拔任免制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 从而保障相关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高校中推行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尤其是学校在自主办学方面所享有的高自主权, 使得其财务管理方面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在高校中推行会计委派制, 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重要举措。在高校中推行的会计委派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下属单位会计人员委派制, 所有的会计人员都是有学校人事部门统一选派, 不再将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与财务部门挂钩;二是下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即所有的财务负责人由学校人事部门直接选派, 并实行考核轮岗制。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模式, 其所有注意的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 委派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委派会计人员不再是一个个体, 而是代表整个学校, 在进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同时对所在单位具有监督权。委派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 确保所在单位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委派会计人员如果对会计信息进行审查时发现问题或者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受到干涉时, 应及时并如实地向学校反映。

(二) 健全与会计委派制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

针对委派会计人员, 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定期对其进行业务考核, 发挥会计委派人员的能动性, 提升工作效率;高校也要不断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 通过各委派人员, 正确处理高校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同时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五、结语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使得其财务管理方面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实施会计委派制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新课题, 会计委派制能够在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强化廉政建设、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人们对会计委派制的不断探索研究, 相信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起到的作用会越发明显。

摘要:会计委派制因其特有的优势, 开始逐渐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本文分析了会计委派制的特点, 从会计理论、实施目的、基本模式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详细探讨了会计委派制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可行性;并以高校等事业单位为例, 简述了会计委派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应用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行政事业单位,资源整合,会计人员

参考文献

[1]杨雪莉.会计委派制的缺陷及完善措施[J].西部财会, 2005 (06) .

[2]邢秀英.解决会计委派制存在问题之我见[J].内蒙古统计, 2002 (06) .

[3]史迎春.浅谈高等院校实施会计委派制问题[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 2001 (03) .

[4]易建明.浅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会计委派制[J].巢湖学院学报, 2003 (05) .

[5]徐瑞娥.热点聚焦: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基本模式、交锋观点及对策思路综述[J].财务与会计, 2000 (09) .

单位委派证明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 会计委派制 财务管理

早在1999年我省部分灌区先后推行会计委派制,2005年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面试行会计委派制,经过十年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其作用的局限性。下面笔者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简称水管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度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会计委派制的现状

会计委派制,是让单位会计人员从单位中独立出来,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会计人员代表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目前,在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推行会计委派制,主要是在五大灌区试行。从当前的现状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派会计人员到下属基层单位,一种是委派会计主管(财务科长)到所属企业,还有一种就是在主管单位集中核算。这三种形式都是通过会计管理机构(财务处或财务科)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统派统管,被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等关系都留在委派机构,委派的会计人员不受服务单位领导的直接控制,也与服务单位利益无关。

二、会计委派制推行中存在问题

会计委派制作为在特定时期一种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有许多值得推广的优点,但它并非没有缺点和弊端。

1.法律支持不足,过分地强调了人治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财政部1996年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章第六条又再次强调这一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实行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内部事务,是企业的最基本权利之一,这是任何人不能侵犯和干预的。因此对水管单位所辖企业而言,实行会计委派制缺乏必要法律依据和支持,而且過分的强调了委派人员的地位,这不符合现代企业的宗旨。

2.会计委派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会计委派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但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监督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委派的会计人员在企业既要从事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的计划方案的制订,又要从事监督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故很难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样,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削弱,监督效果可想而知。会计信息失真的真正责任承担者应是企业经营负责人,这是《会计法》赋予的义务。如果单位负责人的政治素质不提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难以解决,即使实行了会计委派制,也很难保证会计有效监督,甚至还会出现某些负效应。

3.会计委派制不能超脱代理关系的局限性,会计职能也难以全面发挥

会计人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在企事业中所处的地位更加尴尬,如果被委派的会计人员行使监控权,出于人们逆反心理的本能,就会增加协作过程的难度。如果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不仅行使监控权,而且在管理层中担任一定职务,不仅享有经营成果索取权,还拥有改变利润的权力,这显然会加剧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与经营者的利益趋同,从而导致会计与受派单位领导合谋问题的产生。

三、建议和措施

1.实行会计委派制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做保障

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面临着法律的支持问题,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一条法律条款规定会计人员应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统管统派。相反,倒是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作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系,出台一套相应的法规做保障,只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会计委派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正常轨道。

