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出口货运流程

2024-05-20

集装箱出口货运流程(精选6篇)

集装箱出口货运流程 第1篇

集装箱运输的出口货运程序主要包括:

1、订舱或托运

发货人的出口商应在正式办理托运手续之前,选定班期适当的船舶,填制订舱单或托运单向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或其他运输方式经营人申请订舱或托运。

2、承运

承运,可以说是对订舱或托运要求的书面确认。对于申请订舱并得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对订舱要求做出承诺的货物,货住或货运代理人在交运集装箱货物前还须填制集装箱托运单向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办理托运,船公司的代理人审核托运单,对于经过订舱的货物,还须与订舱单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装货单上签章,以表明承运货物,然后将货物单退还给货主或货运代理人。货主或货运代理人即可持货运单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而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则在承运货物后,根据订舱单或托运单缮制订舱单分送集装箱装卸作业区或集装箱堆场,据以准备空箱的发放和重箱的交接。保管,以及装船工作。

3、发放空箱

通常,集装箱是由船公司无偿借给货主或集装箱货运站使用的。在整箱货的情况下,船公司或它的代理人在接受订舱、承运货物后,即签发集装箱发放通知单,连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一并交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据以到集装箱堆场或内陆站提取空箱。

4、货物装箱

货主或货运代理人托运的货物即可能是整箱货也可能是拼箱货。在整箱货的情况下,由货主自行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在海关工作人员监装下自行装箱,并缮制装箱单和港站收据。在拼箱货的情况下,由集装箱货运站将分属于不同货主但流向相同的零星货物装箱,拼装为整箱货物。

5、换取提单

发货人受到经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的经营人签署的港站收据后,即可凭港站收据向船公司或其他运输方式的经营人付清运费,换取提单或其他多式联运单证,然后去银行结汇货款。

6、装船

集装箱进入集装箱装卸作业区的集装箱堆场后,装卸作业区根据待装货箱的流向和装船顺序编制集装箱装船计划或积载计划,在船舶到港前将待装船的集装箱移至集装箱前方堆场,按顺序堆码于指定的箱位,船舶到港后,即可顺次装船。

集装箱出口货运流程 第2篇

序和单证

一、进出口货运程序 1.订舱发货人或货物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的时间,填制订舱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运输经营人申请订舱。2.接受托运申请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运输经营人在决定是否接受发货人的托运申请时,首先应考虑其航线、港口、船舶、运输条件等能否满足发货人的要求。在接收托运申请后,应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码头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据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3.发放空箱通常,集装箱货运的空箱由发货人到集装箱码头堆场领取,拼箱货运的空箱则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领取。4,拼箱货装箱发货人将不足一整箱的货物交集装箱货运站,由货运站根据订舱清单的资料,核对场站收据装箱。5.整箱货交接由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并加海关封志的整箱货运至集装箱码头堆场,码头堆场根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及装箱单验收货物。6.集装箱的交接签证集装箱码头堆场在验收货物和集装箱后,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署的场站收据交还给发货人,据此换取提单。7.换取提单发货人凭经签署的场站收据,向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或其代理换取提单,然后去银行结汇。8.装船集装箱码头根据待装的货箱情况,制订出装船计划,待船舶靠泊后即行装船。9.海上运输海上承运人对装船的集装箱负有安全运输、保管、照料之责任,并依据集装箱提单条款划分与货主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10.卸船. 集装箱码头根据装船港承运人代理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制订出卸船计划,待船舶靠泊后即卸船。11.整箱货交付如内陆运输由收货人自己负责安排,集装箱码头堆场根据收货人出具的提货单将货箱交收货人。12.拼箱货交付集装箱货运站在掏箱后,根据收货人出具的提货单将货物交收货人。13.空箱回运收货人和集装箱货运站在掏箱完毕后,应及时将空箱回运至集装箱码头堆场。

二、进出口主要货运单证 1.订舱单订舱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接受发货人或货物托运人的订舱时,根据发货人的口头或书面申请货物托运的情况据以安排集装箱货物运输而制订的单证。该单证一经承运人确认,便作为承、托双方订舱的凭证。2.装箱单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集装箱和货物名称、数量等内容的单据,每个载货的集装箱都要制作这样的单据,它是根据已装进集装箱内的货物制作的。不论是由货主装箱。还是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情况的唯一单据。所以,在以集装箱为单位进行运输时,这是一张极其重要的单据,集装箱装箱单的主要作用有:(1)在装货地点作为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代用单据;(2)作为发货入、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堆场之间货物的交接单;(3)作为向承运人通知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表,(4)在进口国、途经国家作为办理保税运输手续的单据之一;(5)单据上所记载的货物与集装箱的总重量是计算船舶吃水差、稳性的基本数据。因此,装箱单内容记载准确与否,对保证集装箱货物的安全运输有着密切的关系。3.码头收据(场站收据、港站收据)码头收据一般都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公司已制定的格式(4)有关机械设备的情况,正常还是异常。进码头堆场时,码头堆场的工作人员与用箱人、运箱入就设备收据上共同审核的内容有:(1)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日期、时间;(2)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时外表状况;(3)集装箱、机械设备归还人名称、地址;(4)整箱货交箱货主名称、地址;

