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附属工程竣工验收

2024-06-25

厂房附属工程竣工验收(精选8篇)

厂房附属工程竣工验收 第1篇

温州鹿城区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5-06地块厂房

附属工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浙江利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房(二期)附属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

各位领导、专家:你们好!

首先我代表温州中海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由我公司承建的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房(二期)附属工程,自2015年3月1日开工以来,得到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通过我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共同努力,工程于2015年6月1日按合同和施工图纸的设计内容基本施工完毕,请各位领导专家予以验收评定。现在,我主要就工程和工程管理控制情况向各位领导专家作一简要汇报。

本工程位于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周徐村地段,由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委员会投资建设,浙江同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温州市金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温州中海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温州市鹿城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管理;工程造价:1284200元,质量等级:合格,合同工期:80日历天。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房附属景观设计工程,总征地面积7591.9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6025.37平方米,绿地面积1808平方米,绿地率30.1%,工程内容为小区景观绿化、给排水、道路、围墙、庭园灯等。

二、施工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3、设计变更和洽商文件

4、国家现行法律、规范、规程、相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

5、国家相关文明、环保、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三、施工技术措施和组织情况

1、质量控制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本公司本着“以质求信,以速求胜,以实为本,以技创新”的宗旨,从工程一开始就狠抓质量建设,建立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序的技术交底和监督落实;明确了质量目标,并从以下五个环节进行了把关:

1、定期质量例会和质量检查

每周进行一次质量例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汇报质量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措施,以及后续施工需注意的问题,同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和班组一起,对症下药,在平时施工,严格“三检制”和“三工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1-

2、严把材料关

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都要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实行材料供应“四验”(即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验数量)“三把关”(材料人员把关、技术人员把关、施工操作者把关)制度;同时建立有监理见证抽检试验制度,严把材料的质量关。1-

3、严格工序管理

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过程控制程序》实行监控,尤其是关键工序施工,严格“三检制”,上道工序未验收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同时避免返工,施工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进行作业。1-

4、技术交底到位

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所有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图纸、规范,针对性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在施工过程中,针对管件安装、沟槽回填、路面修复等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实际操作指导。1-

5、测量控制保证

测量人员进行全线的测量放样工作,从开工定位量测,到施工过程控制测量,严格按照图纸和业主要求进行,同时加强测量的复测和检测工作,确保一次成型。

2、综合具体控制

确保工程质量,完善使用功能是本公司施工的重点和最终目标,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本公司自始终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放在首位,即便在工程边施工,边通车的情况下,也未放松对质量的管理。

公司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质检员为副组长,项目部成员和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小组,健全了质量体系,从材料采购着手就严把质量关、工序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度,上道工序未达标验收并签证,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室外给排水:对进场的管材严格控制,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单和试验报告单,施工时先用全站仪放出检查井位置,然后撒灰线开挖,用水准仪控制标高,并经常复核平面位置,控制好流水标高,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施工和安装管道,管道验收后回填夯实。

景观绿化:绿化场地的平整、清理及整形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种植土进场施工,并按要求整形后清除种植土内碎石及杂草杂物。按照施工平面图所标定方位用交会法定点放线,用白灰标出乔灌木位置后施打木桩标记,对于不规则布置的群植乔木,用白灰划出区域线。

对种植土按额定要求进行施放基肥,弥补绿地土壤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所有花草树木均健康、无病虫害、无缺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乔木种植时调整观赏面及原种植的方向,种植穴开挖的规格大于土球的40-60cm并翻松底部种植土;种植时修剪掉伤残枝、交叉枝,合理修剪苗木树冠,土球大于80cm时使用吊车配合施工,用配合好的种植土回填并分层踏实,种植后用木杆或拉杆索固定,花灌木的密度、搭配等按图纸要求种植,种植均匀整齐;草皮铺种平整、衔接整齐,铺植后滚压贴实并喷水养护。

道路:矿渣填筑根据实际情况和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水泥稳定层施工采用16t振动压路机碾压到满足要求为止,然后进行养生,养生期结束后应立即铺筑面层。面层混凝土采用商品砼,运至施工现场后进行摊铺,浇筑时严格控制浇筑时间,在砼初凝前完成浇筑振捣收光等工序,浇筑完成后重视养护等质量。

