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24-06-24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8篇)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1篇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依据和蓝图,而强化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和升级是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为此,我局根据天马镇部分村庄发生的多次集中违法建设行为,结合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近年来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发生的主要违法建设情况

2004年3月和12月,天马镇范围内爆发了两起集中性的违法建设浪潮,在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下,我局和国土资源局及天马镇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精力,对违法建设进行了集中整治,有效遏制了这股歪风的蔓延势头。但是,集中整治行动没能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今年8月以来,零星违法建设行为又有升级的趋势,目前后坊、大弄口、枧头区块又掀起了第三起集中违法建设浪潮。据统计,从2004年12月集中整治之后,天马镇范围已发生违法建设(已立案查处的)89起,涉案违法建设面积达15000平方米,涉及枧头、大弄口、五里亭等多个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负面影响较大。

二、对违法建设的处理办法

由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讨论定性,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违法建设所在位置对规划的影响程度的分析,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主要采取3种处罚办法:一是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处理;二是对规划影响较小的违法建设同意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区块规划未明确无法确定对规划影响程度的违法建设予以暂缓处理,待规划明确后再予定性。处罚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行。截止目前,在立案查处的89起违法建设中,决定拆除的有12起,同意罚款后补办手续的有44起,予以暂缓处理的33起。但在实际执法中,予以拆除的违法建设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规划管理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管理机制

1、日常巡查制度:由我局下属城市规划管理所和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或单独巡查,在每周五下午进行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巡查,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尽早制止违法行为。

2、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书面联系单形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对巡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违法建设行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存在问题

1、法律依据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199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1997年颁布实施的《浙江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在对处罚的定性以及处罚标准等方面都已不适应当今规划管理的需求。

2、处罚执行周期过长,处罚力度不强。由于工作程序等原因,从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发出停建通知书到作出处罚决定之间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而违法户的抢建速度却很快,往往发停建通知时只在做基础,而发处罚决定书时已是三层结顶。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法力度不大,往往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劝阻,而业主和施工人员却我行我素,拒不停工,所以有人说发了停建通知书等于是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

3、处罚决定执行快,但拆除决定执行慢。从2004年开始大规模查处违法建设以来,大部分是作罚款处理的,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执行的很少。这其中原因一方面处罚执行比较容易(有的违法户开始违法建设时就等着处罚的),而拆除执行程序多,而且对群众的影响大,执行难度也大。另一方面是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也希望采取处罚的方式了事,既可以增加单位收入,又降低了执法难度。

4、查处面不够宽,也不够深入。由于人力、精力等原因,近两年的执法范围主要集中

在城市近郊区及交通干道附近,对边远村庄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不够,难以及时发现并制止相关违法建设行为。另一方面,部分乡镇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薄弱,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举报、不配合,甚至阻挠、对抗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5、规划管理与农村居民点现状以及农村风俗习惯有一定的矛盾。规划要求相对集聚,杜绝分散建房,减少自然村。但把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建房与农民生活习惯以及以手工作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现状不相适应,农民不愿到中心村集聚,造成了村庄建设控制区的违法建设。另外,少数农民受利益驱动,特别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村,由于城市建设需要,很有可能被列入拆迁范围,而通过抢建住宅,可以享受到拆迁补偿,这是近郊村农民违法建设大量爆发的最主要原因。

四、建议意见

1、加大村庄规划实施力度。天马镇范围内的村庄已基本完成了村庄规划或居住区规划,目前的问题是规划得以真正实施的很少,造成非规划范围内违法建设蔓延。为此,进一步加大村庄规划实施力度是遏止违法建设蔓延趋势的根本所在。一是要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村镇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增强思想和法制保障。二是强化考核、管理,运用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主体实施村镇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拓展筹资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解决经济薄弱村级集体规划实施的资金瓶颈,使村庄规划能得以顺利实施。

2、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加强宣传,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和守法意识。建立镇村各级上下联动的机制,加强乡镇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通过村民公约等形式,聘用村规划联系点等,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跟踪管理。二是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法院等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罚工作。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以及时对违法建设行为作出定性及处罚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提高对违法建设的罚金标准;对决定拆除的违法建设要坚决予以及时强制执行,以全面提高规划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强有力的打击,有效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建议配强、配齐城市规划执法队伍的人员、办公设备等软、硬件设施,以有效扩大规划执法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工作效率,加强规划执法工作力度。

当前,应尽快执行大弄口、后坊及枧头区块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决定,以防止该区块农民继续仿效。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2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履行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搞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乡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起到震慑、遏制和打击作用。**年11月15日,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自觉放下双休日休息时间,在大队长饶晓东同志的带领下,和**镇分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一同对**镇、**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的方式方法,对乡镇规划区内、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地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嘱咐执法人员搞好检查台账登记,现将巡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但是,目前,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仍屡禁不止,私搭乱建、偷建抢建、暴力抗法等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一、**镇、**镇违法建设基本情况

据统计,此次共发现违法建设行为21起,违建面积19057.67平方米。其中5月份发案16起,违建面积2484.72平方米。具体为:

1、城关镇**街135-2号新建房屋案件1起;

2、城关镇水寨子村新建房屋案件1起;

3、城关镇郭家梁子村加层扩建案件1起;

4、城关镇**村新建房屋案件2起;

5、城关镇后坝村加层扩建案件2起;

6、城关镇廖家河村新建房屋案件2起;

7、**镇漫液村新建房屋案件1起;加层扩建案件1起;

8、****家岭村房产开发新建房屋案件1起;

9、**镇船形寨村加扩建钢架板房2起;

10、**镇小河边村新建房屋案件2起。

二、城区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分析。

1、利益驱动。一是增大房屋面积用于租赁增加收入,二是期望征迁获取更多补偿,三是侵占公共空间谋取私利。

2、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民建自住房。部分老城区房屋及规划区农民自住房确实因建筑设计构造、使用年限等因素影响,经过长时间风雨侵蚀,房屋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在县城规划区建房规划审批政策暂时停止的背景下,部分群众采取偷建、抢建、强建的方式建设房屋。

3、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受文化素质及传统观念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普遍认为在自有土地上盖房自己住,并且经过村委会批准同意。另外,认为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十分繁杂,存在心存侥幸,先建再补办手续的心理。

4、违法建设巡查和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执法执法局现有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既要负责城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市场管理、渣土管理等工作,又要承担18平方公里的县城规划区的`建设行为巡查、执法工作。在违法建设巡查和依法查处上往往顾此失彼,同时又受当前行政执法程序等因素影响,导致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工作成效不理想。

5、停工难和强制的拆除难。根据目前情况看,城管执法局对所有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都第一时间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是往往执法人员一离开,违建当事人又开始违建施工。一处违法建筑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但是违法建筑仍然在偷偷施工,由于城管执法局没有相应强制措施和手段,停工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另外,在城管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组织强制的拆除时,违建当事人纠集亲朋围堵拆除现场,攀爬拆除机械、甚至采取辱骂、威胁、追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城管部门又不能对当事人当场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拆违行动无功而返,反倒助长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相关建议

