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哲学论文范文

2024-06-15

行政哲学论文范文(精选6篇)

行政哲学论文 第1篇

浅谈行政哲学对历史哲学的借鉴论文

当前我国行政哲学仍处于拓展与深化研究阶段,学界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行政哲学的概念界定、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基本功能、学科定位及其研究意义等方面,但缺乏对我国历史上行政实践与思想发展规律的探讨,特别是缺乏对其他哲学分支学科体系的学习和借鉴。 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将“行政历史哲学”作为第十届行政哲学研讨会的主题,开拓了行政哲学研究的新领域。但是,要探讨“行政历史哲学”的论域,首先必须厘清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之间的关系,进而对行政历史哲学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一、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的内涵及其研究述要哲学的核心是研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的分支学科是探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在具体领域的表现。那么,行政哲学和历史哲学就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分别在行政领域和历史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的总结与概括。行政哲学是行政领域中的世界观、认识论、价值观和方法论,历史哲学则是历史领域中的世界观、认识论、价值观和方法论。

(一)行政哲学研究述要

1. 西方行政哲学研究述要

西方行政哲学研究主要集中在:一是存在性问题,拉里林恩提出“什么是行政哲学?我们所希望的是只停留在学术上的社会建构吗?” 认为行政哲学并不存在;JS朱恩认为“行政哲学关注公共管理中概念性问题的研究”,主张“行政哲学早已存在但并未成型”;马歇尔迪马克则认为行政哲学存在且必要。二是研究路径,存在以哲学理论或行政哲学为基础的两种倾向。三是研究内容,既关注行政哲学的概念、模式等理论问题,又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行政问题,同时注重对各个不同流派的行政理论分析中得出一般性的哲学概括。

2. 中国行政哲学研究述要

国内行政哲学的研究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随后在公共行政实践与理论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得到了较大程度的重视,行政哲学的概念界定、研究对象和内容、功能探讨和学科定位、研究意义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是对行政哲学的理解和界定并不一致,如:幸强国认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目的、行政伦理和行政决策的理性思考”;芮国强、乔耀章认为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观的学问”;吴元其认为行政哲学是“研究行政活动中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关系的哲学理论体系”;何颖认为行政哲学是“对人类行政活动过程本质与规律的认识的反思活动”,黄显中认为行政哲学是“以政府公共性理念及其现实化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可见,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切入,其关于行政哲学的回答也就存在较大差异。

我们认为,行政哲学是“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角度,对行政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所作的哲学概括。” 它通过“对行政生活的哲学反思”,以“探索行政之真,追求行政之善,塑造行政之美,建构关于行政生活的真的理念、美的理念和善的理念,趋使行政生活达到真善美统一的境界。”

(二)历史哲学研究述要

1. 西方历史哲学研究述要

目前西方历史哲学已形成思辨的历史哲学、分析的历史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三大流派:思辨的历史哲学是“以实际历史进程为对象,探求制约历史事件的普遍法则或规律、历史中的秩序与目的、历史演变的模式及动力等等”。如黑格尔认为“一部世界史就显示为精神上自由意识的发展和实现”;斯宾格勒强调“世界历史就是各种文化形态的‘集体传记’”;汤因比更是以 21 个文化单元来探索全世界“历史事实背后的意义”。

分析的历史哲学强调“对历史认识的性质和方法的分析”,“对历史知识进行一番哲学的批判”。 它将历史认识论作为准确理解历史本身的前提,关注的是历史知识或认识。如克罗齐认为历史哲学是“有关历史认识论的研究”,柯林武德直接指出历史哲学就是“反思历史思维”。 实质上,这种脱离了历史本体的分析的历史哲学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终将陷入逻辑泥潭。

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则是对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的超越,将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与历史方法论有机结合的科学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了传统的思辨的历史哲学与分析的历史哲学,它是从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角度研究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既关注历史过程本身如何发展,又对历史过程与历史观念的关系问题进行反思。

2. 中国历史哲学研究述要

当前中国历史哲学研究正在向“自为”方向努力,不再仅仅局限于用西方历史哲学思想来剪裁中国历史。总的来说,国内历史哲学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层面:一是以西方历史哲学为研究对象,既有对西方历史哲学的整体发展进程的探讨,又有对维科、黑格尔、康德、狄尔泰、本雅明、汤因比、马克思等西方著名学者的历史哲学思想的具体分析。二是以我国古代的史学理论为研究对象,在对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顾炎武等人的历史哲学思想,以及程颐易学、邵雍象数易学中的史学精神等内容的研究上取得了较大成就。三是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为基础,结合我国社会实际与具体情况,通过对一些时代议题的分析与讨论,不断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内涵与内容。

尽管当前学术界对历史哲学的理解存在诸多争议,但我们认为,以唯物史观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才是正确把握与揭示历史规律、指导与引领历史前进的科学思想,开拓了认识历史的新天地。

二、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的比较

行政哲学以行政管理领域的人类活动为研究对象,而历史哲学则以全部人类活动为研究对象,因而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之间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一些显著的区别。厘清两者在学理上的各方面关系,对当前我国行政哲学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的联系

1. 研究内容上共时态与历时态的交叉重叠

行政的发展推动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行政活动也就构成了历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从共时态上来看,一定时期内的历史必然包括该时期内的行政管理活动;从历时态上来看,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发展史或实践史也必然属于该范围内的全部历史活动范畴,而且是研究该范围历史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史料。因此,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在研究内容上必然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叠,要么相交于共时态内的行政活动,要么相交于历时态上的行政史。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历史哲学的研究范畴,但不能说行政哲学属于历史哲学,或者历史哲学包含了行政哲学,因为两者的研究任务并不一致。

2. 研究路径上“实然”与“应然”的有机统一

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作为哲学的两个分支,自然也是遵循哲学研究的一般路径(实际——认识——实际)。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都是以行政生活或历史实际为研究中心,从哲学的角度“批判”与“反思”行政生活或历史实际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从而达到帮助行政主体或历史主体更好地认识行政或历史的目的。所以说,两者在研究路径上都体现了“实然”与“应然”的有机统一:其一,行政生活或历史实际处于根本性的地位,为行政哲学或历史哲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动力之源,对行政哲学或历史哲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其二,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必须是关于以实践为基础的现实生活世界的认识,而不是对外在于人的抽象世界的思考,必须立足于人的社会实践形成合理的理想构图。其三,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除了“认识行政”或“认识历史”外,还应具有“改造行政生活”或“引导历史实际”的功能。将理论化、系统化、科学化的行政知识或历史知识回归到现实生活,去指导与改造客观的行政或历史发展。

