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员工劳动合同

2024-05-19

生产员工劳动合同(精选12篇)

生产员工劳动合同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双方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_______部(室)从事工作,担任__________职务。

第二条

(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 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试用期:甲、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试用期满,双方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即转为甲方正式合同制员工;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试用期内,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或以出勤天数的应发工资作为补偿发给对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假期

(一)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小时;每月工作时间________天。

(二)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适当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安排加班加点时间。乙方无特殊情况,须服从甲方加班安排。安排加班加点,甲方必须提前4小时,特殊情况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加班

(三)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等

(四) 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和中心规定支付加班费。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甲方安排。

(五)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日常工作起止时间。

第四条 工资待遇

(一) 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乙方担任哪一类哪一级的职位工作,即享受该级的工资及津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按下列标准发加班工资;

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点的,管理人员不拿浮动工资金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的日、时平均工资数的30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日、时平均工资数的200%计发工资。

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应时间休息的,不发加班工资;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员、人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上条标准的20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按上条标准的150%计发工资。

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点工作,按本人当月的正常平均工资数的150%计发工资

(三)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社会义务,或因公负伤,工资照发。

(四) 女工产假期内,除不享受职务津贴、工种津贴、浮动工资外,其它工资、津贴照发。

(五) 员工在中心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期内、除不享受职务津贴、工种津贴、浮动工资外、其他工资、津贴照发。

第六条 培训

(一) 凡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中心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二) 中心员工均需接受中心统一安排的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以确保员工工作能力的适应性。

(三) 员工参加专门培训的培训费,由中心统一支付。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专门培训时所要求的在中心服务年限。凡未到服务年限离开中心的员工,应偿还中心支付的培训费;并按培训合同规定赔偿中心的损失。

第七条;福利与保险

(一) 甲方参照国家保险规定并依本中心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病假工资、工伤保险费用和养老保险费用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宿舍和工作餐。

(三) 乙方因公致伤、残、死亡的,因工作得职业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公物财产。

(四)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 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合同。变更后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以欺诈等手段,使甲方在违反其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使甲方利益受损害的;

5、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减裁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方因在甲方工作面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方患病工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一般在半年以内);、

3、婚员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4、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4、方以欺诈等手段,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5、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员工自愿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中心行政人事财务部人事管理人员。

生产员工劳动合同 第2篇

签订日期:

本劳动合同(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甲方名称: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长水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开发区会仙二路28号 邮 编:256200 乙方姓名: 性 别: 年 龄: 出生日期: 学 历: 专 业: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对乙方的综合考评结果,甲方同意招乙方为本公司季节性农民合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章 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 个月,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遵 守 条 款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所有管理规定和制度(包括现行的及以后甲方根据情况变化不断增补的

各项规定)。这些规定和制度将构成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全职为甲方工作,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得参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四、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工作中的甲方机密或信息透露给任何人,若有违犯甲方要求,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五、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除工作服外发给乙方基本的劳保用品。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四章 劳 动 报 酬

一、乙方工资待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交纳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章 劳 动 纪 律

一、乙方应该在合同有效期内只为甲方工作,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参与甲方或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乙方不得同时在任何其它公司、实体或机构兼职。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所有管理规定和制度(包括现行的及今后甲方根据变化不断增补的各项规定)。这些规定和制度将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章出现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生产、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将工作中的甲方机密或信息透露给任何人,若有违反甲方要求,乙方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生产计划减少,需要裁减部分员工。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 4、乙方死亡。

六、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两周内双方续订劳动合同。

八、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2、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和商务资料等,如数交给甲方,如有遗失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违 约 责 任

一、甲方法律责任

因乙方违纪被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甲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二、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违约赔偿。

