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2024-05-21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精选12篇)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1篇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

“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分行2009业务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省分行决定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为切实做好此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掌握“高管人员交流、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近亲属回避”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揭示和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岗位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

1、检查对象:市分行机关和所辖县级支行。

2、检查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三、组织方式

省分行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由各驻二级分行内控合规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四、检查内容与重点

(一)干部交流

1、检查市、县行高管人员达到干部交流规定的是否进行了交流。重点检查:市、县级行的正职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满6年、1 副职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满8年,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交流;市、县行组织(人事)、财务(会计)、纪检(监察)、信贷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是否进行了交流;按照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需要实行任职回避的,是否进行了交流回避。

2、检查因存在“距任职最高年龄不足一个聘期,因健康原因、家庭有特殊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经组织上批准可不进行交流;因涉案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等情形之一,未予交流的干部,是否进行了岗位轮换或分工调整。

3、检查干部交流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重点检查:干部交流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是否制定干部交流方案;干部交流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有无个人或少数人指定交流对象的问题;对拟提拔交流的干部是否进行考核;拟交流干部为经营单位或经营部门负责人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离任审计,拟交流任各级行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是否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有无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二)岗位轮换

1、检查市、县行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单位(部门)同一岗位任职达规定期限,需进行岗位轮换的,是否进行了岗位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市分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财务、会计结算、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市、县行行长、副行长,二级支行行长;市分行现金中心主任、副主任;县支行计划财会、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客户经理;支行营业室、分理处、营业所、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各营业网点柜员、清算员、联行确认员;业务印章、密押、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市、县行会计主管;中心金库管库员、记帐员、调拨员,支行库、网点库管库员等。

2、检查岗位轮换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重点检查:市、县行是否确定岗位轮换人员名单;市分行是否根据岗位轮换人员名单制定岗位轮换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经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市分行岗位轮换实施方案是否经省分行审批后实施;岗位轮换中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责任审计或业务检查;各关键岗位的轮换期限是否达到6个月以上,且跨;是否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台帐。

(三)强制休假

1、检查市、县行对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其任期(聘期)相结合,每满2年强制休假一次。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市分行计划财务、会计结算、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县支行计划财会、信贷管理部负责人;市、县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二级支行行长;市分行现金中心主任、副主任;县支行营业室、分理处、营业所、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营业网点柜员、清算员、联行确认员;业务印章、密押、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中心金库管库员、记帐员、调拨员,支行库和网点库管库员等。

2、检查存在如下三种与关键岗位人员直接相关的情形之一时,是否及时对关键岗位人员采取了强制休假措施:所在单位已发生案件;举报反映问题重大,需要调查核实;通过排查发现行为表现异常。

3、检查强制休假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流于形式。重点检查:市、县行是否确定强制休假人员名单;市分行是否根据强制休假人员名单制定强制休假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经行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市分行强制休假实施方案是否经省分行审批后实施;强制休假有无在事前告知本人;强制休假中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责任审计或业务检查;各关键岗位强制休假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有无与员工正常休假、带薪休假相混淆的问题;是否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台帐。

(四)亲属回避

1、检查市、县行干部有下列关系之一者,是否按规定对一方实行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继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⑤其它可能影响履职公正的亲属关系或人际关系。

2、检查岗位回避执行情况,上述回避对象在同一单位的,是否存在下列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形:同时在领导班子中任职,或从事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一方为领导班子成员的,另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信贷审查等工作;双方同时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从事有相互制约关系的工作。检查有无应回避双方虽不在同一单位的,但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指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职之间的领导关系;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副职分管同一方面工作的关系)。检查岗位回避暂时有困难的,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

3、检查公务回避执行情况,对下列公务行为,是否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形:①各级行干部在从事纪检监察、审计、案件审理、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录用、调配、出国审批及某些专项业务审批、管理等公务工作中,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策,或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的情况。②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在从事基建、维修、装修、采购等工作时,不得在招标形式外与上述所列关系的亲属开办的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公司、商店发生购销、合作关系,不得在招标形式外将以上项目批准给上述所列关系的亲属承办的情况。

