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和发票的区别

2024-07-27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精选8篇)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 第1篇

一、关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带给或者理解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

至于入账方面,收据可不能够入账,有些人听了,斩钉截铁地说“不能够!”其实,这样的回答是片面的。说收据能够入账或者不能够入账都是以偏概全。在一些状况下,收据是能够入账的,但是在另外一些状况下,收据是不能够入账的,要具体状况区分对待。

审计审查时,对于原始凭证的票据,一般依据的是“合理”、“合法”两条,而税务机关的.依据就只有合法一条,当然,对于一些金额较小的开支,如果合情理,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也是不会追究的,比如企业饭堂在自由市场采购的一些菜品,这些小额开支是不大可能取得发票的。自制收据有时候欠缺“合法”性,所以一般不能据以入账。

一般来说,收据能够用在企业内部的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对于外部的支出,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原则上是务必要有发票的,但是,如果是在一些行政部门交纳管理费用,有时候对方开具的是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这种收据是能够入账的,比如一些地方的会计人员后续培训是由当地财政举办的,财政局举办的培训收费,开具的就是这种收据,企业能够依据入账,还有一些企业收取的手续费,开具的是统一制定的收据,如到邮政甚至一些银行进行转账支付,其收取的手续费所开具的票据就是专用专制的收据,是能够入账的。如果企业对外发生的一般经济业务,取得收据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据以入账,进入了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甚至追加罚款。但是,对外的经济业务中,有一些业务由于不贴合发票开具的条件而不能开具发票的,能够开具收据入账,比如支付的合同违约金等。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规定:“第十九条销售商品、带给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状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理解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贴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收据不能入账的理解就应是从此而来。

从经上规定能够看出“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理解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也就是说,企业在采购及经营活动中就应取得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凡涉及损益的项目,务必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能所得税税前列入(也就是常说的不能入账),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所有费用均需要发票,所有采购(最后要转入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也需要取得发票;其次涉及资产增加的项目也需要取得正式发票,比如原料采购、进货需要正式发票,再比如购买机器设备带来资产的增加,从长期看固定资产透过折旧的形式进入费用,所得税税前抵扣,也需要取得正式发票,同理无形资产、长期盼摊费用等均需取得发票。其他方面收据是能够记账的,比如付款业务:某公司一次性购入100万元商品,第一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的付款已没有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了,这时候收据是能够作为原始凭证的。

收据能不能入账,实际是能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问题,如果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收据也能够作为原始凭证记账,但不能税前列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剔除。

二、关于收据

1.收据的类型含收款收据及付款收据。涉及往来类的收据(不能与收入费用挂钩)的收据,能够用来做账;付款收据也可做账,但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据能否入账,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收据可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制的原始凭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剩余出差借款等,这样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能够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够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能够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能够入账。

2.涉及的费用,你收的是收据,如果是农产品或废旧物资等,你能够拿来作账,但要税前扣除。如果是向正规公司购进原材料不索要发票,这不仅仅仅是你公司利益受损,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罚款。

3.行政事业单位的专用收据能够做账。

4.资金往来收据,应到地税局领购,才是规范的。

5.自制的原始发票能够入账,包括去文具店买东西的收据,但是在交税时,都要扣回来。

总结精选(3):

阐述发票与收据的根本区别

发票一般分为手写发票和机打发票,又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收据只用于普通的缴款证明,下面的发票与收据的根本区别所在:

一、发票与收据的区别

发票是指税务部门印制的盖有税务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商业经营性收入,即应税业务,如劳务、货物转移等。发票通常有货物销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服务业发票、文化体育发票等。

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如行政收费、大中小学学杂费收取、罚没款等。收据通常有行政事业收费收据、教育收费收据、行政非税收入收据、行政事业往来收据等

发票与收据两者有本质区别,不同经济资料的业务应收取或开具不同的发票或收据,不能混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监制的收据视同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票据。

二、发票、收据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发票、收据的合法性表此刻是否印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的票据监制章。太原工商注册这是与购自商店的收据的根本区别。

发票、收据的合理性是指收受或开具时,发票、收据的要素务必填列齐全,即应注明理解发票、收据单位的名称、开具的日期、品名资料、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署名、开票单位签章等。汇总发票或收据还应附开票单位开具的清单,建筑施工发票还须附有工程决算书。

