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2024-06-05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精选7篇)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1篇

关于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准备工作,请各位领导和各科室根据郑州市《2011年度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11月下旬已送至各科室),安全创建责任分工《关于安全荥阳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准备有关材料和备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按照“任务分解”和“考核细则”要求,准备本科室2011年以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下发的所有文件、安排部署、开展情况、台账和总结;所有资料按照“考核细则”分类、分项排列,每项要有目录。

(二)文字材料:

各科室认真对照 “任务分解”和“考核细则”核查目标完成情况。特别是目标上要求完成的数字、比率(如:标准化达标、安全创建等)等一定要用文字形式写出来。

(三)相关要求:

1、有些“项目”资料是一个科室独立完成的,有些“项目”资料和数字需要多科室配合完成的,“任务分解”里凡标注“牵头”和“配合”字样的,“牵头”科室要主动收集,“配合”科室要积极配合。

2、所有文字材料、档案资料务必于26日下午17:00时前报综合科统一装档案。

3、每个科室要安排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材料整理、装档直到考核结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2篇

为全面衡量各直属企业一年来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做好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直属企业副经理以上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主要经济指标考核、领导干部考核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

三、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大会

1、考核组领导讲话,对做好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2、被考核企业负责人作公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和本人述职述廉报告。其他副经理以上领导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大会测评。由考核组组织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测评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测评表》等,填写完毕后,由考核组负责收回,统计汇总。

(二)进行个别谈话

考核组与公司员工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公司运营、公司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实地查阅查验

为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采取当场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

四、严格奖惩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3篇

2015年1月21日, 天津市河东区节能办主持召开了2014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评价考核工作会。

按照《天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和《河东区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由河东区商务委等部门组成的区节能评价考核工作组, 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2014年节能工作自评情况汇报、现场提问和查看资料、被考核单位交流互评、考核工作组提出评价考核意见等程序, 完成了对河东区重点责任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通过开展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也为各用能单位之间提供了沟通交流、推广经验的平台, 对于促进河东区节能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市河东区商务委供稿)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4篇

【关键词】桃源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是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责任为基础,以考核为动力,以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落实得如何,我们对湖南省桃源县进行了一些调研。

一、近几年桃源县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所做的工作

桃源县安监局于2003年7月成立,2004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该县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目标考核,并由县安监局制定了考核细则。这一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实行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双重考核。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其它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及时分解到各行业、各乡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超指标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严格考核,同时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作为政府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的内容,列入年度统计公报,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的社会关注度。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逐年提高。对乡镇的分值由2004年的3分提高到目前的5.5分,县直单位由倒扣分到设2分考核。考核形式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逐年调整,突出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

(三)坚持对事故控制的预警制度。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月通报”、“季警示”制度,对事故超进度指标的单位及时预警,重点督查,及时扭转被动局面。

(四)严格兑现了奖罚。对每年度考评获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控制指标超标单位,严格扣分;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该县木塘垸乡因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2007年观音寺镇因发生一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一票否决”。县安监局因承担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在2009年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0.3分。大部分乡镇也实行了安全生产与包干责任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凡包保的村组发生责任事故的,扣发一定额度的责任制奖金。

二、桃源县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绝对指标考核严于相对指标考核。目前,对绝对指标超标和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的考核,标准和处罚都十分明确。作为县、乡两级只要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就面临“一票否决”。而相对指标的考核目前既没有标准,又没有罚则,只是一个统计数据。对绝对指标考核的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果,个别单位出于保指标不突破,避免扣分和“一票否决”,铤而走险瞒报和少报事故死亡人数,从而造成事实失真。

(二)效果考核严于过程考核。安全生产的考核以安全生产效果论成败,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一些怨言:“不出问题。谁都无责”,“一出问题,再严的安全措施也有漏洞和责任”,“安全生产一半靠天保佑,一半靠运气”。对于安监力量薄弱,监管手段不足的乡镇,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越是高危企业集中的地方发生生产事故的频率越高,一味重效果轻过程,导致扎实工作的人失去信心,而马虎工作的人侥幸心理更强,特别不利于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的政府部门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三)考核以罚代管,激励少。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除“一票否决”外,还取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奖资格,当年不能提拔和重用,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这对强化安监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奖励规格低。同样实行“一票否决”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奖励由党委、政府在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共同进行表彰。而安全生产仅作为政府工作来奖励。二是奖励投入无保障。对于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没有作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往往是与其它资金捆在一起。三是无政治待遇留人。对于多年从事安监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干部,也不像计育干部一样,有一定的政治待遇享受,缺乏用事业、感情留人的激励措施。