4、检查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干部的岗位回避和公务回避,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重点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员的录用、晋升、调配过程中是否按回避 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对新入行人员在工作安排上是否首先考虑岗位回避要求;对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应回避关系,是否结合干部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调整的时限超过一年的,是否报上级单位批准;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回避情况报告制度和统计制度,建立回避提示、反馈、登记制度。

五、检查依据

1、《中国农业银行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干部回避暂行规定》(农银党发(2006)23号)

2、《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干部交流实施细则》(农银冀党发(2007)17号)

3、《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和岗位轮换暂行办法》(农银冀发(2008)108号)

六、工作要求

1、调查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被查行“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能仅限于是否执行和执行程序是否合规,还要调查和分析“四项制度”未能落实的原因;对底稿提到的未落实问题要注明具体原因,对被查行“四项制度”总体落实上存在的不足要在检查报告中综合分析其原因。

2、检查结果的上报。检查结束后,各内控合规办将纸质档案留存本办事处归档,并按规定做好问题整改、处理处罚等后续工作,于8月20日前将检查底稿、报告、报表电子文本上报省分行内控合规部(王金辉信箱)。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查市分行 和县级支行“四项制度”总体落实情况及评价;“四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每项制度分别列示);对“四项制度”规定及其落实情况的建议。

附件:

1、河北省分行“四项制度”检查情况表(基本情况)

2、河北省分行“四项制度”检查情况表(程序合规)

二○○九年七月一日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2篇

今年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出台以来,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坚持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具体做法体现在“三抓”:

一、抓学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强化干部学习,确保宣传全面覆盖。一方面组织县四大家领导集中学习,由组织部长XXX同志全面讲解;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以“四项监督制度”为主题的学习活动,特别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XX同志亲临授课;督促组工干部、纪检干部自身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精研细读,掌握政策要求,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基层站点,加大面向基层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各基层站点组织学习,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强化检查测试,确保学习宣传取得实效。一方面由学习领导小组,对县委中心学习组和各单位学习小组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另一方面结合整个学习宣传情况,我们对四大家领导、县直正科级单位班子成员及政工干部、乡镇班子成员、纪委、组织部全体干部等800余人进行了分批测试。通过测试结果来看,参加测试的领导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达到了95%。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选人用人不仅仅是组织上的事,而是事关发展的大事,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二、抓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一是建立组织工作满意度自查制度。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仅要自身做得好,更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针对我县过去在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少数群众不理解的现象,我们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思考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于每年8月前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建立满意度自查制度。通过这两年的实践证明,全县组织工作满意度上升,社会反响较好。

二是建立治理拉票贿选行为专项行动“回头看”制度。自去年以来,我们按省市委要求,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开展了治理拉票贿选行为专项行动,每年向全县“两代表一委员”发出治理拉票贿选的函,向有人事推荐权的同志发出坚决抵制拉票行为的承诺书。为了避免治理走过场,我们建立“回头看”的长效机制,采取个别请上来(“一把手”约谈)和普遍走下去(深入基层访谈)等多种方式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监督,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建立到基层调研制度。为了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我们每次在拟调整一次干部以前,都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组织部长或者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带队,干部监督工作负责人和干部科科长到有关单位调研该单位和干部情况,掌握一手资料,有效地避免“带病提拔”问题。如今年4月份通过调研座谈时发现一拟提拔干部在15年前出现计划外生育后只作经济处罚没作纪律处理,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要求,及时作出不予使用的决定。

四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员议事制度。今年我们按市委组织部要求,在原来只聘请八名干部监督信息员的基础上,又重新聘请了

20名干部监督信息员,实行干部监督工作与干部监督信息员共同议事制度,要求他们每月定时向组织部门上报信息,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员工作会,对他们提供的信息、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形成可行性方案进行落实,年终进行一次总结,对好的信息员予以表彰,对无作为的信息员及时调整,收回聘书,实行规范管理。