3. 研究取向上“真、善、美”的共同追求

由于主体的能动性与选择性,行政主体或历史主体在对行政生活或历史活动进行逻辑思考时,往往存在一种理想愿望或超前反映,而且都表现为行政主客体或历史主客体之间的真、善、美关系。作为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崇高理想,真、善、美既是行政生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尺度,也是历史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价值尺度。行政哲学或历史哲学通过对行政生活或历史活动的哲学反思,不断探索与塑造行政或历史中关于真的理念、善的理念、美的理念。

(二)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的区别

1. 学科成熟程度的区别

尽管历史哲学在当代中国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但其在西方已有较长历史并得到广泛讨论,在发展历程、理论构建等方面都较行政哲学相对完善。一方面,从发展历程来看,我国行政哲学研究起步于 20 世纪 80年代,虽然在不到 30 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仍处于初创阶段。而历史哲学从 18 世纪诞生至今,取得了丰硕的成就。尤其是马克思的《历史学笔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鸿篇巨制,都是西方历史哲学得以成熟的重要基础。所以说,从形成条件和发展历程上来说,历史哲学都远远成熟于行政哲学。另一方面,从理论构建上来看,虽然行政哲学和历史哲学的内涵界定、学科定位、研究对象与内容、研究意义等方面都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与探讨,但从理论分析的深度与广度来看,历史哲学研究仍要优于行政哲学研究。总之,与行政哲学相比,历史哲学在研究历史和研究成果方面都要相对成熟与完善,对行政哲学研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 研究对象的区别

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在具体的研究对象上存在显著区别:一方面,行政哲学以行政生活为逻辑起点,研究行政生活中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历史哲学则以历史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作为揭示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历史哲学,其研究任务更为艰巨与繁杂,因而其研究对象也要比行政哲学更为丰富与多元。行政哲学从行政生活内部出发,探讨行政的本质和规律。历史哲学则因历史主体视角的不同,而呈现出一个庞大的对象体系:一是现实的人,因为人的存在和活动就是“历史”,所以这是历史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二是实实在在的历史,通过研究客观历史现象把握历史的本质与规律;三是历史认识,通过研究认识主客体关系寻找历史认识的本质与特征;四是认识历史的根本方法,以根本方法为研究对象来构成科学化的历史方法论;五是历史价值,以历史价值的存在形态与类型、历史评价的尺度与结构等内容形成历史价值论。所以说,历史哲学是从不同角度研究不同的具体内容,共同探寻历史的内在结构和基本规律,从而构成关于历史的全面系统的总体图景。

3. 主客体关系的区别

行政哲学中的行政主体是指有目的、有意识的从事行政活动的人,[20]行政客体是行政主体直接作用的人、财、物等。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既对立又统一:其一,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前提。行政主体管理、支配着行政客体,行政客体服从、追随于行政主体;其二,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行政主体在作用于行政客体的同时,也受到行政客体的制约和影响;其三,两者之间能够相互渗透与转化。行政主体会容纳行政客体的某些属性,行政客体也会烙上行政主体的部分印记,而且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能够在特定条件下直接相互转化;其四,两者能够共同发展。行政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同时作用于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的发展,是行政发展的动力之源。

历史哲学中的主客体关系主要是对历史认识而言,历史认识的主体是历史学家和各类历史工作者,其认知水平受制于其个人素质和当时的社会环境;历史认识的客体是历史过程或过去的客观的社会实在,它会随着社会发展而愈加丰富。在这里,历史哲学的主客体关系明显区别于行政哲学的主客体关系,历史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是一种认识与被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首先客体决定主体,过去的历史现象决定历史学家认识的具体内容,主体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抽象思维。其次,主体对客体具有能动的创造性反映,既表现在主体对客观历史事实的筛选、甄别、描述等有目的性的活动,又表现在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加工、创造等分析批判性活动。

三、行政哲学对历史哲学的借鉴

综上所述,尽管行政哲学和历史哲学都属于哲学的分支,但历史哲学在发展历程和理论构建方面都比行政哲学更加成熟,且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在研究内容上具有共时态与历时态两个层面的交叉重叠,这就为行政哲学研究借鉴历史哲学提供了可能,从学科发展的现实需求上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行政哲学究竟如何借鉴历史哲学,将其有益的、可行的研究经验融入行政哲学的研究与发展中,也是值得深思和考量的重要话题。

首先,注重对行政历史的研究。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一切现实存在都是历史生成的结果,所以历史哲学既重视现实,又关注非现实的历史。它“从非现实的历史出发,经过现实,又指向了非现实的历史。” 而且,“任何哲学研究都内涵着一种历史的维度——它要求我们对任何哲学问题都不能超越其对象的历史性而静态地研究”。 所以说,行政哲学的研究也应借鉴历史哲学关注历史的优良传统,加强对行政历史的研究,从行政历史中探寻行政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如前文提到的,行政生活作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本身就是一个历史发展中的存在物,是一个对过去、现实和未来的包容性范畴。那么对行政哲学的历时态研究必然也是行政哲学学科体系构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是对当前学界共时态研究的有力补充与支撑。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治理行政,行政发展具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对行政历史的研究,既要从公共行政发展的实践角度考察,又要从行政学科发展的理论角度考察。对整个行政历史进行客观梳理,充分挖掘西方行政历史与中国行政历史中蕴含的行政哲学思想,从而为行政哲学研究提供夯实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历史的研究,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倾向,一种是行政哲学史,另一种是行政历史哲学。行政哲学史是对行政哲学发展历程的归纳与总结,属于哲学史研究的一个具体范畴;而行政历史哲学是对行政历史的本质和规律的概括与反思,属于行政哲学研究的一个具体范畴。但无论最终落入哪种倾向,都是对行政哲学学科体系的进一步丰富与完善。

其次,重视对行政人的关注。 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才是历史的主体,人的创造性活动就构成了历史。因而,历史哲学的立足点就在于人类实践活动,处于主导性地位的人既是创建历史的主体,又是认识历史的主体。也就是说,人既作为社会存在形成历史过程,又具有社会意识实现历史认识。而行政哲学的逻辑起点就在于行政活动,是由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相互作用而成,其中人也是最关键的要素,所以必须重视对人的关注与研究。一方面,行政主体是由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许多人构成的综合体,需要相互协作与配合。对人的本身的探讨,对人性假设的研究,能够更好地把握行政主体的施政思想与行为,为整个主体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根本性的指导。另一方面,在行政客体系统中,人既作为整个系统的核心而客观存在,又区别于其他客观物质具有意识和感情,是主导、管理其他要素的主体。因而行政主体对行政客体的作用实质上就是对人的作用,所以必须强调对人的根本看法的研究,从哲学高度把握人的真实本性,从而更好地帮助行政主体对行政客体实现有效管理,同时促进行政客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总之,人是一个个体与类、主体性与客体性交织的矛盾统一体,分析人在行政活动中的地位,以哲学思维理解与把握现实的行政活动中的人,挖掘行政人的本质特征与规律,构建行政哲学领域的行政人学基础或行政人学理论,能够为行政哲学研究提供深厚的理论根基,能够从人的存在出发找到行政活动的真相,也有利于现实层面上行政人格的塑造以及“以人为本”的真正实现。

