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超市商场的物业租赁合同

2024-06-26

大型超市商场的物业租赁合同(精选7篇)

大型超市商场的物业租赁合同 第1篇

大型超市商业租赁协议书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情况: 甲方将其所属的位于 新建商业用房,整体二层、局部三层(办公),租赁标的为“四周范围内的场地及其上的商业用房”,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至少为平方米,附属设施的所占面积为平方米,相关场所地面积为平方米,以及水、电、燃气、暖气、照明、消防等配套设施,按乙方需要施工完毕后租给乙方经营超市使用(详见附件一:《超市开店建筑设计要求》)。权属证明:房产证编号为:、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租赁房屋所属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并有权使用建筑物两侧自 西向东的通道用于乙方的人流、物流通道,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费用。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进行超市经营、招商,乙方有权开发新的经营项目。第三条 :交房期限: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全部租赁房屋及场地。交房条件:

交房时合同第八条所列公用事业全部能够正常使用。第四条:租赁期限:

1、出租方应给承租方2个月的业前筹备时间(期间不计房租),起租日为甲方交房的第三个月算起。

2、从交房之日至起租日为免租期。

3、承租期限为十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租金标准:

1、从甲方交房2月后计算租金。

2、承租租金收取标准为

万元()/年,年不变。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自双方签约之日起,10日内乙方预付租金 万(),将第一年租金全部付清。

2、第二年租金,乙方于 年 月 日预先支付 万元()给甲方,剩余 万元()于第二个租赁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给甲方。

3、从第三年开始,乙方租金按年度支付,每一个租赁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清本年租金万元()。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场地权利的保证:

甲方保证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租赁许可证等)、签署合同时没有权属纠纷、没有设置任何抵押等担保权,并在租赁期间持续保持此种状态。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造成乙方无法依据本合同使用租赁房屋,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水、电、暖、燃气、消防等公用事业:

1、甲方不另行收费保证交付租赁房屋时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内的以下公用事业管线:

(1)电:;(2)水:管径为100 MM的进水管,并保证乙方每天120立方米的用水量及用水指标(甲方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用水指标),供水达到卫生标准并定时向乙方报送检测报告;(3)排水:

(4)排污:DN300寸排污管,材质是水泥管,并就近接入排污阴井;(5)机组设备的放置:符合乙方的经营需求。(6)消防设施:

2、实行水、电独立计量抄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未涉及的燃气、暖,在条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乙方经营需要添加,实行独立计量抄表,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场地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超市设计、建筑、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保证房屋、场地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保证房屋主体结构牢固无损、不漏水;保证水、电、暖气、消防、排水、防汛、空调等配套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不负责以上项目的各项国家征收费用;保证租赁房屋抗震等级为 8 级,符合大型超市经营需要。

3、甲方保证满足乙方的水、电、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的使用需求,并提供相关图纸,如因甲方的责任出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工作,负责将此项目运做成大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并帮助乙方协调好与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及与周边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乙方办理经营手续、装修改造施工等所需要的甲方依法能够提供的合法文件及证明。

5、6、甲方承担因租赁物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

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及所属空间安装乙方超市招牌和标志,甲方对此不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同意乙方出于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在租赁场地上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审批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工程情况上报甲方备案。

9、。

10、承租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租赁产场所添置的、隶属于乙方所有的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设备(电梯、空调、货架、冰柜等)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场地,保证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拥有乙方承租内容内的门前广场、停车场的使用权,门前广场位置为,面积为平方米,停车场位置,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免费使用门前广场十年。

3、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无条件修缮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经甲方认可的修缮费用冲抵租金。

5、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但须办理法定手续,上报甲方备案。

6、。

7、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8、考虑到乙方在租赁期内投资很大,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协商停租或续租事宜,如果乙方请求在本协议范围内继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9、承租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应在30日内将所租房屋交还甲方,不得造成不合理的损坏。乙方有权拆走涉及乙方商业机密的设备、设施(以计算机、办公设备为主);就乙方新增的不动产的处理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责任免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提议及终止合同提议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方能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