三、抓创新,加大全程监督力度

(一)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今年,我们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研究制定了《XX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对报告的对象、内容、程序提出较为规范的要求,一是有针对性的设置报告事项,在省委、市委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生育子女情况、因公外出情况、配偶子女集资建房和国内经商办企业情况等多项内容;二是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经行分析,严格审核。对填报情况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予以退回重填;三是注重对报告结果的运用,对干部填报的内容中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干部进行整改,并将报告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出台措施,加强对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为进一步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坚决防止和纠正民主推荐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对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出台新措施:一是明确监督的内容和对象,在民主推荐过程中,着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的情况,推荐方式、参加人员范围、工作程序、方法和结果运用的情况,遵守民主监督工作纪律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二是采取现场监督、调查监督等多种有效的方式进行监督,同时对各单位民主推荐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强化监督职责,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纪检检查部门和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履行对民主推荐工作的监督职能。四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我们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进行的民主推荐一律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关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的,根据《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3篇

1 驻场兽医资格审查制度

按照要求, 规模养殖场应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驻场兽医。而驻场兽医应熟知国家有关兽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具备一定的识别真假兽药的能力, 积极宣传动物保健知识, 指导规模养殖场依法采购兽药 (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 使用兽药。严禁使用假劣兽药、禁用兽药、人用药品和原料药, 认真执行休药期规定。发现动物出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 应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积极参加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增强依法用药意识和识别真假兽药的能力。规模养殖场应建立驻场兽医档案管理制度, 及时将驻场兽医有关材料进行归档。

2 兽药采购备案储存制度

规模养殖场采购兽药应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 并索要有关企业和兽药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等。应保留兽药采购凭证, 做好采购记录。详细填写《吉林省规模养殖场兽药采购记录表》, 采购记录须载明供货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数量、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和采购日期等内容, 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确保购货渠道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完善的供货单位和兽药产品信息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的生产 (经营) 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并将上述信息报送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规模养殖场自行采购的预防用生物制品, 应将供货单位生产 (经营) 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备案。同时应对购进的兽药和使用后剩余的兽药设置专门的库房存放, 库房应具有防潮、防虫、防鼠、防冻和冷藏等功能, 并配置必要的冰箱、冰柜、防蚊 (蝇) 灯、温 (湿) 度计等设施设备。

3 兽药使用记录制度

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须建立使用记录。由驻场兽医详细填写《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表》, 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应将填写完整的《规模养殖场兽药使用记录表》统一归档, 并保存2年以上。应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兽药使用方面的规定, 在驻场兽医指导下, 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合理用药, 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应严格遵守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等有关规定, 依法使用兽药, 严禁使用假劣兽药、禁用兽药、人用药品和原料药。使用兽药时如发现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原料药及疑似不合格兽药, 应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不得自行决定做出退货、换货和销毁处理。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强制免疫或经备案自行采购的兽用生物制品只限自用, 不得转手销售或他用。

养殖场一般都能够按照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购进和使用假劣兽药、及违禁兽药, 监管部门对养殖场使用兽药进行监管, 并对监管情况进行了记录, 同时与养殖场签订“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

4 兽药使用休药期制度

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须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要根据使用兽药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要求, 在规定的休药期内动物源性产品不得屠宰或上市销售。

规模养殖场使用有兽药休药期规定的兽药时, 须建立使用兽药休药期记录。由驻场兽医详细填写《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休药期记录表》, 记录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应将填写完整的《规模养殖场使用兽药休药期记录表》统一归档, 并保存2年以上。

检查建议办理情况 落实百姓关切 第4篇

辉南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69件,其中6件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