三、发票、收据的取得与结报

应合法取得发票、收据,应取得合法的发票、收据,应取得规范的发票、收据。

发票与收据的结报应在开具票据,取得收入当月入账。

四、发票、收据的填写规范要求

填写或理解发票、收据时应注意:

1、大小写金额务必一致,不可缺一。大写正确填写方法是:数字前一位填写人民币符号“¥”;遇“”的,应以“零”字填列。

2、要素务必齐全,不能遗漏;实事求是,按太原公司注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写。

3、开具过程中,如有涂改的,务必作废重新开具,不得出具或收取。作废发票及收据务必与存根联装订在一齐。

4、指定专人开具发票或收据,一本票据不能有多个开具者,

五、发票、收据的冲红

按新规定,发票、收据冲红不再用红笔填开,而是在小写金额栏前加“—”号,大写金额栏前加“负”字。应注意,开具冲红发票的前提是:收回原先的票据,附在红字(负数)票据的存根联后,作为冲红依据;由退费退款者本人出具领据,附在红字(负数)票据的记账联后,太原商标注册作为退款依据。

六、填开发票、收据的“八不准”规定

1、不准大头小尾。指发票收据填开人将应套写票据分联填写,客户付款联开大金额,而存根及记账联填小金额。

2、不准转借代开。指开票单位或个人替他人单位开具。

3、不准拆本使用,及乱号填开。

4、不准错位开票。指未按票据的的最高限额而超额开票。如百元版开千元以上等等。

5、不准出具空白发票。

6、不准“卖甲开乙”。指填开人为迎合业务方,将甲方开成乙方。

7、不准涂改套用。指开票部门由于填写错误,为省事而在原票上涂改。

8、不准开具本单位以外的票据,或在本单位票据上开具本单位业务范围外的经济资料。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 第2篇

发票和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收支了某项款项;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而无法列入成本费用。

一、收据

收据样式

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哪些收据可以入账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因为收到借款不存在纳税义务,所以可以向下属单位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收据的开立与受领

收据开立与受领检查的重点有如下几点:(1)记载事项不完全的收据。更改金额或受领人的收据、无公司印章或处理章的收据、无骑缝章的收据等,原则上都是无效的。为了防止不当的行为,最好事先印好有这些事项的收据纸张。(2)收据再开立。原则上一次交易只开一次收据。但对方因遗失等事由而要求再开立时,应在空白部分注明“补发”字样。„„

补缴去年的工会经费已取得专用收据在今年能否作纳税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事业性收据能否作为应税收入凭据入账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凭收入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可在税前扣除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可以入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此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凭证入账,应该以正规的合法发票入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拨缴工会经费盯住专用收据

企业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企业拨缴时的法定凭证,它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发放。

因公出国时取得的申请费收据能否作为有效票据报销?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发票或收据?

企业在日常列支和核算职工福利费时,往往无法取得发票、收据等外部凭据,如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的各项补贴、救济费、安家费等。对于这部分福利性支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要审查此类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只要是

合乎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属于必要、正常且合乎情理、事理和法理的支出,就应该给予报销,而不应拘泥于凭据的形式。

罚款收据可以作为报销依据税前扣除吗?

罚款应该入帐,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是行政罚款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发票

发票样式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新公司首次购买发票的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材料: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1寸相片2张;委托他人购买须带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般情况法人应到场。

普通发票鉴定方法

真票(2010年版前)的发票监制章在鉴伪仪的莹光灯下发桔红色光,颜色较为鲜艳;真票监制章内的红色正楷字笔画粗细明显,字体方正镌秀。假票的发票监制章在鉴伪仪的莹光灯下也发光,但不是桔红色光,颜色与真票比鲜艳度不够;假票监制章内的红色正楷字笔画粗细不明显。

从报销发票的防伪性能来鉴别发票真假

根据票据本身的制作,鉴别其是否属国家正规特制票据。正规发票通过光线照射,里面会出现水印、不规则发明短光线、特制花纹等图案。假发票则通过光线照射没有这些防伪标记或者防伪标记模糊不清。

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2011年开具的发票是否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自2011年2月1日起,纳税人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财务专用章不再有效。对于此前未刻制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尽快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2010年第17号,以下简称《通告》)的要求刻制并使用发票专用章。

企业本月未开发票的抄税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不管当月是否开过发票,次月初都需要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抄税,然后征期内在网络申报系统中申报增值税报表,再拿税控IC卡到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去抄税。

先付费后取发票财务上应如何处理?

