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2024-08-03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精选9篇)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1篇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客运隐患,我所立即召开动员大会,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县运管所所长XX任组长,副所长XX任副组长的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组织客运企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形式,通过设立宣传站、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指导客运企业对各项制度进行修改。

(一)客运企业分批次对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从业人员召开安全培训会,培训540余人次,认真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增强客运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运输企业对所有参营驾驶员的资质和车辆技术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宣传车9辆次,出动宣传人员70余人次,在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悬挂宣传横幅12幅,设置展板3块,向广大车主、驾驶人员和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大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

按照《xx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地区道路运输行业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二级维护检测站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中发现XX公司二级维护检测站未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符合本次检查要求。

1、督促客运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此次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一是集中排查了规章制度、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软”隐患,完善了安全隐患治理制度、安全操作制度、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等制度。二是排查了基础设施、车辆技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硬”隐患。三是全面排查了司属XX辆客运车辆的从业人员资格,并做好登记台账,全部符合要求。四是对货运企业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了一次摸底,全部符合要求。

2、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联合县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全县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此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并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同时强化对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检查,充分发挥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设备作用,努力消除道路客运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整治道路违法经营行为。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为重点,坚持每个工作日派出XX个稽查中队,大力开展道路违法经营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全力防降道路交通事故。整治期间,共查处非法营运XX辆,查处其它违章行为28起,有效维护了道路运输秩序,保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配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检查整治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实地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宣传,提高群众意识,营造活动氛围,确保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2篇

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

专项行动的报告

市安办:

按照市安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监„2011‟271号)和省政府安办《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1‟109号)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结合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时学习认真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现将我县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我县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县交运局局长、县公安局政委为副组长,相关重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已成立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责任乡镇具体抓,运输企业单位全面抓。

次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和强化GPS监控管理

我县所有客运企业的车辆均安装了GPS,且GPS电源线均按要求同一连接载车辆电瓶上。同时,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过程中,要求客运企业加强GPS监管力度,监控在线率达到100%,所有参营客车依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在100公里/小时内进行分段限速设置,要求各客运企业认真清理本企业开行的有效客运线路,全面完成GPS分段限速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础工作资料

通过前期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工作,我县发现部分客运企业未及时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此,在此次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督查指导,要求各客运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客运驾驶员专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五)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和客运站安全大检查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3篇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安委办: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发〔20**〕***号)文件精神,我镇迅速行动,精心组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缠溪镇辖区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我镇在分管安全的*****同志的带领下,组织派出所、交管站和安监站等单位对客运车辆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4篇

市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武安监发„2011‟88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势头,印发了《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11‟34号),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5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行动有序开展

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承担起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在隐患排查中,对客运车辆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而未办理强制报废手续的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停止营运,对驾驶人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满12分以及违法未处理的,责令客运企业不得安排驾驶客运车辆,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专项行动中,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运输企业负责人深入客运企业,组织驾驶人和司乘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发23号文件、省市两个责任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向广大客运车辆驾驶人宣讲“超速、超员、车辆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必然性和危害性以及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重要性,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认识,提醒驾驶人不开疲劳车、不开超载车、不开超速车、不开带病车。共组织驾驶人学习6场次,散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00余张,同时在县汽车运输公司候车大厅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大厅摆放电视机,滚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让驾驶人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切实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对接收培训教育驾驶员在学习卡上签字盖章,提高客运驾驶员的警惕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管理

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每一个运输企业、客运汽车站、营运车辆、司乘人员以及每一个安全生产环节定期进行逐车、逐线、逐站、逐人、逐环节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排查治理。要求运输公司严把门检、车检、安检关,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做好检查登记,把好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源头关。客运企业主要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管领导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于重点时段和重点岗位实行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加强对企业GPS监控平台监督建设与管理,“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GPS监控终端,切实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运输安全监管上的有效作用。

交通、运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377辆定线客车和445辆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日常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35名驾驶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并在从业资格证上予以记录。促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出租车行业,共出稽查车辆85辆/次,562人/次,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105起,查处黑出租28辆、黑教练车6辆,对42名不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驾驶员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罚,7名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上记分,2名出租车驾驶员被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交警大队在民武公路、民左公路等客运流量较大的公路沿线设立临时执勤点,以农村短途客运、市县客运班线为重点,加强县乡道路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的过程中,共投入警力920人次,出动警车263余台次,设臵交通安全服务站2个,临时执勤点3个,检查客运车辆40000余台次,查处客运交通违法行为18起,行政拘留2人,卸客转运20余人次。并对7座以上客车做到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对超员客车坚决就地卸客转运,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及时通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加大客运车辆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利用客运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警力集中、昼夜监控的有利条件,路查民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对查出的客运车辆及其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其从严进行处罚,并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确保了路面秩序畅通有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道路客运企业结合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由主要负责人带领各分管领导,重点对车辆营运证件不齐全而安排发车的行为、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车辆排班运行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门检、安检、车检和出站车辆超负的行为、站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源头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车辆620辆/次,查出隐患80多条,现已全部整改。通过以上方式,使1000多名司乘人员受到了教育。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基层基础还很薄弱,安全设施设备落后,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防范事故能力低等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改进。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5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1年以来,我国多省市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3月份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省厅《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交安全明电[2011]4号)《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宁交安[2011]4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系统工程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