再者,深入对行政实践活动的把握。 由于人的生产生活及其衍生出的各种社会关系就是创造历史的过程,因而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逻辑起点就在于人类实践活动,忽视了对实践活动的认识,历史哲学也就无法成立。行政哲学亦应如此,作为行政哲学之逻辑起点的行政生活,不仅由行政主体通过具体的行政实践活动所创造出来,而且随着行政实践活动的变化与前进而不断发展,因而对行政生活的认识必须深入对行政实践活动的.把握,在实践的真义中研究行政哲学。实质上,行政哲学本身就从属于实践哲学的范畴,因为行政生活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而存在,以人类社会生活为研究起点的实践哲学自然也就囊括了行政哲学的研究领域。所以说,行政哲学立足于行政生活,以行政实践活动作为研究起点,不仅是对历史哲学的借鉴,也是其自身发展所必需。行政生活的实践性既表现在行政主体的日常行政实践、行政改革实践等物质层面,又表现在行政主体的价值观念对社会道德的示范与影响作用等精神层面,是一个发展的、具体的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统一体,是行政哲学研究的现实基础和最终归宿。但当前学界对行政哲学的研究起点仍是众说纷纭,尚未达成共识,亟需借鉴历史哲学的研究路径,将行政哲学的“阿基米德点”定位于行政生活,深入对行政实践活动的把握:一方面要回归行政生活,以行政实践活动为基础性对象。行政哲学具有抽象性与思辨性的特征,但绝不是纯粹地形而上学地“书斋”中的思辨分析,而是立足于行政实践活动的“户外”行政生活的实践反思。因而研究者们关注的应是行政生活中的各种突出的、具体的、现实的问题,实现从立足于行政知识到立足于行政生活的转变。另一方面,以实践思维方式构建行政哲学学科体系。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将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等理论体系有机统一起来,探讨行政生活中的现实议题,形成包括生活与行政、人性假设与行政、公共利益与行政、知识与行政、理性与行政、民主与行政、效率与行政、公正与行政等具体内容的系统学科体系。

最后,加强对行政方法论的探讨。 在历史哲学研究过程中,一方面基于客观现实的辩证思辨过程,对历史运动的逻辑把握,本身就是历史方法论。另一方面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对历史本质及其演变规律的科学把握,而这一根本看法或观点又反作用于人类历史活动,所以同时又承担着历史方法论的职能。行政哲学研究没有正确的方法论的指导,就难以完成揭示行政活动本质的任务,难以形成科学的行政哲学理论,因而必须注重对历史哲学方法论的借鉴,加强对行政哲学方法论的探讨。一是借鉴唯物与辩证相统一的方法论。马克思从实践方面理解历史和对历史认识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等多重关系的阐述就深刻体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对行政哲学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行政活动以客观自然和现实的人类社会为存在基础,其逻辑结构也是形成于长期积淀的客观物质世界,而不是一种纯主体性的封闭活动。而且,行政活动的实质是关于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的关系问题,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对行政活动的研究,不仅要从客观存在的“人”和“物”出发,还要辩证分析行政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真正揭示行政本质与规律。二是借鉴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在揭示社会历史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将人的自我实现活动与利用生产力、生产关系等一般概念进行的抽象思辨的结合,就有力证实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的重要性。对此,行政哲学研究既要梳理人类行政活动的起源、发生和演化等历史进程,又要剖析发展成熟的行政活动的要素、结构与功能等立体形态,从而共同揭示行政的内在规律与本质。事实上,历史与逻辑本身就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而存在的,历史总是以过程的形态展示着逻辑,而逻辑总是以浓缩的形态积淀着历史,因而在对行政历史的考察中,必须以对行政逻辑的分析为依据;在对行政逻辑的分析中,也必须以对行政历史的考察为前提,这样才能客观、全面地揭示行政本质及其规律。

四、行政历史哲学的论域

通过对行政哲学与历史哲学的关系进行多角度分析后,得出了行政哲学对历史哲学的具体借鉴途径,最后也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行政历史哲学”,过渡到了对行政历史哲学的初步探讨。

从借鉴行政哲学的定义出发,可以将行政历史哲学理解为是对行政历史生活的哲学反思,是对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在行政历史中的具体表现的研究。它是从哲学思维的高度把握行政历史活动,探寻行政历史中的世界观、价值观、认识论与方法论,对行政历史的一般规律和本质进行哲学层面的概括与总结。

首先,从学科归属上来说,历史哲学是对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探讨,是涉及整个历史进程的宏观性研究,其本质与规律都是基于整个社会历史的最普遍、最一般的概括;行政哲学是对行政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探讨,是涉及行政领域的具体性研究,其本质与规律是基于整个行政的一般性概括。而行政历史哲学探讨的关于行政历史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内容,仅属于行政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范畴,是行政哲学理论的一部分,但不属于历史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范畴,因为它不是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最一般、最普遍的本质及规律的内容。所以说,行政历史哲学并不属于历史哲学范畴,只是属于行政哲学中的一个具体分支。

其次,从研究内容上来说,虽然行政历史哲学不属于历史哲学范畴,但其具体研究内容的构建可以适当借鉴历史哲学的研究思路,以便对行政历史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与把握。行政历史哲学的基本任务在于揭示行政历史主体与行政历史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概括行政历史的本质及其内在进程的一般规律。因此,行政历史哲学的研究内容应当包括行政历史本体论、行政历史认识论、行政历史价值论和行政历史方法论等四大范畴。

其一,行政历史本体论是对行政历史的本质、结构、动力及趋势等内容所作的哲学概括,是挖掘行政历史现象背后的内部的、间接的“存在”。行政历史是人类行政活动的演变历程,是对过去、现在、未来的人的所有行政实践活动的综合,其实质就是行政历史主体与行政历史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行政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力量源于行政历史主体与行政历史客体之间的矛盾。

其二,行政历史认识论是以行政历史本体论为前提的,主要研究行政历史认识的本质、特征与方法等内容。行政历史哲学将行政历史作为认识客体放到与行政历史认识的关系中,基于行政历史认识与行政历史本体相符合的根本原则,探讨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对于以行政人为主体的各种行政历史现象的认识过程及其一般规律,从而形成对行政历史认识的归纳与总结。

其三,行政历史方法论以行政历史本体论和行政历史认识论所揭示的行政历史本质及其进程的固有辩证法为基础,主要探讨人们认识和创造行政历史的根本方法的本质、内容及特征等问题。人类在行政历史活动中形成的对于行政历史本质及其规律的哲学把握,反过来又成为指引人类行政历史活动的总的方法。其四,行政历史价值论主要探讨行政历史价值的本质、由来及类型、以及行政历史评价的结构、尺度等问题。行政历史活动在一定的“价值”引领下展开,如“真”、“善”、“美”等价值取向就是行政历史活动的重要标尺,其具体内涵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与提高。

行政哲学论文 第2篇

行政哲学视野中的行政文化

本文从哲学的角度来探索行政文化的`特征,独特的功能,以及行政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个子文化,在反映社会文化一般特征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具有个性内涵和实践品格的文化系统.