2、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不在拆迁范围之内,如甲方违反此项保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

如遇占地、拆迁等,甲方应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国家有关决定、规定执行,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如本合同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使用期限清算租金。政府给予甲方的拆迁、占地等补偿,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投资情况、受损情况等给予相应补偿。第十三条:责任免除

1、。

2、由于政府行为、国家政策、法律的变动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该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或租赁面积减少,乙方有权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其过错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如遇乙方或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内开办的超市在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四章:保险

第十四条:保险的办理

1、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设施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

2、乙方负责对租赁场地内的财产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如乙方未办保险,其所租赁场地内存放的自有财产遭受意外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除不可抗力的事件外,甲、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方任何一方单方任意解除合同,或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出现下列情况,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拖欠租金达3个月;

(2)乙方从事非法活动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3)。

(4)甲方疏于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不能正常供给乙方约定的水、电、暖,按不能正常使用的天数免除乙方相应的租金或费用,并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拖欠租金达3 个月后,乙方应开始从拖欠租金的第4个月开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收标准等同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标准。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其他损失时,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直接损失。

4、甲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赔乙方1年租金,作为赔偿;如在前三年内甲方如中途退租,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购置设备、设施的全部损失。

5、乙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赔甲方1年租金,作为赔偿。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续约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对租赁场地有优先续租权。

第八章: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采用中文书写。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签订前双方书面、口头达成的协议,如与本合同不符,均以本合同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条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均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登记备案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负责10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与有本合同有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合法公正。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第十六条: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日期: 年

超市开店建筑设计要求

一、文件资料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向超市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

1、《建设用地许可证》;

2、《规划施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

4、;

5、竣工图;

6、《工程竣工验收质检合格证明》。

二、建筑设计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保证其建筑设计满足以下要求,如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以下要求时,需向超市方做出文字或图纸说明,在得超市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1、结构:钢构形式,柱间距≥7.5米;

2、标高:;

3、地面材料:超市地面应符合浅色、耐磨、防滑、抗压、环保等要求的地材:上海思米克地砖;

4、采光与通风:超市采光一般以室内照明为主,灯带与货架走向平行,外观设计除门头部分外不用落地窗,一般以高窗为主,所有门窗均安装防护栏;

5、门前设计与停车场设计:超市门头有一定气势,高于并突出建筑物本体,上设店标和店旗,绿化等按照规划要求设计;

店旗一般设立在门前停车场和屋顶正中两处位置,屋顶四周为彩旗,门前停车场设旗座; 超市出、入口按照标准设计残疾人坡道,要求防滑,坡度小于10度; 停车场面积掌握不少于1000平米,地面采用广场方砖。

6、卫生间:超市至少设置卫生间三处,二处职工使用,一处顾客使用。

7、消防与报警:超市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报验、安装消防、喷淋和消防器等设施,室内设有消防监控室;

超市所有出入口均设有消防卷帘; 超市门窗和各个重要部位设置报警装置。

8、理货区、物流室设计;

9、办公区、附属用房设计:超市经营要求要有办公用房、职工更衣室、保安室和一定数量的休息室;

10室内装修:超市室内一般不做吊顶,屋顶、墙面为四白落地。

三、水、暖、电气设计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保证其水、暖、电气设计满足以下要求,如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以下要求时,需向方做出文字或图纸说明,在得到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1、电力: 要求提供1台630KVA变电设备,双路供电,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设计要求。

2、配电室:。

3、上下水:。

4、热力:如果有市政或小区供暖,要求供暖主管线DN100。

5、燃气:如所租房屋配套设有燃气市政管线,如小区管线是低压管,可以直接接入燃气使用。如小区管线是中压管线,则需要建立调压站保证正常使用。燃气表要求安装100立方米的燃气表。

四、设备及设施匹配设计要求:

租赁房屋进行超市经营时,出租方必须保证其设备及设施匹配设计满足以下要求,如不能或部分不能满足承租方经营要求时,需向方做出文字或图纸说明,在得到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1、空调系统室外设备的安装位置:以噪音不扰民为准,具体的标准以当地的环保要求为准;

