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商品车管理规定

2024-05-14

接送商品车管理规定(精选12篇)

接送商品车管理规定 第1篇

商品车出入库管理规定

依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规范商品车出入库工作流程的管理,确保商品车出入库安全,保障购车客户正常交付,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供应商将商品车发到公司后,计划开票员应仔细核对已到商品和发运单是否与公司向供应商做出的订货单相符,若相符须通知公司库存管理员办理验收入库;若不相符不予办理入库。

第三条 办理商品车验收入库前应先确定商品车的车型、配置、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合格证、随车相关资料、钥匙、工具等是否一致,经库存管理员确定一致,需填写“商品车检测表”提交售后部门进行商品车的检测。

第四条 售后部门接到“商品车检测表”应及时组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按公司商品车检测规定进行严格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商品车,库存管理员可凭“商品车检测表”再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检查。

第五条 若遇到商品车与订单不符或与合格证、随车资料等不一致的,计划开票员应立即与供应商或承运人进行反馈和沟通,将问题及时得到处理;经检测若出现不合格的商品车,相关部门应及时与承运人或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或者通过索赔、退车等方式解决,必须使商品车再经检测达到合格为止。

公司遇到在当地中转库提车的,应由售后部相关技术人员协同提车。第六条 商品车经全面的验收检查后,应做好入库前的车辆卫生,必须干净整洁方可入库。商品车入库后,库存管理员应开具“验收入库单”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 商品车“验收入库单”共三联,其中第一联存根用于库存管理员存档并登记台帐;第二联和合格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财务应办理其签收;第三联交计划开票员,计划开票员凭“验收入库单”在供应商的发运单上签字、盖章,并登记台帐,台帐应与库存实物一致。钥匙和工具及随车资料按规定保管。

第八条 商品车实现销售需要出库时,计划开票员应开具“内部专用销售单”和“商品车出库单”,将“内部专用销售单”交财务收款,经财务收款后收款人应分别在两份单上签字、盖章,并随即开具“商品车出门证”。

第九条 库存管理员凭财务签字、盖章的“商品车出库单”办理出库,商品车出库后由计划开票员会同销售人员一起与客户办理新车交付,交付时应按销售工作流程办理。第十条 客户新车交付办理完毕,当班保安员凭财务开具的“商品车出门证”放行客户的车辆。

第十一条 若因公司内部非销售需要商品车出库、出门的,例如车展、巡展、装饰等,应由经办人申请“临时出库出门单”并说明临时出库原因,报销售部门负责人批准,凭批准的“临时出库出门单”到财务部门换开一式两份的“临时出库出门准许证”。

第十二条 库存管理员和当班保安员分别凭财务部门开具的“临时出库出门准许证”出库或出门。临时出库或出门的商品车应按批准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库,商品车返库后需将“临时出库出门准许证”交回给财务,财务应做好规范的登记。

第十三条 库存管理员应对所有的库存商品车进行常规和动态管理,必须确保商品车的安全与完整,禁止任何人拆卸零部件。按要求摆放整齐、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并且每辆车应保持能够启动车辆的燃油,不得影响客户的正常交付。

第十四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若有违反除赔偿公司的损失外,公司对其给予经济处罚。财务部门应对库存商品车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盘点核查,若发现问题按公司制度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经2011年1月1日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接送商品车管理规定 第2篇

为使公司接送车管理更加规范,让所有员工有个良好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青春公司员工乘车时,必须持有上岗证, 经司机验证后,方可乘车。无上岗证者,司机有权拒绝上车。

2.接送车在员工乘车时,提前15分钟打开车门,此前必须为空车,严禁提前开门乘车,在车内吸烟。

3.时间、地点、线路规定:

① 上午:

太原→青春公司

发车地点:三纺路口

8:00发车

三纺路口—南内环桥—滨河东路—长太高速—黎城

② 下午:

厂区5月1日14:3010月1日13:00 发车

黎城—长太高速—滨河东路—南内环桥—三纺路口

上述时间、地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如临时更改,须经综合办企管科同意。如发现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线路执行,每次罚50元。

特殊情况:因天气变化,高速路不能通行或车坏在行驶途中,无法正常到达的情况下,司机应及时告知综合办企管科(6645856)。车辆如坏在途中,司机应尽快进行修理,让乘车员工尽早到达公司,减少由此给生产带来的损失。

4.司乘人员不得随便让本公司之外人员乘车,发现一次罚50元,如来应聘,可让其乘车。

5.接送车辆不得在行驶途中甩人,发现一次罚20元。

6.接送车司机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发现一次罚200元。

7.接送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发现一次罚30元。本管理规定5月1日起执行。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管理规定 第3篇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车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门窗是否开关灵活、车门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载客标准,严禁超员载客,不得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开车进入设有禁行标志的路段。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接送完学生后,做好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抢救车管理规定 第4篇

为规范抢救车管理,确保抢救车时刻处于有效状态,有效、快捷地进行危重患者的抢救,特制定本规定。

一、配置原则

医务科会同护理部、门急诊、设备科、药剂科等相关部门论证评价抢救车的配置,并制定各病区抢救车配置清单,门急诊、特殊检查科室抢救车配置清单。

二、全院各病区必须配备抢救车;

三、门急诊、特殊检查科室(CT室、X光室、B超、心电图室)配备抢救车;

四、管理职责

1、医务科:根据心肺复苏的急救需求及医院的实际情况,统一确定抢救车药品、仪器种类、数量,制定并悬挂抢救车药品、物品标准配置目录、抢救药物儿童剂量换算表。

2、护理部:本着醒目、应用便捷、避免阳光直晒的原则明确抢救车的摆放位置;规定抢救车内药品及仪器设备的摆放。

3、药剂科:依照抢救车药品物品标准配置目录要求为科室配置抢救车内药品,并组织每月检查。

4、设备科:按照抢救车药品物品标准配置目录要求为科室配置抢救车内设备,并组织每月检查。

5、各病区管理要求:抢救车内药品及物品及限抢救时使用;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定”,即定品种数量、定放置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三无”,即无责任性损坏、无药品变质、无过期失效;“二及时”,即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6、抢救车不得任意挪用、占用或外借;

7、抢救车的开启与封存:抢救车的打开条件仅限于抢救患者和每月(间隔时间≤31天)的定期检查;首次封存前,护士长和专管护士按基数检查、整理药品和物品,核对无误后用一次性编码锁封存,记录封存日期及编码,封存有效期为一个月;抢救车每班交接并记录在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按记录单,护士长和专管护士每月共同全面检查、清洁1次,并记录在抢救车药品物品月检查记录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接记录和抢救车药品物品月检查记录表由护理部制定,各科室使用记录要求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使用全院统一的一次性编码锁,编码锁应保完整,损坏或疑有损坏的需经双人重新清点、补齐抢救药品和物品后封存,并记录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接记录单上。

8、药品有效期管理:抢救药品近效期2个月内的,在瓶体底顶部贴红色标识;近效期1个月内的、印字模糊不清的药品,科室填写申请单,凭药品实物到药房领取对应的长效期药品同时将药品实物交药房。

9、抢救车标识管理: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标识实行全院统一标配。

10、抢救车使用后管理:抢救车使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在本班内及时整理、补充完整,双人核对后重新封存,并记录在抢救车药品物品交接记录单和口头医嘱记录本。

11、氧气瓶管理:固定位置存放并悬挂满瓶及“四防标识”使作时须固定;氧气瓶24小时处于备用状态,当氧气瓶内压力低于0.2MPa时电话通知后勤保障科取回重新充氧或更换,严禁在科室现场充装气体。

派车管理规定 第5篇

车辆管理

1.1 基本原则

①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②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办公室向总经理报批后统一办理。