建议准确反映了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社会热点难点及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也反映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69件建议中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39件,占建议总数的56.6%;建议得到采纳,正在解决或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7件,占建议总数的39.1%;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工作参考的3件,占建议总数的4.3%。代表对办复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的办复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县长带领班子成员召开交办会,对于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分管副县长亲自指导参与,承办部门层层落实责任,主动与代表见面,当面答复。办复措施扎实有效,尤其是对于重点督办建议,相关部门采取专项治理的方式,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分步骤加以实施,直至办结为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乡镇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第5篇

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我乡高度重视 “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把推行“四项制度”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乡镇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早在6月18日我乡及时召开了全乡职工大会,就我乡如何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全面部署。会议决定成立以乡党委书记陈湘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乡长曾军凤为副组长,人大主席,联工委主任等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落实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及时印发和下发学习材料。

我乡办公室将“四项制度”的主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相关背景材料印发给党政领导,为推动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四项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三、及时传达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按照再动员、再学习、再要求、再深化、再落实的原则,我乡召开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动及工作部署大会,会议通过学习“四项制度”,根据我乡实际,提出了“五个一定要”的要求,即:一定要充分认识 “四项制度”决策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落实 “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增强执行落实 “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原原本本学好“四项制”度,切实做到熟知“四项制度”、遵守“四项制度”,执行 “四项制度”;一定要对“四项制度”的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切实确保 “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一定要有专门的机构牵头抓这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事项,以便迅速启动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坚决有力地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一定要结合工作职责和职能,抓紧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切实把“四项制度”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在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落实好“四项制度”要解决好以下五个问题:一是要理清组内的职责,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二是要拟定岗位职责,解决好“谁做什么”的问题;三要确立相关制度,解决好“怎么做”的问题;四要对社会承诺的事项作明确,解决好“怎样监督”的问题;五要制定考 核办法,做好考核工作,解决好“如何问责”的问题。通过多次的传达学习,我乡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推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显提高,机关的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四、采取多种形式,确保 “四项制度”有效落实。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真正解决现实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制定和出台适合本乡贯彻“四项制度”的具体办法,不断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引向深入。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乡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职能,进一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细化分工,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要安排专门时间,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学习《决定》和《办法》,学习有关文件、讲话和背景材料,切实掌握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四项制度的学习理解和把握,确保四项制度的正确实施。三要尽快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事项。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和时限,认真梳理修定完善我乡服务承诺事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给予公示。四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按照行政问责的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行政问责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对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和乱作为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敢于问责、勇于问责,加大问责工作的力度,切实维护四项制度的严肃性。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6篇

工作”“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整改总结报告

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xx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分局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工作”、“五项制度”)。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四项工作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1〕64号)文件要求,xx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在分局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分局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开展落实的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分局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贯彻落实总体情况

1、注重提高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分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三重一大”制度、廉洁从业教育等工作都十分重视,始终把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能够身体力行,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

2、注重廉政教育,构筑好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分局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四项工作过程中,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近年来,分局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教育活

动,组织专题教育学习会,组织参加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利用中心组学习活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廉洁从政方面加强学习交流,以引导教育为主,警示教育为辅,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权力观,为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3、注重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分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四项工作中,认真按照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分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考核评价办法、惩防体系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方案、分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分局厂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等,较好地完成了“四项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使分局在各项工作中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4、注重定期检查,严格各项考核执行情况。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四项工作”、“五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局制定了相关的考核评价制度,把各项工作内容按照责任分工进行量化分解,使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硬指标”,增加了可操作性。如分局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考核进行相应的奖惩,并在每年职代会上进行兑现;通过分局领导班子半的述职述廉和的廉洁从业情况民主测评,加强对领导班子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列入效能监察立项范围中,对分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二、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存在问题与不足的整

改情况

分局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四项工作”、“五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在今年8月公司党委开展的综合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分局“四项工作”、“五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对各项工作给予了一定的肯定,但通过检查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制度建设还存在待完善之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部分工作机制未能发挥作用、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程序等不够严谨和完善等共九项整改意见。在公司党委、纪委的指导下,分局按照《关于下发公司“四项工作”、“五项制度”综合检查有关单位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的通知》和《五项综合检查整改意见》文件的整改指导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

