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2024-06-07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精选9篇)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1篇

根据《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公开招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名(男、女各10名),其中:陆城街道办事处、枝城镇、红花套镇、姚家店镇、高坝洲镇、五眼泉镇、聂家河镇、潘湾土家族乡、松木坪镇、王家畈乡各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在宜都市范围内招聘宜都户籍的人员(以考生本人或父母户口簿证明是宜都籍为准,若本人因读书原因变更户籍的,以父母户籍为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热爱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乐于奉献、扎根基层,综合素质较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8月13日期间的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宜都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职业介绍柜台(地址:陆城长江大道219号)。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在附件里下载)。每人限报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1个职位,服从调剂者须注明自愿前往的乡镇。若父母户籍不在同一乡镇(处),本人任选其一;若父母双亡,以父母生前户籍为准。

每个职位按男、女生分别统计报名人数,职位数与该职位、性别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者视为有效,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报名者的意愿进行调剂,经过调剂仍然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为有效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领取时间2010年8月18日——8月19 日,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每个职位按男、女不同性别统计、排名和公示公告。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职位按男、女性别分别取前3名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宜都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3、成绩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宜都市政府门户网、市人社局网站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同时进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核复审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和男女不同性别,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分别确定被考核人选1名。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进行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要求者,其考试成绩作废。正式拟聘用人员如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按程序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宜都市天力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实行派遣到岗,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业务和实绩考核归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岗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奖励工资实行考核后按季度发放。基本工资1000元/月,奖励工资600元/月左右,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2篇

关于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49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市直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315个,其中市教育局系统101个、民政局系统24个、市司法局系统1个、市财政局系统1个、市人社局系统54个、市水利局系统15个、市文广新局系统5个、市卫生局系统51个、市计生委系统2个、市环保局系统10个、市统计局系统1个、市安监局系统6个、市人防办系统2个、市药监局系统10个、市行政执法局系统4个、市农机局系统5个、市园林局系统15个、市档案局系统1个、市畜牧兽医局系统7个。

市教育局系统、市人社局所属晋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市卫生局所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和职位要求另发,其他系统各单位职位要求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6、年龄须满18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晋城在线()、晋城人才网()。

招聘单位的招聘职位信息也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凤台东街512号)。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2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期间内在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考生须填写《晋城市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表考生可在晋城在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晋城人才网上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报名表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考生除在报名表上张贴照片外,另需使用U盘携带一张电子版数码照片(近期免冠身份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50KB以下)。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及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报名。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和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它职位。

2、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据)。

3、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1年6月22日-6月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每门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审核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招聘考试,但应聘人员每门成绩应达到65分方为合格。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 6月 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和面试在市人社部门指导、监督、管理下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组织专业测试和面试前十天要将方案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主管部门不便组织的报人社部门统一协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结束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专业测试和面试原则上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现场报名确认后,减免考务费用。

2、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市或县(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县、区、市)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和考核时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3、研究生报考仅限“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研究生报考非仅限“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与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各个环节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在线和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以及各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356—2198406;市纪检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电话:0356—2198486;

市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356—2069594;

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56—2196521;

其他各招聘主管部门电话见招考简章。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3篇

一、切实加强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为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工作大局, 结合人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积极采取措施,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与各项人事工作同规划、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 不断充实调整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该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既负责对该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又负责对全市人事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方面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对政务公开工作, 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另一方面, 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由该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驻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科室、中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 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明确、科学有序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制度, 完善配套措施, 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结合人事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该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试行) , 对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原则、工作机构和职责, 确定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对象、形式、程序、保障和监督。为完善政务公开配套措施, 实行了诚信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诚信服务承诺制要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要诚实守信, 弘扬正气, 抵制不诚信现象, 言必行、行必果, 表里如一, 不搞空头许诺。首问负责制要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遇有来人、来电咨询或者需要提供人事服务时, 应当以“首问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接待, 并做到态度热情, 认真负责, 不得推诿。限时办结制要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对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符合程序的人事办理事项, 要随到随办, 一次办结;因材料不全需缓办的, 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必须提供的材料, 不让服务对象走回头路;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 应向服务对象告知原因和政策依据。另外,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制定了人事干部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以及加强人事部门行政效能建设的相关制度。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的完善, 规范了政务公开行为和工作程序。