集装箱出口货运流程 第3篇

本文分析的20英尺集装箱是一种为适应铁路货运而设计的封闭式集装箱,用于装载各种货物,其强度和刚度符合GB/T5338—2002《系列1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1]的要求,其结构与标准集装箱类似,为增加载重量以及适应铁路限界对外形进行了调整。

1 集装箱结构

20英尺集装箱主要由6片组成,包括2片侧墙、前端墙、后端门、底架以及顶板。侧墙由2 mm折弯板构成,端墙和顶板均为1.6 mm折弯板,立柱由6 mm钢板折弯构成,地板为硬质木地板。侧墙、端墙、顶板材质均为SPA-H,部分地板骨架材质为Q345B。

2 有限元分析计算

2.1 集装箱建模及网格划分

在有限元分析软件ANSYS中建立集装箱结构模型,在保证集装箱主要特性、确保网格顺利划分的前提下对集装箱局部进行简化,集装箱主要为钢板焊接结构,采用更加适用于钢板的Shell63号壳单元对集装箱结构进行离散[2],集装箱角件为实体模型,采用Solid45实体单元划分网格。整个模型采用自适应智能网格的划分方法,局部区域人工干预,集装箱共离散为208 279个节点,形成Shell63单元212 892个。

2.2 载荷工况

20英尺集装箱属于集装箱的一种,其强度应符合GB/T5338—2002《系列1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额定质量(R)30 480 kg、自重(T)2 284 kg、载重(P)28 196 kg,根据标准选取对应工况和载荷进行分析,如表1所示。

2.3 评定依据

集装箱结构在表1各工况载荷作用下的强度可通过集装箱最大von_Mises应力评定[3],该应力定义为:

式中,σeq为各节点处von_Mises应力;σi(i=1,2,3)为各节点主应力。

根据GB/T 5338—2002标准要求,试验后集装箱不应出现影响使用的永久性变形和异状,且尺寸仍能满足装卸、固缚和换装作业的要求。在各载荷作用下,集装箱结构上任一点von_Mises应力均应符合以下要求:采用SPA-H时,屈服极限≤345 MPa,抗拉强度≤490 MPa;采用Q345时,屈服极限≤345 MPa,抗拉强度≤490 MPa。

2.4 集装箱强度有限元计算结果与评定

集装箱在GB/T 5338—2002标准所要求的侧墙和端墙载荷工况作用下,最大应力节点分布情况如表2所示。

通过表2中各载荷工况下的集装箱结构最大应力与材料许用应力对比可知:集装箱在各工况载荷作用下应力水平均能满足GB/T 5338—2002标准要求。

端墙及侧墙的变形分布云图如图1和图2所示。

3 集装箱静强度试验

参照GB/T 5338—2002标准中的有关规定,2015年2月,由中国船级社对该集装箱结构进行了试验。试验结果表明,集装箱在各种工况载荷作用下的变形均满足GB/T 5338—2002标准规定的强度要求,未发生永久变形。经表1和表2对比分析,有限元计算结果与试验结果变形数值较为接近。

4 结语

本文采用有限元计算方法,依照GB/T 5338—2002《系列1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相关要求,对铁路货运集装箱强度进行了分析,认为集装箱结构强度满足要求,设计较为合理,同时将分析结果与试验结果进行对比,证明分析方法准确可靠,为今后集装箱结构的设计和验证提供了借鉴。

摘要:介绍了20英尺铁路货运集装箱的组成,参照GB/T 5338—2002标准的要求,采用有限元分析的方法分析了该型集装箱的结构强度,并与试验结果进行了对比,证明了分析方法的正确性,并为集装箱结构的设计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集装箱,有限元分析,强度

参考文献

[1]系列1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集装箱:GB/T 5338—2002[S].

[2]王新敏.ANSYS工程结构数值分析[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码头出口集装箱审单流程 第4篇

1 码头出口集装箱审单职责及任务

(1)审单职责 码头计划员负责以下与出口集装箱审单相关的事项:出口集装箱放行、退关、转船、信息更改等业务操作;与外理公司、场站、船公司、船代公司及码头计划组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等进行信息沟通;根据场站提供的单证信息发送运抵报文;联系、协调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提供准确的中转箱、监管箱或海运直通箱放行单据并放行。

(2)审单任务 除一般放行审单外,还须在系统中对出口集装箱单证信息作放行、信息更改、信息剔除等处理,为船舶配载创造便捷、准确的信息条件。

2 码头出口集装箱审单流程

2.1 出口集装箱放行审单流程

2.1.1 出口集装箱放行审单

2.1.1.1 本地出口集装箱、转关箱、陆路直通箱放行

在船舶截港后内,外理公司发送电子放行信息(即预装船电子信息)至码头生产管理系统,计划员在系统中查询外理公司装船放行信息,并在箱信息管理界面选择相应船舶完成系统自动核对和放行。

2.1.1.2 中转箱放行审单

中转计划员依据盖有海关验讫章的中转载货清单和中转舱单对中转箱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手工解锁放行。

2.1.1.3 内贸空箱放行审单

依据内贸空箱场站代码对其采取以下操作:场站代码为“5”的内贸空箱由中转计划员解锁放行;场站代码为“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的内贸空箱由集装箱货运站交付码头后,系统自动解锁放行;场站代码为外场站代码的内贸空箱按本地出口集装箱作放行操作。