三、对开展“四项工作”、“五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中的几点认识。

分局在贯彻落实“四项工作”、“五项制度”工作中,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对分局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进和指导作用。结合此次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的综合监督检查活动,分局对贯彻落实好“四项工作”、“五项制度”有以下几点认识:

1、分局、项目部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思想上重视,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对能否按要求履行好各自责任做到奖惩分明。

2、重点做好各项目部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的落实,项目部党建工作是分局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分

局一方面积极做好对项目部“四项工作”、“五项制度”落实的指导监督工作,另一方面相应做好对项目部的监督考核工作,从而保障“四项工作”、“五项制度”在项目部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3、在贯彻落实“四项工作”、“五项制度”过程中,要及时对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经验总结,通过分局领导班子沟通交流,研究探讨对各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不断进步。

4、要做好对“四项工作”、“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的信息收集及内业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建立台账。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7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以局长董宁任组长,副局长胡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局长负责“四项制度”的全面工作,各科负责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完成行政问责办法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四项制度的协调、统筹、督促、收集整理实施过程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上报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把握“四项制度”的本质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四项制度”具体化、实施计划化。工作方案包括:实施“四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部署和保障措施等。并成立峨山县审计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

三、加大力度,认真开展学习培训

认真学习和掌握“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规定,制定“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00%;每个星期五,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进行学习,学习内容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和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及时传达贯彻省、市、县有关“四项制度”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达到人人熟悉“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执行“四项制度”。

四、依法审计,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维护民生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

我局制定《峨山县审计局服务承诺书》,贯彻落实审计机关服务承诺制的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程序,完善审计听政和审计复议制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审计机关办事指南和信息目录,公开政务值班电话和举报电话,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社会问卷调查,维护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五、针对审计机关实际,作好梳理工作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8篇

一、广泛深入抓宣传

丽江中支始终把学习宣传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作为工作主线, 认真抓好学习宣传, 深刻领会其实质和内涵, 利用各种条件, 精心组织学习, 保证学习时间, 丰富学习内容, 创新学习方式。2008年内共召开各类学习教育会议十余次, 参学人员500余人次, 保证了学习深入人心, 确保了人人参与学习, 使全辖人民银行干部职工熟知四项制度。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 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自觉性, 明显增强了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显著树立了干部职工“有岗就有责”、“无为也是过”的行政工作理念, 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受到了一次深刻触动, 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二、健全机构抓保障

中支党委高度重视, 把四项制度的落实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在年初的全辖工作会议上作了统一部署安排。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的丽江中支实施政务公开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将工作内容明确到部门, 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 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员, 形成了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制度抓管理

中支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和履职要求, 以提高行政执行力、社会公信力为重点, 不断创新管理方法, 建立了中支行长与县支行长、分管副行长与相关科室直接签订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国库风险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状的工作落实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 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对原有23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的基础上, 新制定了《丽江中支行员履职问责办法》、《丽江中支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12个制度规定, 制定下发了《丽江中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保证了丽江中支政务运行的高效化、优质化。全面推行干部轮岗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现金、账户、贷款卡、外汇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增强了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费用管理等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巩固和完善了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履职审计制度、戒勉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 有效规范了干部履职行为。强化细化了部门科室的岗位责任制, 建立了明确的政务公开制、严厉的行政问责制、严肃的服务承诺制、严格的限时办结制, 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 提高了落实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自觉性、生命力和科学性。

四、督促检查抓落实

一是加强自检自查。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及问责办法印发后, 机关各科室、各县支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认真深入细致的自检自查工作, 及时发现不足, 及时采取措施, 及时组织力量, 及时整改完善。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四项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解决, 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明确责任, 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改进。三是认真履行服务承诺, 自觉转变机关作风。各县支行和中支办公室等科室不仅制定了服务承诺, 还将服务承诺上墙公示, 并自觉遵守服务承诺, 自觉转变服务态度, 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 一把椅子让座, 一杯热茶暖心, 一颗诚心办事, 一声再见相送”, 赢得了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四是考核评议奖惩到位。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考核评议和奖惩机制。