2、制冷设备的安装要求:

(1)应在建筑设计时同时考虑制冷机室外机的安装位置,满足以下要求:(2)距离居民窗户不少于15米;(3);

(4)室外机占地离商场外墙1.5米,可满足安装要求。延长线一般为30米(可分为2段或3段);

(5)制冷设备沟、室内柜体的冷凝水管应按照商场整体布局进行设计,施工前需经方确定签字;

(6)设备沟完成后由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

以上仅为超市开店的建筑、水暖电气、设备设施配合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作为验收的基本依据。具体实施前如发生争议,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如在具体实施后发生争议而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后果由出租房屋方负责。

双方单位盖章:

甲方:

乙方:

大型超市商场的物业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繁荣市场,促进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协商,达成营业用房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城新区营业楼一至二层(面积6500m2)及附属砖混营业和办公用房、营业设施设备租赁给乙方,房屋、设备状况另附图纸清单说明。

二、租赁期限:

1、从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给予乙方75天的装修和筹备期,这段时间不计算租金。

2、租赁期限为壹拾壹年,即从二〇〇九年元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具体计费日期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补充协议)。

三、房屋租金分两段计算:

1、一至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万元(¥***万元);

2、六至十一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万元(¥***万元)。

四、付费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第一年租金***万元(¥***万元);

2、以后各的租金分两次付清,每年元月、七月各付当年租金的一半;

3、乙方向甲方付租金,年初一次不得延迟至当年一月三十日以后,年中一次不得延迟至七月三十日以后,若延迟期在30天之内,甲方每天收取应付租金3‰滞纳金;若延迟期在30天之外,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应保证上述标的物产权清晰、资产完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向第三人出让或抵押上述标的物时,应提前三个月向乙方书面说明,并保证受让的第三人继续与乙方履行本合同至期满,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承诺乙方有优先受让和租赁权。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签署移交清单移交上述标的物,移交的标的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建筑主体及附属物完好,可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缺陷。

②水、电已全部进入室内,并可按需正常使用。

③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大型商场消防设施的规范要求,并已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文书。

④一至二楼人行道电梯两部和中央空调系统可正常使用。

3、本合同期满解除时,乙方应以返还清单方式按上述标准向甲方返还标的物,但因正常使用年限报废和折旧、自然损毁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电梯、空调、水、电移交时,必须保持正常运转。

4、甲方应保证上述营业用房具备330千/小时的供电量,食品店乙方营业所需的正常用水用电,如出现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用水用电不正常导致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5、该营业用房投入使用后,乙方自行负责水电费、人员工资和相关营业税费,房地产相关税费则由甲方承担。甲方可代收水电费,水电费按相关部门对该标的物水电使用的实际收费标准计算。

6、在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自行负责装修装饰,合同期满,装修装饰由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7、乙方的营业设施设备,其产权归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安排好大型设施设备的室外安装空间,并负责处理相邻权的相关问题。

8、乙方如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需提前退房时,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但必须交清当年全部租金。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因政策变化变化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在经营期间因空调、电梯、水、电出现了故障、损坏,乙方无条件予以修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若某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伍拾万元(¥50万元)。若甲方违约,还需赔偿乙方固定资产投资未使用年限的折旧。

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大型百货商场的空调负荷分析 第3篇

中国于2005年出版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以下简称《节能规范》) , 里面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公共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百货商场属于公共建筑的范畴, 但有部分设计师在空调负荷计算方面仍然采取估算方式, 这是很不负责任的。笔者曾经多次和这些设计师交流, 他们都表示, 其实他们已经多次对此类型的建筑进行过空调负荷计算, 但只要是室外气候条件差不多的百货商场, 每次计算的数值都会相差无几, 因此经验上的估算指标已经可以满足设计需要, 在遇到相似工程时已没有必要再进行类似的计算了。