2.1.1.4 暂无预装船电子信息情况下的出口集装箱

在场站与外理公司或外理公司与码头之间出现信息传输故障,外理公司无法及时提供出口集装箱电子放行信息的情况下,计划员接收外理公司提供的加盖外理放行章的纸面场站装箱单,按照清单在系统中手工解锁放行。

在外理公司已发送出口集装箱电子放行信息,但码头未收到信息的情况下,计划员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方案:(1)与外理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发送出口集装箱放行报文至计划员指定的邮箱;(2)计划员将报文保存至本地系统,打开报文后将第一行内容删除,且不保留空行;(3)修改完成后,将文件复制到码头公共服务器系统盘文件夹下,系统自动接收放行报文。

2.1.2 出口集装箱信息更改

2.1.2.1 免费信息更改

(1)计划员登录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箱站改单申请界面,刷新界面后直接进行计划审核,然后在编辑菜单下填写变更的箱信息,可以更改的信息包括箱属公司、目的港、退关等。

(2)计划员根据场站提供的加盖场站业务章的信息更改单,在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箱信息管理界面进行更改操作,此类变更信息包括提单号、温度、通风、箱质量、铅封号等。

(3)计划员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的邮件进行相关操作:退关操作由计划员在系统箱信息管理的“退关箱处理”界面选中箱号或提单号,在编辑菜单中选择“退关”并进行相应操作;其他信息更改均在箱信息管理界面进行操作。

2.1.2.2 收费信息更改

(1)计划员登录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箱站改单申请界面,刷新界面后在编辑菜单下直接进行计划审核;待出口集装箱状态变为“计费已审核”后,计划员在编辑菜单下进行变更箱信息操作,此类变更信息包括卸货港、退关箱换船等。对于有特殊记载要求的出口集装箱,在收到盖有计费章的信息更改单后,在箱信息管理界面进行信息更改操作。

(2)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通过邮件申请出口集装箱信息更改,说明具体信息更改内容,在付费确认后方可在箱信息管理编辑菜单下的“出口换船”和“出口换港”界面进行相应信息更改操作。对于大批量的出口集装箱换船和改港操作,可以在箱信息管理编辑菜单下的“接收换港、换船、修改箱属”界面进行相应操作。箱信息更改完毕后,计划员发送邮件给大船客服组和船公司,同时将邮件抄送码头计划组其他人员。

2.2 出口集装箱退关和转船审单流程

2.2.1 退关

2.2.1.1 普通出口集装箱退关

(1)未装船出口集装箱免费退关 计划员根据场站发送的电子改单申请或船公司提供的签名退关清单(应注明船名、航次、箱号等信息)进行退关操作。普通出口集装箱退关至VSL002,中转箱退关至TSH888。

(2)已装船出口集装箱退关(收费) 已装船出口集装箱退关分以下情况:①由场站提出申请,即码头计划组长在场站递交的退关通知单上注明退关箱型尺寸和翻箱数量,签字确认后由场站相关人员到码头客服部门办理交费手续,计划员接收由场站发送的盖有码头发票专用章的退关通知单并通知计划组长后,在系统中进行退关处理;②由船公司提出申请,即由船公司操作人员出具退关清单,注明翻箱数量并签字,支付相关费用并由计划组长确认后,由计划员在系统中进行退关处理。

2.2.1.2 直装超限箱退关

计划员根据场站提供的盖有场站业务章的退关通知单对直装超限箱进行退关处理,同时以邮件方式通知计费和检查桥操作人员。邮件中须注明船名、航次、箱号、提单号、箱型等信息,并注明退关类别为直装超限箱退关,计收费用后解锁放行,检查桥操作人员安排集装箱出场。直装箱转船时无须办理退关箱转船手续,可以直接转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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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危险货物集装箱退关

计划员根据场站提供的盖有场站业务章的退关通知单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退关处理,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员,由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员办理危险货物出口集装箱事宜。

2.2.2 退关箱转船

(1)退关箱转其他船。根据场站发送的电子改单报文进行转船操作。

(2)退关箱转原船。根据场站或船公司提供的撤销退关证明,由计划组长进行撤销退关操作;计划员在信息系统中处理完毕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外理公司。

(2)整船转船。根据船公司提供的转船申请邮件进行转船。转船申请经计划组长确认后,计划员在系统原船箱动态下,在“出口换船”菜单下的“船公司指定换船”编辑窗口进行转船操作。

2.3 发送运抵报文

对于已经入港的本地非危险货物出口集装箱,系统自动发送运抵报文;对于需要更改信息的出口集装箱,由场站提供纸面运抵保函,或在系统“手动发送运抵报文”窗口选中相应箱号或提单号手动发送运抵报文;对于处于危险货物库且已经录入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的危险货物出口集装箱,计划员凭借危险货物库盖有海关章的单据,在系统箱信息管理界面选中相应集装箱后发送运抵报文;对于已发送运抵报文且需要重新分票发送运抵报文的集装箱,在系统发送海关运抵报文状态查询中查找已发送运抵报文的集装箱,然后在系统“手动发送运抵报文”编辑菜单中选中相应箱号或提单号后发送运抵报文。