五、过错问责抓追究

中支办公室及时对下达支行、科室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领导批示事项进行督查, 对落实不力的下达限时督办通知书, 要求限时完成或整改落实, 对拒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年内共开展督查督办事项13件 (次) , 有力地促进了支行、科室自觉端正履职态度, 增强了干部职工“有岗就有责、无为也是过”的意识。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对四项制度进行落实, 使丽江中支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开创了党建工作新局面。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中支干部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 职工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大批优秀干部人才在基层人民银行的工作实践中脱颖而出。有利于人才迅速成长的良好环境逐渐形成, 因此受到上级行的充分肯定。三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目标管理考核、审计、事后监督和科技工作得到不断创新, 信息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年被上级采用信息共计31篇, 其中被总行采用2篇, 成都分行采用10篇, 昆明中支采用17篇, 省政府采用2篇, 被上级行网站采用信息16篇, 被各级各类金融报刊采用10余篇。采用率创历史新高。四是开拓了科学发展新思路。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中支进一步增强窗口指导作用, 深入分析研究扩大内需、金融有效支持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体措施, 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出主意、想对策、提建议。使中央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2008年四季度各行、社共落实信贷资金5.6亿元,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6.69亿元, 同比增长10.22%, 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增长, 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五是行风行貌有了新变化。干部职工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热情饱满, 职工的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 行风行貌有了新的变化, 良好的央行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9篇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进行督查的通知》和《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第四督查组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方案》安排,现将省建设厅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第一阶段即学习宣传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确保“四项制度”迅速启动

我厅收到《**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后,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大会。2月20日,我厅结合200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集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召开了学习和动员大会。除4名同志(其中:1名同志休假,1名同志挂职锻炼,2名同志参加新农村指导员工作)没有参加外,其余117名同志参加了动员大会,参会率达到97%。会上,首先认真组织学习了“云政发[2008]11号、16号”文件全文。厅党组书记叶建成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就我厅实施“四项制度”提出了“五个一定要”的初步要求,即:一定要充分认识省政府作出实施四项制度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继续原原本本学好“四项制度”全文,切实做到熟知“四项制度”,遵守“四项制度”,执行“四项制度”;一定要对“四项制度”的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切实确保“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一定要有专门的机构牵头抓这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事项,迅速启动我厅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坚决有力地落实好省政府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五是一定要结合工作职责和职能,抓紧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切实把“四项制度”全面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在机关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从此,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在我厅正式启动。

二、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四项制度”有效落实

(一)传达学习四项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是及时下发和印发学习材料。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事厅下发《**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后,我们及时将工作手册下发到厅机关公务员和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同时,我们又及时将最近(2008年1月26日至3月12日)收到的有关“四项制度”文件、领导讲话和相关材料,编印成《贯彻落实**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文件资料汇编》,提供厅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学习,为推动学习宣传的落实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集中学习和分散组织相结合。根据厅党组书记的批示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于2月20日,集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认真传达学习了“云政发[2008]11号、16号”文件全文,即“四项制度”全部内容。根据厅党组的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又专门安排时间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了再学习、再动员、再教育。

三是精心组织理论考试。厅“四项制度”办公室拟制了试题,并为此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提出“凡是不参加考试和不认真完成试卷的将取消年终公务员评优资格”。

四是开辟专栏刊登相关信息。在厅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专栏,专门刊登“四项制度”相关内容和要求,方便厅机关干部和外来办事人员阅览。

五是悬挂标牌。将行政机关应该履行的8项工作承诺制成标牌,悬挂到厅机关会议室及每间办公室,既起到了熟知的作用,又能接受服务对象的公开监督。

(二)即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厅于2月28日以“云建监[2008]91号”文印发了《**省建设厅关于成立实施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详见附件之一)。紧接着又于3月12日印发了《建设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内部工作分工》(详见附件之二)。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10篇

