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2024-08-28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精选6篇)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第1篇

关于印发《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办〔2011〕33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清水河、望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

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村“两委”),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1〕1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通字〔2011〕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民心、促进和谐的能力。

二、时间安排

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6月份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中,女性至少1人)。鼓励村干部交叉任职,15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超过3人;1500-2500人的村,原则上不超过4人;2500人以上的村,不得超过5人。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群众拥护的人进村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真正把观念开放、思想开明、思路开阔、素质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具体的“两委”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考察,确保候选人的素质;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予公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通过后的候选人条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应以30至45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为主体。必须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妇女成员。特别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其具体条件是:①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0周岁,连任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能够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需要。③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④奉献意识强,得到群众公认,在党内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应参加推荐的党员总数的50%;在群众推荐时,得票数不少于参加推荐的村民代表总数的5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①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③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以及横行乡里,聚众赌博,扰乱社会秩序的;④正在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间的;⑤受过刑事处罚且表现一直不好;⑥正在受到立案查处的;⑦搞宗教、宗派活动,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⑧享受村干部待遇的原村“两委”成员,未经上级组织批准连续三个月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一人兼”的比例应达到30%左右。提倡已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提倡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参加村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实行“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选派以及动员区、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的干部职工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对象、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选举。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的人数,需达到全区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可不占村“两委”职数。有关乡镇街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选举工作。

四、基本步骤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做好换届准备(2011年6月9日-7月1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区、乡两级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指导检查组,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认真落实乡镇(街)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干部包村的包保责任机制,加强对换届工作督查和指导。

2、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是宣传好《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区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3、严密制定方案。要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基础上,搞好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地村级组织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分类制定指导方案。尤其对“难点村”、重点村、以及干群矛盾较多的村、上访问题突出的村,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

4、进行动员部署。区、乡两级分别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会及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

换届前,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审核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11年7月15日—8月10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现“两推一选”。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街)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的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工作。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镇(街)党(工)委。乡镇(街)党(工)委进行认真把关,严格审查,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街)党(工)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结果。乡镇(街)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乡镇(街)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街)党(工)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全区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村,开展村党组织“两推直选”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选举工作的民主。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2011年8月10日-9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经组织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一年以上,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或由各村民小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等额提名。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在选举日前10天,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

全区村民委员会集中选举日,统一安排在9月7日至9月13日进行。选举采取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方法以召开选举大会直接投票为主;居住分散的村,可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对少数老、弱、病、残人员,可设置流动票箱投票。所有票箱都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进行开箱、计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16日-9月3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换届选举后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在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主持下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后,及时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做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对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3、做好新任村干部的管理和培训。乡镇(街)党(工)委要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4、完善制度,制定目标规划。要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落实村干部待遇。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换届后,按照《六安市金安区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金字〔2009〕24号)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对村干部待遇进行统一审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要按照《六安市金安区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金字〔2011〕14号),认真落实离职村干部的生活补贴。

6、搞好村“两委”换届的总结验收工作。乡镇街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对整个换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督查指导组将在巡回检查的基础上,负责对被指导乡镇街的换届工作进行验收,尤其是要看整个换届工作程序是否到位、纪律是否严明、职数是否超配、选举是否合法。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一要健全领导机构。区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各乡镇和有关街道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村派出指导组,由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组织、宣传、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在换届期间,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抓好协调工作。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报纸、宣传栏、小册子、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村“两委”换届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群众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切实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破坏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

四要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加大指导力度,严谨细致地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选举现场进行有效监督。要按规定认真落实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五要严明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①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③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④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⑤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⑥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⑦严禁党员干部封官许愿,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⑧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⑨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⑩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要加强对竞选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有关街道党工委要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要抓住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要积极推广观察员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以乡镇街为单位,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各乡镇(街)要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花名册、工作总结和满意度测评表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第2篇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应及时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根据区委部署,决定在我镇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把村两委换届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推行“三有”目标管理、加强“先锋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夯实执政基础,提升队伍活力,大力加强村级组织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担负起带领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为我乡的跨越式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关于村两委班子配备原则及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一)村两委班子的配备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注重选拔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观念创新,具有“双带”能力的人才进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切实提高班子的总体素质,增强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具体要求是:

1.合理确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总职数应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党员数量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为3-7人。村民委员会职数为3人的村,原则上不设副主任。行政村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的村,班子总职数可适当增加1-2名。2.提倡交叉兼职,减少村两委成员数。鼓励村党组织成员通过选举进入村委会班子。对在村委会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本人又是中共党员的,原则上推荐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条例合适的可推荐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但不搞“一刀切”。村两委班子成员原则上兼任村级配套组织成员。

3.调整优化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原则两委班子成员年龄超过55周岁或者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原则上不宜推荐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各方面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仍能胜任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新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成员,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读党校大专、电大、农函等),或具有农民技术职称。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条件的村党组织班子要配备1名30周岁以下的干部。在村委会选举中,引导村民把思想政治素质高、年纪轻、有文化的村民选进村委会班子,使班子年龄、文化结构得以优化。

4.注重选拔妇女干部。村两委班子中应配备妇女成员。

5.加强后备干部使用。对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思想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工作表现突出的,在村党组织换届中要妥善安排,大胆使用,引导鼓励后备干部通过合法的程序选进村委会班子。、.加强进村党组织的班子配备。对后进村党组织,要落实组织调整措施,促进其转化。凡缺乏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行政村,可采用回请、交流、下派等多种方式解决。

(二)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条件

总体上应按照“五有”条件推选村两委成员:有奉献精神、能够吃亏;有致富本领、带头创业;有群众观念、会办实事;有民主法制意识、处事公道;有文化知识、年纪较轻。具体要把握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法律意识,能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村两委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3.坚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热心为群众办实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拥有农民技术职称,观念创新,思路清晰,有“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善于处理农村复杂的问题和矛盾。

5.有以下情况一般不宜进入新一届班子: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党员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未满二年的;近三年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章建房、打架斗殴、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过有关部门查处的。

三、村两委换届选举基本步骤

我乡换届选举工作从 月 日开始,月 日结束,大约 天。换届选举工作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在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的指导下,一般按“先支部、后村委”的顺序进行。有条件的村,也可按“先村委、后支部”的顺序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天)。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区工作组会同乡换届工作指导组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各定村两委会成员职数。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搞好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激发农村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各地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熟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为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抓好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阶段(6天)

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有条件的村可开展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

1.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各村进行分类排摸,初步确定选举方法;成立各村换届选举指导小组,一般3~4个村为一个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换届选举工作。2.开展述职、测评,推荐候选人。组织各村召开村党员、非党员村委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各线负责人、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考评。对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任期内工作,特别是三年创业承诺目标完成的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乡农村工作指导员同时进行民主考评。在此基础上,对下届支委按支委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党内、党外分别投票计票)。本届支委会根据评议和推荐得票情况,按20%的差额数确定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候选人初步名单,并上报乡党委。

3.召开乡党委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乡党委根据各行政村党组织提出的正式候选人及选举时间申请报告,在认真研究村级党组织班子现状,结合三年创业承诺“回头看”情况、村党员人数、村党组织候选人推荐情况,综合考虑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合理确定党组织成员职数,研究确定各村正式候选人。

4.举行党内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五种情况的正式党员可以不列入“应到会”范围: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5.结果报批。村党组织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及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按规定对各行政村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及时给予批复。

第三阶段:村委会换届选举阶段(30天)

第一,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选举办法

1.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新一届村民代表。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小组长由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荐产生,人口不足五百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15人;人口在五百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在推选村民代表时,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乡以上人大代表和党代表以及村团、妇女、民兵负责人尽量作为村民代表候选人。非村两委会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2.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前期各村召开述职考评会上,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推选或各村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至9人组成,要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选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3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3.各村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