然而, 和笔者交流的这些设计师, 他们的经验估算指标却是千差万别, 有的取值在180~250W/m2之间, 而保守一点的设计师取值在350~400W/m2之间。差别如此之大, 难道其中一些人的计算出现了错误?或者有的完全没有计算过。笔者并不这样认为, 这些设计师之中不乏设计高手, 有些还是我们的老前辈, 他们确实有做过相关的计算。那为什么他们经验估算指标会不一样呢?分歧如此之大, 究竟是什么影响了他们的思维和判断, 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2 百货商场的特点

进行讨论之前, 有必要对我们的讨论对象有个清晰的认识。

何为百货商场, 对此各国的定义会有所区别, 英国的定义:设有多个商品部, 营业额的实现至少要覆盖5大类产品, 至少雇用25人;日本的定义:从业人员超过50人, 销售面积至少为1500m2 (大城市要超过3000m2) 。

中国的定义:百货商场是指以经营日用工业品为主的零售商店。百货商店依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大型百货商店, 即商店营业面积5000m2以上, 职工500人以上, 经营品种1.5万至4万种左右。大型百货商店亦称为“超市”, 此类建筑有以下特点:

⑴空间较大, 货物及货物架摆设多, 人流密集。

⑵商品具有鲜明的区域性, 食品及日用商品通常设在首层或者二层最方便的地方, 而电器或其他贵重商品一般设在楼上。由此造成了各区域人流密度不均。

⑶营业大厅要求宽敞, 有良好的通风、采光设施。柜台平面应布置灵活。

⑷因人流集中, 有较高的卫生标准及消防安全标准。

设计百货商场暖通空调系统时, 必须充分考虑到商场的以上特点, 进行合理的设计。

3 影响百货商场冷负荷的主要因素

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 影响百货商场空调负荷的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透过外围护结构产生的负荷、百货商场电器设备产生的冷负荷、人体冷负荷及新风负荷。

几乎所有的设计师在负荷计算过程中都是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的, 他们的分歧也是源于这三个因素的计算过程中的误差。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以找出引起分歧的关键问题。

3.1 透过外围护结构产生的负荷

外围护结构主要包括外墙、外窗、外门、屋顶。透过外围护结构所产生的冷负荷包括:由外墙、外窗、外门和屋顶传热引起的冷负荷;透过外窗的日射得热形成的冷负荷。

不同的建筑物体形千差万别, 外围护结构采用的材料也不一样, 由此判断由外围护结构引起的冷负荷也应该有所差别。然而, 做过百货商场空调负荷计算的人都有同样的感觉, 百货商场由围护结构引起的冷负荷占商场总负荷的比例很小, 而且变化幅度不大。原因如下:

⑴大型百货商场建筑面积比较大, 属大空间建筑, 商场内有较大面积的内区。按商场的建筑面积计算, 每平方建筑面积所分摊的围护结构面积很小。

⑵《节能规范》的出台, 对建筑物的气密性、窗墙比、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等指标都有了明确规定, 大型玻璃幕墙受到了一定限制, 建筑物的保温性能也有所提升,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外围护结构的传热偏差。

基于以上两点, 尽管外围护结构的冷负荷计算过程中各种参数都不一样, 但计算出来的结果却大同小异, 且仅占总负荷的7%~10%左右。由此也可以认定, 透过外围护结构产生的负荷的计算不是引起分歧的关键因素。

3.2 百货商场电器设备产生的冷负荷

这里主要是灯光的散热。为保证商场的采光和广告效应, 商场使用的各种照明设备较多且发热值高 (如投射灯、卤素灯等) , 这部分负荷是不可忽略的。但商场的灯光照度和亮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可参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电气专业在设计过程中都会遵循相关规范进行相关布置, 因此这部分负荷计算相对还是比较稳定的, 约占总负荷的10%~12%左右。这也不是引起分歧的主要原因。

3.3 人体冷负荷及新风负荷

前面已经提到了, 商场是人流密集的地方, 除了人体散热产生的冷负荷之外, 还要为人员提供足够的室外新风, 从而造就了人员产生的负荷是商场第一大空调负荷。因此, 有必要弄清楚商场的具体人员密度。