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绿政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报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话细则的通知》和绿政发《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行政机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从4月初开始全面实施四项制度,在顺利完成实施四项制度“学习宣传”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的

基础上,坚持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第二阶段工作进程。按照内部明传电报《关于认真自查实施“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实施“四项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提升我局工作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畜牧兽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紧抓实,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一是及时成立由局长马宗福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属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问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政问责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全面组织协调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建设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我局顺利开展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

根据省、州、县关于在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实施方案》,及时上报了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下发到局属各股室。三是为促进开展工作的制度化、长期化,我局进一步健全推行四项制度建设工作制度,制定了《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服务承诺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首问责任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限时办结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一次性告知制》、《绿春县畜牧兽医局“主配角”工作制》等,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由于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我局已经形成了一个领导班子团结,开拓创新,职工工作积极性高,勤奋努力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一)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机制,全局干部职工结合现阶段部门和自身工作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部门及个人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对不执行或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首先进行部门内部问责,限期整改。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因工作不力而被上级部门问责的情况。

(二)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一是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对工作职责、行业管理、机关办事程序、行风建设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从机关到站所再到职工个人,做到机关职能清、科室职能清和个人责任清,在此基础上,实事求是的向社会及服务对象做出庄严服务承诺,并及时将我局职责职能、服务承诺通过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及开展社会咨询等方式进行了公布;二是将《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和我局服务承诺制作成公示牌,摆放在局属各单位

办公桌显眼位置,将贯彻四项制度“六不准”工作纪律、局属单位与干部职工个人书面承诺张贴于办公场所的相应位置处,时刻提醒部门与个人自觉履行好所作承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

(三)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明确局属各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法定责任和道义责任,使大家做到恪尽职守、耐心细致、热忱服务,让服务对象满意。同时,完善挂牌上岗制,制作了上岗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上班期间必须佩带好,在上岗证上清晰注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四)全面实施限时办结制。将畜牧兽医有关行政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要求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效能服务意识,根据工作程序,坚持便民和效能原则,对具体

业务做出办结时限承诺,按期完成;对不能确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必须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求得谅解,并抓紧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请求事项,耐心疏导,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明确答复。

三、抓住关键,认真整改

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契机,加强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坚持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相结合,努力使四项制度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在单位内部认真开展自上而下的自查自纠。干部职工认真对照职责及所作承诺,联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查找了自身存在问题与差距。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五查五看”活动。一查执法,看是否存在不作为现象,解决执法不到位问题;二查廉洁自律,看有无吃、拿、卡、要等现象,解决以权谋私问题。三查文明服务,看有无冷、硬、横、推等现象,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四查工作作风,看有无工作浮漂、懒惰现象,解决脱离群众的问

题;五查组织纪律观念,看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解决集体观念淡化的问题。这项活动既找准了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使干部职工树立起“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二是通过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和举行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查找突出问题。三是设立行风举报电话、公开了举报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足。

四、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为使“四项制度”在我局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我局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一是改善服务态度,牢记《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对来我局办事的群众笑脸迎,热情接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梳理服务项目,使来我局办事人员对我局的服务项目一目了然,明确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三是全局公务员参加了服务承诺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服务水

平,明确了自身职责。四是局领导班子公开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公开了服务承诺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全局干部职工分别做出了自己的书面服务承诺,推行“四项制度”的心得体会和整改措施。六是按要求及时上报我局推行“四项制度”进展情况信息,认真总结各阶段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七是加大对“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针对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实现预期目标。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单位社会形象显著提升,但通过调查了解,我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

工作中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一是行业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大,措施落实不够,致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个别职工服务效率意识薄弱,办事拖拉,效率低,服务方面还不到位。三是职工队伍素质不高,少部份职工不同程度的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不高现象,观念更新缓慢,业务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低,处理问题方式、方法简单,服务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广泛、深入、持久地学习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切实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同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政务更加公正透明、作风更加务实创新、责任意识更加强烈、服务更加贴近基层、工作更加具有成效”的管理、服务新格局、新风貌。