(四)考核无层次类别区分。无论监管任务重还是监管任务轻,都使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考核,有失考核的公平与公正。监管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和单位,监管的漏洞肯定会比监管任务轻、压力小的单位多,在安全效果上保指标、控事故的难度也大得多。不分层次、类别的考核结果,往往是监管任务重、控事故难度大的单位得分低;而监管任务轻、控事故难度小的单位反而得分高,考核工作难以服众,考核对象也抱怨多。改变考核方式和方法,使之更加合理和公正客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完善桃源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几点思考

(一)平衡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考核。将绝对指标用逐年上长或下降幅度来衡量考核,并制定上升或下降幅度的考核标准,采用与去年的对比数、3年对比数、5年对比数来考核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安全指标的控制情况。比采用单一的绝对指标考核更合理,更增加了可比性,同时也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反映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二)实行分类考核。桃源县有40个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很不平衡。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危企业主要集中在漳江、陬市、漆河、热市等乡镇,其它乡镇的企业相对分散。根据该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数及高危企业的数量依次排位,按排位名次将40个乡镇划分为三类,分类实行考核。在考核分值上,一类乡镇120分,二类乡镇110分、三类乡镇100分。年终依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排名前几位的为先进单位或红旗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这种分类考核既可平衡减少目前重效果轻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成分,又突出了考核和监管的重点,有利于增强监管任务重的单位的信心。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5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11月7日,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了200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运行分析会。会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杨存悌就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安全五个方面的各项具体指标作了全面通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就今年1—10月份承担市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了汇报发言。区委副书记刘军传达了区委书记曾广中的指示:“要认真跟踪我区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今年考核工作结果取得好名次,让全区42万人民满意。”根据区委领导的讲话精神和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是我区换届后的第一年,也是省、市新的考核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最近,赵乐际同志在听取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汇报后讲话要求:“要始终把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全省工作、建设西部强省的有力抓手和制度保证。把目标责任考核同干部的考察、使用结合起来,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有些指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实现,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迁就,完成了就是完成了,没完成就是没完成。奖惩一定要严肃,就是要让没有完成任务的、没有做好工作的有危机感,觉得有压力、坐不住,这样考核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省考核办按照这些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提出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对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程序和方法、分值评定与等次确定、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纪律与监督等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目前正下发各市征求意见。从省委主要领导的讲话和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可以看出,省委对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措施越来越实、要求越来越严。现在距年底仅剩1个多月时间,从目前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市上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镇办、区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采取得力措施,真正把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好,把市对区考核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再添措施,高质量地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

各镇办、区级各部门特别是承担市对区考核指标的区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暂行规定》,以年初区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市对区考核的各项指标为主要内容,以党风廉政、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目标任务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中,要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把每一项任务、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考虑到,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出漏洞。对未完成的或虽已完成但质量不高的目标任务,都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排出工作日程表,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抓紧抓好落实。

区考核办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深入开展督查活动。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不留情面、严肃指出,责成有关方面限期整改。对于年底前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市对区考核结果的镇办、区级部门,区上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领导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三、提早动手,做好年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考核办要继续做好与市考核办的衔接工作,统筹谋划好市对区以及区对镇办、区级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

真制定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年终考核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承担基础管理工作考核的区级有关部门,要尽快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与区考核办沟通衔接;承担指标数据认定的区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汇总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社会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前做好资料汇总和数据分析认定工作,为区上年终考核提供客观、准确的计分依据。承担市对区考核目标任务的区级职能部门,要对照市上的考核试行办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市、区规定的有关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分标准的具体要求,逐项完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镇办、区级其他相关部门资料的整理、完善和检查工作,确保市对区考核工作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四、加强领导,建立并坚持必要的工作沟通衔接制度 镇办(工)党委书记、区级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本镇办、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渭城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要树立大局意识,镇办之间、区级部门之间以及镇办和区级部门之间都要加强协作,建立并坚持必要的沟通联系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加强工作衔接。区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地与市级对口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掌握有关信息,力争使市上各个方面更多地了解我区工作。年底前,承担市上考核任务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向市上对口部门专题汇报一次工作,争取更大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我区与其它县区的工作联系,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了解他们的工作进度,掌握本部门工作在全市的位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咸阳市渭城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6篇