第八章 免 责 条 款

一、乙方在工作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违章出现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必需的防护用品,如头盔等,乙方驾驶摩托车的必须有有效证件(行驶证、驾驶证),如因以上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二、无论何时何地,乙方不在甲方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没有依据此合同条款履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章 其 它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本合同依据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若此合同或依据此订立的文件中,某些条款因有关政策的变化而失效,不可执行或不合法时,将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和合法性。 二、协商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企业+员工≠合同+薪酬 第3篇

在企业中, 应该明确的一点就是虽然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是通过劳动合同来建立的, 虽然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是通过劳动——薪酬来体现的, 但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绝不仅限于合同和薪酬。员工每天都和企业融合在一起, 在企业中工作, 在企业里学习, 所以员工和企业之间还有着更多更人性化的关系。

作为企业的一个基本组成单元, 在处理自己和企业的关系时必须把握一个横向联系、纵向发展的全局概念, 而这个纵横的交点就是员工的本职岗位。岗位教育和爱岗敬岗也是企业文化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一个企业里, 全体员工的努力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发展, 但首要的是必须对企业的现在做出努力, 这是一个相互包含、相互促进的过程。

员工和企业的横向联系就是指员工首先必须为企业的当下状态来发挥自己的作用。企业就像一部连续运转的机器, 任何一个零部件都必须随时发挥好自己的功能和作用, 这部机器才可能正常运转起来, 也才有可能持续长周期运转, 更好地节能高效运转。每一个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和作用的发挥, 必须从原点也就是本职岗位开始, 做好本职工作是成为一名合格员工的起码要求。着眼现在, 面对实际工作, 空谈遐想要不得、眼高手低更要不得。比如技术岗位的员工, 兢兢业业的干好本职工作, 按照岗位要求站好自己的这一班岗, 确保机组不因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发生异常这是企业对自己最低的要求, 也是对良好的企业文化的一个最真实的诠释。以职业为使命是敬业的思想基础, 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所在。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 就能够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了。在完成本岗位的工作的同时, 企业的任何一个员工也需要横向联系, 比如说积极参与班组的培训工作、和其他同事相互探讨相互学习、协调班组的日常管理为整个班组的正常运转尽到自己的一份力。从班组到部门、从部门到企业,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 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其他活动,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各项工作, 努力做企业文化的实践者和宣传者, 把自己融入到整个企业的运转之中, 在为企业工作的同时也享受其中的乐趣, 把自己和企业完整的合起来, 用实际的行动践行了“我与企业共荣辱”的誓言。

员工和企业的纵向关联就是说在为维持企业目前正常的运转状态的同时, 还要把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不断的增强企业的活力, 丰富企业的文化氛围, 通过所有员工的群策群力让企业更加具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把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相结合, 也需要从做好本职工作出发, 连本职工作都不能很好的完成的员工又何谈个人的发展何谈企业的发展?发展就要求企业员工不能满足于现状, 要有忧患意识, 要抓好提前量, 工作不但要完成而且要出色地完成。在做一名合格员工的基础上也要争做一名优秀的员工。合格员工是企业员工的及格线, 融入企业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前提, 是对员工最起码的要求, 还必须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比如做为一名基层的生产员工, 应该深深知道, 一线工作需要的是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过硬的工作技能, 需要的是不断地加强学习和提高。除了技术水平之外每个员工还都应该自觉自愿的进行自我素质的提高和自我人格的完善。能力必须与品格匹配才会发挥其正面价值, 对员工而言, 能力与修养都是一个员工必备的素质。现代化的企业是一个知识型企业是一个信息化企业, 广大员工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做好本职工作, 除此之外企业也为员工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提供了很好的发挥平台。知识型信息化的特征就决定了这个企业必将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活力型企业。只有把自己的事业和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 才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与企业同命运”的许诺。

企业实际上就是全体员工生存和发展的平台。离开这个平台, 就如演员离开了舞台, 关公失去了大刀, 即使你有再大的才华, 也无法施展。只有这个平台越来越大、越来越好, 才能为员工创造更多的机会, 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企业文化体系就是企业和员工之间互相交流、沟通和协作的文化平台, 也是员工学习和展示才华的平台, 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认识企业, 品读企业文化, 员工的职业生涯才有意义, 才能将工作视为乐趣而不是痛苦的工作-薪水交换过程。