企业会计核算要求规定,支付劳务费用需凭发票记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科目,其中,未付款的可根据已取得的发票,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财务人员开发票要注意“发票抬头”

目前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自身财务制度欠缺,取得发票抬头填写不全、写简称的情况比较多。但根据上述规定,简写单位名称显然存在一定的隐患。因此,企业财务人员要及时告知企业相关部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取得合规发票,一定要要求收款方填写单位全称,才能在税前扣除。

发票所有的联次都需要盖章吗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据此其他联次是否加盖印章你可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自定。

销货退回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发生退款应如何重新开具发票?

收款方凡能收回原已开具发票的,应将收回的原已开具的发票按作废发票处理。对于发生全额退款的,应按照原已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重新开具退款发票;对于发生差额退款的,应按照实际收款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并将重新开具发票的记账联和收回的原已开具的发票作为冲减收入的记账依据。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是否都需要登报说明?

数字发票的设计和展望 第3篇

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 增值税等专用发票的管理困难重重, 发票虚开、代开、伪造、倒卖进行偷税、骗税的情况较为严重。国家力图加强对增值税的监管, 在此背景下, “金税工程”出台了。它采用现代科学技术计算机参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及时发现虚开以及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犯罪案件, 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金税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堵死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票、虚开、代开以及大头小尾的现象。但是, “金税工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与缺陷。比如容易出现误操作, 购买税控设备成本较高, 报税手续依然繁杂, 偷税漏税现象依然存在。纸质发票作为流通载体的话必然会带来成本高, 效率低的问题, 并与现在推行的绿色金融概念相违背。

据赛迪顾问的数据显示, 2009年中国B2C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72亿元人民币, 同比2008年的82亿元人民币, 增长幅度达到了惊人的475.6%。从数据中, 我们可以看出, 中国网民对待电子商务的态度在2009年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网民已经接受了B2C电子商务这种消费模式, 并逐步开始信任、喜爱和使用这种消费模式了, 同时, 随着B2C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以及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先后电子化应用的导入, 我们发现发票作为整个供应链流程中的一段, 却尚未完成电子化, 是目前商业流程全面电子化的一大缺口。数字发票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金融业之间紧密的合作与联系, 从而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目前的纸质发票管理存在的主要缺陷表现在:

(一) 纸质发票的印刷、分发、保管、销售成本高

由于发票的抵扣税款性质, 使得税务机关要花费大量人员、柜台和装备进行管理;针对纳税人在申购、认证、作废、申报业务每次都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 费时费力。

(二) 无法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使得即使是身处地球两端的人们也可以轻松的进行交易, 然而消费者无法及时的获得发票, 如果邮寄的话, 又加大了交易的成本。

(三) 无法杜绝虚假发票的流通

由于纸质发票的天然属性, 使其伪造容。

(四) 未与经办银行的代办业务联动

无法及时反映税金账户和结汇账户变化信息。

二、数字发票的设计

我们利用信息安全技术, 当前最新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将发票数字化使之成为数字发票, 并且将纳税企业, 税务部门, 银行以及普通用户联系在了一起。将一张传统纸质发票中具有的所有信息都放在数字发票中, 并且加入了属于数字发票特有的属性, 包括了发票的状态, 对发票的操作, 以及最核心的高安全验证。数字发票的传送接收需要信息安全技术的支持, 确保数字发票的唯一性和传送过程中的安全性;在报税高峰期则需要云计算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处理和计算能力;而为了更好的防止逃税漏税, 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使得每个商品有着唯一的ID号, 成为物联网中的一个节点, 在商品交易时通过获取该节点的信息则可得知该商品是否被交易。

(一) 数字发票具有以下优势

1.克服传统纸质发票的不足, 便于保管、统计、转移, 可以为国家节省税收管理的成本, 节省社会资源;

2.申请发票、开具发票、报销发票的过程简单便捷, 可以提前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为企业纳税降低成本;

3.数字发票具有防篡改图章, 方便用户辨别真伪, 可以有效控制假发票的流通, 为国家挽回大量税收损失;

