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方案范文

2024-07-23

联合执法方案范文(精选9篇)

联合执法方案 第1篇

2014年镇坪县

环保农业林业水利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间的衔接,增强环境执法能动性,促进环境执法方式转变,严厉查处各类恶性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扰民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联合部门定时排除派出执法人员,主动深入到重点环境污染单位,对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环保监察执法更加严格合法、公平公正,有力的提升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三、主要内容(一)检查重点

1.农业上:造成环境污染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林业上:破坏林地山体的企业个人。3.水利上:电站、沙场等。

4.其他方面: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秸秆乱烧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检查形式

1.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环保部门要认真梳理我县范围内重点打击对象的分布情况,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排查行动,及时掌握各种环境污染的线索。对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掌握的环境污染案件,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林业、水利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查处。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环保部门要梳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名单,会同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督促排污企业自觉守法。

3.配合上级联查行动。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从快从严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三)查处要求

1.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涉嫌农林水等部门监管职权内的违法行为,农林水等部门应积极参与执法,切实提升联合执法力度。2.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对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固定各种证据,对涉案单位依法严格处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3.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宣传教育力度,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做到“查处一起,威慑一片”,进一步震慑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有效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予以挂牌督办。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25日):由我县环保局部门会同农林水等部门,结合我县近年来的环境违法犯罪情况,共同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确定联合执法行动的检查对象、检查重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2.联合执法阶段(4月26日—5月25日):以我县环保部门、农林水部门执法力量为主,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以重点畜禽养殖场,开山建房区域,大型采砂场,电站等为检查中心。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总结交流阶段(5月26日—6月5日):环保、农业、林业、水利部门对联合执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同时,对联合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及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做好典型案件的推广和典型问题的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环保、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活动,成立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上级部门的学习和请教,对联合执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上报请示,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要认真学习,确保联合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联合执法行动效果。

(二)加强协调分工。环保部门与农林水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联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环保、农林水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主动通报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重要信息,确保联合办案迅速准确。

(三)加强宣传发动。此次执法行动,环保部门和农林水部门将开展告知执法,在行动开始前,将检查的时间、区域及查处要求等内容,通过电视、短信和互联网等提前告知公众,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广泛搜集办案线索,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的环境犯罪行为,要进行通报,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联合执法方案 第2篇

招照边检查、边复查、边督查、边销号的原则,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其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于10月底前动态归零。

二、行动时间

2014年9月30日至11月24日

三、重点范围

(一)煤矿 突出整合重组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矿井坚持24小时派人驻守,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抽采系统和抽采达标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规使用危爆物品,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行为。

(四)冶金建材 重点查处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五)道路交通 重点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治理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校车、无证旅游包车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进京或途径北京车辆的检查,严防非法运输夹带危爆物品。

(六)建筑施工 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操作人员无证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

(七)消防 重点查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九小场所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锁闭、堵塞;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进行定期检查等违法行为。

(八)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到期仍组织生产;四超、三违等行为;在停产整顿、技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超核定能力存放;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行为。

(九)特种设备 重点查处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冷库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产业聚集区锅炉存在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非法行为。

(十)职业健康 以粉尘、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治理为主线,对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职工多,容易发生群发性职业病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重点查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未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行为。

建材行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

四、组织形式

(一)镇安委会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成立督导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项执法队,重点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国土资源所、安监站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城乡规划所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派出所负责对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等行为。交警中队负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组织专项执法队,及时查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各安委会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沟通,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复查、督查和销号。

(二)全面覆盖,严明责任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

联合执法方案 第3篇

1 在思想认识上达到统一

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后, 严厉的事故责任追究, 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监理部门都深深的认识到, 只有加强部门间的合作, 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积极参加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整合农机部门安全监理执法力量资源, 改变乡村道路无人监管的现状, 才能有效地排查事故隐患, 掐灭事故苗头, 控制事故发生率。特别是“一岗双责”实施后, 巴中市政府分管农业和安全的领导多次找到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农机局, 要求摒弃利益, 加强几个部门的合作, 扭转巴中市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2005年通江县率先实施了协助执法, 把农机监理富余的监理人员分配到县交警大队下的几个中队, 充实到交通安全监管警力严重不足的第一线。2007年, 巴州区按照区政府的安排, 区编委组织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和监理站站长赴陕西考察了南郑、汉中、宁强等市、县农机监理与公安交警的联合执法模式。2008年, 平昌县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下, 从公安、农机、运管、路政、安监等部门抽调36人, 组成了四个联合执法小组, 2008年“9·1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 巴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多次安全会议上强调公安、安监、农机、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协作,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2 在信息沟通上达到统一