1、疏堵结合,满足部分市民群众的客观需求。建议相应职能部门出台城区危旧房屋修建管理实施办法,对房屋修建申请不搞“一刀切”,明确并公开准予修建的房屋类别,在许可过程中细化明确房屋修建标准,如结构、层数、高度、立面等,使县城规划区危旧房屋修建、改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执法,强力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对于部分严重影响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建议县政府牵头,抽调城管、国土、住建、规划、公安以及相关镇村人员成立“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少数顶风违建、影响恶劣、对规划实施存在较大影响的违法建筑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以点带面,部分心存侥幸的违法建设户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3篇

近几年来,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 大学生中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日趋严重。据不完全调查统计, 2004年-2006年淮安高校保卫部门破获涉及大学生违法违纪盗窃的案件共有49起, 其中2004年为13起, 2005年为16起, 2006年为20起。2006年10月29日晚, 淮安市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刘某, 在学生宿舍盗窃被当场抓获。据该生交待, 其先后在周边高校作案11次, 盗窃的物品有手机、学生学习用品等, 涉案金额累计4000余元。2006年6月30日下午4时许, 淮安某高校学生赵某, 在教学办公大楼内趁办公室无人, 将一名工作人员的一台手提电脑盗走, 因失主报案及时, 在保卫人员严密布控下。该生最终在校门口被保卫人员截获。另据我们查阅的资料显示, 外地高校如重庆市沙坪区检察2002年至2005年10月, 共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51件66人, 其中2002年9起15人, 2003年11件15人, 2004年12件15人, 2005年1-10月就有18件21人。犯罪大学生涉及10所高等院校, 其中4所重点大学就有43人。常州武进检察院统计:2006年该院共受理在校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10件20人, 占在校生犯罪的100%, 成为武进青少年刑事犯罪新的增长点。从调查中, 我们还了解到, 盗窃犯罪约占大学生犯罪总数的50%左右。其次就是伤害案件。从总的趋势来看, 大学生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 违犯校纪校规, 甚至以身试法者屡屡出现, 有些案件在校内外引起极大震动。如:2005年1月8日上午, 北京外事研修院心理系一年级学生小民, 被刺身亡。刺死他的是其校友, 19岁的大一学生小徽。伤害原因只是为了一点口角纠纷 (《现代快报》2005.1.10) 。过去常有的盗窃、流氓、伤害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以前较少发生的暴力型犯罪也开始抬头, 尤其还出现少数团伙犯罪。如西安某大学5名大学生强暴女青年。包括西安某大学5名学生在内的7名犯罪嫌疑人, 在一夜间猥亵轮奸了2名女青年。被抓后, 他们无知地问民警“关多少天?罚多少钱?”据审查, 他们相约在27日通宵上网, 28日到义兴旺酒楼住宿。有人提议找个女大学生来玩玩, 随即其中一人将他认识的网友郑洁骗至酒楼, 学生张矛、董乐提出与郑发生性关系。遭拒绝, 强奸郑未遂。几个人又对同学王小靓说道:“你不是认识一个叫‘小心眼’的女同学吗?”凌晨4点, “小心眼”陆艳被王小靓带至酒楼一个房间, 四人按住她的手脚, 将其轮奸 (《江南时报》2004.7.16) 。

二、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 犯罪类型单一

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 从目前统计情况看, 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种罪名;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约为10:1, 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 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 犯罪目标固定, 涉案金额较小

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 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手提电脑等, 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 多数都在一千元左右, 也有极个别因盗窃手提电脑, 涉案金额为八千元左右。

(三) 侵害客体多是学生

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一般都是同学, 越熟悉的人 (舍友) 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当然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也有, 仅占少数, 但被侵害权益者也都是校内同学。

(四) 处理结果轻微

大学生犯罪处罚一般都较轻。凡在校内查破的大学生犯罪案件, 学校一般都不移交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由学校内部按照大学生处分条例和校纪校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勤令退学和开除学籍。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五) 学历层次一般偏低

在涉案大学生中, 一般以民办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生为主。公立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也有, 但占的比例较小。

(六) 年龄结构偏小

以本科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的学生很少出现。

(七) 户籍范围

多以外地来市上学的大学生为主。

(八) 犯罪意图主观故意

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 没有顽抗情绪, 在侦查阶段一般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 且口供比较稳定, 不会出现翻供现象。

三、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其苗头的形成与违法犯罪本身一样, 有其深刻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诸如社会、家庭、学校的原因, 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即行为人的原因。笔者认为, 其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治思想素质差

由于受资产阶段处由思潮的影响, 少数学生入校后不注重政治学习, 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 思想上缺乏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可贵品质, 存在着混文凭的想法。以我院学生为例, 绝大多数来自农村, 刚入校时, 大多数人保留着勤奋、朴实的作风, 进入二年级, 少数人受社会风气和各种思潮的影响, 对学习开始厌倦, 对生活开始盼比贪图安逸、享受, 讲究吃、穿、玩、乐, 有的逐步走向堕落。

(二) 缺乏组织纪律性

现在的大学生, 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 从单一的家庭到学校这个大集体, 没有经过严格的组织纪律训练, 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情操。因此, 行动上不严格要求自己, 随心所欲, 长期下去, 难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 法制观念淡薄

由于哥们义气大于法纪观念, 往往一点小事可以引发互殴甚至打群架;由于经济条件有限, 满足不了自己的大肆挥霍, 一跃而变为盗窃犯;由于思想空虚而又不甘寂寞, 成天游荡在网吧、录相室、游戏机室, 最终由天之骄子变成了犯罪之人。

总之, 大学生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 而且这多方面都是息息相关脉脉相连的。大学生自身也是受其他方面, 如社会、家庭、学校的影响。大学生在思想上大多比较不成熟。由于年龄和社会阅历的原因, 是情感比较脆弱的群体。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有增无减的事实表明, 当代社会面临一个新的问题, 如何去引导处于未成年与成年的夹缝之间的大学生。

四、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思考

正确道德观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 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预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对人才的珍惜, 是对社会的责任。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的产物, 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与其他犯罪具有类似性, 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患于未然, 针对其犯罪原因, 实行综合治理, 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合理发展的环境, 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

(一) 坚持“智力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的教育模式, 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

首先应加强对大学生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 增强其公德意识, 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使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和金钱, 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 把追求美好的生活愿望同为社会多作贡献的行动结合起来。

育人要育人性的人。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 大学期间对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学校要向学生广泛宣传新时代的英雄、模范, 引导其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抵制一切落后、愚昧、腐朽的东西。让大学生能够学到现代科学知识、技能和理论的同时, 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 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 教会他们为人之道, 使他们真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 是高校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二) 建立有效的大学生心理救援机制, 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大学生感情丰富, 没有走上社会却渴望走上社会, 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 但社会却纷繁复杂, 所以, 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 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 走上犯罪的道路。针对其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 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 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悲剧。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当前尤为重要的是:

1、建立以宿舍、年级、学校为单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

管理中心, 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调适, 消除其人格障碍, 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必要时对学生遇到心理问题时给予有效帮助。

2、丰富学校文体活动, 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人和谐相处。引导同学之间在活动中发现多方面的价值, 尊重差异, 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 笑面人生, 热情生活, 多交朋友, 学会欣赏个体的独特性。

3、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 正确交友。学校要教育引导在校

的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 应该以友情为重, 并利用指导和帮助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友谊, 正视同学关系, 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让学生学会乐观面对困境, 敢于承担责任, 待人宽容, 使心理经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

(三) 多形式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 进行教育。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首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要从刚入校门着手, 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教育, 结合校园内的安全案例讲危害, 向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 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帮助大学生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在校园里开展普法教育, 绝不仅仅是单纯地让大学生读法律条文, 而应当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感, 让他们了解法律是他们生活及健康成长的保障, 遵纪守法自然会得到好的效果, 靠个人意志去寻求所谓的自由, 只会触犯法律。要用科学的方法, 从公平、公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去进行教育, 并努力改进外在环境。

在大学里设置的法律课应当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 不能作为选修课不计学分, 应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的法制教育, 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提高学生的法律观念。

(四) 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

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 保证校园里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 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因此要加强和改革高校的学生管理, 尤其是集体宿舍的管理, 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 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 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 最终从体制上杜绝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

(五) 司法机关的积极协助

司法机关对大学生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以法律效果为基础, 以政治效果为原则, 以社会效果为目的, 采取人性化的帮助手段, 挽救这些失足青年, 使他们能够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对罪行并不严重的且有悔改之意的, 应采取微罪不诉或建议法院单处罚金的方法, 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往往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生定期联系, 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 同时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

(六) 家长有针对性的引导

学校对大学生的引导是整体上的、普遍性的引导, 而对大学生有针对性、个别性的引导则要靠家长了。因此, 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 加强与孩子的沟通联系, 在配合学校教育前提下, 有针对性的加以引导, 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

(七) 加强公益劳动教育, 让学生融入社会, 增强其爱心和责任感

我们的教育担任着为新世纪培养人才的重托, 而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我们社会各界面临的挑战, 新世纪需要大批有文化、有道德、重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在校大学生应定期走上社会, 到工厂、农村、机关进行义务劳动, 在大学生中开展公益劳动教育, 可激励学生立志为祖国的富强积极进取, 建功立业, 保证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又可培养孩子参与实践的能力。

此外, 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生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措施, 优化社会大环境, 以及校园环境, 加强教育领导, 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把大学生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摘要:研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 是研究大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高校学子违法犯罪, 不仅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给家庭造成重大损失, 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为探究大学生犯罪特点, 分析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找出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 我们于2007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利用两周时间, 采取走访有关学校、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 对近几年来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4篇

一、201 5年以来南宁市劳动保障维权案件办理情况

2015年1-9月,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案件737件,涉及农民工等劳动者人数1.57万人,追回工资待遇15139万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9.84%、58.59%、48.92%。

2015年1-9月,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参与处置因讨薪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228件,涉及人数1.49万人,同比去年分别增长40.7%、106.94%。

据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案件情况的总体分析,2015年1-9月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占比高。约占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总量的70%,同比2014年64.5%略有上升,仍是劳动监察和突发事件的重点。

二是群体性案件更突出。案件总数、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同比往年明显增长,其中: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增长幅度分别达到58.59%、48.92%,群体性事件涉案人数是去年同期的2倍,超过去年全年数。

三是向常态化转变。2015年以来,因讨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再主要出现在春节前和重大节庆日,而向日常频发转变。

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高发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持续下行对经济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涉及建设领域的房地产业以及部分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建设受到影响,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支付和结算纠纷明显增加,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例如:2015年2月12日上午,南宁市某房地产项目发生人员爬塔吊讨薪聚集事件,该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广西A房地产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广西B建筑工程公司,从业的农民工主要为涉及土建和水电工程的广西C劳务分包公司和南宁市D劳务公司两家劳务分包单位派遣。2015年以来,该项目存在工程款拖欠问题,导致劳务公司无力支付1800多名工人的工资,涉及金额3400多万元。据了解,该房地产项目属于利用农业银行贷款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受经济结构调整、2014年国家收缩银根等影响,该公司与银行的贷款发放合作出现问题,银行方面涉房地产项目贷款额度用尽,A房地产公司因此出现资金紧张,导致项目建设推进出现困难;A房地产公司虽通过各种途径试图筹集资金,但仍未能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由此引发工人采取过激行为,形成讨薪群体事件。

(二)建设领域的违法分包、违法垫资施工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虽然建设领域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领域的违法分包、违法垫资施工行为,但从实际工作中发现,建设领域的违法分包、违法垫资施工行为仍是行业内承揽工程的“潜规则”。特别是2014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后,南宁市有关部门虽组织开展专项政策宣传,并组织人员就建筑项目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但由于转包和违法分包具有隐秘性的特点,执法效果并不明显。由此,受建筑工程项目长期以来形成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包工头甚至施工队组违法分包、违法垫资影响,一旦出现工程纠纷和工程结算问题,就常常演化为讨薪群体事件。

例如:2015年1月,南宁市某小区一期工程发生项目纠纷事件。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某杂志社,该杂志社通过融资引进了南宁市E房地产投资公司作为代建单位,施工单位为广西F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南宁市G建筑劳务公司。代建单位E与施工单位F合同约定:住宅楼及办公楼主体框架封顶前无进度款支付,由F公司垫资(无息);住宅楼及办公楼主体全面封顶后,F公司向E公司提交已完成工程款计量支付申请报告,E公司收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确认,并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造价的85%给F公司。但在该小区一期工程主体已封顶、双方确认工程造价,并明确E公司按约定应支付2940万元给F公司的情况下,E公司却只支付了520万元,进而导致F公司无力支付G公司的劳务费用,多次引发欠薪群体事件。

(三)农民工以聚集讨薪作为工程结算纠纷的解决方式

目前,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对建筑行业用工管理仍然采取粗放型的方式:在工程结算的时候,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一般只与包工头进行结算,将所有民工工资款项支付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负责支付给工人,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具体支付明细及资料既不掌握也不索取。

由于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在日常施工劳动管理中的“一包了之”,一旦施工企业与包工头发生工程结算纠纷,包工头往往采取隐匿工资核算材料或直接给工人虚开工资欠条的方式,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理由要挟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解决。目前,此类以被欠薪为由来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的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已占讨薪案件的绝大多数,如包工头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往往还煽动工人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激化。