4.实现全程在线操作, 不需要特殊的设备, 合适在任何场合进行交易。

(二) 数字发票的安全技术要求

虽然目前已经有了电子发票这个概念, 但更多的电子发票概念是指电子开票, 而发票仍然是纸质载体。另外, 与电子发票相关的一些理论研究, 并未完全投入到实际运用中, 主要原因就是安全性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由于数字发票涉及到的领域非常敏感, 关系到国家的税收, 企业的税务管理, 如果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或者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 需要信息安全技术为数字发票的流通提供坚实的保障。具体的信息安全实现包括了登录保护模块、服务器验证模块、关键数据保护模块等, 防止非法用户登录、防止站点伪造、防止关键数据被篡改的目的。

最直观的设计就是在数字发票上面加盖了防篡改电子图章 (见图1) 。

数字发票具体认证过程:

1.登录税务系统的服务器时, 首先验证服务器的数字证书, 通过验证再进行登录;

2.以纳税人身份登陆后, 选择要查看的发票, 可以按交易查询, 按发票编号查询;

3.系统根据用户提交的查询请求, 在数据库中检索到相应的数据项;

4.系统读取数字发票相应的加密区, 解密得到原消息摘要;

5.计算数字发票的消息摘要, 与原消息摘要进行比较, 如果相同则证明发票没有被篡改和伪造。

三、数字发票对财务的改进

如图1, 数字发票添加了发票状态栏、发票操作按钮以及数字发票防篡改保护图章, 与此同时, 在开票过程中, 录入了详细的交易信息及货物清单信息, 另外, 财务人员还可导出记账清单。这使得发票信息全面而完整, 发票安全性高, 真伪易辨, 并使得发票操作简单易行。上述这些纸质发票没有的特性, 为企业财会人员办事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方案。

在数字发票中, 记录了交易信息及详细货物清单信息, 这为企业在财务数据生成以及分析方面的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 数字发票向财务报表扩展

作为会计账目以及会计报表的基础数据来源, 数字发票在保障发票安全性、完整性的前提下, 向财会功能扩展, 提供自动生成记账凭证、会计分录的功能。保障最终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有效, 提高财务人员记账效率。

(二) 数字发票与财务软件的融合

财务软件已普遍在大中企业中使用, 其发展方向是向开放型、智能型软件发展。数字发票与财务软件的融合有两种思路:一是将完整的发票信息导入财务软件, 现有的财务软件将添加对发票信息处理的功能。二是先对发票信息进行简单处理, 然后将处理过的数据导入财务软件。

(三) 便于统计企业销售状况

根据数字发票中的详细货物清单信息, 数字发票系统可统计各货物销售状况, 并给出销售数据分析。

(四) 能够及时反馈信息

将来的电子发票会更好地将企业财务信息反馈给税务部门, 以多种方式呈现企业销售业绩、财务报表, 以及动态交易信息。根据这些数据, 可进行智能分析, 由系统动态监控交易行为并预警, 提高税务部门的监控力度。

(五) 加大企业经营信息的披露程度

普通用户可查看企业的总体销售状况、具体销售状况, 甚至能具体到某种商品的销售状况。

四、数字发票与云平台的结合

当今云平台已经成为了互联网发展的热点, 各家公司都开始推出自己的云服务。数字发票可以且必须和云平台相结合, 这样, 就可以将纳税企业、税务部门、银行和普通用户紧密地连接起来, 大大地改善整个系统的数据获取能力、数据存储能力以及数据处理能力。

纳税企业、税务部门、银行和普通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存储或者获取他们想要的信息;超强的数据存储能力能够保障即使在税务处理高峰期, 数字发票系统也能流畅的运行;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将大大提高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工作效率, 降低他们的成本, 也在某种程度上带动了数字发票的推广与普及。 (见图2)

数字发票以云平台架构实现, 具有负载均衡、高可靠性、安全性、可伸缩性等特点, 且这样的架构易于系统的升级与维护, 具有很好的扩展性。

五、物联网展望

数字发票中每个发票的ID采取的是发票代码+发票流水号组成的。虽然也可以保证ID的唯一性, 但这将限制数字发票物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因为该ID并不与互联网兼容。