我们做负荷计算的时候, 商场的人员密度是根据什么来确定, 有人会说:查设计手册。不错, 大部分人都是这么做的。好, 现在让我们看看几本相关的设计手册。

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提到:商业营业厅首层室内人数为1.0~1.2人/m2, 其他层为0.5~0.8人/m2。

⑵黄绪镜编著的《百货商场空调设计》所提供的商场人员密度为:首层1.5人/m2, 标准层0.5~1.0人/m2。

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简明空调设计手册》所提供的数值为:商场首层0.5~1.0人/m2, 二层为0.3~0.5人/m2。

⑷《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里面则提到, 自选营业厅的面积指标可按每位顾客1.35㎡计 (如用小车选购按1.70㎡计) 。

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 不同的设计手册所规定的商场人员密度具有相当大的区别。由此可以推论, 不同的设计师采用了不同设计手册的数值进行计算, 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是相当正常的, 设计师们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终于浮出水面。

4 商场的人员密度应该如何正确取值

我们做设计的时候, 所设计的百货商店往往还没开始建造, 更谈不上运营了。既然没有运营, 我们凭什么来判断该商店平时有多少的顾客, 另外, 为什么设计手册上提供的数值会有那么大的差异。

实际上, 无论是设计手册, 甚至是规范, 对于商场的人员密度的取值本身就是一个估算数值, 正确的说是利用当时的实测数值和统计数值来进行的估算, 基本符合当时大部分超市的实际情况。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拿任何手册任意取值, 我们所取的数值要与时俱进, 符合当今各大百货商场的现况。

如果平时稍微留意可以发现, 越是早期编写的设计手册, 提供的人员密度越大, 这是有历史根源的, 80年代的大中城市的商业建筑屈指可数, 市民都只能集中到几个大的超市购物, 也导致了那时候的大型商场人员密度相当的大, “人挤人”的现象很普遍, 据当时的统计结果表明, 峰值人流量一般为1~1.7人/m2, 平均人流量为0.6~1.0人/m2。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 商业网点的分布越来越多, 人员分流的客观存在, 使人员密度指标大幅下降。21世纪初, 部分高等院校和设计院对上海、北京、天津、武汉等地大型商场的客流量进行过实地统计, 实测情况是, 周末最大人员密度0.356人/m2, 平均人员密度0.23人/m2;工作日最大人员密度0.231人/m2, 平均人员密度0.14人/m2, 这个数值与80年代商场人员密度数据相比已大大减小。可以说, 编于上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的设计手册虽然没有作废, 对我们的设计也还具有指导价值, 但人员密度这一项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当今百货商场的实际情况了。老一辈的设计师, 如果设计思路还停留在以前的经验上, 或是设计上过于保守, 设计出来的作品将远远超过实际的需要, 浪费是必然的。

可喜的是, 2005年出版的《节能规范》已经对商场的人员密度作出了新的规定:商场建筑人均占有使用面积, 一般商店为3m2, 高档商店为4m2。也就是说, 现有的商场建筑应该按0.25~0.33人/m2计算。很容易可以看出来, 这个数值是经过对现有商场的实际客流量进行过考量而作出的数值, 负荷今天大部分百货商场的实际情况, 而作为负荷计算的重要参考规范, 《节能规范》的这一数值为以后设计师做负荷计算提供了重要的衡量标准, 相信随着节能审查的严格把关, 设计师们对于商场的空调负荷的取值将会有统一的思想。

5 结束语

空调负荷计算是一项繁琐的工作, 但却是做空调施工图设计最重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设计依据, 关系到设备和材料的选择, 甲方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中央空调作为商业建筑的耗能大户, 空调容量的合理性是关系到国家能源发展计划的一件大事, 由此我们应该理解为什么国家会强制性执行空调的负荷计算了。时代在变, 百货商场也在随着潮流不断地改变, 万不可拿以前的经验来衡量现在的实际情况。●