3、工期控制

本工程自开工建设以来,本公司就注意工期的控制,这不仅是工程建设的需要,对企业来说,缩短工期也是促进经济效益,所以本公司都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进行布置,制定总体计划和月计划,在队伍的安排上、机械设备的投入上不断的完善月计划,确保按时完工;因增加排水管道、检查井、路面破除、修复等工程量导致工期延长。

4、安全控制 我公司项目部在狠抓质量、工期的同时,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也一直高度重视,就本工程而言,项目部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道工序上,每周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召开安全会议,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特殊的项目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方案,并做到“安全教育,预防为主”,落实到人,从而使工程自始至终未出现任何安全伤亡事故。

四、质保资料与质量检测评定情况

(一)、质保资料

1、配合比:砌筑M7.5砂浆1份、5%水泥稳定层1份、2、水泥砂浆、砼试块: 砼试块检测报告2份,水泥稳定层抗压试块1份,砂浆检测报告1份。

3、原材料检测:砂检测报告1份、水泥检测报告1份、水泥砖检测报告1份、石子检测报告2份;钢筋合格证及检测报告5份、HDPE双壁波纹管检测报告3份、种植土检测报告1份、苗木检疫证2份、商品混泥土资料2份。

(二)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本工程检验批验共72项,其中给排水分部工程检验批验38项,景观绿化分部工程检验批验22项,电气、道路分部工程检验批验12项,经检查全部合格。

(三)、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检测评定:

混凝土强度检测2组,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合格。

砂浆强度检测1组,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评定为合格。

(四)、安全与功能检测;

无压力污水管道闭水试验1份,矿渣压实度1份,水泥稳定层压实度1份,水泥稳定层7d无侧限抗压1份,混凝土路面层取芯测强1份,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及对本工程的实体、外观检查,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我公司评定本工程质量“合格”。

五、结束语:

感谢各位领导专家亲临现场验收和指导工作,同时感谢监理、业主、设计等相关单位对我施工过程的协助配合。请各位领导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单位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更加完善。

浙江利鹏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厂房附属工程竣工验收 第2篇

竣工工程施工单位

质 量 评 估 报 告 南阳正大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方城县鸿福物流配送中心6号钢结构厂房工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钢结构工程进行分部竣工验收。

一、安全功能检验

1.对现场所用高强度螺栓进行开箱见证取样,做复试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的规定,符合GB50205-2001第4.4.2的规定,见复检报告。

2.焊缝质量: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对二、二级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均符合GB50205-2001第5.2.4、5.2.6、5.2.8、5.2.9条的规定,见探伤报告。

3.高强度螺栓的施工质量:经现场抽检共检查58个点,合格56个点,合格率96%。符合GB50205-2001第3.0.5的规定,判定合格。

4.柱角及支座的施工质量:现场抽检垫板、二次送浆、锚栓坚固,共抽检38处,合格处,合格率92%。

5.钢梁及钢柱

(1)检查钢梁的变形垂直度和侧向弯曲,共抽查6根梁,采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偏差均符合GB50205-2001第10.3.3的规定。

(2)钢柱的垂直度,现场抽查12个,采用全站仪和钢尺实测均符合GB50205-2001第11.3.2表中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6.主体结构的平面整体弯曲和整体垂直度,用经纬仪测量偏差均在GB50205-2001第10.3.4表的偏差要求之内。

二、6号厂房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如下:

1.普通涂层:每轴线共查5处,观察构件表面无误涂、无漏刷、无漏层、无脱皮和反锈等,基本均匀,没出现皱皮、流坠、针眼、气泡现象。

2.防火涂层:检查符合GB50205-2001第14.3.5和14.3.6的规定,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检测报告。3.压型金属板表面:对屋面、墙面压型金属板进行全面观察检查,均符合GB50305-2001第13.3.4条的规定。

三、以上检查结果评定如下:

1.6号厂房分项工程质量均符合GB50205-2001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3.安全功能检测和见证复试均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4.观感质量良好。

四、资料整编如下:

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已备。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齐全。3.安全功能检验及见证检测报告齐全。4.观感质量检查项目记录齐全。5.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齐全。6.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

7.强制性条目检查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齐全。8.隐蔽工程检查项目,查检验收记录齐全。

9.原材料、成品质量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性能检测报告齐全。

五、根据以上判定该厂房钢结构施工质量为合格工程,可以竣工验收。

项目负责人:

南阳正大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与工程款支付 第3篇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由被申请人作为发包方的工程,工程承包造价为15万元(人民币,下同)。工程定于2006年2月15日开工,2006年4月15日竣工。合同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进行约定,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合同还约定了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签订后1日内,被申请人支付5万元,施工后30天,被申请人再支付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5天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剩余工程款4万元;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质保金1万元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后再向申请人支付。

上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陆续施工,并于2006年5月20日完成施工,双方未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包括该工程在内的整体工程于2006年12月正式交付最终业主使用,业主确认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工程交付最终业主之后,申请人未接到被申请人要求整改或维修的通知。被申请人在2006年5月前陆续向申请人支付了10万元,其余款项一直未予支付。

2007年12月,申请人就工程款向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答辩称:涉案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且质量不合格,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违规、违约行为,特别是工程中的钢筋及标杆垂直度严重不合格;申请人至今未提交使用材料的合格证、竣工图纸、竣工文件,致使被申请人无法及时向他方履行相关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解释[2004]14号)第3条,被申请人有权拒付,因此要求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2 审理结果

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合同虽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进行了明确约定,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程序,但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确认,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程已经交付最终用户使用并包括本工程在内的整体工程获得最终用户验收通过,且工程的最终用户迄今为止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提出过异议,被申请人亦未举证证明在提起仲裁前曾与申请人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过交涉或向申请人主张过工程质量不合格。故仲裁庭对于被申请人有关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主张不予支持。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故被申请人在工程交付使用之后再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仲裁庭无法支持。同时,仲裁庭认为,申请人请求的工程款中包括了1万元的质保金,因为合同约定的质保金返还期限尚未届满,故其要求支付质保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请求,仲裁庭认为,被申请人存在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情形,因此予以支持。

3 点评意见

结合上述仲裁案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是否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可以抗辩工程款主张?围绕焦点问题,笔者试图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工程结算、支付等问题予以粗浅的解读和分析。

(1)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本案申请人完成的工程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由双方进行验收,仲裁庭没有得到任何验收方面的证据。但工程在未经过验收程序情况下,交付给了最终业主方进行使用,且业主方在其后对整体工程予以确认合格。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双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必要的验收手续情况下,将导致工程是否能认定为合格?工程款是否应该支付?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控制方面,质量、进度、费用是三个关键因素,而建设工程的最终目的是投入使用并发挥功能,因此工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无论从国家政策还是从法律层面,都首先强调工程质量。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6章对工程质量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国务院还专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另外还有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文件中均对建设工程质量予以充分关注。而在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规定中,竣工验收制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另《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上述这些法律规定构建了我国对建设工程实施强制竣工验收的法律制度。所谓竣工验收制度,就是建设工程完成后,在交付使用前,应该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形成完备的竣工验收文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交付使用,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是基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因建设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人身的安全、健康等基本权益,而建设工程本身无论是普通房屋建筑还是工厂、道路、桥梁或者其他专业性质的工程,都具有复杂、专业、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如果不经过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一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难免引发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所以,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要经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将受到有关机关的惩处。在本案双方合同中亦约定了相关的义务,甚至合同中还对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实际上都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要求,从而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如本案情况一样,双方未进行验收即开始使用的却也常见。这种未经验收就使用的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使用方基于自身的原因急于使用工程,但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业主或者使用方强行进驻,不与施工方进行验收;另一种是业主和施工方达成某种合意,在没有经过验收程序的情况下,就进行工程的交接使用。但无论哪种情形,都是违反了法律有关未经验收不得使用的规定,只不过前一种情况施工方可能没有过错,因为是业主方强行使用,而后一种情况施工方也存在违反法律的行为,在相应的处罚方面有所不同。尽管行政法规会对这种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但是工程实际上还是不可避免的投入使用了,不可能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再进行所谓的竣工验收。这就需要面临一个问题,法律上如何去认定工程质量?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又应该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其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其二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其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本案中的情形,符合该条司法解释的第三项。仲裁庭并未直接适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但处理的思路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仲裁庭通过分析被申请人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实际使用了该工程,并且结合被申请人付款的情况推定被申请人接收工程的日期,确定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也是基于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的思路。实际上,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和仲裁庭的法律推理,都是将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擅自使用的责任交由被申请人即建设方来承担,建设方作为工程的实际使用人,其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更有义务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把关,法律设定工程验收的环节本来是保障建设方的利益,但是如果建设方自己破坏法律规定,根据自食法律后果的原则,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不利后果只能由建设方来承担。在这里,工程并非真正的合格,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而是可能工程还存在着某些的问题,但是鉴于工程移交之后,因为被申请人的占有和使用,事实上不再存在进行竣工验收的条件,申请人在法律上免去了再次接受被申请人验收的义务。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从此条规定看,似乎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被申请人随之也将失去质量抗辩,笔者认为,对于该条司法解释,仍应该理解为申请人可免去验收义务,视为工程验收合格,被申请人不能就此再主张权利,至于工程保修期间,施工方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被申请人仍有权利要求申请人在保修期内进行保修,这也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后半段体现的法律原则相符。另外,本案工程属于分包工程,该工程未经验收而交付使用,但是最终整体工程经过了业主的验收合格,因此,从法律推定的角度分析,也应该可以认定工程质量是合格的。