所以, 数字发票中可以考虑采用IPV6技术, 将IPV6地址分配给每一个数字发票, 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访问每一个数字发票, 每一个数字发票的信息将会直接被访问到, 这可以使得数字发票与互联网无缝集成。数字发票成为了物联网中的一个节点, 这样挖掘出来的交易信息可以帮助用户作出相应的决策, 实现商业智能。

此外, 当物联网技术成熟的时候, 通过读取物联网发票节点, 获取到发票中所涉及商品的交易信息, 将该交易信息存储到本系统中, 而不再需要人工来输入,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降低了成本。

摘要:通过发票对商品和服务购销活动进行管理和征税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的管理手段。纸质发票是目前最常用的发票流通形式, 它以简单、易用、方便携带等优势而存在多年, 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的普及, 纸质发票的管理也突显出其局限。基于此, 本文提出数字发票这一构想。

关键词:成本,效率,数字发票,安全验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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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克洪等.实用密码学与计算机数据安全[M].东北大学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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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谋可.构建电子发票系统推动我国B2C电子商务发展.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 第4篇

众所周知,从税务管理的角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于抵扣的。这对纳税人来说显然是有利的,于是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钻空”的机会,出现了大笔大笔的虚开额抵扣应纳税额的情况。这股“暗流”,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研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犯罪形式的特点及套路,对当前有效打击和遏制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具有现实意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些企业片面的以为虚开发票犯罪只是开票方犯罪行为,以为接受虚开发票没有风险或风险较小,殊不知有意接受虚开发票行为也是“虚开”的一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主体复杂化。由于国家采取电脑开票等管控措施,以往那些专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而成立公司实施犯罪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现实是:各行业几十年下来发展不平衡,人们的纳税意识到行为习惯还没有能够得到扭转。伴随着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领域中,大量的正常经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参与到虚开主体中,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行为,甚至不少社会闲散人员也加入到虚开增值税专业發票的行业中来。

手段隐蔽化。相比较以往的直接开票给对方的方式,现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更加隐蔽。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那些因故停业而没有注销的企业名称,以私刻的章印以他人之名虚开以及利用虚假身份资料、虚假的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类似情况在跨地区、各地工商,税务部门的相关信息难以互通,使得犯罪分子利用地区差和时间差得以逃脱监管而得逞。加之公安虚开案件立案,往往是税务部门初步审核发现情况后才移送的,这样案发后行为人早携款潜逃了,所以一般说说侦查工作很难开展。

还有一种新型的虚开方式,即卖甲开乙,开票方将货卖给甲方(自然人),发票开给乙方(一般纳税人),开票方并不伪造出库单,确实有货物交易,而资金由甲方扣除差价打入介绍人的账户内,再转给受票。这种方式流转环节增多,更难查实。

方法多样化。如: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又如“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票方、“环开”,即几家单位或个人串开,形同环状。层出不穷的虚开方法,令人防不胜防。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因

利益驱动。毫无疑问,利益驱动是虚开增值税的首要原因。在我国目前“以票控税”的税收管理模式下,发票几乎等同于货币,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又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凭证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不免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动一些歪心思,以获得抵扣的好处,获得非法经济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有些企业虽然存在实质交易,但是不能获得相应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也加入了“买方市场”的行列。相对应的“卖方市场”也活跃起来了,在经济人假设前提下,一些无实业、无资产、无固定地址的闲散人员就干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勾当,从中收取票面额百分之几的手续费,从而非法获利。

降低税收成本。个别企业由于经济环境不好,经营困难,可抵扣的原材料、能耗占比越来越低,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品牌、规模效应、政策支持等方面无法与大企业竞争,往往是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手段,降低税收成本。

税务稽查打击力度弱,查处困难。对虚开发票案件的稽查存在较大难度,销货方开出发票,购货方凭发票抵扣联回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在规定时间内只要认证过关(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外),即可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而对于是否接受虚开发票,是否有货交易,是否票货一致,是否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等情况,税务机关难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就算发现疑点,通过发起委托协查,委托方稽查部门也只能凭账面协查,而企业财务人员对账面的逻辑关系,流程都安排严密,不留破绽,使得一般的检查难以发现问题,无形中助长了企业敢违法的侥幸心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法律观念淡薄。首先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纳税观念淡薄,有些人奉行“不偷税、漏税、不能发财致富”的观念。其次是财务人员也缺少法律意识。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是上下级的关系,这就导致财务人员屈从企业的压力,明知上司的授意违法而不反抗,不抵制,选择盲目顺从,帮助完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任务。当然,在实践中,也有很多财务人员在个人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为了多领工资、奖金、想法设法为企业虚开发票、偷税骗税。

