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2024-09-17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精选4篇)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第1篇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很多企业对驰名商标很感兴趣,驰名商标在我国是稀罕的,它可以极大提高公众的知名度,提升产品的品牌效应。但是驰名商标如何去申请呢?本文将介绍一些申请的途径,有关其他的申请事项将在其他文章中讲述。

申请驰名商标以前依据的是8月14日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旧规定),该规定被4月17日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下称新规定)取代。

研究新旧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申请驰名商标有这样几条途径:

一、旧规定的规定

1、注册商标人向商标局申请

旧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至于申请的程序和具体标准旧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应当递交的7类材料。对于认定只规定了一个“公开、公正的原则”,并规定“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审批也并无规律可循,从我国1989年最早一例驰名商标――“同仁堂”到现在来我国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不足400件。分析驰名商标获得的时间,好象是隔一年审批一次,但是和没有间隔。每年审批的数量也没有规律,99年评了三次,总共批了100多件,批了两次,总数也近100件,这两年审批的占到一半以上,93年却只看见“张裕”一件。

由于没有具体申请程序规定和具体的标准可供企业参考,这使得很多企业感觉申请无门。作者咨询电话打到国家商标局,就商标局的人也不能知道具体程序和确定的审批要求。

2、商标局主动认定

旧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从这个规定来看,国家商标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认定驰名商标,商标局对外认定的标准都没有,这个完全由内部操作的东西更是秘不可知,是因为什么工作需要?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甚至历年认定的驰名商标中有多少是商标局因工作需要而认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得知相应的数据。

二、新规定的规定

3、通过商标异议案件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这个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的注册商标范围要广很多,有的人可以认为自己就是驰名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范围扩大一些,那么可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根据一定的标准去审查,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认定你就是驰名商标。

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中已经认定11件驰名商标。

4、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

新规定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

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

商评委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了11件驰名商标。

5、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

新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叫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那得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他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现在有了这么个途径,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15件驰名商标。

三、另类申请认定

6、司法认定

新闻链接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在24日召开的“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获悉,福建石狮市拼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拥有的“拼PIN”商标,日前在一起商标侵权诉讼中,被福建省高级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前,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出台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从而赋予法院审查或认定驰名商标的职能。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法院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中:一是7月24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二是年10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自207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以来,全国法院共认定了11件驰名商标。

※本文引用的数据,仅仅是为了说明问题,很多数据来源于网路,并不十分准确。

※本文仅仅是为了阐述相关思路,不可能进行详细的讲述,具体问题请与作者联系。

作者:王瑜,北京律师,电话:010-51662214,电子邮件:lawyerwy@263.net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第2篇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尊敬的贵局领导:

根据萧山区工商局关于认定市著名商标的要求,现将我公司申请参加认定萧山区著名商标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发展概况

杭州协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防雨布、伞面绸、牛津布、服装里布、珠光布、银胶布等系列产品加工和销售的专业企业。企业位于美丽的钱塘江南岸,新兴的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区(农二场)。距离杭州市中心仅仅28公里,杭州萧山国际机场8公里,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2004年,杭州协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临江工业园区创建。公司以快求生产,通过五个月的基本建设,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投产的企业速度;以变求发展,通过“一年打基础,二年出成果,三年求效益”的艰苦创业和负重拼搏的企业精神,将协诚公司从一个固定资产只有1600万元的小型企业发展壮大到年产各类伞面布1.1万亿米,销售产值达到1.7亿元,累计上缴税金1860万元,成为全国制伞行业内拥有自主生产防雨布、伞面绸、银胶布等系列产品加工和销售的专业领军企业之一。公司从2007年起成为萧山区纳税500强企业,临江

工业园区十强企业,杭州市“最具成长型中小工业企业”,临江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先进单位”,杭州市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

公司引进了美国、韩国、台湾等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同时和国内著名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总体技术力量十分雄厚。公司实行严格的检验手段,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提升产品的档次。公司重视市场,随时关注市场的需求、关注用户的需求,为生产出市场需求的产品,开拓进取,不断努力。

为了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为了更好的为市场和用户服务,公司采用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培养了一大批学习型、知识型的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公司领导层既勤恳务实,同时又锐意改革,勇于进取。他们始终坚持以“铸世界品牌、讲经济道德、射智格风尚、顾运筹利益”为公司理念,随时准备为中华的振兴贡献毕生的精力。