2.4 档案资料整理及沟通平台

2.4.1 档案资料整理

码头计划员在接收场站递交的箱信息更改申请时,需要场站在信息修改登记单上签字记录;场站、船公司等出具的所有相关纸面单据均应在船舶作业完毕后及时存档。

2.4.2 沟通平台

2.4.2.1 与外理公司的联系

码头计划员在截箱后应主动与外理公司沟通,联系出口集装箱放行事宜。若有加急箱,在时间确定后,计划员应及时通知外理公司,以保证出口集装箱及时放行。在进行船公司退关、原船转回、整船换船等操作时,应当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退关或转船清单发送至外理公司,并电话通知外理公司,以便其在重新核对数据后提供电子或纸面放行信息。

2.4.2.2 内部信息沟通

(1)在进行卸货港、特殊积载等信息更改及退关、换船等操作之前,应当与船舶计划员沟通,确认相应集装箱是否已装船或配船,避免产生错港、甩箱或闯关箱等问题。

(2)在进行改港、换船操作时,应当及时通知堆场计划员,以便堆场计划员根据需要进行移箱处理,保证装船作业顺畅。

(3)如果退关箱中包含退关中转箱,应当及时通知中转计划员进行相应处理。

(4)泊位计划或船舶计划在确定加急时间后,应当及时在船舶计划中更改收箱结束时间,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计划部门和外理公司。

总之,出口集装箱信息更改必须保持更改单据信息、码头生产管理系统信息与SPARCS信息完全一致。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应及时通知船舶计划员,并上报计划部门相关负责人。此外,计划员应及时填写交接班日志,明确记录当班工作内容、未完成的工作和遇到的问题等,并在交班时告知接班工作人员。

3 结束语

出口集装箱审单流程应根据码头的具体情况来设计。在信息化条件下,码头出口集装箱审单流程设计应注重信息格式的统一性和标准化,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按照以信息系统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开发思路,推动信息技术在码头出口集装箱审单和改单业务中的应用和完善。

集装箱出口流程 第5篇

整箱货(非危险品)海运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揽货→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排载→发放空箱→装箱→进场→边检→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计划)→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缴交一切费用→签单→向货主催款→货主确认并支付钱款→开具商业发票→放单/做电放/做SEAWAYBILL

(一)揽货→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

一、业务员揽货,接受货主询价

揽货期间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

1、发货人

2、收货人

3、通知人

4、品名(中英文)

5、目的港、中转港

6、柜型柜量,超重柜特殊说明(如为特种柜,则需详细的货物尺寸,长*宽*高,毛重,体积等,有时还需要更为详细的货物装柜次序,及摆放示意图。)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7、危险品、冷冻货特殊说明

8、装运期限(是否有信用证要求)

9、配载要求(出船证等)

10、货物交运日期以及交运方式

11、运费结算方式(预付、到付金额),是否第三地付款

12、是否指定船东

13、是否有要求申请目的港N天免柜期

14、提单签发时是MB/L还是HB/L,是否第三地签单

二、航线主管根据业务员所述要求向船公司询价,争取申请更低的价格,以供货主选择。(Ⅰ)若直接与船东订舱,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该船东是否有接至货主所述之目的港

2、是否可以接超重柜

3、是直航船还是中转船,在哪里中转

4、几天可到达目的港

5、该航次挂靠什么码头(厦门的海天、象屿、国际货柜)

6、该航次舱位是否紧张,是否可以保证舱位

(Ⅱ)若为指定船东,在必要时(如运价更低廉)可以通过第二家货代进行订舱,但是除注意的几点与船东相同外,还应在订舱前确认以下几个方面:

1、在出提单时,是否要改SHOPPER或其他资料

2、在货主有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N天目的港免柜期

3、提单签发时是MB/L还是HB/L

4、是否可以保证舱位

(以上仅适用于海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三、航线主管与船东/货代谈妥运价,且货主接受业务员报价后,签署出口货物代理委托书S/O(订舱单),业务员便可订舱,至文件部门打印一份无格式的托运单,并在上面标注明船期、运费、柜型柜量、及货主的特殊要求、我司订舱人电话,传真等。托运单传毕后,便可向船东催传订舱确认。

同时,业务员填写完整的公司业务封皮,并标注清楚各项费用的成本数额拖车公司,报关行及其电话传真。

四、航线主管取得船东回复的订舱确认后,在封皮上补上提单号、船名航次,交由OP操作

五、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1、由于货主原因要求更换到下一航次

将原先订舱的确认回传通知船东退载该票,并重新订下一航次的舱位,若运价有所变动应及时告知业务员,与货主协商。

2、货主要求申请目的港10~14天免柜期

与船东联系,确定可以申请到免柜期的具体天数N,并出具一份申请目的港N天免柜期的申请书(加盖提单上SHOPPER公章),FAX给船东。再由其向目的港申请,直到确认。

3、非危说明

如若货物品名为化学物品,但是非危险品,而船东有要求说明,则需出具非危险品说明,加盖提单上SHOPPER公章。

4、提柜后,船东换船或货主要求换船

凭原订舱确认向船东退载,重新订舱,取得新订舱确认,并向船东出具一份套柜申请,加盖货代公章。注明原资料的船名航次(MV。)、提单号(OB/L)、启运港/目的港(POL/POD)、集装箱号/柜型(CNTR#)需套柜至新船名航次、新提单号。

