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站各项制度

2024-06-26

安监站各项制度(精选6篇)

安监站各项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采取“日报告、周例会、月交流”制度。

一、“日报告”制度。各社区安监员每天下午5:00以前要向安监办书面报告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内容是: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情况、新发现的隐患苗头和问题、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和意见、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同时报电子文本‟。

二、“周例会”制度。街道安监办每周一上午召开周例会(新楼四楼会议室)。会议内容:通报上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本周重点工作;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各社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监员参加。

三、“月交流”制度。安监办每月5日上午9:00召开月交流会交流内容:总结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其他需要交流的事项.各社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监员参加。

安全生产月报、周报制度

一、各社区和辖区所属单位应当在每周三、每月23日前向办事处安监办书面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办事处安监办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

三、周、月报内容包括:本周、本月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已经采取的整改措施、本月工作安排或进度等方面,“三分六定”落实情况。

四、月报应当按统一的报表报送,报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问题必须准确,上下相互衔接,切忌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五、其他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二、单位企业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三、各社区、单位、企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需要及时拟制定和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必须予以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

(四)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要求,对危险性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范围

辖区机关、企业(含挂靠企业、出租房屋、底商及地下室,下同)、街属市场(含占路市场)、居民区及街域内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实处;

2.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持证运行,有无隐患; 5.各种安全、消防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三、检查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每逢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敏感期,首先,由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对责任区进行安全大检查,然后,由分包领导带队进行督查。定期安全检查由安监办制定计划,全年不少于六次;

2.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业性安全大检查,集中解决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问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并按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经常性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浴池、网吧、建筑工地、商场等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隐患整改

1.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归类统计,落实整改措施;

2.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做好防范,避免事态扩大,同时通报区有关安全监管部门;

3.对整改后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留档备查。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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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

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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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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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办事处安监办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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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在社区、单位利用悬挂宣传横额,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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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安全生产月”等安全讲座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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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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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消防大队对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消防单位、易燃易爆高危企业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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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企业单位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教育档案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与奖惩制度

一、在每年年初、年中、年末,办事处安监办制定本辖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二、每季度汇总本辖区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

三、在重大节假日或根据上级政府的安排,做好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计划,并于工作完成后作出总结及时上报。

四、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控制指标的各项要求,对全年没发生安全事故的社区、单位给予奖励。

五、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或严重影响的事故责任人,将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处罚、行政处罚。

办事处隐患排查治理、移交制度

一、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作为主要内容,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街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情况的检查,社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情况的检查。要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报告”单位进行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要分级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车间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日志制度,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

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分级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同时确定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度

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把隐患整改的情况作好书面记录,主要内容:隐患描述、隐患类型、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方案及措施、完成时间和验收结果等。

四、隐患报告及移交制度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情况按上级规定时间报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能当场整该当场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主管部门,同时向有关职权部门移交,办事处对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以书面报告形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上报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协助有关部门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社区、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报告与通知:办事处值班室在接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和其他途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通知安监办主任,安监办主任立即核实事故情况并分别报告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和区应急救援处理中心。需要应急救援抢险的事故,立即启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分别情况处臵:对轻重伤三人以下事故、未遂事故,原则上由社区、街道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启动本级预案开展事故处臵工作,特殊情况启动政府预案;对受伤三人以上、死亡一人以上和重大事故险情,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并开展事故处臵工作。对重大特大事故,区政府现

场指挥部人员未到达前,办事处做好前期抢险救援工作,区政府指挥部人员到达后听从区政府现场指挥部统一开展救援工作。

3、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各级干部要始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医疗及处理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在事故抢险基本结束后,办事处要重点做好和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办事处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中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之规定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报告书》。

3、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必须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上报。

安监站各项制度 第2篇

(一)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事故快报)准确、完整地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安监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同时通知同级政府相关机构,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做好事故续报工作。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事故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的原则,每月30日前向县级安监部门填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安监站各项制度 第3篇

1 建立对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报告、屏蔽和淘汰制度的重要性

提高工作人员及受血者的健康安全系数;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降低血站人力、财力的浪费;减少不必要的污染。

1.1 献血屏蔽和淘汰的标准:GB18467—200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如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术未满3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1周者, 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1个月者, 肺炎病愈未满3个月者;近5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如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AIDS, 艾滋病) 患者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者;易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 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 如梅毒、淋病等;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1.2 对我站2004年—2007年不合格献血情况进行统计见表1.