(四)少数不法分子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恶意讨薪

2015年1月,南宁市某开发区连续发生两起(某通信科技园项目和某百货仓库项目)农民工恶意讨薪事件。包工头李某、白某等18名外来农民工在建筑企业同意支付工人应得工资的情况下,无理要求企业支付超出应得工资十多倍的费用,并数次到项目部采取拉电闸等过激方式阻挠建筑企业施工。在110出警后,此群农民工还对出警民警采取谩骂侮辱的方式制造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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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白某等人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动辄采取上访、暴力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以违法手段讨要所谓工资,属于明显的恶意讨薪行为。

三、南宁市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南宁市通过采取系列工作措施,及时、快速、稳妥地处理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加强“重点监控”与“日常排查”,形成高压管控态势

依托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劳动用工管控体系,对市区范围内新增223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同时,通过发放自查表和开展日常巡查对企业和建筑工地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控,及时了解企业基本信息、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基本情况,将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和协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曾经出现过欠薪行为的企业和拖欠行为多发、频发的领域、行业进行重点监控;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的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事件发酵扩大;对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2015年1-9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3.36万户,涉及劳动者38.49万人。

(二)实施“两网管理”和“统一指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依托南宁市在全区率先组建的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各县(区)、开发区维权中心,以及“两网化”管理的基层网格投诉受理点、全部配备移动终端设备执法人员,联同专门的投诉举报热线“5702362”和“12333”人社综合服务热线,全市建成“统一指挥、三级联动”的维权服务网络。市指挥中心根据案件情况,统一调配各网格执法人员快速介入、迅速处理;执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或寻求指挥中心支持,实现劳动维权“多点受理、统一分派、分片查处”。同时,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要求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人员进行24小时备勤,全天候受理农民工欠薪维权的举报、投诉,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欠薪群体事件,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起到保驾护航作用。2015年1-9月,市指挥中心接听来电5999人次,向各县、城区(开发区)维权中心发出维权任务114件,已回复112件,回复率98.2%。目前,南宁市劳动者“一个电话能报案、在家门口就维权”,极大地方便了劳动者维权,使违法案件的处理更加快捷。

(三)推进“部门联动”和“司法衔接”,增强讨薪追欠威力

一是通过加强建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形成清欠工作合力,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查处力度,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能够多管齐下对违法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和追责,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和指导企业主动担负起用工主体的责任,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二是在2014年年底,按照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南宁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查处办法》,细化明确四部门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畅通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对接的工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2015年1-9月,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将28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19件,形成了南宁市合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

四、有关工作建议

(一)加大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讨薪事件高发

从管理上看,建设领域施工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由此引发各类工程结算纠纷不断,是当前引发南宁建设领域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频发的主要根源。从实践看,许多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的实际问题即为工程款结算纠纷,甚至出现包工头在发生纠纷后“一逃了之”的犯罪行为。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等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遏制建设领域因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加强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客观报道,从舆论上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由于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了解得不深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农民工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未能通过正常渠道向劳动保障维权部门投诉反映,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或过激行为维权;再加上少数不良包工头为了解决项目结算纠纷等问题,鼓动农民工采取非理性行为讨薪,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建议宣传部门协调新闻媒体在报道相关讨薪突发事件时,加强与劳动维权、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农民工维权案件进行更加客观、更加全面的宣传报道;同时,加大对网络舆情的关注与及时跟进,及时抑制事件的负面影响,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作者简介:吴新华,广西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在读研究生,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涛,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5篇

违法违规情况的调研报告

结合卫片执法检查情况,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

一、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现状

我市近年来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各类土地违法总量大幅下降,土地管理秩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在新增建设用地中仍占一定的比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未报即用是土地违法的主要形式。在我市新发生的宗违法用地中,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面积比例达到 %。

2、农村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违法用地占一定比例。全市宗违法用地中,农村交通道路基础设施违法用地 宗,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另外,还有一部分在前时相之前发生,监测时段内未继续建设的道路项目占有较大比重。两者相加,占违法用地总面积的 %以上。

3、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时有发生。近来年,我市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违法明显减少,但“零星”工业项目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全市共宗工业用地违法,面积亩(耕地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4、拆迁安置及村民建房违法用地仍然存在。全市这类违法用地 宗,面积亩(其中耕地 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5、其它违法用地。科教等其它违法用地 宗,面积 亩(其中耕地 亩),占全市违法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

二、农村建设用地违法违规的原因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留有死角。特别在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不够,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只注重“应急”不注重长效。少数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没有树立真正的科学发展观,依然存在“以地生财”和“以地招商”的思想,以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由,采取出租集体土地的方式招商引资,盲目引进企业或业主,擅自表态或默认企业违规用地。一些单位和个人国策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而违法占地。

2、违法用地行为受利益驱动,有着强大的经济动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

一旦被征收,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而“以租代征”出租土地,甚至比自己搞种养业的收益要好,还保持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一些村民不珍惜土地,自愿或支持出租自家承包地用于他人非农业生产,以换取低廉的土地租金和眼前的经济效益。

3、政府有限的财力不愿预先支付土地补偿和报批费用,而是由用地单位来承担,这就造成土地尚未征转、不具备出让条件,用地单位已经支付了大笔费用。就批次用地而言,每年计划指标下达有一个过程,拿到指标后,分配项目、组卷上报、挂牌上市、供地,周期较长,而一般工业用地和市场商机密切相关,很难承受漫长的等待过程。

4、计划紧缺、资金不足以及城乡土地增减持钩计划下达较迟等原因,也造成部份项目没有及时办理农手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手续,形成违法用地事实。

5、占补平衡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无法报批。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压力也大。法律虽然规定建设单位负责占补平衡,但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由于补充耕地方案难以落实,导致用地报件组织困难。

三、违法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国策意识。一是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养成切实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等意识。切实转变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项目转”、“先上车后补票”的错误观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把用地单位和个人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切实把土地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并有针对性地向用地单位进行普法教育,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三是做好国土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土资源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2、坚持预防和严查相结合,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从市(区)、乡镇到村组土地管理信息员的全员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分片监管、包干负责、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违法用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和土地监管全覆盖的目标,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落实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的快速防控执法监察举措,尤其要针对巡查中发现和报告移送的突发性土地案件,做到快速处臵。与此同时,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要把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切实解决当前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的突破口来抓,把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用地比较集中的镇、村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因地制宜采取交叉执法和跨地区执法的方式,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不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成本。

3、强化部门协作与配合,遏制违法用地。查处违法用土工作难度大,仅靠国土资源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相关

部门必须联合执法、协同查处、密切配合,形成查处违法用地的合力。既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也要发挥建设、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司法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电力、供水等机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制止、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主导、土地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依靠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执法模式,实现联合查处、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目标,提高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力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效果,有效遏制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土地执法,坚决纠正“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现象,提高违法用地成本。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一律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也必须履行完依法处罚手续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价款以及其他有关规费,同时,相应扣减该地区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通过严格执法让违法,让违法用地付出比合法用地大得多的经济成本和政治成本。