(二)排载→发放空箱→装箱→进场→边检

一、排载

1、OP根据货主提供的资料刷出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排载单),排载单共九联: 第一联:货主留底

第二联:船代留底(加盖订舱货代业务章 打上货主船代处的代码)第三联:运费通知 第四联:运费通知

第五联:提箱申请书(加盖订舱货代业务章)

第六联:装箱单、场站收据副本(货柜进码头后盖码头进场章)

第六联附页: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注明场装或拖装的费用,以便向货主收款及财务对帐)

第七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第八联:场站收据

第九联:货代留底(加盖订舱货代业务章)

2、若所出口的货物为食品类,在打印排载单的同时,打印一张已加盖码头进场章的排载单第六联,填上进场日期,传真给报关行以供换取通关单。

3、订舱确认

取排载单2~9联和订舱确认交由外勤至各船代处进行排载

排载后船代收取第2联,并在第5、6、7、8联上加盖排载单证章。

◆另外 A、中海网上订舱,与船东口头确认运价后,在中海网站上登陆公司用户名及密码后,录入托单内容等,并在附加说明中标注订舱人员的电话,传真及“预借6、7、8联”字样。发送后,会先经过审核后才会配船,配船后就可以直接打印已确认的订舱单,不必排载。B、SITC的订舱操作则更有所不同:

▲ 日本线 可以根据SITC的SALES给我司的提单号编排方式编提单号,并依照船期表上的船名航次缮制托运单及排载单1~9联,不需要SITC的订舱确认即可排载。但需将排载单1联FAX至SITC,以示订舱,若舱位紧张,则SITC会另行通知。

▲其他航线 若船舶非SITC的,则SITC会传来订舱确认,应至支线船东处排载。若为SITC的船舶,则直接排载!

二、提取空箱装货 进场 边检 Ⅰ、拖装

①排载单第五联(加盖订舱货代业务章)

②订舱确认

①+② ? ? ? ?从船代处取得⑤设备交接单 后至指定堆场提柜

③装箱单(冻柜要二张装箱单/柜,要注明温度及冻柜标字"12F)海沧码头免装箱单

④拖柜交接单,注明拖柜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若SHIPPER有特殊要求如车架一定要20架,装食品的需做柜检,木制品需做熏蒸等等,也应一并告知。)

依据④至货主指定地装货,货柜到达后,由货主自行装柜,封好封签后,再由拖车公司凭③+⑤拖柜进码头

⑥六联附页 留底作为港务费结算联

** OP跟踪拖柜情况,取得柜号和封签,并与船东货主核对,特别是一家货主同出好几票货时一定要和货主核对正确。另外在货柜进场后,还可以登陆码头的门户网站查询船东、柜型、封签等。Ⅱ、场装

①事先通知堆场安排场装计划,与货主确定场装时间,传真一份进仓图给货主(附上OP的电话传真)

②取得设备交接单

③货主将货物运至堆场前,堆场应将柜子吊好

④填写场装计划,注明装柜时间、联系人、电话(若SHIPPER有特殊要求如车架一定要20架,装食品的需做柜检、木制品需做熏蒸等等,也应一并告知。)⑤若场装完毕,应向货主求证是否已将货物装满可以将货柜拖进码头。⑥若货柜可进场,取得柜号和封签并与码头核对。

Ⅲ、货柜进场后,安排外勤至码头盖进场章(盖排载单第6联上)。

三、边检

1、若所排船舶是直行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的均需在开航前两天内填写边检单至边检查站,放行后连同已放行的6、7、8联送至码头。

2、若边检查验(与海关差不多做法一样),但若是场装的可至堆场找理货盖章,再去边防站放行。

四、对集装箱的特殊要求

1、柜检柜(一般出口货物为食品类才需要),应尽早通知协检员预计拖装或者场装的时间,传真排载单以便安排柜检计划。柜检大约需要半个工作日,协检员填写(包括以下有效内容:报检编号、箱号、规格、温度、检验评定、协检员签章、检验员签章,并加盖货代公章)向商检局提出申请,至指定堆场自检合格的集装箱处进行集装箱适载检验。检验合格后,由商检局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集装箱检验检疫合格单(简称柜检单),其中正本交给报关行以供换取通关单,副本上加盖“本联供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查验集装箱和存档之用”,由业务员交还货主。协检员在一编号内的柜检单发放完毕后,填写出境集装箱装载货物登记表后,审核盖章送商检局核销。

2、若货物为运往欧洲等国家的木制品或货物所使用的是木质托盘、木制包装,则应经过熏蒸,这是目的港的要求。熏蒸前,先确定货主的货物是否备齐,提前拖柜或场装准备熏蒸。l 所需熏蒸材料有: ①输欧货物木质包装材料声明(公章)l ②报检委托书(公章)

③一份由货主出具的委托报检保函(公章)④货物发票(公章)⑤货物装箱清单(公章)

⑥如果由于天气原因,货物的外包装被淋湿,可能导致标识加盖不清,又因交货时间紧迫,需在规定时间内加盖标识并熏蒸,故出具一份保函以备熏蒸。

* 材料交给报关行后,由报关行向商检局预约熏蒸。熏蒸时间为24小时,熏蒸后取得由商检局印发的熏蒸证书。由于熏蒸时间较长,放气后方可进场、申报、报关,故应提前作安排。