(2)关于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具备及利息能否支持

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4篇

【摘要】通过竣工验收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问题,才能确保暖通空调的正常使用。本文讨论了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问题。

【关键词】通风与空调; 工程;竣工验收

【Abstract】Through the completion and acceptance to identify problems and timely improvement issues, in order to ensure the normal use of HVAC.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final acceptance issues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engineering.

【Key words】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Engineering;Final acceptance

随着人们对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的不断提高,通风与空调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地位也显得更加重要,由于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及正常使用的情况很多,本文讨论了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问题。

只有通过竣工验收,才能发现通风与空调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质量将直接影响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正常使用,通过竣工验收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问题,才能确保暖通空调的正常使用。本文讨论了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问题。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包括资料检查、观感质量检查等,建筑是安装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1.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在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施工单位通过整个分部工程的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和观感质量的检查,按本规范要求将质量合格的分部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

2.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试验记录;

(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1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4.观感质量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无明显缺陷;

(2)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動作;

(3)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防火及排烟阀等关闭严密,动作可靠;

(4)制冷及水管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位置正确,系统无渗漏:

(5)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6)风管、管道的软性接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管正确、牢固,自然无强扭;

(7)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外表平整光滑、接缝严密、组装顺序正确,喷水室外表面无。

(8)除尘器、积尘室安装应牢固、接口严密;

(9)消声器安装方向正确,外表面应平整无损坏。

(10)风管、部件、管道及支架的油漆应附着牢固,漆膜厚度均匀,油漆颜色与标志符名设计要求;

(11)隔热层的材质、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无断裂和脱落; 室外防潮层或保护壳应顺水搭接,无渗漏。

检查数量对于风管、管道各按系统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各类部件、阀门及仪表抽检5%,且不得少于10件。

检查方法采用尺量、观察检查。

5.净化空调系统的观感质量检查还应包括下列项目:

(1)空调机组、风机、净化空调机组、风机过滤器单元和空气吹淋室等的安装位置应正。

固定牢固、连接严密,其偏差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

(2)高效过滤器与风管、风管与设备的连接处应有可靠密封;

(3)净化空调机组、静压箱、风管及送回风口清洁无积尘;

(4)装配式洁净室的内墙面、吊项和地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起灰尘,地板静

电值应低于设计规定;

(5)送回风口、各类末端装置以及各类管道等与洁净室内表面的连接处密封处理应可

靠、严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通风与空调工程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项目质量及交付使用以后的正常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可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确保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后的正常使用,减少今后对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和不必要的修理。竣工验收仅仅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有全体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相关要求施工,才能确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正常使用。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城市建设研究院.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J404-2005.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厂房附属工程竣工验收 第5篇