第二,做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

1.确认选民资格。严格把握选民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一是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18周岁;二是属地条件,即村民必须是本村村民;三是政治条件,即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四是自身条件,即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但已在本村生产、居住满一年以上,平时能履行村民义务,并出具书面证明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可以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但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并在本村具体选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2.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民主推选产生正式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1.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选民应当按照本村应选职位直接投票选举。直接投票选举由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并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2.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1)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2)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放提名票,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多提无效;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3.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4.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介绍候选人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以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并回答村民询问,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人选选举中的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

第四,正式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1.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确定。对监票人、计票人要推荐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细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2.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天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

3.认真做好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的委托选举工作。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之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理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4.正式选举和另行选举。选举村民委员会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站分散投票,在集中投票场所应设立秘密写票处。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确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需设立流动标箱上门接受投票的,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严格管理。设立的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监票人负责。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选票,并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票数,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如得当选。当选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村委会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选举日后的三十日内就不足额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4.选举结果经村民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天)

1.研究总结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乡党委与区工作指导组共同总结村两委换届试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2.做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

3.明确创业承诺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4.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上岗培训。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乡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组成员实行分组负责制。结合各村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二是实行农村工作指导员联村责任制,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在换届工作启动前,村两委公章委托指导组代管,防止少数村突击滥用权力。要在换届前尽可能做好清帐理财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要把村委会干部任职条件交给选民,引导选民按照班子配备的原则和任职条件选举村委会班子。尤其是党员和骨干在各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时,要以灵活的方式,把村党组织成员或党性观念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推选到选民选举委员会中去。

2.严格标准,严肃纪律。要严格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委会组织法》以及《选举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把握程序,确保换届选举不变形不走样。对换届选举中违反纪律、违反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通过贿选、舞弊等手段当选的,一经查实,应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买卖选票、抢夺选票、抢砸票箱以及暴力威吓投票人,在选举大会上寻事斗殴等严重违反选举规定,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应依法惩处。

3.加强引导,顺利过渡。要做好落选、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继续给予关心,进行妥善安臵,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减少班子过渡时不必要的磨擦。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第3篇

关键词:村支两委,关系,问题,对策

溆浦县有43个乡镇, 659个行政村, 农村村支“两委”关系总体上是协调的, 大部分村能在党支部的领导下, 团结一心, 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但近年来,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 部分农村干部思想陈旧, 观念落后, 精神不振, 作风不硬, 一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出现了关系不协调的现象, 个别村的矛盾甚至十分尖锐。这种不良现象的存在, 严重影响了村级工作的正常开展, 削弱了村级组织的整体合力, 阻碍了农村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更损害了党支部和村委会在群众中的形象。笔者对此做了一些调查和思考。

一、主要表现

一是职责不清, 滥用权力。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没有严格区分职能, 部分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 形成了党支部书记的绝对领导地位, 使农村党支部在许多工作中形成“大一统”, 各项工作一把抓, 忽视了村委会的职能和作用, 致使村委会不能正确行使村民自治权力, 对工作无所适从。个别农村支部书记作风霸道, 独断专行, 无视村委会的职能, 办事不开会, 不研究, 以个人行为代替“两委班子”的管理权力。而少数村支部书记则比较软弱,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不到发挥, 村政大事由村委主任说了算。

二是相互对立, 互相拆台。“两委”班子各自为政, 互不服气, 互不妥协, 互相指责, 分庭抗礼, 力争高低。村党支部强调自己的领导核心作用, 村委会强调自己的自治权力, 办事不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农民群众怨气重重, 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 个别地方农村群众矛盾激化, 上访告状现象不断发生。

三是趋利邀功, 争权夺势。部分干部工作不以大局为重, 处处为自己着想。利益面前你争我夺、互不相让, 困难面前你推我让、向后退缩。有的村干部忙于个人发财致富, 对村里的事不关心, 对群众的事不热心。