注:本统计表中的“不合格”为血液标本检测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 Ag)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抗-HCV)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抗-HIV) 、梅毒抗体初复检, 任一项阳性者。

2 屏蔽、淘汰献血者重复献血的原因

2.1 血站方面

没有建立献血屏蔽、淘汰制度或虽建立了有关制度但未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对被屏蔽、淘汰的献血者重复献血, 对献血者自身、采血人员、受血者及血站的危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培训不到位, 不能严格按《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情况征询和体格检查;未进行电脑联网或进行联网但未认真查询;未进行快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检测;不能很好地履行献血后告知义务。

2.2 献血者方面

为免费进行血液检测而再次献血;对再次献血对自身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献血可以减肥、降血脂等。

3 采取有效措施, 层层把关, 确保血液安全

3.1 抓根本

建立“献血者献血后报告、屏蔽、淘汰”制度, 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 使每位护士熟知其重要性并贯彻执行。

3.2 抓源头

对预检献血者献血前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血液检验 (初检) ;对非预检献血者进行严格的健康情况征询和体格检查。

3.2.1 做好献血前咨询

详细询问其健康状况, 是否曾患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血液传播性疾病;是否存在GB18467—200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暂不能献血的情况和不能献血情况。

3.2.2 电脑查询

对有献血史的献血者以往的献血资料进行电脑查询。

3.2.3 初筛

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快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转氨酶的检测。

3.3 抓过程

对HBs Ag、抗-HCV、抗-HIV和梅毒抗体初复检任一项阳性者视为淘汰, 电脑屏蔽并列入《淘汰献血者通知单》。

3.4 抓善后

安监站各项制度 第4篇

一、“四项制度衔接”的必然性

——是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需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的要求之一。推行“四项制度衔接”,是政府组织向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大事,是政府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的表现。

——是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的需要。当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程度不高、保障水平有差距,关系不能转移,看病不方便,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仍然突出。推行“四项制度衔接”,是完善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是一项有利于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状况、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民心工程。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公认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不协调发展的问题。其中,至今尚未建立全面、系统、公平、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因素之一。实施“四项制度衔接”,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制度和行政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不同利益群体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和谐的运行机制,有效地疏导存在的矛盾,使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门、不同人群、各种要素处在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之中,从而形成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四项制度衔接”的可能性

——时机基本成熟。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发展医疗保障事业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统一了公共财政城乡居民补助均等化。这为“四项制度衔接”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经济条件基本具备。1979-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6%;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7%。国家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1132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6131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9年的171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5153元。同时,中央决定投资4万亿元扩大内需,3年内各级财政投入8500亿元用于医改,其中很大部分投入医保事业,为“四项制度衔接”奠定了经济基础。

——已有成功的尝试和可供借鉴的经验。一些省市在“四项制度衔接”上做了有益的探索实践。广东省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江苏省、杭州市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成都市实行“五个”统一建立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以上经验,为制度衔接提供了宝贵借鉴。

——拥有一支善于管理的队伍。我国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十几年来,基础管理扎实,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建立了完整的省(区)、市、县三级行政、经办管理体制。并拥有一支讲政治、懂业务、会管理、善服务、能吃苦、有劲头的管理队伍,为制度衔接奠定了管理基础。

三、“四项制度衔接”的重点

(一)推进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衔接。整合“四项制度”,重点先行整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要统一制度构架。按一种制度、两个参保平台的不同筹资标准构建制度框架,实现新农合向医疗保险转轨,使制度覆盖到所有地区、所有人群,享受同等财政补助,同等缴费义务,同等待遇标准。二要统一统筹层次。新农合要尽快实行市级统筹,与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一致,实现制度间的关系可转换、可接续、可转移。三要统一城乡筹资标准。根据城乡差别、居民收入差异情况,建立不同参保平台的缴费标准,初期暂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个缴费档次,由居民、农民选择参保。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政策的完善,要逐步建立起适合城乡居民不同需求的多个缴费档次和与之相对应的多个待遇标准,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四要统一城乡保障范围。统一制定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原则上社区卫生机构以提供基本药物、基本诊疗项目为主,报销比例明显高于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引导病人到费用低的社区卫生机构就诊。五要统一城乡医疗待遇水平。坚持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不同参保平台确定不同待遇标准,统一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线和基金报销比例。逐步降低起付线、提高基金报销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未成年人的统筹基金起付线。探索建立城乡居民门诊医疗统筹,扩大受益面。