二、“协诚”商标商品的主要经济指标

“协诚”产品的营销思路,企业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同时并举为策略:国外市场上,本企业已与印度、巴基斯坦、台湾和香港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良好的贸易往来。公司将积极巩固和拓展“协诚”产品在国外的市场,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关系;国内市场上,公司产品遍布国内几大雨伞生产基地,如福建晋江、绍兴上虞和萧山南阳、杭州、广东佛山等地,2006年起协诚牌纺织面料的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中名列前五位。杭州协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2520亿元,利润总额 513万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

13669万元,利润总额534万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8313万元,利润总额582万元。

三、“协诚”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度

公司建立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管理层次、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各科室部门职责分明,责、权、利明确,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特别强调质量保证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的管理理念是“追求卓越品质,回报客户信任”。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手册》要求,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重视产品售后服务,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并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对其进行汇总,及时根据总结的意见对各部门进行整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有关单位和市区机关授予了众多的荣誉称号:“企业信用等级AAA级”、“AAA级纳税信誉”、“杭州市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中国制伞行业理事单位”、“临江工业园区十强企业”等等。

四、“协诚”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权和宣传情况

“协诚”商标(图形为)注册于2005年,核定使用为第24类。产

品包括:布,织物,帘子布,无纺布,纺织品壁挂,纺织品毛巾,床单,印花丝织品,纺织品垫等。除第24类外,公司还在第1类、第16类、第40类,第18类上申请注册了“协诚”商标。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自商标注册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商标管理、注册、续展、维权等工作,专门发文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由经济运行处负责,成立了商标管理小组。

“协诚”商标自注册以来一直使用至今,一经发现假冒侵权情况,企业就派人打假维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目前“协诚”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获得了非常好的口碑,产品在打标上、包装上进行统一设计、规划、制作和编号。进一步提高了“协诚”商标的知名度,提升了企业的形象。

同时,公司注重对商标的宣传。除参与产品展销外,还积极参与伞业协会的品牌推广,大大提高了“协诚”商标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的竞争力,特向贵局申请认定“协诚”商标为萧山区著名商标。

希贵局批准为盼!

杭州协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

杭州市萧山区 著名商标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

杭州协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生命教育的另类途径——死亡教育 第3篇

鲁迅先生的散文诗集《野草》中有一篇短文———《立论》,文中的老师讲述了一个故事,一户人家生了一个男孩,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想得一个好兆头。一个客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于是他得到一番感谢。一个客人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于是他遭到大家一顿合力的痛打。“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我愿意既不说谎,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那么……。阿唷!哈哈!He he!he, he hehe he!’”

正是由于这种传统思想的桎梏,当一些家长和网友听说昆明市某中学老师要求学生“写遗书”时,纷纷表示难以理解。网友们也群情激昂,分成了强力支持和坚决反对正反两派。

笔者却要为这种教育方式叫声好!

事实上,是那位老师在主题班会课上,播放了一部生命如何从受精到呱呱坠地的影片后,给学生留下了这样的题目:“如果这是你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最想说的是什么?”试问,有何不妥呢?

记得读中学时,老师给我们讲海伦·凯勒的故事,读了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后,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假如我还有三天光明》的作业。同学们纷纷展开想象,仿佛真的就只剩下三天光明一样,写出了一些感人的作文,老师还把其中一名同学的文章当众朗读,使我们深感震撼,也学到了有关死亡教育的相关常识。

死亡教育是个“舶来品”,刚刚在我国出现没多久,由于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各地对死亡教育比较谨慎。但也关注生命教育的学校,如成都市成华区将投入30余万元打造全国首个生命教育实景体验基地,并通过先进的声、光、电等3D技术,展示毒瘾发作、车祸现场、溺水、跳楼自杀等血淋淋的现场,规定学生每学期必须来参观学习,让他们实实在在的感受死亡,从而达到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笑对人生的目的。

汶川大地震后,劫后余生的人们,面对离去的亲人时,出现了各种心理问题,有的竟导致抑郁,自杀。很多有识之士发出了“补上死亡教育这一课”的呼吁。

在学校开展死亡教育,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明确“活”的意义和价值

村上春树先生在其代表作———《挪威的森林》中曾说:“死并非作为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学生只有真正明确“生老病死”这一客观规律,明确了生命的可贵,才能珍惜今天、把握未来,活出生命的精彩!