③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或指定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④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⑤总经理外出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1.2 用车原则

①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②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③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④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车辆调度流程

2.1 申请和调度

①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到向人力资源部,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车辆调度。

②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③办公室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④办公室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⑤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 车辆使用

①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办公室(或总经理)的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②用车人员出门前门卫配合登记车辆初始公里数。

③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④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⑤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办公室,便于办公室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⑥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⑦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⑧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回厂报到将派车单交给门卫,门卫填写车辆回厂截止公里数,门卫每周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记录,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1车辆维护工作

①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②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办公室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③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④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第6篇

一、根据国家商业法规和沈阳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凡柜架陈列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

三、在商品同部位设置商品标签,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到位。

四、商品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号或超市自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格,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和标签破损陈旧时要及时更换。

五、填写价签必须做到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化汉字,零售价格要盖阿拉伯数字戳章。

六、标价签由各门店、部门综合管理员负责保管、核定、发放、商品标价签由物价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

七、开架柜台、自选超市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的,须同时分品种在陈列商品的柜架处表贴商品价签。

八、削价处理商品必须公开标出商品的原、现价,以区别于正常商品的价格。

九、所有商品出售柜架(包括联营厂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企业物价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处理,因管理不到位,在社会行为检查和引起消费纠纷,对当事课、柜组负责人和综合业务管理员作严肃处理,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物价管理,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鼓励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各县、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在市场收购、销售商品或从事有偿服务的,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价管理机关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县(市)明码标价工作。各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依法行使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

第四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的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等标价形式。

标价签和价目表的格式由杭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

标价签由市、县(市)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统一监制。

第五条

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增减价格标签内容或实行不同的标价方式,以及某些特殊商品(如艺术珍品、古董等)不宜标价的,须经市、县(市)物价部门核准。

第六条

标价签或价目表应标价正确,内容齐全,表述准确,字迹清楚。若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经批准收取外汇券的,其价格标签和价目表用外汇券标价。

第八条

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所标价格为最高价格。结算时,只能按标价或在标价内下浮,不得突破。

第九条

零售商业企业(含信托商店和展销会)和个体工商户所陈列的商品,应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其标价签内容应包括货号、品名、规格、等级、产地、计量单位、销售价格。削价处理的商品,必须以公开方式表示。

第十条

旅店(含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饮食店、理发店、浴室、交通运输单位(含出租汽车和非机动车)、邮电营业单位、医疗单位、影剧院及其他娱乐场所、旅游点、公园、体育比赛场所、修理及服务单位、存车场点,以及其他实行有偿服务的单位或场所,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其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应根据各行业特点核定价目表内容和标价方式。

第十一条

进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商品,除应标明其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和销售价格外,对国家规定有最高限价的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最高限价。

第十二条

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收购点公布收购价目表,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计量单位和收购价格。

第十三条

农副产品市场中的固定摊位,应实行明码标价。市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公布国家对某些产品规定的临时最高销售限价,必要时可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主要产品的参考价目表。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县(市)、区物价检查机构按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罚:

(一)部分商品或收费项目未实行明码标价的,按应标价商品品种或收费项目计算,每缺一种或一项,处以三元以下罚款;

对其中商品单价在二十元及其以上的,以及应标价的经营品种或收费项目在十种及其以下的,每缺一种或一项,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但每次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三百元。

(二)明码标价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错一种或一项,处以一元以下罚款;

对其中商品单价在二十元及其以上的,以及应标价的经营品种或收费项目在十种及其以下的,每错一种或一项,处以五元以下罚款,但每次罚款不得超过一百元。

(三)全部商品或收费项目未实行明码标价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不按国家规定公布某些商品的最高限价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标价签或价目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物价检查机构应责令其限期调换;