五、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1、建立客户代码申请书

若货主在船代处无客户代码,则填写建立客户代码申请书,加盖排载单上SHOPPER公章,至船代处申请添加代码即可。

2、排载后货主更改柜型柜量

更改船名、航次、提单号、箱主、箱型、尺寸、用箱数量等,先到出口排载部门更改确认后到箱管部办理相应更改手续。更改提箱和回箱地点,直接到箱管部办理。

3、退载

⑪ 一切排载后的货物都产生¥50的订舱费需支付。

⑫ 领取设备交接单后未到堆场提箱,因故退载,需持全套设备交接单到船代办理退载 ⑬ 货物因故退载而提柜后重箱尚未进入码头,持设备交接单的进场联到船代处办理退载手续,并及时将所提空箱返回指定堆场。退载后的空箱未经许可,不可擅自改用他票出口或擅自截留(改用他票需出具套柜保函)。否则,由此引起的错用箱、损失和相关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

4、在提柜时,没有拖车拖柜

⑪ 先与货主取得联系,是否可以将拖装时间稍做推迟

⑫ 若时间急迫,则临时安排另一家拖车公司前去拖柜延迟进场

5、拖车至堆场提柜时,堆场却没有需要的货柜

A、马上与船东联系,询问其他堆场是否还有该船东的货柜 B、至船代处更改设备交接单(正常上班时间)C、若非正常上班时间拖柜:

①船东确认货柜所在堆场后,出具一份借柜确认 ②借柜货代填写借柜保函,加盖货代章。(显示柜型柜量和船东)若为冻柜,则还应描述通风口和温度;若为柜检柜,则直接调用已柜检合格的集装箱。

6、提柜后,由于货物无法备齐,货主要求推迟一个航次 已经提柜后而推迟出口时间,应根据船公司的船期用箱时间表,合理安排用箱时间若超过船公司提供的免费用箱期限,将依照有关规定征收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7、因货主原因来不及按时进场,申请延迟进场

及时与船东联系,并告知预计进场时间,船东向海关监管的码头申请,并附上延迟进场申请注明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号、卸货港、交货地点等(加盖货代章)

(三)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计划)

一、申报(核对资料→进行申报)

在装货的同时应催讨报关资料,以便及时报关。时刻注意截进场、截投单、截报关、截放行的时间。报关资料有:、必要单证 : ①货物发票(公章)②货物装箱清单(公章)

③代理报关委托书(公章)白联 海关留存 黄联 被委托方留存(报关行)红联 委托方留存(货主)

④出口收汇核销单 存根+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⑤合同(一般贸易才有)⑥通关单(商检)

2、其他单证(若有则需提供):

①出口许可证 ②免税证明 ③商检证明 ④产地证明

⑤口麦 头 副 页 ⑥信用证副本

*OP在取得报关资料后,应先将其与先前的排载资料做核对,检查是否有做更改,若有更改则应填写开航前更改,并重新打印一份新排载单2、6、7、8、9联及装箱单以供申报。**若通过第二家货代订舱,则由其负责排载,排载后,该货代会将排载单5、6、7、8联进行交接,并附上一份空白的开航前更改(货代章)和空白的排载单2、9联(货代章)以供申报。

将①排载,盖进场章后的排载单6、7、8、9联

②新打印的供申报报关的2、6、7、8、9联(打印上柜号、封签)

③开航前更改(货代章)

④正确的装箱单(有柜号、封签)? ? ? ?交由外勤至船代处申报

若排载资料在申报时无更改,则不需要刷新的2,6,7,8,9联和开航前更改。

此时船代会收取第2、9联,并在6、8联上加盖申报专用章

二、报检 是为获得因海关监管要求出口货物报关时需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货物经检验后同意出口的通关单。

1、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货主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copy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2、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3、外地货主在厦出口需报检的应由当地检验疫局,出具的换证凭单在厦报检。

三、报关

1、申报后将6,7,8联及报关资料转交给报关行报关。

2、报关行凭OP转交的整套报关资料,先打出报关单,并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申报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相关报关单证。

四、配载(装船计划)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6,7,8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第8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6,7两联留下。第7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第6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五、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1、由于船东暴舱,货物被甩柜

⑪船东总是出于自身的考虑,在订舱时多确认几个舱位给订舱货代,以防止发货人退载,而使该航次未满载受损失。直到爆舱后无法承载,才进行甩柜。⑫暴舱后船东及时通知公司航线主管货柜被甩。一般情况下船东都会委托一间报关行统一做换载,各个船东有不同的要求,要看具体情况。