一个企业, 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的因素, 没有合适的优秀的人选, 企业何以发展?尊重员工, 培训员工, 视员工为自己的合作伙伴, 为员工创造发展的机会;而员工作为公司的最基本细胞, 也应积极融入企业、为企业发展尽全力, 融入公司这个集体, 与公司同进步, 共发展, 同呼吸, 共荣辱;企业和员工之间依托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起健康和谐的关系, 彼此才会有良性快速的发展。一名优秀的企业员工不但是一个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的人而且也是一个能够和企业共荣辱同命运的人。人生需要自己的舞台, 企业需要自己的文化, 建设好人生舞台让自己的命运在企业文化的熏陶下更加绚丽, 这是对一个人职业生涯的最佳勾画。

如何与旷工员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

曹某于2008年5月应聘进入广州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曹某担任行政助理工作。入职后,曹某的工作还算顺利,但生性倔强的他与同事的相处并不太融洽。2009年3月,曹某因为工作上与领导发生了激烈争执,扬言“我不干了”,并一气之下擅自回了家,之后连续几日都没有到公司上班。公司尝试与其进行联系,但曹某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公司遂作出决定,以曹某“自动离职”处理,对其工资进行结算后打入其工资卡内,并且为其办理了退工手续。

一周后,曹某回到公司上班,公司表示,其已自动离职,公司不可能再接纳他回来工作。曹某说,自己并没有自动离职,公司这样做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但公司坚称决不会同意曹某再回公司上班。曹某即向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00余元。曹某的要求能否获得法律支持?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

案例分析

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按理来说公司有充分的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事与愿违,或是证据不足,或是流程存在问题,更可能遇到像本案中比较特殊的员工又回来上班的特殊情况,公司应如何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下面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从操作流程上考虑,当遇到员工不辞而别的时候,切忌不要急于给员工办理解除手续。员工不来可能有很多原因,举例来说,一旦员工被开除后拿出了旷工期间的医院假条,并以此提起仲裁,届时公司的解除行为很可能最终被认定为违法,毕竟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合乎情理。因此,这种情况下建议公司采取先礼后兵的办法来避免这种情况。当员工发生旷工,公司可在第一时间向员工发出《返岗通知书》,要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供相应请假的证明。如果员工接到《返岗通知书》后仍不按时到岗,公司这时再给员工发出《解除通知书》,这样让员工主动放弃解释的权利,公司便占据了主动权,即使员工再找借口想返岗或提起仲裁,最终能被认可的可能性也会变得微乎其微。

流程完善后,其次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举证。这点直接关系到公司的举措行为是否合法。关于员工旷工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根据以上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解除曹某劳动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应负举证责任。就曹某2009年3月擅自回家,之后连续几日都没有到公司上班的事实加以证明,这是其一,以后公司作出决定,以曹某“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向曹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是其二。

关于第一点是证明实体不存在问题。最直接的办法是公司通过提供考勤记录,用以证明曹某未经其上级领导批准,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公司提供劳动,也即未履行劳动合同。由此请仲裁认定员工曹某旷工的事实。

关于第二点是证明程序的合理合法性。公司不管以何种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都必须按规定向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关系书面通知书,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要能证明员工收到了解除通知的事实,对于这一问题比较有效的证据是提供快递公司提供的员工签收回执。

上面二点缺一不可。现员工曹某向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00余元。如果公司对以上二点有一点举证不能,就极有可能导致仲裁认定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而败诉。

当然,除了上面提到的操作流程和举证内容外,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及员工对规章的有效确认也是必不可少,只有基于有效规章制度作出的解除行为才能被仲裁认可。