摘要:负荷计算是空调设计过程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本文的主要任务是介绍影响百货商场的空调负荷计算的几个关键因素, 分析设计师们在百货商场空调负荷计算过程中容易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 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键词:百货商场,空调负荷,人员密度

参考文献

[1]黄绪镜百货商场空调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胡平放大中型商场客流密度现状分析《建筑热能通风空调》1997年04期

大型地下商场的防火对策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大型地下商场;火灾危险性;防火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为了吸引顾客,节约城市用地,不少城市将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如车库、商场等设于地下,尤以商场居多。然而商家为了追求空间上的开阔性、视觉上的明亮感和建筑设计上的完整性,往往偏向于开发大跨度的大型地下商场。而这类地下商场不但面积大,且长度和跨度都很大,给建筑防火设计带来了诸多困难,消防部门建筑审核人员应引起高度重视,把好消防工作源头关。

一、大型地下商场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面积大

大型地下商场的建筑面积较大,大多上万平方米,难以进行防火分割。有的大型地下商场甚至设置了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并安装有自动扶梯等垂直交通工具,将建筑物的地下部分立体相通,形成了一个大空间结构,进一步加大了进行防火分隔的难度。使得大型商场地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可能会很快蔓延到整个商场。

(二)可燃物多

大型地下商场经营的商品大都是可燃物品。这些商品大多散装陈列或堆放在货架上、柜台上;有些商品如衣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夹带等还悬挂展示在空中,并且一些商品本身虽属不燃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的。根据这些特点,使大型地下商场的可燃物荷载远远大于其他任何场所,一旦起火,就能迅速猛烈燃烧。

(三)人员流动量大

大型地下商场是人员大量流动的场所。特别是近些年兴起的地下超市这种经营性质的商场,每天进出的人员非常之多。尤其在一些大城市里的大型商场,每天进出的各类人员足有十余万,甚至更多。再加上在一些节假日等特殊日子里,商家开展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那就更是顾客云集,数不胜数了。如此人员集中的场所,一旦遭遇火灾,将给扑救和疏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四)采光通风困难

通风、采光困难是地下工程固有的特性。但物资流通、人员流动的场所,良好的空气流通和充足的光线是其必不可少的条件,要具备这些条件,克服先天不足,就必须使用大量的通风、采光设施。使用这些设施,就必须要使用巨大的电力能源来完成。在具有大量可燃物的场所大量用电,是公认的致灾因素。

(五)电气设备多

由于大型地下商场必须依赖于人工照明,因此大型地下商场均安装有数量巨大的荧光照明灯具。另外商场经营照明器材和家用电器的地方,为了测试需要,装有一批临时供电插座;在节假日,大型地下商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增添节日气氛。所以,大型地下商场就就具有电气设备多、品种繁多和线路错综复杂及使用时间长的特点,如果设计、安装和使用稍有不慎,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地下商场的防火对策

大型地下商场火灾危险性大,必须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疏散设计,才能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灭火抢险创造有利的条件。除此之外还应该考虑经济、安全、实用等因素。鉴于以上提出的地下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的特点,结合笔者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几点防火对策。

(一)安全疏散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2个。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内不宜设置门槛、阶梯和突出物等,并直通安全出口,不得经过任何房间,安全出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靠近门口1.4m以内不得设置踏步,以免造成人员疏散时绊倒踩踏事故的发生。 (二)防火分区

为了有效地遏制火灾的蔓延,降低火灾的损失,有利地开展灭火救援,地下商场应严格遵照相关规范划分防火分区。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当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 平方米,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平方米。但实际来看地下商场的装修材料达不到A级装修材料装修,因此,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平方米。当地下商场面积大于20000 平方米时,相邻区域应采用防火隔间进行分割,防火隔间的墙应为防火墙,防火墙上的门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三)防烟排烟设计