作 者:杨钰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21 刊 名:行政与法 英文刊名:PUBLIC ADMINISTRATION & LAW 年,卷(期): “”(10) 分类号:B-49 关键词:行政哲学   行政文化  

行政哲学论文 第3篇

1 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毕业论文是学生自主学习、尝试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性环节。完成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本科生毕业的一个必要条件, 理应引起学生的重视, 但是在实际的写作教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1 论文选题不符合要求

重庆电大对行政管理专业制定了具体的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 明确规定了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但是仍有一部分学生没有对毕业论文的写作引起重视, 自行其事, 选题与要求大相径庭, 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 选题忽略专业性。电大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作了明确规定: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要求学生选题以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 不得脱离本专业范围;内容有一定的综合性, 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同时, 明确要求写作内容是:选择同本单位、本行业的行政管理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和实际问题。事实上, 每届学员提交的毕业论文选题中, 有相当一部分选择了非专业方面的选题, 或者是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没有体现本专业的特色和要求。

2) 选题过大过难或过窄。学员缺乏必要的选题常识, 不能结合自己的实际水平选题, 如有的学员写“政府机构改革研究”“各国行政监督比较研究”“电子政务建设若干问题”“论企业家政府”等之类大而难的题目, 这样, 导致自己的综合能力达不到, 驾驭不了。同时, 由于选材难度大, 导致观点提炼不准, 内容空空洞, 思想没有深度。反之, 有的学员选题过窄, 无法展开论述, 使论文缺乏应有力度。

3) 选题陈旧, 内容雷同较多。比如, “论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论人力资源管理”等, 内容陈旧, 雷同, 不能解决本单位、本行业管理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2 论文内容有明显缺陷

这一类的论文多数是由拼凑而成的, 由于论文作者胸无成竹, 东拉西拼, 导致论文在论点、论据、论证、研究方法、逻辑、结构、语言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无关论文主题的内容占据很大篇幅, 而研究的成分很少;或论文观点不明确, 论据不充分, 不翔实, 与论点不相符;或论证不严密, 逻辑混乱, 结构不完整, 层次不清楚, 没有整体性;有些甚至语言不通顺不流畅。

1.3 论文格式不符合规范

《重庆电大行政管理专业 (本科) 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本科毕业论文的内容及格式的要求,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 有的学员缺乏严谨的学术态度, 导致论文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是形式上的不规范。表现在论文字号、字距等排版不符合要求;论文中必备的要素不完整, 有的无内容摘要或关键词, 有的将文末注释和参考文献混为一谈等。二是内容上的不规范。论文的题目不能够准确概括论文主题, 摘要与论文主要内容无关, 关键词不是表达论文核心的专业术语, 参考文献不足以支撑论文的论述。

1.4 抄袭现象较为严重

有一部分学员因专业基础知识学得不扎实, 畏惧论文写作, 加之学术道德缺失, 选材不当, 致使论文要么是全文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要么是上网搜索几篇拼凑整合成文。

1.5 论文答辩敷衍了事

电大毕业论文的写作, 是针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 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系统训练和考察的过程, 而论文答辩则是对学生论文写作过程的考察和验证, 在整个教学实践环节中尤为重要。从历届答辩情况来看, 参加答辩的学员有不少人都抱着应付的态度, 在答辩时对论文的内容不熟悉, 对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不知所云, 答非所问。这种敷衍的态度致使行政管理本科论文教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 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的产生, 除学生自身原因外, 与指导教师、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因素也有很大的关系。

2.1 从学员方面来看, 受条件限制, 重视不够

行政管理本科学生多是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工学矛盾非常突出, 在工作期间, 对本专业缺乏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研究。加之部分乡村和基层上网条件差, 汲取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资料较为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 学生无法按照规定来选题、提炼论点、形成思路、完成论述, 便选择抄袭或拼凑完成论文。在这种态度极不严肃, 缺乏应有的严谨治学精神的写作态度影响下, 致使论文质量下滑。

2.2 从指导教师方面来看, 力量薄弱, 把关不严

在本科论文写作过程中, 论文质量的好坏与教师的指导是否到位关系密切。中央电大和重庆电大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资格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 真正符合条件的教师非常有限, 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 仅局限于常规的操作规程培训, 而缺乏深入到专业层次的培训, 致使教师在论文修改审定上, 不能给予学生学术上的指导, 从而影响了论文质量。

2.3 从教学管理方面来看, 论文教学的支持服务不到位

目前, 从中央电大到各级地方电大, 对于常规教学的支持服务系统都很完善, 各种教学资源也很丰富, 网络学习资源十分充足。然而, 各级电大针对论文教学制订的一系列文件, 却没有能够从专业角度, 明晰地提出对学员进行指导的要求, 这必然会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

3 解决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本科教学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最终体现, 其水平的高低直接折射出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因此, 如何解决毕业论文教学中存在问题, 确保论文的质量, 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3.1 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对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重视

毕业论文教学是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因此, 必须转变观念, 提高认识, 加大对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切实做到把毕业论文教学放在和专业课教学同等重要的位置。在毕业论文教学的制度建设上, 在指导教师的选聘方面下功夫, 精心组织, 认真安排, 确保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

3.2 完善毕业论文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培训

毕业论文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重在做好论文教学资源建设和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在市校专业教学资源建设的基础上, 结合我校毕业论文工作实践, 制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指导性的文件, 提供辅导材料、课件等教学资源, 并将这些资源放在分校教学平台上, 供学员下载和学习。此外,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既要从宏观上着眼, 又要从微观上着手, 把论文指导的资格培训和常规的专题培训结合起来, 把网上培训和面授培训结合起来, 定期针对毕业论文中出现和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集体研讨, 从制度层面上,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论文指导方案。

3.3 强化过程管理, 确保毕业论文的教学质量

毕业论文写作指导, 是一项时间长、程序多、业务性强的工作, 精心组织、认真辅导和严把质量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 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 规范操作, 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一是督促指导教师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市校的要求进行写作教学指导。从指导学生选题, 到收集素材、选材, 形成论文思路, 写出论文提纲, 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都必须严格写作指导流程, 扎扎实实开展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在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 从初稿、修改稿和定稿等三个环节教学上应予以具体指导, 在定稿后做出初步评价, 并指导学员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二是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 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毕业论文的规范写作, 尤其注意要从论文的格式、题目、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以及字号、字距等细微处提出严格要求。