⑬OP至文件部按新船名、航次重打新的6、7、8联和装箱单 ⑭将新的6,7,8联排载后,用旧的8联去码头换旧的6,7联 ⑮用新的6,7,8联去盖进场章

⑯最后将旧的6,7联和新的6,7,8联做统一换载

2、货物盖申报后,再次更改数据

盖完申报章后,一般不允许再次更改数据,如需更改则应当出示一份加盖货代公章的保函,注明发货人,提单号,船名航次,开航日期及新旧数据。

3、船代已截排载,而货物急需出口

出具一份致船代的添载保函(加盖货代公章)交由报关行办理,可以同时排载、申报、报关投单。

4、货物超出目的港限重,无法进场

出具一份致船东的保函说明一切后果由货代承担,并加盖货代公章。

5、起运港码头与提箱地点分别在岛内或岛外两个不同的区域

这对于拖车的费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注意产生新的过路过桥费。

6、货柜已进场,但是由于特殊原因需要重箱出场

重箱进入码头后,因故必须移出码头处理后重新进码头出口,或者移到另一码头出口,需提供发货人/拖车公司的相关说明和海关的验放资料、重新排载的托运单提箱联等,到船代处办理重箱移场手续。

(四)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缴交一切费用→签单

一、什么是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 ① 船名航次 ② 提单号 ③ 承运人名称 ④ 发货人 ⑤ 收货人 ⑥ 通知人

⑦ 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 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 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 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 最重要的是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二、审单

1、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2、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出具保函预借购付汇联方可交纳海运费USD)。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三、领单、电放、SEAWAYBILL

1、首先应及时去报关行将放行送后盖有码头章的第八联取回。

2、凭第四联去船代交纳单证费,若为预付,当货主运费已付凭水单(本市正本,非本市

可为副本但需货代保函)和第四联开出运费发票。

3、领单(指领MASTER B/C)

① 领提单就是拿第八联和单证费发票,运费发票(业务联)去船代签发提单

② 若提单内容与第八联上的资料不同或者提单上需显示一些特殊内容(如B/L上显

示非木包装,ALSO NOTFY CLEAN BOARD)及船证等等)都需让货主提代正本保函,并让船东确认同意,再加上货代保函才能签收提单。

③ 若货主许倒签提单提供的保函格式为外代规定格式,并一定应由船东确认同意 再加上货代保函。

注:领提单时间应等船开后,大副收据(第七联)由船东拿回船代经核对后船代才会签 发提单,一般要等船开半天后才行,不过若船东自已可以签发提单的,就可以在船 开后就签发单更改保函,只要货主的就行。

4、电放

在货物装船、船公司签发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必须交出一份经适当背书(dulyendorsed)的正本提单(在变更卸货港时或在其它特殊情况下,通常应交出全套正本提单)(注:这是提单作为缴还证券的性质,即提单上请求提货权利的实现必须以交还提单为要件),并且还应付清所有应支付费用,然后方能在卸货港取得提货单(DeliveryOrder,D/O),提取货物。

当收货人无法及时获得提单,则通常是收货人凭保证书换取提货单后提货(注:请区分航运实践中通常使用的“保函”的概念和担保法中“保证”的概念)。但是,船公司不能以保证书对抗第三人(持有提单的真正的收货人),因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为了使收货人可以在某些无法及时取得提单、而船公司又不愿意凭保证书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能及时提取货物,实践中就产生了“电放”的做法。人们通常所说的“电放”是狭义上的概念,即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因此,“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5、SEAWAYBILL:基本上等同于电放,但是不是每个目的港都允许做SEAWAYBILL的。(一般不需费用)

* 凭第八联,单证费发票,海运费发票(附件)在加上货主正本保函去船东办理,交付 电放费取的船东的电放通知。

四、催款:

1:票结:票结客户应该遵守见款放单的原则

2:月结:月结客户在开航后就可以直接放单给客户。

(四)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缴交一切费用→签单

一、什么是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 ① 船名航次 ② 提单号 ③ 承运人名称 ④ 发货人 ⑤ 收货人 ⑥ 通知人

⑦ 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 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 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 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 最重要的是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二、审单

1、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2、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出具保函预借购付汇联方可交纳海运费USD)。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三、领单、电放、SEAWAYBILL

1、首先应及时去报关行将放行送后盖有码头章的第八联取回。

2、凭第四联去船代交纳单证费,若为预付,当货主运费已付凭水单(本市正本,非本市

可为副本但需货代保函)和第四联开出运费发票。

3、领单(指领MASTER B/C)

① 领提单就是拿第八联和单证费发票,运费发票(业务联)去船代签发提单

② 若提单内容与第八联上的资料不同或者提单上需显示一些特殊内容(如B/L上显

示非木包装,ALSO NOTFY CLEAN BOARD)及船证等等)都需让货主提代正本保函,并让船东确认同意,再加上货代保函才能签收提单。

③ 若货主许倒签提单提供的保函格式为外代规定格式,并一定应由船东确认同意 再加上货代保函。

注:领提单时间应等船开后,大副收据(第七联)由船东拿回船代经核对后船代才会签 发提单,一般要等船开半天后才行,不过若船东自已可以签发提单的,就可以在船 开后就签发单更改保函,只要货主的就行。

4、电放

在货物装船、船公司签发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必须交出一份经适当背书(dulyendorsed)的正本提单(在变更卸货港时或在其它特殊情况下,通常应交出全套正本提单)(注:这是提单作为缴还证券的性质,即提单上请求提货权利的实现必须以交还提单为要件),并且还应付清所有应支付费用,然后方能在卸货港取得提货单(DeliveryOrder,D/O),提取货物。