四是工作应付, 敷衍了事。有的“两委”班子没有长远打算, 缺乏积极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有的班子软弱无力, 不思进取, 对工作缺乏信心和决心, 产生厌倦思想和畏难情绪, 敷衍了事, 当一天和尚撞一钟。有的干部受社会不良势力的影响, 不敢大胆负责, 怕得罪人, 明哲保身, 得过且过。

五是难以胜任, 后继乏人。一些村集体经济薄弱, 经济困难, 工作难搞, 党支部和村委会发展思路不清, 发展措施乏力,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阶段无所适从, 缺乏凝聚力、号召力。部分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任务和集体建设垫资较多, 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 党员不愿当干部、自动辞职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是在乡镇党委的说服教育下勉强工作, 随时准备撂担子。

二、产生的原因

1.政策法律观念淡薄, 职责权力界限不清。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是农村全部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面推行村民自治, 离不开党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由于部分村干部不清楚这些最基本的政策要求, 一些村支部书记把“领导核心”理解为对各项事务都具有决策权, 其中包括管理的财产管理权和财务审批权, 使村委会有职无权, 导致对财产管理和财务审批的争执。一些村主任把村民自治理解为我行我素, 随意任为, 一个人说了算, 不主动向村支部汇报, 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这是造成农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班子不团结的重要原因。

2.受封建传统官本位思想和党政不分“一把抓”的影响, 村支部缺乏民主作风。一些村支部书记对各项事务大包大揽, 不能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忽视群众的要求, 习惯于“一言堂”做法, 把村委会的自治权把住不放。村委会主任则认为党支部只应管理党务, 自己是村民民主选举的, 应代表村民行使一切管理事务的权力。

3.部分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 没有能力实施对村委会的领导。有的支部书记不能适应时代发展, 不懂得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致使党支部和村委会职责不明, 党员和群众扒不开堆、分不开档, 把党员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 未能给农民群众带来经济实惠, 影响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形不成凝聚力。

4.农村家族、宗族派性势力干扰影响“两委”关系。当前农村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 各种利益群体不断分化组合, 有的形成以家族为主体的派系, 参与甚至左右“两委”的选举和村政村务, 使党支部和村委会成为各家族势力的代表, 使得农村实际工作和“两委”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化。

5.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农村利益分配发生了深刻变革, 集体利益在部分群众心目中越来越淡薄, 农村“两委”班子的作用在一些人心目中不再显得重要和突出, 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致使部分农村“两委”不能利用制度规范办事, 工作无序, 职责不分, 存在工作由谁管和由谁干一个样的问题, 难以在工作中体现出党支部和村委会各自的职能作用, 造成“两委”班子在涉及人财物等问题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矛盾增多。

6.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的民主意识不强。农民忙于自己发家致富, 缺乏对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 加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滞后, 许多农民群众不懂得正确运用和行使民主权力, 助长了村级领导班子办事不民主、不公开, 不关心群众利益, 重大事情不征求群众意见, 主观武断、盲目决策, 有的甚至为所欲为、欺压群众。

三、对策与建议

农村“两委”班子关系不协调问题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 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 要想从根本上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必须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以与时俱进的观念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深入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措施, 妥善解决好支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提高“两委”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 是解决“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问题的基础。首先, 各乡镇党委尤其是县级党校应适时举办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学习班, 组织他们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全面了解和掌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各自职责及村级工作运作程序, 打牢解决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的思想基础。其次, 创造条件、抓住机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派县直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迅速、有效地把“三农”工作中村级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 发展思路不开拓, 发展措施乏力这些方面的弱项补齐。有针对性地解决有的村“两委”关系不协调, “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章理事”的问题, 解决“老办法不管用, 新办法不会用, 硬办法不敢用, 软办法不顶用”的本领恐慌, 发挥“领头雁”的作用, 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再次, 教育村“两委”干部摆正自己的位置, 相互配合。村级工作如同一曲戏, 党支部的角色是“编剧”和“导演”, 村委会主任则是主要“演员”, 支部书记是“当家的”, 村主任是“管家的”, 要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和协调配合作用。第四, 教育村党支部书记充分认识到,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工作, 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六项职责。同时, 还必须不断改进领导方法, 学会运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典型示范、提供服务和经济杠杆等手段, 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 支持和保障村委会带领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但不能越俎代疱。第五, 教育村委会主任认识到党管农村工作是我党的一个传统, 也是一个重大原则, 村民自治是在党领导下的一项基层民主政治制度, 引导和帮助村委会成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既不能以“村民自治”为理由而排斥党支部的领导, 也不能因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处处依赖党支部。