(二)加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一是促进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统筹制定城市区域内的统一政策、标准和管理,方便就医购药、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难问题。实现参保人同市生活,同市便利,共享医疗资源。二是统一缴费基数,针对县(市)发展不平衡实际,可设不同缴费率,供不同经济状况用人单位选择。三是均衡城乡医疗待遇水平,缩小城乡待遇差别,减少社会矛盾。对用人单位缴费率達不到6%的地方要提高缴费率,确保有钱办事;控制统筹基金结余数量,使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同时,要控制个人负担水平,探索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办法,对个人负担数额实行年度封顶。四是调整个人账户使用方式,建立门诊医疗费统筹办法,充分发挥基金共济作用。五是统筹解决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问题,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及具有国有工龄、现已无单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采取政府帮助、基金结余调剂、企业尽力、个人尽责等多渠道筹措参保资金的办法,保证他们病有所医。

(三)统筹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取消政策歧视,打通各项制度通道,在参保年度内,允许不同身份人群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宜的一个险种参保。流动人员身份改变的,其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可互通、可转换,跨地区可转移、可接续。二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等,通过强制措施,促使其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要明确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三是允许有经济能力的居民、农民参加职工医保,对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达到60岁的,可给予享受相应待遇。四是探索建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相衔接的办法,把最高支付限额从6倍提高到6倍以上或不封顶。五是做好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不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通过申请、评审、公示,年度个人负担影响基本生活的,可获得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做好各项制度经办管理资源的衔接。一是整合管理资源,把分散在人社、卫生、民政三个部门的“四项制度”职能统一归口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城乡一体化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实现“四项制度”一个窗口办事、一站式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效率,解决管理体制不顺、缺乏统一规划、城乡差别的问题。二是明确省(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城乡医疗保险职能、责任,明确经办机构级别。三是建立市、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平台,统一经办执行标准、业务流程,形成层级分明的管理格局。四是加快“金保工程”建设,统一信息标准,使各种医保数据实现无障碍交换、共享,实现医保“一卡通”。五是健全城乡医保绩效考核制度,统一制订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贴、医疗费结算挂钩,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安监站制度(最终版) 第5篇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分为周例会和月例会,原则上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月例会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两会合并召开或随时召开会议。

2、周例会由安监站站长主持,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月例会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参加。

3、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周工作,及时解决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任务。月例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

4、会议由专人做记录,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要严格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要经常深入企业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各种检查要做到每次有现场记录,对查出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安全监察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允许继续施工生产。

4、检查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事故隐患进行详细登记,建立隐患档案。

2、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组织一个工作班子,制度一套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期限。

3、针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资料要及时归档。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1、发现有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求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2、发生需要紧急抢救的事故,应报告上级部门和安监部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告上级安监部门,简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后果、初步处理情况。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建立完整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台帐和档案,档案应包括事故快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安全监察人员十条规定

1、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2、不准由被监管单位报销应由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被监管单位安排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不准到被监管单位入股分红和搞有偿技术咨询服务。

5、不准出具白条罚没款收据和私自处理罚没款。

6、不准滥施行政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

7、不准徇情、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

8、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各类馈赠和福利待遇。

9、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推销产品。

安监站人员管理制度 第6篇

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达到安全生产 良好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1号、11号、21号为安全检查日,由安监站组织进行,各科队长准时参加(科室人员不得顶替)。

二、每月3号为安全例会日,由安监站组织召开,各科队长、安监员准时参加,否则每次扣除100元。

三、上级主管部门、总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安监站以三定表的形式下达相应的队组整改完成并及时上交三定表。无客观原因逾期未整改的罚款100元。未上交三定表的罚款50元。

四、通报罚款限期3天内交回安监站,否则以2倍金额上报安全副矿长、矿长审批,介绍劳资科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五、科队长每月查处“三违”3起,每起奖100元,否则每少一起扣除100元。