2) 严把质量, 搞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 只有通过答辩才能反映出学生论文的真实水平。因此, 指导教师要把答辩看成是提高学生专业学习能力和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认真对待, 高度重视, 严格要求, 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写出答辩提纲。在答辩的过程中, 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要协调沟通, 有的放矢, 区别对待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和敷衍应付的学员。对不认真完成论文, 敷衍应付者要从严要求, 严肃考核, 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才能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

摘要:毕业论文, 是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 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本文拟就我校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以期对提高电大开放教育毕业论文的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论文,教学,问题,原因,对策

参考文献

行政哲学论文 第4篇

摘要: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质量普遍不高。斯托克斯按照研究的基础性、应用性两个维度,将研究类型归结到四个象限中。借用斯托克斯的框架,通过系统方法选取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CN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被引用过的953篇行政管理专业论文选题偏好、选题重复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内容分析法,验证了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主要位于爱迪生、学生实验这两个象限中。选题追逐热点问题、缺乏对行政理论的基础研究,对理论的分析应用堆砌化、表面化;而且存在大量集中、重复的选题,导致选题研究价值不高。引导学生大量阅读原著和进行经验主义研究是提升选题质量的路径之一。

关键词:行政管理 学位论文 选题

0 引言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硕士论文选题还比较粗疏,影响论文质量提升。一些学者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展开了研究。徐金平(2006)对当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一些硕士论文选题盲目求“大”、求“新”、求“异”,或者论文选题过于平淡,体现不出应有的开拓性。[1]周毅(2009)分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原则,即根据研究目的、实力、条件、兴趣和独到见地,结合地方特色、社会实际、学术价值和科学发展趋势选题,“小题大做”、扬长避短原则。[2]雷伟伟、袁占良(2008)探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关系。[3]吴赞敏、梁旭巍(1997)分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质量的关系[4]。孙国强(2007)[5],李志义、刁玉玮(1995)[6]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源、方法和技巧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学位论文选题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在选题时,研究生既要从不同来源确定选题,又要掌握正确的选题方法,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选题技巧。以往研究主要是把学位论文选题作为一个抽象的一般概念进行研究,即不根据专业特征对一般学位论文共性进行分析,对某一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深入分析较少。随着公共领域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程度的加深,行政管理硕士有更多“文章”可做,这些“文章”选题质量值得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对“CN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截至2014年10月30日显示被引用过的2011至2013年行政管理硕士(学术型,下同)学位论文样本的选题质量进行实证研究。

1 研究框架及假设

20世纪90年代,行政管理专业归属发生变化,即从政治学下的二级学科中脱离,成为独立的学科,行政管理专业由原先的理论型向实务型转变[7]。斯托克斯不赞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二分法,他提出了四象限体系分别是,高基础、低应用的波尔象限、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双高的巴斯德象限,以及双低的以训练为目的的象限。[8]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选题可能表现出显著的解决问题导向,与此同时,社会对硕士研究生的理论水平有较高期望。解决问题导向的研究需要进行大量的经验主义方法收集资料。按照行政学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将收集资料的方法分为非经验主义方法和经验主义方法,经验主义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参与观察、受控田野调查或实验法。[9]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运用经验主义方法会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他们可能会转而借助于非经验主义方法,最常見的就是文献法。虽然采取文献法能够低成本、便捷地收集资料,但不利于硕士研究生创新,知网、万方等数据库可能成为一些人“加工论文”的工具。论文相互借鉴、模仿,大量选题重复。本文提出假设: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位于“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和 “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象限。

2 类目及样本选取

根据研究目的,同时,在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设计分析类目,包括研究主题、研究层次。研究主题划分为行政理论、城市治理、行政体制、公共财政、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社关系、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政府规制、公共政策、电子政府、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政府职能等子类。研究层次借用W·理查德·斯科特(W.Richard Scott)提出的研究组织的三个分析层面,即社会心理层面、组织体层面和生态群层面[9]。其中,社会心理层面关注个体行为;组织体层面关注组织结构和过程;生态群层面关注环境中的组织群。本文的分析单元是文献题名、年份、出版者等。在进行样本分类时,不可避免的参杂了主观判断因素,为提高分析的信度,在导师、同学中背对背进行相同数据分类。减少主观判断成分。

本文在“CN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当中,分年度筛选出一级学科代码为“120401”(即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论文,按照被引用次数进行排序。对其中被引用过的论文进行分析。其中,2012年、2013年被引用过的论文共495篇,全部抽样。由于时间越长,被引用次数也随之增加,如2011年当年知网平台收录的论文,当年被引用1次,在随后的两年可能再次被引用,因此,2009年至2011年被引用论文总体规模大,为方便研究,采取系统抽样方法,选取458个样本。样本容量为953个。

3 结果与分析

3.1 硕士研究生选题偏好分析

如图1所示,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偏好比较明显,主要集中在公共危机与网络舆情、政社关系、公共服务领域,其他领域的选题则比较分散,每一主题的样本占比都不足10%, 7.56%的选题难以归类。

①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具体表现为研究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社区等公民自组织之间的角色关系,以及公共服务外包、公民参与等问题。其中,研究社会组织的占35.03%,涉及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培育,如《云南省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研究》、《我国基金会的资金管理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现状及问题研究》等;社会组织作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过程,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研究》、《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非营利组织参与研究》、《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等;以及准政府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等职能,如《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工会职能定位研究》等。研究社区治理的占24.08%,研究社区治理的样本中51.52%对某个案例或多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如《我国城郊撤村建居社区治理研究——以青岛市黄岛区为例》、《北京建设世界城市背景下社区文化建设研究——以麦子店社区为例》。此外,这一类的研究还包括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如高校去行政化、医院“管办分离”;村民自治、公民参与等问题。

②研究公共危机以及网络舆情。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共危机的诱发机制,政府同其他主体对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治理,其中,公共危机的研究以群体性事件为主。如《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研究》、《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其对策研究》、《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微博舆情应对》、《网络舆论危机中的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③研究政府提供文化、公共交通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区域、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以下简称为“公共服务”)。专门研究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样本21个,占这公共服务样本总数92个的22.83%。研究公共服务的样本呈现出地域化、本土化色彩,针对西部地区,或是针对某一特定地区进行研究,如《西部地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務体系建设研究》、《泰安市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投入问题研究》。有2个样本介绍国外经验,分别是英国公共服务改革、新加坡住房制度。此外,养老问题的研究较多,其次是就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

从研究层次上看,近五年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生态群层面的研究。研究生态群层面的样本数405个,占总数的42.50%;研究组织体层面的样本数366个,占总数的38.41%;研究社会心理层面的样本数126个,占总数的38.41%;其他样本数56个,占总数的5.88%。由此可见,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将政府置于外部环境当中,与外部环境、其他主题互动的外部视角。研究政府自身的内部视角占了较小份额。