巴中市及4个县区都建立了在安委会框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机安全管理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每年常规召开两次联系会议。在大的活动如春运、全国安全月、百日安全活动之前,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召开活动准备会, 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各成员单位坚持互通信息, 为制定阶段工作措施提供依据。巴州区在区应急办的主持下, 坚持参加与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机关职能部门的应急救援演练, 平昌县的联合小组和通江协管执法都在不断深化。这些都为联合执法提供了组织保障, 使联合执法能够实现步调一致。

3 在行动上达到统一

在宣传工作中, 一是充分利用每年的全国安全月、百日安全等大型活动, 深入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 以“创建平安农机, 促新农村建设”为抓手, 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组织了由交警、农机工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的宣传队伍, 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 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查验制度, 开展好每个季度的“安全日”活动, 由于巴中市大部分乡镇的农机安全联组还存在, 安监和公安交警也想以此为依托, 加强车主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因此, 巴中市农机监理所从2001年开始实施的安全查验制度不断完善至今, 在驾驶人的教育上, 效果明显。三是突出以人为本, 坚持刚柔并济。一方面强制车主和驾驶人参加“安全日”活动, 接受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阶段形势的再教育;另一方面组织农机工程师队伍, 给他们提供机车维护保养、驾驶应急处理等方面知识的服务。同时, 在特别的日子如大雨、大雾和节日给他们群发温馨提示短信。在安全监管执法上, 几个相关职能部门都有一个共识, 那就是管不如防, 防不如自我保护。

在安全整治上, 充分利用重大节日期间安全大整治、全国安全月、夏季安全大整治和百日安全等活动, 农机、安监、公安、交通等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 重点开展对道路交通、农机安全、水上交通等检查, 一是有效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现象, 起到了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二是最大限度地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 降低了事故发生率;三是通过多次的合作, 部门间的合作统一性和协调性得到提高。

在业务管理上, 巴中市交警支队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车管业务大检查, 对农机监理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 对农机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事故处理上, 虽然在《道法》实施后农机监理没有了事故处理权, 但是处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事故时, 交警常要求农机监理人员到场, 配合交警检验事故机械, 协助事故处理, 降低事故损失, 积极为受害者谋福祉。

4 联合执法对农机安全的各种影响及成效

联合执法为何如此害怕“拍照” 第4篇

据“街道办”工作人员称,追打周某的执法者们并不是城管队员,而是“街道办”雇用的保安。撇开打人者的身份不讲,既然当时是三方联合执法,为什么会放任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行为?

据说打人的原因,是误认为旁观的男子在拍照。莫说周某并没有在对执法行为进行拍照,就算是在拍照,对执法行为进行拍摄又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或者条例呢?正常的执法行为本来就应该在阳光下进行。普通市民在没有设置禁戒范围内的拍摄,并不能构成侵权或者妨碍公务,是合理又合法的。北京规定城管执法要全程录像,正大光明的执法没理由惧怕拍照监督。

海淀区城管分局人员说,城管队员当时并不在执法现场,至于现场有无警察,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既然是联合执法,就不应只是“街道办”所雇保安的单独行动,当这些保安暴力殴打旁观市民,甚至“追着打了50米”,警察或者城管都毫无觉察?在这样一个联合执法过程中,都能上演一出全无顾忌的暴力行径,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这些保安和“街道办”到底什么关系,他们“代表”街道去参与联合执法,街道是否有工作人员陪同约束?在追究保安打人责任的同时,这些疑问也要给公众一个交待。

无论对待执法对象,还是旁观路人,执法者们都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尽管,打人的可能并非正式“执法人员”,但这些保安既然参与了执法活动,那么,“街道办”就应为他们的暴力行为负责。再次,不但要对打人者追究应有的法律责任,联合执法的另两方也不能置身事外。既然是“联合执法”,出了事情当然应该联合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 3至 9 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建成“平安畅通镇”、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特成立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对农村客运、面包车“三超一疲劳”、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行为;

2.对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3.对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4.非法改型改装车辆的行为;

5.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和聚集违章占道等现象;

6.非法经营或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深入工矿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2.在重大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车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采取联合惩处、联合验收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车辆行车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联合执法方案 第6篇