5、严格执行问责制。认真贯彻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落实保护耕地共同责任,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碰硬,要动真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6、改革干部考核机制。改变对地方发展的评价标准,经济指标不应为唯一标准,应重点放在可持续发展上,考核要注意综合协调发展,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应进行惩罚,建议耕地保护也实行一票否决。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6篇

肃州区委、区政府:

2009年4月,我局整体划转肃州区管理,下划后,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划监察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多次召开现场会,组织协调各个社区与我局联系配合开展工作。在新的运行体制下,我局严格行使执法职责,不断创新巡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较好地履行了规划监察职能。现将2009年度规划监察工作中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执法职能,不断 强化规划监督观念、改进巡查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章)建设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对查处的违法建筑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现将今年查处违法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局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72起,停工、拆除、遏制违法行为57起,正在处理的15起。现将部分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北关利民菜市场北门违法建筑;今年,接到北环东路3号楼居民投诉,肃州区北门十字3号楼居民谢德祥、李鹏飞、孙志刚、唐朋年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北门十字3号楼二楼通道搭建彩钢板房,面积70平方米,肃州区北环东路3号楼居民张振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其楼后空地搭建彩钢板房屋,面积12平方米。影响周边居民采光和环境卫生。我局已对该违法案 1

件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拆除。

2、兴业供暖站违法建筑:今年,根据酒泉市规划局酒规 函字[2008]31号,肃州区和平巷20号兴业供热站临北市 街的4间商业门店属违章建筑,且严重影响周边的卫生环境 和居民的正常生活。我局依法对该处违法建筑下发了行政处 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拆除违法建筑。

3、酒航路路口违法搭建房:今年,我局在巡查时查处 泉湖乡营门七队农民,周宝仁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家农用耕地 上搭建彩钢房,改变了耕地性质。我局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 处罚,但当事人拒不拆除。

4、公园路农贸市场违法建筑:今年9月,我局根据酒 泉市规划局酒规函字[2008]30号,对影响东大街农贸市场改 建工程的有恒巷北侧、热力公司东侧的飞翔建业车库、热力 公司锅炉房等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 序,当事人拒不自行拆除。

5、阳关路违法建筑:今年10月份,我局接到市建设局 酒市建函字[2009]51号,对影响阳关路改造的、道路建设施 工的违法搭建的储物棚进行拆除。我局按照法律下发了相应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自行拆除。

6、南苑小区54号违法建筑:2009年10月6日,接到居 民投诉南苑小区54号院开发商王录仁,未经批准擅自在院 内西侧修建车库三间,面积60平方米。占用了居民的公共 用地,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我局依法做出了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

二、违法建筑的处理情况;

为了有效遏制违章建筑蔓延势头,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今年,共拆除违法建筑31起,其中违法建筑房屋18间面积302平方米,围墙3段40米,乱搭建房8间面积94平方米,乱搭建的构筑物3个。对查处和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建筑针对不同情况分下列几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影响城市建设工程、居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建筑。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组织强制拆除。今年11月,针对列入强制拆除范围的违法建筑现场查验、综合分析决定,对影响公园路农贸市场建设的车库、锅炉房2处违法建筑、影响阳关路改造工程的违法搭建棚、酒航路周宝仁违法搭建彩钢房、南苑小区54号院违法修建的车库等5处违法建筑列为违法建筑拆除的工作重点,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全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于11月12日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前期制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并对拆除标的逐个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确保拆除顺利进行。拆除当天,联系相关社区、乡镇人员配合工作,由市、区两级电视台现场报道,当天的酒泉日报、油田报对拆除情况刊登了新闻图片及文字报道。拆除工作顺利完成,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当天强制拆除房屋8间,面积126平方米。

二是针对一些虽然列入强制拆除项目的违法建筑,但由于违法建筑业主担负居民区的供暖工作且违法建筑与供暖设施相邻,进行强制拆除会直接影响冬季供暖工作,例如北市街兴业供暖站违法建筑。为了不影响该地段大片居民的正常供暖,确保供暖工

作的正常运行,对该处违法建筑近期不做强制拆除。通过走访、上门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等办法对当事人继续进行督促,做好明年春季停暖后的拆除的准备工作。

三是针对一些对周边居民的采光有较大影响且群众反映强烈,但是由于天气转冷建筑内的供暖设施和供水设施无法进行关停、拆卸、改造的违法建筑,例如北关利民菜市场北门5处彩钢房。为了不影响这些居民的正常生活,近期不做强制拆除。与社区配合对这些违法修建户采取宣传教育、做工作、督促其自行拆除,并做好明年春季强制拆除的准备工作。

三、“乱搭乱建”整治调查摸底工作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由我局组织对在酒泉城区、城乡结合部违法修建(构)筑物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8月3日,在局领导的支持和相关科室的配合下,邀请区建设局和各街道社区召开了专项整治方案讨论会。会后,科室克服人员少的困难,对街道社区填写、上报的专项整治调查摸底表中的468项各类违法建筑,逐个进行现场查看,按修建时间和对居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整理成专项整治汇总表,为明年的整治工作做好准备。2010年,上半年,我们将此项工作做为重点,逐个社区进行违法建筑实地排查、确定。制定处详细的拆除目录、明细,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等办法对当事人继续进行督促,做好明年拆除的准备工作。

天马镇农民违法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7篇

海沧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巡查、制止、拆除力度,深入开展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违法建设现象得到有效遏。现将我区违法建设的现状,查处情况、做法以及执法过程中困难问题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设的现状

2004年以来我局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情况如下:

从以上数据统计表可以看出,2004年以来违法建设的行为的起数虽然上升不大,但违法建筑的面积增幅度较大,目前我区违法建设的主要特点是:

1、从06年度开始,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兴建厂房的行为大幅上升,厂房所占用的面积大。如:06年度的违法建设中,厂房19处,占地面积39498m2;07年度建设厂房89处,占地面积62267.07(包括北引水渠上方41处)这些厂房主要用于出租,由于未办理规划、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工程质量也未得到监督和认证,因此上述违建厂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海沧、新阳街道的违法建设主要是翻改建,虽然有一部分确实是无房户或危房户,但大部分是翻改建为更高、层数更多的房子,用于出租;

3、东孚镇违法建设的现象较为为严重,且呈上升趋势,建设项目厂房所占比例较大,主要与东孚镇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有关。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区委、区政府制订了相关的整治方案对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和纪律监督。强化了对防违治违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纪检加强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针对我区农村较多、流动人口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我局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及时更新在窗口地段的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3·15”法律义务咨询活动、“6·28”土地法宣传活动、“12·4”送法下乡活动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向群众宣传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

咨询的普法,共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10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次。做好解疑惑、提高认识、宣传引导、耐心说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工作,(三)打防结合,实施长效日常管理机制