三、扩大公开范围, 广开公开渠道,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扩大人事部门政务公开范围, 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 一律按照“公开是原则, 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公开。向社会发布了该局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 共46项。每个事项包括办事程序、所需申报材料、办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管理和服务政策依据、具体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将清理规范后的29项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 收费项目主要涉及各类人事考试收费、人事培训收费、职称评审收费、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收费等。公布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缴费地点。为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所有人事收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收取, 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只负责开票, 不直接收费, 所有收费由大厅指定的金融机构收取, 然后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 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对各项人事工作, 特别是群众高度关注的, 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人事工作,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办法, 推进“阳光人事”, 实施“阳光作业”, 广开政务公开渠道。为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适宜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如各项人事政策法规、考录公务员计划、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利用本地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的社会宣传优势, 通过发布公告、答记者问、发表广播电视讲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 及时发布各类人事政务公开信息。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在自己的门户网站“周口人事人才网”设立人事政务公开专栏, 将该局领导成员、内设机构职能、人事政策法规、人事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及时对外发布公开。对不宜在社会公开、适合向有关部门公开的内容, 如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结果及岗位空缺数额等, 一般采取在单位内部张榜公示的办法进行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中, 为与社会公众保持互动沟通, 该局主要负责人带领有关班子成员定期走进周口电台开设的“监督热线”栏目和周口电视台公开办的“公仆与市民”栏目, 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 并进行人事政策的宣传引导。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向社会公布了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 随时随地解答群众所提问题和政策咨询。同时,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该局内部实行网络阅评制度, 每个科室、中心指定一名人员每周定期登录本地的信息网站, 浏览网上对话平台中网民对人事部门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并及时答复, 开展人事政策宣传与引导。为扩大政务公开渠道,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把做好群众信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答复工作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 对群众信访中反映的人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调查、及时下结论、及时反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 指定专人负责, 相关部门配合, 认真及时答复。在政务公开中, 为方便群众办事,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在局机关办公地点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地点分别设立了“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引导图”, “引导图”上标注有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 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中心办公室所在的具体位置, 使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非常便捷。

四、加强监督检查, 强化制约措施, 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为避免政务公开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 加强监督与制约。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该局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之中, 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或者弄虚作假的, 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二是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及时向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三是该局办公室、监察室常年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热线电话, 并利用各种形式对外公布, 受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投诉、举报, 并向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在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等热点工作开展时, 还在有关科室、中心设立临时的政务公开监督热线电话, 与办公室、监察室共同受理投诉、举报, 大大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四是从当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聘请人事工作政务公开监督员, 在开展各类人事职称考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等热点工作中, 邀请他们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监督。五是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每当开展重要人事工作或热难点工作时,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要主动与当地的有关新闻媒体提前沟通, 向他们发布有关信息, 诚恳地邀请他们进行舆论监督。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益。第一, 推行政务公开, 确保了人民群众对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激发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第二, 推行政务公开, 提高了人事工作透明度, 推进了人事部门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第三, 推行政务公开, 促进了人事部门的作风转变, 提高了人事部门服务水平, 方便了群众办事。第四, 推行政务公开, 确保了人事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4篇

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四大平台促公共服务信息化

目前,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的内容主要包括四大平台建设,即将各项业务推向互联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将就业、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延伸至乡镇、行政村(社区)的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外提供服务的12333服务系统;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提供服务的自助服务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系统主要依托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等系统提供对外服务。其中,门户网站提供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网上办事、交流互动等服务内容,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共有113个事项内容公开、21个办事事项网上公开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目前服务企业近1000家。网上服务系统的建立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从柜台办理向网上办理的延伸,转变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方式,构建了覆盖全业务、一体化的在线服务平台。

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根据省、市关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的创建要求,安吉县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通过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目前,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共有基层大屏安装点163个,每天通过基层平台统一播放这些大屏,及时有效的把各种政策和信息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如今,全县46万人口已经有98.3%的人力资源信息输入系统,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系统纵向覆盖城乡每个社区和村乃至企业,横向覆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和职业培训,服务对象涵盖全县城乡居民,上至90多岁的老人,下至出生登记婴儿,一网尽收。

12333服务系统。目前,安吉县12333电话咨询服务所涉及的业务涵盖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有的业务,管理和服务对象数量多、范围广,所涉及的业务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据统计,仅2013年下半年里,人工服务接听5360个,自动语音服务 8305个,人工接听总时长为17481分钟,平均每个电话通话时长196秒。12333服务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真情服务百姓的重要载体。2014年5月,安吉县完成县级12333集中短信接入平台的建设并正式对外服务。该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与五险业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实现批量短信群发、即时短信提醒。业务涉及单位社保事务告知、个人重要业务提醒、个人账户查询、医保结算提醒等。今后,市民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便捷地获取人力社保政策提示及信息查询、提醒、资讯等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系统。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 2013年3月起积极探索使用自助服务终端,通过近半年的努力,完成了将自助终端机部署到经办大厅、各乡镇(街道)、重点村等服务场所。为社会公共提供业务查询、业务办理、业务单据打印等自助服务。