当收货人无法及时获得提单,则通常是收货人凭保证书换取提货单后提货(注:请区分航运实践中通常使用的“保函”的概念和担保法中“保证”的概念)。但是,船公司不能以保证书对抗第三人(持有提单的真正的收货人),因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为了使收货人可以在某些无法及时取得提单、而船公司又不愿意凭保证书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能及时提取货物,实践中就产生了“电放”的做法。人们通常所说的“电放”是狭义上的概念,即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授权(通常是以电传、电报等通讯方式通知)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货人不出具正本提单(已收回)的情况下交付货物。

因此,“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5、SEAWAYBILL:基本上等同于电放,但是不是每个目的港都允许做SEAWAYBILL的。(一般不需费用)

* 凭第八联,单证费发票,海运费发票(附件)在加上货主正本保函去船东办理,交付 电放费取的船东的电放通知。

四、催款:

1:票结:票结客户应该遵守见款放单的原则

货运代理出口流程 第6篇

 货主与货代公司签订书面的代理协议

1.货主给货代公司商品明细表

2.货代公司根据商品明细表制作代理协议 3.货主与货代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一式两份)并交与货代公司原始单据(合同 发票 装箱单PL 出口许可证 外汇核销单 代理报关委托书 代理报检委托书)

 找船公司,办理租船订舱,确定航次任务

1.2.3.4.运输调度员凭借原始单据制作场站收据联单1~10联 船公司给运输调度员出具船期表 运价表

运输调度员根据船期表 运价表选择适合的航次并向船公司出具场站收据2~10联 船公司将2~4联留底,5~10联盖章交还运输调度员并交与运输调度员设备交接单六联与提箱申请单一份。

 安排国内短途运输

1.2.3.4.5.货代公司代表货主向仓库发送出库通知单,让仓库做好准备。

外勤员为货物办理国内保险,保险公司给外勤员保险单与保险收据。办保险的同时向车队发送派车单。

外勤员带领货车去仓库提货,仓库给外勤员出库单与仓库收费凭据

外勤员带领车与货物去堆场进行装箱,先出示提箱申请单,然后装箱,装完箱后堆场给外勤员装箱单(CLP)与堆场收费凭据。

 报检

1.报检员拿着出境报检单 报检员证 出口许可证 场站收据5~7联 商业发票 装箱单(PL)代理报检委托书等单据去检验检疫局报检。

2.商检局鉴定货物合格后在场站收据第五联上盖章并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3.商检局将出境报检单留底,其余返还报检员。

 报关

1.报关员拿着出境报关单 报关员证 场站收据5~7联 商业发票 装箱单(PL)代理报关委托书 出口许可证 出境货物通关单去海关申请报关手续。2.海关审核后,在场站收据联单第五联上盖海关放行章。3.海关将出境报关单留底,其余返还报关员。

 业务经理统计一次单据  为货物投保,办保险

1.业务经理核算需交的保险费用。2.外勤员缴纳保险费并填写保险单。

3.保险公司给外勤员保险单与保险收费单据。

 集港装船 1.2.3.4.5.6.7.8.外勤员到船公司报集港计划(掌握船舶动态,了解装船信息)外勤员向码头提交场站收据5~7联。

码头向外勤员出具集港计划(集港时间,集港地点等)

码头收取基本费用(码头吊装费,港建费)并给外勤员码头收费凭条。外勤员向车队发送派车单,然后车队派车。

外勤人员带着车辆去堆场提取货物集装箱,并向堆场上交设备交接单OUT联。堆场将OUT联一 二联留底,第三联返还外勤员。

堆场收取相关费用(装箱费 堆场装卸费 集装箱上车费等)并交与外勤员堆场收费凭据,然后安排货物出场。

9.外勤员带着装货的车辆到码头办理集港手续。10.外勤员出具集港计划。11.外勤员出具装箱单(CLP)

12.外勤员与码头进行设备交接单的交接,码头将设备交接单IN联一 二联留底,三联返还外勤员。

13.码头收到货物向外勤员出具场站收据第七联(大副收据)

 报关员去海关在外汇核销单上盖章,并打印证明联。 船公司签发海运提单

1.向船公司缴纳运费并领取缴费收据。

2.货代公司拿大副收据(场站收据第七联)到船方换取海运提单。

 收尾工作

1.货代公司与车队与车队之间做费用结算,车队给货代公司车队收费凭条。2.货代公司与货主之间进行费用结算与单据交接。

3.货代与货主交接的单据(合同 发票 海运提单 装箱单PL 外汇核销单 场站收据联单第一联 出库单 费用清单 出境通关单 出口许可证 海关证明联 国际保险单)4.费用清单(仓库收费凭条 保险收费凭条两个 码头收费凭条 堆场收费凭条 船公司收费凭条 车队收费凭条)

5.第三方业务清单

海关:出口报关单 商检:出境报检单

堆场:提箱申请单 设备交接单OUT联第一二联

船公司:场站收据联单第二 三 四 七(大副收据)联

码头:场站收据联单第五六联,装箱单(CLP)设备交接单IN联第一二联 集港计划

仓库:出库通知单 车队:派车单(两份)

保险公司:保险单(两份备份)

6.业务经理的单据:代理报关委托书 代理报检委托书 代理协议 场站收据八九十联 设备交接单OUT联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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