生产车间员工劳动纪律 第5篇

1、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敬业爱岗,遵守职业道德,正确处理个人与公司的关系,顾全大局。

3、当天的工作任务当天完成,完不成任务者无定额申请加班完成,当天完不成任务而影响生产进度者,罚款20元。

4、严格执行公司的作息制度,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罚5天工资。

5、严格执行工作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提前15分钟到岗,凡对设备工艺、卫生、任务交接不清下班者,每有一项罚款5元。

6、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做好自检、互检工作。对违规操作、自检、互检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按“赔偿规定”进行赔偿并处罚。

7、损害公司利益,故意破坏生产秩序造成较大生产浪费的,一经发现,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经济罚款。

8、上班期间严禁喝酒,禁止酒后上岗,违者罚款100元(当事人与当班班长或承包者各50元),并立即停止工作;对酒后影响生产管理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加重处罚。

9、禁止在生产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当事人与当班班长或承包者各50元)。

10、禁止睡岗、脱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当事人与当班班长或承包者各25元)。

11、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打扫好卫生,将工作中的下脚料(废铁、废料、废螺丝)回收处理,垃圾运至门卫经检查后存放,违者罚款20元(当事人与当班班长或承包者各10元)。

12、各班组之间的借用人员必须做好交接手续,如未办理者,而被借用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则罚款由被借用人员与借用班长或承包者承担。

车间生产员工劳动纪律双十规定 第6篇

(一)十要

一、要学习、掌握、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同时要全面了解实施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二、要安全文明生产,杜绝无标、无规生产、违章操作和粗制滥造。

三、生产员工要提前30分钟进厂,提前20分钟到岗,作好产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上岗员工要佩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等),做到个人卫生整洁。

五、岗位员工上岗前要经健康检查,无传染性疾病方可上岗(要持有健康证书)。

六、要搞好环境卫生和岗位设备设施及个人卫生。

环境卫生:墙壁、地面、门窗常清洗无污染;设备卫生:清新光亮、无污物、无油垢;个人卫生:常洗澡、常理发、勤更衣、勤剪指甲。

七、要增产节约,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严禁跑冒滴漏,杜绝损失浪费。

八、司炉工、电工要持证上岗,达到应知应会,确保安全正常生产。

九、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完成本岗位工作。

十、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公司执行经理负责制,车间实行主任负责制、工段组长负责制、岗位个人负责制。

(二)十不要

一、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车间劳动纪律及操作规程。

二、上班不离岗,不串岗、不打架斗殴、不闲谈、不喧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四、不损失浪费,不消极待工,不吃拿产品。

五、上岗不喝酒、不吸烟、不打瞌睡。

六、不化妆、不带假发、耳环、首饰、不留长指甲,不穿毛领衣服。

男士不留长发。

七、不穿工作服出车间,不带领外人随意进车间,不往车间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东西(含食物)。

八、机要岗位、关键技术不外传、不转让、不泄密。

九、不带病上岗,尤其是传染病。

十、设备不带病运行,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平时经常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解决。

生产员工劳动合同 第7篇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或者提高待遇,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或者提高待遇,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

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生产员工劳动合同 第8篇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现状,员工,影响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 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应运而生。2008年1月1日,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伴随着该法的颁布和实施, 全中国掀起了“调整人力资源”的热潮:LG电子 (中国) 裁员风波、华为斥巨资买断员工工龄等, 无一不显出《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产生的重大冲击。

目前, 关于该法的理论意义及实施后的可能影响方面, 学术界已经有了较多的探讨, 但通过实地调研进行的系统研究尚不多见。为进一步了解《劳动合同法》在企业中实施的真实情况及其对员工的影响, 本研究小组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不同之处, 对杭州人才市场及浙江省部分企业、员工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以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调研结果及分析

(一)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部分主要在杭州临安经济开发区进行, 共向企业员工发放了345份问卷, 成功回收258份, 回收率72%。