不难看出,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的研究主题与研究层次与近五年热点问题存在相关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群体利益诉求上升,公共部门对公平性、回应性赋予更高的价值,需要理清政府权力边界,给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但仍然强调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尤其是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管理领域的研究者一般将“治理”理解为一种角色关系,将好的治理理解为多元主题的共同治理,这一领域的研究增加。研究这类角色关系的论文占总体的比重由2009年的12.03%上升到2013年的65.42%。

行政理论研究数量很少,只有三篇论文,分别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进行描述。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会对相关理论进行表面化的引用,如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论文,堆砌引用治理理论、政府失灵理论等,而文章主体部分脱离理论展开,理论游离于文章之外,“两张皮”现象较多。行政管理专业更多体现为一种“工具”,而不是一门“科学”。

3.2 硕士研究生选题重复现象分析

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较为集中。前已述及,选题偏好集中在三个研究主题,而其他研究主题样本数量较少。以“公共财政”为例,每年“公共财政”的选题样本数占当年样本总数的比重都不超过5%。研究的具体内容也较为单一,缺乏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内容,对公共预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研究公共预算的透明性,如《公共预算透明保障机制构建研究》、《预算民主视角下我国公众参与政府预算的研究》等。选题呈现出两极化趋势。此外,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重复现象也比较突出。如表1所示,同一选题下存在多个样本。

对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偏好、选题的集中重复情况的分析验证了假设,即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位于“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和“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象限。

4 选题质量提升对策

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紧趋政治热点、社会问题,基础性研究较弱,理论应用堆砌、表面化;集中、重复的选题较多,选题结构失衡,多数停留在“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阶段,研究价值不高。究其原因,首先,硕士研究生原著阅读量有限。硕士研究生对原著缺乏兴趣,仅仅针对热点问题提出研究问题,利用二手资料对理论进行零散化的理解,由于缺乏理论积淀,难以上升到一定层面。因而对理论的应用呈现堆砌化、表面化。

其次,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证研究“短板”。习惯于采用非经验主义研究方法收集二手资料,在知网、万方等平台收集期刊、论文资料后,进行整理、修改。通过非经验主义方式进行资料搜集,相比实证研究更加简单便捷,但过多的依赖二手数据写作论文,难免造成研究的重复,而且许多论文都仅仅是对前人研究的成果稍作修改,并非对现有成果的发展和创新。可以预见如果研究生没有从意识上消除对二手数据的依赖,在研究中不愿意实践和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未来的论文质量将大打折扣。

以上分析可知,提升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质量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硕士研究生经典阅读意识。目前的激励机制,易导致研究生过分关注发表论文、参加课题、学术会议数量,潜心钻研原著的时间和兴趣减少。可以考虑适当改进目前的评价机制和方法。二是倡导研究生实证和创新精神。消除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对二手资料的过度依赖,为硕士研究生创造多途径开展问卷、访谈等经验研究,增加用于课堂外的时间,让他们真正了解现实问题,同时,优化研究生课程设计,增加计量经济、统计分析方法等课程,提升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数据挖掘、深入分析能力。

参考文献:

[1]徐金平,韩延伦.当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01:42-45.

[2]周毅.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原则及方法[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10:34-41.

[3]雷伟伟,袁占良.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创新能力培养[J].中国电力教育,2008,15:56-57.

[4]吴赞敏,梁旭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方法与论文质量的研究[J].天津纺织工学院学报,1997,03:29-32.

[5]孙国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源、方法与技巧[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03:21-23+27.

[6]李志义,刁玉玮.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浅议[J].高等教育研究,1995,04:15-16.

[7]何艳玲.我们在做什么样的研究:中国行政学研究评述[J].公共管理研究,2007,00:21-42.

[8][9](美)W.理查德·斯格特(W.Richard Scott),杰拉尔德·F·戴维斯著.组织理论: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M].高俊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9-20.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质量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项目号:2004JY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行政哲学的问题域 第5篇

作为一种特殊的部门哲学,行政哲学能否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学科地位,关键在于能否从哲学视野中确定自己独特的`“问题域”,而这又取决于哲学是否具有不同于作为具体科学的行政学的独特的“问题域”.只有恰当地阐释这些问题,才能有效地说明行政哲学能否可能、何以可能以及可能什么.

作 者:黄爱宝 高小平作者单位:黄爱宝(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高小平(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北京,100000)

行政哲学论文 第6篇

正是这两天对这本书的粗浅阅读勾起了我已几乎泯灭的曾经对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浓厚兴趣。从《控权-平衡论》,到《论行政指导》,到《现代行政法学的激励与制约机制》,到这本《行政法哲学》,可以清晰的看出作者宋功德博士的思想也有一个不知不觉自发演进的过程。但是行政法有没有基础理论?当代行政法学面临的最重要课题是什么?我们是努力建构一个自给自足的作为规范的行政法学,还是应该探索充满冒险和挑战的实证行政法学?行政法能否走向哲学?现在要不要走向哲学?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困难的,也是富有挑战性的。如果说行政法有理论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首先讨论一下理论立论的前提和依据,而不是各种理论本身?

1.对行政法未来走势的粗浅设想

罗豪才教授为《行政法哲学》一书写的序言中,包含了十分丰富的思想火花。首先就提到行政法学是一门令人头疼的学科,而日本学者和田英夫在《现代行政法》开篇也提到行政法学是“一门令人头疼的法律学”,罗先生将此归结为行政法律规范的庞杂性和具体制度的易变性,同时特别指出行政法属于国内公法,受到国情的影响,各国行政法的价值定位、核心理念、基本范畴、运作机制都不相同。是这样,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的发展和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走着和西方大多数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西方国家的行政法从“最好政府,最少管理”的自由放任,到罗斯福新政奉行凯恩斯主义,崇尚国家这“看得见的手”,到今天的行政国家(administrativestate)福利行政给付行政,公民对政府的认知从防范到合作,行政权运作的质和量上都有所提高和扩张。而中国古代的行政法就是典型的“官制法”,行政权自古以来空前强大,青天大老爷一拍惊堂木,哪里还有一介百姓的“表达自由”,他的行政行为何时说明过理由呢?没有。直到建国以后,从毛时代的“超凡魅力型”政治统治,到今天的机构改革,中国行政法面临的问题和西方有着很大差别,我认为中国行政法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并非管理论、控权论乃至平衡论所可以解说的。中国行政法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是处理好规制、去规制和重新规制(regulation、deregulation、reregulation)的关系,为政府规制模式的转变提供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中国传统的政府规制模式,行政权的配置,承担了过于沉重的历史责任,应该正确认识到管制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并不是超凡入圣永远政治正确的圣人,政府也有可能犯错误。因而凡市场能够规制好的事情,我们的行政权和行政法也应该有一定的边界,在此面前收束过于宏大的心性和制度安排。我们现在减少行政审批,取消许多行政收费项目,就是这个道理。