逾期不调换的,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

(六)超过所标价格销售商品或收费的,没收超出部分所得,并处以超出部分价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七)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单位,还可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商品准入管理规定 第7篇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从销售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市场,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谁经营谁办照的原则,经营者必须持证持照、亮证经营。

二、经营者购进商品实行进货查验制度。主要向供货方索要“三证”、“三书”、“二照”、“一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将其上述九件材料复印件带回市场,妥善保管存档备查。三证:商标注册证、3C安全证、卫生许可证;三书:卫生防疫、商检、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总经销、总代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商品荣誉等认证、认定证书;两照:生产厂商营业执照、供货商营业执照;一票:正式进货发票(或进货单)。经营者所索取的全部证明须合法、真实,禁止不合格商品上市销售。

三、经营者实行进货和销货台账制度。在进货时,要如实记载进货单位、进货时间、商品名称、数量、有关索证等内容;在销货时,要如实记载销货时间、商品名称、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

四、经营者实行商品销售承诺制度。在出售商品时,应向购货方出具《xx市场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详细填写摊位号、业主姓名、售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摊主电话和售后服务质量承诺等内容。

五、所有销售商品必须在索证查验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未经索证索票的商品严禁进入市场流通。

六、经营者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者的检查。为此,市场将设专人负责市场索证索票制度的日常检查,并建立经营者监督管理档案。

七、经营者实行不合格商品自查退市制度。经常检查上市商品质量,当发现商品出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消费者投诉集中并经检测为不合格或假冒伪劣、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供货商拒不提供九证件的,其商品应立即主动停止销售,并向市场和工商所报告。

八、经营者实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对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要限期15天 1

公告召回,并将情况通报供应商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商品质量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经两次以上检测为不合格、假冒伪劣商品或造成重大人身健康伤害事故的,其供货商要马上终止供货,并劝其退出市场。

九、现阶段,重点监控的商品为:化妆品、家用电器(含小家电)、电料灯具、电子通讯、音像制品、服装、鞋、床上用品、钟表、总经销总代理商品及国家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要求监管的商品等。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对优秀者,市场将给予表彰并授予“文明诚信商户”;对执行不认真的,市场予以警示,并取消其评优资格;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公示,并参照《入场人员守则》处以100—1000元的违约金,工商部门也将依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车跟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第8篇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

4、加强对幼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接送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接送老师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严格执行园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按要求为每位幼儿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凭卡接送。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

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校车跟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第9篇

“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是之源学校的办学宗旨。为实现这一宗旨,我们必须做好每一项工作。接送学生是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为确保接送安全,特拟定以下责任书:

1、凡在我校参加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说明理由。

2、凡参加接送工作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学生离校日上午九点,学生返校日上午十点。

3、凡参加各线接送工作的教师必须随车,不得中途下车。

4、护送教师必须准确统计学生数,确保学生安全,准时往返。

5、学生如有临时变动,必须与线路负责人和家长联系,做好电话记录(记下通话内容、时间、来去电号码)。要有证明人和本人的签字,出现问题由自己负责。

6、车辆停靠时需密切注意来往的其他车辆,学生上下车、过马路,护送人要下车迎送,护送学生到达父母身边或安全地点,,车未停稳不得让学生上下车。

7、护送人要做到“两懂两会一监督”,即: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懂得救助知识,会提示驾驶员安全行车不抢道,不抢时,会提示学生乘车安全,监督驾驶员违法行为,同时禁止同驾驶员闲谈;每次发车前要求驾驶员检查车辆,时时处处强调慢行,道路狭窄处要下车查看,组织学生下车,不得强行通过。

8护送教师每次接送学生后要向德育处汇报学生往返情况,并由德育处做好记录。

9做好两个登记:

(1) 登记接送时没有家长在场的学生,事后与家长联系并提出要求。

(2) 登记提前到校没有说明情况的学生,事后进行教育并联系家长。

10非护送人员不得搭乘学生专车,护送教师有权拒绝驾驶员搭载乘客。

11如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迅速与交管部门,急救部门等进行联系,及时救助学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参加接送工作的教师要高度重视,不得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等造成的后果由护送教师承担相关责任。