2.尊重民情民意, 选准用好干部, 是解决“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的关键所在。能否选配好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协调能力较强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是解决村“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的关键。首先, 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实行“两推一选”, 通过党员和群众推荐, 村民或村民代表投信任票, 然后在党内进行选举, 这样既尊重了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又符合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 也能够把那些工作有能力、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支部领导岗位上来。其次,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建立以党支部为主体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和帮助下,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严格把好任职资格条件关, 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确保把那些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优秀村民选拔到村委会班子中来。再次, 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方面通过法定程序, 让村党支部书记竞选村委会主任。另一方面让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共产党员, 先竞选村委会主任, 如能当选再推荐为村党支部书记人选, 但实行“一肩挑”必须同时具备两种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基本素质。

3.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按章办事, 是解决“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的有效保证。建立健全村级管理制度, 是维系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的有力保障。目前村级大多数制度基本上都已建立, 关键是抓好落实, 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有些制度还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使之更加符合村级工作实际, 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并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 才能付诸实施。村“两委”联席会要定期召开, 至少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二是村“两委”议事规则。村“两委”联席会议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必须有一个规范的程序。比如, 在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前, 村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然后拟定需提交“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的主要议题, 并先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修改, 再将修改后的内容提交村“两委”联席会, 让村“两委”干部共同讨论商议;在做出决定时, 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如果意见分歧较大, 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三是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村委会每年应至少两次向党支部及党员大会汇报其工作情况, 接受党支部的评议和指导。四是村务公开制度。对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 都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五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要建立村级财务管理结算中心, 实行村帐乡管, 村级只设报帐员而不设会计。村级财务支出计划, 必须在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上通过后, 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签字, 报乡镇审批。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第4篇

基层村组织换届选举已经结束,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很好的落实,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村干部威信难树立。村两委任期是三年一届,村干部中普遍存在“一年选、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心态,村干部在这种心态下,一部分村干部不重视抓经济发展、财源培植、农民增收等工作,而是热衷于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奉行少树敌,当和事老。有的村干部通过拉票、不法势力等非正常渠道当选,在群众中自然没有威信,结果就使村级组织无法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各方面利益平衡难。选举期间,农村各种矛盾纠纷集中爆发,各方面的利益很难均衡。由于姓氏、派别、立场不同,原本和睦的村民被人为分为几派,把选举与狭隘的地域、人情、恩怨、亲疏、利益以及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联系起来,引发各种矛盾和冲突,造成姓氏对立、族群对立等,原本安静的村子瞬间“欢腾”起来。一些落选、卸任的村干部心态不平衡,倚老卖老,从中作梗,与现任村干部之间产生隔阂和矛盾。

(三)宗派、家族势力的影响大。竞选人从本家族或个人利益出发,利用宗派或家族势力游说、拉票现象依然存在。一是村里宗派、家族推选的候选人具有“压倒性优势”,其他家族就是联合起来也未必能够匹敌;二是难以保证当选者主持公道。宗派、家族推选的候选人当选上任后,不得不考虑宗派、家族势力的影响,在处理村务时,难以保证公平公正,这是大家族聚居的行政村在选举中难以避免的一个问题。

(四)竞选目的日益多元不好调控。以往换届选举中,大多数参选者想为村民、百姓干点实事的,但也有少数人出于“利”而参与竞选,认为可以利用当上村干部的便利,在本村土地审批、村内建设等项目上求“近水楼台”。还有为了“名”,认为当上村干部可以光宗耀祖;有的是为“保护既得利益”;有的是为混熟人,找上级好办事;有的是为了“气”,与其他村干部争高低,树己威,求认同。竞选目的不同,使一些村干部当选后,纪律松驰,作风飘浮,脱离群众,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加强和改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几点建议