同时我也不同意行政法就是“控制权力的法”这种说法,中国的政府规制和行政法学的走向,并不是对行政权加以消极的防范和制约,是的,政府确实有“好心办坏事”的可能,但是政府更多时候是在好心办好事啊,当然这样说有一点是空对空的抽象价值判断。但是如果基于实证的考虑,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政府规制可以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控制两种,经济性管制更多的在传统行政领域,更多时候属于强制行政行为和消极行政,更多的是对宏观经济的直接调控和干预,在这些领域我们过去的行政权伸张的过于广泛,甚至妨害了市场秩序和经济活力,因而提倡放松管制。但是对于社会性控制,如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福利行政的领域,更多时候属于非强制行政行为和积极行政、给付行政的范畴,这方面更多时候强调政府的“掌舵而不是划浆”的导向作用,强调行政行为的刚柔相济。中国今天行政法的现状就是,经济性管制过多,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的事情;同时应予以社会性控制的,政府对于许多该管的事情却没有认真的管起来。所以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内在生命力不在于“论”,不在于管理论,还是控权论,甚或平衡论,乃至公共利益本位论、服务论、政府法治论等论,而是在于针对不同的具体问题给出具体的应对方案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这关键在于行政法模式的创造性根本转换,从而推进政府规制模式的制度创新。

2.对目前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几点思考

曾有朋友说过,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现状是热闹而不繁荣,在我眼里,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现状正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自己今天的这篇感想中,无意对各种理论之间的具体分歧和差别展开详细的评述,而想进一步反省这些立论的几个前提预设,探讨一些宏观理念和研究方法上的问题。比如说,行政法学有没有基础理论?行政法有没有哲学基础?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旨趣和终极价值何在?背后蕴含着什么样的行政法学术传统和研究进路?

首先让我们来追溯行政法基础理论发展的历史源流。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80年代中期应松年教授和朱维究、方彦合写的一篇文章中,当时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论”,但是后来这个研究一度中断,大约在90年代初期,罗豪才教授提出了“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而其观点先后为北京大学的行政法学学者以及行政法学的博士生袁曙宏、甘文、沈岿、包万超、宋功德等所不断深化。并且在1997年前后出版了论文集《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此后沈岿博士写作了《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把平衡论上升到“认知模式”的层面;而包万超博士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是行政法学是不是“严格规范的社会科学”,同时他正在尝试运用公共选择理论重构行政法学(《阅读英美行政法的学术传统》,中外法学2000年第4期);而宋功德博士和罗豪才教授合作的发表在《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的文章中则提出了现代行政法学的激励与制约机制;而宋功德博士这本新著则进一步把平衡论上升到“行政法哲学”的高度。而以上就是目前学界所谓的主流学说行政法平衡理论演进历史源流的最粗浅勾勒。注意这虽然是主流学说,但在学界也还不是“通说”,在这场理论探讨中,有的学者对平衡论是拥护者并运用之进行了研究论证,如袁曙宏教授、方世荣教授、崔卓兰教授等;也有的学者对平衡论提出了质疑,如杨解君教授、冯军博士;还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观点,如叶必丰教授提出了“公共利益本位论”,杨海坤教授提出了“政府法制论”,孙笑侠教授提出了“综合控权论”,程干远教授提出了“新控权论”,陈泉生教授提出了“服务论”;还有一些优秀的学者在这场讨论中保持相对的缄默,比如应松年教授、姜明安教授、马怀德教授等。这从中可以很精确的反映出研究者的所采取的理论姿势和研究进路,反映出行政法学者之间蕴含的不同知识背景和学术传统。对这本身加以研究就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为什么研究行政法哲学?为什么研究行政法基础理论?这背后其实蕴含着这样一种努力,就如罗豪才教授在《行政法哲学》序言写到,“对行政法作哲学考察更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整体思维的形成,更有助于建构与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从而使得行政法更富实效地调整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但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实践中有没有这样一种行政法哲学?能不能找到这样一种行政法哲学?

在我看来,社会科学包括行政法学都客观存在着不同的研究范式,国与国之间,一国不同学者之间,研究的姿态都不同。罗豪才教授在这篇序言中指出“但相对而言,由于平衡论植根于现实需要与哲学基础之上,因此,它更具时代特性与哲学精神,从而也更有可能接近科学。”但是我认为中国当代的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如果有的话),也是蕴含在中国风云激荡的制度变迁进程之中,在这样一个行政法律秩序自发演进的过程中,这中间蕴含着我们能够把握的和不能够把握的行政法基础理论或行政法哲学脉络。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耶克的知识论进路,人都是有限理性的,人的学识是有限的,那么我们目前是否具有能力把握和认识纷繁复杂行政实践中蕴含的行政法哲学意蕴呢?

同时我注意到了以应松年教授为代表的一批行政法学者,包括马怀德教授、高家伟博士等优秀的中青年学者,他们在行政法学的诸多领域发表了优秀的研究成果,但几乎没有对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进行过多少研究和涉足。在我看来,这也是研究者的姿态问题。可以说北大法学院的行政法学研究之所以更多继受了英美行政法的学术传统,也是由于这秉承了北大人文学科的长于理论体系建构的优势,同时也与未名湖畔那自由飘逸的灵气有许多暗合之处。而中国政法大学的行政法学研究更多继受的是大陆行政法系的学术传统,从应松年教授的《论当代行政法的特点》中论述的比例原则;到马怀德教授最近所作的《公务法人研究》、《公有公共设施的国家赔偿》等论文中引证的公务法人理论,公有公共设施国家赔偿理论,都直接来源于德国和日本等大陆行政法理论;而90年代中期中国政法大学吴微女士翻译《日本现代行政法》,不久前中国政法大学高家伟博士新近翻译的德文版《行政法学总论》,都可以让人感觉到他们对大陆法系行政法倾注了更多的关注。(其实这种关注只能说是“更多”,中国学者面对中国行政法面临的那么多“问题”,谁也无法说自己研究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进路,这种“路径依赖”仅仅是相对而言的。这也许并不重要,最为重要的要能够解决问题,要有解释力。)大陆法系的学者研究以精微见长,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盐野宏的巨著《行政法》中译本72万字,其第一卷和第二卷是在他60岁完成的,而在63岁才完成了第三卷“行政手段论”,和田英夫教授的《现代行政法》是在他50岁的时候才完成了初版。而德国著名学者哈特穆特。毛雷尔的力作《行政法学总论》中译本66万字,其注释、判例、评论等,信息量极其丰富,可谓精细入微。根据自己的初步阅读,感觉大陆法系的学者并非不想构筑一个圆满的进可攻退可守的自给自足的行政法基本理论体系,但是他们秉承的是“积小胜为大胜”的学术传统,就是首先逐个解决行政法面临的现实问题,乃至花上几年的时间完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法专题研究,发表若干篇论文,然后如是重复,进行一个个的行政法专题研究,当自己在五六十岁对行政法研究领域足够广泛成果足够丰富的时候,才开始著书立说。就拿日本的盐野宏和他的“行政过程论”为例,他独力完成的《行政法》就是建立在他诸多论文基础上,建立在其个人诸多专著《公法与私法》、《行政过程及其统制》、《行政组织法的诸问题》、《国家与地方公共团体》、《行政法专题研究》之上。也就是说并非大陆法系的学者对行政法理论不感兴趣,他们认为只有以点带面不断拓展才能逐步形成行政法理论。而我国的一些优秀的行政法学者没有对行政法基础理论乃至行政法哲学发表过评论,原因也许就在于此。