当地下商场发生火灾时,大量的有毒烟气在有限的空间内肆意蔓延,极易造成大量的人员死亡,因此,对地下商场的防排烟设计更为重要。首先必须保证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排烟口。理想的防排烟方式是:既能严格防止火灾烟气侵入疏散通道或避难区域,确保这些区域的绝对安全;又能允许受灾人员和消防救援人员自由地进出这些区域,做到畅通无阻。现行的防排烟方式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而气幕防排烟方式却能很好地满足这两个要求。地下商场为了取得较好的通风排烟效果,宜采用吹吸式气幕防排烟方式。

(四)内部装修非燃难燃化

为了减少火灾发生的因素,控制火灾的蔓延速度,地下商场的内部装修应尽量做到非燃难燃化,要求内部装修少用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因此,地下建筑在进行内部装修设计时,应严格遵照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商场的营业厅、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顶棚、地面以及墙面、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隔断应采用B1级装修材料。另外,装修物不允许遮挡消防设施。

(五)加强商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首先,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商场内部的各个经营业主必须服从商场消防保卫部门的统一管理,并应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职责制度。其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安全防火责任人抓好贯彻落实。再次,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其要求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最后,要加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让每个人都了解和掌握应急措施,并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结束语

现在部分大型地下商场多采用招租、招商等方式进行经营管理,经营人员和商品都变化较快,这就更加要求加强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地下商场必须由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共同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抓好商场的防火工作。其次,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禁止顾客和营业员在商场内吸烟,禁止使用电炉和各种电热设备。商场的疏散楼梯、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商品和上锁。再次,要加强安全检查。大型地下商场要24小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特别是在夜间更要加强安全巡查的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大型地下商场全体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保证每个工作人员都会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会引导顾客疏散。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大型地下商场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火险隐患。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95).

大型商场租赁合同范本 第5篇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商场租赁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大型物业租赁合同 第6篇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_____层_________型_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大型商场租赁协议 第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从杭州市下城区是桥街道华丰经济合作社处租赁的房屋转出租给乙方进行招商经营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保证和维护乙方租赁房屋的正常用途,符合国家对租赁的相关规定。如乙方对外进行招商等经营行为需办理证照的,甲方提供相关房屋合法性证明。如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华丰经济合作社取得正式产权登记权证,则甲方保证会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给乙方备档。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

1、租赁房屋位于,其中地上使用面积100112.21平米及地下使用面积11800平米的房屋(详见产权证图纸和证件标注面积用于结算费用)。(地下室功能区及车位面积?以及地面公共部位或临时车位面积?使用权明确)

2、乙方可按照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设计方案需在装修开始前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备案。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审批的,乙方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得擅自装修,但甲方需提供相应积极协助义务。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不得危及房屋及其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同时不得损害性能,甲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为达成一致意见前,乙方不得擅自装修。

3、乙方可在上述租赁物业上命名或设立公司,用于招商经营。

4、房屋交接时,双方应派员清点并签订工程设备、房屋内物品交接明细清单,用以明确相关物品产权归属及维护处理,明确乙方接手前的房屋现状。

第三条:免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免租期:自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共 月。

2、租赁期限:二十年,自2015年7月1日----2035年6月30日止。

3、租赁价格及递增幅度:

(1)、地面部分(面积为100112.21平米):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0.85元/天/平米;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1元/天/平米;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1.2元/天/平米。2018年1月1日起递增6%,为1.272元/天/平米,以后每3年环比递增6%。

(2)、地下室部分(面积11800平米):自2015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为0.6元/天/平米,自2018年1月1日起递增6%,为0.636元/天/平米,以后每3年环比递增6%。

4、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支付,以后每期均提前一个月支付。

5、物业管理费: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为3.8元/月/平米(按照地面100112.21平米+地下室11800平米=111912.21平米计算物业费)。

6、交付标准:按该房屋现有状况交付(详见交接清单)。

7、乙方以转账或现金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发票。

8、乙方租赁范围内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煤气等 2 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甲方负责联系给乙方单独设表计量。