当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出现的矛盾,是由于直选制度不完善引发的,改革完善村民选举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一)延长村(社区)“两委会”任期。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调查中,多数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村“两委”三年一届任期时间太短,不利于村干部干事创业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一般情况下,农村换届选举基本上需要半年时问,换届后村“两委”之间及班子成员之间磨合沟通又要半年,等一年后村“两委”工作步入正轨时,又开始面临下一届换届选举。村干部的大部分精力用在竞选和磨合上,不利于村集体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议村(社区)“两委”任期由三年一届调整为五年一届。

(二)要加强选举组织工作。作为主管村“两委”选举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握选举进程,实现公平公正。一要防患于未然。事前要考虑周全,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特别是对违法行为提出明确的处罚办法;二要把握局面。镇政府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详细了解该村各个家族人员的数量、分布,对有影响力的人物要搞准其思想动态,找准“穴位”,对症下药;三要召集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正确进行引导、倡导能人当选的理念,让群众了解候选人的优点;四要开展联合整治。要成立由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参加的整治组织,严厉惩治贿选行为,并提醒选民提高警惕、予以抵制;五要严格选举程序。要按程序进行候选人的预选及正式选举工作,切实做好投票、监票、唱票和计票工作,整个工作要透明公开;六要维护团结稳定。做到发现苗头,及时引导,找出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积怨,真正选出一个群众信赖、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领导班子。

(三)切实落实监督机制。一是搞好跟踪检查工作。根据竞选人三年工作规划,逐条逐句的落实兑现情况,并将结果张榜公布;二是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收入台账,随时掌握各项收入的项目、收取时间、兑现情况等,使收取的各项收入都能及时入集体账,不给私吞公款者提供机会;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对各项开支实行“一支笔”签字,同时进行民主理财,由民主选出的理财小组严格把关,实现开支双重把关;四是镇、街道财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五是实行村级财务由镇、街道的农村财务管理部门代管,收支事项均在有效的监督之下,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四)要加强村干部的政治思想和社会公德教育。镇党委要强化村干部教育管理。要经常举办培训班,组织村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等,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

综上所述,搞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选举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村干部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村务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等制度,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参考文献:

[1] 刘吉元 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期刊论文]-天津人大2009(4)

2010年村两委换届调研方案 第5篇

为做好今年底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决定对部分换届的难点村和重点村等进行专题调研,以排查换届中存在问题、摸清底数,努力做到村“两委”换届工作“心中有数”和“手中有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研内容

通过调研,努力做到“三清四掌握”。

“三清”:一是摸清现任村“两委”工作现状和党员群众对“两委”班子的满意程度;二是摸清村“两委”班子中妇女干部、党员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基本情况;三是摸清了流动党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底数。

“四掌握”:一是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掌握现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成员能否连选连任、交叉任职的情况;三是掌握当前村内党员反映强烈的土地、财务等热点问题及成因;四是掌握村内存在的宗族派性矛盾和其他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利因素。

二、调研方式

一是发放调查问卷。根据调研内容,镇统一制定《村“两委”换届摸底调查问卷表》,对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问卷调查。

二是入户走访。组成若干个调研小组分片随机入户走

访,与群众面对面座谈,切实了解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第一手真实可靠的舆情信息。

三是召开座谈会。召开现在职小组长以上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就走访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步骤

1、成立调研工作组。由纪委办、组织办、民政办和各管

区党总支组成的调研工作组,明确调研内容和方式,具体负责调研工作的实施。

2、确定调研对象。根据各管区总支提供的情况和当前班

子状况,结合上届选举情况,党委确定调研对象。

3、实施调研。根据确定的调研内容和方式,从4月初至

4月中旬,分若干调研小组到村进行实地调研。

4、形成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对调研的村分别形成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掌握各村一部分“六强”型(组织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发展能力强、带头能力强、协调能力强、自律能力强)的“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调查问卷表

调查时间:2010年月日调查人员:

调查对象:党员□群众□,家庭人口人,在县外务工人,其中党员人。

一、你对现村两委班子的工作是否满意,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你认为目前村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三、你认为现任干部中谁表现不错,可以继续竞选村两委干部?请分别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你对他们有何期望?