3平衡论理论范式评说

在我看来,平衡论作为行政法哲学是一个多少有点宏大和散漫的理论体系。也许,罗豪才先生最初提出平衡论,并不仅仅把它当作一个学术命题,同时还有着浓重的知识分子的入世情结,就是在看到管理论,中国传统的“强政府,弱市场”已经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同时在九十年代初期的大背景下,简单的提“控权法”提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运作的法也很难为实务界所认同。这就是平衡论产生的制度背景,所以我认为平衡论当时提出的预期也期望平衡论不仅能够和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积淀有所契合,更期望能够使得现代行政法学理论在平衡论的大旗之下不仅取得理论上的正当性,而且还要取得政治上的合法性,力求能够对中国行政法治实践起到一定的导引作用。正如罗豪才教授在为宋功德博士《行政法哲学》作的序言中写的那样,“特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行政法哲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一国行政法学的研究方向与行政法制的完善程度。”而我觉得罗豪才先生提出的行政法平衡理论和今天的行政法哲学正是怀着这样的一种抱负。

当然我们今天不难发现平衡论的知识脉络和底蕴更多的倾向于“控权法”一端,平衡论当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在“控权”和“管理”之间走钢丝,其丰富理论内涵已经不是这篇随感能够包括。但是我要对行政法平衡理论论证方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质疑。比如说,行政法平衡理论立论和深入研究过程中,大量的运用了比较研究方法,个别论述甚至是简单的各国行政法资料剪裁取舍之后的简单陈列,然后就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现在实际上都趋于平衡论。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论证进路说服力是不够的。而秉承苏力教授在《语境论-一种法律制度研究的进路和方法》(《中外法学》2000年第1期)一文中的论证思路,即使所有的外国著名行政法学者都这样说都支持平衡论,也仅仅表明他们“人多势众”而已,并不具有学理上的说服力。我不是简单的笼统的反对比较行政法在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作用,而是认为比较研究应该服务于理论研究,进行全面翔实而且出于论证必要进行比较研究;不能够机械的削足适履般的进行比较。相对而言,我还是最为欣赏沈岿博士在《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一书中的求真求实的研究范式和严谨细密的论证进路。

应该说平衡论在北京大学一批才华出众文思敏捷的优秀的行政法学博士手里不断发扬光大,到目前为止他们已经调用了诸多行政法学之外的社会科学前沿话语来论述平衡理论的正当性,包括马克思。韦伯的“理想类型”(IdealType)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运用,包括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宋功德:《行政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包括英美行政法的演进“红灯论”和“绿灯论”(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包括经济学上的公共选择和博奕论、制度变迁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包万超:《行政法平衡理论比较研究》,《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包万超:《作为严格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学》,《法制日报》1999年12月19、26日、2000年01月09日),包括治道变革带来的新公共行政学和新管理主义对行政法学的冲击(包万超:《阅读英美行政法的学术传统》,《中外法学》2000年第4期)。我认为如果说平衡论目前更加接近于客观真实的话,那么就在于这些社会科学前沿话语的引入,和北大行政法学博士们期望分享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共同知识,使行政法学不再成为“社会科学语境中的陌生人”的努力分不开的。我这样说并不等于我认同平衡论,我也许有着怀疑一切的偏好,中国的行政法学还不能算是严谨的“科学”,我认为行政法学也不存在一种非此即彼放之四海皆为准的先验的绝对的真理。特别正如自己在文章第一部分提到的那样,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的发展走着一条和其他任何国家都迥然不同的独特道路,那么我们的行政法学是不是社会学家吉尔茨所谓的“地方性知识”?同时根据哈耶克的有限理性,我们都在不断的认知世界,同时导出自己的观念能动的去变革社会,我们有没有能力发现挖掘纷繁复杂的行政实践背后蕴藏的行政法基础理论?所以我的观点是,罗豪才教授提出并为北京大学学者所发展的现代行政法平衡理论,到今天的现代行政法学的激励制约机制,到今天的行政法哲学,在现在成为了当今中国一种未必最好但是却目前很难超越的有一定影响力的行政法学理论。它远远没有解决中国行政法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实践层面的问题,它除了理念价值层面上的平衡之外,没有能够为行政实践提供多少可操作性的指南。但是套用经济学的时髦话语吧,它虽然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但不是“最优”至少也是现阶段的“次优”了。这就是我对平衡论的多少有点挑剔的评价。但是我不认为也不希望平衡论就是唯一的“政治正确”的行政法理论,我认为多元的行政法基础理论共存,不同的治学风格和研究进路的共同存在和发展,才昭示者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真正繁荣和深入。

最后,还想说一句,我文章中也多少表达了这个意思,就是我们可以发现大陆法系的行政法学者是以点带面,层层深入最后导出一些理论的形而上的东西,这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而我们国内的一些行政法学者在年少最富创造力和思想活力的时候,还没有在行政法学实践或实证行政法学展开深入研究,就开始了对行政法哲学或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寂寞漫长苦旅,是否多少有点本末倒置的嫌疑。我这里并不是否认行政法基础理论的重要性,相反我认为它特别重要,但是想起来苏力教授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书中自序的设问,就是“什么是你的贡献?”。应该讲中国的行政法学目前多少面临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尴尬境地,理论研究体系没有形成,实证研究更是基本处于空白。在这种情况下,是把一个行政法平衡理论建构的完美无缺攻守自如重要,还是认认真真的面对现实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我想答案应该是后者。问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有涯之生”,如何面对这纷繁的“无穷之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把更多的精力倾注在行政法学面临的一个个实证问题上来,当这些问题逐一被成功破解之日,也许就是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逐渐条分缕析之时。所以我真的希望我们今天的行政法学者不仅沉醉于理论体系的建构,更多的引入对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总体关怀,对所有的知识保有开放的态度;更多的引入对现实行政实践的关怀,试图说明问题解决问题,这样中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才会有真正的发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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