13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接送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XXX年9月1日---XXX年9月1日)。

学校(盖章)

抢救车封存管理规定 第10篇

二、抢救车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移动,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物品情况并熟练应用。

三、抢救车内药品摆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按照效期先后从“右到左”排序。即“左进右出”的原则。

四、对抢救车任务重,抢救车使用频次多的病区(如:急诊科、监护室),采用每班交接的方法进行管理,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五、对于抢救任务相对较轻(普通病房)、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少的 病区,采用封条管理办法:

(一) 在不改变抢救车结构、内容的情况下,用封条将抢救车的上盖、抽屉等相关位置进行粘贴、封存、注明封闭时间,并做醒目标识“非抢救病人勿用”,由两名护士签字。

(二) 抢救急、危病人时,撕下封条取用物品。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用物,做好补充。如夜间使用,及时记录,当班补充,由两人核对后贴上封条,注明封闭时间并签字,同时做好记录。

关于公司自备车管理规定 第11篇

公司各部门:

为有利于理顺公司内部自备车管理关系,有效地提高自备车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企业经营工作服务。经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内部有关自备车的管理部门、日常运作、维修保养等作出如下规定:

一、管理部门:决定即日起,公司内部自备车(包括轿车)的管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办公室在原有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公司自备车管理职责。***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内保督导科应加强汽车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每辆汽车围绕企业经营工作正常合理的用车。

二、用车办法:

1、公司内部各部门因日常工作需要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综合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合理安排用车。

2、除工作以外的个人用车。由本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用车申请后,由综合办公室请示公司总经理室经同意后方可出车。综合办公室应按规定做好每次出车的记录(登记内容包括:出车车号、用车日期、用车部门、出车目的地、行车里程数等)。

三、加强车辆管理:

1、每次出车乘车人数不得超过本车的额定人数。

2、汽车必须在公司指定位置过夜,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其它位置过夜。

3、汽车加油卡统一由综合办公室保管。驾驶员需要加油时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做到随加随领。综合办公室应做好每次加油记录,加油卡需要充值时,由综合办公室向公司总经理室提出后,由总经理室通知财会计统科划入。

4、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工作。汽车保养管理责任到人,责任人应经常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洗、保养、维护工作,保证车辆清洁和正常使用。汽车清洗与维修原则上由责任人自己进行。如确需进修理厂进行维修时,应由责任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并经同意后开出“维修联系单”方可进厂修理。综合办公室应做好每次进厂修理内容的登记,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与修理厂做好结帐工作,无维修联系单的维修原则上不予结帐。

5、驾驶员违章开车罚款处理:每位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超速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违章停车视情节由责任人本人或驾驶员本人承50%~100%;其它罚款由责任人本人或驾驶员本人承担50%。

6、综合办公室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公司自备车的验审、各项规费的交纳和车辆保险等管理工作。

四、用车各类费用的报销办法:

1、汽车修理费报销:修理费由责任人签字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报经总经理室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

2、驾驶员各类费用的报销:由本人制单签名交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报经总经理室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

以上规定请认真执行。

商品条码管理规定 第12篇

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施行日期

月1日

资料背景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发布会情况

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委的有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讲话。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质量报、国门时报等多家媒体也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商品条形码有哪些种类

1)UPC码

1973年,美国率先在国内的商业系统中应用于UPC码之后加拿大也在商业系统中采用UPC码。UPC码是一种长度固定的连续型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它采用四种元素宽度,每个条或空是1、2、3或4倍单位元素宽度。IPC码有两种类型,即UPC-A码和UPC-E码。