2006年度以土地中队为主的执法中队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控管力度。一是土地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划片分为东孚、海沧两个执法小分队,执法小分队再将各个村划归具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管辖区域内实行责任,查违治违工作定人定责。二是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采取巡查和群众举报工作方法,向社会公布了规划监督举报电话,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受理举报案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三是针对群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抢建,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执法力量,自今年以来,每逢长假我局都增设加强班,以保障节假日期间的执法力量;四是加大拆违力度,特别是简易程序的拆除力度,目前两个执法小分队都长期配备拆除工人,发现违法建设当即进行制止纠正,对不听劝阻的,实施“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的简易机制,对继续违建部分予以强行拆除,努力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善借东风,积极开展“大拆违”专项整治活动

除日常巡查管理、拆除外,一年以来我局善于利用区政府大型整治东风,多次开展“大拆违”专项整治活动。今年本局在海沧、新阳街道办、东孚镇政府、公、检、司、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助下,多次组织对已形成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整治。如:清理整治非法占用PTA项目用地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清理面积达12463m2;在全国卫生复查整治过程中,对全区各主要路段有碍观瞻的违法搭盖物进行集中拆除。先后组织拆除新阳中学附近工农盐场、新阳三角洲等地建章建筑物4700平方米;其它各路段零星搭盖物共2300平方米;对影响天竺山风景、有碍观瞻的违章搭建4处共680平方米进行拆除,一次次的重拳出击,有效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违法建设的蔓延的主要原因以及执法中的困难

(一)办证程序冗长繁琐,导致翻改建过程中违建问题突出

06年四月,我区正式启动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机制,但是由于办证程序较为繁琐(一般经过村公示—村委证明—申领预审表—进入预审程序(分别经过村委会、土地所、土地分局、建设局四个部门进行)--正式审理—公示等)。再加上根据规划海沧区内107个自然村中仅有30个保留村(远期搬迁村)。也就是说,只有这30个村的村民可以申请翻改建手续,因此申办手续往往使大部分村民“望而却步”。据了解,从开始办理审批手续至今,共有1000多户村民提出申请,但仅有7户办好建设审批手续,村民住宅建设手续审批仍是实质上的“真空”,无房产、困难户、以及一些中小型乡镇企业、私营、民营企业用房、农民生产、养殖设施建设事实上都得不到及时审批。

(二)高额的租金,诱导村民不断扩建

海沧作为国内最大的台商投资区,目前的海沧已有工厂近千家,特别是PTA、翔鹭、柯达、明达塑胶、正新轮胎、金龙客车等大型项目的落户,使海沧的流动民工骤增,村民房屋出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加上征地拆迁、西海域整治,许多农民失去了长期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高额的租金收入,导致部分农民迫于生计“铤而走险”。

(三)形形色色的暴力抗法事件,使案件取证、处理难

由于查处违法建设对村民的切身利益触动较大,有的村民是倾其所有建房,有的甚至是举债进行建设。因此,村民对制止违法建设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执法中村民“避而不见”、“公然拒签”已是寻常之事。执法人员在制止一些抢建户时,经常遇到漫骂、侮辱、殴打、砸机械、群体围攻等暴力抗法事件。拆除违建的暴力抗法手段更是形形色色,许多违章当事人甚至采取自伤的过激行为来抗法,比如:有的喝汽油、跳楼、拿液化气以死要挟等。执法者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往往“败下阵来”,给执法、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实施简易程序拆除,缺乏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2003年度开展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以来,我们在处理新建、抢建的违法建设一般都提倡实施简易程序拆除。在实际工作中,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给违法者的打击最有力的。但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程序合法的原则,事实上我们有实施拆除之前应事先告知当事人,给当事人陈述申辩,在作出拆除决定后还应给当事人足够的时间进行复议和诉讼。因此,应该说实施简易程序拆除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在遇到暴力抗法公安机关介入时,该瑕疵就凸显出来了,公安机关往往会认为我们的程序不合法,应不构成暴力抗法者是妨碍公务。

(五)区法院拒绝受理违法建设的执行案件使我们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难上加难

《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于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但是目前海沧区法院对我局与区国土局申请执行的案件采取了不签收、不立案、不受理的态度,理由是:“他们请示了市中院,市中院指示此类案件一律不接,没有理由,也不能给书面的,只能口头讲讲”。目前我局送至法院的4起执行案件仍未立案、未执行,导致我局对一些已作出处理决定的违法建设,处于“无法处理”的尴尬、被动的境地。

四、对策措施

针对我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目前海沧区内农村范围仍占大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违法建设产生的主观原因。各相关单位应继续加大“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议充分利用区委、区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组织的“3.15法律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青年志愿者四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在违建现象较突出的村举办 “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农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使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土地部门、镇政府、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互动,统一认识,通力协作,统一行动。

要继续强调土地、规划、建设、镇、街、村等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沟通,形成合力,互相支持,明确职责,统一行动。土地部门要加强对用地证件、“蓝

线”问题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占地案件的查处力度,镇、街、村等基层加大对村民的教育,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对顶风抢建户采取集中行动进行强拆。

(三)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作好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疏导工作。由于存在办证难的现状,应尽量简化翻建、改建、加层的审批手续。同时规划中、小型乡镇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用房以及农村生产、养殖的建设用地,允许部分对城市规划无不良影响的违法建设补办手续。妥善解决中小型乡镇企业以及村民养殖业在生存、发展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引导乡镇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对违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有关部门要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公检法部门要对肆意妨碍执法活动、打击报复甚至围攻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努力营造健康的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与区法院沟通、协调,解决案件执行难这一难点问题。鉴于区法院不受理违法建设执行案件是居于区级法院没有人力、物力、财力执行此类案件的原因,我们建议,应有关部门牵头对此事进行协调,召集区法院、区执法局、区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就有关执行案件的事宜进行协商,明确执行案件执行的程序以及申请单位和相关单位(如:公安、镇、街、村等)应如何配合法院开展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将此以纪要或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方便今后操作,避免有关单位推诿扯皮,提高行政效能。

海沧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旬邑县农民增收情况调研 第8篇

关键词:农民增收;制约因素;对策建议

文章编号:978—7—80712—971—4(2012)01—093—03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旬邑县是咸阳市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和焦点都在农村。为了准确掌握当前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查找农民增收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探索农村增收的新思路。近期我们深入全县部分乡村,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组织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农民的收入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旬邑县地处渭北旱塬沟壑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总人口28.47万,其中农业人口20.38万人,耕地面积41万亩,粮食年平均产量10万吨,2010年农业总产值23.3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比2000年的1324元增长229.9%(年均增幅12.7%),比2005年的1737元增长151.5%(年均递增20.3%),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净增额多出2218元,年均递增速度提高了14.7个百分点,是旬邑县农民收入增长较快时期之一。