(一)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加强

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敬业奉献的公仆意识、遵纪守法的公德意识、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提高大家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营造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开拓创新,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重视抓好业务能力的提高,针对各类管理人员的薄弱环节,加大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长效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绿春县畜牧兽医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和《绿春县畜牧兽医局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岗位纪

律,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不断加以改进,确保“四项制度”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11篇

株洲市粮食局

今年3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建设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各部门转变职能,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公开承诺制》等七项制度。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落实“七项制度”情况作个简单汇报: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为了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明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七项制度”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3月10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何智为组长,副局长何绍爱、纪检组长陈光曙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了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和职责;并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重视和支持,确保了该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制定了“七项制度”,顺利通过市纪委和市法制办的审批。3月26日,我们以文件形式向各科室印发了“七项制度”手册。4月7日,局党组再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随后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党组 成员、副局长何绍爱就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以及对象,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说,对“七项制度”进行了逐条讲解和阐释。随后,各科室也分别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内容和要求。

二、狠抓落实,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 为了保证“七项制度”的真正落实,局党组以身作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使机关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明确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各部门的每个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都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岗位职责和监管措施。对重点工作(如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等)实行了定职责、定任务、定期限、定标准,确保了国有粮食企业改制走在了全市国企改革和全省同行业企业改革的前列,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的充分肯定。

(二)快速高效履行职能。根据《办事时限制》的要求,我们依照法定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显眼位置公示了服务项目的办事时限。目前,我局仅保留粮食收购许可审批,今年7月在市政务中心开设了办证窗口,在局机关成立了办证机构。接到粮食收购申请后,我局有关人员均能立即行动,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勘察仓储、核查检验检测仪器,今年共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办理21户粮食收购许可证。办证时间比法定期限缩短了1/2以上,受到了粮食经营者的好评。

(三)兑现公开承诺制。我局制定的《公开承诺制》不仅严格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服务热情,还认真贯彻 2 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帮助农民增收。今年3月份,我局以何智局长的名义在《株洲日报》发表了《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公开向全市农民承诺粮食部门将积极贯彻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通过各界媒体和张贴传单,向全市农民承诺不打白条,不压级压价。今年全市共收粮22万余吨,粮食均价高达74元/50公斤,帮助农民增收1.1亿元。

(四)切实做好首问责任制。局党组成员实行轮流值日,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局机关工作人员普遍能热情接待外来单位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严格按照“职责内的事及时负责地办理,职责外的事先行受理并引导到承办处办理”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如改制期间,我们热情接待了很多对改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有看法不理解的职工,并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分析形势,化解情绪,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

(五)完善公文督办制。机关公文处理历来较为规范,已形成制度,收文、发文、办文登记备案齐全,公文处理结果都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分管领导。

(六)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制。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制定了考核制度,并做到了一季一议,半年一评,年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对工作不负责任,组织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不佳的人员,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今年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因喝酒成瘾,影响正常工作,我们就对其作出了停止工作的决定。

(七)认真执行行政责任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局机关的实际,我们制定了比较全面、操作性比较强的《行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在今年的行政中,大家都能认真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没有发生行政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对照检查内容和评分要求,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由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局机关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科室及人员需要进一步调整,考虑到这种因素,暂时没有将印发成册的“七项制度”下发到每一个干部职工手中。在机构调整之后,我们将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再次组织学习。

二、公开承诺虽然在媒体上进行了宣传,但暂时还没有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处公开。政务公开栏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三、首问责任制做到了热情接待,但登记不很齐全。“七项制度”制定和实施以来,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成绩得到上级领导和基层群众的认可,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方案 第12篇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

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条例》宣传学习情况;征地拆迁相关人员培训情况;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情况;先补偿后搬迁落实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确立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情况;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情况;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情况等。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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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在本地区全面落实。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各省(区、市)要立即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国务院督察组工作。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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