各位领导早上好:

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三九严寒到我校对我校附属幼儿园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石转镇巍凤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是列入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总体规划项目。汉滨区教育局[2012]66号文件准予立项。汉滨区发展改革局2012年8月13日下达了[2012]264号文件巍凤小学附属幼儿园改建投资计划通知,项目总投资15万元,该项目工程由安康市建筑设计院设计;聘请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2012年8月27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由安康市中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总经理余兴成,项目经理余红兵,工地代表冷庆平,议定中标承包价11.3万元,2012年9月1日正式开工,2012年11月该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后经教体局杨局长,项目办吴主任到现场查看从安全角度考虑要求对紧邻幼儿园的一栋教师办公用房进行加固维修,此加固维修工程于2012年12月19日完工。

现水电场地及各项设备均已配备齐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工程概况:

汉滨区石转镇巍凤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总建筑面积,206.7平方米,其中改建教室83.87平方米,新建厕所17.84平方米,整修活动区105平方米。工程完工后,可解决原巍凤片区七里,双联,双百三个行政村幼儿入园问题。施工过程管理:

石转镇巍凤小学附属幼儿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各项原材料均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汉滨区教体局杨局长,项目办吴主任,石转镇中心校领导,前后多次到校实地检查指导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我校及施工方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该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无一例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自评:

工程完工后,石转镇中心校和学校对该工程进行了初验,认定为合格。

在整个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汉滨区教体局杨局长,项目办吴主任,石转镇中心校的关心,安康市建筑设计院,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支持,安康市中环建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配合。在此我代表石转镇巍凤小学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请各位领导对本工程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谢谢大家!

汉滨区石转镇巍凤小学

公司钢结构厂房竣工验收方案 第6篇

编制单位:北京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3年9月13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易幕墙第二车间钢结构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内部。

建设单位: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廊坊金辉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建筑概况:本工程为单层门式钢架、双跨结构、轻钢型厂房(局部二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面积为16500m2,高度14.5米,跨度115m。

结构概况:本工程基础形式为XXXX桩,承台基础,基础垫层及条形基础为C15砼,基础承台、基础梁为C30砼;主结构采用焊接H型钢梁、箱形柱,材质选用Q345B钢材,基础砌体及主体1.2米以下的围护墙砌体采用普通建筑砖,1.2米以上采用复合压型钢板保温墙,内隔墙为ALC墙板;屋面为轻钢保温屋面,装修概况:地面包括细石混凝土地面(表层为专业涂层)、地砖楼面;内墙面为白色内墙涂料,外坎墙为灰色涂料墙面;吊顶为轻钢龙骨矿棉石膏板吊顶。门采用钢制乙级防火门和钢板复合门,大门为电动垂直提升门,窗为窗。专业概况:给排水配套;消防配套(含防火涂层);防雷接地、照明、动力配套。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4、验收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5、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6、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7、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8、参加竣工验收的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当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验收组:

1、建设单位:北京天易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现场代表

2、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3、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结构设计师

工民建

给排水设计师

水专业

消防工程师

消防专业

门窗工程师

电气设计代表

电气专业

4、监理单位:廊坊金辉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

土建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

水暖监理工程师

水暖专业

电气监理工程师

电气专业

消防监理工程师

5、总包单位: 公司副经理

工民建

公司质量部经理

工民建

项目经理

工民建

项目总工

工民建

土建专业负责人

工民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

水暖专业负责人

水暖专业

6、分包单位: 桩基分包

钢结构分包

土建分包

水电分包

消防分包

内地基表面

验收内容:

1、资料验收内容:

包括各类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质量控制表、报验记录等。

2、工程验收内容: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地基与基础

桩基

预应力离心管桩

无支护土方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混凝土基础

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

砌体基础

砖砌体

主体结构

混凝土结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

砌体结构

砖砌体

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单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件组装、压型金属板、焊接防腐除锈

建筑装饰装修

地面

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 板块面层:基层、转面层

抹灰

一般抹灰

门窗

门窗制作安装、金属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

吊顶

明龙骨吊顶

轻质隔墙

板材隔墙

涂饰

防火涂料、涂饰

外界幕墙

垂直、水平

建筑屋面

屋面

金属板屋面防火、排水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室内给水系统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