四,你认为现任干部中谁在党员、群众中意见比较大?什么原因,请具体说一下。

五、你认为在现任干部之外的党员、群众中,谁也有实力竞选村两委干部?在党员和群众中听说过他有意竞选吗?请具体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你对他们有何期望?

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第6篇

根据省、韶、乐昌市委的统一布臵,我街道16个村,11个社区的“两委”班子要在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为做好我街道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10‟33号)和韶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韶关市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韶市办联„2010‟7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以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建设富裕魅力和谐“广东北大门”、跟上全省科学发展步伐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①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②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行一村(社区)一策。③坚持有利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能因换届而影响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时间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从2010年12月开始,至2011年4月10日前结束。

1、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①准备工作阶段(2010年12月1日—15日)②民主推荐阶段(2010年12月16日—25日)③组织考察阶段(2010年12月26日—2011年1月5日)④党内选举阶段(2011年1月6日—10日)⑤工作交接阶段(2011年1月11日—15日)

2、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①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2月1日—15日)②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12月16日—31日)③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3月31日)④重点攻坚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10日)⑤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4月11日—6月)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职数配备

1.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一般3至5名,特大村(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一般7名。其中,村党支部委员一般3名,特大村不超过5名;村民委员会一般3名,特大村不超过7名。

2.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社区“两委”成员总职数(含交叉任职)为3至5人:居民人数3000人及以下的社区配3人;居民人数3001人及以上的社区配5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必须有1名妇女干部。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一般兼任团支部或团总支书记)。全街道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职数按66名配备。村和社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单列,不计入“两委”成员职数。

(二)任职条件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①政治觉悟高,能够正确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和社区居民服务。③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自觉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⑤身体健康,年龄:男的一般不超过58岁,女的一般不超过53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②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③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⑤外出不能回村、社区工作的。⑥散布以宣称任职后不尽义务、不执行上级政策、不完成上级交派任务,欺骗、煽动、蛊惑群众的,串联拉选票的。⑦<, /SPAN>有劣迹、横行乡里、以种种手段威胁干部群众的地痞及黑恶势力。⑧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损害地方党委、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的。⑨拉帮结伙、家族宗派思想严重的。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信仰邪教和地下宗教的。

(三)交叉任职比例

提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提倡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或社区党支部委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或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根据乐昌市委的要求,各村(居)“两委”班子中,“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全街道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85%以上。

三、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时完成,各村(居)党支部要增强时间观念,摸清具体情况,提高统筹能力,计划安排到位,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动权。重点做好如下十项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街道党工委已接合计生工作布臵了换届工作,也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换届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专职开展这项工作。各党支部要抓紧时间做好换届前准备工作,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领导核心的换届工作小组,明确各阶段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开展。

(二)配合做好村(居)离任审计工作。为确保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月到11月的村(居)财审计。各村(居)要及时主动的整理或上交帐。街道对拖延、拒绝提供审计有关资料或者阻碍实施审计的,将严肃查处,必要时由纪检(监察)、民政、组织甚至公安部门配合,确保完成审计任务。各村(居)要如实并及时向村民公开,取信于民。街道对审计中发现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违反财经制度的人要提前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必要的处理和调整,不让其进入新一届“两委”成员候选人行列。