2.规范会计委派制委派方式

在会计委派制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主管部门实施会计监管的不同要求,以及水管单位的业务规模,选择不同的委派形式。对于水管单位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创办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向其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监控企业的经济活动;对于一般小型企业可以由主管部门委派财务科长(处长);对专项资金和建设资金,宜采用“直接管理”形式;对灌溉站、泵站、抽水站和小水电站宜采用“财会集中制”形式,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对临时派出单位可采用“零账户统管”形式,即取消单位银行账户,实行统一核算,使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融为一体。

3.实行会计委派制要处理好委派和受派两者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委派会计要坚持以单位负责人为主,委派会计为辅的原则,为单位生产、经营服务,为其出谋划策。委派会计是监督的主体,派入单位及其负责人是监督的客体,委派会计监督权的行使,必须在为单位提供会计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开展监督。

4.做好委派会计选拔工作,提高委派会计综合业务素质

选拔被委派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委派的会计必须德才兼备、廉洁公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能遵守《会计法》和各项会计准则,坚持会计原则,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必须是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会计职称,从事财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对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协调能力的考试考核,并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录用、竞争上岗。

四、结语

会计委派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水利系统实施会计委派制需要有一个不断磨合、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出现的新问题,并且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适时调整策略,使之与深化水利体制改革相配套,成为改革的重要动力。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

[2] 张晓琴.刘莉.关于在集团公司多元企业中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的几点设想.《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6,(4)

[3] 高文权.对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财务委派制的构想《中国水利》.2005,(4)

(责任编辑:何秀秀)

单位委派留学协议书(中英双语) 第10篇

The Study Aboard Agreement of Unit Assign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 First Party: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 Second Party: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_(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first party(Name)_____entrust our unit____(Name)as his/her agent to make following agreements with____(Unit、Name、Gender、Date of birth、Address)(The second party)for the relevant matters of her/his appointment to study aboard: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培训,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Article 1 The first party assigned the second party to study aboard based on the requirement of personnel training & career development and the second party take this assignment.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 身份赴______ 国留学,期限为______ 年______ 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Article 2 The first party assigned the second party as____to study aboard at____and the term of this assignment will be_______(starts from the date went aboard).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Article 3 The first party appoints _____(Name、Unit、Title)to provided the second with integrant guidance during study aboard.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Article 4 According to related national policy and regulation, the first party should be concerned with the domestic lineal relative of the second party during study aboard.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Article 5 After returned, the first party is obliged to arrange suitable job for the second party with integrant living conditions for fully played of her/his ability

第六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Article 6 The second party promise to work hard and back to work after accomplish her/his study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2 & 3 of this agreement.Every____month, the learning record should be submitted to the first party for review.第七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Article 7 After arrived at host country, the second party have to register at Chinese embassies or consulates within one month.The second party promised to compl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Chinese laws on staff studying overseas and also the laws of the host country.第八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Article 8 No matter what kinds of reason the second party wants to terminate/extend the term or even change the contents of study, an written application have to be submitted to the first party through Chinese embassies or consulates at least three months in advance.The original plan should not be changed without the ratification

第九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Article 9 After complete her/his study, the second party should report for duty within one month and deal with relevant formalities as require.The written study summary /academic report(or research paper/achievement report)should be submitted by the second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 of this agreement

第十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Article 10 The second party is obliged to work for the first party at least____years after returning.The shorten of working period can only determined by the first party.第十一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

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Article 11 The first party have the power to decide to submit copy of this agreement to the authorities or individual concerned of host country through Chinese embassies or consulates if necessary.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Article 12 The second reserve the right to appeal to the superior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the first party for the execution of the agreement or compensation of loss if violation occur and caused by the first party.The second party can prosecute to the Chinese judiciary authorities and apply investigation for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first party if necessary.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The first party will throw the the second party with criticism and education or administrative sanction or leave without pay or ask for compensation of loss on the basis of her/his default.The first party can notify the default of the second party to the authorities or individual concerned of host country or prosecute to the Chinese judiciary authorities and apply investigation for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her/him.第十三条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Article 13 If disputes occur for guarantee issues between the first party and the guarantor, they can ask for adjudication of the superior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the first party with both agree.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

第十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Article 14 This Agreemen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signature notarized and all the parties ensured for compliance.The effective period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the provision date of Article 10.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With the consensus of the first party、the second party and guarantor, they may carry out the revision or supplement for this agreement if necessary.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Four original agreements will be issued, the first party will hold two of them and the rest will be kept by the second party and the guarantor, both of them have the same effect.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first party___The second party(Signature)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

The official seal of the first party______The guarantor(Signature)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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