兑现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对旅游客车、非公车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

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列》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查处事故情况。

(二)道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车公营车辆。

2、内容:一是企业内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件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堵,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

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登记情况;安全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门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按时报送《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10天一次,报县局安全科。

宁津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6篇

项行动文件(摘录)

国家文件

一、安监总管二[2011]97号 6月23日

《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知》 重点内容:

1、对企业法人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案“五到位”。

2、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准标化建设工作。

3、GPS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分折处理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建全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

4、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及时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隐患,发布提示服务信息,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力争至2011年9月底对客运驾驶人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省市文件

一、厅高警[2011]125号文件 7月13日

《“决心—2011”整治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乘客联合行动方案》

重点内容:

1、坚决遏制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

2、凡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的,要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并及时移交当地运管部门。

3、运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一年内三次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应通报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应道路运输许可证件。

4、真正做到“一次违法,三次受罚”(交警部门处罚、运管部门处罚和客运企业内部处罚),增加违法驾驶员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5、对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客车,要及时抓拍,固定证据,实行一律上网锁定、一律处罚到位、一律予以曝光、一律移交运管部门处理“四个一律”措施。

二、鄂公交[2011]124号7月13日

《关于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点内容:

1、今后,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是有卫星定位装臵的客运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管;同时,要定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装臵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臵和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一封信》7月15日

重点内容:

1、对一年内记满12分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辞退;对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直接予以开除。

2、做到随时掌握车辆动向,及时干预超速行驶、非正常停车、脱离正常运营线路反常现象。

3、推行驾驶员安全驾驶告知制度,要求当班驾驶员每次发车前必须向广大乘客承诺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违法停车,并向广大乘客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乘客的监督。

四、荆安[2011]6号 7月14日

《市安委会关说印发吴方军同志在全市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重点内容:

1、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车辆、驾驶员管理日志。

2、每月底交警部门将当具有超速20%以上或超员记分周期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严重违法行为,和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客车驾驶员名单汇总后,通知其车属单位并抄送交通运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3、要严格落实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荆运安字[2011]49号 7月19日

关于印发《荆州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安案》的通知 重点:

1、整治内容 : 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查企业资质,落实技术条件;④查车辆技术状况,落实维护检测管理规定;

⑤查驾驶员资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⑥查GPS安装使用情况,落实车辆动态监控;

⑦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经营行办规范。

2、各运输企业必须制定驾驶员培训教充计划,建立驾驶员档案、建立驾驶员家访制度,严格客运班车、旅游客车驾驶员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准驾证”制度。推行驾驶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四个一律”。凡是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是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凡是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营运;凡是无营运资质,超范围经营、经营手续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六、鄂运物运[2011]135号9月5日

《关于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安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点:

1、客运站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人。

2、抓好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关键岗位:出站检查、排班调度室、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关键部门。

3、迅速组织开展运管机构对客运站的按日排班巡查工作。

七、鄂运物运[2011]142号 9月6日

《关于迅速组织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 重点内容:安全告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

1、承运人及运输人员的基本情况。

2、营运客车基本情况。

3、运输行程按排。

4、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紧急逃生处臵。

八、鄂运物运[2011]146号 9月8日

关于印发《全省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点内容:

1、明确每辆长途卧铺客车在具体地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客运站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明确停车后,对车辆、乘客进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职责。

2、途中没有高速服务区或客运站的选择合适的停车休息点,制定长途卧铺客车驾驶员落实休息制度,严禁在公路上、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休息。

3、在客运站内明显位臵设臵告知牌,将停车休息卧铺客车信息包括中途停靠的站点信息告知旅客。

4、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做到工作有记录、检查有笔录、会议有记录、整改有报告、宣传有声势。

九、厅高警[2011]182号 9月9日

关于转发省交管局《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道路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驾强社会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重点:从9月15日起,要严格检查通行于高速公路的省内客运车辆(班线客车、旅游车辆、车途车)“交通安全监督标识”的情况,凡没有张贴者由交警部门汇总后通知运管部门。集团文件

一、荆先行[2011]60号 7月8日

重点:

1、打击“三超”,反违规在高速路停车上、下客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当事驾驶员给予立即下车学习并记扣10-20分处罚。