一、工作任务

1、为维护好赤水河流域的水事秩序,遵义市水利局积极主动协调,与泸州市水务局加强联系,针对赤水河交界河段水事执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2、双方市水利(务)局共同监管、查处涉及在赤水河交界河段河道内非法取用水资源违法行为、非法弃土弃渣侵占河道违法行为、破坏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非法采砂违法行为。

二、工作安排

1、建立联系形成联动机制(2014年1月至3月)

一是遵义市水利局主动积极泸州水务局进行沟通联系,与其建立水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齐抓共管的水行政联合执法制度。

二是双方市水利(务)局确定联络办公室和联络人,建立通讯联系平台,对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方式、处理的结果等及时通报并交换意见。

三是双方市水利(务)局对赤水河流域交界河段沿岸在建、拟建项目、企业等信息进行调查统计,登记造册,提供资料参考。

四是双方市水利(务)局按季度实行通报制度,每季度 1

最后一周互相通报该季度赤水河流域的执法情况。

2、开展联合执法巡查(2014年5月、10月)

双方市水利(务)局每年的5月份、10月份各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巡查,针对交界河流突显的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共同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3、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3月至7月)

一是双方市水利(务)局各自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活动,对检查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对违法行为作好取证工作;涉及对方管辖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作好现场照片记录、资料收集,及时通报对方。

二是作好跟踪监督,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列为重点监督对象,督促其实施整改。

4、督促整改检查(2014年8月至11月)

对前一阶段检查到的违法行为进行复查,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违法行为较轻的,提出整改意见后,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酌情考虑免除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较重的,且拒不改正的,坚决实施行政处罚。

5、总结(2014年12月)

联合执法方案 第7篇

行动方案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为加强市城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打击、整治我市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市燃气协会组织人员多次调查取证,发现在市城区范围存在近20个液化石油气黑市经营点,这些黑市经营点均无经营许可证,且设在偏僻小巷内和居住稠密区,较普遍存在使用过期瓶、报废瓶,更甚者采取“瓶过瓶”、充装劣质气等极不安全的操作方式谋取利益等现象,黑气供应点、黑气贩的行为已对周边居民中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还有部分非法经营燃气事主采取以车辆为销售点而不入室经营的办法销售瓶装气,试图通过钻法律空子来规避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打击,给住建、交通运输、交警、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取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难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深刻近段时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 1 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努力解决市燃气协会反映的我市燃气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燃气生产经营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平稳向好的态势。

三、主要内容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二)联合行动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局、城管局、区人民政府和市燃气协会,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派两名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查处无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2、查处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标准的其他行为;

3、查处燃气企业充装未经有效检测合格的钢瓶、超期钢瓶、报废钢瓶的行为;

4、查处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5、查处液化石油气市场短斤少两、掺假掺杂以及营销过期钢瓶、倒灌钢瓶等行为;

6、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7、查处个体工商户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经营瓶装燃气供应的行为;

(四)部门职责:

1、宣传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相关宣传工作。

2、住建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站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非法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从事转供经营性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3、公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查处运输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运输货车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城区行驶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安全行车规定的其他行为,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打击暴力抗拒执法的有关行为,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追究刑事犯罪。

4、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履行政府对专项联合整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督促各有关行业部门按其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配合专项联合行动组做好有关工作。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无经营许可、超经营范围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格证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押运员资格证 3 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经营的行为,查处运输车辆违反规定的擅自改装行为。

6、质监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充装液化石油气、短斤缺两以及充装超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螺丝瓶”、掺混二甲醚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督促做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工作。

7、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经许可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行为。督促指导从事燃气经营市场主体落实信息公示。

8、消防部门。负责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站点的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9、城管部门。根据城市综合管理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10、区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及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

11、燃气协会。根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市城区燃气市场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XX市城区燃气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XXX(市政府副市长)第二召集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4(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XX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 员:(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执法队。办公室设在XX市住建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部署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队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由XX市住建局牵头组织指挥,对联席会议负责。联合执法队工作车辆及执法装备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由XX市住建局统筹组织协调落实。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XX市城区范围内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参照市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燃气市场安全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安全有序关系千家万户,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全力,联手推进,确保统一、开放、有序的良好燃气市场的形成。

(三)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监督,树立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活动,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守法经营、群众广泛监督的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联合执法方案 第8篇