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室外给水管网

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栓安装、管沟及井室

室外排水管网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沟与井池

建筑电气

电气动力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及控制柜安装,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风扇安装

电器照明安装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及控制柜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普通灯具安装,插座、开关、建筑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

防雷及接地安装

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点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

智能建筑

通信网络系统

通信系统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

通风与空调

防排烟系统

风管系统安装,防排烟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系统调试

吊车系统

验收数量:

见竣工验收资料。使用仪器: 验收部位

使用仪器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钢尺、沉渣仪、重锤、水准仪

砌体工程

经纬仪、钢尺、吊线、靠尺

混凝土结构工程

经纬仪、钢尺、吊线、塞尺

钢结构工程

经纬仪、钢尺、磁力锥、塞尺

屋面工程

钢尺、塞尺

钢结构涂装工程

测厚仪

建筑地面工程

靠尺、水准仪、钢尺、小锤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靠尺、塞尺、直角检测尺、钢尺、垂直检测尺、水平仪、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水平尺、直尺、拉线、吊线、水准仪、塞尺

执行标准: 序号

名称

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0-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XXX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规程

建筑法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单线平面图: 见后附图。

预验收综合意见: 实体检查一:

检查项目:墙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地面平整度。一层:经实测检查的数据合格率达到88.2%。二层:经实测检查的数据合格率达到89.7%。检查存在的质量缺陷:

1、个别室内房间门槛、门缝未处理好。

2、F轴有的管线穿墙洞口未封堵严。

3、钢柱、斜撑后墙面抹灰及涂料不美观。

4、部分电缆沟电气管线、支架防锈漆未刷到位。

5、外露电气KPG管线存在线管安装不平、不直、暗管外露等问题。

6、插座面板安装不严。

7、部分房间废弃线管未处理。

6、部分房间墙面有污染,未清理干净。

7、钢柱与墙面、彩板墙与砖墙之间阴角、阳角有缝隙。

8、二层吊顶以上的电管剔槽后,未用水泥砂浆封堵。

9、一些地砖空鼓。

10、厂房西侧天沟流水坡度与接缝处处理不合理,有漏水现象。

11、局部有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的地方。实体检查二:

1、墙面、抹灰检查垂直度、平整度、阳角方正:总体合格率达86%。

2、地砖地面(平整度):总体合格率91%。

3、混凝土地面(平整度):总体合格率80.2%。

厂房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7篇

甲方:5#厂房项目部负责人

乙方:班组负责人

一.承包范围:宝利嘉(安徽)纺织有限公司5#厂房地下风道及电缆沟工程.二.承包方式:清包工,按双方协定甲方只提供搅拌机、振动棒;铲车、翻斗车等机械由乙方准备.三.承包单价:按图纸工程量风道每立方米七十元,电缆沟每米五十元.四.工程要求:①风道为钢筋砼结构,底板和盖板要做到表面平整,砼墙板外壁均涂防水涂料,另盖板风道口安装及后期维修等工序均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②电缆沟为砖混结构,底板做砼垫层,沟内壁用

防水砂浆粉平收光,盖板预制安装及套管安装等后期工序均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五.付款方式:1#风道完成后付给乙方工程款2000元,其余工程款按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到年底付款

六.现场管理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纸规定进行施工,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到位。施工现场要求整洁、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中恶意浪费违章作业,项目部将根据情节轻重开出罚款通知,给予班组经济处罚。

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反悔,后果自负.甲方乙方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浅析 第8篇

2001年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下称备案制) 。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 备案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工程建设的法制进程, 极大地增强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 有效地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但是, 目前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 在规定时间里没有及时备案或根本不备案, 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影响, 并由此产生大量的行政案件。通过实践探索, 笔者和同事们一道逐渐积累经验, 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初步分析和探讨问题, 并尝试给出建设性意见。

1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单位等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管理, 还包括对规划、消防、环保、档案等部门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最终监督管理。备案管理的内容是对建设工程有关竣工验收的综合性文件进行书面的、程序性的审查, 如: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检查报告”、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商品住宅还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还需对公安消防、规划、环保、档案等部门所发的许可文件、证明文件和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报告等文件进行复核性审查。