2、各客运公司要将不进站运营、发倒班、报停车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三见面”(见车辆、见驾驶员、见车辆租赁经营人)的方式排查隐患。

二、荆先行[2011]74号 8月8日

重点:

1、车辆因违法违规被管理部门第一次通报、整改的停班一周,驾驶车学习并扣除考核20分,并对租赁承包者一律按上限处罚;第二次实行双倍处罚,停班半月,如继续通报以此类推。

2、各单位每月发生1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所属单位车队长和安全副队长或主管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县运管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客运隐患,根据州安监局、州交通局和州公安局《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博州安监发〔2011〕35号)要求,我县安监部门高度重视,迅速传达文件精神,主动与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全县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县公安交警大队召开“七个必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精河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确定行动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我县在各乡镇集市、安全生产咨询日,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搞好道路客运整治专

共查出隐患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并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同时强化对道路客运车辆的动态安全检查,充分发挥GPS安全服务系统和车载终端设备作用,努力消除道路客运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查处八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有效打击取缔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黑车”客运是一种顽疾,稍有麻痹就有反弹和滋生现象,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给客运市场维稳带领极大的负面影响,经过着有成效的工作,以高压态势打击遏制了“黑车”客运的势头。净化了客运市场。二是查处卫生状况极差的农村班线车2辆,查处超员运行车辆23辆次,消防安全设施不全的客运车辆5辆,随意加座的客运车辆4辆。三是集中排查预防未经批准擅自开行客运班线的客车未经许可擅自跑班线的出租车。经客运调查情况反映全县没有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行客运班线的客车。四是集中查处持无效营运证、线路牌运营的客运车辆。五是集中整治不按批准的客运线路运营,串线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六是集中整治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及在站外兜圈拉客的客运车辆。七是集中整治长线客车、农村班线客车、出租汽车途中倒客、甩客、卖客、欺客、宰客、兜揽旅客随意涨价坑骗旅客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经过大力宣传教育和严肃查处,驾乘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服务的意识明显提高,旅客的投诉率明显下降。

(三)整治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检查车辆营运手续和驾

生产工作做为各项工作的首要来抓,能严格按照内容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人都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我县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配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会同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检查整治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实地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结合全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宣传,提高群众意识,营造活动氛围,确保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整治道路客运市场专项行动 第8篇

市客运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监管,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护运输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按照临汾市开展整治道路客运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以及县专项行动领导组的部署安排,开展了以整治查处出租车定点定线,定点不定线,变相从事道路班线运营,异地驻点营运及异地候客,车容不整,不使用计价器的经营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为重点的客运市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道路客运行业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整治过程中,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经营车辆。今年8月份,我们出动了10余台车辆共60余人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道路客运市场专项行动的宣传活动,设立了府前广场、长途汽车站、乡镇客运站等三

个宣传点。并下发了12000余份的传单。同时,我们借助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教育群众乘坐合法营运客车和正规出租车,不要乘坐“黑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开展整治道路客运市场专项行动,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自2011年7月份至今,我们按照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三轮车和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对辖区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的打击查处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设立了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对“黑车”经常出没的地方加强巡视和蹲点守侯,加强了县域城乡结合部的巡视力度,一旦发现有“黑车”疑似情况,立即跟踪查处,使“黑车”无立足之地,活动期间来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1辆,较好的维护了我县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县非法营运的“黑车”锐减。另外按照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标准和要求,我们还不定期的对城市出租汽车在运营中标识不全、车容不整、人证不符、乱停乱靠、跨区营运、不使用计

价器等违章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整顿,共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章行为113起,整改109车次,使我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有了改观。

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出租汽车经营主体均为个体挂靠经营,抗风险能力差,且不便于监管;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不高,甚至有些人员不符合从业资格要求,带来安全隐患;三是经营行为不规范,欺客、宰客、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四是车辆档次低,标志标识不统一,行业形象较差;五是运价体系未确立,运价投诉很多;六是倒买倒卖经营权现象严重,不利于行业稳定。急需出台管理办法加以规范。

通过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县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收费问题明显减少,客运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整治有力的震撼了不法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安全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目前专项整治活动还在有序开展中。

运管所关于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第9篇

3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对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近期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道路客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3月11日至16日,连续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驾驶人和车辆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够等严重问题。

对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一要采取有效手段,强化营运驾驶员的监管。严查营运驾驶员的资质,加强对违法营运驾驶员的查处,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二要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格落实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的规定,严格落

实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三要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四要提高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行业的应用水平,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围绕客车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隐患排查到位。要对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班线道路安全状况开展排查。二是路面管控到位。坚持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源头把关到位,严把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关。四是宣传教育到位。组织所有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五是抄告提示到位。及时将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抄告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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