1.狭隘的宣传导向挤压新闻公平

新闻主题先行,把喉舌功能和为人民服务对立起来,把个别领导人的讲话当作政治,把政府机关的声音当作真理,把执法机关等同于法律,媒体的趋权趋利性严重损害了新闻的公平性。征地拆迁是当今社会最容易引发纠纷、产生冲突的领域,而媒体往往主动或被动地成为征地拆迁方的吹鼓手,甘当权力机构的宣传员,只强调拆迁的重要性,而忽视了被拆迁方的利益。

2.媒体审判、媒体逼视违背新闻规律

2010年3月23日,贵州电视台女记者卢某在和贵阳交警支队“联合执法”时,称女司机郭某的行为给贵阳市“丢脸”,遭到郭某的暴打。这种“联合执法”,造成了执法权和采访权的双重滥用。

3.利益驱动造成媒体公平危机

媒体作为盈利机构,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可能会把公正的天平倒向利益施予者。每当舆论监督和市场利益发生冲突时,媒体可能会偏向广告投放企业,忘记媒体的社会职责。

4.收视率导向冲击新闻公平

唯收视率导致的直接后果是电视媒体越来越多地注重新闻内容和结构的异常,重视新闻的娱乐性和商业性,热衷报道无关痛痒的小新闻,热衷于揭秘和小道消息、煽情性新闻。

新闻媒体如何做到公平正义,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

1.平衡组织、大众、市场的力量

媒体要保证新闻公平正义,就要平衡好三种力量:组织的力量,大众的力量、市场的力量。组织的力量,即政府组织部门的力量,媒体既要当好喉舌,也要为百姓代言。从大众的力量来看,媒体要满足受众的需求,但也不能简单地屈从于受众的需要,以防新闻低俗化。市场的力量是媒体业生存发展的物质条件,当舆论监督和市场利益发生矛盾时,媒体应守住底线,维护新闻的尊严。在实际工作中,这三种力量是互相渗透、牵制的。媒体要按照新闻规律办事,尽量兼顾各阶层的利益,尽可能倾听和发表各个阶层和利益团体的声音和观点。

2.制定有利于新闻公平的制度

首先,媒体要制定有利于新闻报道公平的采访编辑流程。2007年2月,《广州日报》向社会公布了《采编行为准则》,其中规定该报人员“不得与其消息来源建立业务和财务关系”。美国《洛杉矶时报》此类的规定更为详尽,它将记者、编辑在新闻流程开始前与报道对象的可能利益关系分为三种:一是金融投资,不容许记者、编辑采写与其存在财务关系的个人或者机构的报道,并规定个人理财方面的专栏作者如果拥有哪家公司的股票或者基金,那他必须在任何涉及该公司的股票或基金的文章中如实地向读者公布他与该公司的利益关系;二是个人关系,若采编人员的伴侣、近亲等人的行为、投资有可能影响新闻公正时,必须向上级报告,并尽可能让此采编人员回避该报道;三是评奖,记者、编辑只能参与和新闻相关的竞赛,禁止接受任何来自新闻源的奖项。该报还对新闻流程中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可能发生的利益关系作出规定,详细到如何应付被报道方的饮食招待(一般由该报支付,特殊情况下对方已付,报社将偿还此费用)、旅费报销(由该报支付)和赠送的小礼物(通常拒绝,除非在某个拒绝礼物就会激怒对方的文化环境中),等等。

在报道冲突性事件中,记者应该平等地寻求来自各方的观点,特别是要避免把第三方意见作为证据来引用。

在新闻写作中,记者应将新闻与评论分开,避免将个人观点带入新闻报道中,警惕那些有可能影响新闻客观性的、来自“信源”、“同事”或者所处“社区”的偏见,应如实地呈现采访中源自不同对象的意见。

在稿件选择时,编辑要有意识地选择反映多方观点的报道,或将只反映个别观点的稿件退回,要求记者进行再次采访补充;在稿件修改时,编辑应删除新闻报道中记者个人的观点,或将评论以社论、专栏、评论员文章等形式发表;在版面编排时,在版面的大小、位置、形态等不同元素中应体现对各方机会的平等。

其次,采编活动必须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中进行,不得向公众传播法律禁止的任何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誉权、肖像权。

媒体开展批评报道,要注意掌握好党的方针、政策,抓住当前与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舆论监督,而不是事无巨细地把群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都放到媒体上,为曝光而曝光。