现行税收政策有缺陷、有漏洞。如: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企业向税务机关领取后,自行填开,税务机关难以监督控制企业不虚开,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无法把持自己不虚开,有的财务人员更是身不由己地为企业虚开。又如:在现行增值税法中,存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多种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导致增值专用发票链条中断,部分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被不法分子利用或与其勾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严。目前,虚开发票有由发达地区流向落后地区的趋势。为了发展经济,地方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只要想来投资,不管是空壳公司,还有带来环境污染的企业,不投入只开票的公司等等,均来者不拒,甚至给一些企业以免除检查的特权。相关管理部门管理出现漏洞,就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应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对策

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家已经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该文件明确要加强包括法定代表人、会计从业人员在内的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即推行实名办税。实名办税有利于厘清纳税人与其办税人员之间委托授权关系,强化法定代表人税收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办税人员对个人信息和信用的重视程度。实名办税有利于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实名办税的身份信息采集功能,对办税人员信息具有可溯性。既能为追究责任提供可靠证据和线索,有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也能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降低违法行为发生概率,

税务机关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进行税法宣传的对象不仅是纳税单位,还有代征单位和用票单位。宣传的目的是让税法进入百姓生活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让纳税人知法、懂法,清楚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要通过税法宣传让纳税人觉得纳税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光荣的责任,让纳税人真正树立“依法纳税光荣、偷逃可耻”的观念。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标语、短信、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将增值税相关政策公开,使纳税人知晓。只有在外部环境优化,税务执法化环境成熟的条件下,再辅以公安打击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地杜绝虚开类犯罪。

做好企业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许多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甚至包括财务人员,对如何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容易随波逐流,触及虚开的高压线。因此首先要抓住源头,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养企业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通过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知识的培训,使其系统全面的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知识,将能够大大降低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企业高管、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法的学习和运用,自觉遵守增值税相关法律的规定,从源头上筑起一道“篱笆墙(出票方)”和“防火墙(受票方)”,消除侥幸心理。

内控制度要健全。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要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这就首先要求企业管理层提高诚信和道德价值观的认识,能够意识到偷税漏税的严重性,管理层以身作则,然后将正能量传递给员工。企业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企业相关人员要建立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要遵守严格的审批制度。人员责任需要明确,避免出现问题的时候相互推诿。

发票与收据的区别是什么 第5篇

发票是基于经营性活动收付款项证明资金所有权转移的收付款凭证,这类凭证记载的内容主要是商品购销,提供接受服务等经营性活动的原始状况,是税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合法凭证,由税务机关监制并管理。

行政性收费收款收据是基于行政管理活动收付款项的收付款凭证,其所记载的收付款项属于财政性收支范畴,如执法机关的罚没款项、司法机关的诉讼费用、行政管理机关颁发执照、许可证等收取的登记、许可费等,此类凭证与税收管理没有直接联系,该类收据由财政部门监制并管理。

其他收据是使用单位基于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划分单位内部门和个人经济责任的内部结算凭证,这类凭证使用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仅限于单位内部使用)。与税收管理无直接联系。

××××发票和收据使用管理制 第6篇

为规范公司税务发票和公司内部收据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2、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发票包括国家有关机构印制的各类销货发票、收款凭证和公司自制的收据。

3、职责

公司××××部及下属各单位××××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4、工作程序

1发票的管理

1.1各类发票必须按国家有关发票管理规定,正确管理和使用。

1.2建立发票管理台账,认真记录各类发票的购入、使用、缴销情况。

1.3不得虚开任何发票。

1.4不得将发票或收据转借、转让他人,也不得代其他单位开具发票和收据。

1.5发票或收据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填开,并在误填的发票或收据上注明“作废”。

2发票管理的责任

2.1发票和收据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

发票及收据的保管工作,防止丢失、被盗。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发票及收据,造成后果由发票保管人负责。