五举措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

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系统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发展过程中,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累经验的同时,也遇到信息安全、系统整合、流程稳定和优化等各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以下的思考和建议: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将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由业务专网转移到互联网,在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时,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是重中之重。安全措施包括制定和遵守安全保密规定,防止涉密信息和隐私信息的泄露;采取安全认证手段和操作留痕技术防抵赖;采取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策略防篡改和防攻击;采取公共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隔离的手段,确保核心业务系统的安全等。

整合各业务系统。为规范各业务系统的对外服务,亟需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形成统一的公共服务门户。目前,安吉对现有的网上服务进行资源整合和系统平台升级,制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构建网站、移动终端、12333电话、自助服务机等多渠道服务,与各业务系统间实现交互的网上统一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将现有各业务系统的在线服务整合到局统一门户下,提供标准统一的在线服务,实现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统一服务展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服务管理,为公众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优化各业务流程。针对网站、电话、短信、自助服务一体机等非“面对面”服务方式,从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对需要开展的服务项进行优化,尽可能做到流程简单、易于操作、不易出错,在降低成本的同时,还要尽量做到公开、透明、及时。

深化各系统联动机制。不同的公共服务方式(包括网上服务、街道社区平台、电话咨询服务、自助终端服务)之间,以及公共服务平台与大厅服务之间均存在着复杂的数据交换和业务联动关系。不同系统之间要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协同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选择合理服务渠道。不同服务对象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均有所差别,要针对根据不同服务人员的特点确定服务内容,进而选择合适的服务方式,按照公民意愿来提供服务,甚至是定制服务。

如今,随着公共服务信息化内容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着手探索政务微博、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公共服务的建设,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安吉的市民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手机、pad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互动。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5篇

姓 名:** 岗位名称:

主要职责:负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全面工作,指导村(社区)服务站开展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劳动与仲裁,基层平台与建设,退休职工管理认证 姓 名:*** 岗位名称:新农合

新农合主要职责:参保录入、医保参保续保等业务 姓 名:***

岗位名称:城乡居保、社保卡、个体养老保险收费 城乡居保:负责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资格、**、关系转移资格初审、基础信息收集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城乡居保服务工作。

社保卡:社保卡激活、咨询、查询。姓 名:***

岗位名称:创业服务、就业促进、人才人事

创业服务:负责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项目推荐、跟踪服务、信用社区创建、创业示范建设等创业服务工作。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6篇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汕头市事业单位乡

镇卫生院招聘506人

2014卫生系统考试题库 | 医疗卫生系统考试备考指导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没有设定资格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报考对象不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全日制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必须符合获取岗位资格规定相应的学历要求。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汕头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采用现场报名的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达各区(县)公告指定的报名点;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各区(县)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电话:010-51657222 400-63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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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医疗卫生人才网(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设置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条件的,仅限报考此类岗位,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则须笔试加面试。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一)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各区(县)网站(网址附后)上发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6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市、区(县)网站发布。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两类,卫生技术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市、区(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市、区(县)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各区(县)网站上发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电话:010-51657222 400-6300-999

微信号:yixue99

中公医疗卫生人才网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在市、区(县)网站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区(县)人社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各区(县)网站发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县)卫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

电话:010-51657222 400-63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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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医疗卫生人才网 的;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市、区(县)网站公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5年内不得进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3.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省人社厅网站、市和区(县)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4.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附件:

汕头市2014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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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7篇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时间:2010-12-3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三、突出分类,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方法

公开招聘要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对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不应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列为笔试内容。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要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考务安全。要加强公开招聘考官培训工作,提高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水平,增强考试公正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题库建设。

组织人事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际需求,发挥考试、人才等服务机构的优势,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搭建考试考务服务平台。

四、严肃纪律,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信力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五、强化监管,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加大对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关投诉或者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要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引导舆论,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畅通信息渠道,对于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8篇

福建省公务员局 文件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闽人发„2011‟96号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直、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政策措施,在今年9月1日前出台或完善本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并报省公务员局(流动调配处,随附各设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准样式)。各有关部门也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

同时要严格执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要按照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严格程序,进一 步规范公开招聘方案制定、信息发布、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环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要严把方案制定核准关、报名资格审核关。各省属(含中 央在闽)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报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各市、县、区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报设区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制定招聘方案要做到周全严密、合法合理、切实可行。设置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坚决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做”现象,专业条件不得作过多过细限定,一般要设置多个相关专业,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 — 2 — 目录‣。要选派熟悉政策、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考试报名和组织工作,并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要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认真严格地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方案、人选公示等信息的发布范围和时间、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评委组成、成绩折算和发布,合格线设定、人选产生和体检要求等要严格落实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的具体规定。招聘方案等信息发布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变更。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要合理设定笔试或面试合格线,有关年龄计算、资格认定等规定应具体明确。