苹果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止2010年底,全县苹果实际栽植面积50万亩,年产苹果50.5万吨,产值13亿元,果农人均苹果纯收入达3200元,其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70%以上,苹果成为全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支撑。

畜牧业发展呈上升趋势。在“百万头生猪养殖大县建设”项目的带动下,全县畜牧业有了长足发展。2010年,全县生猪存栏21.6万头,羊存栏9.8万只,大家畜存栏4.3万头,家禽存栏49万只,分别比上年增长74.6%、14.5%、3%、4.5%和8.9%。各类畜产品产量为:肉类总产1.6万吨,猪牛羊肉1.53万吨,奶类产量7623吨,禽蛋产量5405吨,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3.7%、28%、1.7%、8.9%。全县畜牧业产值4.4亿元元,占农业总产值18.9%。

劳务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最大亮点。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各地劳务市场的发展完善,农民自发进城务工从事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合理开发人力资源,全县上下把劳务输出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帮助群众增收的一项新兴产业,出台了补贴交通费、培训费和岗前培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推动力度,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2010年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多人,常年稳定在外务工人员达到5万人,劳务输出给农民直接创经济效益2.5亿元,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386元增加到近1000元,劳务收入在当前群众收入中占很大比重。

以粮食为主的其它产业稳步发展。全县2010年粮食面积34.4万亩,总产11.7万吨,其中地膜玉米17.8万亩,全县粮食人均占有412公斤;烤烟种植面积2万亩,产值3874万元等,发展稳定。目前,全县一村一品示范村已发展到31个,产业覆盖粮食、果品、畜牧、蔬菜、花卉、手工艺品、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物流等多个类型,涉及到的6.3万农民,人均收入可达3200元以上。马栏洋芋、底庙大葱、清塬土鸡蛋、小宁奶牛、富村剪纸等已成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新亮点和农民增收的有益补充。

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减负增收。近年来,各级政府为促进农民增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有力地刺激了农民收入增长。从“多予”看,一是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增加,倾斜力度加大,社会反哺能力增强。2005年全县支农资金3440万元,2010年则迅速增加到16047万元;二是开始实施了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种子补贴、地膜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增加了转移收入。三是各级政府的农村信贷、贴息、扶贫、医疗、教育、环境卫生等多方面的支农力度也逐步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逐步加强。2005年按照省市安排,开始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年300元/人给予救助,保障人数从2007年3413人增加至2010年的21960人。

从“少取”看,主要的政策是税费逐年减少。2003年全县特产税2022万元,人均81.8元,2004年降到336万,人均13.6元,从2005年起全县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特产税,实现了零税负。同时从2002年开始的税费改革后,基本上取消了集体提留和摊派,仅这一项减轻农民负担每年人均65.72元。

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旬邑县坚持把引进培育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举措来抓,先后引进了通达果汁、旬邑“水氏”乳业等24家知名企业,建成冷藏库18个,总储量达11万吨,纸箱厂2个,发泡网厂5个,套袋厂8个。这些龙头企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等形式与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关系,通过订单农业,建立生产基地等形式收购、加工农产品,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二、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

旬邑县农民收入连续十年来呈线性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2.4%。但实事求是地讲,全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全市、全国的平均水平。2010年,旬邑县人均纯收入4368元,低于全市平均收入水平688元,低于全国水平1551元。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阻碍了农民增收的步伐

旬邑县已初步形成了“稳粮、优果、扩畜、强劳务”四大主导产业,但是大部分农业生产处于初级生产阶段,产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制约了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一是加工不足。目前,高档次、深层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少,发展缓慢,造成农产品附加值难以提升,对农民稳定生产和稳步增收极为不利。二是组织化程度低。一方面,农民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习惯的影响,当前难以生产仍以单家独户的小规模经营为主,各类专业组织发展不充分,难以形成规模,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如畜牧养殖多为“一家一户”的家庭模式,规模非常小,无法形成规模优势,加之以散养方式为主,增收潜力未充分挖掘出来。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少,即便仅有的龙头企业也没有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使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对充满风险的市场,农民主要凭经验、凭感觉,想当然做出相关的经营决定,导致经常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严重影响农民增收。三是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全县耕地少且水利条件差,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科技服务跟不上,使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少,农产品价格低,生产成本大,经济效益差,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有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如旬邑县苹果面积已达到50万亩,而通过认证的绿色基地面积只有20万亩,有机苹果面积仅有不足10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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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抗风险能力弱,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难度

旬邑属旱作农业区,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县份,冰雹、霜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呈周期性发生趋势,农业基础脆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农业发展受自然制约严重,加之政策性农业保险滞后,部分高效农业发展受阻,一些成熟果实收获受损,很难保障农业稳定增收,农民持续增收。如近年来,全县连续五年遭受冰雹灾害,经济损失严重,农民收入受到严重制约。同时,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过程中,由于市场预测防范能力弱,容易使农业及农村经济遭受重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县种植业结构调整步子的加快,许多农民主攻“非粮”产业,但因市场和信息等各种因素影响,出现“谷贱伤农”的现象,少数农户损失严重,甚至负债经营。

(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抑制了农民收入增长

农资的涨价,冲抵了农民增收的空间利润,虽然受国家保护价收购政策的牵制,农产品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但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随之上涨,而且涨幅过速。据对农民家庭抽样调查,2010年,农民购买化肥价格比上年上涨了26.6%,农用薄膜价格上涨了24.2%,当年农民购买生产资料支出比上年增长25.3%,高于家庭经营收入和纯收入增速,农资价格的上涨使农产品生产的利润增长空间受到影响,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四)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制约了农民增收质量

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12万人,其中文盲占5%,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到2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0%。劳动者文化程度与其收入水平呈正比,由于接受教育层次低,造成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致富能力有限,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新知识的困难较大,对生态循环农业、节本增效农业等所知甚少,加大了高科技含量农业生产项目的推广难度,无法形成现实的经济效益。

(五)劳务输出程度不高,影响了农民非农性收入的增加

一是由于劳动力务工技能培训跟不上,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不高,特色优势不明显,形成不了能占有市场的劳务品牌,外出务工的人员大多数属于体力型劳动力,“吃身体、吃青春”,工资性收入低。据调查,全县农民工80%从事脏、累、苦的建筑、搬运、维修、建材生产等简单的体力劳动,平均月收入在900元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由于城镇化进程较慢,农村二三产业生产规模较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空间狭小,农民增收缺乏新的增长点。三是劳务输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冲击力日渐明显。在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方面,大量劳力外出造成农村劳动力不足,技术力量缺乏和部分耕地撂荒,劳务输出与农业主导产业之间“一头重、一头轻、一头热、一头凉”的问题普遍存在。

(六)农村土地制度呆板,束缚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土地制度是农村根本的经济制度,但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阻碍土地的集中。由于我国目前在相关的土地法律上缺少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具体规定,使土地向种田能手或种田大户集中遇到了种种障碍。土地问题成为制约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因素,基层反映,在农产品基地建设中,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经常为个别农户的不配合而导致土地调整困难,规模化经营无法实施;在种植小区和新村建设中,个别群众常以土地联产承包到户“长久不变”而处处阻挠,土地置换困难,矛盾凸现,影响生产发展。