六、在责任区内,生产队组每月发生一起事故科队长每人扣除100元,安全无事故每人奖励100元。

七、科队长由安监站造册登记,记录当月安全检查、安全例会、查处“三违”等具体情况,当月执行奖罚并存档保存。

见《科队长安全管理月考核一览表》 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制度

安监员月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安监工作人员的整体管理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对全矿安全工作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推动全矿安全工作实现“双零”目标,同时使安监人员树立严格检查,监察防患于未然,保证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循环排查制度,认真填写安全信息日志台账,并且签名,月底出勤以台账考核为标准。

二、严格请消假制度,一、二天站里批准,三天以上矿长批准签字,否则按旷工处理,发现矿工一天扣100元,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声明,否则不予准假,请假超过三天者,按日工资计算。

三、安监员入井,必须对井下全方位监督,特别是对副井检身人员和信号工的监督,有问题即时反映或立即处理,如果不能起到监督作用或者徇私枉法,一律追究责任,并且严肃处理。

五、安监员在所辖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负连带责任酌情处理(100——500)元。

六、工资考核:

1、基本工资﹙3000元﹚: ﹙1﹚跟班安监员: 月出勤28天,下井26次(因工作原因未下井可按下井计),基本工资3000元,否则按日工资计算。

﹙2﹚资料安监员: 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制度

月出勤28天,下井26次,基本工资3000元,否则按日工资计算。

2、绩效考核工资﹙900元﹚:

﹙1﹚月查处“三违”5起,绩效考核工资为300元,每少一起在基本工资中扣除100元,少2起在基本工资中扣除200元,以此类推。

﹙2﹚月上交“三违”罚款金额1000元,绩效考核工资为300元,否则短缺部分在基本工资中扣除,超额部分按20%奖励。

﹙3﹚素质提升:月平均每天抄写《安全规程》5(月考核)条,绩效考核工资为200元,不达标准本项考核工资不计。

﹙4﹚按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月安全例会,绩效考核工资100元,否则每缺一次在基本工资中扣除50元。

见《安监员月考核一览表》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制度

入井检身员、记录员管理制度

一、检身员、记录员应佩戴标志,按时到岗执行入井检身任务。

二、检身员、记录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徇私情,以身作则。

三、建立检身记录薄,填写检身记录,对违章或扰乱、阻挠检身、记录工作者要及时上报安监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四、检身员、记录员要耐心细致地对待本职工作,决不准允许任何人将半点烟草、火种等一切易燃品带入井下,如发现井下有上述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追究检身员、记录员的责任,按惩处规定处罚100-200元。每查出一次奖励检身员、记录员100-200元。

五、严禁酒后入井,若发现有酒后入井者追究当班检身员、记录员的失职责任,处罚款每人100元。每查出一次奖励检身员、记录员100元。

六、严反偷盗行为,检身员必须加强检身,出入井都必须检身,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检身员20元,如屡教不改,必须调离岗位。查出一次偷盗现象奖励检身员、记录员每人200元。

七、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持入井证进行登记,无证或不登 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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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入井,严禁人员私自入井,否则对当班检身员、记录员罚款每人50元。

十、记录员认真填写出入井登记表,分队、组逐一进行登记,不得遗漏一人,否则对检身员、记录员罚款每人50元。

十一、实行三对口核实井下人数,即调度室、灯房、检身房共同核实井下人数,不得遗漏,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对检身员、记录员罚款每人50元。十二、一旦井下发生意外情况,立即清点井下人员及工种,迅速汇报调度室。

十三、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次日早班上交前一天检身登记表,否则对检身员、记录员罚款每人20元。

十四、检身员、记录员对岗位10米范围内的卫生负责,每班清理一次,保持整齐、清洁、干净。否则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20元。

十五、检身员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有事可与同岗位人员进行对调或顶班。(特殊情况另作安排)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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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员管理制度

一、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绝对不允许串、离、脱岗,如因上述原因影响行人或放料一经发现,罚款50元。

二、严格执行出入井排队乘罐制度,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坚决制止乘罐超员现象,否则一经发现,处罚款50元。

四、经常保持岗位周围10米范围内卫生清洁,绝不能有杂物出现,发现一次对信号工罚款20元。

五、岗位不得有闲杂人等进入或逗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坚决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声明联系顶班人员,否则发现一次责任不到位50元,如果有辞岗人员必须提前10天声明,否则私自辞岗,必须按旷工处理,不办清退手续扣除本月全部工资。