2.2增值税发票、出口货物专用发票的购买、保管、填制、缴销由取得“税务票管员证”的办税人员负责办理。

2.3其他发票和收据的购买、保管、填制和缴销由财务部指定会计人员负责。

3发票丢失

3.1发票丢失责任人应立即向财务部和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及时向税局办理挂失手续,并登报予以公告。

4各单位、部室非独立核算部门的发票使用和管理

4.1各非独立核算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须使用公司发票的,应由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发票领用登记手续后方可领用发票或收据,并应按公司发票管理规定于收款当日到财务部办理入账及发票核销手续,待经办业务全部结束后,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5发票收入的管理

5.1应依据真实的经济业务出具公司发票或收据,凡已开据发票或收据的经济业务须凭填写规范的发票入账,纳入公司财务管理。

5.2已开俱使用的发票应及时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同时,由经办会计在发票或收据的存根联上作核销记录,注明收款凭证号码并签章确认。

6附则

6.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

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6.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 第7篇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 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四)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五)反映的价格不同

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税款与价格分开填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制度的缺陷和完善途径 第8篇

一、发票的功能

开具发票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 特别是在税收征管及财务管理方面, 有着极大的必要性,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 发票上载明的完整, 既有填制单位的印章, 又有经办人签章, 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信息, 因而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

各种事项较为它为工商部门实施检查, 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方面的合同、经济纠纷, 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更换、退货、修理商品等提供了依据, 故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

2. 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税收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合法、真实的填制发票, 才能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度和可信度, 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 从而使会计信息做到准确、完整。

3. 普通发票是税务稽查方面的重要依据。

发票开具后, 依据发票票面上的征税对象名称、数量、金额, 使计税基数有了原始可靠的依据。离开了发票, 难以确保应纳税额计算的准确性。因此发票往往成为税务稽查的主要突破口。

4. 发票成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安全的重要工具。

发票依托其证明作用, 在一定条件下兼具合同的性质。发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领域中不可忽视的一道重要防线, 此防线一松, 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

5. 在国家税收管理方面, 古今中外, 发票一直是国家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

在当今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 尽管税收的手段已多种多样, 但发票仍然占据国家税收管理最为主要的地位, 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

二、发票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在衣食住行四大方面中, 发票主要集中体现在“食”中, 在大型商场购物可以凭小票换取发票, 饭店吃饭可以索要发票;在购买高档奢侈品或电子产品时, 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发票了, 不再为那几百元购买水货。目前中国发展现状, 专业发票的管理是一个逐步统一的过程, 目前有很大的进步:加大发票的防伪监控力度, 运用高科技进行防伪的方法成为当今发票管理的重要手段, 运用高新技术提高真实发票数量, 提高税收质量, 预防和打击税收中的各种违法乱纪事项;加大犯罪惩罚力度, 并有相关法律可以依据;新发票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 规定销售商品、提供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 收款方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付 (收) 款方未索要发票的, 收 (付) 款方也应当逐笔开具发票。收 (付) 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付 (收) 款方开具发票。同时, 加大了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行为的惩处力度。尤其是虚开发票的行为, 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还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进一步加强发票开具义务;电子税控装置得到推广, 机打发票已经代替了手工开票, 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 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但是它也有两面性, 就发票本身有许多不足其仅是辅助工具;国家缺少监督管理机制;商家存在偷税漏税、假冒发票;消费者自身不重视发票等, 这些主体的不作为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发展, 限制经济的发展, 以下从发票本身、国家、商家、消费者四个方面分析中国发票的现状:

1. 发票本身。

(1) 有些发票内容违法出现假票假开、真票假开。由于发票是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开据, 监督机构在事后, 因此无法避免假票假开、真票假开。例如一些人以工作的名义进行高档消费并拿发票要求企业报销事件越来越普遍; (2) 发票真实性有待商榷。发票主要体现商家的主观意愿, 例如错写单位、数量金额、时间等, 或者消费者没有消费或消费金额虚假, 商家却开具发票, 这些例子生活中比比皆是。