统一管理 联合执法 全民参与 第9篇

目前,绵阳城管已成为绵阳的一张名片,一个品牌,住建部评价绵阳城管“十年如一日坚持长效管理,在全国城市管理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对推动全国城市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走出了一条适宜于自身管理需要的特色之路”。这条特色之路就是“统一管理、联合执法、全民参与”。

一、建立了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的城市管理指挥机构

为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改变过去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职责不明现象,绵阳于1995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建设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公安、建设、工商、环保、卫生等31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代表市政府独立行使管理职能。

1996年3月4日,绵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绵阳城区的城市管理实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公安、城建、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同年3月8日,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联合执法有关问题的意见》,理顺了执法体制。

绵阳市城管委明确规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并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政府每年从市财政安排30-50万元专项资金,对成员单位实施专项考核,严格奖惩,调动了成员单位积极性。与此同时,各区和各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城管办,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网络。在科技城范围内统一管理标准,农贸归市,摊点归区,坐商归店,自行车归点,机动车归场,沿街店铺及各单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城管委的成立,形成了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审批收费、执法分离等方式,将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职能分开,杜绝部门利益,促使各部门主动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城市管理,认识问题有高度,分析问题有深度,解决问题有力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决策,从而使城市管理方方面面的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管理标准得到高度统一,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2010年底,为适应绵阳城市飞速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本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调整了市区城管体制,在各区(园区)组建了城管局(办),着力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新格局。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基层积极性,整合了资源,提升了管理水平。

二、组建了有职有权、快速灵活、有强制力和战斗力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

1996年,在绵阳市城管委领导下,组建了一支以公安巡警为主,城建、工商、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城管联合执法队伍。联合执法的主要特点:一是有效整合了城市管理多种执法力量。联合执法大队成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行使原市容监察、绿化执法以及工商、规划、市政、公安等部门的部分或全部处罚权。原来的政出多门变为联合执法,整合了执法力量,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城市管理效果明显。1996年6月,联合执法不到半年,绵阳就在全省“三优一学”创文明城市竞赛中一举夺魁。二是维护了城市管理的执法权威,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想管管不住、管好难巩固”的被动局面。三是实现了城市管理与治安管理的共赢。有些城管问题同时也是治安问题,巡警参与联合执法有利于二者之间的相互促进。四是促进了城市管理与巡警巡逻勤务方式的对接。巡警24小时巡逻执勤,全天候巡查、全天候管理、全天候监督,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加上机动灵活、反应迅速,各种违章行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尤其是流动性大、善打“游击”的小摊贩没有了可乘之机。巡警实行警区责任制,对警区内“八乱”行为的查处情况被纳入大队和民警个人月目标考评,从而激发了民警搞好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三、充分运用公共关系理论营造了良好城管氛围

近年来,我们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主动运用公共关系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协调和处理与社会公众、上级部门及媒体舆论的关系,使城管部门的各种决策、活动和措施更加符合公众和社会的要求,赢得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信任、好感、支持与配合,实现城市管理部门自身形象的有效提升,从而全面推进城管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通过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城管接访日、城管公开体验日等畅通群众举报、信访等渠道,充分发挥问题反映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建立和落实领导接访制度。二是通过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城管微博等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三是实行登门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与群众建立情感与工作联系。四是在一些重大决策出台之前,通过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微博等新闻媒体公开向群众征求意见。五是开展民意测验,掌握公众舆论导向,了解公关工作状况。六是充分借助内部刊物《城事》期刊、城管网站、外部传媒等传播力量,促进城管公共关系建设。

同时积极加强队伍建设,将公共关系理念渗透到每个队员日常执法中,通过人际传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实践“人人都是城管执法形象”。一是微笑。通过执法人员的微笑,帮助城管执法人员在威严中透着一种强烈的亲和力。二是聆听。通过耐心听完当事人的表达诉求,淡化矛盾。三是沉着。通过城管人员的坚毅、沉着感染群众,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四是尊重。确保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人人平等。五是真诚。心里装着群众,真正对群众有感情,在执法时与群众互相沟通。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运用公共关系理论,帮助绵阳市城管队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功应对了一些城管执法公共危机事件,确保了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