2 竣工验收备案迟缓的原因分析

有关规范性文件缺乏可操作性, 个别规定脱离现实, 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性文件, 也是建设各方的行为规范, 但其中有些规定不仅缺乏操作性, 而且也与《条例》有关规定不一致。《条例》明确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这项规定符合实际, 便于操作;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规划、消防、环保验收等要求。由于这项要求, 致使许多住宅小区、组团及群体工程中的单体工程, 因无法满足规划、消防、环保部门需对片区或使用半年验收的要求, 虽竣工数月却无法验收, 即使组织了验收, 也无法办理备案手续。

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 备案不及时问题最多的是建设单位已经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按规定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备案, 但是建设单位却因15 日内拿不到备案所需的环保、规划许可文件等而备不了案。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五条, 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中, 明确规定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因此, 各地对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的认识有差别。此外, 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中, 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亦有所不同, 前者指单位工程的质量竣工验收, 而后者定位于项目综合验收, 包括环保、规划、绿化等验收, 因此, 各地对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的把关不尽相同。

目前崇明县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未与环保、规划的验收联合起来, 相互脱节, 各管各的。竣工验收实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通过后, 由于建设单位提供不了环保、规划等认可文件, 备案时就通不过, 从而造成很多备案不及时的行政案件。

造成竣工验收备案迟缓的原因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前期报建、审批手续不完备, 如部分政府安置房项目。

(2)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档案交付不及时。有些工程竣工验收前没有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单位工程的所有技术资料, 因此不能及时取得档案初验认可文件, 导致不能及时备案。

(3) 工程竣工结算有关凭证提供不及时。

(4) 停建和缓建工程在续建竣工后的验收及备案工作成为十分棘手的难点。相当大一部分的停、缓建工程停建时间长, 有的长达十年左右, 而且很多工程的参建单位及人员已发生了变更。对这类工程, 有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很难解决, 成为备案工作中的“钉子户”。

3 对策与建议

1) 要对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作出统一规定, 使之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相衔接。在此之前, 要妥善处理工程验收条件的问题, 及时解决备案工作中出现的情况。针对单体建筑与住宅小区、群体建筑的不同特点, 对验收与备案工作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单体建筑工程, 尤其是高层及公共建筑, 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住宅小区中的单体工程, 从推动备案工作全局出发, 应考虑规划、消防、环保验收工作的要求, 允许建设单位先行组织质量验收, 在建设单位出具有关规划、环保验收工作的证明材料后, 应予以办理备案手续。

2) 加强各方监管力度, 加强和完善行政闭合管理。

将备案手续与房屋产权手续挂钩, 确保备案工作实效。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逐步完善、细化竣工验收工作文件规范, 使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要研究、探索住宅小区、群体工程规划、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工作规范, 适应工程建设实际需要, 为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创造条件。要采取强制性行政措施, 将备案手续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 强化制约手段并确保实施效果, 增强备案工作的权威与实效。备案机构要建立建设单位信誉档案, 通过新闻传媒、互联网等定期向社会公布, 通过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手段, 发挥“市场”作用, 增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主动性。

3) 处罚要到位, 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目前大部分地区处罚不到位, 难以实施。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法规和强制性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执行起来有困难。主要原因是: (1) 目前不少备案部门设在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因本身的体制问题 (大部分质量监督机构是事业单位) 没有行政处罚权, 这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 (2) 国家有关法规的处罚条款中, 罚款额度较大, 对有些地区的建设单位来说, 难以承受, 不易执行。

4 结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道关, 是政府对建设工程的一项有效管理手段, 备案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本着对社会、对百姓负责的精神, 坚决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 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同时加强横向联合, 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的真正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 对于加强政府质量监督, 规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产生了重要影响。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 并努力加以实践。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多个企业和部门。因此, 需要各方面同心协力, 齐抓共管, 才能不断提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

摘要:2001年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该制度对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基于备案制度已经实施多年的情况分析, 通过实践探索, 结合崇明地区存在部分工程备案迟缓等问题, 分析其主要原因, 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单位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2000]142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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