(供考核组参考)

一、程序

(一)听取汇报。听取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县(市、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汇报结束后,考核组组长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

(二)查阅资料。依据《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和《考核细则》,查阅考核对象对所明确工作任务的研究、计划、部署、开展和落实等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实地检查。每个考核组至少要检查1个县(市、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1个乡(镇、办事处)政府或1个学校、1个社区(村)、1个危险化学品企业或1个运输企业和1个高危行业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冶金、有色、建材、木制家具制造等企业)。

(四)现场打分。依据《考核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考核组对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内容逐项打分确认。

(五)综合考评。召开考核组会议,汇总全体成员意见,按照《考核细则》逐项填写实得分,计算总计得分,并在‚备注‛一栏逐项列出扣分项和所扣分数。填写好《考核细则》经考核组

1组长和联络员签字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考核工作结束。

二、方法

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要按照《考核细则》逐项打分;对有关部门、乡(镇、办事处)、企业、社区、学校的实地检查考核,按照商安委“2011”8号附件

1、附件2的内容进行。

三、检查重点内容及评分依据

(一)听汇报、查资料

1、由当地提供,发展改革委与安监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文件,并对照《考核细则》第一项内容第1条评分。

2、查阅行政执法计划,无计划的按照《考核细则》第四项第3条评分。

3、查阅文件并抽查一家企业,并对照《考核细则》第三项第8条评分。

4、由各县(市、区)提供当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总数,及已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个数总数。考核组根据已掌握情况,对照《考核细则》第三项第7条评分。

5.查阅各地贯彻落实《安全商丘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行动计划、督察检查、定量考评等通知、文件,对照《考核细则》评分。

6.查阅会议纪要、目标责任书、奖惩文件等,逐项对照《考

核细则》评分。

7.对于上述及其他考核内容,当地无法提供文字、图片等有效资料的视同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检查危化企业

1.考核组根据当地企业名单,随机选取1家企业;

2.实地查看企业:(1)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2)查看介质泄漏报警仪(3)查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

3.查看企业班组长培训记录;

4.抽查特种工证件;

5.查阅企业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等情况;

6.查看企业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7.查看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8.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9.考核组根据总体检查情况,参考当地安监部门提供资料,对照《考核细则》评分。

(三)检查交通运输企业

1.考核组根据当地企业名单,随机选取1家企业;

2.实地查看企业。(1)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2)企业提供在编车辆名单和已安装GPS车辆名单(3)抽查车辆GPS记录;

3.抽查车辆档案和车辆技术状态;

4.查看企业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5.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6.考核组评分。

(四)安全创建示范单位

1.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第三项第10条等要求,按照当地提供名单,随机抽查当地社区、村镇等;

2.考核组依据《安全商丘创建纲要(2010-2020年)》相关标准逐项检查被考核单位创建情况,并评分。

(五)木制家具企业

1.根据当地企业名单,考核组随机抽查1家企业;

2.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是否列入工作计划;

4.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5.考核组评分。

(六)烟花爆竹企业

1.抽查1家烟花爆竹批发或生产企业;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压药、切引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合格上岗情况;

4.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禹州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知 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县安委《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驻漆、镇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根据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驻漆、镇直单位采取倒扣分制: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到位的扣0.1分,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落实的每例倒扣0.2分,协调配合不积极的每次扣0.1分,每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扣1分。年度考核由镇安委办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经集体审核,报党委政府审批。

(二)奖惩措施

1、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镇党委、政府分别给予报上级线管部门或表彰奖励。

2、本系统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超标的,或主管系统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单位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

二、村(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机构、宣传教育、社会化管理、应急处置及安全效果五大项(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

采用百分制计分,实行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奖惩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内发生死亡三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瞒报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发生阻扰安全生产执法、围攻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事件的,当年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2、严格考核兑现。按照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县财政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按每村(居)1000元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责任金,用于对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凡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村(居)委会,当年全额发放安全生产责任金;得分在90分至95分的,扣发责任金100元;得分在80分至90分的,扣发责任金200元;得分在70分至80分的,扣发责任金300元;得分在70分以下或被实施“一票否决”的,全额扣发安全生产责任金,并取消村(居)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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