四、形成了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全民参与机制

“秩序是管出来的,卫生是扫出来的,习惯是养成的,文明是引导出来的”,要始终保持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近年来,绵阳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双拥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普遍要求,普遍遵守,普遍享有”的原则,坚持“三统一”(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领导),实行“三结合”(治标治本结合、疏堵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监督结合),一方面,采取创建检查和考核评比形式,从“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城市管理向高水平、高层次和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以媒体宣传为主,传单宣传、宣传车宣传、学校教育、组建城管小卫士队伍(学校教学生,学生考家长)、宣传栏宣传等形式为补充,广泛宣传“市民八不准”等城管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解决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乘车、入厕、休闲等问题着手,让优美的环境来鼓励和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赢得了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提高了全民参与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形成了人改造环境和环境改造人的良性循环。

对于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6次纠正,1次处罚。绵阳城管的6+1的执法模式改变了绵阳城管的执法形象,同时也得到了市民的普遍理解和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2002年以前,绵阳城市执法的年罚款每年有三四百万元,而近三年年均罚款金额不足5万元。

绵阳城管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在拆除18条以街为市和1500多个占道摊点后,绵阳同时建起了16个专业市场和10个成规模的休闲场所,规划了200余个便民服务点,1个居委会就有一个便民服务点,居民生活便利快捷。这些措施不但解决了经营者的经营场所问题,还救活了一批贫困企业,增加了就业,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兼顾。城市管理者还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联系摊位、减免费用。正因如此,绵阳城市管理才一年一个台阶,城市面貌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事实上,城市管理是一个过程,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基本卫生、基本秩序管理;二是协调管理、综合整治、督促检查;三是处理违法违规。三个层面的工作紧密联系、环环相扣。基于这种理解,绵阳的城管实行市城管委领导下的,由城建、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实际上是一种形式上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种模式,整合了城建、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的管理资源,执法力度大,管理成本低。城管联合执法队伍还积极配合规划、卫生、文化、工商、河道等部门的专业执法,形成了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城管联合执法机制。由于这支队伍均系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既节约了城市管理行政成本,又达到了费省效宏的目的,成为绵阳城市管理的特色和精髓。联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结合,综合整治与长效机制的结合,提升了管理效能,城市市容做到了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平时与节日一个样,大街与小巷一个样,白天与晚上一个样。国内数百个城市到绵阳考察城市管理,均一致认为这种模式是成功的。

五、狠抓城管项目建设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以建筑风貌打造为主要抓手,确保城区面貌从整体上明显改善。重点对建筑实施了外墙装饰、空调外机规范、广告(店招)整治提升、违规搭建治理、防盗栏拆除规范等一系列改造。二是以广告店招治理为重要手段,确保城区面貌从细处有效提升。整治后,户外广告参差不齐、店招杂乱无章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善,推动了城市空间管理上档升级。三是以交安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建设为突破,推动城市管理设施水平稳步提升。通过打造项目的实施,城市空间立体感更强,品位和档次不断提高,城市魅力与日俱增,市民反响强烈。

六、推动了以数字化为基础的城市管理新实践进程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向“科学、严格、精细、长效”迈进,促进城市管理变革新实践的进程,大力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在原绵阳市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中心的基础上,以3S技术为支撑,充分整合公安天网视频监控、测绘局1∶1000电子地图、市信息办IDC机房和电子政务网(电信)有线网络资源,按照“两个轴心”的工作机制,设立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两个中心协调配合,独立运作,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了城市管理体制的“两个轴心”,下设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环卫、绿化、燃气、供水20个二级平台,并在全市体制调整后,增设5个区级平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和服务范围。通过数字城管监督员、视频监控系统和12319公众受理子系统,实现了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大范围、高效率的受理和解决。截止目前,已受理、解决各类问题10万余件。目前,绵阳市视频监控点二期建设正在快速推进中,完成后,视频监控点总数将近3000个,基本实现城区视频监控全覆盖。

近两年,绵阳每年改造20余条街道的3000余个商铺店招,实施100余幢建筑物风貌打造,建设改造提升10条街道,建10个公厕,坚持长年道路清扫保洁双班制……绵阳城市管理的年度目标具体而务实。十余年联合执法提升了绵阳城市形象,改善了绵阳投资环境。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内容不断增多以及管理体制调整,目前,绵阳城管正切实推进城市管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经验型向制度型,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由被动适应型向主动前瞻型,由严管重罚型向教育疏导型转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完善市城管委领导下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走绵阳特色的城管之路。要适时创新,树立新的管理理念,构建和谐城管,推进城管数字化建设,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要努力解决好与市民关系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最需要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市民的共同利益,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市民创造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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