如今的学生吃穿不愁,但学业压力大,负担重,很多学生感到活着就是受罪,活的郁闷,活的无趣,于是找出各种办法来寻求刺激。

“死亡游戏”是前些年在中小学生中极为流行,令人感到恐怖的游戏:通过外力,促使脑部缺氧缺血,并在短时间内失去意识或产生幻觉。学生就是为了追求这种短暂昏迷导致的快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种对青少年大脑损害极大的游戏,在部分学校像瘟疫一样在各学校秘密传播。

最终还是教育部出面,会同有关方面,严厉取缔、打击传播和介绍这类游戏的不法分子、网站等,这才销声匿迹。

网络游戏的泛滥,使很多孩子漠视生命,漠视死亡。在游戏里,死被称为“挂了”,在游戏中“挂了”大不了可以复活重来,可是“人生没有彩排”,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如果学生不能深刻理解这一点,就无法深刻理解“活”的意义和价值,出现视生命为游戏也就不足为怪了。

2. 尊重鲜活的生命个体

自从人类抛弃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进入文明社会,同情弱者保护弱者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之一。村上春树在以色列领取耶路撒冷文学奖时说:“在一堵坚硬的高墙和一只撞向它的蛋之间,我会永远站在蛋这一边。”

可对生命的漠视依然存在,“虐猫”“清华学子硫酸泼熊”……近些年,种种骇人听闻的虐待动物事件不绝于耳。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我们可以想象,那只叫“胖胖”的流浪猫在烈火中翻滚着、惨叫着,尽管大难不死,可有谁能知道作为一个生命它所受的痛苦?当黑熊被浓硫酸烧伤倒地,痛苦哀号的时候,又有谁知道作为一个生命它所受的煎熬?

动物生命的内涵是随着物种不同而有所区别的,特别是那些生活在人类周围的种群。猫是可以作为人类的非同类伴侣进入人们居所的,对人类的伴侣痛下毒手的人,对待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又会是一种什么态度呢?

3. 学会正确的面对困难和挫折

从1998年高考作文题《坚韧———我追求的品质》《战胜脆弱》开始,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开始关注学生的心理承受力。虽然如今的物质条件好了,但孩子们的心理承受力越来越差,遇到看似芝麻绿豆的小事,都能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在2004~2005年间,就自杀问题调查了全国13个省的14, 1580名10~24岁的青少年学生,其中男生69, 091人,女生72, 489人,平均年龄16.3岁。调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在过去12个月内,有占总数20.4%的学生,其中男生为17.0%,女生为23.7%,曾经考虑过自杀;6.5%的学生,男生5.7%,女生7.4%,曾做过自杀计划!

当然,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学生心理承受力差,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面对困难和挫折时,没有科学合理的态度,无法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一味逃避,这是缺乏敬畏生命意识的具体表现。

在死亡教育实施的过程中,也要避免陷入一些误区,如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阶段和心理特征,不能让死亡教育把孩子吓着了;也不能采取一些急功近利、非常极端的做法,类似参观火葬场之类的死亡教育方式就不适合。

另类途径篇 另类投资有金可淘 第4篇

另类一:私募债券基金

从目前而言,债券私募基金还是一个新事物。事实上,国内债券类基金虽为数较多,但多数为公募债基或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的资金门槛也较低。而由独立的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信托型债券私募产品,门槛相对高出一大截,主要针对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客户。

一位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债券基金早前在公募基金或券商管理资产中,一般规模和数量都不占优势,固定收益的投资模式有时看来也不够“刺激”。

不过,尽管债券基金或许在规模上无优势,但是,历史数据表明,其在收益表现上毫不逊色。据Wind数据计算,2004年至2011年债券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超过9%,远超同期平均通胀率,且在一些年份股票基金出现较大跌幅时,一般能保持正收益。

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截止2012年4月20日,国内共有18只非结构化私募债券产品在运营之中。在这18只非结构化私募债券产品中,佑瑞持管理的产品占14只,佑瑞持14只产品的初始募资金额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最大的债券私募基金公司之一。

从私募债券基金成立的时间来看,集中在2011年下半年之后,尤其是2012年1月,佑瑞持投资同时成立了12只债券私募产品。从债券私募集中成立的时点推断,股市不佳或许是债券私募发行的催化剂。

随着债市扩容,潜在违约风险时有发生,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加大,公募基金由于风控的限制,承接能力有限,国际上一些公募基金的通常做法就是退出高风险业务,而另外组建私募债券基金来投资,为市场提供风险资本和最后的流动性保障。