2)EAN码

197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按照UPC码的标准制定了欧洲物品编码EAN码,与UPC码兼容,而且两者具有相同的符号体系。EAN码的字符编号结构与UPC码相同,也是长度固定的、连续型的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是数字0~9。它采用四种元素宽度,每个条或空是1、2、3或4倍单位元素宽度。EAN码有两种类型,即EAN-13码和EAN-8码。

3)交叉25码

交叉25码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自校验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采用两种元素宽度,每个条和空是宽或窄元素。编码字符个数为偶数,所有奇数位置上的数据以条编码,偶数位置上的数据以空编码。如果为奇数个数据编码,则在数据前补一位0,以使数据为偶数个数位。

4)39码

39码是第一个字母数字式码制。1974年由Intermec公司推出。它是长度可比的离散型自校险字母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26个大写字母和7特殊字符,共43个字符。每个字符由9个元素组成,其中有5个条(2个宽条,3个窄条)和4个空(1个宽空,3个窄空),是一种离散码。

5)库德巴码

库德巴码(CodeBar)出现于1972年,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自校验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为数字0—9和6个特殊字符,共16个字符。常用于仓库、血库和航空快递包裹中。

6)128码

128码出现于1981年,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自校验数字式码制。它采用四种元素宽度,每个字符由3个条和3个空,共11个单元元素宽度, 又称(11,3)码。它由106个不,同条形码字符,每个条形码字符有三种含义不同的字符集,分别为A、B、C。它使用这3个交替的字符集可将128个ASCII码编码。

7)93码

93码是一种长度可变的连续型字母数字式码制。其字符集成为数字。0-9,26个大写字母和7个特殊字符以及4个控制字符。每个字符由3个条和3个罕,共9个元素宽度。

8)49码

49码是一种多行的连续型、长度可变的字母数字式码制。出现于1987年,主要用于小物品标签上的符号。采用多种元素宽度。其字符集为数字0-9,26个大写字母和7个特殊字符、3个功能键(F1、陀、F3)和3个变换字符,共49个字符。

9)其他码制

除上述码外,还有其他的码制,例如25码出现于1977年,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标签;矩阵25码是11码的变形;Nixdorf码已被EAN码所取代Plessey码出现于1971年5月主要用于图书馆等。

2、按维数分类

1)普通的一维条码

普通的一维条码自本问世以来,很快得到了普及并广泛应用。但是由于一维条码的信息容量很小,如商品上的条码仅能容13位的阿拉伯数字,更多的描述商品的信息只能依赖数据库的支持,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这种条码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条码的应用范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二维条码

除具有普通条码的优点外,二维条码还具有信息容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易于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美国Symbol公司于1991年正式推出名为PDF417的二维条码,简称为PDF417条码,即“便携式数据文件”。FDF417条码是一种高密度、高信息含量的便携式数据文件,是实现证件及卡片等大容量、高可靠性信息自动存储、携带并可用机器自动识读的理想手段。

3)多维条码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围绕如何提高条形码符号的信息密度,进行了研究工作。多维条形码和集装箱条形码成为研究、以展与应用的方向。信息密度是描述条形码符号的一个重要参数据,即单位长度中可能编写的字母个数,通常记作:字母个数/cm。影响信息密度的主要因素是条、空结构和窄元系的宽度。

128码和93码就是人们为提高密度而进行的成功的尝试。128码城1981年被推荐应用;而93码于1982年投入使用。这两种码的符号密度均比39码高将近30%。随着条形码技术的发展和条形码三制的种类不断增加,条形码的标准化显得愈来愈重要。为此,曾先后制定了军用标准1189;交叉25码、39码和Coda Bar码ANSI标准MH10.8M等。

同时,一些行业也开始建立行业标准,以适应发展的需要。此后,戴维·阿利尔又研制出49码。这是一种非传统的条形码符号,它比以往的条形码符号具有更高的密度。特德·威廉姆斯(Ted Williams)GFI988推出16K码,该码的结构类似于49码,是一种比较新型的码制,适用于激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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