(三)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街道党工委制定村(居)“两委”成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的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由“两委”成员作述职报告,发动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围绕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率、工作成绩、团结协作、干群关系、公道廉洁等8个方面内容对“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在开展民主评议后各党支部要按农村“两推一选”、社区“三推一评一选”的方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结果要在换届选举前公布于众。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民主推荐工作要在2010年12月前完成。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班子选配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稳步实施。街道换届办将在省、市的业务培训后,将制定标准规范的工作流程,印制到各村、社区组织实施,各村(居)要按照流程,结合实际规范实施。

(六)建立工作台帐。各村(居)要建立换届工作台帐,把“两委”换届各个实施阶段按时间先后排序,明确在什么时间要完成什么工作,要上报什么材料,会遇到什么问题,将如何解决等情况形成台帐。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和上报村、社区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确定选举方式、选举日期,完成候选人提名等相关内容,及时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度。

(七)组织业务培训。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后,除了市换届办组织业务培训外,街道将组织指导选举工作人员和直接组织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班。培训内容是: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村委会选举工作的一系列通知、决定、方案、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以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业务知识等等。通过学习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把握选举工作法定的方法步骤、操作规程和应对处理各种问题的办法,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八)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要正面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法律法规,做到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选举方法、步骤,树立正确的选举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引导和激发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引导她们勇敢地自荐,把优秀的妇女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

四、换届选举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1.党员群众推荐。结合村党支部委员述职评议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组织本村党员、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村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推荐的群众人数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党组织推荐。村党支部按照任职条件,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3.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按照村党支部职数2倍的人数,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党支部推荐情况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

(二)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

实行“三推一评一选”产生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1.组织提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个人自我推荐。面向社会公布社区党支部委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地点。组织提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我推荐,均需向社区党支部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10人以上联名,并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街道党工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经集体研究,从推荐人选中按照社区党支部职数2倍的人数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2.民主测评。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与党员、群众代表见面,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社区党员人数少于200人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本社区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社区党员人数超过200人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一般不少于100人。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一般包括:本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正副组长,驻区主要单位党组织代表,本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干部、妇女干部代表等,具体人数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确定。

3.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社区党员人数不足500人的,实行由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正、副书记。提倡有条件的社区党支部实行“双直选”,即先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等额或差额选举正、副书记。选举大会可邀请居民代表列席。

积极探索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共建的新路子,各地可结合实际增设一定比例的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鼓励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支部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支部委员职数。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和村民代表推选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村党支部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也可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其成员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照原推选时的计票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参照有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准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规定,同样有这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宜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职务。

2.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选举日、选举地点、选举工作人员、选民资格确定、参加登记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选举方式规定、委托投票方式、秘密写票处设立、写票和投票规则、候选人任职条件、提名程序、投票程序、中心会场和投票站的设臵、工作移交,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和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等。选举工作方案须提交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逐一表决通过。各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1月底前上交街道换届办。

3.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选举前应当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给予登记。登记时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选举日的20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在地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4.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可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的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3至5名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

5.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党支部可以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选民的意见,依据任职条件,对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出建议意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符合任职条件的也可以自荐。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提名有效;提名大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至少要有1名妇女候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候选人或有意参选的村民,可以在选举日前到指定的村内公共场所开展竞选活动。竞选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可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可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确需设立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并公告,不得以流动票箱代替投票选举大会或中心投票站。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选举大会或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引导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投票结束后,必须将投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当场开票、计票、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地方,可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提名选举或投票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或户代表选举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方式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同;实行居民代表选举的,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参照有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准提名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规定,同样有这十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宜推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选民登记。在本社区居住且拥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应登记为选民;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连续两年以上的,可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两年以下的,通知其进行选民登记,不登记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3.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实行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股份制公司)未彻底剥离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具体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有关规定。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机关选派。鼓励市、街道机关中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或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党支部任职。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街道换届办制定了领导指导联系点方案,每个领导对挂点联系点的换届工作负总责,每个村、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对换届工作负直接责任。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街道将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下达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交叉职数任务,各挂点联系领导务必紧紧围绕任务开展换届工作。

(二)加强协作和指导。街道换届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换届办具体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街道文化站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农业和审计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做好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同时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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