三、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

要积极探索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工作人员专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努力提高招聘工作科学化水平。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要加强公开招聘评委培训和题库建设,提高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水平,增强考试公信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补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等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人员、经费自给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 3 — 进行。从今年9月1日起,省直、中直单位所属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科研单位补充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经批准可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公开发布符合考核聘用条件人员的招聘信息,明确责任,规范运作,采取有效考试方式招聘。

四、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要按照闽人发„2006‟

10、11号文件、•关于在人事考试 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的通知‣(闽人发„2009‟233号)、•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闽人发„2008‟168号)和•福建省人事考试保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10‟86号)的要求,严肃纪律,落实好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相关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要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对于招聘方案制定、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复审、拟聘人选确定等,以及招聘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并做好有关资料、原始凭证的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要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加强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 — 4 — 研判,制定预警方案,畅通信息渠道,稳妥有效处置,重大舆情的要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五、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要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大对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指导力度,重点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建立季报制度,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要在上季度结束后10天内将本地区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情况及时汇总报送省公务员局(流动调配处)。

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

— 5 — „2010‟12号)的要求。

组织人事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际需求,发挥考试、人才等服务机构的优势,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搭建考试考务服务平台。为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从今年9月1日开始,对省属(含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直接在•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上签注“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审核专用章”,进行人员聘用核准,确定人事关系,不再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按省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

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

2、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季度统计报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附件一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

— 7 — 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 — 8 — 自更改。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三、突出分类,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方法 公开招聘要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对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不应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列为笔试内容。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

— 9 — 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要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考务安全。要加强公开招聘考官培训工作,提高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水平,增强考试公正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题库建设。

组织人事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际需求,发挥考试、人才等服务机构的优势,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搭建考试考务服务平台。

四、严肃纪律,提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信力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0 —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五、强化监管,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加大对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关投诉或者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投诉人或者实名举报人反馈;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要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引导舆论,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畅通信息渠道,对于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二

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第

填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季度统计报表

(盖章)

本季度公开招聘进人总数 本季度公开招聘进人比例 本季度招聘“三支一扶”等毕业生数

备注:

1、本季度公开招聘进人总数:指本季度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聘用的人员总数。

2、本季度公开招聘进人比例:指本季度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聘用的人员总数占本季度内新聘人员总数(不含政策性安置、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新聘用人员数)的比例。

3、本季度招聘“三支一扶”等毕业生数:指本季度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聘人员中属于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数。

4、省公务员局流动调配处联系电话:0591—87833713,传真:0591—87811973。

主题词: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 实施意见 抄送:平潭县人事局 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

宜都市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第9篇

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峨眉山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属编制内招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五项目”基层服务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见本公告附件《2012年峨眉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23时59分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调整岗位的报考者,于2012年5月10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科目

1、报考公共类事业单位(指除教育类、卫生类以外的事业单位)的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A卷;

2、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B卷、《教育基础知识》;

3、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B卷、《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岗位代码为314的网络管理、316的会计岗位考试科目按公共类进行,即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A卷。

(二)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5月19日上午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31日前在峨眉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复审通知:依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特殊岗位可放宽到1:2比例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峨眉人事人才网公布,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个别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因缺考导致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面试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名额的,视为有效比例。

因缺考导致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招聘名额的,可视为有效比例,但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否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公共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公共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教育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卫生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二)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报考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明材料以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复审时须提供: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证明材料。

(2)此次定向招聘的“五项目”服务基层人员4名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在峨眉山市服务期满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所在峨眉山市乡镇、组织人社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

(3)凡属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手续。其中:在编中小学教师报考的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面试人选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面试时间具体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后考生的总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峨眉人事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及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结论在峨眉人事人才网公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由招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空额的,按同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八、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峨眉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峨眉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应聘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范围内依次自选单位)。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按时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个月未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1、峨眉山市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峨眉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纪委:0833-5555344

咨询电话: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0833-5553075 中共峨眉山市委宣传部:0833-5553261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528066

峨眉山市财政局:0833-5522852

峨眉山市教育局:0833-5520584

峨眉山市卫生局:0833-5524473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833-5522672

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0833-5522904

峨眉山市国土资源局:0833-5553718

峨眉山市旅游局:0833-5522070

峨眉山市水务局:0833-5523932

峨眉山市公安局:0833-5553222

峨眉山市农业局:0833-5522800

峨眉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办公室:0833-5568617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3-5523318

峨眉山市房屋征收局:0833-5545019 峨眉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833-5536133

附:《2012年峨眉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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