9、甲方负责缴纳出租人应交的各种税金及费用,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空调、管理等各项费用及公司所得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以后乙方腾空租赁场地,财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毕且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的7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500万押20年是否太长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装修和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检测、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妥善安排或向甲方提出择日检修的申请,如乙方认为未发生严重冲突的则应积极协助配合。除甲方巡查发现外,如乙方发现需甲方检测的也可及时向甲方提出检修申请,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申请后,甲方应在五日内作出及时响应,情况紧急的应在一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使用所承担房屋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乙方为完善物业形态或因具体经营需要可将所租赁的房屋作部分转租、分租到各经营户等方式进行,但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将协议交甲方备案。乙方对所转租或分租的场地负有管理责任,由此乙方与第三承租者发生的纠纷与矛盾,均由乙方承担经济 3 和法律责任,但如该纠纷系甲方原因引起,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合同约定租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所有人不得出售、转让租赁场所(乙方有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除外,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继续承租权)。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租赁房屋合法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申明、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甲方需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验收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房屋测绘报告的复印件。

3、乙方或乙方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或乙方招租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于本协议所规定外的其他用途。

2、乙方应妥善地使用租赁场所及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未经向甲方的事先报备或甲方在接受报备时明确提出异议的,乙方不得随意改动租赁场所主体结构的任何部分。乙方未履行报备,擅自拆除、改变甲方在公共区域的装修应负赔偿责任。

3、无危险物品

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存放或存储允许或容忍他人存放或存储任何武器、炸药、火药、硝酸钾、煤油或其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准许经营的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

第八条: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租赁场所的,则应在届满日前的六个月但不少于三个月的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 4 30日内给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如双方同意续租,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本合同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拆除或取回所有权属于乙方的全部可移动或可拆除的设施、设备,但乙方不得损害或拆除建筑物本身之结构体,乙方对房屋的改善、装潢固定件不得任意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所规定的日期前未拆除、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

第九条:违约

1、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或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将构成违约。

2、甲方的救济权:对于一方的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不少于10天的书面通知后停止对租赁场所的公用事业、空调、暖气等供应并直至乙方的违约行为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3、若发生下述任一情况,将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在无损于甲方其他救济权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A:乙方连续逾期两个月未支付租金;

B:乙方(不含乙方的承租户)在租赁场所内从事违法经营或其他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的;

C: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报备,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场所的主体结构或主要附属构建物和设施设备或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场所的其他附属构建物和设备设施,经甲方书面纠正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开始实际整改的;

D:乙方的清算事件

E:乙方超出其承租范围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协议,或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要求纠正该违约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仍未开始实际整改的。

4、违约赔偿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须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而遭受、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在不限制以上所述及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就下列违约而应支付的赔偿的最低额将分别为:

(1)未充分履行其付款义务,从该期租金付款到期应付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收到之日止,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额的0.02%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的根本性违约导致甲方选择提前终止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额与6个月的基本租金(以违约发生时适用的应付租金标准计)等额,并赔偿甲方所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前期的所有投入、预期收益、装修损失、评估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

5、乙方的救济权

有下列情形,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并可要求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数额与12个月的基本租金(以违约发生时适用的应付租金标准计)等额,并赔偿乙方所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前期的所有投入、预期收益、装修损失、评估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

(1)甲方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或相关资料导致乙方或乙方租户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政策法规不允许的情况除外)

(2)甲方或实际业主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3)因甲方房屋发生产权纠纷、质量问题或被相关行政部门查封的、或因甲方其他原因但不归咎于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经营面积达30%及以上(不含地下租赁面积)或无法正常经营达30天以上的。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当出现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另外一方发出协商解决该争议的 6 书面通知,如协商不成,该争议可通过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承租房屋内现有水、电、煤、网络配套设计的容量或线路不能完全满足乙方日后在招商运营中实际需求,甲方承若可以按乙方要求作相关申报增容或变更申请,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条件许可时成立有总部性子的运营公司来管理本项目,以便向有关部门争取最大幅度的政策支持与税收等优惠条件,甲方应协调业主一并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对承租物业进行物业管理。如乙方拒接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违约责任安装本合同第九条第四点第二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每份共计 页,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办证所需本合同副本的,则作相应增加份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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