而在国内,即将推出的高收益债券,银行、保险等资金的投资可能有限制,都被认为将是私募基金的可用武之地,特别是后期如果私募债券基金可以参与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业务,都将拓展债券私募的投资空间。

“国际上私募相比公募,最大的区别在于运用衍生和杠杆的程度,目前国内股票私募领域,虽然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但运用并不充分,而债券私募是最有条件推动这种衍生投资,发展中国对冲基金的形式。”一位私募债券基金高管人士如此表示。

另类二:债券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在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债券型产品“爆棚”。据Wind资讯统计显示,在券商集合理财中,目前共有52只债券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仅仅今年以来就有18款债券型产品发行,实际发行规模是186.31亿元,其中仅3季度以来的1个多月里就有6款产品发行。而去年同期仅有4款产品面世,发行规模也仅为34.43亿元。

不过,从目标规模和实际发行规模对比来看,今年的债券型券商集合理财中无一实现预想的销售规模,说明这类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较弱。比如中信建投高息债预计最高的募集规模为60亿份,实际募集仅有13.7亿份。与规模较大者的公募基金发行的债券型产品,包括很火的短期理财产品相比,券商债券集合理财产品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8月20日发行的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刚刚结束募集,首募规模高达392.52亿元,刷新了5年半以来最大规模的基金首募纪录。

然而,虽然块头不及别人,但券商债券型集合理财产品的“成绩单”却相当亮丽。根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在所有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剔除49家新成立不可比的产品,263只产品今年上半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2.01%,跑赢上证指数同期1.2%的涨幅。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84只产品实现正收益。分类型来看,债券型产品今年上半年表现最好,平均涨幅达到4.95%;远高于紧随其次的偏股型产品中股票类集合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1.99%。

投资者可关注业绩位于前列的光大旭光5号、华泰紫金鼎步步为盈、中金增强型债券、申银万国宝鼎5期、国泰君安君享稳健等债券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另类三:券商回购

近年来,“国债回购”正成为个人投资者的关注焦点。而个人投资者是否能参与债券回购?据悉,日前,已有多家大型券商的部分营业部向10万元资金以上的个人投资者开放国债正向、逆向回购交易。对此,业内专家有两种意见:有人认为个人国债回购属于“打擦边球”式的违规交易;但也有人认为,此举符合央行最新提出的“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针。

事实上,个人参与国债回购的方式与股市的融资融券业务异曲同工。据了解,国债回购交易是一种以交易所挂牌国债作为抵押,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个人投资者一般以持有的国债现货为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1-182天)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利息。同样,投资者也可作为资金的供方,在贷出资金后可按事先确定的还款利率,在到期日收回本息。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回购主力品种是1天国债回购(代码:204001)和7天国债回购(代码:204007)。个人投资者与券商营业部签订国债回购交易协议后,如需融资(正回购),则应在交易软件上买入204001或204007,第二天即可使用该笔资金,1天或7天后扣除本金和利息;反之,投资者如需借出资金(逆回购),则应在交易卖出204001或204007,当天即扣除该笔资金,1天或7天后返回本金和利息。

其中,国债逆回购尤其受“打新族”的热捧。与当前时赚时赔的“打新”,国债逆回购具有收益的稳定性;与通知存款、银行的无固定期限理财产品相比,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更为可观;操作上国债逆回购也更为便捷,无需将资金转出到银行账户,直接在证券账户中就可进行交易操作。从历史收益率的情况来看,每逢月末、季末,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往往高位运行,即使比起银行的“高息揽储”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另一方面,券商营业部为留住客户,帮助客户开发新的投资品种,也是一种增值服务。目前,个人回购国债交易已成为该营业部的揽客利器,预计今后开放该交易的营业部会越来越多。

那么,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也就是借出的利率是如何确定的呢?在上交所的交易系统中,目前提供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9个国债回购品种,1天、7天、14天国债回购产品也是市场上最为活跃的3个品种。我们以1天国债回购GC001(204001)为例,它的实时交易价格也就是这一产品的即时利率。例如,GC001的开盘价格为1.700,这就意味着当天开盘时回购利率为1.700%。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进行逆回购的操作就是“卖出”GC001,GC001的交易单位为100手(每手为1000元),假设投资者卖出100手GC001,交易价格为1.7%,那么这笔拆借可以获得的收益就为100000×1.7%/360=4.6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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