七、严格执行“准乘9人”的乘罐制度,或则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200元,发现3次予以辞退。八、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有事可与同岗位人员进行对调或顶班。(特殊情况另作安排)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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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员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帐目清楚,账物相符。

二、严格执行凭证领取火工品制度,无领用证一律不得发放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三、收存和发放火工品时必须对炸药数量、雷管数量及编号进行登记,并有领用人的亲笔签字,做到有据可查,否则每次罚款50元。

四、雷管、炸药不得一起存放,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并立即辞退。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或在库内逗留,否则罚款20元。

六、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发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七、发现火工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安全副矿长电话:8011

八、发放火工品时,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否则罚款200元。

九、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班末按时交回,和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十、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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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持库内整齐、卫生,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否则罚款20元。十二、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有事可与同岗位人员进行对调或顶班。(特殊情况另作安排)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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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制度

一、工伤管理

(一)、工伤事故申报:

工伤事故的处理由本矿自行负责解决。如果本矿确实无法解决或工伤职工伤势严重的,可上报上级部门调解解决。

1、工伤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2、上报手续,事故早报书----事故现场调查-----通报。

3、工伤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安监站(写明工伤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录用时间、工伤部位、工伤时间、地点及主要经过)。迟报罚款100元。

4、安监站写出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不进行报告的事故矿一律不予承认。

(二)、工伤管理费用及待遇

1、工伤管理费用: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由矿负责。

2、工伤职工待遇:工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3、工伤职工本人不愿鉴定,申请一次性解决时费用应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工伤本人的实际情况商定。

(三)、医疗终结后处理程度

1、办理出院手续及诊断建议书,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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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人人建档,协调处理。

2、工伤职工伤残要求一次解决,写出书面申请,然后由单位组织对伤者进行鉴定,据鉴定结果协商处理,伤残鉴定由县劳动委员会进行,并出伤残鉴定书。

3、工伤职工本人不愿鉴定,申请一次性解决时费用应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工伤本人的实际情况商定。

二、建立工伤档案

为工伤职工建立完整的工伤档案,包括事故申报书事故调查报告,诊断建议书,出院证,一次性解决申请书,协商请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职工工伤一次性解决协议,一次性解决费用,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争议

如果工伤职工对工伤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与本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不能协商解决的,报公司协同处理,如仍不服的,可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报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责任追究

(一)、工伤事故均由安全监督部门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细致现场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处理意见。

(二)、每起事故涉及到责任人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并务于接到处罚通知书后3日内交回安监站或由安监站报劳资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职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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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汇报制度

(二)、科队类别

(三)、出事地点

(四)、事故责任分析

(六)、定性:属轻伤、重伤、重大伤亡;责任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

七、工伤处理程序

(一)、分析事故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

(二)、工伤费不超500元建议在所属科队自行协调处理。

(三)、工伤费500-10000元,工伤调解委员会自行解决处理,医疗费;住院期合法医疗费;住院期间陪侍费30元/日;工伤补助金50元/日。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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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事故分析与处理,对煤矿安全生产不但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监督意识。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事故分析要在矿长组织的事故现场人员和煤矿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议上进行。

二、事故分析必须有记录,将有关事故的原因,经过,地点,类型,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做出详细的记录,同时将会议主持人,开会地点,参会人员,参会人数一并记录入册。

三、事故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并将事故发生经过以及今后的防范措施写出书面材料并入档保管。

四、事故原因查明后,对事故责任者不仅要严格按照《安全奖惩制度》的有关条例执行处罚外,还要按事故情节,本人认识及表现给予相应的处分,严重者直至罢免(开除)。

五、事故处理一定要严肃对待,公正查办。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庇袒护,从而提高全矿职工维护安全的自觉性。

六、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事故安全例会,分析事故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采区相应的防范措施,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制度

七、事故档案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与档案一并保存,大型、典型事故要认真收集整理,为今后的安全生产提供借鉴。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矿内任何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值班人员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安监站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二、矿内一般事故,安监站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追查,追查事故的目的在于分析事故的经过,弄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三、凡有意隐瞒事故不报者,按安全奖罚制度严肃处理。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所在队组的对组承担。

四、矿安监站必须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通报。楼俊泰业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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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站各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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