1. 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程度

从被调查员工中, 不了解的占3%, 不很了解的占27%, 一般了解为47%, 比较了解为20%, 非常了解的只占3%。由此可见普法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员工不熟悉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法律条文, 就不能有效地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书面合同的签订

被调查人员中87%的员工与企业签订了书面合同, 13%的员工未签订。实施情况虽较好, 但还没有达到100%的签订率。劳动合同的签订, 可以明确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 这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必要前提。

3. 合同期限

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期限看, 一年以下期限的合同占5%, 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占59%, 三年以上的占31%, 无固定期限合同占5%。数据表明合同短期化现象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员工工作的稳定性。

4. 试用期期限

从试用期限看, 没有试用期的占了21%, 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的占6%, 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的占17%, 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占了55%, 有1%的合同试用期限超过了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结合问卷中反映出的合同期限来看, 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试用期期限的合同应不超过36%, 而调查得出却占有55%, 还有1%的合同试用期限超过了六个月, 这都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企业有滥用试用期的嫌疑,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切实得到保护。

5. 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试用期最低工资的参考标准。调查发现, 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90%以上的占11%, 为约定工资80%~90%的占12%。因此, 只有23%达到了80%这个法定的要求, 而77%没有达到试用期工资的标准。劳动者特别是新员工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6. 薪酬福利

从调查看, 100%的企业都为职工提供了基本工资, 而奖金、津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比例分别为69%、42%、61%、39%、48%、58%、30%、25%。《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提供情况相对好一些, 而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提供情况很不理想。

7. 工资发放

从调查看, 每月准时发放工资的有72%, 偶尔延迟的为18%。工资的准时发放关系到员工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是员工每月生活费用最主要的来源。从调查情况看, 工资的发放情况良好, 但延迟发放的现象仍然存在。

8. 休息休假

调查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国定假期放假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只有45%的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放假, 很少放假或者从不放假的企业占了9%。《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国定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加班工资以300%计算。但是调查结果显示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并没有得到保护, 有55%没有达到要求。

再看国定假期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 只有32%的达到了3倍的要求, 支付2倍和1.5倍工资分别为24%和11%, 有33%的企业仍只是支付原工资, 没有给付任何加班补偿, 员工并没有得到国定假期加班应有的报酬。

(二) 访谈

我们在调研中对杭州市人才市场的应聘人员进行了随机采访, 共32名。

另外, 我们还对两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经理进行了访谈, 其中一家是上市公司, 另一家是中型外贸企业。

1. 人才市场访谈总结

(1) 《劳动合同法》在省会城市实施情况较好, 地方城市实施相对滞后。此外, 国有企业的实施情况相对较好, 私营企业和一些中小企业实施还不够到位。

(2) 就单位无条件辞退员工是否给付补偿金的问题, 多数被调查者指出没有提供补偿金, 更有甚者, 单位对辞退的职工不给付末月工资。该类单位多数为私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国企和大型企业这类状况较少。

(3) 对于一般的低层劳动者而言,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目前对他们还没有产生明显的影响, 其所要求的给劳动者的权益基本都没有达到。

2. 企业访谈总结

(1) 试用期工资方面, 接受访谈的企业都是严格按照岗位额定工资的80%计算, 其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一般工人按计件工资计算, 但有最低工资标准。

(2) 员工福利方面, 由于全国社会保障体系不统一, 很多外地员工回乡后无法转保, 同时很多员工本身工资较低, 因此不愿自己出那部分的保费, 接受访谈的企业因此按员工意愿进行缴纳。

(3) 给付赔偿金问题上, 企业表示:若是劳动者本身提出解除合同, 企业一般不给付赔偿金;若是企业提出解除, 一般支付赔偿金, 但是部分员工临退休自感力不从心而自动请辞, 这种情况下企业会付补偿金。

二、影响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员工带来影响:

1.员工的职业稳定感增强。《劳动合同法》中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不仅规范了企业的劳动关系, 而且会不断促进劳资关系的稳定性, 为劳资双方提供一个互信平台, 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在裁员方面也给企业造成了一定压力, 员工在未给企业造成大的经济损失的情况下, 一般不需担心被企业解雇。与新法实施前比较, 在维护劳动者就业权利、维系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2.劳动关系的确立更加明确。《劳动法》规定,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 在实践中, 许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借以规避其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这样就可以使这一现象大大减少,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用人单位在招录职工上的随意性。

3.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程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将制定权由用人单位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同时, 对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等方面也有更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促使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有利于员工权益的保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 大部分员工都认为企业的制度比以前更加规范了, 企业的规章制度公示比例上升, 这是法律实施后的积极变化。

4.员工的主观感受比较积极。调查中, 所有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对法律的实施普遍持积极态度。大部分被调查者表示, 该法更好地保护了员工的利益, 领导的态度变好了,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 工作业绩上升了, 工作满意度增强了。这些结果充分反映了该法律的立法初衷。

5.部分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实施情况还有待改善。除了以上几点积极变化外, 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 法律条款中一些与员工利益紧密相关的部分实施情况还不够理想。如上文分析中提到的试用期工资、休息休假、“五险一金”等情况, 很多企业还未完全落实, 导致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部分损害。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 提高认识。从调查中可以发现, 基层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还远不够, 对一些涉及自己核心利益的问题还不是很清楚, 在劳动关系的确立中还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深入企业, 向广大员工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 唤起他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视。

2.扎实推进《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工作。首先要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同时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 工会等制度。

3.加强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员工权益没有受到充分的保障, 应加强监督和反馈, 对侵害员工权益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和纠正。加强反馈体系, 使员工在感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及时反馈, 以充分保障员工的权益。

生产员工劳动合同 第9篇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经理。三个月前,公司与金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其每日上班6小时,月工资为1500元。虽然该工资已超过本地最低工资标准400余元,但金某仍觉得工资太低,加之认为自己除在公司上班外,还有富余的时间和精力,遂利用休息时间偷偷在一家KTV兼职做服务员。公司获悉后,曾多次劝说金某不要兼职,但其却我行我素。而金某每天必须在KTV干到凌晨2点,由此导致在公司上班时疲惫不堪,甚至常常严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请问:公司能否单方解除与金某的劳动合同?

读者 洪语琳

洪语琳读者:

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金某的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 第10篇

(一)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员工劳动合同 第11篇

发生劳动争议 仲裁裁决支付双部工资

王某、李某等人曾就职于西安某物业公司,担任秩序维护部维护员。工作期间,公司均没有和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后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王某、李某等5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向5人分别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2万元,公司不服,起诉至未央区法院。

近日,未央区法院受理了该案,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行政庭承办法官畅筱婧决定进行庭前调解,经过释法等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当即表示回公司筹备资金,当日即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法律风险大

近年来,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与日俱增,很多用工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由单位持有。这些用人单位错误的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劳动法就无法调控;而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发生诉讼对用工单位不利、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等。

“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工单位也存在很大法律风险”,办案法官说,对于用工单位,必须要明确几点:首先,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用工关系,即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有些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将社保费用在工资中一并发放,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依法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缺乏法律意识。

其实,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若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工单位。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这对用工单位制度管理不利,更重要的是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不能有效约束。

员工劳动合同 第12篇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__终止。

实习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实习内容

甲方应该在乙方实习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习。

甲方指派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该虚心学习,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展现浙大学子风貌。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习。

三、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甲方为乙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生产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习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是否支付乙方报酬,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决定。

第八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习期间报酬的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每(小时/日/月)____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工资于(每月____日/每日)统一结算。

实习期间加班时段的报酬标准参照本条前款之规定执行。

五、实习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在乙方实习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习期间,享有同甲方临时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实习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浙江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以介入并提供参考解决意见。

九、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还就以下事项达成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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