2. 国家。

(1) 发票的主管机关是税务机关, 其权力小、地位低、责任重、难度大, 而且各个相关部门互不配合, 很难一致统一, 降低效率。 (2) 国家各级机关监督管理不严, 对一些经营者故意不开、少开、虚开发票以及使用假发票的问题, 税务部门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虽有法可依, 但中国法律还不完善, 在无人举报并举证的情况下很难发现并介入进去, 取证困难, 并且运行成本大, 人力物力没有后备资源, 再加上发票管理手段上的缺陷使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并将持续下去。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机构, 不能经常性开展发票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难以对当时的相关证据进行取证, 不能完全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 中国对于发票管理不够精细化, 管理监控手段落后并监控意思淡薄, 管理办法得不到贯彻, 重“税”轻“票”, 重“专”轻“普”, 这些都阻碍了中国发票发展的进程。

3. 商家。

(1) 经营者拒绝开发票。经营者以打折商品、小本经营或发票用完、管理人不在等各种理由为由不开发票, 这样就降低发票使用率, 降低成本达到获利的目的。如果消费者强制要发票的话, 就提高价格或额外加税的方式把应负担的税收转嫁给消费者, 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税收。 (2) 经营者为了实现偷税漏税, 采取国、地税发票混用, 为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例如有的业户将娱乐业与服务业发票混用, 赚取税率差额避税的行为, 税务机关一般难以进行有效的监控。还有目前还存在制假售假现象以及真票虚开、代开屡禁不止现象。

4. 消费者。

由于消费者自身的问题。通过我们前期的问卷调查可知, 大部分人们为了酒店给的小礼品放弃发票, 店家以打折优惠等方式不开发票。这些现象都是由于消费者对发票的认识性、积极性不高, 认为如果不要发票的话可以打折, 降低价钱, 大多数消费者都会接受这一条件, 心理上和物质上都认为是正确的, 例如个人到一些酒店、餐馆消费时比较常见。另外, 消费者没有养成积极索要发票的习惯, 普遍人认为自己索要发票没有用无处报销, 所以放弃自己这项权利。

因此, 主要是管理机构监督审查不细, 经营者偷税漏税, 消费者意识不强等原因。目前, 个人报销少, 导致个体消费者不主动索要发票, 再加上有的商家对不索取发票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优惠, 消费者认为有利可图, 从而放弃索要发票的权利, 这种现象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

三、发票制度完善的途径

正是由于中国在发票管理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上述问题, 我们需要通过如下四个方面从根源解决这一问题。

1. 发票本身。

目前采用机打发票代替原来的有奖发票, 有奖发票一开始确实吸引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但是时间一长由于商家采取非正常手段使其自己拿到奖金较高的有奖发票, 欺骗消费者。目前中国正在向信息化迈进, 建立交易监控网络实行信息共享, 各机构间存在内在联系, 能够知道一丝信息时同时知道其他相关信息, 形成一个巨大的信息网。

2. 国家。

(1) 加大立法, 目前中国仅有《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各部门职能, 提高效率并避免发票管理制度与现行各种税收政策的差异所造成的税源监控漏洞和税负不公。 (2) 完善税务机关的建设, 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全权负责, 因此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应该在监管上引进第三方审计, 税务中介的介入不仅减轻了税务机关的压力, 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正确使用发票和依法纳税有明显的效果。 (3) 保证各部门机关的配合, 中国虽然设置多个部门进行管理但是不能随时监控, 造成大量的税款流失, 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的税收流失的绝对规模在4 000亿元左右。建设综合性部门法, 使各部门相互融合协调运行、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合作。 (4) 实施一些配套工作, 比如要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 构建普通发票管理的社会环境。提升消费者索要发票的自觉度:对待商家要惩罚有度, 实行奖惩标准, 不能放纵犯罪;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 如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考核后订立一定的等级进行奖励, 能够及时查处开出发票不收税或收人情税、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 真正促进普通发票管理水平上台阶。

3. 商家。

提高商家的个人素质。坚决抵制假发票用全国统一发票, 消费者在消费后主动提供发票, 不找任何借口不提供发票。

4. 消费者。

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 把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成为一种习惯, 从自己做起, 为国家税收尽一份力量。不贪那一点点的折扣,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摘要: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收款方填开提供给付款方凭其付款和提货或接受服务的书面证明。同时也是确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原始依据, 是企业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 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就个人而言, 发票是购买东西售后的一种凭证, 为国家提供税收。在生活中衣食住行处处均可以获得发票, 它为售后服务提供法律依据。但就中国现状而言, 为了贪小便宜不要发票而获取一些折扣, 忘记了发票是一种购物凭证的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

关键词:发票,税收,消费者,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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