三、对策建议

旬邑县农民收入总体水平偏低且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旬邑县农业资源优势明显,农村劳动力充裕,产业调整空间大,加之优越的支农惠农政策,为农民持续增收创造了有力条件。只有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挖掘农村潜力,扩大劳务输出,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一)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一要继续做大“果业”文章,实现苹果产业化。果业生产要以建设绿色苹果出口基地和加工专用基地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继续扩大栽植面积,推广新近技术,提高作务水平的同时,重点发展有机苹果、艺术苹果、礼品苹果,提高苹果产业的综合产出效益,把果业建成全县最具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同时在原有果汁厂、果蔬脆片加工厂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再引资、再开发,引进专业性的苹果加工、销售企业,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生产模式,延长产业链条,增加苹果附加值,使苹果成为支撑农民增收的第一产业。

二要下势做长“畜牧短腿”,实现畜牧规模化。目前旬邑县畜牧产业发展可以说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小、数量少、专业技术人员缺、养殖风险大、年产值低、发展尚处于不规范发展层次,丰富的资源优势没有实现很好的转化。实现畜牧业“短腿”变“长腿”,要以养殖专业村为重点,以小区建设为依托,以良种扩繁为主攻方向,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要求,突出发展高产优质奶畜、肉牛羊和猪鸡等,大幅提高种群的数量和质量。

三要稳定以地膜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面积。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扩大复种指数,提高粮食生产单产20%以上,保证全县人均占有粮食在426公斤以上。坚持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烤烟、中药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政府出面引导,倾斜项目资金,放手农民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成一批特色种养专业林,使马栏洋芋、清塬土鸡蛋、底庙烤烟、大葱、富村剪纸、店子河西甜瓜等成为知名品牌,带动群众收入快速增长。

四要发展壮大朝阳产业,实现旅游带动大增收。随着马栏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唐家民居、石门山森林公园建设,以及武银高速彬旬引线建设和咸旬高速、西平铁路彬长矿区集运线的规划,旬邑的旅游前景更加广阔。要不断壮大发展红色旅游、田园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大力发展“农家乐”,开发旅游产品,包装推介旬邑苹果、洋芋、剪纸、刺绣等地方特色产品,吸引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摘农家果、购农产品,形成旅游、销售一体化,增加群众收入。

五要扶持龙头企业,推动农民增收。大龙头企业承担着带动农民进入市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帮助农民增收的任务,龙头企业办的好不好,关系到大批农民的生产和收入。要按照“突出重点、多元投入、择优扶强、管理创新”的思路,在巩固提高和壮大现有龙头企业的同时舍得拿出最好的资源,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采取引企、引资等多种方式,创办一批有规模、有档次的新型龙头企业,开发水果饮料、果酒、果醋、果酱、液态奶、冷却肉等一系列产品,实现农产品的多次加工增值。同时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合同、契约和订单农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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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挖掘农村内在潜力,有效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保护、鼓励、支持、引导发展个体经济,在税收资源、政策、人才等方面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做到“在政策上放宽、经营上放开、管理上放活”。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通过盘活小城镇和乡村的非农建设用地,废弃的宅基地复垦置换等办法解决他们的用地问题,允许和鼓励干部带薪创业,以干部创业带动全民创业。要充分利用旬邑资源优势,建设高规模的专业型市场,形成商贸集约经营优势,走专业化道路,增加一批在经商、贩运、种养、服务等方面的个体私营户,让更多农民从中获利。

二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要从指导思想、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制度创新和体制机构改革、政策制定、项目建设等诸方面落实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一要加快县城发展。要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扩大县城规模,提高县城的综合服务功能和发展带动功能。 二要建设中心镇区。以建设中心镇、中心村为重点,提高农村人口居住集中化程度,带动城乡经济融合发展。三要进一步完善城镇管理体系。要加快集市专业市场建设和中心镇农贸市场建设,抓好镇区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四要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县范围内放开户口迁移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进城镇建房、开店、办厂、务工经商,改善农民收入结构,提高农民收入额。五要改变重城轻乡的投入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三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探索以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为主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农村能人服务为补充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使我县农村社会化服务向组织化、规范化迈进。鼓励农民按照“自愿、互惠、自主、灵活”的原则,在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营销业农村服务业等领域,广泛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或专业协会,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从而改变农民在市场经济中单打独斗的弱势地位。

四要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土地流转就是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管理,是加快农业规模经营进而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的重要保障。因此,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鼓励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具体操作中,大胆探索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经营权作股,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股,发展以村组为单位的农业合作组织,对入股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实行规模化经营,股东按其所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总股数参与收益分配。也可以以置换、租赁等形式规范流转,这样一方面便于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使部分农民脱离土地,从事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做好农村外部文章,加快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一要就地转移劳动力。要引导劳动力就地转移,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在城镇建设、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水保治理等用工量较大的工程中有计划的安排当地剩余劳动力,把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势。

二要扩大劳务输出规模。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渠道,扩大输出规模,实现减少农民就是富裕农民的目的。要积极主动与劳务输出地对接,做到按需输出、上门服务。发展规范劳务输出中介组织,提高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三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劳动力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农民非农就业能力,培育更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全力打响旬邑木工、缝纫、建筑等劳务品牌,实现务工形式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

四要建设劳务基地。要通过政府运作,加强与省内外特别是发达地区经常性联系和沟通,与主要输出地建立长期的劳务协作关系和劳务输出联系点,建立一批可靠和相对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保证每年长期在外务工人员稳定在6万人以上。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级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形成运转高效的劳务创收服务网络。

五要整合培训资源。要以县为单位,整合教育部门“人人技能工程”、农业部门“阳光工程”、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劳动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县的农民培训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整合扶贫、农业、科技、教育、劳动等部门培训资金,实施有计划。分批次的集中培训。

(四)建立财政支农长效机制,创造外部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一要完善农业信贷政策。按照“当地存款的60%用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协调督促,确保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全面推行农村信用评级制度,完善信用担保,加强依法收贷,改善农村贷款环境,完善小额信贷政策,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规模,延长贷款周期。

二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逐步构建政府投入启动、信贷投入助推、农民积极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力争尽早摘掉全国贫困县帽子。

三要推行农村政策性保险。抓好奶牛、苹果产业保险,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与保险,探索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步伐,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四要加大财政投入。坚持做到县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营性收入增长幅度,县上每年列支一定额度信贷贴息,用于支持四大主导产业及农民增收工程,以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农民培训工作。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五要控制农资价格。必须大力支持农资生产企业,坚决打击囤积惜售、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等扰乱农资市场的行为,建立化肥储备制度,有效控制农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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